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職熱搜工作
您正在找醫事人員的工作,共計1215筆職缺在等你,馬上去應徵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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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單位個管師/員(臺北市中山區)
月薪 38000~45000元 台北市中山區 1~2年工作經驗1. 臺北市中山區長照2.0業務:個案管理、撰寫照顧計畫、轉介及連結相關服務 2. 定期追蹤(家訪和電訪)個案與各項服務之連結情形 3. 提供個案及家屬長照服務相關諮詢 4. 開發社區資源及潛在個案 5. 相關行政工作及交辦事項 👉準時上下班 (薪資依每月案量另有加給)展開 -
7A62-醫事室計價組 組長
月薪 48000元 新竹縣竹北市 工作經歷不拘一、門、急、住診帳務作業 1.病患排檢作業 2.開立診斷書掛號作業 3.代辦重病卡作業 4.門、急診批價作業 5.門、急診掛號作業 6.住院候床、登錄作業 7.出院結帳作業 二、放射科業務 1.外院光碟上傳本院PACS作業 2.下載燒錄PACS光碟作業 三、職業災害業務 1.管理追蹤勞工保險職業傷病個案 2.提供個案就醫福利諮詢窗口 3.各單位相關議題之協調 4.職災業務統計 四、協助相關單位帳務申請 1.社工補助款 2.新住民補助款 3.健檢中心收據 4.轉代檢費用申請 5.其他記帳帳務申請 五、每日現金管理及審核對帳作業 1.每日核對櫃員收費帳務 2.週轉金發放與管理 3.連續假日週轉金申請 4.自動繳費機管理 六、行政庶務、單位公文與簽核單處理 1.公文撰寫與作業分配 2.處理計價組相關電子簽核單 3.協助單位人員排班作業 4.維護診間設定 5.實習生實習指導 七、其他臨時交辦事項展開 -
約用醫事檢驗師(家庭醫學科) _衛生福利部玉里醫院
月薪 49000元 花蓮縣玉里鎮 工作經歷不拘1. 檢驗前置作業(含檢體分類、櫃檯抽血及檢體離心) 2. 血液檢查(CBC, DC, ESR, ABO血型檢查及網狀紅血球檢查) 3. 醣化血色素(HbA1c)檢驗 4. 糞便檢查(潛血反應及寄生蟲檢查) 5. 檢驗全項簽收及委外代檢報告覆核 6. 每日內部品管分析及儀器簡易保養及確認 7. 衛材、耗材及物品申領作業 8.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備註]:需輪值週六及假日檢驗室值班(上午8:00-12:00)展開 -
A單位個管師/員(北市松山區)
月薪 38000元 台北市松山區 1~2年工作經驗1.臺北市松山區長照2.0業務:個案管理、撰寫照顧計畫、轉介及連結相關服務。 2.定期追蹤(家訪或電訪)個案與各項服務之連結情形。 3.提供個案及家屬長照服務相關諮詢。 4.開發社區資源及潛在個案。 5.相關行政工作及交辦事項。展開 -
社區整合型服務中心(長照A單位)民雇二等個管員乙名
月薪 36970元 花蓮縣新城鄉 工作經歷不拘工作內容 1. 長照個案管理及定期追蹤服務使用情形。 2. 依個案需求擬定照顧計畫及連結長照服務資源。 3. 個案及家屬之服務諮詢、溝通與問題協調處理。 4. 長照服務單位聯繫、服務協調及品質追蹤。 5. 社會福利及其他相關資源轉介與媒合。 6. 個案訪視、相關紀錄及行政資料建置。 7. 參與個案討論、跨專業或跨單位協調。 8. 配合長照相關業務推動、社區宣導及相關業務執行。 9. 其他主管臨時交班事項。 工作待遇 1. 新臺幣36,970元/月。 2. 享三節福利金及年終獎金。 3. 享休假補助費。 4. 享勞、健保費及勞退金(6%)。 5. 在職期間於本院就醫以員工身份優惠。 求才期間 即日起至徵用適才止 考試時間 另行電話通知 考試內容 1. 筆試(30%):總分100分,70分合格。 2. 面試(70%):總分100分,70分合格。 3. 中文打字:必要時現場實測。 考試地點 國軍花蓮總醫院行政大樓A單位會議室 求才條件 資格條件: 1. 年齡、男女不拘。 2. 具一年以上長期照顧服務相關工作經驗者: (1) 領有師級以上證書醫事人員或社會工作師。 (2) 碩士(含)以上畢業,為老人照顧及公共衛生相關科、系、所畢業。 3. 具二年以上長期照顧服務相關工作經驗者: (1) 專科(含)以上畢業,醫事人員相關科、系、所畢業或公共衛生、醫務管理、社會工作、老人照顧或長期照顧相關科、系、所、學位學程、科畢業。 (2) 具社會工作師應考資格。 4. 具三年以上相關長期照顧服務工作經驗: (1) 領有照顧服務員技術士證。 (2) 高中(職)護理或老人照顧相關科系畢業者。 (3) 領有專門職業證書,包括護士、藥劑生、職能治療生、物理治療生等。 5. 具備中文輸入30字/分以上證明者尤佳。 進用限制: 1. 犯內亂、外患、不能安全駕駛、賭博罪或刑法妨害風化罪章、詐欺背信及重利罪章、貪污治罪條例、性侵害犯罪防治法第二條第一項所列之罪,經有罪判決、緩起訴處分確定或通緝有案尚未結案。 2. 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經有罪判決、緩起訴處分確定或受觀察、勒戒及強制戒治之裁定,或受行政裁罰確定。 3. 受監護宣告及輔助宣告,尚未撤銷。 4. 大陸地區人民經許可進入臺灣地區,非在臺灣地區設有戶籍滿二十年者或香港及澳門居民經許可進入臺灣地區,非在臺灣地區設有戶籍滿十年。 5. 違反國籍法規定。 迴避進用規定: 1. 進用單位主官、副主官,對於配偶與三親等以內血親、姻親及共同生活之家屬,不得在其單位進用。 2. 進用單位各級主管長官,對於配偶與三親等以內血親、姻親及共同生活之家屬,不得在其主管單位進用。 3. 有權核定(核轉)進用之主官、副主官,對於配偶與三親等以內血親、姻親及共同生活之家屬,不得在其核定進用單位進用。 經資格審查不合格者,不得應試,繳交資料恕不退還。 應繳證件:(以下均為影本,請以A4格式依序裝訂俾利審查) 1. 個人履歷表 2. 工作經驗證明文件 3. 中文輸入技能認證(無則免) 4. 最高學歷證件 5. 體檢表:檢具三個月內胸部X光、血液檢驗、B型肝炎檢驗、水痘、麻疹、德國麻疹等檢驗報告 注意事項: 意者請儘速將上述資料逕寄花蓮縣新城鄉嘉里村嘉里路163號,國軍花蓮總醫院行政組林貴珠收(請註明應徵職務及聯絡電話),證件資料不全者不予受理(以本院文卷室收迄章為憑)。展開 -
業務負責人
月薪 49500元 桃園市桃園區 3~4年工作經驗1.綜理機構業務之經營管理及監督、策劃、推行及擬定年度工作計畫。 2.員工教育訓練規劃與安排、主持業務會議、團督會議及個案討論會。 3.主導及執行評鑑業務之相關運作、系統管理與跨團隊之連結及跨部門溝通協調。 4.各項品質監測之追蹤檢討;與處理公文函件。展開 -
臺北市立聯合醫院中興院區復健治療組招募四級約用物理治療師公告1150480
月薪 50000元 台北市大同區 工作經歷不拘臺北市立聯合醫院中興院區復健治療組招募四級約用物理治療師 一、單位:中興院區復健治療組 二、職稱:約用物理治療師 三、名額:正取2名,備取2名(候補期間至多3個月) 四、資格條件及應徵方式: (一)本職務係本院自行遴用之人員,不具有公務人員身分,相關權利義務於契約書約定。 (二)待遇: 月薪5萬元以上,績效獎金金額另依績效及考核狀況發給年終獎金、考核獎金及獎勵金。 (三)福利:勞健保、文康活動、生日禮金。 (四)報名條件: 1.具中華民國國籍(大陸地區人民經許可進入臺灣地區設有戶籍滿10年以上)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第1項、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及第9-1條規定情形;不得於中國大陸設有戶籍、不領用中國大陸之護照、身分證、定居證、居住證及其他依相關法令或經行政院、大陸委員會禁止領用之中國大陸身分證件。 2.學經歷:物理治療學系副學士以上畢業。 3.證書(照): 具中華民國物理治療師證書(請檢附證書正反面影本)。 醫事人員需符合各類醫事人員相關醫事法規之執業登記規定。 4.其他要求:無 5.本院現職人員如欲報名本職缺者,需經現職單位主管於報名表中「現職服務單位」欄位處核章。 (五)報名日期:自即日起至115年9月30日止,以郵戳為憑,請自行預留郵寄時間,逾時不予受理。 (六)報名網址:臺北市政府衛生局「聯醫事求人」專區(https://hrpersonweb.tpech.gov.tw/TpechAFH/HOME/Index)線上報名(請務必自行確認報名成功,否則一律視同未報名)。 (七)報名方式: 1.採線上報名及繳交報名表件(含下載之報名表、身分證、符合資格條件之最高學歷畢業證明、工作經歷服務證明、專業證照等影本資料,請詳閱備註欄應繳證件說明)方式辦理。 2.報名表件需於規定期限內以掛號郵寄至「(10851)臺北市萬華區艋舺大道101號11樓臺北市立聯合醫院人事室一股收」,始完成報名程序,信封請註明應徵科室及職稱。 (八)資格初審合格及甄試訊息公告日期:預計將於報名截止後兩週內,於臺北市立聯合醫院「人才招募」專區「事求人」系統(https://hrpersonweb.tpech.gov.tw/TpechAFH)初審公告查詢,不另行通知,請務必主動查詢,不得以未接獲通知等理由要求補救措施。 (九)甄試方式:面試30%、專業測驗(筆試)70%,總分70分以上為錄取標準。 測試範圍:【神經、骨科、床邊物理治療】。 (十)甄試時間及地點:於初審合格名單公告載明。 五、工作項目: (一)一般物理治療師業務。 (二)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六、工作地點:臺北市立聯合醫院中興院區(臺北市鄭州路145號) ※本院為無菸無檳職場。 七、聯絡方式:人事室游小姐:聯絡電話02-25553000轉2317,傳真電話02-23028407,請於週一至週五上班時間來電。 八、應繳證件:(請以A4紙張格式影印、勿裁切、勿裝釘) 1.請列印臺北市立聯合醫院「徵才\一般人才招募專區\事求人系統」(https://hrpersonweb.tpech.gov.tw/TpechAFH/HOME/Index)甄試報名表並黏貼2吋照片1張。 2.身分證正反面(出生地為大陸地區者,應檢附戶籍謄本)。 3.符合資格條件之最高學歷畢業證書。 (1)持國外經歷證明或經教育部認可之國外學歷者,需檢附我國駐外單位認證文件。持本國學歷結業證明者,須另附教育主管機關核發之資格證明書。 (2)本年度應屆畢業生,請檢附就讀學校所開立「學生○○○為本校應屆畢業生,尚未取得畢業證書」之書面證明影本或蓋有「最後一學期註冊戳記之學生證正、背面」影本;倘為研究所應屆畢業生則另檢附論文指導教授簽署「學生○○○為本校應屆畢業生,於6個月內可取得畢業證書」之書面證明影本俾憑審查,錄取報到時需檢附畢業證書正本,否則視同未錄取。 4.符合資格條件之中華民國醫事人員證書。參加本年度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經榜示成績及格者,請檢附「錄取成績及結果通知書」影本。錄取報到時需檢附醫事人員證書正本,否則視同未錄取。 5.符合資格條件之其他專業證照正反面。 6.工作經歷證明文件:採認各機關(構)、公司或學校開立之「在職證明」、「服務證明」或「離職證明」,記載任職起訖期間、單位、職稱或工作內容等資料,足資證明報名條件規定之年資及工作內容,不得僅出示勞保投保或執業登記相關資料,如應試職缺未要求工作經歷者則免附。 7.其他需繳附文件。 九、注意事項: 1.報名所繳資料恕不退件,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請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 2.資料逾期、遺漏、提供不實或偽造變造者,視為資格不合格;所填資料或繳交證明文件於錄取後發現係屬不實或有偽造、變造情事者,撤銷錄取資格。 3.倘為軍公教退休人員者,請於經歷欄敘明「退休機關及日期」;另公務機構退休人員,請依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第77條規定自行衡酌權益事宜。 4.錄取人員應於本院通知期限內完成報到,倘逾期未完成報到程序者,視為自願放棄錄取資格,不再進用,由本院通知次一順位錄取人員依序遞補。 5.本院現職人員如欲報名本職缺者,需經現職單位主管於報名表中「現職服務單位」欄位處核章。 6.錄取後發現未符合醫事人員執業登記及繼續教育辦法之執業登記規定,致不能辦理執業登記,或有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第1項、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規定情形者,本院應予終止契約。 【詳情請至臺北市立聯合醫院「徵才\一般人才招募專區\事求人系統」(https://hrpersonweb.tpech.gov.tw/TpechAFH/HOME/Index)瀏覽。】 【以郵戳為憑】展開 -
臺北市立聯合醫院陽明院區麻醉科招募約用主治醫師(徵才編號1150155)
面議(經常性薪資達4萬元或以上) 52089元 台北市士林區 工作經歷不拘臺北市立聯合醫院陽明院區麻醉科招募約用主治醫師 一、職稱:約用主治醫師。 二、名額:正取1名,備取1名。 三、報名資格: (一)本職務係本院自行遴用之醫事人員,相關權利義務於契約書約定。 (二)具中華民國國籍(大陸地區人民經許可進入臺灣地區設有戶籍滿10年以上)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第1項、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及第9-1條規定情形;不得於中國大陸設有戶籍、不領用中國大陸之護照、身分證、定居證、居住證及其他依相關法令或經行政院、大陸委員會禁止領用之中國大陸身分證件。 (三)具備「醫事人員人事條例」任用資格。 (四)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學或獨立學院之醫學系畢業。 (五)領有國內醫師證書。 (六)領有醫師考試及格證書。 (七)具有效期麻醉科專科醫師證書。 (八)具有效期(截止日期至少需於到職日)ETTC證書、ACLS證書、APLS證書或NRP證書或其他經本院認定之相關證書之一。 四、甄試方式:面試30%、專業測驗(專案報告,題目:術後止痛的方式,5-10分鐘)70%,總分85分以上為錄取標準。 五、工作項目: (一)麻醉科醫療業務。 (二)支援院內急救及困難插管。 (三)參與上級指派委員會事宜。 (四)其他交辦事項。 六、工作地點: 臺北市立聯合醫院陽明院區※本院為無菸無檳職場。 七、聯絡方式:臺北市立聯合醫院陽明院區麻醉科,電話:02-25853456分機6322 八、報名方式: (一)即日起至115年10月14日17:00止,請至臺北市立聯合醫院網站「人才招募專區/一般人才招募/徵才公告」網路報名(請務必自行確認報名成功,否則一律視同未報名),並自行列印甄試報名表並檢附相關證件,以親送或限時掛號郵寄(10851)臺北市萬華區艋舺大道101號11樓,臺北市立聯合醫院人事室二股郭小姐收,以限時掛號郵戳為憑(臺北市新北市以外地區請務必自行預留郵件送達時間)。信封請註明應徵科室、職稱及寄件人姓名,且確實勾選必備資料(依實際收件證件資料為準)。 (二)應繳證件:(必備文件) 1.報名表或履歷表(請留白天聯絡電話、電子郵件信箱、黏貼2吋照片1張)。 2.身分證正反面影本1份。(出生地為大陸地區者,應檢附戶籍謄本) 3.國內外大學或獨立學院之醫學系畢業證書影本1份。 4.醫師證書影本1份及考試及格證書影本各1份。 5.有效期麻醉科專科醫師證書影本1份。 6.有效期(截止日期至少需於到職日)ETTC證書、ACLS證書、APLS證書或NRP證書或其他經本院認定之相關證書之一影本。 7.專案報告1份。 8.其他自行提供資料。 (三)注意事項: 1.持外國學、經歷證明者,需附我國駐外單位認證文件。持本國學歷結業證明者,須另附教育主管機關核發之資格證明書。 2.未註明應試類科、未貼妥照片、未填寫自傳、應備文件若有資料不全、未附或資格條件不符者,即視為資格審查不合格,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補附文件、退件或及變更報考類科。 3.各項資料請以A4紙張影印並依序裝訂,報名資料無論是否錄取恕不退件,如需返還報名資料,可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以落實環保政策。 4.各項資料逾期、遺漏、不實或偽造變造者,視為資格不合格;所填資料或繳交證明文件於錄取後發現係屬不實或有偽造、變造情事者,撤銷錄取資格。 5.報名表所填具之電子郵件信箱、通訊地址、聯絡電話等資料有異動者,請傳真通知本院並同時來電確認,以維護錄取人員權益。 6.甄試及報到應依本院指定日期前來,參加甄試人員及錄取人員逾通知甄試時間、報到期限而未參加甄試或報到者,視為放棄,並註銷其資格,不得以任何理由請求保留。 7.依本院約用醫師管理要點肆、二十三、(五)之規定,不得兼任本院以外之工作,但「公務員服務法」允許者不在此限,惟應事前報經院長核准。 (四)放榜地點:請至「請至臺北市立聯合醫院網站「人才招募專區/一般人才招募/錄取公告」查詢。 (五)甄試訊息:另行通知。 (六)備註: 1.待遇:依「臺北市立聯合醫院約用醫師管理要點」及「臺北市政府衛生局所屬醫療機構人員獎勵金發給基準」辦理。 2.錄取後發現未符合醫事人員執業登記及繼續教育辦法之執業登記規定,致不能辦理執業登記,本院應予終止契約。 3.倘為軍公教退休人員者,請於經歷欄敘明「退休機關及日期」;另公務機構退休人員,請依公務人員退休法第23條第1項第4款規定自行衡酌權益事宜。 4.錄取人員應持合格體檢報告(3個月內有效期)始得完成報到手續(相關疑問請洽院本部勞安室2555-3000分機2569)。展開 -
臺北市立聯合醫院陽明院區一般外科招募約用主治醫師(徵才編號1140273)
面議(經常性薪資達4萬元或以上) 52089元 台北市士林區 工作經歷不拘臺北市立聯合醫院陽明院區一般外科招募約用主治醫師公告 一、職稱:約用主治醫師。 二、名額:正取1名,備取1名。(候補期間至多5個月) 三、報名資格: (一)本職務係本院自行遴用之醫事人員,相關權利義務於契約書約定。 (二)具中華民國國籍(大陸地區人民經許可進入臺灣地區設有戶籍滿10年以上)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第1項、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及第9-1條規定情形;不得於中國大陸設有戶籍、不領用中國大陸之護照、身分證、定居證、居住證及其他依相關法令或經行政院、大陸委員會禁止領用之中國大陸身分證件。 (三)具備「醫事人員人事條例」任用資格。 (四)具醫師證書、考試及格證書及有效期外科專科醫師證書。 (五)具有效期ETTC證書、ACLS證書、APLS證書或NRP證書或其他經本院認定之相關證書之一。 四、工作地點:臺北市立聯合醫院陽明院區。 五、工作項目: (一)外科醫療業務:外科門診業務,收治病患及手術治療,外科病房值班與協助急診會診;協助外科病房及科內教學活動與醫院評鑑相關卷夾資料之完成;參與院內委員會之運作,協助辦理殘障鑑定、疫苗注射等公衛任務。 (二)其他交辦事項。 六、甄試方式:面試30%、專業測驗(專案報告,題目自訂【外科醫療相關】)70%,總分80分以上為錄取標準。 七、報名方式:即日起至115年9月29日17時止,請至臺北市立聯合醫院「事求人專區」網路報名(請務必自行確認報名成功,否則一律視同未報名),並自行列印甄試報名表並檢附相關證件,以親送或限時掛號郵寄(10851)臺北市萬華區艋舺大道101號11樓收發室,臺北市立聯合醫院人事室二股郭小姐收,信封請註明應徵科室及職稱,以郵戳為憑,請自行預留郵寄時間。 八、放榜地點:請至請至臺北市立聯合醫院「事求人專區」查詢。 九、甄試訊息:科內另行通知。 十、聯絡方式:臺北市立聯合醫院陽明院區外科,連絡電話:0979309017 ;聯絡人李小姐 十一、繳交證件: (一)應繳證件:1-7項均需齊備 1.甄試報名表、自傳各1份。 (請至臺北市立聯合醫院網站「事求人專區」網路報名,自行列印甄試報名表、留白天聯絡電話、電子郵件信箱、黏貼2吋照片1張) 2.身分證正反面影本1份(出生地為大陸地區者,應檢附戶籍謄本)。 3.國內外經教育部認可大學以上醫學系或中醫學系選醫學系雙主修畢業證書影本1份。 4.醫師證書及考試及格證書影本各1份。 5.具有效期外科專科醫師證書影本1份。(效期截止日期至少需至報到日) 6.具有效期ETTC證書、ACLS證書、APLS證書或NRP證書或其他經本院認定之相關證書之一。(效期截止日期至少需至報到日) 7.專案報告1份。 8.符合經歷之證明文件影本1份(須註明起迄時間)。 9.其他自行提供資料(如具有效期大腸直腸外專科醫師證書或ATLS證書)。 (二)注意事項: 1.持外國學、經歷證明者,需附我國駐外單位認證文件。持本國學歷結業證明者,須另附教育主管機關核發之資格證明書。 2.未註明應試類科、未貼妥照片、未填寫自傳、應備文件若有資料不全、未附或資格條件不符者,即視為資格審查不合格,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補附文件、退件或及變更報考類科。 3.各項資料請以A4紙張影印(請勿裝訂),報名資料無論是否錄取恕不退件,如需返還報名資料,可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以落實環保政策。 4.前項資料逾期、遺漏、不實或偽造變造者,視為資格不合格;所填資料或繳交證明文件於錄取後發現係屬不實或有偽造、變造情事者,撤銷錄取資格。 5.報名表所填具之電子郵件信箱、通訊地址、聯絡電話等資料有異動者,請傳真通知本院並同時來電確認,以維護錄取人員權益。甄試及報到應依本院指定日期前來,參加甄試人員及錄取人員逾通知甄試時間、報到期限而未參加甄試或報到者,視為放棄,並註銷其資格,不得以任何理由請求保留。 6.依本院約用醫師管理要點肆、二十三、(五)之規定,不得兼任本院以外之工作,但「公務員服務法」允許者不在此限,惟應事前報經院長核准。 (三)備註: 1.待遇:依「臺北市立聯合醫院約用醫師管理要點」辦理。 2.用主治醫師比照「各機關學校聘僱人員離職儲金給與辦法」,按月提撥離職儲金,提撥金額依其勞工保險投保薪資等級之百分之12存儲金,其中百分之6約用主治醫師於每月報酬中扣繳作為自提儲金;另百分之6本院提撥作為公提儲金。 3.後發現未符合醫事人員執業登記及繼續教育辦法之執業登記規定,致不能辦理執業登記,本院應予終止契約。 4.倘為軍公教退休人員者,請於經歷欄敘明「退休機關及日期」;另公務機構退休人員,請依公務人員退休法第23條第 1項第4款規定自行衡酌權益事宜。 5.錄取人員應持合格體檢報告(3個月內有效期)始得完成報到手續(相關疑問請洽院本部勞安室2555-3000分機2569)。展開 -
臺北市立聯合醫院陽明院區耳鼻喉科招募約用主治醫師(徵才編號1150595)
面議(經常性薪資達4萬元或以上) 52089元 台北市士林區 工作經歷不拘臺北市立聯合醫院陽明院區耳鼻喉科招募約用主治醫師公告 ㇐、職稱:約用主治醫師。 二、名額:正取1 名,備取1 名(候補期間至多5 個月)。 三、報名資格: (㇐)本職務係本院自行遴用之醫事人員,相關權利義務於契約書約定。 (二)具中華民國國籍(大陸地區人民經許可進入臺灣地區設有戶籍滿10 年以上)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 條第1 項、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 條第1 項及第9-1 條規定情形;不得於中國大陸設有戶籍、不領用中國大陸之護照、身分證、定居證、居住證及其他依相關法令或經行政院、大陸委員會禁止領用之中國大陸身分證件。 (三)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學或獨立學院之醫學系或中醫學系選醫學系雙主修畢業。 (四)領有國內醫師證書。 (五)國內具有效期耳鼻喉頭頸外科專科醫師證書。 (六)國內具有效期ETTC 證書、ACLS 證書、APLS 證書或NRP 證書或其他經本院認定之相關證書之㇐。 四、工作項目: (一)耳鼻喉科醫療業務。 (二)配合本院之公衛任務及其他工作 (三)相關醫事人員之教學。 (四)參與各項臨床討論會。 (五)結合臨床及基礎,發表研究論文。 (六)其他公務交辦事項。 五、甄試方式:面試30%、專業測驗(專案報告:我在北市醫的發展規劃,15 分鐘)70%,總分70分以上為錄取標準。 六、工作地點:臺北市立聯合醫院陽明院區,11146 臺北市士林區雨聲街105 號。※本院為無菸無檳職場。 七、聯絡方式:臺北市立聯合醫院陽明院區耳鼻喉科,聯絡人:鍾亦鈞,連絡電話02-2836-3456分6225,請於週㇐至週五上班時間來電。 八、放榜地點:請至本院網站「㇐般人才招募專區\徵才系統」(https://hrpersonweb.tpech.gov.tw/TpechAFH)錄取公告查詢。 九、甄試訊息:科內另行通知。 十、報名相關事項: (㇐)報名方式:即日起至115年10月15日17時止,請至臺北市立聯合醫院網站「徵才\㇐般人才招募專區\徵才系統」(https://hrpersonweb.tpech.gov.tw/TpechAFH)完成線上報名(請務必自行確認報名成功,否則㇐律視同未報名),並自行列印甄試報名表並檢附相關證件,以親送或掛號郵寄10851 臺北市萬華區艋舺大道101 號11 樓收發室,臺北市立聯合醫院人事室二股收,信封請註明應徵科室及職稱,以郵戳為憑,請自行預留郵寄時間。 (二)應繳證件:(1)-(6)項必備,若資料不完整,不予通過書面審核。 (1)甄試報名表、自傳各1 份(請至臺北市立聯合醫院網站「徵才\㇐般人才招募專區\徵才系統」網路報名,自行列印甄試報名表並留白天聯絡電話、電子郵件信箱、黏貼2 吋照片1 張)。 (2)身分證正反面影本1 份(出生地為大陸地區者,應檢附戶籍謄本)。 (3)符合最高學歷之醫學系畢業證書影本1 份(持外國學、經歷證明者,需附我國駐外單位認證文件並應翻譯成中文。持本國學歷結業證明者,須另附教育主管機關核發之資格證明書)。 (4)國內醫師證書及考試及格證書影本各1 份。 (5)國內具有效期耳鼻喉頭頸外科專科醫師證書影本1 份。 (6)國內具有效期ETTC 證書、ACLS 證書、APLS 證書或NRP 證書或其他經本院認定之相關證書之㇐影本1 份(效期截止日期至少需至報到日),如尚未取得相關證書應於報到時繳交證書影本始得辦理報到。 (7)專案報告1 份。 (8)相關經歷之證明文件影本(須註明起迄時間)。 (9)其他自行繳附文件。 (三)注意事項: (1)各項資料請以A4 紙張影印並依序裝訂,報名資料無論是否錄取恕不退件,如需返還報名資料,可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以落實環保政策。 (2)資料逾期、遺漏、提供不實或偽造變造者,視為資格不合格;所填資料或繳交證明文件於錄取後發現係屬不實或有偽造、變造情事者,撤銷錄取資格。 (3)倘為軍公教退休人員者,請於經歷欄敘明「退休機關及日期」;另公務機構退休人員,請依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第77 條規定自行衡酌權益事宜。 (4)依本院約用醫師管理要點肆、二十三、(五)之規定,不得兼任本院以外之工作,但「公務員服務法」允許者不在此限,惟應事前報經院⾧核准。 (5)錄取後發現未符合醫事人員執業登記及繼續教育辦法之執業登記規定,致不能辦理執業登記,或有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 條第1 項、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 條第1項規定情形者,本院應予終止契約。 (6)待遇:依「臺北市立聯合醫院約用醫師管理要點」辦理。 (7)約用主治醫師比照「各機關學校聘僱人員離職儲金給與辦法」,按月提撥離職儲金,提撥金額依其勞工保險投保薪資等級之百分之12 提存儲金,其中百分之6 由約用主治醫師於每月報酬中扣繳作為自提儲金;另百分之6 由本院提撥作為公提儲金。 (8)錄取人員應持合格體檢報告(3 個月內有效期)始得完成報到手續(相關疑問請洽院本部勞安室2555-3000 分機2569)。展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