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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臺北市立聯合醫院中興院區心臟血管內科招募四級醫事放射師公告935

    月薪 48000元 台北市大同區 工作經歷不拘
    臺北市立聯合醫院中興院區心臟血管內科招募四級醫事放射師 一、單位:中興院區心臟血管內科 二、職稱:約用醫事放射師 三、名額:正取1名,備取2名(候補期間至多3個月) 四、資格條件及應徵方式: (一)本職務係本院自行遴用之人員,相關權利義務於契約書約定。 (二)待遇: 年薪約72至80萬元(含基本月薪、年終獎金、考核獎金等,年終及考核獎金視考核狀況發給)另依績效發給獎勵金。 (三)福利:勞健保、文康活動、生日禮金。 (四)報名條件: 1.具中華民國國籍(大陸地區人民經許可進入臺灣地區設有戶籍滿10年以上)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第1項、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及第9-1條規定情形;不得於中國大陸設有戶籍、不領用中國大陸之護照、身分證、定居證、居住證及其他依相關法令或經行政院、大陸委員會禁止領用之中國大陸身分證件。 2.學經歷: 學歷:醫事放射學系副學士以上學位畢業。 【應繳證件請詳閱「備註欄」】 經歷:不拘。 3.證書(照):具中華民國醫事放射師證書(請檢附證書正反面影本)。 醫事人員需符合各類醫事人員相關醫事法規之執業登記規定。 【應繳證件請詳閱「備註欄」。】 4.其他要求:無 5.本院現職人員如欲報名本職缺者,需經現職單位主管於報名表中「現職服務單位」欄位處核章。 (五)報名日期:自即日起至115年9月30日止,以郵戳為憑,請自行預留郵寄時間,逾時不予受理。 (六)報名網址:臺北市政府衛生局「聯醫事求人」專區(https://hrpersonweb.tpech.gov.tw/TpechAFH/HOME/Index)線上報名(請務必自行確認報名成功,否則一律視同未報名)。 (七)報名方式: 1.採線上報名及繳交報名表件(含下載之報名表、身分證、符合資格條件之最高學歷畢業證明、工作經歷服務證明、專業證照等影本資料,請詳閱備註欄應繳證件說明)方式辦理。 2.報名表件需於規定期限內以掛號郵寄至「(10851)臺北市萬華區艋舺大道101號11樓臺北市立聯合醫院人事室一股收」,始完成報名程序,信封請註明應徵科室及職稱。 (八)資格初審合格及甄試訊息公告日期:預計將於報名截止後兩週內,於臺北市立聯合醫院「人才招募」專區「事求人」系統(https://hrpersonweb.tpech.gov.tw/TpechAFH)初審公告查詢,不另行通知,請務必主動查詢,不得以未接獲通知等理由要求補救措施。 (九)甄試方式:測驗範圍:面試30%、專案報告70%,總分70分以上為錄取標準。 專案報告題目:【心導管相關】,甄試當日請攜帶專題報告簡報電子檔,並以口頭簡報 方式進行,進行時間每人10分鐘為限。 (十)甄試時間及地點:於初審合格名單公告載明。 五、工作項目: (一)心導管手術的術前準備、術中紀錄與協助、術後計帳與衛材請 購管理。 (二)緊急心導管on call業務。 (三)必要時協助心臟科檢查室業務(運動心電圖、攜帶式心電圖)。 (四)協助單位行政業務與長官交付事項。 六、工作地點:臺北市立聯合醫院中興院區(臺北市鄭州路145號) ※本院為無菸無檳職場。 七、聯絡方式:中興院區一般內科:聯絡電話02-25523234轉6322;人事室游小姐:聯絡電話02-25553000轉2317,傳真電話02-25581787,請於週一至週五上班時間來電。 八、應繳證件:(請以A4紙張格式影印、勿裁切、勿裝釘) (一)請列印臺北市立聯合醫院「徵才\一般人才招募專區\事求人系統」 (https://hrpersonweb.tpech.gov.tw/TpechAFH)甄試報名表並黏貼2吋照片1張。 (二)身分證正反面(出生地為大陸地區者,應檢附戶籍謄本)。 (三)符合資格條件之最高學歷畢業證書。 1.持國外經歷證明或經教育部認可之國外學歷者,需檢附我國駐外單位認證文件。持本國學歷結業證明者,須另附教育主管機關核發之資格證明書。 2.本年度應屆畢業生,請檢附就讀學校所開立「學生○○○為本校應屆畢業生,尚未取得畢業證書」之書面證明影本或蓋有「最後一學期註冊戳記之學生證正、背面」影本;倘為研究所應屆畢業生則另檢附論文指導教授簽署「學生○○○為本校應屆畢業生,於6個月內可取得畢業證書」之書面證明影本俾憑審查,錄取報到時需檢附畢業證書正本,否則視同未錄取。 (四)符合資格條件之中華民國醫事人員證書。參加本年度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經榜示成績及格者,請檢附「錄取成績及結果通知書」影本。錄取報到時需檢附醫事人員證書正本,否則視同未錄取。 (五)符合資格條件之其他專業證照正反面。 (六)工作經歷證明文件:採認各機關(構)、公司或學校開立之「在職證明」、「服務證明」或「離職證明」,記載任職起訖期間、單位、職稱或工作內容等資料,足資證明報名條件規定之年資及工作內容,不得僅出示勞保投保或執業登記相關資料,如應試職缺未要求工作經歷者則免附。 (七)其他需繳附文件。 九、注意事項: (一)報名所繳資料恕不退件,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請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 (二)資料逾期、遺漏、提供不實或偽造變造者,視為資格不合格;所填資料或繳交證明文件於錄取後發現係屬不實或有偽造、變造情事者,撤銷錄取資格。 (三)倘為軍公教退休人員者,請於經歷欄敘明「退休機關及日期」;另公務機構退休人員,請依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第77條規定自行衡酌權益事宜。 (四)錄取人員應於本院通知期限內完成報到,倘逾期未完成報到程序者,視為自願放棄錄取資格,不再進用,由本院通知次一順位錄取人員依序遞補。 (五)本院現職人員如欲報名本職缺者,需經現職單位主管於報名表中「現職服務單位」欄位處核章。 (六)錄取後發現未符合醫事人員執業登記及繼續教育辦法之執業登記規定,致不能辦理執業登記,或有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第1項、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規定情形者,本院應予終止契約。 【詳情請至臺北市立聯合醫院「徵才\一般人才招募專區\事求人系統」(https://hrpersonweb.tpech.gov.tw/TpechAFH/HOME/Index)瀏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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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臺北市立聯合醫院陽明院區小兒科招募約用主治醫師(徵才公告1130491)

    面議(經常性薪資達4萬元或以上) 40000元 台北市士林區 工作經歷不拘
    一、職稱:約用主治醫師。 二、名額:正取1名,備取1名。 三、報名資格: 1.本職務係本院自行遴用之醫事人員,相關權利義務於契約書約定。 2.具中華民國國籍(大陸地區人民經許可進入臺灣地區設有戶籍滿10年以上)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第1項、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及第9-1條規定情形;不得於中國大陸設有戶籍、不領用中國大陸之護照、身分證、定居證、居住證及其他依相關法令或經行政院、大陸委員會禁止領用之中國大陸身分證件。 3.國內外受教育部認可之醫學系畢業。 4.具國內醫師證書、考試及格證書及有效期小兒科專科醫師證書。 5.具國內有效期之ETTC、ACLS、APLS或NRP證書或其他經本院認定之相關證書之一。 四、工作項目: (一) 小兒科醫療業務 (二) 其他交辦事項 五、甄試方式:面試30%、專業測驗:專題報告(題目:兒科相關疾病)70%,總分80分以上錄取標準。 六、聯絡方式:臺北市立聯合醫院陽明院區小兒科,連絡電話:02-28353456#6556; 聯絡人廖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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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臺北市立聯合醫院 陽明院區口腔醫學科招募受訓牙醫師(徵才編號1150639)

    面議(經常性薪資達4萬元或以上) 53782元 台北市士林區 工作經歷不拘
    臺北市立聯合醫院陽明院區口腔醫學科招募受訓牙醫師公告 一、職稱:受訓牙醫師 二、名額:正取1名,備取1名(候補期間至3個月)。 三、報名資格: (一)本職務係本院自行遴用之醫事人員,相關權利義務於契約書約定。 (二)具中華民國國籍(大陸地區人民經許可進入臺灣地區設有戶籍滿10年以上)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第1項、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及第9-1條規定情形;不得於中國大陸設有戶籍、不領用中國大陸之護照、身分證、定居證、居住證及其他依相關法令或經行政院、大陸委員會禁止領用之中國大陸身分證件。 (三)學經歷:國內外經教育部認可之牙醫學系畢業【如為本年度應屆畢業生,應繳證件請詳閱「備註欄」】 (四)領有國內牙醫師證書及考試及格證書。 (五)如曾於其他訓練機構受訓過,須檢附受訓登錄資料。 (六)本職缺需簽訂本院勞動基準法第84-1條約定書。 四、工作項目: (一)口腔醫學科門診醫療業務。 (二)其他交辦事項。 (三)配合二年期牙醫師PGY訓練計畫。 五、甄試方式:甄試方式:面試30%、專業測驗(筆試)70%,總分70分以上為錄取標準。 六、工作地點:臺北市立聯合醫院陽明院區(臺北市士林區雨聲街105號) ※本院無菸無檳職場。 七、聯絡方式:臺北市立聯合醫院陽明院區口腔醫學科廖小姐,聯絡電話:02-2835-3456#6236,請於週一至週五上班時間來電。 八、放榜地點:請至本院網站「一般人才招募專區\徵才系統」(https://hrpersonweb.tpech.gov.tw/TpechAFH)錄取公告查詢。 九、甄試訊息:科內另行通知。 十、報名相關事項: (一)報名方式:即日起至115年9月30日17時止,請至臺北市立聯合醫院網站「徵才\一般人才招募專區\徵才系統」(https://hrpersonweb.tpech.gov.tw/TpechAFH)完成線上報名(請務必自行確認報名成功,否則一律視同未報名),並自行列印甄試報名表並檢附相關證件,以親送或掛號郵寄10851臺北市萬華區艋舺大道101號11樓收發室,臺北市立聯合醫院人事室二股收,信封請註明應徵科室及職稱,以郵戳為憑,請自行預留郵寄時間。 (二)應繳證件:(1)-(5)項必備,若資料不完整,不予通過書面審核。 (1)甄試報名表、自傳各1份(請至臺北市立聯合醫院網站「徵才\一般人才招募專區\徵才系統」網路報名,自行列印甄試報名表並留白天聯絡電話、電子郵件信箱、黏貼2吋照片1張)。 (2)身分證正反面影本1份(出生地為大陸地區者,應檢附戶籍謄本)。 (3)符合最高學歷之牙醫學系畢業證書影本1份(持外國學、經歷證明者,需附我國駐外單位認證文件並應翻譯成中文。持本國學歷結業證明者,須另附教育主管機關核發之資格證明書)。 (4)牙醫師證書及考試及格證書影本各1份。 (5)報名人員如為招募年度國內應屆畢業生需附繳交「在學證明」、「實習醫院證明」、「第一階段牙醫師國考通過證明」,請於報到時繳交「畢業證書」,於畢業年度12月31日前未取得牙醫師證書者,應中止接受訓練;如為國外畢業生尚未取得牙醫師證書者,則繳交畢業證書、實習醫院證明及第一階段牙醫師國考通過證明各1份,並請於報到日須繳交牙醫師證書及考試及格證書影本。 (6)相關經歷之證明文件影本(須註明起迄時間)。 (7)其他需繳附文件。 (三)注意事項: (1)各項資料請以A4紙張影印並依序裝訂,報名資料無論是否錄取恕不退件,如需返還報名資料,可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以落實環保政策。 (2)資料逾期、遺漏、提供不實或偽造變造者,視為資格不合格;所填資料或繳交證明文件於錄取後發現係屬不實或有偽造、變造情事者,撤銷錄取資格。 (3)依本院約用醫師管理要點肆、二十三、(五)之規定,不得兼任本院以外之工作,但「公務員服務法」允許者不在此限,惟應事前報經院長核准。 (4)錄取後發現未符合醫事人員執業登記及繼續教育辦法之執業登記規定,致不能辦理執業登記,或有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第1項、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規定情形者,本院應予終止契約。 (5)待遇:依「臺北市立聯合醫院約用醫師管理要點」辦理。 (6)約用住院醫師參照勞工退休金條例提撥勞工退休金。 (7)錄取人員應持合格體檢報告(3個月內有效期)始得完成報到手續(相關疑問請洽院本部勞安室2555-3000分機25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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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和平婦幼院區營養科員四級約用助理管理師招募公告1150679

    月薪 32944元 台北市中正區 2~3年工作經驗
    一、單位:和平婦幼院區營養科 二、職稱:員四級約用助理管理師 三、名額:正取1名,備取2名(候補期間至多3個月) 四、資格條件及應徵方式: (一)本職務係本院自行遴用之人員,相關權利義務於契約書約定。 (二)待遇:月薪約32,944元,另依績效及考核狀況發給年終獎金、考核獎金及獎勵金。 (三)福利:勞健保、文康活動、生日禮券。 (四)報名條件: 1.具中華民國國籍(大陸地區人民經許可進入臺灣地區設有戶籍滿10年以上),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第1項、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規定情形。 2.學經歷: (1)學士以上學位畢業。 (2)副學士學位畢業,且具2年以上相關工作經驗,經本院認定者(需檢附足資證明工作年資及內容之經歷證明文件,應繳證件請詳閱「備註欄」)。 3.其它要求: (1)具身心障礙手冊或原住民尤佳。 (2)具備電腦文書操作能力(如Microsoft office系列) (3)具有HACCP認證尤佳。 (4)具有庫房管理經驗尤佳。 4.本院現職人員如欲報名本職缺者,需經現職單位主管於報名表中「現職服務單位」欄位處核章。 (五)報名日期:自即日起至115年10月31日止,以郵戳為憑,請自行預留郵寄時間,逾時不予受理。 (六)報名網址:請至臺北市立聯合醫院「徵才\一般人才招募專區\事求人系統」(https://hrpersonweb.tpech.gov.tw/TpechAFH)徵才公告完成線上報名(請務必自行確認報名成功,否則一律視同未報名)。 (七)報名方式: 1.採線上報名及繳交報名表件(含下載之報名表、身分證、符合資格條件之最高學歷畢業證明、工作經歷服務證明、專業證照等影本資料,請詳閱備註欄應繳證件說明)方式辦理。 2.報名表件需於規定期限內以掛號郵寄至「(10851)臺北市萬華區艋舺大道101號11樓臺北市立聯合醫院人事室一股收」,始完成報名程序,信封請註明應徵科室及職稱。 3.如未依規定期限寄出報名表件,網路報名視為無效。 (八)資格初審合格及甄試訊息公告日期:預計將於報名截止後兩週內,於臺北市立聯合醫院「人才招募」專區「事求人」系統(https://hrpersonweb.tpech.gov.tw/TpechAFH)初審公告查詢,不另行通知,請務必主動查詢,不得以未接獲通知等理由要求補救措施。 (九)甄試方式:面試30%、專業測驗(筆試、實作)70%,總分70分以上為錄取標準。 測驗範圍:食品衛生與庫房管理 (十)甄試時間及地點:於初審合格名單公告載明。 五、工作項目: (一)協助供膳管理營養師擬訂各類食材、物品、器具、什項設備等採購規格並統計採購需求量。 (二)供膳帳務管理及財務報表製作。 (三)庫房管理(含庫房盤點及月報表製作)。 (四)ERP 請購與核銷。 (五)驗收作業。 (六)執行供膳相關業務。 (七)餐點供應、全方位營養服務等行政作業。 (八)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六、工作地點:臺北市立聯合醫院和平婦幼院區(臺北市中正區中華路二段33號)※本院為無菸無檳職場。 七、聯絡方式:營養科承辦人:許營養師,聯絡電話02-23889595轉2731;人事室黃小姐:聯絡電話02-25553000轉2312,傳真電話02-23028407,請於週一至週五上班時間來電。 八、應繳證件:(請以A4紙張格式影印): 1.請列印臺北市立聯合醫院「徵才\一般人才招募專區\事求人系統」(https://hrpersonweb.tpech.gov.tw/TpechAFH)甄試報名表並黏貼2吋照片1張。 2.身分證正反面(出生地為大陸地區者,應檢附戶籍謄本)。 3.符合資格條件之最高學歷畢業證書。 (1)持國外經歷證明或經教育部認可之國外學歷者,需檢附我國駐外單位認證文件。持本國學歷結業證明者,須另附教育主管機關核發之資格證明書。 (2)本年度應屆畢業生,請檢附就讀學校所開立「學生○○○為本校應屆畢業生,尚未取得畢業證書」之書面證明影本或蓋有「最後一學期註冊戳記之學生證正、背面」影本;倘為研究所應屆畢業生則另檢附論文指導教授簽署「學生○○○為本校應屆畢業生,於6個月內可取得畢業證書」之書面證明影本俾憑審查,錄取報到時需檢附畢業證書正本,否則視同未錄取。 4.符合資格條件之中華民國醫事人員證書。參加本年度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經榜示成績及格者,請檢附「錄取成績及結果通知書」影本。錄取報到時需檢附醫事人員證書正本,否則視同未錄取。 5.符合資格條件之其他專業證照正反面。 6.工作經歷證明文件:採認各機關(構)、公司或學校開立之「在職證明」、「服務證明」或「離職證明」,記載任職起訖期間、單位、職稱或工作內容等資料,足資證明報名條件規定之年資及工作內容,不得僅出示勞保投保或執業登記相關資料,如應試職缺未要求工作經歷者則免附。 7.其他需繳附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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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臺北市立聯合醫院陽明院區精神科招募約用主治醫師1名 (M419)

    面議(經常性薪資達4萬元或以上) 40000元 台北市士林區 工作經歷不拘
    臺北市立聯合醫院陽明院區精神科招募約用主治醫師公告(M419) 一、職稱:約用主治醫師。 二、名額:正取 1 名,備取 2 名。 三、報名資格: 1. 具中華民國國籍並領有國民身分證(大陸籍人士需來臺設籍10年以上),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第1項、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及第9-1條規定情形;不得於中國大陸設有戶籍、不領用中國大陸之護照、身分證、定居證、居住證及其他依相關法令或經行政院、大陸委員會禁止領用之中國大陸身分證件。 2. 學歷:國內外經教育部認可之醫學系或中醫學系選醫學系雙主修畢業。 3. 具醫事人員人事條例任用資格。 4. 具醫師證書、考試及格證書。 5. 具有效期精神科專科醫師證書影本。 6. 具有效期之 ETTC、ACLS、APLS 或 NRP 證書或其他經本院認定之相關證書。 四、工作項目: (一)一般精神科醫療業務(門診、急診照會、病房照會、日間病房工作)。 (二)司法精神鑑定及出庭擔任專業證人。 (三)兵役體檢。 (四)支援教養院或其他安養機構之門診。 (五)PGY 教學。 (六)公共衛生任務之執行。 (七)協助醫院評鑑及醫院督考業務。 (八)其他交辦事項。 五、甄試方式: 面試 30%、專業測驗(專案報告,題目:有憂鬱現象患者之評估及治療/ 報告時間共 30 分鐘)70%,總分 80 分以上錄取標準。 六、工作地點: 臺北市立聯合醫院陽明院區※本院為無菸無檳職場。 七、聯絡方式:聯絡人董仲薇臨床心理師:(02)28353456 分機 5553。 黃麟傑職能治療師:(02)28353456 分機 5135。 八、備註事項: (一)即日起至 115年9月30日 17 時止,請至臺北市立聯合醫院網站「人才招募專區/一般人才招募/徵才公告」網路報名(請務必自行確認報名成功,否則一律視同未報名),並自行列印甄試報名表並檢附相關證件,以親送或限時掛號郵寄(10851)臺北市萬華區艋舺大道 101 號 11 樓,臺北市立聯合醫院人事室二股李小姐收,以限時掛號郵戳為憑(臺北市新北市以外地區請務必自行預留郵件送達時間)。信封請註明應徵科室、職稱及寄件人姓名,且確實勾選必備資料(依實際收件證件資料為準)。 (二)應繳證件:(1-7 項為必備資料) 1. 報名表或履歷表(請至臺北市立聯合醫院網站「人才招募專區/一般人才招募/徵才公告」網路報名,自行列印甄試報名表並留白天聯絡電話、電子郵件信箱、黏貼 2 吋照片 1 張)、自傳各 1 份。 2. 身份證正反面影本(出生地為大陸地區者,應檢附戶籍謄本)。 3. 國內外經教育部認可之醫學系或中醫學系選醫學系雙主修業證書影本。 4. 醫師證書影本。 5. 考試及格證書影本 6. 有效期精神科專科醫師證書影本。 7. 有效期ETTC證書、ACLS證書、APLS證書或NRP證書或其他經本院認定之相關證書之一影本,如尚未取得相關證書應於報到時繳交證書影本始得辦理報到。 (三)注意事項: 1.持外國學、經歷證明者,需附我國駐外單位認證文件。持本國學歷結業證明者,須另附教育主管機關核發之資格證明書。 2.未註明應試類科、未貼妥照片、未填寫自傳、應備文件若有資料不全、未附或資格條件不符者,即視為資格審查不合格,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補附文件、退件或及變更報考類科。 3.報名所繳資料恕不退件,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請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 4.報名表所填具之電子郵件信箱、通訊地址、聯絡電話等資料有異動者,請以E-mail通知本院並同時來電確認,以維護錄取人員權益。 5.資料逾期、遺漏、提供不實或偽造變造者,視為資格不合格;所填資料或繳交證明文件於錄取後發現係屬不實或有偽造、變造情事者,撤銷錄取資格。 6.參加甄試人員及錄取人員逾通知甄試時間、報到期限而未參加甄試或報到者,視為放棄,並註銷其資格,不得以任何理由請求保留。 7.倘為軍公教退休人員者,請於經歷欄敘明「退休機關及日期」;另公務機構退休人員,請依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第77條規定自行衡酌權益事宜。 8.錄取後發現未符合醫事人員執業登記及繼續教育辦法之執業登記規定,致不能辦理執業登記,或有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第1項、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規定情形者,本院應予終止契約。 9.錄取後如有違反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9-1條規定情形,於中國大陸設有戶籍、不領用中國大陸之護照、身分證、定居證、居住證及其他依相關法令或經行政院、大陸委員會禁止領用之中國大陸身分證件者,於到職日前應辦理註銷。 10.依本院約用醫師管理要點肆、二十三、(五)之規定,不得兼任本院以外之工作,但「公務員服務法」允許者不在此限,惟應事前報經院長核准。 (四)放榜地點:請自行至臺北市立聯合醫院網站「人才招募專區/一般人才招募/錄取公告」查詢。 (五)甄試訊息:臺北市立聯合醫院網站「人才招募專區/一般人才招募/初審公告」查詢(或洽聯絡人確認)。 (六)備註: 1.待遇:依「臺北市立聯合醫院約用醫師管理要點」及「臺北市政府衛生局所屬醫療機構人員獎勵金發給基準」辦理。 2.錄取人員應持合格體檢報告(3 個月內有效期)始得完成報到手續(相關疑問請洽院本部職業安全衛生室電話:2555-3000分機25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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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院本部大數據中心數據AI應用組招募員二級約用管理師公告1150580

    月薪 48000元 台北市萬華區 工作經歷不拘
    一、單位: 大數據中心 二、職稱: 員二級約用管理師(大數據中心) 三、名額: 正取1名,備取1名【候補期間至多3個月】 四、資格條件及應徵方式 (一) 本職務係本院自行遴用之人員,不具有公務人員身分,相關權利義務於契約書約定。 (二) 待遇:月薪約48,000元,另依績效及考核狀況發給年終獎金、考核獎金及獎勵金。 (三) 福利:勞健保、文康活動、生日禮券。 (四) 報名條件: 1. 具中華民國國籍(大陸地區人民經許可進入臺灣地區設有戶籍滿10年以上)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第1項、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及第9-1條規定情形;不得於中國大陸設有戶籍、不領用中國大陸之護照、身分證、定居證、居住證及其他依相關法令或經行政院、大陸委員會禁止領用之中國大陸身分證件。 2. 學經歷: (1) 國內外資訊工程、資訊管理、醫學資訊、醫學工程、巨量資料、資料科學、數學統計或大數據應用等相關碩士以上學位。 (2) 國內外資訊工程、資訊管理、醫學資訊、醫學工程、巨量資料、資料科學、數學統計或大數據應用等相關學士學位,具1年以上相關工作經驗,經本院認定者。 3. 其它要求: 具身心障礙手冊或原住民尤佳。 4. 本院現職人員如欲報名本職缺者,需經現職單位主管於報名表中「現職服務單位」欄位處核章。 (五) 報名日期:自即日起至115年09月30日,以郵戳為憑,逾時不予受理。 (六) 報名網址:請至臺北市立聯合醫院「徵才\一般人才招募專區\徵才系統」(https://hrpersonweb.tpech.gov.tw/TpechAFH)徵才公告完成線上報名(請務必自行確認報名成功,否則一律視同未報名)。 (七) 報名方式: 1. 採線上報名及繳交報名表件(含下載之報名表、身分證、符合資格條件之最高學歷畢業證明、工作經歷服務證明、專業證照等影本資料,請詳閱備註欄應繳證件說明)方式辦理。 2. 報名表件需於規定期限內以掛號郵寄至「(10851)臺北市萬華區艋舺大道101號11樓臺北市立聯合醫院人事室一股收」,始完成報名程序,信封請註明應徵科室及職稱。 3. 如未依規定期限寄出報名表件,網路報名視為無效。 (八) 資格初審合格及甄試訊息公告日期:會於臺北市立聯合醫院「徵才\一般人才招募專區\徵才系統」(https://hrpersonweb.tpech.gov.tw/TpechAFH)初審公告查詢,不另行通知,請務必主動查詢,不得以未接獲通知等理由要求補救措施。 (九) 甄試方式:面試40%、專案報告60%,總分80分以上為錄取標準。 測驗範圍:專案報告題目\ 如何運用醫療大數據為醫院創造價值(報告時間15分鐘,寄送報名表時請同時附上4份專案報告書面資料,甄試當日請自行攜帶專案報告電子檔) (十) 甄試時間及地點:於初審合格名單公告載明。 五、工作項目: (一) 機器學習、深度學習等模型建置與應用。 (二) 與本中心相關資訊作業系統規劃及跨單位討論。 (三) 資料庫管理與建置。 (四)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六、工作地點: 臺北市立聯合醫院院本部(臺北市萬華區艋舺大道101號)※本院為無菸無檳職場。 七、聯絡方式: 大數據中心葉先生:聯絡電話02-25553000轉2645,人事室葉小姐:聯絡電話02-25553000轉2318,傳真電話02-23028407,請於週一至週五上班時間來電。 八、應繳證件(請以A4紙張格式影印): 1. 請列印臺北市立聯合醫院「徵才\一般人才招募專區\徵才系統」(https://hrpersonweb.tpech.gov.tw/TpechAFH)甄試報名表並黏貼2吋照片1張。 2. 身分證正反面(出生地為大陸地區者,應檢附戶籍謄本)。 3. 符合資格條件之最高學歷畢業證書。 (1) 持國外經歷證明或經教育部認可之國外學歷者,需檢附我國駐外單位認證文件。持本國學歷結業證明者,須另附教育主管機關核發之資格證明書。 (2) 本年度應屆畢業生,請檢附就讀學校所開立「學生○○○為本校應屆畢業生,尚未取得畢業證書」之書面證明影本或蓋有「最後一學期註冊戳記之學生證正、背面」影本;倘為研究所應屆畢業生則另檢附論文指導教授簽署「學生○○○為本校應屆畢業生,於6個月內可取得畢業證書」之書面證明影本俾憑審查,錄取報到時需檢附畢業證書正本,否則視同未錄取。 4. 符合資格條件之中華民國醫事人員證書。參加本年度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經榜示成績及格者,請檢附「錄取成績及結果通知書」影本。錄取報到時需檢附醫事人員證書正本,否則視同未錄取。 5. 符合資格條件之其他專業證照正反面。 6. 工作經歷證明文件:採認各機關(構)、公司或學校開立之「在職證明」、「服務證明」或「離職證明」,記載任職起訖期間、單位、職稱或工作內容等資料,足資證明報名條件規定之年資及工作內容,不得僅出示勞保投保或執業登記相關資料,如應試職缺未要求工作經歷者則免附。 7. 其他需繳附文件。 九、注意事項: 1. 報名所繳資料恕不退件,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請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 2. 資料逾期、遺漏、提供不實或偽造變造者,視為資格不合格;所填資料或繳交證明文件於錄取後發現係屬不實或有偽造、變造情事者,撤銷錄取資格。 3. 倘為軍公教退休人員者,請於經歷欄敘明「退休機關及日期」;另公務機構退休人員,請依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第77條規定自行衡酌權益事宜。 4. 錄取人員應於本院通知期限內完成報到,倘逾期未完成報到程序者,視為自願放棄錄取資格,不再進用,由本院通知次一順位錄取人員依序遞補。 5. 本院現職人員如欲報名本職缺者,需經現職單位主管於報名表中「現職服務單位」欄位處核章。 6. 錄取後發現未符合醫事人員執業登記及繼續教育辦法之執業登記規定,致不能辦理執業登記,或有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第1項、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規定情形者,本院應予終止契約。 7. 錄取後如有違反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9-1條規定情形,於中國大陸設有戶籍、不領用中國大陸之護照、身分證、定居證、居住證及其他依相關法令或經行政院、大陸委員會禁止領用之中國大陸身分證件者,於到職日前應辦理註銷。 8. 本職缺須通過供膳作業人員體檢(體檢項目:含一般體檢、胸部X光、A型肝炎、B型肝炎、梅毒、傷寒、痢疾及阿米巴原蟲等),體檢未通過者無法辦理報到,取消錄取資格,由備取人員依序進用。【營養科才要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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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臺北市立聯合醫院和平院區復健科招募約用物理治療師公告1150662

    月薪 50000元 台北市中正區 工作經歷不拘
    臺北市立聯合醫院和平院區復健科招募約用物理治療師 一、單位:和平院區復健科 二、職稱:約用物理治療師 三、名額:正取1名,備取1名 四、資格條件及應徵方式: (一)本職務係本院自行遴用之人員,相關權利義務於契約書約定。 (二)待遇:月薪5萬元以上,另依績效及考核狀況發給年終獎金、考核獎金及獎勵金。 (三)福利:勞健保、文康活動、生日禮金。 (四)報名條件: 1.具中華民國國籍(大陸地區人民經許可進入臺灣地區設有戶籍滿10年以上)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第1項、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及第9-1條規定情形;不得於中國大陸設有戶籍、不領用中國大陸之護照、身分證、定居證、居住證及其他依相關法令或經行政院、大陸委員會禁止領用之中國大陸身分證件。 2.學經歷: 學歷:學士以上畢業。【應繳證件請詳閱「備註欄」】 經歷:不拘。 3.證書(照):具中華民國物理治療師證書(請檢附證書正反面影本)。 醫事人員需符合各類醫事人員相關醫事法規之執業登記規定。 【應繳證件請詳閱「備註欄」。】 4.本院現職人員如欲報名本職缺者,需經現職單位主管於報名表中「現職服務單位」欄位處核章。 (五)報名日期:自即日起至115年9月28日止,以郵戳為憑,請自行預留郵寄時間,逾時不予受理。 (六)報名網址:請至臺北市立聯合醫院「人才招募」專區「事求人」系統(https://hrpersonweb.tpech.gov.tw/TpechAFH)徵才公告完成線上報名(請務必自行確認報名成功,否則一律視同未報名)。 (七)報名方式: 1.採線上報名及繳交報名表件(含下載之報名表、身分證、符合資格條件之最高學歷畢業證明、工作經歷服務證明、專業證照等影本資料,請詳閱備註欄應繳證件說明)方式辦理。 2.報名表件需於規定期限內以掛號郵寄至「(10851)臺北市萬華區艋舺大道101號11樓臺北市立聯合醫院人事室一股收」,始完成報名程序,信封請註明應徵科室及職稱。 3.如未依規定期限寄出報名表件,網路報名視為無效。 (八)資格初審合格及甄試訊息公告日期:預計將於報名截止後兩週內,於臺北市立聯合醫院「人才招募」專區「事求人」系統(https://hrpersonweb.tpech.gov.tw/TpechAFH)初審公告查詢,不另行通知,請務必主動查詢,不得以未接獲通知等理由要求補救措施。 (九)甄試方式:面試30%、專業測驗(筆試)70%,總分80分以上為錄取標準。 測驗範圍:【物理治療相關】 (十)甄試時間及地點:於初審合格名單公告載明。 五、工作項目: (一) 物理治療相關業務。 (二)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六、工作地點:臺北市立聯合醫院和平院區(臺北市中華路2段33號)。本院為無菸無檳職場。 七、聯絡方式:和平院區復健科:聯絡電話02-23889595轉8012;人事室游小姐:聯絡電話02-25553000轉2317,傳真電話02-23028407,請於週一至週五上班時間來電。 八、應繳證件:(請以A4紙張格式影印、勿裁切、勿裝釘) (一)請列印臺北市立聯合醫院「徵才\一般人才招募專區\事求人系統」 (https://hrpersonweb.tpech.gov.tw/TpechAFH)甄試報名表並黏貼2吋照片1張。 (二)身分證正反面(出生地為大陸地區者,應檢附戶籍謄本)。 (三)符合資格條件之最高學歷畢業證書。 1.持國外經歷證明或經教育部認可之國外學歷者,需檢附我國駐外單位認證文件。持本國學歷結業證明者,須另附教育主管機關核發之資格證明書。 2.本年度應屆畢業生,請檢附就讀學校所開立「學生○○○為本校應屆畢業生,尚未取得畢業證書」之書面證明影本或蓋有「最後一學期註冊戳記之學生證正、背面」影本;倘為研究所應屆畢業生則另檢附論文指導教授簽署「學生○○○為本校應屆畢業生,於6個月內可取得畢業證書」之書面證明影本俾憑審查,錄取報到時需檢附畢業證書正本,否則視同未錄取。 (四)符合資格條件之中華民國醫事人員證書。參加本年度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經榜示成績及格者,請檢附「錄取成績及結果通知書」影本。錄取報到時需檢附醫事人員證書正本,否則視同未錄取。 (五)符合資格條件之其他專業證照正反面。 (六)工作經歷證明文件:採認各機關(構)、公司或學校開立之「在職證明」、「服務證明」或「離職證明」,記載任職起訖期間、單位、職稱或工作內容等資料,足資證明報名條件規定之年資及工作內容,不得僅出示勞保投保或執業登記相關資料,如應試職缺未要求工作經歷者則免附。 (七)其他需繳附文件。 九、注意事項: (一)報名所繳資料恕不退件,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請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 (二)資料逾期、遺漏、提供不實或偽造變造者,視為資格不合格;所填資料或繳交證明文件於錄取後發現係屬不實或有偽造、變造情事者,撤銷錄取資格。 (三)倘為軍公教退休人員者,請於經歷欄敘明「退休機關及日期」;另公務機構退休人員,請依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第77條規定自行衡酌權益事宜。 (四)錄取人員應於本院通知期限內完成報到,倘逾期未完成報到程序者,視為自願放棄錄取資格,不再進用,由本院通知次一順位錄取人員依序遞補。 (五)本院現職人員如欲報名本職缺者,需經現職單位主管於報名表中「現職服務單位」欄位處核章。 (六)錄取後發現未符合醫事人員執業登記及繼續教育辦法之執業登記規定,致不能辦理執業登記,或有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第1項、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規定情形者,本院應予終止契約。 【詳情請至臺北市立聯合醫院「徵才\一般人才招募專區\事求人系統」(https://hrpersonweb.tpech.gov.tw/TpechAFH/HOME/Index)瀏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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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年終獎金康樂活動
  • 《招募公告》 各院區招募四級約用麻醉護理師(護理師)【隨到隨考】

    月薪 45000元 台北市大同區 工作經歷不拘
    一、職稱:四級約用麻醉護理師(護理師) 二、薪資待遇如下:另依績效及考核狀況發給年終獎金、考核獎金及獎勵金。 (一)具麻醉專科護理師證書者:以約用麻醉護理師進用,月薪5.7萬元以上 (二)具護理師證書,且具麻醉結業證明者:以約用麻醉護理師進用,月薪5.1萬以上。 (三)具護理師證書者:以護理師進用,月薪為4.5萬以上。 三、報名資格: (一)學歷:副學士以上護理學系畢業。 【如為本年度應屆畢業生或研究所應屆畢業生,應繳證件請詳閱「備註欄」】 (二)經歷: 1、具麻醉專科護理師證書者:免經歷。 2、具護理師證書,且具麻醉結業證明者:需護理師執業登記二年以上,經本院認定者。 3、具護理師證書者:需臨床經驗二年以上,具有重症經歷者尤佳,經本院認定者。 (三)證書(照):具下列條件之一,請檢附相關證書影本。 1、麻醉專科護理師證書者。 2、麻醉結業證明(結業證書)。 3、護理師證書。 (四)具中華民國國籍(大陸地區人民經許可進入臺灣地區設有戶籍滿10年以上)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第1項、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及第9-1條規定情形;不得於中國大陸設有戶籍、不領用中國大陸之護照、身分證、定居證、居住證及其他依相關法令或經行政院、大陸委員會禁止領用之中國大陸身分證件。 (五)醫事人員需符合各類醫事人員相關醫事法規之執業登記規定。【如參加本年度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經榜示成績及格者,請檢附「錄取成績及結果通知書」影本,應繳證件請詳閱「備註欄」。】 四、名額、聯絡方式及工作地點:*本院為無菸無檳職場 【各院區採隨招隨考,報名請洽各該出缺院區窗口】 (一)中興院區(臺北市大同區鄭州路145號) 麻醉科:窗口吳美瑜 連絡電話2552-3234、分機3551、電子郵件B0646@tpech.gov.tw (二)仁愛院區(臺北市大安區仁愛路四段10號) 麻醉科:窗口莊富美 連絡電話2709-3600、分機3315、電子郵件B0136@tpech .gov.tw (三)和平婦幼(和平)院區(臺北市中正區中華路二段33號) 麻醉科:窗口陳巧芸 連絡電話2388-9595、分機2417、電子郵件 B0847@tpech.gov.tw (四)和平婦幼(婦幼)院區(臺北市福州街12號) 麻醉科:窗口游淑娟 連絡電話2391-6470、分機1317、電子郵件B1288@tpech.gov.tw (五)忠孝院區(臺北市南港區同德路87號) 麻醉科:窗口李藹如 連絡電話2786-1288、分機8306、電子郵件B2662@tpech.gov.tw (六)陽明院區(臺北市士林區雨聲街105號) 麻醉科:窗口王心瑜 連絡電話2835-3456、分機6322、電子郵件:B5713@tpech.gov.tw 五、工作項目: (一)麻醉護理照護工作。 (二)恢復室照護工作。 (三)無痛鏡檢、無痛分娩止痛等手術外之麻醉護理照護工作。 (四)帳單輸入電腦與查帳。 (五)參與科內學術研討會。 (六)負責指導病人術後止痛機器之使用及訪視。 (七)負責術訪查工作。 (八)科內交代之臨床與行政工作業務。 (九)輪值班. (十)醫療輔助作業。 (十一)醫療品質監測、教育訓練、行政庶務、評鑑資料整理及公衛任務。 (十二)教學與專業發展。 (十三)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六、甄試方式:面試40%、專業測驗60%,總分70分以上為錄取標準。 七、備註欄: (一)應繳證件(請以A4紙張格式影印): 1.請列印臺北市立聯合醫院「首頁\人才招募\各類招募專區\麻醉護理師專區」(網址)甄試報名表並黏貼2吋照片1張。 2.身分證正反面(出生地為大陸地區者,應檢附戶籍謄本)。 3.符合資格條件之最高學歷畢業證書。 (1)持國外經歷證明或經教育部認可之國外學歷者,需檢附我國駐外單位認證文件。持本國學歷結業證明者,須另附教育主管機關核發之資格證明書。 (2)本年度應屆畢業生,請檢附就讀學校所開立「學生○○○為本校應屆畢業生,尚未取得畢業證書」之書面證明影本或蓋有「最後一學期註冊戳記之學生證正、背面」影本;倘為研究所應屆畢業生則另檢附論文指導教授簽署「學生○○○為本校應屆畢業生,於6個月內可取得畢業證書」之書面證明影本俾憑審查,錄取報到時需檢附畢業證書正本,否則視同未錄取。 4.符合資格條件之中華民國醫事人員證書。參加本年度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經榜示成績及格者,請檢附「錄取成績及結果通知書」影本。錄取報到時需檢附醫事人員證書正本,否則視同未錄取。 5.符合資格條件之其他專業證照正反面。 6.工作經歷證明文件:採認各機關(構)、公司或學校開立之「在職證明」、「服務證明」或「離職證明」,記載任職起訖期間、單位、職稱或工作內容等資料,足資證明報名條件規定之年資及工作內容,不得僅出示勞保投保或執業登記相關資料,如應試職缺未要求工作經歷者則免附。 7.其他需繳附文件。 (二)注意事項: 1.本職務係本院自行遴用之人員(不具有公務人員身分),相關權利義務於契約書約定。 2.報名所繳資料恕不退件,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請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 3.資料逾期、遺漏、提供不實或偽造變造者,視為資格不合格;所填資料或繳交證明文件於錄取後發現係屬不實或有偽造、變造情事者,撤銷錄取資格。 4.倘為軍公教退休人員者,請於經歷欄敘明「退休機關及日期」;另公務機構退休人員,請依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第77條規定自行衡酌權益事宜。 5.本院現職人員如欲報名本職缺者,需經現職單位主管於報名表中「現職服務單位」欄位處核章。 6.錄取人員經通知報到者須親持體檢合格表單(1 個月內有效期)與規定證件完成報到手續。 7.錄取後發現未符合醫事人員執業登記及繼續教育辦法之執業登記規定,致不能辦理執業登記,或有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第1項、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及第9-1條規定情形,本院應予終止契約。 8.錄取人員如欲放棄報到,請填妥放棄報到聲明書,倘逾期未回覆或未於期限內完成報到程序者,視為自願放棄錄取資格,由本院通知次一順位錄取人員依序遞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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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臺北榮總遺傳諮詢中心-遺傳諮詢師

    月薪 41870元 台北市北投區 1~2年工作經驗
    1.負責聯繫個案及其家屬,協助安排門診回診,並規劃與協調確診檢查流程。 2.提供專業衛教與諮詢服務,協助個案進行相關檢查、治療及後續醫療照護安排。 3.辦理罕見疾病通報作業,並協助特殊藥物使用之事前審查及相關行政流程。 4.負責收集、登錄及維護個案之相關醫療與追蹤資料,確保資料完整性與正確性。 5.彙整並撰寫個案追蹤報告,製作相關統計資料與分析報表。 6.執行主管及遺傳諮詢中心交辦之其他相關專業業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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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契約醫事放射師

    月薪 60000元 台北市北投區 工作經歷不拘
    1. 臨床放射技術相關業務。 2. 檢查室與儀器的清潔維護。 3. 上級臨時交辦事務。
    供餐福利年終獎金進修補助休閒設施住宿福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