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職熱搜工作
您正在找醫院行政管理人員的工作,共計2419筆職缺在等你,馬上去應徵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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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事室病歷暨申報管理組保險申報股-辦事員
月薪 31000元 花蓮縣花蓮市 工作經歷不拘資格條件:大學以上,護理或醫管等相關科系尤佳。 工作內容:健保申報與其他行政業務及交辦事項。 具備能力:熟悉電腦文書操作及溝通能力佳、抗壓性高者。 其他事項:應徵者檢附履歷表(含照片)及自傳。 月薪資:31,000元起 另將依個別資歷、職務內容等,每月提供經驗年資薪、專業津貼或其他服務獎金等 ※歡迎所有求職者踴躍來函應徵※ ♦♦♦♦♦♦♦♦♦♦♦♦♦♦♦♦♦♦♦♦ 誠摯邀請您的加入!! 可備妥履歷表、自傳、成績單及相關證書影本參與面談 聯絡人:詹小姐、曾小姐 聯絡電話:03-8561825轉13169、13160 聯絡時間:週一至週五上午0800-1200;下午1330-1730 電子信箱:lin8522@tzuchi.com.tw、yanrong614@tzuchi.com.tw展開 -
聯合診所藥局誠徵行政助理(具美容執照尤佳)
月薪 32500元 台南市安南區 工作經歷不拘聯合診所提供耳鼻喉科、小兒科及皮膚科等專業醫療服務,致力於提供完善的就醫接待與專業照護。 工作內容: 1. 醫務管理相關科系畢業即具美容師執照另有加給 2.診所櫃檯藥局行政作業,包括掛號、報到、初診及複診病歷資料,門診流程說明、電話應答及預約等等行政作業。 3. 協助醫美部門美容師執行流程完成環境與用品整理。提供基礎皮膚保養諮詢。 4.配合診所團隊進行患者分流、門診協助及跨部門溝通,確保行政與服務流程順利進行。 歡迎具備細心、耐心及良好溝通能力,且對診所行政與美容護理工作有興趣的人才加入聯合診所。具美容相關證照或經驗者尤佳,期待您的加入,請立即投遞履歷。展開 -
10105_社區醫療管理師
月薪 35000元 台中市中區 2~3年工作經驗仁心中醫官網:https://www.zenheart.com.tw 1.規劃與執行院所健康講座或義診活動…等 2.能獨立作業開拓社區醫療合作業務 3.完成主管交辦事項 4.熟悉Office軟體、具中醫相關知識理論更佳 5.熱忱與認真負責、工作態度積極展開 -
松山大愛眼科診所-護士/護理師
月薪 40000~50000元 台北市松山區 工作經歷不拘1.照顧病患、提供一般健康檢查包括協助用藥與衛生教育等護理臨床工作 2.教育大眾各種醫藥常識、提供病患家屬治療建議 3.記錄病患用藥記錄和各種病徵 4.批價掛號等診所行政管理、協助醫生完成診斷和分析 5.緊急(意外傷害)應變處理、輔助醫生進行治療如:手術的協助 6.運作醫藥機器及管理治療進度和用藥情形 7.輔助與安撫病患在治療過程中所產生心理上的不適,給予病患和家屬情感上適時援助 8.護理衛教展開 5日回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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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工人員
月薪 31500~38500元 台東縣關山鎮 工作經歷不拘1.建立個案管理系統,進行家庭訪問,協助家庭關係重建 2.申請計畫案、個案諮商、心理暨社會評估及處置 3.福利服務資源之發掘、組織、運用及服務網之建構、運作展開 -
長照-社工人員(儲備)
月薪 29500~33000元 嘉義縣水上鄉 工作經歷不拘1. 負責行政庶務及個案相關文書彙整歸檔。 2. 臨床提供心理支持與療程安排協助,專注患者的需求處理。 3. 執行個案管理,包括需求評估、行動計畫、實施與追蹤改善成效。 4. 規劃與執行長照活動,提升長者日常生活適應及家庭支持能力。 5. 連結外部社會福利資源,為個案與其家屬提供多樣支持與協助。 6.督考評鑑資料準備。 7. 協助主管交辦事項,定期呈報工作進度與執行成果,確保任務完成。展開 -
【企劃室】醫品人員
月薪 32000~38000元 桃園市桃園區 工作經歷不拘【工作內容】 1.醫療品質指標管理 2.協助醫療品質與病人安全教育訓練活動與辦理 3.參與醫療品質與病人安全活動推展事宜 4.品管圈的推動與執行 5.其它交辦事項 【工作條件】 1.曾接受品質管理手法訓練,如品管圈、PDCA、品質專案改善...等 2.對病人安全與指標管理有基本概念 3.具備溝通協調能力、主動積極、有服務熱忱 4.具護理臨床工作經驗尤佳展開 -
臺北市立聯合醫院和平院區內分泌及新陳代謝科約用主治醫師-H362
面議(經常性薪資達4萬元或以上) 40000元 台北市中正區 工作經歷不拘和平院區內分泌及新陳代謝科招募約用主治醫師 1 名(H362) 一、職稱:約用主治醫師 二、名額:正取 1 名,備取 1 名。 三、報名資格: (一)具中華民國國籍(大陸地區人民經許可進入臺灣地區設有戶籍滿10 年以上)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 條第1 項、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 條第1 項及第9-1 條規定情形;不得於中國大陸設有戶籍、不領用中國大陸之護照、身分證、定居證、居住證及其他依相關法令或經行政院、大陸委員會禁止領用之中國大陸身分證件。 (二)具備「醫事人員人事條例」任用資格。 (三)國內外經教育部認可大學以上醫學系或中醫學系選醫學系雙主修畢業。 (四)具國內醫師證書及考試及格證書。 (五)具有效期之內科專科醫師證書。 (六)具有效期之中華民國內分泌暨新陳代謝科專科醫師證書。 (七)具國內有效期(效期截止日期至少需至報到日)ETTC 證書、ACLS 證書、APLS 證書或 NRP 證書或其他經本院認定之相關證書之一。 四、甄試方式: 面試 30%、專業測驗(專案報告:內分泌新陳代謝科相關專題報告,10 分鐘)70%,總分 80分以上為錄取標準。 五、工作項目: (一)負責內分泌及新陳代謝科醫療業務 (二)參加值班、門診、會診工作。 (三)住院醫師、實習醫師、醫學生之臨床教學。 六、工作地點:臺北市立聯合醫院和平院區(臺北市中華路二段 33 號)本院為無菸無檳職場。 七、聯絡方式:黃小姐,電話:02-23889595 分機 2513。請於週一至週五上班間來電 八、報名方式: (一)即日起至115年8月28日 17:00 止,請至臺北市立聯合醫院網站「人才招募專區/一般人才招募/徵才公告」http://website.tpech.gov.tw/job 網路報名(請務必自行確認報名成功,否則一律視同未報名),並自行列印甄試報名表並檢附相關證件,以親送或限時掛號郵寄(10851)臺北市萬華區艋舺大道 101 號 11 樓,臺北市立聯合醫院人事室二股李小姐收,以限時掛號郵戳為憑(臺北市新北市以外地區請務必自行預留郵件送達時間)。信封請註明應徵科室、職稱及寄件人姓名,且確實勾選必備資料(依實際收件證件資料為準)。 (二)應繳證件: 必備文件: 1.報名表或履歷表(請留白天聯絡電話、電子郵件信箱、黏貼 2 吋照片 1 張) 2.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出生地為大陸地區者,應檢附戶籍謄本)。 3.國內外經教育部認可大學以上醫學系或中醫學系選醫學系雙主修畢業證書影本。 4.醫師證書影本。 5.醫師考試及格證書影本。 6.有效期之內科專科醫師證書影本。 7.有效期之中華民國內分泌暨新陳代謝科專科醫師證書。 8.有效期ETTC證書、ACLS證書、APLS證書或NRP證書或其他經本院認定之相關證書之一影本,如尚未取得相關證書應於報到時繳交證書影本始得辦理報到。 其他:自行提供資料 (三)注意事項: 1.持外國學、經歷證明者,需附我國駐外單位認證文件。持本國學歷結業證明者,須另附教育主管機關核發之資格證明書。 2.未註明應試類科、未貼妥照片、未填寫自傳、應備文件若有資料不全、未附或資格條件不符者,即視為資格審查不合格,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補附文件、退件或及變更報考類科。 3.報名所繳資料恕不退件,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請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 4.報名表所填具之電子郵件信箱、通訊地址、聯絡電話等資料有異動者,請以E-mail通知本院並同時來電確認,以維護錄取人員權益。 5.資料逾期、遺漏、提供不實或偽造變造者,視為資格不合格;所填資料或繳交證明文件於錄取後發現係屬不實或有偽造、變造情事者,撤銷錄取資格。 6.參加甄試人員及錄取人員逾通知甄試時間、報到期限而未參加甄試或報到者,視為放棄,並註銷其資格,不得以任何理由請求保留。 7.倘為軍公教退休人員者,請於經歷欄敘明「退休機關及日期」;另公務機構退休人員,請依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第77條規定自行衡酌權益事宜。 8.錄取後發現未符合醫事人員執業登記及繼續教育辦法之執業登記規定,致不能辦理執業登記,或有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第1項、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規定情形者,本院應予終止契約。 9.錄取後如有違反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9-1條規定情形,於中國大陸設有戶籍、不領用中國大陸之護照、身分證、定居證、居住證及其他依相關法令或經行政院、大陸委員會禁止領用之中國大陸身分證件者,於到職日前應辦理註銷。 10.依本院約用醫師管理要點肆、二十三、(五)之規定,不得兼任本院以外之工作,但「公務員服務法」允許者不在此限,惟應事前報經院長核准。 (四)放榜地點:請自行至臺北市立聯合醫院網站「人才招募專區/一般人才招募/錄取公告」查詢 (五)甄試訊息:臺北市立聯合醫院網站「人才招募專區/一般人才招募/初審公告」查詢(或洽聯絡 人確認) (六)備註: 1.待遇:依「臺北市立聯合醫院約用醫師管理要點」及「臺北市政府衛生局所屬醫療機構人員獎勵金發給基準」辦理。 2.錄取人員應持合格體檢報告(3 個月內有效期)始得完成報到手續(相關疑問請洽院本部職業安全衛生室電話:2555-3000分機2569)。展開 -
臺北市立聯合醫院忠孝院區血液腫瘤科招募約用主治醫師1名 (編號:Q509)
面議(經常性薪資達4萬元或以上) 40000元 台北市南港區 工作經歷不拘臺北市立聯合醫院忠孝院區血液腫瘤科招募約用主治醫師1名公告(Q509) 一、職稱:約用主治醫師 二、名額:正取1名,備取2名。 三、報名資格: (一)具中華民國國籍並領有國民身分證(大陸籍人士需來臺設籍10年以上),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第1項、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及第9-1條規定情形;不得於中國大陸設有戶籍、不領用中國大陸之護照、身分證、定居證、居住證及其他依相關法令或經行政院、大陸委員會禁止領用之中國大陸身分證件。 (二)具備「醫事人員人事條例」任用資格。 (三)國內外經教育部認可大學以上醫學系或中醫學系雙主修醫學系畢業。 (四)領有國內醫師證書 (五)領有國內考試及格證書。 (六)具國內有效期內科專科醫師證書。 (七)具有效期中華民國血液病專科醫師證書或中華民國腫瘤內科專科醫師證書(兩者都有尤佳)。 (八)具國內有效期(截止日期至少需於到職生效日)ETTC證書、ACLS證書、APLS證書或NRP證書或其他經本院認定之相關證書之一。 四、甄試方式: 面試30%、專業測驗(專案報告:血液腫瘤科相關報告,10~15分鐘)70%,總分80分以上為錄取標準。 五、工作項目: (一) 血液腫瘤科臨床醫療業務。 (二) 接受住院、急診會診。 (三) 內科門診、駐診及值班業務。 (四)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六、工作地點:臺北市立聯合醫院忠孝院區(臺北市南港區同的路87號)。 ※本院為無菸無檳職場。 七、聯絡方式:電話02-27861288轉8867張小姐,請於週一至週五上班時間來電 八、備註: (一)即日起至115年9月25日17:00止,請至臺北市立聯合醫院網站「人才招募專區/一般人才招募/徵才公告」網路報名(請務必自行確認報名成功,否則一律視同未報名),並自行列印甄試報名表並檢附相關證件,以親送或限時掛號郵寄(10851)臺北市萬華區艋舺大道101號11樓,臺北市立聯合醫院人事室二股李小姐收,以限時掛號郵戳為憑(臺北市新北市以外地區請務必自行預留郵件送達時間)。信封請註明應徵科室、職稱及寄件人姓名,且確實勾選必備資料(依實際收件證件資料為準)。 (二)應繳證件: 1.甄試報名表(請至臺北市立聯合醫院網站「人才招募專區/一般人才招募/徵才公告」網路報名,自行列印甄試報名表並留白天聯絡電話、電子郵件信箱、黏貼2吋照片1張)、自傳各1份。 2.身份證正反面影本(出生地為大陸地區者,應檢附戶籍謄本)。 3.國內外經教育部認可大學以上醫學系或中醫學系雙主修醫學系畢業證書影本1份。 4.國內醫師證書影本。 5.國內醫師考試及格證書影本。 6.國內有效期內科專科醫師證書影本。 7.具有效期中華民國血液病專科醫師證書或中華民國腫瘤內科專科醫師證書影本。 8.國內有效期(截止日期至少需於到職生效日)ETTC證書、ACLS證書、APLS證書或NRP證書或其他經本院認定之相關證書之一。 (三)注意事項: 1.持外國學、經歷證明者,需附我國駐外單位認證文件。持本國學歷結業證明者,須另附教育主管機關核發之資格證明書。 2.未註明應試類科、未貼妥照片、未填寫自傳、應備文件若有資料不全、未附或資格條件不符者,即視為資格審查不合格,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補附文件、退件或及變更報考類科。 3.報名所繳資料恕不退件,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請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 4.報名表所填具之電子郵件信箱、通訊地址、聯絡電話等資料有異動者,請以E-mail通知本院並同時來電確認,以維護錄取人員權益。 5.資料逾期、遺漏、提供不實或偽造變造者,視為資格不合格;所填資料或繳交證明文件於錄取後發現係屬不實或有偽造、變造情事者,撤銷錄取資格。 6.參加甄試人員及錄取人員逾通知甄試時間、報到期限而未參加甄試或報到者,視為放棄,並註銷其資格,不得以任何理由請求保留。 7.倘為軍公教退休人員者,請於經歷欄敘明「退休機關及日期」;另公務機構退休人員,請依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第77條規定自行衡酌權益事宜。 8.錄取後發現未符合醫事人員執業登記及繼續教育辦法之執業登記規定,致不能辦理執業登記,或有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第1項、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規定情形者,本院應予終止契約。 9.錄取後如有違反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9-1條規定情形,於中國大陸設有戶籍、不領用中國大陸之護照、身分證、定居證、居住證及其他依相關法令或經行政院、大陸委員會禁止領用之中國大陸身分證件者,於到職日前應辦理註銷。 10.依本院約用醫師管理要點肆、二十三、(五)之規定,不得兼任本院以外之工作,但「公務員服務法」允許者不在此限,惟應事前報經院長核准。 (四)放榜地點:請自行至臺北市立聯合醫院網站「人才招募專區/一般人才招募/錄取公告」查詢。 (五)甄試訊息:臺北市立聯合醫院網站「人才招募專區/一般人才招募/初審公告」查詢(或洽聯絡人確認)。 (六)備註: 1.待遇:依「臺北市立聯合醫院約用醫師管理要點」及「臺北市政府衛生局所屬醫療機構人員獎勵金發給基準」辦理。 2.錄取人員應持合格體檢報告(3 個月內有效期)始得完成報到手續(相關疑問請洽院本部職業安全衛生室電話:2555-3000分機2569)。展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