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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市立聯合醫院婦幼專辦婦產科招募約用主治醫師(徵才編號1150134)
面議(經常性薪資達4萬元或以上) 52089元 台北市中正區 工作經歷不拘臺北市立聯合醫院婦幼專辦婦產科招募約用主治醫師 一、職稱:約用主治醫師。 二、名額:正取1名。 三、報名資格: (一)本職務係本院自行遴用之醫事人員,相關權利義務於契約書約定。 (二)具中華民國國籍(大陸地區人民經許可進入臺灣地區設有戶籍滿10年以上)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第1項、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及第9-1條規定情形;不得於中國大陸設有戶籍、不領用中國大陸之護照、身分證、定居證、居住證及其他依相關法令或經行政院、大陸委員會禁止領用之中國大陸身分證件。 (三)具備「醫事人員人事條例」任用資格。 (四)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學或獨立學院之醫學系畢業。 (五)領有國內醫師證書 (六)領有醫師考試及格證書 (七)具有效期婦產科專科醫師證書。 (八)具有效期(截止日期至少需於到職日)ETTC證書、ACLS證書、APLS證書或NRP證書或其他經本院認定之相關證書之一。 四、甄試方式:面試30%、專業測驗(專案報告,題目:個人經歷與未來發展期望,5-10分鐘)70%,總分75分以上為錄取標準。 五、工作項目: (一) 婦產科醫療業務 (二) PGY/住院醫師教學、公共衛生勤務支援 (三) 其他交辦事項 六、工作地點: 臺北市立聯合醫院婦幼專辦※本院為無菸無檳職場。 七、聯絡方式:臺北市立聯合醫院婦幼專辦婦產科,林小姐,02-22523234轉2512 八、報名方式: (一)即日起至115年9月30日17:00止,請至臺北市立聯合醫院網站「人才招募專區/一般人才招募/徵才公告」網路報名(請務必自行確認報名成功,否則一律視同未報名),並自行列印甄試報名表並檢附相關證件,以親送或限時掛號郵寄(10851)臺北市萬華區艋舺大道101號11樓,臺北市立聯合醫院人事室二股郭小姐收,以限時掛號郵戳為憑(臺北市新北市以外地區請務必自行預留郵件送達時間)。信封請註明應徵科室、職稱及寄件人姓名,且確實勾選必備資料(依實際收件證件資料為準)。 (二)應繳證件:(必備文件) 1.報名表或履歷表(請留白天聯絡電話、電子郵件信箱、黏貼2吋照片1張)。 2.身分證正反面影本1份(出生地為大陸地區者,應檢附戶籍謄本)。 3.國內外大學或獨立學院之醫學系畢業證書影本1份。 4.醫師證書影本1份及考試及格證書影本各1份。 5.具有效期婦產科專科證書影本1份。 6.有效期(截止日期至少需於到職日)ETTC證書、ACLS證書、APLS證書或NRP證書或其他經本院認定之相關證書之一影本。 7.專案報告1份。 8.其他自行提供資料:婦產科次專科證書影本、相關證照或學經歷證明文件。 (三)注意事項: 1.持外國學、經歷證明者,需附我國駐外單位認證文件。持本國學歷結業證明者,須另附教育主管機關核發之資格證明書。 2.未註明應試類科、未貼妥照片、未填寫自傳、應備文件若有資料不全、未附或資格條件不符者,即視為資格審查不合格,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補附文件、退件或及變更報考類科。 3.各項資料請以A4紙張影印並依序裝訂,報名資料無論是否錄取恕不退件,如需返還報名資料,可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以落實環保政策。 4.各項資料逾期、遺漏、不實或偽造變造者,視為資格不合格;所填資料或繳交證明文件於錄取後發現係屬不實或有偽造、變造情事者,撤銷錄取資格。 5.報名表所填具之電子郵件信箱、通訊地址、聯絡電話等資料有異動者,請傳真通知本院並同時來電確認,以維護錄取人員權益。 6.甄試及報到應依本院指定日期前來,參加甄試人員及錄取人員逾通知甄試時間、報到期限而未參加甄試或報到者,視為放棄,並註銷其資格,不得以任何理由請求保留。 7.依本院約用醫師管理要點肆、二十三、(五)之規定,不得兼任本院以外之工作,但「公務員服務法」允許者不在此限,惟應事前報經院長核准。 (四)放榜地點:請至「請至臺北市立聯合醫院網站「人才招募專區/一般人才招募/錄取公告」查詢。 (五)甄試訊息:另行通知。 (六)備註: 1.待遇:依「臺北市立聯合醫院約用醫師管理要點」及「臺北市政府衛生局所屬醫療機構人員獎勵金發給基準」辦理。 2.錄取後發現未符合醫事人員執業登記及繼續教育辦法之執業登記規定,致不能辦理執業登記,本院應予終止契約。 3.倘為軍公教退休人員者,請於經歷欄敘明「退休機關及日期」;另公務機構退休人員,請依公務人員退休法第23條第1項第4款規定自行衡酌權益事宜。 4.錄取人員應持合格體檢報告(3個月內有效期)始得完成報到手續(相關疑問請洽院本部勞安室2555-3000分機2569)。展開 -
臺北市立聯合醫院藥劑部招募約用藥師公告
月薪 71800~78800元 台北市萬華區 工作經歷不拘【報名方式】請勿使用1111投遞履歷,請至本院網站(https://reurl.cc/vnz9pl)下載報名表填寫,並寄送到:A5548@tpech.gov.tw 一、職務名稱:約用藥師 二、職缺名額:視院區實際出缺狀況 (請電詢) 三、聯絡窗口:院本部藥劑部 邱小姐 電話:(02) 2555-3000分機2798 四、薪資待遇: 1.基本月薪71,800-78,800元起;新進人員任職滿一年,年薪約93-102萬起(含藥師專業進階P0-P4、年終獎金、考核獎金、簽約獎金)。依年度考績晉級穩定調薪。 (如報到時繳交考試院錄取證明及入場證影本者,則先以員四級約用助理技術師進用,待取得藥師證書且完成執業登記後,追溯轉任為約用藥師)。 2.基本收入外,其他尚有豐厚獎金如每月績效獎金、每年年終結餘獎勵、各式教研獎勵金、各式統籌獎勵、化療津貼、中藥調劑津貼等均另計。 3.大夜津貼650/天、小夜津貼350/天,每月包班15天以上,大夜津貼830/天、小夜津貼430/天;加班費及不休假獎金另計。 4.完善且多元化藥學教育訓練及藥師進階制度,發放進階獎金P0-P4:8,778~15,778/月,並設有他院轉入P1-P4制度及碩士、6年制跳級制度。 5.休假採計區域醫院以上等級醫院年資。 6.輪值班24小時者,隻身且設籍於北北基以外,並符合本院宿舍申請資格,可申請入住本院宿舍,惟任職滿3個月且申請後,未有宿舍得以使用,則可申請宿舍津貼每人每月2,000元。 7.簽約獎金可達6萬/人(任職滿6個月簽訂服務契約2年發給獎勵金2萬,至多3次)。 8.每名藥師均享有勞健保、員工定期健康檢查、文康活動、生日禮金、社團活動、藥師公會常年會費補助、學協會費獎勵(4,000元/年/人)、國內及國際學術會議補助獎勵,參與國際學術會議發表論文補助依地區及類型補助3萬-10萬/次/年,研究論文發表獎勵金,實習生及PGY教學獎金、PGY教師授課800-1,600/月。 9.本院鼓勵在職碩/博士進修,設有公假公費補助機制。 10.部分院區另設有員工汽、機車停車場、員工健身中心、員工休閒中心、美食街及院內便利商店優惠折扣、免費接駁車、圖書館,可進一步洽詢院區細節。 五、報名資格: 1.具中華民國國籍(大陸地區人民經許可進入臺灣地區設有戶籍滿10年以上)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第1項、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及第9-1條規定情形;不得於中國大陸設有戶籍、不領用中國大陸之護照、身分證、定居證、居住證及其他依相關法令或經行政院、大陸委員會禁止領用之中國大陸身分證件。 2.學歷:藥學系畢業。 3.證照:具中華民國藥師證書,或考試院錄取證明及入場證影本。 4.繼續教育積分須符合各類醫事人員相關醫事法規之執業登記規定。 5.其它要求:具中藥學分證書尤佳。 六、工作地點: (一)綜合院區: 1.中興院區(臺北市大同區鄭州路145號) 2.仁愛院區(臺北市大安區仁愛路四段10號) 3.和平院區(臺北市中正區中華路二段33號) 4.忠孝院區(臺北市南港區同德路87號) 5.陽明院區(臺北市士林區雨聲街105號) (二)專科院區: 1.婦幼院區(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2號) 2.松德院區(臺北市信義區松德路309號) 3.林森中醫院區(臺北市中山區林森北路530號、昆明街100號) 4.昆明院區(臺北市昆明街100號) (三)院本部藥劑部(臺北市萬華區艋舺大道101號11樓) 七、主要工作項目: (一) 綜合院區、專科院區: 1.藥品調劑、藥品管理、臨床藥學服務、藥物諮詢、社區公衛藥事照顧服務。 2.綜合院區含中藥及特殊藥品調劑作業,中醫院區無大夜班輪值。 3.其他交辦事項。 (二) 院本部 (藥事行政作業): 1.藥品採購、聯標、庫存管理、藥品主檔新增維護、資訊需求等 2.教學研究訓練規劃、調劑作業標準化、藥事品管/病人安全作業規畫管理。 3.其他交辦事項。 八、報名方式: (一)請下載藥師甄選報名表,填寫後以E-mail(A5548@tpech.gov.tw)或郵寄方式報名。 (二)其他應繳證件請於面試當日繳交。 (三)聯絡人:請參照各院區窗口。 九、考試時間/地點: 報名資料初審合格者,以E-mail或電話通知考試時間及地點,報名人員亦可於上班時間電洽各院區聯絡人。 十、繳交證件: 1.臺北市立聯合醫院約用藥師甄選報名表。 (請下載報名表黏貼2吋照片1張,並留白天聯絡電話) 2.身分證正反面影本1份。(出生地為大陸地區者,應檢附戶籍謄本) 3.大學以上學歷畢業證書影本。 (持國外經歷證明或經教育部認可之國外學歷者,需檢附我國駐外單位認證文件。持本國學歷結業證明者,須另附教育主管機關核發之資格證明書) 4.藥師證書正反面影本1份或考試院錄取證明及入場證影本。 (最遲於報到時檢附,若未檢附視同放棄本院錄取資格) 5.中藥學分證明影本。 6.相關工作經歷證明文件。 7.各項資料請以A4紙張影印並依序裝訂,報名資料無論是否錄取恕不退件。 8.前項資料逾期、遺漏、不實或偽造變造者,視為資格不合格;所填資料或繳交證明文件於錄取後發現係屬不實或有偽造、變造情事者,撤銷錄取資格。 十一、甄試方式: 筆試(測驗範圍:藥學相關)60%、面試40%,總分75分以上擇優錄取。 十二、注意事項: 1.本職務係本院自行遴用之人員,相關權利義務於契約書約定。 2.報名所繳資料恕不退件,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請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 3.資料逾期、遺漏、提供不實或偽造變造者,視為資格不合格;所填資料或繳交證明文件於錄取後發現不實或有偽造、變造情事者,撤銷錄取資格。 4.倘為軍公教退休人員者,請於經歷欄敘明「退休機關及日期」;另公務機構退休人員,請依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第77條規定自行衡酌權益事宜。 5.錄取人員應於本院通知期限內完成報到,倘逾期未完成報到程序者,視為自願放棄錄取資格,不再進用,由本院通知次一順位錄取人員依序遞補。 6.本院現職人員如欲報名不同院區或單位之職缺者,需經現職單位主管於報名表核章。 7.錄取人員經通知報到者須親持體檢合格表單(1個月內有效期)與規定證件完成報到手續。(體檢事宜請洽詢院本部職安室2555-3000轉2569)。 8.錄取人員如欲放棄報到,請填妥放棄報到聲明書,倘逾期未回覆或未於期限內完成報到程序者,視為自願放棄錄取資格,由本院通知次一順位錄取人員依序遞補。 9.錄取後發現未符合醫事人員執業登記及繼續教育辦法之執業登記規定,致不能辦理執業登記,或有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第1項、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規定情形者,本院應予終止契約。 10.錄取後如有違反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9-1條規定情形,於中國大陸設有戶籍、不領用中國大陸之護照、身分證、定居證、居住證及其他依相關法令或經行政院、大陸委員會禁止領用之中國大陸身分證件者,於到職日前應辦理註銷。展開 -
臺北市立聯合醫院忠孝院區血液腫瘤科招募約用主治醫師1名 (編號:Q509)
面議(經常性薪資達4萬元或以上) 40000元 台北市南港區 工作經歷不拘臺北市立聯合醫院忠孝院區血液腫瘤科招募約用主治醫師1名公告(Q509) 一、職稱:約用主治醫師 二、名額:正取1名,備取2名。 三、報名資格: (一)具中華民國國籍並領有國民身分證(大陸籍人士需來臺設籍10年以上),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第1項、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及第9-1條規定情形;不得於中國大陸設有戶籍、不領用中國大陸之護照、身分證、定居證、居住證及其他依相關法令或經行政院、大陸委員會禁止領用之中國大陸身分證件。 (二)具備「醫事人員人事條例」任用資格。 (三)國內外經教育部認可大學以上醫學系或中醫學系雙主修醫學系畢業。 (四)領有國內醫師證書 (五)領有國內考試及格證書。 (六)具國內有效期內科專科醫師證書。 (七)具有效期中華民國血液病專科醫師證書或中華民國腫瘤內科專科醫師證書(兩者都有尤佳)。 (八)具國內有效期(截止日期至少需於到職生效日)ETTC證書、ACLS證書、APLS證書或NRP證書或其他經本院認定之相關證書之一。 四、甄試方式: 面試30%、專業測驗(專案報告:血液腫瘤科相關報告,10~15分鐘)70%,總分80分以上為錄取標準。 五、工作項目: (一) 血液腫瘤科臨床醫療業務。 (二) 接受住院、急診會診。 (三) 內科門診、駐診及值班業務。 (四)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六、工作地點:臺北市立聯合醫院忠孝院區(臺北市南港區同的路87號)。 ※本院為無菸無檳職場。 七、聯絡方式:電話02-27861288轉8867張小姐,請於週一至週五上班時間來電 八、備註: (一)即日起至115年9月25日17:00止,請至臺北市立聯合醫院網站「人才招募專區/一般人才招募/徵才公告」網路報名(請務必自行確認報名成功,否則一律視同未報名),並自行列印甄試報名表並檢附相關證件,以親送或限時掛號郵寄(10851)臺北市萬華區艋舺大道101號11樓,臺北市立聯合醫院人事室二股李小姐收,以限時掛號郵戳為憑(臺北市新北市以外地區請務必自行預留郵件送達時間)。信封請註明應徵科室、職稱及寄件人姓名,且確實勾選必備資料(依實際收件證件資料為準)。 (二)應繳證件: 1.甄試報名表(請至臺北市立聯合醫院網站「人才招募專區/一般人才招募/徵才公告」網路報名,自行列印甄試報名表並留白天聯絡電話、電子郵件信箱、黏貼2吋照片1張)、自傳各1份。 2.身份證正反面影本(出生地為大陸地區者,應檢附戶籍謄本)。 3.國內外經教育部認可大學以上醫學系或中醫學系雙主修醫學系畢業證書影本1份。 4.國內醫師證書影本。 5.國內醫師考試及格證書影本。 6.國內有效期內科專科醫師證書影本。 7.具有效期中華民國血液病專科醫師證書或中華民國腫瘤內科專科醫師證書影本。 8.國內有效期(截止日期至少需於到職生效日)ETTC證書、ACLS證書、APLS證書或NRP證書或其他經本院認定之相關證書之一。 (三)注意事項: 1.持外國學、經歷證明者,需附我國駐外單位認證文件。持本國學歷結業證明者,須另附教育主管機關核發之資格證明書。 2.未註明應試類科、未貼妥照片、未填寫自傳、應備文件若有資料不全、未附或資格條件不符者,即視為資格審查不合格,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補附文件、退件或及變更報考類科。 3.報名所繳資料恕不退件,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請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 4.報名表所填具之電子郵件信箱、通訊地址、聯絡電話等資料有異動者,請以E-mail通知本院並同時來電確認,以維護錄取人員權益。 5.資料逾期、遺漏、提供不實或偽造變造者,視為資格不合格;所填資料或繳交證明文件於錄取後發現係屬不實或有偽造、變造情事者,撤銷錄取資格。 6.參加甄試人員及錄取人員逾通知甄試時間、報到期限而未參加甄試或報到者,視為放棄,並註銷其資格,不得以任何理由請求保留。 7.倘為軍公教退休人員者,請於經歷欄敘明「退休機關及日期」;另公務機構退休人員,請依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第77條規定自行衡酌權益事宜。 8.錄取後發現未符合醫事人員執業登記及繼續教育辦法之執業登記規定,致不能辦理執業登記,或有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第1項、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規定情形者,本院應予終止契約。 9.錄取後如有違反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9-1條規定情形,於中國大陸設有戶籍、不領用中國大陸之護照、身分證、定居證、居住證及其他依相關法令或經行政院、大陸委員會禁止領用之中國大陸身分證件者,於到職日前應辦理註銷。 10.依本院約用醫師管理要點肆、二十三、(五)之規定,不得兼任本院以外之工作,但「公務員服務法」允許者不在此限,惟應事前報經院長核准。 (四)放榜地點:請自行至臺北市立聯合醫院網站「人才招募專區/一般人才招募/錄取公告」查詢。 (五)甄試訊息:臺北市立聯合醫院網站「人才招募專區/一般人才招募/初審公告」查詢(或洽聯絡人確認)。 (六)備註: 1.待遇:依「臺北市立聯合醫院約用醫師管理要點」及「臺北市政府衛生局所屬醫療機構人員獎勵金發給基準」辦理。 2.錄取人員應持合格體檢報告(3 個月內有效期)始得完成報到手續(相關疑問請洽院本部職業安全衛生室電話:2555-3000分機2569)。展開 -
臺北市立聯合醫院中興院區口腔醫學科招募約用主治醫師(徵才編號1150504)
面議(經常性薪資達4萬元或以上) 52089元 台北市大同區 工作經歷不拘臺北市立聯合醫院中興院區口腔醫學科招募約用主治醫師公告 一、職稱:約用主治醫師 。 二、名額:正取1名,備取1名(候補期間至多5個月)。 三、報名資格: (一) 本職務係本院自行遴用之醫事人員,相關權利義務於契約書約定。 (二) 具中華民國國籍(大陸地區人民經許可進入臺灣地區設有戶籍滿10年以上)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第1項、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及第9-1條規定情形;不得於中國大陸設有戶籍、不領用中國大陸之護照、身分證、定居證、居住證及其他依相關法令或經行政院、大陸委員會禁止領用之中國大陸身分證件。 (三) 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學或獨立學院之牙醫學系。 (四) 領有牙醫師證書、考試及格證書,另具該科專科醫師證書及次專科醫師證書尤佳。 (五) 具有效期ETTC證書、ACLS證書、APLS證書或NRP證書或其他經本院認定之相關證書之一。 四、工作項目: (一) 口腔醫學科門診醫療業務。 (二) 各種討論會、實習醫師及受訓牙醫師指導及教學研究工作。 (三) 其他交辦事項。 五、甄試方式:面試30%、專業測驗70%(專案報告題目:自選專業領域專題報告),總分70分以上為錄取標準。 六、工作地點: 臺北市立聯合醫院 中興 院區 臺北市 大同 區 鄭州 路 1 45 號 ) ※本院 無菸無檳 職場。 七、聯絡方式:臺北 市立聯合醫院 中興 院區 口腔醫學 科,聯絡人: 吳主任 ,連絡電話 02 25523234 分機 6 201 ,請於週一至週五上班時間來電。 八、放榜地點:請至本院網站「一般人才招募專區\徵才系統」(https://hrpersonweb.tpech.gov.tw/TpechAFH)錄取公告查詢。 九、甄試訊息:科內另行通知。 十、報名相關事項: (一)報名方式:即日起至115年10月1日17時止,請至臺北市立聯合醫院網站「徵才\一般人才招募專區\徵才系統」(https://hrpersonweb.tpech.gov.tw/TpechAFH)完成線上報名(請務必自行確認報名成功,否則一律視同未報名),並自行列印甄試報名表並檢附相關證件,以親送或掛號郵寄10851臺北市萬華區艋舺大道101號11樓收發室,臺北市立聯合醫院人事室二股收,信封請註明應徵科室及職稱,以郵戳為憑,請自行預留郵寄時間。 (二 應繳 證件:(1)-(6) 必備 (1)甄試報名表、自傳各1份(請至臺北市立聯合醫院網站「徵才\一般人才招募專區\徵才系統」網路報名,自行列印甄試報名表並留白天聯絡電話、電子郵件信箱、黏貼2吋照片1張)。 (2)身分證正反面影本1份(出生地為大陸地區者,應檢附戶籍謄本)。 (3)符合最高學歷之醫學系畢業證書影本1份(持外國學、經歷證明者,需附我國駐外單位認證文件並應翻譯成中文。持本國學歷結業證明者,須另附教育主管機關核發之資格證明書)。 (4)牙醫師證書及考試及格證書影本各1份。 (5)具國內醫策會二年期牙醫師畢業後一般醫學訓練計畫師資資格證明影本1份。 (6)具有效期ETTC證書、ACLS證書、APLS證書或NRP證書或其他經本院認定之相關證書之一影本1份(效期截止日期至少需至報到日)。 (7)專案報告影本1份。 (8)相關經歷之證明文件影本(須註明起迄時間)。 (9)其他自行繳附文件(如專科或次專科醫師證書)。 (三)注意事項: (1)各項資料請以A4紙張影印並依序裝訂,報名資料無論是否錄取恕不退件,如需返還報名資料,可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以落實環保政策。 (2)資料逾期、遺漏、提供不實或偽造變造者,視為資格不合格;所填資料或繳交證明文件於錄取後發現係屬不實或有偽造、變造情事者,撤銷錄取資格。 (3)倘為軍公教退休人員者,請於經歷欄敘明「退休機關及日期」;另公務機構退休人員,請依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第77條規定自行衡酌權益事宜。 (4)依本院約用醫師管理要點肆、二十三、(五)之規定,不得兼任本院以外之工作,但「公務員服務法」允許者不在此限,惟應事前報經院長核准。 (5)錄取後發現未符合醫事人員執業登記及繼續教育辦法之執業登記規定,致不能辦理執業登記,或有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第1項、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規定情形者,本院應予終止契約。 (6)待遇:依「臺北市立聯合醫院約用醫師管理要點」辦理。 (7)約用主治醫師比照「各機關學校聘僱人員離職儲金給與辦法」,按月提撥離職儲金,提撥金額依其勞工保險投保薪資等級之百分之12提存儲金,其中百分之6由約用主治醫師於每月報酬中扣繳作為自提儲金;另百分之6由本院提撥作為公提儲金。 (8)錄取人員應持合格體檢報告(3個月內有效期)始得完成報到手續(相關疑問請洽院本部勞安室2555-3000分機2569)。展開 -
個案管理員(崁頂鄉)
月薪 40000元 屏東縣崁頂鄉 1~2年工作經驗1.長照個案家訪、長照需求評估與服務項目規劃,並進行協調連結照顧服務資源。 2.定期評估、追蹤、評值及管理個案接受服務情形及長照需求。 3.長照管理資訊平台資料查詢、回覆、登錄及費用核銷作業。 4.長照個案聯繫窗口相關業務。 5.上級主管交辦事項。 **上班地點:崁頂鄉展開 -
個案管理員(東港鎮)
月薪 40000元 屏東縣東港鎮 1~2年工作經驗1.長照個案家訪、長照需求評估與服務項目規劃,並進行協調連結照顧服務資源。 2.定期評估、追蹤、評值及管理個案接受服務情形及長照需求。 3.長照管理資訊平台資料查詢、回覆、登錄及費用核銷作業。 4.長照個案聯繫窗口相關業務。 5.上級主管交辦事項。 6.每月工作績效獎金另計。 **上班地點:崁頂鄉展開 -
個案管理員(南州鄉)
月薪 40000元 屏東縣南州鄉 1~2年工作經驗1.長照個案家訪、長照需求評估與服務項目規劃,並進行協調連結照顧服務資源。 2.定期評估、追蹤、評值及管理個案接受服務情形及長照需求。 3.長照管理資訊平台資料查詢、回覆、登錄及費用核銷作業。 4.長照個案聯繫窗口相關業務。 5.上級主管交辦事項。 6.每月工作績效獎金另計。 **上班地點:崁頂鄉展開 -
個案管理員(新園鄉)
月薪 40000元 屏東縣新園鄉 1~2年工作經驗1.長照個案家訪、長照需求評估與服務項目規劃,並進行協調連結照顧服務資源。 2.定期評估、追蹤、評值及管理個案接受服務情形及長照需求。 3.長照管理資訊平台資料查詢、回覆、登錄及費用核銷作業。 4.長照個案聯繫窗口相關業務。 5.上級主管交辦事項。 6.每月工作績效獎金另計。 **上班地點:崁頂鄉展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