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職熱搜工作
您正在找醫事人員的工作,共計1212筆職缺在等你,馬上去應徵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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乳房攝影-醫事放射師
月薪 42000元 台南市永康區 工作經歷不拘1. 依照醫囑執行乳房X光攝影檢查 2. 醫學影像科臨床診斷工作,影像品保 3. 儀器清潔保養與環境整理 4. 具放射師證書 5. 具國健署乳篩資格尤佳 6. 應屆畢業可,可培訓乳攝資格 7. 其他主管交辦事項展開 -
契約工時行政人員1名(社工室)-鳳北快樂學堂
時薪 216元 高雄市三民區 工作經歷不拘主要業務: 1.衛生福利部失智照護系統登錄、資料建檔存管。 2.量血壓,配合衛生局週報表、清消紀錄及經費結報作業。 3.協助照顧長者、課程活動進行及臨時交辦事項。展開 -
臺北市立聯合醫院陽明院區口腔醫學科招募約用主治醫師(徵才編號1140084)
面議(經常性薪資達4萬元或以上) 52089元 台北市士林區 工作經歷不拘臺北市立聯合醫院陽明院區口腔醫學科招募約用主治醫師 一、職稱:約用主治醫師。 二、名額:正取2名,備取2名。 三、報名資格: (一)本職務係本院自行遴用之醫事人員,相關權利義務於契約書約定。 (二)具中華民國國籍(大陸地區人民經許可進入臺灣地區設有戶籍滿10年以上)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第1項、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及第9-1條規定情形;不得於中國大陸設有戶籍、不領用中國大陸之護照、身分證、定居證、居住證及其他依相關法令或經行政院、大陸委員會禁止領用之中國大陸身分證件。 (三)具備「醫事人員人事條例」任用資格。 (四)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學或獨立學院之牙醫學系畢業。 (五)領有醫師考試及格證書。 (六)領有牙醫師證書,另具部定專科醫師證書者尤佳。 (七)具有效期(截止日期至少需於到職日)ETTC、ACLS、APLS或NRP證書或其他經本院認定之相關證書之一。 四、甄試方式:面試30%、專業測驗(專科報告:【專科病例報告】,5-10分鐘)70%,總分70分以上為錄取標準。 五、工作項目: (一)口腔醫學科門診醫療業務。 (二)各種討論會、實習醫師及受訓牙醫師指導及教學研究工作。 (三)其他交辦事項。 六、工作地點:臺北市立聯合醫院陽明院區(臺北市士林區雨聲街105 號)。※本院為無菸無檳職場。 七、聯絡方式:口腔醫學科廖小姐:聯絡電話02-28353456 轉 6236 。(請於週一至週五上班間來電) 八、報名方式: (一)即日起至115年10月2日17:00止,請至臺北市立聯合醫院網站「人才招募專區/一般人才招募/徵才公告」網路報名(請務必自行確認報名成功,否則一律視同未報名),並自行列印甄試報名表並檢附相關證件,以親送或限時掛號郵寄(10851)臺北市萬華區艋舺大道101號11樓,臺北市立聯合醫院人事室二股郭小姐收,以限時掛號郵戳為憑(臺北市新北市以外地區請務必自行預留郵件送達時間)。信封請註明應徵科室、職稱及寄件人姓名,且確實勾選必備資料(依實際收件證件資料為準)。 (二)應繳證件:(必備文件) 1.報名表或履歷表(請留白天聯絡電話、電子郵件信箱、黏貼2吋照片1張)。 2.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1份(出生地為大陸地區者,應檢附戶籍謄本)。 3.國內外大學或獨立學院之醫學系畢業證書影本。 4.牙醫師證書及考試及格證書影本 1 份。 5.考試及格證書影本。 6.有效期(截止日期至少需於到職日)ETTC、ACLS、APLS或NRP證書或其他經本院認定之相關證書之一影本。 7.專案報告1份。 8.其他自行繳附文件,如具效期部定專科醫師證書或專科訓練證明。 (三)注意事項: 1.持外國學、經歷證明者,需附我國駐外單位認證文件。持本國學歷結業證明者,須另附教育主管機關核發之資格證明書。 2.未註明應試類科、未貼妥照片、未填寫自傳、應備文件若有資料不全、未附或資格條件不符者,即視為資格審查不合格,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補附文件、退件或及變更報考類科。 3.各項資料請以A4紙張影印並依序裝訂,報名資料無論是否錄取恕不退件,如需返還報名資料,可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以落實環保政策。 4.各項資料逾期、遺漏、不實或偽造變造者,視為資格不合格;所填資料或繳交證明文件於錄取後發現係屬不實或有偽造、變造情事者,撤銷錄取資格。 5.報名表所填具之電子郵件信箱、通訊地址、聯絡電話等資料有異動者,請傳真通知本院並同時來電確認,以維護錄取人員權益。 6.甄試及報到應依本院指定日期前來,參加甄試人員及錄取人員逾通知甄試時間、報到期限而未參加甄試或報到者,視為放棄,並註銷其資格,不得以任何理由請求保留。 7.依本院約用醫師管理要點肆、二十三、(五)之規定,不得兼任本院以外之工作,但「公務員服務法」允許者不在此限,惟應事前報經院長核准。 (四)放榜地點:請至「請至臺北市立聯合醫院網站「人才招募專區/一般人才招募/錄取公告」查詢。 (五)甄試訊息:另行通知。 (六)備註: 1.待遇:依「臺北市立聯合醫院約用醫師管理要點」及「臺北市政府衛生局所屬醫療機構人員獎勵金發給基準」辦理。 2.錄取後發現未符合醫事人員執業登記及繼續教育辦法之執業登記規定,致不能辦理執業登記,本院應予終止契約。 3.倘為軍公教退休人員者,請於經歷欄敘明「退休機關及日期」;另公務機構退休人員,請依公務人員退休法第23條第1項第4款規定自行衡酌權益事宜。 4.錄取人員應持合格體檢報告(3個月內有效期)始得完成報到手續(相關疑問請洽院本部勞安室2555-3000分機2569)。展開 -
臺北市立聯合醫院中興院區麻醉科招募約用麻醉護理師公告(徵才編號1150596及1150513)
年薪 680000~760000元 台北市大同區 1~2年工作經驗一、單位:中興院區麻醉科 二、職稱:約用麻醉護理師 三、名額:正取4名,備取5名,備取有效期限自榜示之翌日起3個月內有效。 四、資格條件及應徵方式: 1.本職務係本院自行遴用之人員,不具有公務人員身分,相關權利義務於契約書約定。 2.待遇:年薪68萬至76萬元 (另依績效及考核狀況發給年終獎金、考核獎金) ,績效獎金金額依考核狀況發給。 3.福利:勞健保、文康活動、生日禮券。 (四)報名條件: 1.具中華民國國籍(大陸地區人民經許可進入臺灣地區設有戶籍滿10年以上)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第1項、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及第9-1條規定情形;不得於中國大陸設有戶籍、不領用中國大陸之護照、身分證、定居證、居住證及其他依相關法令或經行政院、大陸委員會禁止領用之中國大陸身分證件。 2.學經歷: (1)學歷:大學或專科以上護理相關科系畢。 【如為本年度應屆畢業生或研究所應屆畢業生,應繳證件請詳閱「備註欄」】 (2)經歷:臨床經驗一年以上,經本院認定者 (需檢附足資證明工作年資及內容之經歷證明文件,應繳證件請詳閱「備註欄」) 3.證書(照): (1)具中華民國護理師證書(請檢附證書正反面影本)。醫事人員需符合各類醫事人員相關醫事法規之執業登記規定。 【如參加本年度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經榜示成績及格者,請檢附「錄取成績及結果通知書」影本,應繳證件請詳閱「備註欄」。】 (2)中華民國麻醉專科護理師證書。 (3)ACLS最遲須於到職日前取得,否則視同未錄取。 4.本院現職人員如欲報名本職缺者,需經現職單位主管於報名表中「現職服務單位」欄位處核章。 (五)報名日期:自即日起至115年8月14日止,以郵戳為憑,請自行預留郵寄時間,逾時不予受理。 (六)報名網址:請至臺北市立聯合醫院「人才招募」專區「事求人」系統(https://hrpersonweb.tpech.gov.tw/TpechAFH)徵才公告完成線上報名(請務必自行確認報名成功,否則一律視同未報名)。 (七)報名方式: 1.採線上報名及繳交報名表件(含下載之報名表、身分證、符合資格條件之最高學歷畢業證明、工作經歷服務證明、專業證照等影本資料,請詳閱備註欄應繳證件說明)方式辦理。 2.報名表件需於規定期限內以親送或掛號郵寄至「(10851)台北市萬華區艋舺大道101號11樓收發室臺北市立聯合醫院人事室一股收」,始完成報名程序,信封請註明應徵科室及職稱。 3.如未依規定期限寄出報名表件,網路報名視為無效。 (八)資格初審合格及甄試訊息公告日期:預計將於報名截止後兩週內,於臺北市立聯合醫院「人才招募」專區「事求人」系統(https://hrpersonweb.tpech.gov.tw/TpechAFH)初審公告查詢,不另行通知,請務必主動查詢,不得以未接獲通知等理由要求補救措施。 (九)甄試方式:面試30%、專業測驗(筆試)70%,總分70分以上為錄取標準。 測驗範圍:麻醉護理。 (十)甄試時間及地點:於初審合格名單公告載明。展開 -
長照業務主管|通路合作與業務推動
月薪 50000元 桃園市大溪區 2~3年工作經驗🌟 Dr. Walk|長照機構業務主管 我們正在招募一位 長照業務主管, 協助機構營運與居服團隊管理, 在制度清楚、有人支援的環境中,一起把服務做好。 🔹 工作重點 1、協助機構日常營運與行政管理 2、與居服團隊及專業人員溝通協調 3、參與服務品質與團隊發展規劃 4、與機構負責人直接討論與執行工作 🔹 我們適合這樣的您 1、有長照/醫療/社福/管理相關經驗 2、願意溝通協調、支持團隊一起成長 3、希望找一份 有責任、但不是孤軍奮戰 的主管角色 🔹 我們提供 1、穩定、制度清楚的長照機構 2、可發揮的管理空間與成長機會 📩 歡迎投遞履歷,一起把長照服務做得更好。展開 -
麻醉科-ERAS個案管理師
面議(經常性薪資達4萬元或以上) 40000元 台中市北區 工作經歷不拘術後加速康復(Enhanced Recovery After Surgery, ERAS)相關業務 -
《招募公告》 各院區招募四級約用專科護理師(護理師)【隨到隨考】
月薪 45000元 台北市大同區 工作經歷不拘一、職稱:四級約用專科護理師(護理師) 二、薪資待遇: 1、具專科護理師證書者,以專科護理師任用,月薪5.5萬元以上,另依績效及考核狀況發給年終獎金、考核獎金及獎勵金。 2、未具專科護理師證書者,以護理師任用,月薪4.5萬元以上,另依績效及考核狀況發給年終獎金、考核獎金及獎勵金。 三、報名資格: (一)學歷:副學士以上護理學系畢業。 【如為本年度應屆畢業生或研究所應屆畢業生,應繳證件請詳閱「備註欄」】 (二)經歷:具下列條件之一 1、 具專科護理師證書者:不限相關經歷。 2、 未具專科護理師證書者:須執業登記年資滿三年以上,且具受訓中專科護理師資格證明,經本院認定者。 (三)證書(照):具下列條件之一 1、 具專科護理師證書者:請檢附證書影本。 2、 未具專科護理師證書者:應具護理師證書,且具受訓中專科護理師資格證明,經本院認定者。 (四)具中華民國國籍(大陸地區人民經許可進入臺灣地區設有戶籍滿10年以上)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第1項、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及第9-1條規定情形;不得於中國大陸設有戶籍、不領用中國大陸之護照、身分證、定居證、居住證及其他依相關法令或經行政院、大陸委員會禁止領用之中國大陸身分證件。 醫事人員需符合各類醫事人員相關醫事法規之執業登記規定。【如參加本年度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經榜示成績及格者,請檢附「錄取成績及結果通知書」影本,應繳證件請詳閱「備註欄」。】 四、名額、聯絡方式及工作地點:*本院為無菸無檳職場 【各院區採隨招隨考,報名請洽各該出缺院區窗口】 (一) 院本部-護理部總窗口 窗口張文琪 連絡電話2555-3000、分機2652、電子郵件A5690@tpech.gov.tw (二) 中興院區(臺北市大同區鄭州路145號) 內科:窗口莊雅惠 連絡電話2552-3234、分機6322、電子郵件A5348@tpech.gov.tw 外科:窗口黃詩珊 連絡電話2552-3234、分機3284、電子郵件A2046@tpech.gov.tw 整合醫學照護科窗口:姜冠宇 聯絡電話0933709626 電子郵件 kuanyu.chiang@tpech.gov.tw 或 DXM48@tpech.gov.tw (三) 仁愛院區(臺北市大安區仁愛路四段10號) 內科:窗口曾莉秋 連絡電話2709-3600、分機1266 、電子郵件A0378@tpech .gov.tw 外科:窗口曾麗雪 連絡電話2709-3600、分機1279、電子郵件A0272@tpech .gov.tw (四) 和平婦幼(和平)院區(臺北市中正區中華路二段33號) 內科:窗口黃詩芸 連絡電話2388-9595、分機2513、電子郵件 A1040@tpech.gov.tw 外科:窗口陳淑芳 連絡電話2388-9595、分機2722、電子郵件A1902@tpech.gov.tw (五) 和平婦幼(婦幼)院區(臺北市福州街12號) 外科:窗口蔡惠雅 連絡電話0979307411、電子郵件B1364@tpech.gov.tw (六) 忠孝院區(臺北市南港區同德路87號) 內科:窗口張宥洵 連絡電話2786-1288、分機8867、電子郵件A6513@tpech.gov.tw 外科:窗口朱翊瑄 連絡電話 0979308030、電子郵件B3089@tpech.gov.tw (七) 陽明院區(臺北市士林區雨聲街105號) 內科:窗口謝盈盈 連絡電話2835-3456、分機5582、電子郵件Z2037@tpech.gov.tw 外科:窗口葉育君 連絡電話0979309083、電子郵件Z1342@tpech.gov.tw (八) 松德院區(臺北市信義區松德路309號) 精神科:窗口林禧蓁 連絡電話27263142、分機1394、電子郵件Z1897@tpech.gov.tw 五、工作項目: (一)病房醫療工作、病患照護及臨床諮詢。 (二)醫療輔助作業。 (三)醫療品質監測、教育訓練、行政庶務、評鑑資料整理及公衛任務。 (四)參與品質指標監測、病人安全及感染管制工作。 (五)教學與專業發展。 (六)須配合排班。 (七)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六、甄試方式:面試40%、專業測驗60%,總分70分以上為錄取標準。 七、備註欄: (一)應繳證件(請以A4紙張格式影印): 1.請列印臺北市立聯合醫院「首頁\人才招募\各類招募專區\專科護理師專區」(網址)甄試報名表並黏貼2吋照片1張。 2.身分證正反面(出生地為大陸地區者,應檢附戶籍謄本)。 3.符合資格條件之最高學歷畢業證書。 (1)持國外經歷證明或經教育部認可之國外學歷者,需檢附我國駐外單位認證文件。持本國學歷結業證明者,須另附教育主管機關核發之資格證明書。 (2)本年度應屆畢業生,請檢附就讀學校所開立「學生○○○為本校應屆畢業生,尚未取得畢業證書」之書面證明影本或蓋有「最後一學期註冊戳記之學生證正、背面」影本;倘為研究所應屆畢業生則另檢附論文指導教授簽署「學生○○○為本校應屆畢業生,於6個月內可取得畢業證書」之書面證明影本俾憑審查,錄取報到時需檢附畢業證書正本,否則視同未錄取。 4.符合資格條件之中華民國醫事人員證書。參加本年度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經榜示成績及格者,請檢附「錄取成績及結果通知書」影本。錄取報到時需檢附醫事人員證書正本,否則視同未錄取。 5.符合資格條件之其他專業證照正反面。 6.工作經歷證明文件:採認各機關(構)、公司或學校開立之「在職證明」、「服務證明」或「離職證明」,記載任職起訖期間、單位、職稱或工作內容等資料,足資證明報名條件規定之年資及工作內容,不得僅出示勞保投保或執業登記相關資料,如應試職缺未要求工作經歷者則免附。 7.其他需繳附文件。 (二)注意事項: 1.本職務係本院自行遴用之人員(不具有公務人員身分),相關權利義務於契約書約定。 2.報名所繳資料恕不退件,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請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 3.資料逾期、遺漏、提供不實或偽造變造者,視為資格不合格;所填資料或繳交證明文件於錄取後發現係屬不實或有偽造、變造情事者,撤銷錄取資格。 4.倘為軍公教退休人員者,請於經歷欄敘明「退休機關及日期」;另公務機構退休人員,請依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第77條規定自行衡酌權益事宜。 5.本院現職人員如欲報名本職缺者,需經現職單位主管於報名表中「現職服務單位」欄位處核章。 6.錄取人員經通知報到者須親持體檢合格表單(1 個月內有效期)與規定證件完成報到手續。 7.錄取後發現未符合醫事人員執業登記及繼續教育辦法之執業登記規定,致不能辦理執業登記,或有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第1項、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及第9-1條規定情形,本院應予終止契約。 8.錄取人員如欲放棄報到,請填妥放棄報到聲明書,倘逾期未回覆或未於期限內完成報到程序者,視為自願放棄錄取資格,由本院通知次一順位錄取人員依序遞補。展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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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市立聯合醫院社區營養推廣中心「 115年度整合性長者健康促進計畫」招募研究助理(社區營養師)公告【隨到隨考】
月薪 45624~50076元 台北市大同區 工作經歷不拘一、單位:社區營養推廣中心 二、職稱:研究助理 社區營養師 三、進用期間:自 115 年 8 月 1 日起至 115 年 12 月 1 日止 四、待遇:學士,具醫院或社區營養師經驗5 年以上 47,850 元,不足 5 年 45,624 元;碩士,具醫院或社區營養師經驗 5 年以上 50,076 元,不足 5 年 47,850 元,另享有勞健保(需檢附足資證明工作年資及內容之經歷證明文件) 五、報名資格: 1. 本職務係本院自行遴用之人員,相關權利義務於契約書約定。 2. 具中華民國國籍 大陸地區人民經許可進入臺灣地區設有戶籍滿 10 年以上 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 28 條第 1 項、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 21 條第 1 項 及第 9 1 條規定情形;不得於中國大陸設有戶籍、不領用中國大陸之護照、身分證、定居證、居住證及其他依相關法令或經行政院、大陸委員會禁止領用之中國大陸身分證件。 3 學歷:學士含以上食品營養相關科系畢業。【如為本年度應屆畢業生,應繳證件請詳閱「 繳交證件 」。】 4 證書 照 )):具中華民國營養師證書 請檢附證書正反面影本 。醫事人員需符合各類醫事人員相關醫事法規之執業登記規定。【如參加本年度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經榜示成績及格者,請檢附「錄取成績及結果通知書」影本 ,應繳證件請詳閱「 繳交證件 」。】 5 其它要求: ( 1)具醫院經驗尤佳。 ( 2)具社區營養相關工作經驗、糖尿病衛教師或長照 Level 1 證照資格者尤佳。 ( 3)具身心障礙手冊者或原住民尤佳。 6.本院現職人員如欲報名本職缺者,需經現職單位主管於報名表中「現職服務單位」欄位處核章。 六、工作地點:臺北市立聯合醫院社區營養推廣中心 衛生局,依業務需求指派 臺北市 。 七、工作項目: (一)執行「 整合性長者健康促進計畫 」專案計畫 (二)提供個別營養衛教及辦理團體營養教育 (三)結合關懷據點等處辦理團體營養教育 (四)發展社區營養教育方案 (五)輔導社區餐飲業者高齡健康飲食 (六)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八、報名方式:即日起於上班時間(09:00~17): 洽本中心聯絡人 龔 小姐 (02)25553000 分機2540;E mail T0719@ tpech.gov.tw ,履歷郵寄地址:臺北市萬華區艋舺大道101號11樓臺北市立聯合醫院社區營養推廣中心龔亭綺收 。 九、繳交證件: (一)應繳證件: 1. 履歷表 請下載報名表黏貼 2 吋照片 1 張,並留白天聯絡電話 。 2. 身分證正反面 出生地為大陸地區者,應檢附戶籍謄本 。 3. 符合資格條件之最高學歷畢業證書。 (1) 持國外經歷證明或經教育部認可之國外學歷者,需檢附我國駐外單位認證文件。持本國學歷結業證明者,須另附教育主管機關核發之資格證明書。 ( 2)本年度應屆畢業生,請檢附就讀學校所開立「學生○○○為本校應屆畢業生,尚未取得畢業證書」之書面證明影本或蓋有「最後一學期註冊戳記之學生證正、背面」影本;倘為研究所應屆畢業生則另檢附論文指導教授簽署「學生○○○為本校應屆畢業生,於 6 個月內可取得畢業證書」之書面證明影本俾憑審查,錄取報到時需檢附畢業證書正本,否則視同未錄取。 4. 符合資格條件之中華民國醫事人員證書。參加本年度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經榜示成績及格者,請檢附「錄取成績及結果通知書」影本。錄取報到時需檢附醫事人員證書正本,否則視同未 錄取。 5. 符合資格條件之其他專業證照正反面。 6. 工作經歷證明文件:採認各機關 構 、公司或學校開立之「在職證明」、「服務證明」或「離職證明」,記載任職起訖期間、單位、職稱或工作內容等資料,足資證明報名條件規定之年資及工作內容,不得僅出示勞保投保或執業登記相關資料。 7. 其他需繳附文件: (1)自傳600字內 格式不限 (2)教案1則(題目自訂,格式如附件) (二)注意事項: 1.各項資料請以 A4 紙張影印並依序裝訂,報名資料無論是否錄取恕 不退件。 2.倘為軍公教退休人員者,請於經歷欄敘明「退休機關及日期」;另公務機構退休人員,請依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第 77 條規定自行衡酌權益事宜。 3.前項資料逾期、遺漏、不實或偽造變造者,視為資格不合格;所填資料或繳交證明文件於錄取後發現係屬不實或有偽造、變造情事者,撤銷錄取資格。 4.錄取人員經通知報到者須親持體檢合格表單 供膳作業員工體格檢查紀錄表 與規定證件完成報到手續。(體檢事宜請洽詢院本部職安室 李小姐2555-3000分機2569 5.錄取後發現未符合醫 事人員執業登記及繼續教育辦法之執業登記規定,致不能辦理執業登記,或有公務人員任用法第 28條第1項、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規定情形者,本院應予終止契約。 6.本院約用人員管理要點第21條第5款規定略以,本院約用人員不得兼任本院以外之工作,但公務員服務法允許者不在此限,惟應事先報經院長核准。 十、甄試方式:面試50%、專業測驗50%,總分70分以上擇優錄取。 測驗範圍 1. 專案報告【依教案主題完成 8 分鐘 PPT 宣導,對象為 65 歲以上長者】 2. 教案 1 則(題目自訂,格式如附件 ) 寄送報名文件時一併繳交 *本院為無菸無檳職場展開 -
護理-教學護理師
月薪 42000~49300元 新北市新店區 3~4年工作經驗1. 主導並執行臨床醫事人員的培訓計畫,提升專業技能與醫療品質。 2. 策劃並辦理師資培育課程及專業研討會,促進護理知識交流與發展。 3. 指導及支持護理實習生的臨床業務操作與學習進度。 4. 規劃並執行護理人員在職教育訓練,強化臨床實務能力。 5. 協助教學評鑑及訪查作業,確保教育品質與合格標準。 6. 實施教學成果評估,確保訓練計畫效益並改進流程。 7. 配合醫療團隊進行多元化教育方案,提升整體醫療團隊效能。 8. 建立護理教育資源檔案,支持後續培訓及研修需求。展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