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職熱搜工作
您正在找醫事人員的工作,共計1008筆職缺在等你,馬上去應徵吧!
-
《招募公告》醫療事務課招募檔區人員公告【隨到隨考】
月薪 28620元 台北市大同區 1~2年工作經驗一、聯絡窗口:【各院區採隨招隨考,視院區實際出缺狀況進用】 仁愛院區:黃瑞華小姐 (02)2709-3600分機8107 (E-mail:Z1378@tpech.gov.tw) 陽明院區:劉淑英小姐 (02) 2835-3456分機6025、6015 (E-mail:A3329@tpech.gov.tw) 二、職稱:佐級約用服務員 三、名額:視實際出缺狀況擇優錄取 四、待遇:月薪約28,620元,另依績效及考核狀況發給年終獎金、考核獎金及獎勵金。 五、福利:勞健保、文康活動、生日禮金。 六、報名資格條件: (一)具中華民國國籍(大陸地區人民經許可進入臺灣地區設有戶籍滿10年以上),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第1項、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規定情形。 (二)學經歷及其他要求: 學經歷:高中職以上畢業。 其他要求: (1)須輪值三班(含例假日)、做事積極、認真負責。 (2)具身心障礙手冊或原住民身分者尤佳。 (三)證照:無。 七、工作地點:*本院為無菸無檳職場 各院區採隨招隨考,視院區實際出缺狀況進用 1.中興院區醫事課 (臺北市大同區鄭州路145號) 2.仁愛院區醫事課 (臺北市大安區仁愛路四段10號) 3.和平婦幼院區醫事課(臺北市中正區中華路二段33號、臺北市福州街12號) 4.忠孝院區醫事課 (臺北市南港區同德路87號) 5.陽明院區醫事課 (臺北市士林區雨聲街105號) 6.松德院區醫事課 (臺北市信義區松德路309號) 7.林中昆院區醫事課 (臺北市中山區林森北路530號、臺北市昆明街100號) 八、工作項目: 1.病歷借調、歸併、傳送及出入庫管理。 2.報告黏貼、出院病歷整理、超厚病歷分冊作業。 3.檔區整理、紙本病歷掃描、病歷複製本申請。 4.稽催負責檔區之未歸病歷。 5.整理銷毀病歷及不活動病歷歸檔。 6.其他交辦事項。 九、報名方式:請於週一至週五上班時間來電洽詢各院區聯絡窗口。 十、繳交證件: (一)應繳證件: 1.履歷表(請下載報名表黏貼2吋照片1張,並留白天聯絡電話)。 2.身分證正反面影本1份(出生地為大陸地區者,應檢附戶籍謄本)。 3.符合最高學歷之畢業證書影本1份。 4.相關醫事證書或專業證明正反面影本1份。 5.符合經歷之證明文件影本1份。 6.其他需繳附文件。 (二)注意事項: 1.本職務係本院自行遴用之人員,不具有公務人員身分,相關權利義務於契約書約定。 2.各項資料請以A4紙張影印並依序裝訂,報名資料無論是否錄取,恕不退件。 3.持外國學、經歷證明者,需附我國駐外單位認證文件;持本國學歷結業證明者,須另附教育主管機關核發之資格證明書。 4.前項資料逾期、遺漏、不實或偽造變造者,視為資格不合格;所填資料或繳交證明文件於錄取後發現係屬不實或有偽造、變造情事者,撤銷錄取資格。 5.倘為軍公教退休人員者,請於經歷欄敘明「退休機關及日期」;另公務機構退休人員,請依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第77條相關規定自行衡酌權益事宜。 6.本院現職人員如欲報名不同院區或單位之職缺者,需經現職單位主管於報名表核章。 7.錄取人員經通知報到者須親持體檢合格表單與規定證件完成報到手續。(體檢事宜請洽詢院本部職安章小姐2555-3000分機2563) 8.錄取後發現未符合醫事人員執業登記及繼續教育辦法之執業登記規定,致不能辦理執業登記,或有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第1項、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規定情形者,本院應予終止契約。 9.錄取人員如欲放棄報到,請填妥放棄報到聲明書,倘逾期未回覆或未於期限內完成報到程序者,視為自願放棄錄取資格。 十一、甄試方式: (一)面試50%、專業測驗(筆試)50%:總分70分以上及格,採擇優錄取。 (二)測驗範圍:病歷資訊管理。展開 -
社區安寧發展中心招募約用護理人員公告【隨到隨考】
月薪 35000~37000元 台北市大同區 工作經歷不拘一、單位:社區安寧發展中心 二、職稱:約用護理人員 三、名額:視實際出缺狀況擇優錄取 四、待遇: 約用護理人員:年薪約42~49萬元(含基本月薪、年終獎金、考核獎金等,年終及考核獎金視考核狀況發給),另依績效發給獎勵金年約4~11萬元(不含夜班費、專業能力進階獎金) 五、報名資格: (一)本職務係本院自行遴用之人員,不具有公務人員身分,相關權利義務於契約書約定。 (二)具中華民國國籍(大陸地區人民經許可進入臺灣地區設有戶籍滿10年以上),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第1項、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規定情形。 (三)學歷:護理相關學系畢業。 (四)證照:領有護士或護理師執照,且擁有甲類或乙類安寧居家證書者。 六、工作地點:院本部社區安寧發展中心(臺北市鄭州路145號),依業務狀況外派各院區支援。 1.中興院區 (臺北市大同區鄭州路145號) 2.仁愛院區 (臺北市大安區仁愛路四段10號) 3.和平婦幼院區(臺北市中正區中華路二段33號、臺北市福州街12號) 4.忠孝院區 (臺北市南港區同德路87號) 5.陽明院區 (臺北市士林區雨聲街105號) 七、工作項目: 1.安寧居家護理服務業務推展與執行。 2.瞭解個案與家屬的需要與狀況,提供安寧居家療護服務需求。 3.執行安寧居家療護、善終準備及臨終關懷服務。 八、報名方式:即日起於上班時間洽本中心聯絡人黃小姐(02)25553000分機 2596。 九、繳交證件: (一)應繳證件: 1.履歷表(請下載報名表黏貼2吋照片1張,並留白天聯絡電話)。 2.身分證正反面影本1份(出生地為大陸地區者,應檢附戶籍謄本)。 3.符合最高學歷之畢業證書影本1份。 4.相關醫事證書或專業證明正反面影本1份。 5.符合經歷之證明文件影本1份。 6.其他需繳附文件。 (二)注意事項: 1.各項資料請以A4紙張影印並依序裝訂,報名資料無論是否錄取恕不退件。 2.持外國學、經歷證明者,需附我國駐外單位認證文件;持本國學歷結業證明者,須另附教育主管機關核發之資格證明書。 3.前項資料逾期、遺漏、不實或偽造變造者,視為資格不合格;所填資料或繳交證明文件於錄取後發現係屬不實或有偽造、變造情事者,撤銷錄取資格。 4.錄取人員經通知報到者須親持體檢合格表單與規定證件完成報到手續。(體檢事宜請洽詢院本部職安室章小姐2555-3000分機2563) 5.錄取後發現未符合醫事人員執業登記及繼續教育辦法之執業登記規定,致不能辦理執業登記,或有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第1項、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規定情形者,本院應予終止契約。 十、甄試方式:面試50%、專業測驗(筆試)50%,總分70分以上擇優錄取。 *本院為無菸無檳職場 【詳情請至臺北市立聯合醫院「徵才」網頁(https://tpech.gov.taipei/Content_List.aspx?n=F9AA159A0FBD7D5B&ccms_cs=1)瀏覽。】展開 -
《招募公告》醫療事務課招募批價掛號櫃檯人員公告【隨到隨考】
月薪 31717元 台北市大同區 1~2年工作經驗一、單位: 院 區 聯絡人 電話 中 興 郭倚翠小姐 2552-3234 分機:3628 Email:A0314@tpech.gov.tw 仁 愛 鄭與文小姐 2709-3600 分機:8159 Email:A3334@tpech.gov.tw 和平婦幼 王映茹小姐 2388-9595 分機:2310 Email:A4329@tpech.gov.tw 忠 孝 楊承翰先生 2786-1288 分機:8131 Email:A4158@tpech.gov.tw 手機:0905211583 陽 明 牟珮綾小姐 2835-3456 分機:5132 Email:A4692@tpech.gov.tw 松 德 黃寶玉小姐 2726-3141 分機:1103 Email:A0937@tpech.gov.tw 林森中醫昆明 鄭淑瑗小姐 2591-6681 分機:1333或 2388-7088 分機:3599 Email:A1592@tpech.gov.tw 二、職稱:員五級約用事務員 三、名額:視實際出缺狀況擇優錄取 四、待遇:月薪約31,717元,另依績效及考核狀況發給年終獎金、考核獎金及獎勵金。 五、福利:勞健保、文康活動、生日禮金。 六、報名資格條件: (一)具中華民國國籍(大陸地區人民經許可進入臺灣地區設有戶籍滿10年以上),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第1項、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規定情形。 (二)學經歷: 1. 學經歷: (1) 副學士以上學位。 (2) 高中職畢業,且工作經驗一年以上。(需檢附工作經歷證明文件,請詳閱九、繳交證件(一)應繳證件說明) 2. 其它要求: (1)熟悉電腦軟體操作,具醫院相關工作經驗及護理醫管背景者尤佳。 (2)具身心障礙手冊或原住民身分者尤佳。 (三)證照:無。 六、工作地點:*本院為無菸無檳職場 1.中興院區醫事課 (臺北市大同區鄭州路145號) 2.仁愛院區醫事課 (臺北市大安區仁愛路四段10號) 3.和平婦幼院區醫事課(臺北市中正區中華路二段33號、臺北市福州街12號) 4.忠孝院區醫事課 (臺北市南港區同德路87號) 5.陽明院區醫事課 (臺北市士林區雨聲街105號) 6.松德院區醫事課 (臺北市信義區松德路309號) 7.林中昆院區醫事課 (臺北市中山區林森北路530號、臺北市昆明街100號) 七、工作項目:門、急診及住院櫃檯掛號、批價及收費工作(需配合輪值大、小夜)及其他交辦事項。 (一)出缺單位:各院區醫療事務課批掛櫃檯。 (二)職缺:視院區實際出缺進用。 八、報名方式:請於週一至週五上班時間來電洽詢各院區聯絡人。 九、繳交證件: (一)應繳證件: 1.履歷表(請下載報名表黏貼2吋照片1張,並留白天聯絡電話)。 2.身分證正反面影本1份(出生地為大陸地區者,應檢附戶籍謄本)。 3.符合最高學歷之畢業證書影本1份。 4.相關醫事證書或專業證明正反面影本1份。 5.符合經歷之證明文件影本1份。(高中職畢業請檢附工作經驗證明文件:採認各機關(構)、公司或學校開立之「在職證明」、「服務證明」或「離職證明」,記載任職起訖期間、單位、職稱或工作內容等資料,足資證明報名條件規定之年資及工作內容,不得僅出示勞保投保或執業登記相關資料;如為副學士學位,工作經歷則免附。) 6.其他需繳附文件。 (二)注意事項: 1.本職務係本院自行遴用之人員,不具有公務人員身分,相關權利義務於契約書約定。 2.各項資料請以A4紙張影印並依序裝訂,報名資料無論是否錄取恕不退件。 3.持外國學、經歷證明者,需附我國駐外單位認證文件;持本國學歷結業證明者,須另附教育主管機關核發之資格證明書。 4.前項資料逾期、遺漏、不實或偽造變造者,視為資格不合格;所填資料或繳交證明文件於錄取後發現係屬不實或有偽造、變造情事者,撤銷錄取資格。 5.倘為軍公教退休人員者,請於經歷欄敘明「退休機關及日期」;另公務機構退休人員,請依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第77條相關規定自行衡酌權益事宜。 6.本院現職人員如欲報名不同院區或單位之職缺者,需經現職單位主管於報名表核章。 7. 錄取人員經通知報到者須親持體檢合格表單與規定證件完成報到手續。(體檢事宜請洽詢院本部職安章小姐2555-3000分機2563) 8.錄取後發現未符合醫事人員執業登記及繼續教育辦法之執業登記規定,致不能辦理執業登記,或有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第1項、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規定情形者,本院應予終止契約。 9.錄取人員如欲放棄報到,請填妥放棄報到聲明書,倘逾期未回覆或未於期限內完成報到程序者,視為自願放棄錄取資格。 十、甄試方式: (一)面試50%、專業測驗(筆試)50%,總分70分以上擇優錄取。 (二)測驗範圍:基礎健保醫務管理常識與邏輯測驗。展開 -
仁愛院區營養科招募約用技術士(廚師) / 約用服務員(廚務人員)公告
月薪 32120~36600元 台北市 工作經歷不拘一、職務名稱:約用技術士(廚師) / 約用服務員(廚務人員) 二、職缺名額:正取 5 名 三、聯絡窗口:營養科 李小姐 電話:(02) 2709-3600分機8152 四、薪資待遇: 1.約用技術士月薪約36,600元 / 約用服務員月薪約32,120元,另依績效及考核狀況發給年終獎金、考核獎金及獎勵金。。 2.福利:勞健保、文康活動。 五、報名資格: 1.具中華民國國籍(大陸地區人民經許可進入臺灣地區設有戶籍滿10年以上),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第1項、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規定情形。 2.學歷:國小(含)以上畢業。 3.證書(照):具中餐烹調丙級技術士證照。(請檢附證書正反面影本) 若無則先以約用服務員進用。【如參加本年度全國中餐烹調丙級技術士技能檢定經榜示成績合格者,應繳相關證明證件。】 六、工作地點:仁愛院區營養科【臺北市大安區仁愛路四段10號】※本院為無菸無檳職場。 七、工作項目: (一)食材前處理、大量膳食、治療飲食烹調製備作業。 (二)流質及管灌飲食製作。 (三)飲食配膳、病房送膳服務。 (四)廚房設備操作、器具操作、環境清潔維護。 (五)國定例假日輪班,早、晚班。 (六)其他交辦事項。 八、報名方式: (一)請先繳交個人履歷表,繳交方式: 1.E–mail:A1831@tpech.gov.tw 2.紙本寄送:臺北市大安區仁愛路四段10號營養科 (二)其他證件須於面試當天繳交 (三)聯絡人:仁愛院區營養科 李小姐 電話:(02) 2709-3600分機8152 九、考試時間/地點: 報名資料初審合格者,以E-mail或電話通知面試時間及地點,報名人員亦可於上班時間電洽仁愛院區承辦人: 李小姐 電話:(02) 2709-3600分機8152 十、繳交證件: 1.履歷表(請下載報名表黏貼2吋照片1張,並留白天聯絡電話)。 2.身分證正反面影本1份(出生地為大陸地區者,應檢附戶籍謄本)。 3.符合資格條件之最高學歷畢業證書。 (1)持國外經歷證明或經教育部認可之國外學歷者,需檢附我國駐外單位認證文件。持本國學歷結業證明者,須另附教育主管機關核發之資格證明書。 (2)本年度應屆畢業生,請檢附就讀學校所開立「學生○○○為本校應屆畢業生,尚未取得畢業證書」之書面證明影本或蓋有「最後一學期註冊戳記之學生證正、背面」影本;倘為研究所應屆畢業生則另檢附論文指導教授簽署「學生○○○為本校應屆畢業生,於6個月內可取得畢業證書」之書面證明影本俾憑審查,錄取報到時需檢附畢業證書正本,否則視同未錄取。 4.符合資格條件之其他專業證照正反面。參加本年度全國中餐烹調丙級技術士技能檢定經榜示成績合格者,請檢附「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技能檢定中心」成績通知書影本或線上查詢列印之成績單。錄取報到時需檢附相關專門職業及技術證書正本,否則視同未錄取。 5.相關工作經歷證明文件。 6.各項資料請以A4紙張影印並依序裝訂,報名資料無論是否錄取恕不退件。 十一、甄試方式:實作70%、面試30%,總分70分以上擇優錄取。 十二、注意事項: 1.本職務係本院自行遴用之人員,相關權利義務於契約書約定。 2.報名所繳資料恕不退件,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請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 3.資料逾期、遺漏、提供不實或偽造變造者,視為資格不合格;所填資料或繳交證明文件於錄取後發現係屬不實或有偽造、變造情事者,撤銷錄取資格。 4.倘為軍公教退休人員者,請於經歷欄敘明「退休機關及日期」;另公務機構退休人員,請依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第77條相關規定自行衡酌權益事宜。 5.本院現職人員如欲報名不同院區或單位之職缺者,需經現職單位主管於報名表核章。 6.錄取人員經通知報到者須親持體檢合格表單(1個月內有效期)與規定證件完成報到手續。(體檢事宜請洽詢本院職業安全衛生室02-2555-3000#2569)。 7.錄取人員如欲放棄報到,請填妥放棄報到聲明書,倘逾期未回覆或未於期限內完成報到程序者,視為自願放棄錄取資格。 8.錄取後發現未符合醫事人員執業登記及繼續教育辦法之執業登記規定,致不能辦理執業登記,或有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第1項、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規定情形者,本院應予終止契約。 9.本職缺須通過供膳作業人員體檢(體檢項目:含一般體檢、胸部X光、A型肝炎、B型肝炎、梅毒、傷寒、痢疾及阿米巴原蟲等),體檢未通過者無法辦理報到,取消錄取資格,由備取人員依序進用。展開 -
院本部長期照護規劃發展中心招募約用人員(約用居家服務員)公告【隨到隨考】
月薪 36000~37000元 台北市 工作經歷不拘一、單位:聯絡人及電話如下。 院本部:沈小姐(02)2555-3000#2986 二、職稱:居家服務員。(本職務係本院自行遴用之人員,不具有公務人員身分,相關權利義務於契約書約定) 三、名額:忠孝院區、仁愛院區、和平婦幼院區、陽明院區、中興院區依實際缺額進用。 四、工作內容 1.家務及日常生活照顧服務及身體照顧服務(實際服務項目依本市社會局訂定之年度實施計畫為準)。 2.轉介服務:受託單位受理申請後,如因不可抗力因素無法提供服務時,需報經本市長期照顧管理中心或社會局指定單位同意,並協助完成個案服務轉介相關事宜。 五、待遇:月薪約3.5~3.7萬元,另依績效及考核狀況發給年終獎金、考核獎金及獎勵金。 六、報名資格 1.基本資格:具中華民國國籍(大陸地區人民經許可進入臺灣地區設有戶籍滿10年以上),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第1項、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規定情形 2.國中以上畢業。 3.領①縣市政府核備之照顧服務員訓練或②相關訓練證明或③高中(職)照顧服務員職類相關系所畢業或④大學院校長期照顧類群取得老人照顧理論與實務課程4學分、照顧服務40小時實習學分及實習時數證明者(以就讀學校與符合照顧服務員訓練計畫所規定之實習位所開具之學分及實習時數證明為認定依據),實習場所以醫療體系為限。 4.工作積極並能配合業務機動調整、認真負責、對業務內容有興趣者。 5.已接受「失智症照顧服務20小時訓練」及「身心障礙支持服務核心課程訓練」者優先。 七、工作地點: 1.中興院區照顧區域(大同區) 2.仁愛院區照顧區域(大安區) 3.和平婦幼院區照顧區域(中正區) 4.忠孝院區照顧區域(南港區) 5.陽明院區照顧區域(士林區) 八、報名方式:即日起於上班時間請電洽院本部:沈小姐(02)2555-3000#2986。 九、繳交證件: (一)應繳證件: 1.履歷表(請下載報名表黏貼2吋照片1張,並留白天聯絡電話)。 2.身分證正反面影本1份(出生地為大陸地區者,應檢附戶籍謄本)。 3.符合最高學歷之畢業證書影本1份。 4.相關醫事證書或專業證明、結業證明正反面影本1份。 5.符合經歷之證明文件影本1份。 6.其他需繳附文件。(如有更改姓名,請檢附戶籍謄本) ※外籍照服員資格(大陸地區人民經許可進入臺灣地區設有戶籍滿10年以上),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第1項、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規定情形 1.條件:依親居留、新住民獲准居留或永久居留的外國人。 2.檢附證明:個人居留證、工作許可證、護照、結婚證明或戶口名簿等正本資料。 3.照服員訓練結業證書、畢業證書、長照服務人員證明影本。 (二)注意事項: 1.各項資料請以A4紙張影印並依序裝訂,報名資料無論是否錄取恕不退件。 2.持外國學、經歷證明者,需附我國駐外單位認證文件;持本國學歷結業證明者,須另附教育主管機關核發之資格證明書。 3.前項資料逾期、遺漏、不實或偽造變造者,視為資格不合格;所填資料或繳交證明文件於錄取後發現係屬不實或有偽造、變造情事者,撤銷錄取資格。 4.錄取人員經通知報到者須親持體檢合格表單(1個月內有效期)與規定證件完成報到手續。(體檢事宜請洽詢院本部勞安李小姐2555-3000分機2569) 十、甄試方式:面試50%、專業測驗(筆試)50%,總分70分以上擇優錄取。考題範圍:照顧服務員訓練內容和工作範圍。 *院為無菸無檳職場展開 -
臺北市立聯合醫院陽明院區小兒科招募約用主治醫師
面議(經常性薪資達4萬元或以上) 40000元 台北市士林區 工作經歷不拘一、職稱:約用主治醫師。 二、名額:正取1名,備取1名。 三、報名資格: 1.本職務係本院自行遴用之醫事人員,相關權利義務於契約書約定。 2.具中華民國國籍(大陸地區人民經許可進入臺灣地區設有戶籍滿10年以上)。 3.國內外受教育部認可之醫學系畢業。 4.具國內醫師證書、考試及格證書及有效期小兒科專科醫師證書。 5.具國內有效期之ETTC、ACLS、APLS或NRP證書或其他經本院認定之相關證書之一。 四、工作項目: (一) 小兒科醫療業務 (二) 其他交辦事項 五、甄試方式:面試30%、專業測驗:專題報告(題目:兒科相關疾病)70%,總分80分以上錄取標準。 六、聯絡方式:臺北市立聯合醫院陽明院區小兒科,連絡電話:02-28353456#6556; 聯絡人廖小姐。展開 -
臺北市立聯合醫院陽明院區復健科招募約用物理治療師(定期契約職務代理人)公告721
月薪 50000元 台北市士林區 工作經歷不拘臺北市立聯合醫院陽明院區復健科招募約用物理治療師(定期契約職務代理人) 一、單位:陽明院區復健科 二、職稱:約用物理治療師 三、名額:正取1名,備取2名 四、資格條件及應徵方式: (一)本職務係本院自行遴用之人員,相關權利義務於契約書約定。 (二)待遇:月薪5萬元以上,另依績效及考核狀況發給年終獎金、考核獎金及獎勵金。 (三)福利:勞健保、文康活動、生日禮金。 (四)定期契約進用期間:自報到日起至115年6月30日止,倘進用原因消失則該職代人員即須無條件解約。 (五)報名條件: 1.具中華民國國籍(大陸地區人民經許可進入臺灣地區設有戶籍滿10年以上),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第1項、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規定情形。 2.學歷:物理治療學系學士以上畢業。 報名時請附上相關學歷及工作經歷證明文件(應繳證件請詳閱「備註欄」)。 3.證書(照):具中華民國物理治療師證書(請檢附證書正反面影本)。 【如參加本年度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經榜示成績及格者,請檢附「錄取成績及結果通知書」影本,應繳證件請詳閱「備註欄」。】 醫事人員需符合各類醫事人員相關醫事法規之執業登記規定。 4.本院現職人員如欲報名本職缺者,需經現職單位主管於報名表中「現職服務單位」欄位處核章。 (六)報名日期:自即日起至114年12月18日止,以郵戳為憑,請自行預留郵寄時間,逾時不予受理。 (七)報名網址:請至臺北市立聯合醫院「人才招募」專區「事求人」系統(https://hrpersonweb.tpech.gov.tw/TpechAFH)徵才公告完成線上報名(請務必自行確認報名成功,否則一律視同未報名)。 (八)報名方式: 1.採線上報名及繳交報名表件(含下載之報名表、身分證、符合資格條件之最高學歷畢業證明、工作經歷服務證明、專業證照等影本資料,請詳閱備註欄應繳證件說明)方式辦理。 2.報名表件需於規定期限內以掛號郵寄至「(10851)臺北市萬華區艋舺大道101號11樓臺北市立聯合醫院人事室一股收」,始完成報名程序,信封請註明應徵科室及職稱。 3.如未依規定期限寄出報名表件,網路報名視為無效。 (九)資格初審合格及甄試訊息公告日期:預計將於報名截止後兩週內,於臺北市立聯合醫院「人才招募」專區「事求人」系統(https://hrpersonweb.tpech.gov.tw/TpechAFH)初審公告查詢,不另行通知,請務必主動查詢,不得以未接獲通知等理由要求補救措施。 (十)甄試方式:面試30%、專業測驗(筆試)70%,總分80分以上為錄取標準。 (十一)甄試時間及地點:於初審合格名單公告載明。 五、工作項目: (一)物理治療相關臨床業務與教學。 (二)復健科行政工作。 (三)北投門診復健科。 (四)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六、工作地點:臺北市立聯合醫院陽明院區(台北市士林區雨聲街105號)※本院為無菸無檳職場。 七、聯絡方式:人事室黃小姐:聯絡電話02-25553000轉2312,傳真電話02-23028407,請於週一至週五上班時間來電。 八、應繳證件:(請以A4紙張格式影印、勿裁切、勿裝釘) (一)請列印臺北市立聯合醫院「徵才\一般人才招募專區\事求人系統」 (https://hrpersonweb.tpech.gov.tw/TpechAFH)甄試報名表並黏貼2吋照片1張。 (二)身分證正反面(出生地為大陸地區者,應檢附戶籍謄本)。 (三)符合資格條件之最高學歷畢業證書。 1.持國外經歷證明或經教育部認可之國外學歷者,需檢附我國駐外單位認證文件。持本國學歷結業證明者,須另附教育主管機關核發之資格證明書。 2.本年度應屆畢業生,請檢附就讀學校所開立「學生○○○為本校應屆畢業生,尚未取得畢業證書」之書面證明影本或蓋有「最後一學期註冊戳記之學生證正、背面」影本;倘為研究所應屆畢業生則另檢附論文指導教授簽署「學生○○○為本校應屆畢業生,於6個月內可取得畢業證書」之書面證明影本俾憑審查,錄取報到時需檢附畢業證書正本,否則視同未錄取。 (四)符合資格條件之中華民國醫事人員證書。參加本年度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經榜示成績及格者,請檢附「錄取成績及結果通知書」影本。錄取報到時需檢附醫事人員證書正本,否則視同未錄取。 (五)符合資格條件之其他專業證照正反面。 (六)工作經歷證明文件:採認各機關(構)、公司或學校開立之「在職證明」、「服務證明」或「離職證明」,記載任職起訖期間、單位、職稱或工作內容等資料,足資證明報名條件規定之年資及工作內容,不得僅出示勞保投保或執業登記相關資料,如應試職缺未要求工作經歷者則免附。 (七)其他需繳附文件。 九、注意事項: (一)報名所繳資料恕不退件,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請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 (二)資料逾期、遺漏、提供不實或偽造變造者,視為資格不合格;所填資料或繳交證明文件於錄取後發現係屬不實或有偽造、變造情事者,撤銷錄取資格。 (三)倘為軍公教退休人員者,請於經歷欄敘明「退休機關及日期」;另公務機構退休人員,請依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第77條規定自行衡酌權益事宜。 (四)錄取人員應於本院通知期限內完成報到,倘逾期未完成報到程序者,視為自願放棄錄取資格,不再進用,由本院通知次一順位錄取人員依序遞補。 (五)本院現職人員如欲報名本職缺者,需經現職單位主管於報名表中「現職服務單位」欄位處核章。 (六)錄取後發現未符合醫事人員執業登記及繼續教育辦法之執業登記規定,致不能辦理執業登記,或有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第1項、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規定情形者,本院應予終止契約。 【詳情請至臺北市立聯合醫院「徵才\一般人才招募專區\事求人系統」(https://hrpersonweb.tpech.gov.tw/TpechAFH/HOME/Index)瀏覽。】展開 -
臺北市立聯合醫院忠孝院區復健治療組招募四級約用職能治療師公告(廣慈長照復健醫療中心)
月薪 49000元 台北市信義區 工作經歷不拘臺北市立聯合醫院忠孝院區復健治療組招募四級約用職能治療師(廣慈長照復健醫療中心)_NO.1140520 一、單位:忠孝院區復健治療組(廣慈長照復健醫療中心) 二、職稱:約用職能治療師 三、名額:正取1名,備取1名(候補期間至多3個月) 四、資格條件及應徵方式: (一)本職務係本院自行遴用之人員,相關權利義務於契約書約定。 (二)待遇:月薪4.9萬元以上,另按月發給即時獎勵金4000元,並依績效按月發給績效獎金,及依考核狀況發給年終獎金、考核獎金等。 (三)福利:勞健保、文康活動、生日禮金。 (四)報名條件: 1.具中華民國國籍(大陸地區人民經許可進入臺灣地區設有戶籍滿10年以上),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第1項、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規定情形。 2.學歷:職能治療系學士以上畢業。 【如為本年度應屆畢業生或研究所應屆畢業生,應繳證件請詳閱「備註欄」】 3.經歷:不拘。 4.證書(照):具中華民國職能治療師證書(請檢附證書正反面影本)。 醫事人員需符合各類醫事人員相關醫事法規之執業登記規定。 【如參加本年度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經榜示成績及格者,請檢附「錄取成績 及結果通知書」影本,應繳證件請詳閱「備註欄」。】 5.其它要求:具身心障礙手冊者尤佳。 6.本院現職人員如欲報名本職缺者,需經現職單位主管於報名表中「現職服務單位」欄位處核章。 (五)報名日期:自即日起至114年7月25日止,以郵戳為憑,請自行預留郵寄時間,逾時不予受理。 (六)報名網址:請至臺北市立聯合醫院「人才招募」專區「事求人」系統(https://hrpersonweb.tpech.gov.tw/TpechAFH)徵才公告完成線上報名(請務必自行確認報名成功,否則一律視同未報名)。 (七)報名方式: 1.採線上報名及繳交報名表件(含下載之報名表、身分證、符合資格條件之最高學歷畢業證明、工作經歷服務證明、專業證照等影本資料,請詳閱備註欄應繳證件說明)方式辦理。 2.報名表件需於規定期限內以掛號郵寄至「(10851)臺北市萬華區艋舺大道101號11樓臺北市立聯合醫院人事室一股收」,始完成報名程序,信封請註明應徵科室及職稱。 3.如未依規定期限寄出報名表件,網路報名視為無效。 (八)初審公告日期:預計將於報名截止後兩週內,於臺北市立聯合醫院「人才招募」專區「事求人」系統(https://hrpersonweb.tpech.gov.tw/TpechAFH)初審公告查詢,不另行通知,請務必主動查詢,不得以未接獲通知等理由要求補救措施。 (九)甄試方式:面試 30 %、 專業測驗(筆試、實作)70 %,總分 70分以上為錄取標準。 測驗範圍:【成人生理及小兒職能評估治療】 (十)甄試時間及地點:於初審合格名單公告載明。 五、工作項目: (一)成人職能評估及治療。 (二) 小兒早期療育職能治療。 (三)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六、工作地點:臺北市立聯合醫院廣慈長照復健醫療中心(臺北市信義區大道路116號)※本中心為無菸無檳職場。 七、聯絡方式:忠孝院區復健科羅組長:聯絡電話02-27861288轉1842;人事室黃小姐:聯絡電話02-25553000轉2312,傳真電話02-23028407,請於週一至週五上班時間來電。 八、應繳證件:(請以A4紙張格式影印、勿裁切、勿裝釘) (一)請列印臺北市立聯合醫院「徵才\一般人才招募專區\事求人系統」 (https://hrpersonweb.tpech.gov.tw/TpechAFH)甄試報名表並黏貼2吋照片1張。 (二)身分證正反面(出生地為大陸地區者,應檢附戶籍謄本)。 (三)符合資格條件之最高學歷畢業證書。 1.持國外經歷證明或經教育部認可之國外學歷者,需檢附我國駐外單位認證文件。持本國學歷結業證明者,須另附教育主管機關核發之資格證明書。 2.本年度應屆畢業生,請檢附就讀學校所開立「學生○○○為本校應屆畢業生,尚未取得畢業證書」之書面證明影本或蓋有「最後一學期註冊戳記之學生證正、背面」影本;倘為研究所應屆畢業生則另檢附論文指導教授簽署「學生○○○為本校應屆畢業生,於6個月內可取得畢業證書」之書面證明影本俾憑審查,錄取報到時需檢附畢業證書正本,否則視同未錄取。 (四)符合資格條件之中華民國醫事人員證書。參加本年度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經榜示成績及格者,請檢附「錄取成績及結果通知書」影本。錄取報到時需檢附醫事人員證書正本,否則視同未錄取。 (五)符合資格條件之其他專業證照正反面。 (六)工作經歷證明文件:採認各機關(構)、公司或學校開立之「在職證明」、「服務證明」或「離職證明」,記載任職起訖期間、單位、職稱或工作內容等資料,足資證明報名條件規定之年資及工作內容,不得僅出示勞保投保或執業登記相關資料,如應試職缺未要求工作經歷者則免附。 (七)其他需繳附文件。 九、注意事項: (一)報名所繳資料恕不退件,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請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 (二)資料逾期、遺漏、提供不實或偽造變造者,視為資格不合格;所填資料或繳交證明文件於錄取後發現係屬不實或有偽造、變造情事者,撤銷錄取資格。 (三)倘為軍公教退休人員者,請於經歷欄敘明「退休機關及日期」;另公務機構退休人員,請依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第77條規定自行衡酌權益事宜。 (四)錄取人員應於本院通知期限內完成報到,倘逾期未完成報到程序者,視為自願放棄錄取資格,不再進用,由本院通知次一順位錄取人員依序遞補。 (五)本院現職人員如欲報名本職缺者,需經現職單位主管於報名表中「現職服務單位」欄位處核章。 (六)錄取後發現未符合醫事人員執業登記及繼續教育辦法之執業登記規定,致不能辦理執業登記,或有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第1項、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規定情形者,本院應予終止契約。 【詳情請至臺北市立聯合醫院「徵才\一般人才招募專區\事求人系統」(https://hrpersonweb.tpech.gov.tw/TpechAFH/HOME/Index)瀏覽。】展開 -
臺北市立聯合醫院陽明院區內科部招募個案管理師公告924
月薪 45000元 台北市士林區 2~3年工作經驗臺北市立聯合醫院陽明院區內科部招募個案管理師 一、單位:陽明院區內科部 二、職稱:約用個案管理師 三、名額:正取1名,備取1名(候補期間至多3個月) 四、資格條件及應徵方式: (一)本職務係本院自行遴用之人員,相關權利義務於契約書約定。 (二)待遇:月薪4.5萬元以上,另依績效及考核狀況發給年終獎金、考核獎金及獎勵金。 (三)福利:勞健保、文康活動、生日禮金。 (四)報名條件: 1.具中華民國國籍(大陸地區人民經許可進入臺灣地區設有戶籍滿10年以上),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第1項、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規定情形。 2.學經歷: 學歷:大學或專科以上護理相關科系畢業。 經歷:具2年以上醫療相關工作經驗,經本院認定者。(需檢附足資證明工作年資及內容之經歷證明文件,應繳證件請詳閱「備註欄」) 3.證書(照):具中華民國護理師證書(請檢附證書正反面影本)。 醫事人員需符合各類醫事人員相關醫事法規之執業登記規定。 4.其它要求: 5.本院現職人員如欲報名本職缺者,需經現職單位主管於報名表中「現職服務單位」欄位處核章。 (五)報名日期:自即日起至114年12月17日止,以郵戳為憑,請自行預留郵寄時間,逾時不予受理。 (六)報名網址:請至臺北市立聯合醫院「人才招募」專區「事求人」系統(https://hrpersonweb.tpech.gov.tw/TpechAFH/HOME/Index)徵才公告完成線上報名(請務必自行確認報名成功,否則一律視同未報名)。 (七)報名方式: 1.採線上報名及繳交報名表件(含下載之報名表、身分證、符合資格條件之最高學歷畢業證明、工作經歷服務證明、專業證照等影本資料,請詳閱備註欄應繳證件說明)方式辦理。 2.報名表件需於規定期限內以親送或掛號郵寄至「(10851)臺北市萬華區艋舺大道101號11樓臺北市立聯合醫院人事室一股收」,始完成報名程序,信封請註明應徵科室及職稱。 3.如未依規定期限寄出報名表件,網路報名視為無效。 (八)資格初審合格及甄試訊息公告日期: 預計將於報名截止後兩週內,於臺北市立聯合醫院「人才招募」專區「事求人」系統 (https://hrpersonweb.tpech.gov.tw/TpechAFH)初審公告查詢,不另行通知,請 務必主動查詢,不得以未接獲通知等理由要求補救措施。 (九)甄試方式:面試30%、專題報告70%,總分70分以上為錄取標準。 專題報告題目:【做為一位個案管理師,如何增進代謝症候群者自我健康管理識能,請說明具體的方法與作為。】 (十)甄試時間及地點:於初審合格名單公告載明。 五、工作項目: (一)執行內科部計畫案個案管理與追蹤,包含資料登錄及個案聯絡。 (二)執行內科部計畫案相關業務之衛教及說明。 (三)門診諮詢服務。 (四)行政相關庶務工作。 (五)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六、工作地點:臺北市立聯合醫院陽明院區(臺北市雨聲街105號)。本院為無菸無檳職場。 七、聯絡方式:內科部謝小姐:聯絡電話02-28353456轉5582;人事室黃小姐:聯絡電話02-25553000轉2312,傳真電話02-23028407,請於週一至週五上班時間來電。 八、應繳證件:(請以A4紙張格式影印、勿裁切、勿裝釘) (一)請列印臺北市立聯合醫院「徵才\一般人才招募專區\事求人系統」 (https://hrpersonweb.tpech.gov.tw/TpechAFH)甄試報名表並黏貼2吋照片1張。 (二)身分證正反面(出生地為大陸地區者,應檢附戶籍謄本)。 (三)符合資格條件之最高學歷畢業證書。 1.持國外經歷證明或經教育部認可之國外學歷者,需檢附我國駐外單位認證文件。持本國學歷結業證明者,須另附教育主管機關核發之資格證明書。 2.本年度應屆畢業生,請檢附就讀學校所開立「學生○○○為本校應屆畢業生,尚未取得畢業證書」之書面證明影本或蓋有「最後一學期註冊戳記之學生證正、背面」影本;倘為研究所應屆畢業生則另檢附論文指導教授簽署「學生○○○為本校應屆畢業生,於6個月內可取得畢業證書」之書面證明影本俾憑審查,錄取報到時需檢附畢業證書正本,否則視同未錄取。 (四)符合資格條件之中華民國醫事人員證書。參加本年度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經榜示成績及格者,請檢附「錄取成績及結果通知書」影本。錄取報到時需檢附醫事人員證書正本,否則視同未錄取。 (五)符合資格條件之其他專業證照正反面。 (六)工作經歷證明文件:採認各機關(構)、公司或學校開立之「在職證明」、「服務證明」或「離職證明」,記載任職起訖期間、單位、職稱或工作內容等資料,足資證明報名條件規定之年資及工作內容,不得僅出示勞保投保或執業登記相關資料,如應試職缺未要求工作經歷者則免附。 (七)其他需繳附文件。 九、注意事項: (一)報名所繳資料恕不退件,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請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 (二)資料逾期、遺漏、提供不實或偽造變造者,視為資格不合格;所填資料或繳交證明文件於錄取後發現係屬不實或有偽造、變造情事者,撤銷錄取資格。 (三)倘為軍公教退休人員者,請於經歷欄敘明「退休機關及日期」;另公務機構退休人員,請依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第77條規定自行衡酌權益事宜。 (四)錄取人員應於本院通知期限內完成報到,倘逾期未完成報到程序者,視為自願放棄錄取資格,不再進用,由本院通知次一順位錄取人員依序遞補。 (五)本院現職人員如欲報名本職缺者,需經現職單位主管於報名表中「現職服務單位」欄位處核章。 (六)錄取後發現未符合醫事人員執業登記及繼續教育辦法之執業登記規定,致不能辦理執業登記,或有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第1項、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規定情形者,本院應予終止契約。 【詳情請至臺北市立聯合醫院「徵才\一般人才招募專區\事求人系統」(https://hrpersonweb.tpech.gov.tw/TpechAFH/HOME/Index)瀏覽。】展開 -
陽明院區麻醉科招募約用麻醉護理師
年薪 820000~960000元 台北市士林區 3~4年工作經驗一、單位:陽明院區麻醉科 二、職稱:約用麻醉護理師 三、名額:正取2名,備取1名(候補期間至多3個月) 四、資格條件及應徵方式: (一)本職務係本院自行遴用之人員,不具有公務人員身分,相關權利義務於契約書約定。 (二)待遇: 年薪為82-96萬元,含績效獎金、年終獎金、統籌獎勵金、執照獎金,不含加班及值班費。獎勵金部分請電洽吳小姐,電話: (02)2835-3456轉6322)。 (三)福利:勞健保、文康活動、生日禮券。 (四)報名條件: 1.具中華民國國籍(大陸地區人民經許可進入臺灣地區設有戶籍滿10年以上),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第1項、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規定情形。 2.學歷:專科以上護理學系畢業。 【如為本年度應屆畢業生或研究所應屆畢業生,應繳證件請詳閱「八、應繳證件」。】 3.經歷:臨床麻醉經驗一年以上,可含麻醉訓練一年,經本院認定者(需檢附足資證明工作年資及內容之經歷證明文件,應繳證件請詳閱「八、應繳證件」)。 4.證書(照): (1)具中華民國護理師證書(請檢附證書正反面影本)。醫事人員需符合各類醫事人員相關醫事法規之執業登記規定。 (2)麻醉護理師證書。或為期 1 年之麻醉訓練結訓證書。 【如參加本年度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經榜示成績及格者,請檢附「錄取成績及結果通知書」影本,應繳證件請詳閱「八、應繳證件」。】 5.其它要求:具身心障礙手冊者或原住民尤佳。 6.本院現職人員如欲報名本職缺者,需經現職單位主管於報名表中「現職服務單位」欄位處核章。 (七)報名網址:請至臺北市立聯合醫院「徵才\一般人才招募專區\事求人系統」(https://hrpersonweb.tpech.gov.tw/TpechAFH)徵才公告完成線上報名(請務必自行確認報名成功,否則一律視同未報名)。 (八)報名方式: 1.採線上報名及繳交報名表件(含下載之報名表、身分證、符合資格條件之最高學歷畢業證明、工作經歷服務證明、專業證照等影本資料,請詳閱「八、應繳證件」說明)方式辦理。 2.報名表件需於規定期限內以掛號郵寄至「(10851)臺北市萬華區艋舺大道101號11樓臺北市立聯合醫院人事室一股收」,始完成報名程序,信封請註明應徵科室及職稱。 3.如未依規定期限寄出報名表件,網路報名視為無效。 (九)資格初審合格及甄試訊息公告日期:預計將於報名截止後兩週內,於臺北市立聯合醫院「人才招募」專區「事求人」系統(https://hrpersonweb.tpech.gov.tw/TpechAFH)初審公告查詢,不另行通知,請務必主動查詢,不得以未接獲通知等理由要求補救措施。 (十)甄試方式:面試30%、專業測驗(筆試)70%,總分85分以上為錄取標準。 測驗範圍:麻醉護理 (十一)甄試時間及地點:於初審合格名單公告載明。展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