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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職熱搜工作

您正在找法務人員的工作,共計2640筆職缺在等你,馬上去應徵吧!

  • 法令遵循處-法遵人員

    月薪 37500~60000元 台北市中山區 工作經歷不拘
    1.大學以上畢業。 2.具銀行法務實務或律師事務所經驗尤佳。 3.具高度熱誠、備溝通協調兼具獨立作業與團隊合作能力。
    供餐福利年終獎金康樂活動
  • 臺北市立聯合醫院婦幼專案辦公室婦產科招募四級個案管理師公告136

    月薪 45000元 台北市中正區 2~3年工作經驗
    臺北市立聯合醫院婦幼專案辦公室婦產科招募四級個案管理師 一、單位:婦幼專案辦公室婦產科 二、職稱:約用個案管理師 三、名額:正取2名,備取2名(候補期間至多3個月) 四、資格條件及應徵方式: (一)本職務係本院自行遴用之人員,相關權利義務於契約書約定。 (二)待遇:月薪4.5萬元以上,另依績效及考核狀況發給年終獎金、考核獎金及獎勵金。 (三)福利:勞健保、文康活動、生日禮金。 (四)報名條件: 1.具中華民國國籍(大陸地區人民經許可進入臺灣地區設有戶籍滿10年以上)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第1項、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及第9-1條規定情形;不得於中國大陸設有戶籍、不領用中國大陸之護照、身分證、定居證、居住證及其他依相關法令或經行政院、大陸委員會禁止領用之中國大陸身分證件。 2.學經歷: 學歷:大學或專科以上護理相關科系畢業。 經歷:且具2年以上醫療相關工作經驗,經本院認定者。 3.證書(照):具中華民國醫事(護理)人員證書。 4.其它要求: (1)悉office作業系統電腦操作、文書作業。 (2)具有耐心、細心者尤佳。 5.本院現職人員如欲報名本職缺者,需經現職單位主管於報名表中「現職服務單位」欄位處核章。 (五)報名日期:自即日起至115年6月30日止,以郵戳為憑,請自行預留郵寄時間,逾時不予受理。 (六)報名網址:請至臺北市立聯合醫院「徵才\一般人才招募專區\事求人系統」(http://website.tpech.gov.tw/job/index.aspx)徵才公告完成線上報名(請務必自行確認報名成功,否則一律視同未報名)。 (七)報名方式: 1.採線上報名及繳交報名表件(含下載之報名表、身分證、符合資格條件之最高學歷畢業證明、工作經歷服務證明、專業證照等影本資料,請詳閱備註欄應繳證件說明)方式辦理。 2.報名表件需於規定期限內以掛號郵寄至「(10851)臺北市萬華區艋舺大道101號11樓臺北市立聯合醫院人事室一股收」,始完成報名程序,信封請註明應徵科室及職稱。 3.如未依規定期限寄出報名表件,網路報名視為無效。 (八)資格初審合格及甄試訊息公告日期:預計將於報名截止後兩週內,於臺北市立聯合醫院「人才招募」專區「事求人」系統(https://hrpersonweb.tpech.gov.tw/TpechAFH)初審公告查詢,不另行通知,請務必主動查詢,不得以未接獲通知等理由要求補救措施。 (九)甄試方式:面試30%、專題報告70%,總分75分以上為錄取標準。 專題報告題目:【做為一位個案管理師,如何增加孕婦來本院看診及生產的意願,請說明具體的方法與作為】。寄送報名表時請一併繳交1份專題報告書面資料,甄試當日請攜帶專題報告簡報電子檔,並以口頭簡報方式進行,進行時間每人10分鐘為限。 (十)甄試時間及地點:於初審合格名單公告載明。 五、工作項目: (一)婦產科個案管理與追蹤,包含資料登錄及個案聯絡 (二)婦產科相關業務之衛教及說明 (三)門診諮詢服務,配合婦產科門診時段輪值,含上午、下午、間及假日門診 (四)行政相關庶務工作 (五)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六、工作地點:臺北市立聯合醫院婦幼院區(臺北市福州街12號)。※本院為無菸無檳職場。 七、聯絡方式:人事室黃小姐:聯絡電話02-25553000轉2317,傳真電話02-23028407,請於週一至週五上班時間來電。 八、應繳證件:(請以A4紙張格式影印、勿裁切、勿裝釘) (一)請列印臺北市立聯合醫院「徵才\一般人才招募專區\事求人系統」 (https://hrpersonweb.tpech.gov.tw/TpechAFH)甄試報名表並黏貼2吋照片1張。 (二)身分證正反面(出生地為大陸地區者,應檢附戶籍謄本)。 (三)符合資格條件之最高學歷畢業證書。 1.持國外經歷證明或經教育部認可之國外學歷者,需檢附我國駐外單位認證文件。持本國學歷結業證明者,須另附教育主管機關核發之資格證明書。 2.本年度應屆畢業生,請檢附就讀學校所開立「學生○○○為本校應屆畢業生,尚未取得畢業證書」之書面證明影本或蓋有「最後一學期註冊戳記之學生證正、背面」影本;倘為研究所應屆畢業生則另檢附論文指導教授簽署「學生○○○為本校應屆畢業生,於6個月內可取得畢業證書」之書面證明影本俾憑審查,錄取報到時需檢附畢業證書正本,否則視同未錄取。 (四)符合資格條件之中華民國醫事人員證書。參加本年度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經榜示成績及格者,請檢附「錄取成績及結果通知書」影本。錄取報到時需檢附醫事人員證書正本,否則視同未錄取。 (五)符合資格條件之其他專業證照正反面。 (六)工作經歷證明文件:採認各機關(構)、公司或學校開立之「在職證明」、「服務證明」或「離職證明」,記載任職起訖期間、單位、職稱或工作內容等資料,足資證明報名條件規定之年資及工作內容,不得僅出示勞保投保或執業登記相關資料,如應試職缺未要求工作經歷者則免附。 (七)其他需繳附文件。 九、注意事項: (一)報名所繳資料恕不退件,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請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 (二)資料逾期、遺漏、提供不實或偽造變造者,視為資格不合格;所填資料或繳交證明文件於錄取後發現係屬不實或有偽造、變造情事者,撤銷錄取資格。 (三)倘為軍公教退休人員者,請於經歷欄敘明「退休機關及日期」;另公務機構退休人員,請依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第77條規定自行衡酌權益事宜。 (四)錄取人員應於本院通知期限內完成報到,倘逾期未完成報到程序者,視為自願放棄錄取資格,不再進用,由本院通知次一順位錄取人員依序遞補。 (五)本院現職人員如欲報名本職缺者,需經現職單位主管於報名表中「現職服務單位」欄位處核章。 (六)錄取後發現未符合醫事人員執業登記及繼續教育辦法之執業登記規定,致不能辦理執業登記,或有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第1項、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規定情形者,本院應予終止契約。 【詳情請至臺北市立聯合醫院「徵才\一般人才招募專區\事求人系統」(https://hrpersonweb.tpech.gov.tw/TpechAFH/HOME/Index)瀏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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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總公司】人力資源部-薪酬助理

    月薪 32000~36000元 台北市中山區 2~3年工作經驗
    1. 協助集團薪資及各項獎金計算。 2. 須略懂勞基法及其他勞動法令。 3. 人資相關行政事務整理及歸檔。 4. 執行其他主管交辦之工作事項。 5. 具實際操作人力資源系統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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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總公司】人力資源部-薪酬專員

    月薪 36000~42000元 台北市中山區 5~6年工作經驗
    1. 負責集團薪資及各項獎金計算與準時發放,確保準確與合規性。 2. 定期統整並檢視薪資相關數據,進行差異分析並追蹤執行情況。 3. 進行人事費用成本效益分析與管控,提供精準報告及管理建議。 4. 熟悉並應用勞基法及其他勞動法令,確保相關作業均符合法規。 5. 執行其他主管交辦之專案與事項,達成目標並且提升整體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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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機械保養員(製膜二廠)

    月薪 41380元 新北市泰山區 工作經歷不拘
    一、徵才項目: (一)資格條件:公立高工或相關科技大學、技術學院大學部或專科部,機械相關科系畢業。 (二)工作性質:機械保養相關工作。 (三)工作時間:早班08:00-16:00、中班16:00-24:00。 (四)薪資福利:41,380元〜43,540元。 (五)休假方式:輪班、排休 二、應徵方式: (一)請於6月8日前,至台塑企業人才招募網登入(網址:https://hr.fpg.com.tw)並填妥個人基本資料、學經歷、自傳(含身分證、畢業證書、在學成績單)等內容後,進行履歷投遞(請於「關鍵字搜尋」欄位輸入機械保養技術員)。 (二)合適者約試將依求職者適性分派工作內容,不合者恕不退件(應徵人員所提供之上述資料,僅供本公司執行招募作業使用,依個資法不得他用並屆期銷毀);應徵人員所提供之個人資料造假不實本公司將取消錄取資格或予以免職,且管制禁止入廠,如涉及刑責者,並將移送法辦。 三、應徵者洽詢電話: 林口管理課 楊小姐:02-29019141分機2551或(T1專線410-2551)。 台北管理處 周先生:03-3284191分機191或(T1專線415-1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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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基層作業員(林口廠)

    月薪 30000~32000元 桃園市龜山區 工作經歷不拘
    一、徵才項目: (一)資格條件:高中(職)含以上日間部畢業,可配合輪班及加班者。 (二)工作性質:檢裝段裁邊、重捲、包裝生產繳庫作業。。 (三)工作時間:早班08:00-16:00、中班16:00-24:00、夜班24:00-08:00。 (四)薪資福利:30,000元〜32,000元。 (五)休假方式:四班三輪、排休 二、應徵方式: (一)請於6月8日前,至台塑企業人才招募網登入(網址:https://hr.fpg.com.tw)並填妥個人基本資料、學經歷、自傳(含身分證、畢業證書、在學成績單)等內容後,進行履歷投遞(請於「關鍵字搜尋」欄位輸入作業員)。 (二)合適者約試將依求職者適性分派工作內容,不合者恕不退件(應徵人員所提供之上述資料,僅供本公司執行招募作業使用,依個資法不得他用並屆期銷毀);應徵人員所提供之個人資料造假不實本公司將取消錄取資格或予以免職,且管制禁止入廠,如涉及刑責者,並將移送法辦。 三、應徵者洽詢電話: 林口管理課 楊小姐:02-29019141分機2551或(T1專線410-2551)。 台北管理處 周先生:03-3284191 分機191 或(T1專線415-1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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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會計管理師

    月薪 30000~40000元 苗栗縣竹南鎮 2~3年工作經驗
    一、應付帳款及一般會計帳務處理 二、各項應付帳款立帳、沖帳及憑證審核 三、月結及平時付款作業 四、進項憑證整理及申報營業稅 五、提供會計師查帳資料 六、ESG報告與公開資訊觀測站各項公告及中英文重大訊息協助登錄作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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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臺北市立聯合醫院忠孝院區消化內科招募約用主治醫師1名 (編號:Q411)

    面議(經常性薪資達4萬元或以上) 40000元 台北市南港區 工作經歷不拘
    臺北市立聯合醫院忠孝院區消化內科招募約用主治醫師公告(Q411) 一、職稱:約用主治醫師。 二、名額:正取1名,備取1名。 三、報名資格: 1. 具中華民國國籍並領有國民身分證(大陸籍人士需來臺設籍10年以上),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第1項、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及第9-1條規定情形;不得於中國大陸設有戶籍、不領用中國大陸之護照、身分證、定居證、居住證及其他依相關法令或經行政院、大陸委員會禁止領用之中國大陸身分證件。 2. 學歷:國內外經教育部認可之醫學系或中醫學系選醫學系雙主修畢業。 3. 具醫事人員人事條例任用資格。 4. 具醫師證書、考試及格證書。 5. 具有效期內科專科醫師證書影本。 6. 具有效期消化系內科專科醫師證書。 7. 具有效期之ETTC、ACLS、APLS或NRP證書或其他經本院認定之相關證書。 四、工作項目: (一)消化內科臨床醫療業務。 (二)接受住院、急診會診。 (三)內科門診、駐診及值班業務。 (五)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五、甄試方式: 面試30%、專業測驗(專案報告,題目:惡性肝細胞癌治療指引,15分鐘)70%,總分80分以上錄取標準。 六、工作地點: 臺北市立聯合醫院忠孝院區 臺北市南港區同德路87號。 ※本院為無菸無檳職場。 七、聯絡方式:張管理師,電話:27861288分機8867。請於週一至週五上班間來電。 八、備註事項: (一)即日起至115年6月22日17:00止,請至臺北市立聯合醫院網站「人才招募專區/一般人才招募/徵才公告」網路報名(請務必自行確認報名成功,否則一律視同未報名),並自行列印甄試報名表並檢附相關證件,以親送或限時掛號郵寄(10851)臺北市萬華區艋舺大道101號11樓,臺北市立聯合醫院人事室二股李小姐收,以限時掛號郵戳為憑(臺北市新北市以外地區請務必自行預留郵件送達時間)。信封請註明應徵科室、職稱及寄件人姓名,且確實勾選必備資料(依實際收件證件資料為準)。 (二)應繳證件:(1-8項為必備資料) 1.甄試報名表(請至臺北市立聯合醫院網站「人才招募專區/一般人才招募/徵才公告」網路報名,自行列印甄試報名表並留白天聯絡電話、電子郵件信箱、黏貼2吋照片1張)、自傳各1份。 2.身份證正反面影本(出生地為大陸地區者,應檢附戶籍謄本)。 3.國內外經教育部認可之醫學系或中醫學系選醫學系雙主修業證書影本。 4.醫師證書影本 5.考試及格證書影本 6.有效期內科專科醫師證書影本。 7.有效期消化系內科專科醫師證書。 8.有效期ETTC證書、ACLS證書、APLS證書或NRP證書或其他經本院認定之相關證書之一影本。 (三)注意事項: 1.持外國學、經歷證明者,需附我國駐外單位認證文件。持本國學歷結業證明者,須另附教育主管機關核發之資格證明書。 2.未註明應試類科、未貼妥照片、未填寫自傳、應備文件若有資料不全、未附或資格條件不符者,即視為資格審查不合格,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補附文件、退件或及變更報考類科。 3.報名所繳資料恕不退件,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請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 4.報名表所填具之電子郵件信箱、通訊地址、聯絡電話等資料有異動者,請以E-mail通知本院並同時來電確認,以維護錄取人員權益。 5.資料逾期、遺漏、提供不實或偽造變造者,視為資格不合格;所填資料或繳交證明文件於錄取後發現係屬不實或有偽造、變造情事者,撤銷錄取資格。 6.參加甄試人員及錄取人員逾通知甄試時間、報到期限而未參加甄試或報到者,視為放棄,並註銷其資格,不得以任何理由請求保留。 7.倘為軍公教退休人員者,請於經歷欄敘明「退休機關及日期」;另公務機構退休人員,請依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第77條規定自行衡酌權益事宜。 8.錄取後發現未符合醫事人員執業登記及繼續教育辦法之執業登記規定,致不能辦理執業登記,或有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第1項、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規定情形者,本院應予終止契約。 9.錄取後如有違反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9-1條規定情形,於中國大陸設有戶籍、不領用中國大陸之護照、身分證、定居證、居住證及其他依相關法令或經行政院、大陸委員會禁止領用之中國大陸身分證件者,於到職日前應辦理註銷。 10.依本院約用醫師管理要點肆、二十三、(五)之規定,不得兼任本院以外之工作,但「公務員服務法」允許者不在此限,惟應事前報經院長核准。 (四)放榜地點:請自行至臺北市立聯合醫院網站「人才招募專區/一般人才招募/錄取公告」查詢。 (五)甄試訊息:臺北市立聯合醫院網站「人才招募專區/一般人才招募/初審公告」查詢(或洽聯絡人確認)。 (六)備註: 1.待遇:依「臺北市立聯合醫院約用醫師管理要點」及「臺北市政府衛生局所屬醫療機構人員獎勵金發給基準」辦理。 2.錄取人員應持合格體檢報告(3 個月內有效期)始得完成報到手續(相關疑問請洽院本部職業安全衛生室電話:2555-3000分機25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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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臺北市立聯合醫院和平院區口腔醫學科招募受訓牙醫師

    面議(經常性薪資達4萬元或以上) 53782元 台北市中正區 工作經歷不拘
    臺北市立聯合醫院和平院區口腔醫學科招募受訓牙醫師 一、職稱:受訓牙醫師 二、名額:正取1名,備取2名。 三、報名資格: (一)本職務係本院自行遴用之醫事人員,相關權利義務於契約書約定。 (二)具中華民國國籍(大陸地區人民經許可進入臺灣地區設有戶籍滿10年以上)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第1項、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及第9-1條規定情形;不得於中國大陸設有戶籍、不領用中國大陸之護照、身分證、定居證、居住證及其他依相關法令或經行政院、大陸委員會禁止領用之中國大陸身分證件。 (三)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學或獨立學院之牙醫學系畢業。 (四)領有國內牙醫師證書、考試及格證書。 四、甄試方式:面試30%、專業測驗(筆試)70%,總分70分以上為錄取標準。 五、工作項目: (一)口腔醫學科醫療業務。 (二)其他交辦事項。 六、工作地點:臺北市立聯合醫院和平院區(臺北市中正區中華路33 號)。※本院為無菸無檳職場。 七、聯絡方式:口腔醫學科許小姐:聯絡電話02-23889595轉 2304 。(請於週一至週五上班間來電) 八、報名方式: (一)即日起至115年06月22日17:00止,請至臺北市立聯合醫院網站「人才招募專區/一般人才招募/徵才公告」網路報名(請務必自行確認報名成功,否則一律視同未報名),並自行列印甄試報名表並檢附相關證件,以親送或限時掛號郵寄(10851)臺北市萬華區艋舺大道101號11樓,臺北市立聯合醫院人事室二股郭小姐收,以限時掛號郵戳為憑(臺北市新北市以外地區請務必自行預留郵件送達時間)。信封請註明應徵科室、職稱及寄件人姓名,且確實勾選必備資料(依實際收件證件資料為準)。 (二)應繳證件:(1-5 項皆須具備) (1)甄試報名表(請至臺北市立聯合醫院網站「事求人專區」網路報名,自行列印甄試報名表並留 白天聯絡電話、電子郵件信箱、黏貼2 吋照片1 張)、自傳各1 份。 (2)身分證正反面影本1 份(出生地為大陸地區者,應檢附戶籍謄本)。 (3)符合最高學歷之畢業證書影本1 份(國外學歷證件應翻譯成中文並經我國駐外館處驗證)。 (4)牙醫師證書及考試及格證書影本各1 份。 (5)報名人員如為國內應屆畢業生需附 繳交「在學證明」、「實習醫院證明」、「第㇐階段牙醫師國 考通過證明」,請於報到時繳交「畢業證書」,於畢業年度12 月31 日前未取得牙醫師證書者, 應中止接受訓練;如為國外畢業生尚未取得牙醫師證書者,則繳交畢業證書、實習醫院證明及 第㇐階段牙醫師國考通過證明各1 份,並請於報到日須繳交牙醫師證書及考試及格證書影本。 (6)相關經歷之證明文件影本(須註明起迄時間)。 (7)其他需繳附文件。 (三)注意事項: (1)持外國學、經歷證明者,需附我國駐外單位認證文件。持本國學歷結業證明者,須另附教育主 管機關核發之資格證明書。 (2)各項資料請以A4 紙張影印並依序裝訂,報名資料無論是否錄取恕不退件,如需返還報名資料, 可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以落實環保政策。 (3)前項資料逾期、遺漏、不實或偽造變造者,視為資格不合格;所填資料或繳交證明文件於錄取 後發現係屬不實或有偽造、變造情事者,撤銷錄取資格。 (4)依本院約用醫師管理要點肆、二十三、(五)之規定,不得兼任本院以外之工作,但「公務員服 務法」允許者不在此限,惟應事前報經院⾧核准。 (四)備註: (1)待遇:依「臺北市立聯合醫院約用醫師管理要點」辦理。 (2)約用住院醫師參照勞工退休金條例提撥勞工退休金。 (3)錄取後發現未符合醫事人員執業登記及繼續教育辦法之執業登記規定,致不能辦理執業登記, 本院應予終止契約。 (4)錄取人員應持合格體檢報告(3 個月內有效期)始得完成報到手續(相關疑問請洽院本部勞安 室2555-3000 分機2569)。 (5)錄取人員須簽訂本院勞基法第84-1 條約定書,並經臺北市政府勞動局核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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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會計

    月薪 38000~45000元 台北市南港區 2~3年工作經驗
    一.帳務 1. 應收帳、應付帳的核對與管理,審核各項費用發票、單據及帳務處理。 2. 管理零用金及撥補作業。 3. 審核客戶應收款項帳務。 4. 定期記錄會計資料並核對公司總分類帳。 5. 開立發票作業及其它一般會計帳務處理 6. 營業稅資料登打作業。(各類所得扣繳申報作業、固定資產管理作業之處理。) 7.編製每月報表(損益平衡表) 8.定期編製結帳相關報表及其他財務分析資料等。 9.往來銀行聯繫與相關資料準備 10.執行公司各項稅務申報及法務相關問題處理。 11. 主管交辦事項。 12. 配合會計師查帳並完成年度申報作業 二.人事 1.內部人力資源之相關。 2.規劃與執行人員招募、甄選、任用。 3.勞、健保轉入轉出作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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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尾牙或春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