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職熱搜工作
您正在找社會工作人員/督導的工作,共計2210筆職缺在等你,馬上去應徵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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托育人員(幼教、幼保、家政、護理相關科系皆可)
月薪 33500元 台中市南屯區 工作經歷不拘1.提供嬰幼兒日常生活照顧,並保護其安全 2.教導嬰幼兒良好的基本生活習慣,包含自理飲食、衛生習慣等基礎生活技能 3.嬰幼兒發展階段學習活動安排及陪伴 4.告知並與家長共同討論嬰幼兒的需求與發展 5.保持中心環境整潔,並為嬰幼兒善後 ♦ 須具備托育人員技術士證或相關科系者(幼保、護理、家政科皆可) ♦展開 -
托育人員(可立即上班具相關科系或保姆證照)
月薪 33200~35200元 台南市永康區 1~2年工作經驗1.實施托育活動(含教學日誌與檢核表) 。 2.照顧與維護幼兒在托嬰中心內之健康與安全。 3.協助與了解嬰幼兒保健與疾病護理。 4.與家長保持聯絡,書寫聯絡簿。 5.維護托育環境整潔展開 3日回覆 -
社工人員(須具有社工相關科系學歷/社工學分班)
月薪 34000~40000元 台中市梧棲區 工作經歷不拘1.日常生活活動及節慶性活動 2.社工文書作業處理,個案評估,表單填寫 3.社工相關系畢業 4.其他行政工作輔助 -
【新北市樂平身心障礙者服務中心】個案管理人員 (新北市汐止區、瑞芳區、平溪區、雙溪區、貢寮區)
月薪 38898元 新北市汐止區 工作經歷不拘1、身心障礙個案管理及生涯轉銜 2、照顧者支持、訓練及研習 3、社區資源連結及相關聯繫業務 4、辦理個案研討會 5、辦理身心障礙福利宣導座談 6、辦理身心障礙者成長團體、家庭照顧者支持團體 7、行政庶務及其他主管交辦事項展開 -
(需有長照經驗,但無個管經驗可) 三重區-個案管理人員9月底前報到享暖心起步金 2,000 元,滿一年再享榮耀周年禮 8,000 元。
月薪 36200~44300元 新北市三重區 2~3年工作經驗暖心起步金 2,000 元:於 9月底前完成報到即可領取。 榮耀周年禮 8,000 元:滿一年即享有。 1.承接照管中心轉介之長照需要者,與本人及其家屬共同討論,依個案需求擬訂照顧計畫。 2.視長照需要者需求變化調整照顧計畫。 3.協助執行服務計畫。 4.定期追蹤服務品質。 5.接受長照需要者及其家屬服務諮詢,申訴及問題處理。 6.協助長照需要者及其家屬其他資源連結。 7.與業務相關之行政庶務。 ***您提交的履歷,若您的資格符合我們的需求,我們將會在三天內與您聯繫。展開 -
【社區整合型服務中心】新北市五股區個案管理人員–護理、社工或長照科系背景(底薪45,000元、獎金5,000元~10,000元、主管加給另計)
月薪 45000~55000元 新北市蘆洲區 工作經歷不拘1.個案管理 2.活動規劃執行 3.社區資源連結 4.個案評估與紀錄 -
【樂活集團】新營日照-專任社工
月薪 30000元 台南市新營區 2~3年工作經驗1.具社工相關工作、方案設計及辦理活動的能力 2.協助住民適應及配合護理之家日常生活活動設計安排。 3.具愛心、耐心、細心及親和力的特質。 4.社會福利服務資源之發掘、整合、運用及轉介。 5.完成機構督考及評鑑行政事務。 6.其他主管交辦事項。展開 -
【樂活集團】安南日照-專任社工
月薪 30000元 台南市安南區 2~3年工作經驗1.具社工相關工作、方案設計及辦理活動的能力 2.協助住民適應及配合護理之家日常生活活動設計安排。 3.具愛心、耐心、細心及親和力的特質。 4.社會福利服務資源之發掘、整合、運用及轉介。 5.完成機構督考及評鑑行政事務。 6.其他主管交辦事項。展開 -
【樂活集團】看護中心(溪南區)-醫院附設照服員
面議(經常性薪資達4萬元或以上) 40000元 台南市東區 1~2年工作經驗照顧長期臥床病患生理上的需求;洗澡、灌食、換尿布、翻身…等。須領有照顧服務員訓練證明或丙級證照者尤佳。 樂活集團旗下醫院的看護中心 (市醫、新樓、奇美、署南、安南) 1.正職人員:需要數名12小時早、晚班(1:4整合照護) 2.代班人員:12小時早、晚班(1:4整合照護) 可按照自己需求,和公司主管討論排班。(所以上班時間彈性,而且病患都在同間病房,不用四處奔波)~ (有意者,或想推薦周遭朋友來工作者)請和我們聯繫~ 王院長0929-112-209 曾督導0926-323-135展開 -
個案輔導專員(法律,社工,心理,犯防)-桃園地區
月薪 41673元 桃園市桃園區 工作經歷不拘一、徵選職缺及錄取名額 (一) 徵選職務:桃園分會個案輔導專員 (二) 錄取名額:正取3名,備取若干名,正取人員放棄或試用期間考核成績不合格、離職,由備取人員依甄選成績擇 優依序遞補。 二、工作內容說明 (一)工作內容:執行分會犯罪被害人權益保障業務,含個案管理、專案規劃、行政業務、電腦文書處理及業務相關會議、宣導活動等。 (二)待遇及福利: 1.依財團法人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工作人員薪點表支薪,起薪為新臺幣41,673元。年終工作獎金、年終考核獎金另 計。 2.正取人員試用期間3個月,期滿經考核成績合格者聘僱之,試用期間敘薪以全薪計算。 3.福利: (1)三節禮金及生日禮金 (2)婚喪生育補助 (3)團體意外險 (4)員工健康檢查及健康促進方案 (5)訓練及研習 (三)工作地點:桃園地區(桃園地檢署轄區範圍) (四)工作時間:08:30-17:30,周休二日。遇教育訓練、辦理活動、服務個案、執行業務等,必須利用假日及下班時間時,可申請加班。 三、甄選條件 (一)熟練office軟體(Word、Excel、Powerpoint)及資訊處理能力。 (二)國內外經教育部認可之公私立大専院校以上社會工作、心理、法律、犯罪防治系等相關專門學識畢業,或具備105 年後報考社工師之資格(修習學分數合格)。 (三)品行端正、具服務熱忱且無不良嗜好。 (四)具備汽車或機車駕駛執照尤佳。 (五)應試人員應比照公務人員切結確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二十八條第一項第一款至第九款。 四、報名應檢附資料及報名方式 (一)報名應備資料: 1.甄選報名表(含自傳及活動企劃書擬作,報名表可逕洽承辦人索取) 2.身分證、最高學歷證件、經歷證件或其他專業證照等影本各一份。 3.汽、機車駕照影本(如具備可檢附) 4.畢業未滿5年者,請檢附歷年成績單;畢業逾5年尚無工作經驗者,亦請檢附成績單。 5.其他經歷證明文件。 (二)報名方式 備齊以上文件後,以掛號郵寄、親送、或E-mail至本會桃園分會收,資格符合者另行通知應試,相關報名表件恕不退回。 五、甄選方式及時間 (一)報名資料完整且經審查合格者擇優以電話通知參加口試,未約試者不另行通知。 (二)口試時就應試人儀表、言辭、才識、應變能力等綜合考評。(口試不及格者,不予錄取) 六、甄選地點:財團法人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桃園分會(桃園市桃園區國際路2段598-1號2樓) 七、試用期間規定: (一)試用期間考核成績不合格者,本會得隨時終止勞動契約,薪給發放至停止聘僱日止,並依勞動基準法相關規定處 理。 (二)試用期間請假,除核准公假及補休者外,試用期按請假天數延長至滿3個月。試用期間應接受考評。 (三)試用期間由本會辦理勞工保險、全民健康保險、團體意外保險及提繳退休金。 (四)試用期間應遵守本會規定,其工作時間、出差旅費、加班費、請假、例假及休假依本會工作規則辦理。 八、甄選錄取人員正式聘用後因應業務需要,必須接受本會指派或調整之工作,並遵守本會一切規定。 九、正取人員報到、到職時間:另行電話通知。 十、聯絡人:林春子主任,電話:(03)286-0606展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