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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正在找醫事人員的工作,共計1006筆職缺在等你,馬上去應徵吧!

  • 臺北市立聯合醫院仁愛院區婦產科招募約用主治醫師

    面議(經常性薪資達4萬元或以上) 40000元 台北市大安區 工作經歷不拘
    臺北市立聯合醫院仁愛院區婦產科招募約用主治醫師公告 一、職稱:約用主治醫師。 二、名額:正取1名,備取1名(候補期間至多3個月)。 三、報名資格: (一)本職務係本院自行遴用之醫事人員,相關權利義務於契約書約定。 (二)具中華民國國籍(大陸地區人民經許可進入臺灣地區設有戶籍滿10年以上),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第1項、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規定情形。 (三)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學或獨立學院之醫學系或中醫學系選醫學系雙主修畢業。 (四)領有醫師證書。 (五)具有效期婦產科專科醫師證書。 (六)具有效期ETTC證書、ACLS證書、APLS證書或NRP證書或其他經本院認定之相關證書之一。 四、工作項目: (一) 婦產科醫療業務(包含輪值班)。 (二) 公衛任務支援(包含子抹篩檢),居家醫療,支援本院健檢中心。 (三) 其他行政臨時交辦事項(參與院內業務會議)。 五、甄試方式:面試30%、專業測驗(專案報告,題目:婦產科相關專題報告)70%,總分70分以上為錄取標準。 六、工作地點:臺北市立聯合醫院仁愛院區婦產科(臺北市大安區仁愛路四段10號) ※本院無菸無檳職場。 七、聯絡方式:臺北市立聯合醫院仁愛院區婦產科,聯絡人:謝專科護理師,連絡電話02-2709-3600分機3427或0979306237,請於週一至週五上班時間來電。 八、放榜地點:請至本院網站「一般人才招募專區\徵才系統」(https://hrpersonweb.tpech.gov.tw/TpechAFH)錄取公告查詢。 九、甄試訊息:科內另行通知。 十、報名相關事項: (一)報名方式:即日起至114年12月17日止,請至臺北市立聯合醫院網站「徵才\一般人才招募專區\徵才系統」(https://hrpersonweb.tpech.gov.tw/TpechAFH)完成線上報名(請務必自行確認報名成功,否則一律視同未報名),並自行列印甄試報名表並檢附相關證件,以親送或掛號郵寄10851臺北市萬華區艋舺大道101號11樓收發室,臺北市立聯合醫院人事室二股收,信封請註明應徵科室及職稱,以郵戳為憑,請自行預留郵寄時間。 (二)應繳證件:(1)-(7)必備 (1)甄試報名表、自傳各1份(請至臺北市立聯合醫院網站「徵才\一般人才招募專區\徵才系統」網路報名,自行列印甄試報名表並留白天聯絡電話、電子郵件信箱、黏貼2吋照片1張)。 (2)身分證正反面影本1份(出生地為大陸地區者,應檢附戶籍謄本)。 (3)符合最高學歷之醫學系畢業證書影本1份(持外國學、經歷證明者,需附我國駐外單位認證文件並應翻譯成中文。持本國學歷結業證明者,須另附教育主管機關核發之資格證明書)。 (4)醫師證書及考試及格證書影本各1份。 (5)具有效期婦產科專科醫師證書影本1份。 (6)具有效期ETTC證書、ACLS證書、APLS證書或NRP證書或其他經本院認定之相關證書之一影本1份(效期截止日期至少需至報到日)。 (7)專案報告1份。 (8)相關經歷之證明文件影本。 (9)其他自行繳附文件。 (三)注意事項: (1)各項資料請以A4紙張影印並依序裝訂,報名資料無論是否錄取恕不退件,如需返還報名資料,可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以落實環保政策。 (2)資料逾期、遺漏、提供不實或偽造變造者,視為資格不合格;所填資料或繳交證明文件於錄取後發現係屬不實或有偽造、變造情事者,撤銷錄取資格。 (3)倘為軍公教退休人員者,請於經歷欄敘明「退休機關及日期」;另公務機構退休人員,請依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第77條規定自行衡酌權益事宜。 (4)依本院約用醫師管理要點肆、二十三、(五)之規定,不得兼任本院以外之工作,但「公務員服務法」允許者不在此限,惟應事前報經院長核准。 (5)錄取後發現未符合醫事人員執業登記及繼續教育辦法之執業登記規定,致不能辦理執業登記,或有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第1項、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規定情形者,本院應予終止契約。 (6)待遇:依「臺北市立聯合醫院約用醫師管理要點」辦理。 (7)約用主治醫師比照「各機關學校聘僱人員離職儲金給與辦法」,按月提撥離職儲金,提撥金額依其勞工保險投保薪資等級之百分之12提存儲金,其中百分之6由約用主治醫師於每月報酬中扣繳作為自提儲金;另百分之6由本院提撥作為公提儲金。 (8)錄取人員應持合格體檢報告(3個月內有效期)始得完成報到手續(相關疑問請洽院本部勞安室2555-3000分機25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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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臺北市立聯合醫院忠孝院區麻醉科招募約用主治醫師

    面議(經常性薪資達4萬元或以上) 52089元 台北市南港區 工作經歷不拘
    臺北市立聯合醫院忠孝院區麻醉科招募約用主治醫師公告 一、職稱:約用主治醫師。 二、名額:正取1名,備取1名(候補期間至多5個月)。 三、報名資格: (一)本職務係本院自行遴用之醫事人員,相關權利義務於契約書約定。 (二)具中華民國國籍(大陸地區人民經許可進入臺灣地區設有戶籍滿10年以上),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第1項、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規定情形。 (三)國內外經教育部認可大學以上醫學系畢業。 (四)領有國內醫師證書。 (五)具有效期麻醉科專科醫師證書。 (六)具有效期ETTC證書、ACLS證書、APLS證書或NRP證書或其他經本院認定之相關證書之一。 四、工作項目: (一) 負責各專科範圍內的醫療工作。 (二) 參加值班及會診工作。 (三) 住院醫師、實習醫師、醫學生之臨床教育。 (四) 嚴格執行各項規章制度,杜絕事故,減少差錯。 (五) 參與各項討論會。 (六) 結合臨床及基礎之研究,積極發表論文。 (七)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五、甄試方式:面試30%、專業測驗(專案報告,題目:自訂)70%,總分80分以上為錄取標準。 六、工作地點:臺北市立聯合醫院忠孝院區(臺北市南港區同德路87號) ※本院無菸無檳職場。 七、聯絡方式:臺北市立聯合醫院忠孝院區麻醉科,聯絡人:黃主任,連絡電話:0905-211680,請於週一至週五上班時間來電。 八、放榜地點:請至本院網站「一般人才招募專區\徵才系統」(https://hrpersonweb.tpech.gov.tw/TpechAFH)錄取公告查詢。 九、甄試訊息:科內另行通知。 十、報名相關事項: (一)報名方式:即日起至114年12月31日止,請至臺北市立聯合醫院網站「徵才\一般人才招募專區\徵才系統」(https://hrpersonweb.tpech.gov.tw/TpechAFH)完成線上報名(請務必自行確認報名成功,否則一律視同未報名),並自行列印甄試報名表並檢附相關證件,以親送或掛號郵寄10851臺北市萬華區艋舺大道101號11樓收發室,臺北市立聯合醫院人事室二股郭小姐收,信封請註明應徵科室及職稱,以郵戳為憑,請自行預留郵寄時間。 (二)應繳證件:(1)-(7)必備 (1)甄試報名表、自傳各1份(請至臺北市立聯合醫院網站「徵才\一般人才招募專區\徵才系統」網路報名,自行列印甄試報名表並留白天聯絡電話、電子郵件信箱、黏貼2吋照片1張)。 (2)身分證正反面影本1份(出生地為大陸地區者,應檢附戶籍謄本)。 (3)符合最高學歷之醫學系畢業證書影本1份(持外國學、經歷證明者,需附我國駐外單位認證文件並應翻譯成中文。持本國學歷結業證明者,須另附教育主管機關核發之資格證明書)。 (4)醫師證書及考試及格證書影本各1份。 (5)具有效期麻醉科專科醫師證書影本1份。 (6)具有效期ETTC證書、ACLS證書、APLS證書或NRP證書或其他經本院認定之相關證書之一影本1份(效期截止日期至少需至報到日)。 (7)專案報告1份 (8)相關經歷之證明文件影本(須註明起迄時間)。 (9)其他自行繳附文件。 (三)注意事項: (1)各項資料請以A4紙張影印並依序裝訂,報名資料無論是否錄取恕不退件,如需返還報名資料,可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以落實環保政策。 (2)資料逾期、遺漏、提供不實或偽造變造者,視為資格不合格;所填資料或繳交證明文件於錄取後發現係屬不實或有偽造、變造情事者,撤銷錄取資格。 (3)倘為軍公教退休人員者,請於經歷欄敘明「退休機關及日期」;另公務機構退休人員,請依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第77條規定自行衡酌權益事宜。 (4)依本院約用醫師管理要點肆、二十三、(五)之規定,不得兼任本院以外之工作,但「公務員服務法」允許者不在此限,惟應事前報經院長核准。 (5)錄取後發現未符合醫事人員執業登記及繼續教育辦法之執業登記規定,致不能辦理執業登記,或有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第1項、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規定情形者,本院應予終止契約。 (6)待遇:依「臺北市立聯合醫院約用醫師管理要點」辦理。 (7)約用主治醫師比照「各機關學校聘僱人員離職儲金給與辦法」,按月提撥離職儲金,提撥金額依其勞工保險投保薪資等級之百分之12提存儲金,其中百分之6由約用主治醫師於每月報酬中扣繳作為自提儲金;另百分之6由本院提撥作為公提儲金。 (8)錄取人員應持合格體檢報告(3個月內有效期)始得完成報到手續(相關疑問請洽院本部勞安室2555-3000分機25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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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臺北市立聯合醫院和平院區病理科招募約用主治醫師

    面議(經常性薪資達4萬元或以上) 40000元 台北市中正區 工作經歷不拘
    臺北市立聯合醫院和平院區病理科招募約用主治醫師公告 一、職稱:約用主治醫師。 二、名額:正取1名,備取2名(候補期間至多5個月)。 三、報名資格: (一)本職務係本院自行遴用之醫事人員,相關權利義務於契約書約定。 (二)具中華民國國籍(大陸地區人民經許可進入臺灣地區設有戶籍滿10年以上),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第1項、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規定情形。 (三)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學或獨立學院之醫學系或中醫學系選醫學系雙主修畢業。 (四)領有國內醫師證書。 (五)國內具有效期解剖病理科科專科醫師證書,具分子病理或腎臟病理次專科醫師證書尤佳。 (六)國內具有效期ETTC證書、ACLS證書、APLS證書或NRP證書或其他經本院認定之相關證書之一。 四、工作項目: (一)解剖病理診斷業務(需親自檢切檢體及處理醫療廢棄物)。 (二)需協助教學,研究論文及行政工作。 (三)冰凍切片值班。 (四)參與及出席各項學術活動。 (五) 協助並配合科內相關活動。 五、甄試方式:面試30%、專業測驗(專案報告)70%,及格分數75分以上為錄取標準。 六、工作地點:臺北市立聯合醫院和平院區(臺北市中正區中華路路二段33號) ※本院無菸無檳職場。 七、聯絡方式:臺北市立聯合醫院和平院區病理科,聯絡人:徐心怡,連絡電話02-23889595分機8210,請於週一至週五上班時間來電。 八、放榜地點:請至本院網站「一般人才招募專區\徵才系統」(https://hrpersonweb.tpech.gov.tw/TpechAFH)錄取公告查詢。 九、甄試訊息:科內另行通知。 十、報名相關事項: (一)報名方式:即日起至114年12月31日止,請至臺北市立聯合醫院網站「徵才\一般人才招募專區\徵才系統」(https://hrpersonweb.tpech.gov.tw/TpechAFH)完成線上報名(請務必自行確認報名成功,否則一律視同未報名),並自行列印甄試報名表並檢附相關證件,以親送或掛號郵寄10851臺北市萬華區艋舺大道101號11樓收發室,臺北市立聯合醫院人事室二股收,信封請註明應徵科室及職稱,以郵戳為憑,請自行預留郵寄時間。 (二)應繳證件:(1)-(7)必備 (1)甄試報名表、自傳各1份(請至臺北市立聯合醫院網站「徵才\一般人才招募專區\徵才系統」網路報名,自行列印甄試報名表並留白天聯絡電話、電子郵件信箱、黏貼2吋照片1張)。 (2)身分證正反面影本1份(出生地為大陸地區者,應檢附戶籍謄本)。 (3)符合最高學歷之醫學系畢業證書影本1份(持外國學、經歷證明者,需附我國駐外單位認證文件並應翻譯成中文。持本國學歷結業證明者,須另附教育主管機關核發之資格證明書)。 (4)國內醫師證書及考試及格證書影本各1份。 (5)國內具有效期解剖病理科專科醫師證書影本1份。 (6)國內具有效期ETTC證書、ACLS證書、APLS證書或NRP證書或其他經本院認定之相關證書之一影本1份(效期截止日期至少需至報到日)。 (7)專案報告1份。 (8)相關經歷之證明文件影本(須註明起迄時間,具分子病理或腎臟病理次專科醫師證書尤佳)。 (9)其他自行繳附文件。 (三)注意事項: (1)各項資料請以A4紙張影印並依序裝訂,報名資料無論是否錄取恕不退件,如需返還報名資料,可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以落實環保政策。 (2)資料逾期、遺漏、提供不實或偽造變造者,視為資格不合格;所填資料或繳交證明文件於錄取後發現係屬不實或有偽造、變造情事者,撤銷錄取資格。 (3)倘為軍公教退休人員者,請於經歷欄敘明「退休機關及日期」;另公務機構退休人員,請依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第77條規定自行衡酌權益事宜。 (4)依本院約用醫師管理要點肆、二十三、(五)之規定,不得兼任本院以外之工作,但「公務員服務法」允許者不在此限,惟應事前報經院長核准。 (5)錄取後發現未符合醫事人員執業登記及繼續教育辦法之執業登記規定,致不能辦理執業登記,或有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第1項、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規定情形者,本院應予終止契約。 (6)待遇:依「臺北市立聯合醫院約用醫師管理要點」辦理。 (7)約用主治醫師比照「各機關學校聘僱人員離職儲金給與辦法」,按月提撥離職儲金,提撥金額依其勞工保險投保薪資等級之百分之12提存儲金,其中百分之6由約用主治醫師於每月報酬中扣繳作為自提儲金;另百分之6由本院提撥作為公提儲金。 (8)錄取人員應持合格體檢報告(3個月內有效期)始得完成報到手續(相關疑問請洽院本部勞安室2555-3000分機25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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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醫檢師

    月薪 33000元 新竹市北區 1~2年工作經驗
    檢驗室.實驗室相關工作 須有一年以上相關經驗
    年終獎金進修補助工作獎金尾牙或春酒住宿福利
  • 臺北市立聯合醫院藥劑部 招募約用藥師公告

    月薪 71800~78800元 台北市萬華區 工作經歷不拘
    【報名方式】請勿使用1111投遞履歷,請至本院網站(https://reurl.cc/vnz9pl)下載報名表填寫,並寄送到:A5548@tpech.gov.tw 一、職務名稱:約用藥師 二、職缺名額:視院區實際出缺狀況 (請電詢) 三、聯絡窗口:院本部藥劑部 邱小姐 電話:(02) 2555-3000分機2798 四、薪資待遇: 1.基本月薪 71,800-78,800元起 (新進滿一年年薪約93-102萬起,含藥師專業進階 P0-P4、年終獎金、考核獎金、簽約獎金)。依年度考績晉級穩定調薪。 2.基本收入外,其他尚有豐厚獎金如每月績效獎金、每年年終結餘獎勵、各式教研獎勵金、各式統籌獎勵、化療津貼、中藥調劑津貼等均另計。 3.大夜津貼600/天、小夜津貼300/天,每月包班15天以上,大夜津貼750/天、小夜津貼350/天;加班費及不休假獎金另計。 4.完善且多元化藥學教育訓練及藥師進階制度,發放進階獎金P0-P4:8,778~15,778/月,並設有他院轉入P1-P4制度及碩士、6年制跳級制度。 5.休假採計區域醫院以上等級醫院年資。 6.輪值班24小時者,隻身且設籍於北北基以外,並符合本院宿舍申請資格,可申請入住本院宿舍,惟任職滿3個月且申請後,未有宿舍得以使用,則可申請宿舍津貼每人每月2,000元。 7.簽約獎金可達6萬/人(任職滿6個月簽訂服務契約2年發給獎勵金2萬,至多3次)。 8.每名藥師均享有勞健保、員工定期健康檢查、文康活動、生日禮金、社團活動、藥師公會常年會費補助、學協會費獎勵(4,000元/年/人)、國內及國際學術會議補助獎勵,參與國際學術會議發表論文補助依地區及類型補助3萬-10萬/次/年,研究論文發表獎勵金,實習生及PGY教學獎金、PGY教師授課800-1,600/月。 9.本院鼓勵在職碩/博士進修,設有公假公費補助機制。 10.部分院區另設有員工汽、機車停車場、員工健身中心、員工休閒中心、美食街及院內便利商店優惠折扣、免費接駁車、圖書館,可進一步洽詢院區細節。 五、報名資格: 1. 具中華民國國籍(大陸地區人民經許可進入臺灣地區設有戶籍滿10年以上),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第1項、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規定情形。 2. 學歷:藥學系畢業。 3. 證照:具中華民國藥師證書,或考試院錄取證明及入場證影本。 4. 繼續教育積分須符合各類醫事人員相關醫事法規之執業登記規定。 5. 其它要求:具中藥學分證書尤佳。 六、工作地點: 【建議可隨信附註志願】 (一) 綜合院區: 1. 中興院區(臺北市大同區鄭州路145號) 2. 仁愛院區(臺北市大安區仁愛路四段10號) 3. 和平院區(臺北市中正區中華路二段33號) 4. 忠孝院區(臺北市南港區同德路87號) 5. 陽明院區(臺北市士林區雨聲街105號) (二) 專科院區: 1. 婦幼院區(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2號) 2. 松德院區(臺北市信義區松德路309號) 3. 林森中醫院區(臺北市中山區林森北路530號、昆明街100號) 4. 昆明院區(臺北市昆明街100號) (三)院本部藥劑部(臺北市萬華區艋舺大道101號11樓) 七、主要工作項目: (一) 綜合院區、專科院區: 1. 藥品調劑、藥品管理、臨床藥學服務、藥物諮詢、社區公衛藥事照顧服務。 2. 綜合院區含中藥及特殊藥品調劑作業,中醫院區無大夜班輪值。 3. 其他交辦事項。 (二) 院本部 (藥事行政作業): 1. 藥品採購、聯標、庫存管理、藥品主檔新增維護、資訊需求等。 2. 教學研究訓練規劃、調劑作業標準化、藥事品管/病人安全作業規畫管理。 3. 其他交辦事項。 八、報名方式: (一)請下載藥師甄選報名表,填寫後以E-mail(A5548@tpech.gov.tw)方式報名。 (二)其他應繳證件請於面試當日繳交。 (三)聯絡人:請參照各院區窗口。 九、考試時間/地點: 報名資料初審合格者,以E-mail或電話通知考試時間及地點,報名人員亦可於上班時間電洽各院區聯絡人。 十、繳交證件: 1. 臺北市立聯合醫院約用藥師甄選報名表。 (請下載報名表黏貼2吋照片1張,並留白天聯絡電話) 2. 身分證正反面影本1份。(出生地為大陸地區者,應檢附戶籍謄本) 3. 大學以上學歷畢業證書影本。 (持國外經歷證明或經教育部認可之國外學歷者,需檢附我國駐外單位認證文件。持本國學歷結業證明者,須另附教育主管機關核發之資格證明書) 4. 藥師證書正反面影本1份或考試院錄取證明及入場證影本。 (最遲於報到時檢附,若未檢附視同放棄本院錄取資格) 5. 中藥學分證明影本。 6. 相關工作經歷證明文件。 7. 各項資料請以A4紙張影印並依序裝訂,報名資料無論是否錄取恕不退件。 8. 前項資料逾期、遺漏、不實或偽造變造者,視為資格不合格;所填資料或繳交證明文件於錄取後發現係屬不實或有偽造、變造情事者,撤銷錄取資格。 十一、甄試方式: 筆試(測驗範圍:藥學相關)60%、面試40%,總分75分以上擇優錄取。 十二、注意事項: 1. 本職務係本院自行遴用之人員,相關權利義務於契約書約定。 2. 報名所繳資料恕不退件,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請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 3. 資料逾期、遺漏、提供不實或偽造變造者,視為資格不合格;所填資料或繳交證明文件於錄取後發現不實或有偽造、變造情事者,撤銷錄取資格。 4. 倘為軍公教退休人員者,請於經歷欄敘明「退休機關及日期」;另公務機構退休人員,請依銓敘部100年9月2日部退三字第1003422855號規定自行衡酌權益事宜。 5. 本院現職人員如欲報名不同院區或單位之職缺者,需經現職單位主管於報名表核章。 6. 錄取人員經通知報到者須親持體檢合格表單(1個月內有效期)與規定證件完成報到手續。(體檢事宜請洽詢院本部職安室2555-3000轉2569)。 7. 錄取人員如欲放棄報到,請填妥放棄報到聲明書,倘逾期未回覆或未於期限內完成報到程序者,視為自願放棄錄取資格,由本院通知次一順位錄取人員依序遞補。 8. 錄取後發現未符合醫事人員執業登記及繼續教育辦法之執業登記規定,致不能辦理執業登記,或有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第1項、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規定情形者,本院應予終止契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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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放射科職代放射師(職代至2026/2/24)

    面議(經常性薪資達4萬元或以上) 40000元 花蓮縣花蓮市 1~2年工作經驗
    1. 一般診斷X光儀器操作 2. 電腦斷層、核磁共振檢查及儀器操作 3. 透視攝影、血管攝影檢查及儀器操作 4. 骨質密度檢查及儀器操作 5. 乳房攝影檢查及儀器操作 6. 牙科X光攝影及儀器操作 7. 配合醫師執行介入性檢查 8. 輪值三班 9. 主管交辦事項 10. 配合醫院緊急動員 ~福利制度~ .外縣市員工可申請宿舍 .員工體檢 .每月餐費補助 .國內旅遊補助 .三節獎金、聖誕獎金、生日禮金 .本人及配偶與直系親屬享本院就醫優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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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臺北市立聯合醫院中興院區口腔醫學科招募受訓牙醫師

    面議(經常性薪資達4萬元或以上) 53782元 台北市大同區 工作經歷不拘
    臺北市立聯合醫院中興院區口腔醫學科招募受訓牙醫師 一、職稱:受訓牙醫師 二、名額:正取 2 名,備取 2 名(自公告之日起5個月內有效)。 三、報名資格: 1.本職務係本院自行遴用之醫事人員,相關權利義務於契約書約定。 2.具中華民國國籍(大陸地區人民經許可進入臺灣地區設有戶籍滿10年以上)。 3.學經歷:國內外經教育部認可之牙醫學系畢業。 4.證照:牙醫師證書及考試及格證書。報名人員如為國內應屆畢業生需附繳交「在學證明」、「實習醫院證明」、「第一階段牙醫師國考通過證明」,請於報到時繳交“畢業證書”,於畢業年度12月31日前未取得牙醫師證書者,應中止接受訓練;如為國外畢業生尚未取得牙醫師證書者,則繳交畢業證書、實習醫院證明及第一階段牙醫師國考通過證明各1份,並請於報到日須繳交牙醫師證書。 四、工作地點:本院中興院區口腔醫學科,台北市大同區鄭州路145號。 五、工作項目: (一)口腔醫學科門診醫療業務。 (二)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六、甄試方式:面試 30%、專業測驗(筆試)70%;總分70分以上為錄取標準。 七、報名方式:即日起至 114年12月19日止,請至臺北市立聯合醫院網站「事求人專區」網路報名(請務必自行確認報名成功,否則一律視同未報名),並自行列印甄試報名表並檢附相關證件,以親送或限時掛號郵寄 (108)臺北市萬華區艋舺大道101號11F臺北市立聯合醫院人事室二股郭 小姐註明應徵科室及職稱,以郵戳為憑,請自行預留郵寄時間。 八、放榜地點:請至臺北市立聯合醫院網站「事求人專區」查詢。九、甄試訊息:科內另行通知。 十、聯絡方式:本院中興院區口腔醫學科,聯絡電話:25523234轉 6201,聯絡人:郭小姐。 十一、報名相關事項: (一) 應繳證件: 1.甄試結果報名表(請至臺北市立聯合醫院網站「事求人專區」網路報名,請務必自行確認報名成功,並自行列印甄試報名表並黏貼2吋照片1張)。 2.身分證正反面影本1份(出生地為大陸地區者,應檢附戶籍謄本)。 3.符合最高學歷之牙醫學系畢業證書影本 1份。 4.牙醫師證書及考試及格證書影本各 1份;如為國內應屆畢業生,則繳交在學證明、實習醫院證明及第一階段牙醫師國考通過證明各1份;如為國外畢業生尚未取得牙醫師證書者,則繳交畢業證書、實習醫院證明及第一階段牙醫師國考通過證明各1份。 5.相關醫事證書或專業證明正反面影本1份。 6.符合經歷之證明文件影本1份(須註明起迄時間)。 7.其他需繳附文件。 (二) 注意事項: 1.持外國學、經歷證明者,需附我國駐外單位認證文件。持本國學歷結業證明者,須另附教育主管機關核發之資格證明書。 2.各項資料請以A4紙張影印並依序裝訂,報名資料無論是否錄取恕不退件,如 需返還報名資料,可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以落實環保政策。 3.前項資料逾期、遺漏、不實或偽造變造者,視為資格不合格;所填資料或繳交證明文件於錄取後發現係屬不實或有偽造、變造情事者,撤銷錄取資格。 4.依本院約用醫師管理要點肆、二十三、(五)之規定,不得兼任本院以外之工作,但 「公務員服務法」允許者不在此限,惟應事前報經院長核准。 (三) 備註: 1.受訓牙醫師參照勞工退休金條例提撥勞工退休金。 2.錄取人員應持合格體檢報告(3個月內有效期)始得完成報到手續(相關疑問請洽院本部勞安室2555-3000分機2369)。。 3.國內應屆畢業生應於報到時繳交「畢業證書」,於畢業年度12月31日前未取得牙醫師證書者,應中止接受訓練;國外畢業生尚未取得牙醫師證書者,報到日須繳交牙醫師證書。 4.錄取人員須簽訂本院勞基法第 84-1 條約定書並經臺北市政府勞動局核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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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和平婦幼院區營養科招募約用技術士(廚師)公告

    月薪 36600元 台北市中正區 工作經歷不拘
    一、職務名稱:約用技術士 二、職缺名額:正取 1 名 三、聯絡窗口:營養科 許營養師 電話:(02)2388-9595分機2729 四、薪資待遇: 1.約用技術士月薪約36,600元,另依績效及考核狀況發給年終獎金、考核獎金及獎勵金。 2.福利:勞健保、文康活動。 五、報名資格: 1、具中華民國國籍(大陸地區人民經許可進入臺灣地區設有戶籍滿10年以上),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第1項、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規定情形。 2、學歷:國小(含)以上畢業 3、證照:具中華民國中餐烹調丙級技術士證書(請檢附證書正反面影本)者尤佳。 若無則先以約用服務員進用。【如參加本年度全國中餐烹調丙級技術士技能檢定經榜示成績合格者,應繳相關證明證件。】 六、工作地點:和平院區(臺北市中正區中華路二段33號)※本院為無菸無檳職場。 七、工作項目: (一)食材前處理作業。 (二)飲食配膳、病房送膳服務。 (三)廚房設備、器具、環境清潔維護。 (四)國定例假日輪班,早、晚班。 (五)其他交辦事項。 八、報名方式: (一)請先繳交個人履歷表,繳交方式: 1、E–mail:A5938@tpech.gov.tw 2、紙本寄送:臺北市中正區中華路二段33號 營養科 (二)其他證件須於面試當天繳交 (三)聯絡人:和平院區營養科 許營養師,電話:(02)2388-9595分機2729 九、考試時間/地點: 報名資料初審合格者,以E-mail或電話通知面試時間及地點,報名人員亦可於上班時間電洽和平院區營養科 許營養師(02)2388-9595分機2729聯絡 十、繳交證件: 1、履歷表(請下載報名表黏貼2吋照片1張,並留白天聯絡電話)。 2、身分證正反面影本1份(出生地為大陸地區者,應檢附戶籍謄本)。 3、符合資格條件之最高學歷畢業證書。 (1)持國外經歷證明或經教育部認可之國外學歷者,需檢附我國駐外單位認證文件。持本國學歷結業證明者,須另附教育主管機關核發之資格證明書。 (2)本年度應屆畢業生,請檢附就讀學校所開立「學生○○○為本校應屆畢業生,尚未取得畢業證書」之書面證明影本或蓋有「最後一學期註冊戳記之學生證正、背面」影本;倘為研究所應屆畢業生則另檢附論文指導教授簽署「學生○○○為本校應屆畢業生,於6個月內可取得畢業證書」之書面證明影本俾憑審查,錄取報到時需檢附畢業證書正本,否則視同未錄取。 4、符合資格條件之其他專業證照正反面。參加本年度全國中餐烹調丙級技術士技能檢定經榜示成績合格者,請檢附「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技能檢定中心」成績通知書影本或線上查詢列印之成績單。錄取報到時需檢附相關專門職業及技術證書正本,否則視同未錄取。 5、相關工作經歷證明文件。 6、各項資料請以A4紙張影印並依序裝訂,報名資料無論是否錄取恕不退件。 十一、甄試方式:實作70%、面試30%,總分70分以上擇優錄取。 十二、注意事項: 1、本職務係本院自行遴用之人員,相關權利義務於契約書約定。 2、報名所繳資料恕不退件,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請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 3、資料逾期、遺漏、提供不實或偽造變造者,視為資格不合格;所填資料或繳交證明文件於錄取後發現係屬不實或有偽造、變造情事者,撤銷錄取資格。 4、倘為軍公教退休人員者,請於經歷欄敘明「退休機關及日期」;另公務機構退休人員,請依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第77條相關規定自行衡酌權益事宜。 5、本院現職人員如欲報名不同院區或單位之職缺者,需經現職單位主管於報名表核章。 6、錄取人員經通知報到者須親持體檢合格表單(1個月內有效期)與規定證件完成報到手續。(體檢事宜請洽詢本院職業安全衛生室02-2555-3000#2569)。 7、錄取人員如欲放棄報到,請填妥放棄報到聲明書,倘逾期未回覆或未於期限內完成報到程序者,視為自願放棄錄取資格。 8、錄取後發現未符合醫事人員執業登記及繼續教育辦法之執業登記規定,致不能辦理執業登記,或有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第1項、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規定情形者,本院應予終止契約。 9、本職缺須通過供膳作業人員體檢(體檢項目:含一般體檢、胸部X光、A型肝炎、B型肝炎、梅毒、傷寒、痢疾及阿米巴原蟲等),體檢未通過者無法辦理報到,取消錄取資格,由備取人員依序進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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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忠孝院區營養科招募約用技術士(廚師)公告

    月薪 36600元 台北市南港區 工作經歷不拘
    一、職務名稱:約用技術士 二、職缺名額:正取 1 名 三、聯絡窗口:營養科 高營養師 電話:(02)2786-1288分機8004 四、薪資待遇: 1.約用技術士月薪約36,600元,另依績效及考核狀況發給年終獎金、考核獎金及獎勵金,年薪約43-49萬元。 2.福利:工作穩定、勞健保、文康活動、生日禮金、特休假、員工體檢、社團補助、進修補助。 五、報名資格: 1、具中華民國國籍(大陸地區人民經許可進入臺灣地區設有戶籍滿10年以上),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第1項、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規定情形。 2、學歷:國小(含)以上畢業 3、證照:報考約用技術士需具中餐烹調丙級技術士證照(請檢附證書正反面影本),若無則先以約用服務員進用【如參加本年度全國中餐烹調丙級技術士技能檢定經榜示成績合格者,應繳相關證明證件。】 六、工作地點:忠孝院區(臺北市南港區同德路87號)※本院為無菸無檳職場。 七、工作項目: (一)食材前處理、大量膳食、治療飲食烹調製備作業。 (二)流質及管灌飲食製作。 (三)飲食配膳、病房送膳服務。 (四)廚房設備、器具、環境清潔維護。 (五)國定例假日輪班,早、晚班。 (六)其他交辦事項。 八、報名方式: (一)請先繳交個人履歷表,繳交方式: 1、E–mail:A2877@tpech.gov.tw 2、紙本寄送:臺北市南港區同德路87號 營養科 (二)其他證件須於面試當天繳交 (三)聯絡人:忠孝院區營養科 林高營養師,電話:(02) 2786-1288分機8004 九、考試時間/地點: 報名資料初審合格者,以E-mail或電話通知面試時間及地點,報名人員亦可於上班時間電洽忠孝院區營養科林營養師 (02)2786-1288分機8004聯絡 十、繳交證件: 1、履歷表(請下載報名表黏貼2吋照片1張,並留白天聯絡電話)。 2、身分證正反面影本1份(出生地為大陸地區者,應檢附戶籍謄本)。 3、符合資格條件之最高學歷畢業證書。 (1)持國外經歷證明或經教育部認可之國外學歷者,需檢附我國駐外單位認證文件。持本國學歷結業證明者,須另附教育主管機關核發之資格證明書。 (2)本年度應屆畢業生,請檢附就讀學校所開立「學生○○○為本校應屆畢業生,尚未取得畢業證書」之書面證明影本或蓋有「最後一學期註冊戳記之學生證正、背面」影本;倘為研究所應屆畢業生則另檢附論文指導教授簽署「學生○○○為本校應屆畢業生,於6個月內可取得畢業證書」之書面證明影本俾憑審查,錄取報到時需檢附畢業證書正本,否則視同未錄取。 4、符合資格條件之其他專業證照正反面。參加本年度全國中餐烹調丙級技術士技能檢定經榜示成績合格者,請檢附「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技能檢定中心」成績通知書影本或線上查詢列印之成績單。錄取報到時需檢附相關專門職業及技術證書正本,否則視同未錄取。 5、相關工作經歷證明文件。 6、各項資料請以A4紙張影印並依序裝訂,報名資料無論是否錄取恕不退件。 十一、甄試方式:實作70%、面試30%,總分70分以上擇優錄取。 十二、注意事項: 1、本職務係本院自行遴用之人員,相關權利義務於契約書約定。 2、報名所繳資料恕不退件,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請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 3、資料逾期、遺漏、提供不實或偽造變造者,視為資格不合格;所填資料或繳交證明文件於錄取後發現係屬不實或有偽造、變造情事者,撤銷錄取資格。 4、倘為軍公教退休人員者,請於經歷欄敘明「退休機關及日期」;另公務機構退休人員,請依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第77條相關規定自行衡酌權益事宜。 5、本院現職人員如欲報名不同院區或單位之職缺者,需經現職單位主管於報名表核章。 6、錄取人員經通知報到者須親持體檢合格表單(1個月內有效期)與規定證件完成報到手續。(體檢事宜請洽詢本院職業安全衛生室02-2555-3000#2569)。 7、錄取人員如欲放棄報到,請填妥放棄報到聲明書,倘逾期未回覆或未於期限內完成報到程序者,視為自願放棄錄取資格。 8、錄取後發現未符合醫事人員執業登記及繼續教育辦法之執業登記規定,致不能辦理執業登記,或有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第1項、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規定情形者,本院應予終止契約。 9、本職缺須通過供膳作業人員體檢(體檢項目:含一般體檢、胸部X光、A型肝炎、B型肝炎、梅毒、傷寒、痢疾及阿米巴原蟲等),體檢未通過者無法辦理報到,取消錄取資格,由備取人員依序進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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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年終獎金康樂活動
  • 忠孝院區營養科(廣慈博愛園區)招募約用技術士(廚師)公告

    月薪 36600元 台北市大同區 工作經歷不拘
    一、職務名稱:約用技術士 二、職缺名額:正取 4 名 三、聯絡窗口:營養科 張營養師 電話:(02)2786-1288分機8021 (02)8726-1105分機2371 四、薪資待遇: 1.約用技術士月薪約36,600元,另依績效及考核狀況發給年終獎金、考核獎金及獎勵金,年薪約43-49萬元。 2.福利:工作穩定、勞健保、文康活動、生日禮金、特休假、員工體檢、社團補助、進修補助。 五、報名資格: 1、具中華民國國籍(大陸地區人民經許可進入臺灣地區設有戶籍滿10年以上),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第1項、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規定情形。 2、學歷:國小(含)以上畢業 3、證照:報考約用技術士需具中餐烹調丙級技術士證照(請檢附證書正反面影本),若無則先以約用服務員進用【如參加本年度全國中餐烹調丙級技術士技能檢定經榜示成績合格者,應繳相關證明證件。】 六、工作地點:廣慈博愛園區衛福大樓5樓廚房,到職後,前3個月先至忠孝院區培訓 ※本院為無菸無檳職場。 七、工作項目: (一)食材前處理、大量膳食、治療飲食烹調製備作業。 (二)流質及管灌飲食製作。 (三)飲食配膳、病房送膳服務。 (四)廚房設備、器具、環境清潔維護。 (五)國定例假日輪班,早、晚班。 (六)其他交辦事項。 八、報名方式: (一)請先繳交個人履歷表,繳交方式: 1、E–mail:A6170@tpech.gov.tw 2、紙本寄送:臺北市南港區同德路87號 營養科 (二)其他證件須於面試當天繳交 (三)聯絡人:忠孝院區營養科 張營養師,電話:(02)2786-1288分機8021 (02)8726-1105分機2371 九、考試時間/地點: 報名資料初審合格者,以E-mail或電話通知面試時間及地點,報名人員亦可於上班時間電洽忠孝院區營養科 張營養師 (02)2786-1288分機8021 (02)8726-1105分機2371 聯絡 十、繳交證件: 1、履歷表(請下載報名表黏貼2吋照片1張,並留白天聯絡電話)。 2、身分證正反面影本1份(出生地為大陸地區者,應檢附戶籍謄本)。 3、符合資格條件之最高學歷畢業證書。 (1)持國外經歷證明或經教育部認可之國外學歷者,需檢附我國駐外單位認證文件。持本國學歷結業證明者,須另附教育主管機關核發之資格證明書。 (2)本年度應屆畢業生,請檢附就讀學校所開立「學生○○○為本校應屆畢業生,尚未取得畢業證書」之書面證明影本或蓋有「最後一學期註冊戳記之學生證正、背面」影本;倘為研究所應屆畢業生則另檢附論文指導教授簽署「學生○○○為本校應屆畢業生,於6個月內可取得畢業證書」之書面證明影本俾憑審查,錄取報到時需檢附畢業證書正本,否則視同未錄取。 4、符合資格條件之其他專業證照正反面。參加本年度全國中餐烹調丙級技術士技能檢定經榜示成績合格者,請檢附「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技能檢定中心」成績通知書影本或線上查詢列印之成績單。錄取報到時需檢附相關專門職業及技術證書正本,否則視同未錄取。 5、相關工作經歷證明文件。 6、各項資料請以A4紙張影印並依序裝訂,報名資料無論是否錄取恕不退件。 十一、甄試方式:實作70%、面試30%,總分70分以上擇優錄取。 十二、注意事項: 1、本職務係本院自行遴用之人員,相關權利義務於契約書約定。 2、報名所繳資料恕不退件,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請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 3、資料逾期、遺漏、提供不實或偽造變造者,視為資格不合格;所填資料或繳交證明文件於錄取後發現係屬不實或有偽造、變造情事者,撤銷錄取資格。 4、倘為軍公教退休人員者,請於經歷欄敘明「退休機關及日期」;另公務機構退休人員,請依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第77條相關規定自行衡酌權益事宜。 5、本院現職人員如欲報名不同院區或單位之職缺者,需經現職單位主管於報名表核章。 6、錄取人員經通知報到者須親持體檢合格表單(1個月內有效期)與規定證件完成報到手續。(體檢事宜請洽詢本院職業安全衛生室02-2555-3000#2569)。 7、錄取人員如欲放棄報到,請填妥放棄報到聲明書,倘逾期未回覆或未於期限內完成報到程序者,視為自願放棄錄取資格。 8、錄取後發現未符合醫事人員執業登記及繼續教育辦法之執業登記規定,致不能辦理執業登記,或有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第1項、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規定情形者,本院應予終止契約。 9、本職缺須通過供膳作業人員體檢(體檢項目:含一般體檢、胸部X光、A型肝炎、B型肝炎、梅毒、傷寒、痢疾及阿米巴原蟲等),體檢未通過者無法辦理報到,取消錄取資格,由備取人員依序進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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