醫院行政管理人員|1111轉職專區
Facebook分享縮圖

轉職熱搜工作

您正在找醫院行政管理人員的工作,共計2403筆職缺在等你,馬上去應徵吧!

  • 行政助理(短期時薪人員/醫務行政室)_衛生福利部玉里醫院

    時薪 196元 花蓮縣玉里鎮 工作經歷不拘
    病歷掃描、病歷整理與主管臨時交辦事項。
  • 醫院-工務人員

    月薪 38000元 新北市新店區 1~2年工作經驗
    1、醫院設備設施與醫療儀器設備保養與管理 2、水電、空調系統維護 3、清潔與環境管理 4、消防與防火管理 5、請修聯絡及請款作業 6、配合值班 7、主管交辦事項
    展開
  • 工務組 工務副管理師

    月薪 32650~43020元 台北市大安區 工作經歷不拘
    1. 辦理癌醫中心醫院 (癌醫、輻質中心及醫護宿舍)工程採購相關行政業務(上網公告、開標、決 標紀錄簽核、簽約、製作契約書、限制性招標定期會送統計、履保金對保等行政事宜)。 2. 辦理本院工務組統計修繕案件及採購案件統計。 3. 辦理本院工務組客訴案件處理與院內修繕案滿意度調查。 4.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本院職缺採通訊報名(亦受理現場報名),相關檢附資料請自行至本院徵才資訊網頁下載 http://www.ntucc.gov.tw/ntucc/Recruit.action,並檢附相關證件影本各1份,並於期限內寄(送)達人事室,非以郵戳為憑。
    展開
  • 新竹台大-秘書室副管理師(二組-B)

    月薪 35000~37000元 新竹市北區 工作經歷不拘
    1. 會務工作,如:院務、主治醫師、職工座談會等 2. 協助醫院評鑑業務 3. 本室同仁職務說明書相關作業 4. 秘書室醫事行政二組各項訊息公告 5. 秘書室二組物品、財產管理人 6. 工務請修、文具、印刷品、物品管理請領、請購 7. 本院單位窗口聯繫通訊錄、電話簿、聯繫手冊等資料更新作業 8. 新竹院區員工自主健康通 9. 本室各類報表定期填報及回復 10. 新竹縣市免費法律服務資訊彙整(健促委員會) 11. 本院網頁資料維護及更新 12. 院長室會談室借用及維護管理 13. 支援本室各項會議、訪查活動 14. 其他長官交辦事項
    展開
  • 新竹台大-秘書室國際醫療管理師(二組)

    月薪 40000~43000元 新竹市北區 工作經歷不拘
    1. 協助國際醫療行政事務,如國際醫療中心對外窗口及協助評鑑項目彙整工作 2. 推動、規劃並管理國際醫療計畫案的執行 3. 撰寫國際醫療相關的新聞稿,拓展醫療業務及品牌聲譽 4. 維護並更新國際醫療中心相關網站功能與內容 5. 配合主管交辦的其他任務,與團隊一同創造佳績 加入我們,享受以下福利: - 三節獎金與年終獎金,讓您的努力有所回報 - 良好的升遷機制,伴您一同成長 - 員工生日禮金與特別休假,重視您的生活平衡 - 健保、勞保及員工就醫優惠,為您的健康保駕護航 - 系統完善的在職教育訓練,提升專業技能 我們誠摯邀請您,成為我們專業堅強團隊的一員,與我們共同創造更美好的醫療未來!
    展開
  • 人事室時薪人員(身心障礙身分)

    時薪 196元 雲林縣斗六市 工作經歷不拘
    1.值班餐券發放及核銷。 2.國內出差旅費請領審核。 3.節慶禮金。 4.人事規章標準作業彙整。 5.國民旅遊卡補助費請領審核。 6.服務獎章及獎金請領。 7.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展開
    年終獎金
  • 臺北市立聯合醫院和平院區口腔醫學科招募受訓牙醫師

    面議(經常性薪資達4萬元或以上) 53782元 台北市中正區 工作經歷不拘
    臺北市立聯合醫院和平院區口腔醫學科招募受訓牙醫師 一、職稱:受訓牙醫師 二、名額:正取1名,備取2名。 三、報名資格: (一)本職務係本院自行遴用之醫事人員,相關權利義務於契約書約定。 (二)具中華民國國籍(大陸地區人民經許可進入臺灣地區設有戶籍滿10年以上)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第1項、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及第9-1條規定情形;不得於中國大陸設有戶籍、不領用中國大陸之護照、身分證、定居證、居住證及其他依相關法令或經行政院、大陸委員會禁止領用之中國大陸身分證件。 (三)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學或獨立學院之牙醫學系畢業。 (四)領有國內牙醫師證書、考試及格證書。 四、甄試方式:面試30%、專業測驗(筆試)70%,總分70分以上為錄取標準。 五、工作項目: (一)口腔醫學科醫療業務。 (二)其他交辦事項。 六、工作地點:臺北市立聯合醫院和平院區(臺北市中正區中華路33 號)。※本院為無菸無檳職場。 七、聯絡方式:口腔醫學科許小姐:聯絡電話02-23889595轉 2304 。(請於週一至週五上班間來電) 八、報名方式: (一)即日起至115年05月04日17:00止,請至臺北市立聯合醫院網站「人才招募專區/一般人才招募/徵才公告」網路報名(請務必自行確認報名成功,否則一律視同未報名),並自行列印甄試報名表並檢附相關證件,以親送或限時掛號郵寄(10851)臺北市萬華區艋舺大道101號11樓,臺北市立聯合醫院人事室二股郭小姐收,以限時掛號郵戳為憑(臺北市新北市以外地區請務必自行預留郵件送達時間)。信封請註明應徵科室、職稱及寄件人姓名,且確實勾選必備資料(依實際收件證件資料為準)。 (二)應繳證件:(1-5 項皆須具備) (1)甄試報名表(請至臺北市立聯合醫院網站「事求人專區」網路報名,自行列印甄試報名表並留 白天聯絡電話、電子郵件信箱、黏貼2 吋照片1 張)、自傳各1 份。 (2)身分證正反面影本1 份(出生地為大陸地區者,應檢附戶籍謄本)。 (3)符合最高學歷之畢業證書影本1 份(國外學歷證件應翻譯成中文並經我國駐外館處驗證)。 (4)牙醫師證書及考試及格證書影本各1 份。 (5)報名人員如為國內應屆畢業生需附 繳交「在學證明」、「實習醫院證明」、「第㇐階段牙醫師國 考通過證明」,請於報到時繳交「畢業證書」,於畢業年度12 月31 日前未取得牙醫師證書者, 應中止接受訓練;如為國外畢業生尚未取得牙醫師證書者,則繳交畢業證書、實習醫院證明及 第㇐階段牙醫師國考通過證明各1 份,並請於報到日須繳交牙醫師證書及考試及格證書影本。 (6)相關經歷之證明文件影本(須註明起迄時間)。 (7)其他需繳附文件。 (三)注意事項: (1)持外國學、經歷證明者,需附我國駐外單位認證文件。持本國學歷結業證明者,須另附教育主 管機關核發之資格證明書。 (2)各項資料請以A4 紙張影印並依序裝訂,報名資料無論是否錄取恕不退件,如需返還報名資料, 可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以落實環保政策。 (3)前項資料逾期、遺漏、不實或偽造變造者,視為資格不合格;所填資料或繳交證明文件於錄取 後發現係屬不實或有偽造、變造情事者,撤銷錄取資格。 (4)依本院約用醫師管理要點肆、二十三、(五)之規定,不得兼任本院以外之工作,但「公務員服 務法」允許者不在此限,惟應事前報經院⾧核准。 (四)備註: (1)待遇:依「臺北市立聯合醫院約用醫師管理要點」辦理。 (2)約用住院醫師參照勞工退休金條例提撥勞工退休金。 (3)錄取後發現未符合醫事人員執業登記及繼續教育辦法之執業登記規定,致不能辦理執業登記, 本院應予終止契約。 (4)錄取人員應持合格體檢報告(3 個月內有效期)始得完成報到手續(相關疑問請洽院本部勞安 室2555-3000 分機2569)。 (5)錄取人員須簽訂本院勞基法第84-1 條約定書,並經臺北市政府勞動局核備。
    展開
  • 臺北市立聯合醫院松德院區一般精神科第五年約用住院醫師招募公告(K243)

    面議(經常性薪資達4萬元或以上) 40000元 台北市信義區 工作經歷不拘
    松德院區一般精神科第五年約用住院醫師招募公告(K243) 一、職稱:約用第五年住院醫師(不適用勞動基準法) 二、名額:正取1 名,備取1 名。 三、報名資格: (一)具中華民國國籍並領有國民身分證(大陸籍人士需來臺設籍10 年以上),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 條第1 項、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 條第1 項及第9-1 條規定情形;不得於中國大陸設有戶籍、不領用中國大陸之護照、身分證、定居證、居住證及其他依相關法令或經行政院、大陸委員會禁止領用之中國大陸身分證件。 (二)符合醫事人員人事條例。 (三)學歷:國內外經教育部認可之醫學系或中醫學系選醫學系雙主修畢業。 (四)證書:中華民國醫師證書、考試及格證書影本。 (五)經歷:於國內已完成精神科第四年住院醫師訓練,或預計於115 年7 月31 日前完成精神科第四年住院醫師訓練。 四、甄試方式:面試50%、專業測驗(筆試)50%,總分70 分以上為錄取標準。 五、工作項目: (一)一般精神科及老年精神醫學科臨床醫療業務。 (二)參與教育訓練活動。 (三)臨時交辦事項。 六、工作地點: 臺北市立聯合醫院松德院區,11080 臺北市信義區松德路309 號。 七、聯絡方式:松德院區一般精神科林小姐:聯絡電話02-27263141 轉1394。 請於週一至週五上班時間來電。 八、報名方式: (一)即日起至115 年4月1日17:00 止,請至臺北市立聯合醫院網站「人才招募專區/一般人才招募/徵才公告」網路報名(請務必自行確認報名成功,否則一律視同未報名),並自行列印甄試報名表並檢附相關證件,以親送或限時掛號郵寄(10851)臺北市萬華區艋舺大道101 號11 樓,臺北市立聯合醫院人事室二股李小姐收,以限時掛號郵戳為憑(臺北市新北市以外地區請務必自行預留郵件送達時間)。信封請註明應徵科室、職稱及寄件人姓名,且確實勾選必備資料(依實際收件證件資料為準)。 (二)應繳證件:(1-6 項為必備資料) 1.甄試報名表(請至臺北市立聯合醫院網站「人才招募專區/一般人才招募/徵才公告」網路報名,自行列印甄試報名表並留白天聯絡電話、電子郵件信箱、黏貼2 吋照片1 張)、自傳各1 份。 2.身分證正反面(出生地為大陸地區者,應檢附戶籍謄本)。 3.國內外經教育部認可之醫學系或中醫學系選醫學系雙主修畢業證書影本。 4.中華民國醫師證書影本。 5.考試院考試及格證書影本。 6.工作經歷證明文件: 精神科第四年住院醫師近3 個月內在職證明(需註明第四年起始日期)或完訓證明(需註明第四年起迄期間)影本。 (三)注意事項: 1.持外國學、經歷證明者,需附我國駐外單位認證文件。持本國學歷結業證明者,須另附教育主管機關核發之資格證明書。 2.未註明應試類科、未貼妥照片、未填寫自傳、應備文件若有資料不全、未附或資格條件不符者,即視為資格審查不合格,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補附文件、退件或及變更報考類科。 3.報名所繳資料恕不退件,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請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 4.報名表所填具之電子郵件信箱、通訊地址、聯絡電話等資料有異動者,請以E-mail 通知本院並同時來電確認,以維護錄取人員權益。 5.資料逾期、遺漏、提供不實或偽造變造者,視為資格不合格;所填資料或繳交證明文件於錄取後發現係屬不實或有偽造、變造情事者,撤銷錄取資格。 6.參加甄試人員及錄取人員逾通知甄試時間、報到期限而未參加甄試或報到者,視為放棄,並註銷其資格,不得以任何理由請求保留。 7.倘為軍公教退休人員者,請於經歷欄敘明「退休機關及日期」;另公務機構退休人員,請依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第77 條規定自行衡酌權益事宜。 8.錄取後發現未符合醫事人員執業登記及繼續教育辦法之執業登記規定,致不能辦理執業登記,或有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 條第1 項、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 條第1 項規定情形者,本院應予終止契約。 9.錄取後如有違反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9-1 條規定情形,於中國大陸設有戶籍、不領用中國大陸之護照、身分證、定居證、居住證及其他依相關法令或經行政院、大陸委員會禁止領用之中國大陸身分證件者,於到職日前應辦理註銷。 10.依本院約用醫師管理要點肆、二十三、(五)之規定,不得兼任本院以外之工作,但「公務員服務法」允許者不在此限,惟應事前報經院長核准。 (四)資格初審合格日期:請至臺北市立聯合醫院「人才招募專區/一般人才招募/初審公告」查詢,不另行通知,請務必主動查詢,不得以未接獲通知等理由要求補救措施。 (五)甄試時間及地點: 1.甄試時間:115年4月8日星期上午10:00 2.甄試地點:臺北市信義區松德路309號本院松德院區第一院區3樓第2會議室 3.放榜地點:請至「請至臺北市立聯合醫院網站「人才招募專區/一般人才招募/錄取公告」查詢。 (六)備註: 1.待遇:依「臺北市立聯合醫院約用醫師管理要點」及「臺北市政府衛生局所屬醫療機構人員獎勵金發給基準」辦理。 2.錄取人員應持合格體檢報告(3 個月內有效期)始得完成報到手續(相關疑問請洽院本部職業安全衛生室電話:2555-3000 分機2569)。
    展開
  • 臺北市立聯合醫院松德院區一般精神科第五年約用住院醫師招募公告(K246)

    面議(經常性薪資達4萬元或以上) 40000元 台北市信義區 工作經歷不拘
    松德院區一般精神科第五年約用住院醫師招募公告(K246) 一、職稱:約用第五年住院醫師(不適用勞動基準法) 二、名額:正取1名,備取1名。 三、報名資格: (一)具中華民國國籍(大陸籍人士需來臺設籍10年以上),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 條第1 項、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 係條例第21 條第1 項及第9-1 條規定情形;不得於中國大陸設有戶籍、不領用中國大陸之護照、身分證、定居證、居住證及其他依相關法令或經行政院、大陸委員會禁止領用之中國大陸身分證件。 (二)符合醫事人員人事條例。 (三)學歷:國內外經教育部認可之醫學系或中醫學系選醫學系雙主修畢業。 (四)證書:中華民國醫師證書、考試及格證書影本。 (五) 經歷:於國內已完成精神科第四年住院醫師訓練,或預計於115年7月31日前完成精神科第四年住院醫師訓練。。 四、甄試方式:面試50%、專業測驗(筆試/測驗範圍:臨床精神醫學)50%,總分70分以上為錄取標準。 五、工作項目: (一) 從事一般精神科臨床醫療業務。 (二) 參與司法精神醫學相關相關醫療、評估及臨床服務。 (三) 參與院內教育訓練、教學及學術活動。 (四)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六、工作地點:臺北市立聯合醫院松德院區,11080臺北市信義區松德路309號。 七、聯絡方式:松德院區成癮防治科吳醫師:聯絡電話02-27263141轉1350;請於週一至週五上班時間來電。 八、報名方式: (一)即日起至115年4月1日17:00止,請至臺北市立聯合醫院網站「人才招募專區/一般人才招募/徵才公告」網路報名(請務必自行確認報名成功,否則一律視同未報名),並自行列印甄試報名表並檢附相關證件,以親送或限時掛號郵寄(10851)臺北市萬華區艋舺大道101號11樓,臺北市立聯合醫院人事室二股李小姐收,以限時掛號郵戳為憑(臺北市新北市以外地區請務必自行預留郵件送達時間)。信封請註明應徵科室、職稱及寄件人姓名,且確實勾選必備資料(依實際收件證件資料為準)。 (二)應繳證件:(1-6項為必備資料) 1. 甄試報名表(請至臺北市立聯合醫院網站「人才招募專區/一般人才招募/徵才公告」網路報名,自行列印甄試報名表並留白天聯絡電話、電子郵件信箱、黏貼2吋照片1張)、自傳各1份。 2. 身分證正反面(出生地為大陸地區者,應檢附戶籍謄本)。 3. 國內外經教育部認可之醫學系或中醫學系選醫學系雙主修畢業證書影本。 4. 中華民國醫師證書影本。 5. 考試院考試及格證書影本。 6. 工作經歷證明文件: 精神科第四年住院醫師近3個月內在職證明(需註明第四年起始日期)或完訓證明(需註明第四年起迄期間)影本。 (三)注意事項: 1.持外國學、經歷證明者,需附我國駐外單位認證文件。持本國學歷結業證明者,須另附教育主管機關核發之資格證明書。 2.未註明應試類科、未貼妥照片、未填寫自傳、應備文件若有資料不全、未附或資格條件不符者,即視為資格審查不合格,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補附文件、退件或及變更報考類科。 3.各項資料請以A4紙張影印並依序裝訂,報名資料無論是否錄取恕不退件,如需返還報名資料,可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以落實環保政策。 4.各項資料逾期、遺漏、不實或偽造變造者,視為資格不合格;所填資料或繳交證明文件於錄取後發現係屬不實或有偽造、變造情事者,撤銷錄取資格。 5.報名表所填具之電子郵件信箱、通訊地址、聯絡電話等資料有異動者,請傳真通知本院並同時來電確認,以維護錄取人員權益。 6.甄試及報到應依本院指定日期前來,參加甄試人員及錄取人員逾通知甄試時間、報到期限而未參加甄試或報到者,視為放棄,並註銷其資格,不得以任何理由請求保留。 7.依本院約用醫師管理要點肆、二十三、(五)之規定,不得兼任本院以外之工作,但「公務員服務法」允許者不在此限,惟應事前報經院長核准。 8.本職缺錄取人員不適用勞動基準法,無需簽訂「適用勞動基準法第84條之1約定書」。 9.錄取後如有違反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9-1 條規定情 形,於中國大陸設有戶籍、不領用中國大陸之護照、身分證、定居 證、居住證及其他依相關法令或經行政院、大陸委員會禁止領用之中 國大陸身分證件者,於到職日前應辦理註銷。 10.錄取後發現未符合醫事人員執業登記及繼續教育辦法之執業登記規定,致不能辦理執業登記,本院應予終止契約。 11.依本院約用醫師管理要點肆、二十三、(五)之規定,不得兼任本院以 外之工作,但「公務員服務法」允許者不在此限,惟應事前報經院長 核准。 (四)放榜地點:請自行至臺北市立聯合醫院網站「人才招募專區/一般人才招募/錄取公告」查詢 (五) 甄試訊息:臺北市立聯合醫院網站「人才招募專區/一般人才招募/初審公告」查詢(或洽聯絡人確認) (七)備註: 1.待遇:依「臺北市立聯合醫院約用醫師管理要點」及「臺北市政府衛生局所屬醫療機構人員獎勵金發給基準」辦理。 2.錄取人員應持合格體檢報告(3個月內有效期)始得完成報到手續(相關疑問請洽院本部職業安全衛生室2555-3000分機2569)。
    展開
  • 社區醫學科聽力師

    月薪 43500元 花蓮縣新城鄉 工作經歷不拘
    工作內容 1. 本院聽力檢測相關作業。 2. 協助辦理社區醫學科體檢及健檢相關業務。 3. 協助辦理醫院評鑑、查核、督考所需資料之匯整。 4. 協助辦理巡迴體檢相關作業。 5. 主管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待遇 一、月薪43,500元整。 二、享福利金。(隨醫院業績浮動) 三、享休假補助費。 四、享勞、健保費及勞退金(6%)。 五、工作期間在本院就醫時以員工身份優惠。 工作地點 國軍花蓮總醫院 求才期間 即日起 考試時間 另行電話通知 考試內容 面試:總分100分(50%),70分(含)以上合格 筆試:總分100分(50%),70分(含)以上合格 出題範圍:excel(統計分析、圖表製作) 佔50。 Word(表格製作) 佔50。 考試地點 國軍花蓮總醫院行政大樓2樓第2會議室 求才條件 資格條件: 1、一般條件: (1)年齡、男女不拘。 (2)未違反國籍法規定者。 (3) 專科以上學歷。 (4) 具中華民國聽力師證書 2、優先錄取條件: (1) 熟悉健檢工作程序或有承做健檢作業經驗尤佳。 (2) 具文書撰寫能力、資料彙整統計分析及管理、 熟悉excel、word、簡報製作能力。 雇用限制: 另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進用: 1. 犯內亂、外患、不能安全駕駛、賭博罪或刑法妨害風化罪章章、詐欺背信及重利罪章、貪污治罪條例、性侵害犯罪防治法第2條第1項所列之罪,經有罪判決、緩起訴處分確定或通緝有案尚未結案者。 2. 違反犯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經有罪判決、緩起訴處分確定或受觀察、勒戒及強制戒治之裁定,或受行政裁罰確定 3. 受「監護宣告」及「輔助宣告」,尚未撤銷者。 4. 大陸地區人民經許可進入臺灣地區,非在臺灣地區設有戶籍滿20年者或香港及澳門居民經許可進入臺灣地區,非在臺灣地區設有戶籍滿10年者。 5. 違反國籍法規定者。 迴避進用規定: 1. 進用單位主官、副主官,對於配偶與三親等以內血親、姻親及共同生活之家屬,不得在其單位進用。 2. 進用單位各級主管長官,對於配偶與三親等以內血親、姻親及共同生活之家屬,不得在其主管單位進用。 3. 有權核定(核轉)進用之主官、副主官,對於配偶與三親等以內血親、姻親及共同生活之家屬,不得在其核定進用單位進用。 應繳證件:(以下均為影本,請以A4格式依序裝訂俾利審查) 一、 個人履歷表。 二、 最高學歷證件(專科以上畢業證書)。 三、 中華民國聽力師證書。 四、 工作經歷證明(若無則免附)。 五、 體檢表:6個月內新進勞工體檢表含:(白血球計數W.B.C、白血球計數W.B.C、血色素 Hb、總膽固醇T-CHOL、三酸甘油脂TG、飯前血糖檢查AC、肌酸酐Creatinine、丙酮轉氨基脢SGPT、高密度脂蛋白HDL-C、B型肝炎表面抗原HBsAg、B型肝炎表面抗體Anti-HBs、德國痲疹IgG抗體Rb-IgG、水痘帶狀皰疹病毒VZVIgG、麻疹IgG、尿蛋白質Pro、尿潛血 OB、胸部X光)。 注意事項: 意者請將上述資料逕寄花蓮縣新城鄉嘉里村嘉里路163號,國軍花蓮總醫院行政室林貴珠收(請註明應徵職務及聯絡電話),證件資料不全者不予受理(以本院文卷室收迄章為憑)。
    展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