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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市立聯合醫院中興院區口腔醫學科招募約用主治醫師
面議(經常性薪資達4萬元或以上) 52089元 台北市大同區 工作經歷不拘臺北市立聯合醫院中興院區口腔醫學科招募約用主治醫師公告 一、職稱:約用主治醫師 二、名額:正取1名,備取1名。 三、報名資格: (一)本職務係本院自行遴用之醫事人員,相關權利義務於契約書約定。 (二)具中華民國國籍(大陸地區人民經許可進入臺灣地區設有戶籍滿10年以上)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第1項、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及第9-1條規定情形;不得於中國大陸設有戶籍、不領用中國大陸之護照、身分證、定居證、居住證及其他依相關法令或經行政院、大陸委員會禁止領用之中國大陸身分證件。 (三)學經歷:國內外經教育部認可之牙醫學系畢業。 (四)證照:領有牙醫師證書、考試及格證書,另具該科專科醫師證書及次專科醫師證書者尤佳。 四、工作項目: (一)口腔醫學科門診醫療業務。 (二)各種討論會、實習醫師及受訓牙醫師指導及教學研究工作。 (三)其他交辦事項。 五、甄試方式:面試30%、專業測驗(專案報告)70%,總分70分以上為錄取標準。 六、工作地點:臺北市立聯合醫院中興院區(臺北市大同區鄭州路 145號)※本院為無菸無檳職場。 七、聯絡方式:中興院區口腔醫學科吳主任,聯絡電話: 02-25523234#6201(請 於周一至周五上班時間來電) 八、放榜地點:請至臺北市立聯合醫院網站「人才招募專區/一般人才招募/錄取公告」查詢。 九、甄試訊息:科內另行通知。 十、報名相關事項: (一)報名方式:即日起至115年6月26日17時止,請至臺北市立聯合醫院網站「人才招募專區/一般人才招募/徵才公告」https://hrpersonweb.tpech.gov.tw/TpechAFH網路報名(請務必自行確認報名成功,否則一律視同未報名),並自行列印甄試報名表並檢附相關證件,以親送或掛號郵寄(10851)臺北市萬華區艋舺大道101號11樓收發室,臺北市立聯合醫院人事室二股郭小姐收,信封請註明應徵科室及職稱,以郵戳為憑,請自行預留郵寄時間。 (二)應繳證件: (1)甄試報名表(請至臺北市立聯合醫院網站「人才招募專區/一般人才招募/徵才公告」網路報名,自行列印甄試報名表並留白天聯絡電話、電子郵件信箱、黏貼2吋照片1張)、自傳各1份。 (2)身分證正反面影本1份(出生地為大陸地區者,應檢附戶籍謄本)。 (3)符合最高學歷之牙醫學系畢業證書影本1份。 (4)牙醫師證書及考試及格證書影本各1份。 (5) 具 PGY訓練計畫師資資格證明 、 家庭牙醫專科醫師證書、次專科醫師證書及身障牙科經驗者為佳。 (6) 有效期ETTC證書、ACLS證書、APLS證書或NRP證書之一或其他經本院認定之相關證書之一影本1份。 (7)其他需繳附文件。 (三)注意事項: (1)持外國學、經歷證明者,需附我國駐外單位認證文件。持本國學歷結業證明者,須另附教育主管機關核發之資格證明書。 (2)各項資料請以A4紙張影印並依序裝訂,報名資料無論是否錄取恕不退件,如需返還報名資料,可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以落實環保政策。 (3)前項資料逾期、遺漏、不實或偽造變造者,視為資格不合格;所填資料或繳交證明文件於錄取後發現係屬不實或有偽造、變造情事者,撤銷錄取資格。 (4)甄試及報到應依本院指定日期前來,參加甄試人員及錄取人員逾通知甄試時間、報到期限而未參加甄試或報到者,視為放棄,並註銷其資格,不得以任何理由請求保留。 (5)依公務員服務法第15條之規定,不得兼任本院以外之工作但「公務員服務法」允許者不在此限,惟應事前報經總院長核准。 (6)依本院約用醫師管理要點肆、二十三、(五)之規定,不得兼任本院以外之工作,但「公務員服務法」允許者不在此限,惟應事前報經院長核准。 (四)備註: (1)待遇:依「臺北市立聯合醫院約用醫師管理要點」辦理。 (2)錄取後發現未符合醫事人員執業登記及繼續教育辦法之執業登記規定,致不能辦理執業登記,本院應予終止契約。 (3)如有公務人員任用法第 28 條第 1 項、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規定情形者,不予任用。 (4)約用醫師參照「各機關學校聘僱人員離職儲金給與辦法」,按月提撥離職儲金,提撥金額依其勞工保險投保薪資等級之百分之12提存儲金,其中百分之6由約用醫師於每月報酬中扣繳作為自提儲金;另百分之6由本院提撥作為公提儲金。 (5) 錄取後發現未符合醫事人員執業登記及繼續教育辦法之執業登記規定,致不能辦理執業登記,本院應予終止契約。 (6) 倘為軍公教退休人員者,請於經歷欄敘明「退休機關及日期」;另公務機構退休人員,請依公務人員退休法第23條第1項第4款規定自行衡酌權益事宜。 (7)錄取人員應持合格體檢報告(3個月內有效期)始得完成報到手續(相關疑問請洽院本部勞安室2555-3000分機2569)。展開 -
臺北市立聯合醫院中興院區口腔醫學科招募受訓牙醫師
面議(經常性薪資達4萬元或以上) 53782元 台北市大同區 工作經歷不拘臺北市立聯合醫院中興院區口腔醫學科招募受訓牙醫師 一、職稱:受訓牙醫師 二、名額:正取 2 名,備取 2 名(自公告之日起5個月內有效)。 三、報名資格: 1.本職務係本院自行遴用之醫事人員,相關權利義務於契約書約定。 2.具中華民國國籍(大陸地區人民經許可進入臺灣地區設有戶籍滿10年以上)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第1項、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及第9-1條規定情形;不得於中國大陸設有戶籍、不領用中國大陸之護照、身分證、定居證、居住證及其他依相關法令或經行政院、大陸委員會禁止領用之中國大陸身分證件。 3.學經歷:國內外經教育部認可之牙醫學系畢業。 4.證照:牙醫師證書及考試及格證書。報名人員如為國內應屆畢業生需附繳交「在學證明」、「實習醫院證明」、「第一階段牙醫師國考通過證明」,請於報到時繳交“畢業證書”,於畢業年度12月31日前未取得牙醫師證書者,應中止接受訓練;如為國外畢業生尚未取得牙醫師證書者,則繳交畢業證書、實習醫院證明及第一階段牙醫師國考通過證明各1份,並請於報到日須繳交牙醫師證書。 四、工作地點:本院中興院區口腔醫學科,台北市大同區鄭州路145號。 五、工作項目: (一)口腔醫學科門診醫療業務。 (二)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六、甄試方式:面試 30%、專業測驗(筆試)70%;總分70分以上為錄取標準。 七、報名方式:即日起至 115年6月26日17時止,請至臺北市立聯合醫院網站「事求人專區」網路報名(請務必自行確認報名成功,否則一律視同未報名),並自行列印甄試報名表並檢附相關證件,以親送或限時掛號郵寄 (108)臺北市萬華區艋舺大道101號11F臺北市立聯合醫院人事室二股郭 小姐註明應徵科室及職稱,以郵戳為憑,請自行預留郵寄時間。 八、放榜地點:請至臺北市立聯合醫院網站「事求人專區」查詢。九、甄試訊息:科內另行通知。 十、聯絡方式:本院中興院區口腔醫學科,聯絡電話:25523234轉 6201,聯絡人:郭小姐。 十一、報名相關事項: (一) 應繳證件: 1.甄試結果報名表(請至臺北市立聯合醫院網站「事求人專區」網路報名,請務必自行確認報名成功,並自行列印甄試報名表並黏貼2吋照片1張)。 2.身分證正反面影本1份(出生地為大陸地區者,應檢附戶籍謄本)。 3.符合最高學歷之牙醫學系畢業證書影本 1份。 4.牙醫師證書及考試及格證書影本各 1份;如為國內應屆畢業生,則繳交在學證明、實習醫院證明及第一階段牙醫師國考通過證明各1份;如為國外畢業生尚未取得牙醫師證書者,則繳交畢業證書、實習醫院證明及第一階段牙醫師國考通過證明各1份。 5.相關醫事證書或專業證明正反面影本1份。 6.符合經歷之證明文件影本1份(須註明起迄時間)。 7.其他需繳附文件。 (二) 注意事項: 1.持外國學、經歷證明者,需附我國駐外單位認證文件。持本國學歷結業證明者,須另附教育主管機關核發之資格證明書。 2.各項資料請以A4紙張影印並依序裝訂,報名資料無論是否錄取恕不退件,如 需返還報名資料,可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以落實環保政策。 3.前項資料逾期、遺漏、不實或偽造變造者,視為資格不合格;所填資料或繳交證明文件於錄取後發現係屬不實或有偽造、變造情事者,撤銷錄取資格。 4.依本院約用醫師管理要點肆、二十三、(五)之規定,不得兼任本院以外之工作,但 「公務員服務法」允許者不在此限,惟應事前報經院長核准。 (三) 備註: 1.受訓牙醫師參照勞工退休金條例提撥勞工退休金。 2.錄取人員應持合格體檢報告(3個月內有效期)始得完成報到手續(相關疑問請洽院本部勞安室2555-3000分機2369)。。 3.國內應屆畢業生應於報到時繳交「畢業證書」,於畢業年度12月31日前未取得牙醫師證書者,應中止接受訓練;國外畢業生尚未取得牙醫師證書者,報到日須繳交牙醫師證書。 4.錄取人員須簽訂本院勞基法第 84-1 條約定書並經臺北市政府勞動局核備。展開 -
契約醫務管理組員(安心御老個案管理員)
面議(經常性薪資達4萬元或以上) 43399元 台北市北投區 工作經歷不拘資格條件 一、本院契約醫務管理組員進用,須符合國內、外大學相關學系畢業。 二、另依工作內容,應符合下列資格(擇一): (一) 具一年以上長期照顧服務(以下簡稱長照服務)相關工作經驗者: 1. 師級以上醫事人員、社會工作師。 2. 碩士以上學校老人照顧及公共衛生相關科系、所畢業。 (二) 具二年以上長照服務相關工作經驗者: 1. 大學以上學校醫事人員相關科系、所畢業或公共衛生、醫務管理、社會工作、老人照顧或長期照顧相關科系、所、學位學程畢業。 2. 具社會工作師應考資格。 (三) 曾任職A單位且完成A單位個案管理人員認證之個案管理人員。 (四) 任職單位工作內容:須執行以個案為中心,含評估、轉介、協調與整合多元服務資源。 *本院現職契約人員經現職單位主管同意者,得予報名 *依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條例第六條規定,條件相等而為因公致身心障礙退除役官兵及一般退除役官兵者,依序優先錄用。 工作項目 執行榮民數位轉型─安心御老計畫,提供具風險榮民(眷)個案管理(含家訪、ICOPE評估)及健康諮詢等服務,並定期進行服務品質追蹤,及其他主管交辦事項。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報名注意事項: 1. 報名日期:民國115年5月31日止 2. 報名方式:請將簡歷(如附件)e-mail至d-cgg@vghtpe.gov.tw (請於主旨上說明應徵職位名稱及姓名),備妥相關文件掛號郵寄,報名截止 日期以郵戳為憑,逾期不受理。信封上請註明「報考契約醫務管理組員 (安心御老個案管理員)」。 郵寄地址:臺北市北投區石牌路二段201號 醫管樓(舊資訊大樓B1) 臺北榮民總醫院 高齡醫學中心 二、報名應繳證件:<影本各乙份,以下均請使用A4紙張> 1. 個人履歷(如報名表) 2. 身分證正反面影本(A4紙同一面) 3. 畢業證書影本 4. 其他相關證書影本 三、時間與地點: 1. 時間:另行通知 2. 地點:醫管樓(舊資訊大樓B1會議室) 3. 方式:筆試及面試 四、甄選程序:筆試40%、面試60%,依成績擇優錄取,未錄取者恕不通知及退件。 五、聯絡人:臺北榮民總醫院 高齡醫學中心-林小姐 六、聯絡電話:(02)2875-7830展開 -
臺北市立聯合醫院陽明院區口腔醫學科招募約用主治醫師
面議(經常性薪資達4萬元或以上) 52089元 台北市士林區 工作經歷不拘臺北市立聯合醫院陽明院區口腔醫學科招募約用主治醫師 一、職稱:約用主治醫師。 二、名額:正取2名,備取2名。 三、報名資格: (一)本職務係本院自行遴用之醫事人員,相關權利義務於契約書約定。 (二)具中華民國國籍(大陸地區人民經許可進入臺灣地區設有戶籍滿10年以上)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第1項、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及第9-1條規定情形;不得於中國大陸設有戶籍、不領用中國大陸之護照、身分證、定居證、居住證及其他依相關法令或經行政院、大陸委員會禁止領用之中國大陸身分證件。 (三)具備「醫事人員人事條例」任用資格。 (四)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學或獨立學院之牙醫學系畢業。 (五)領有醫師考試及格證書。 (六)領有牙醫師證書,另具部定專科醫師證書者尤佳。 (七)具有效期(截止日期至少需於到職日)ETTC、ACLS、APLS或NRP證書或其他經本院認定之相關證書之一。 四、甄試方式:面試30%、專業測驗(專科報告:【專科病例報告】,5-10分鐘)70%,總分70分以上為錄取標準。 五、工作項目: (一)口腔醫學科門診醫療業務。 (二)各種討論會、實習醫師及受訓牙醫師指導及教學研究工作。 (三)其他交辦事項。 六、工作地點:臺北市立聯合醫院陽明院區(臺北市士林區雨聲街105 號)。※本院為無菸無檳職場。 七、聯絡方式:口腔醫學科廖小姐:聯絡電話02-28353456 轉 6236 。(請於週一至週五上班間來電) 八、報名方式: (一)即日起至115年7月27日17:00止,請至臺北市立聯合醫院網站「人才招募專區/一般人才招募/徵才公告」網路報名(請務必自行確認報名成功,否則一律視同未報名),並自行列印甄試報名表並檢附相關證件,以親送或限時掛號郵寄(10851)臺北市萬華區艋舺大道101號11樓,臺北市立聯合醫院人事室二股郭小姐收,以限時掛號郵戳為憑(臺北市新北市以外地區請務必自行預留郵件送達時間)。信封請註明應徵科室、職稱及寄件人姓名,且確實勾選必備資料(依實際收件證件資料為準)。 (二)應繳證件:(必備文件) 1.報名表或履歷表(請留白天聯絡電話、電子郵件信箱、黏貼2吋照片1張)。 2.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1份(出生地為大陸地區者,應檢附戶籍謄本)。 3.國內外大學或獨立學院之醫學系畢業證書影本。 4.牙醫師證書及考試及格證書影本 1 份。 5.考試及格證書影本。 6.有效期(截止日期至少需於到職日)ETTC、ACLS、APLS或NRP證書或其他經本院認定之相關證書之一影本。 7.專案報告1份。 8.其他自行繳附文件,如具效期部定專科醫師證書或專科訓練證明。 (三)注意事項: 1.持外國學、經歷證明者,需附我國駐外單位認證文件。持本國學歷結業證明者,須另附教育主管機關核發之資格證明書。 2.未註明應試類科、未貼妥照片、未填寫自傳、應備文件若有資料不全、未附或資格條件不符者,即視為資格審查不合格,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補附文件、退件或及變更報考類科。 3.各項資料請以A4紙張影印並依序裝訂,報名資料無論是否錄取恕不退件,如需返還報名資料,可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以落實環保政策。 4.各項資料逾期、遺漏、不實或偽造變造者,視為資格不合格;所填資料或繳交證明文件於錄取後發現係屬不實或有偽造、變造情事者,撤銷錄取資格。 5.報名表所填具之電子郵件信箱、通訊地址、聯絡電話等資料有異動者,請傳真通知本院並同時來電確認,以維護錄取人員權益。 6.甄試及報到應依本院指定日期前來,參加甄試人員及錄取人員逾通知甄試時間、報到期限而未參加甄試或報到者,視為放棄,並註銷其資格,不得以任何理由請求保留。 7.依本院約用醫師管理要點肆、二十三、(五)之規定,不得兼任本院以外之工作,但「公務員服務法」允許者不在此限,惟應事前報經院長核准。 (四)放榜地點:請至「請至臺北市立聯合醫院網站「人才招募專區/一般人才招募/錄取公告」查詢。 (五)甄試訊息:另行通知。 (六)備註: 1.待遇:依「臺北市立聯合醫院約用醫師管理要點」及「臺北市政府衛生局所屬醫療機構人員獎勵金發給基準」辦理。 2.錄取後發現未符合醫事人員執業登記及繼續教育辦法之執業登記規定,致不能辦理執業登記,本院應予終止契約。 3.倘為軍公教退休人員者,請於經歷欄敘明「退休機關及日期」;另公務機構退休人員,請依公務人員退休法第23條第1項第4款規定自行衡酌權益事宜。 4.錄取人員應持合格體檢報告(3個月內有效期)始得完成報到手續(相關疑問請洽院本部勞安室2555-3000分機2569)。展開 -
長照業務主管|通路合作與業務推動
月薪 50000元 桃園市大溪區 2~3年工作經驗🌟 Dr. Walk|長照機構業務主管 我們正在招募一位 長照業務主管, 協助機構營運與居服團隊管理, 在制度清楚、有人支援的環境中,一起把服務做好。 🔹 工作重點 1、協助機構日常營運與行政管理 2、與居服團隊及專業人員溝通協調 3、參與服務品質與團隊發展規劃 4、與機構負責人直接討論與執行工作 🔹 我們適合這樣的您 1、有長照/醫療/社福/管理相關經驗 2、願意溝通協調、支持團隊一起成長 3、希望找一份 有責任、但不是孤軍奮戰 的主管角色 🔹 我們提供 1、穩定、制度清楚的長照機構 2、可發揮的管理空間與成長機會 📩 歡迎投遞履歷,一起把長照服務做得更好。展開 -
臺北市立聯合醫院和平院區小兒科招募約用主治醫師
面議(經常性薪資達4萬元或以上) 52089元 台北市中正區 工作經歷不拘臺北市立聯合醫院和平院區小兒科招募約用主治醫師 三、報名資格: 1. 本職務係本院自行遴用之醫事人員,相關權利義務於契約書約定。 2. 具中華民國國籍(大陸地區人民經許可進入臺灣地區設有戶籍滿10年以上)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第1項、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及第9-1條規定情形;不得於中國大陸設有戶籍、不領用中國大陸之護照、身分證、定居證、居住證及其他依相關法令或經行政院、大陸委員會禁止領用之中國大陸身分證件。 3. 國內外受教育部認可之醫學系畢業。 4. 領有醫師證書、考試及格證書及兒科專科醫師證書。 5. 具有效期ACLS、ETTC、NRP、APLS證書或其他經本院認定之相關證書之一者。 四、工作地點:臺北市立聯合醫院和平院區。 五、工作項目: 1. 負責兒科專科範圍內的醫療工作。 2. 參加值班、門診、會診及公衛任務等工作。 3. 書寫病歷。 4. 住院醫師、實習醫師、醫學生之臨床教學。 5. 執行各項規章制度,杜絕事故,減少差錯。 6. 參與科內相關討論會。 7. 可參與臨床及基礎之研究,積極發表論文。 8.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六、甄試方式:面試30%、專業測驗(專案報告,題目:自擇個人修習之次專科相關主題)70%,總分80分以上錄取標準。 七、報名方式:即日起至115年7月13日17時止,請至臺北市立聯合醫院「事求人專區」網路報名(請務必自行確認報名成功,否則一律視同未報名),並自行列印甄試報名表並檢附相關證件,以親送或限時掛號郵寄(10851)臺北市萬華區艋舺大道101號11樓收發室,臺北市立聯合醫院人事室二股郭小姐收,以郵戳為憑,請自行預留郵寄時間。 八、報名相關事項: (一)應繳證件:1-7項均需齊備 1. 請至臺北市立聯合醫院「事求人專區」網路報名(請務必自行確認報名成功),並自行列印甄試報名表並黏貼2吋照片1張。 2. 身份證正反面影本1份(出生地為大陸地區者,應檢附戶籍謄本)。 3. 符合任用資格之醫學系畢業證書影本1份。 4. 醫師證書及考試及格證書影本各1份。 5. 有效期兒科專科醫師證書影本1份。 6. 有效期ETTC證書、ACLS證書、APLS證書或NRP證書或其他經本院認定之相關證書之一影本1份。 7. 專案報告1份。 8. 其他自行提供資料。 (二)注意事項: 1. 持外國學、經歷證明者,需附我國駐外單位認證文件。持本國學歷結業證明者,須另附教育主管機關核發之資格證明書。 2.各項資料請以A4紙張影印(請勿裝訂),報名資料無論是否錄取恕不退件,如需返還報名資料,可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以落實環保政策。 3.前項資料逾期、遺漏、不實或偽造變造者,視為資格不合格;所填資料或繳交證明文件\於錄取後發現係屬不實或有偽造、變造情事者,撤銷錄取資格。 4. 依本院約用醫師管理要點肆、二十三、(五)之規定,不得兼任本院以外之工作 ,但「公務員服務法」允許者不在此限,惟應事前報經總院長核准。 九、放榜地點:請至請至臺北市立聯合醫院「事求人專區」查詢。 十、甄試訊息:科內另行通知。 十一、聯絡方式:臺北市立聯合醫院和平院區小兒科,連絡電話:0979307022;聯絡人姜醫師。 十二、備註: 1.待遇:依「臺北市立聯合醫院約用醫師管理要點」辦理。 2.約用主治醫師參照「各機關學校聘僱人員離職儲金給與辦法」,按月提撥離職儲金,提撥金額依其勞工保險投保薪資等級之百分之十二提存儲金,其中百分之六由約用主治醫師於每月報酬中扣繳作為自提儲金;另百分之六由本院提撥作為公提儲金。 3.錄取後發現未符合醫事人員執業登記及繼續教育辦法之執業登記規定,致不能辦理執業登記,本院應予終止契約。 4.錄取人員應持合格體檢報告(3個月內有效期)始得完成報到手續(相關疑問請洽院本部勞安室2555-3000分機2569)。展開 -
資深居家督導(大同區)
月薪 50000~80000元 台北市大同區 3~4年工作經驗1.居服員督導與服務品質管理 2.協助主持行政聯繫會議、團督會議及個案討論會。 3.協助員工教育訓練規劃與安排 4.協助機構評鑑相關工作 5.突發狀況應變處理展開 -
長照3.0 個案管理師/個管師/A個管(台北市大同區)
月薪 45000~70000元 台北市大同區 1~2年工作經驗【您的角色】 您將會是長照服務的關鍵橋梁,擔任長照2.0個案管理師/A個管師/A單位個管員,負責: ※擔任個案的長照服務諮詢者,協助了解、申請與使用各項長照服務。 ※擔任長照計畫的擬定與執行者,根據個案需求變化靈活因應。 ※擔任社區資源的連結與整合者,確保個案獲得符合需求的照顧。 ※擔任服務品質的追蹤與管理者,確保服務標準並處理申訴。 【職缺的工作內容】 個案管理師的工作內容涵蓋個案服務、行政管理、品質追蹤與外部合作等面向: 1. 個案照顧與資源整合 -到府評估個案狀況,擬定、調整適合的長照照顧計畫。 -連結其他單位與社區資源,提供或轉介長照服務(如輔具、護理等)。 -追蹤個案與所連結之各項長照服務品質與執行狀況。 -協助長照使用者及家屬尋求其他社福資源。 2. 品質管理與申訴處理 -定期訪視(電訪、家訪)與不定期抽查服務品質。 -服務品質追蹤,確保服務達到既定標準並進行調整。 -接受並處理個案及家屬的諮詢與申訴(包括了解問題、調查與協調解決方案)。 3. 行政與紀錄管理 -撰寫並執行各項計畫,完成訪視紀錄與核銷作業。 -執行計畫相關行政業務與評鑑。 -協助單位處理日常行政事務。 -個案管理工作分配與協調,管理工作項目,確保按時高效完成。 -單位內外溝通、協調、聯繫,確保工作協調一致。 4. 社區推廣與外部合作 (A單位) -規劃與辦理社區長照宣導與講座活動。 -經營與輔導合作單位(B單位),監督服務品質並促進合作。 -配合單位臨時性活動安排與臨時交辦任務。展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