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業務代表/業務主管_藥品大廠 (3010133)
面議(經常性薪資達4萬元或以上) 40000元 新竹縣竹北市 工作經歷不拘職責要求 1.業務策略與商業開發 | Strategic Planning & Business Development • 制定並推動公司中長期業務發展計畫,聚焦 CGT 市場與病毒載體商業應 用。 Develop and implement mid-to-long term business strategies focused on the CGT market and viral vector commercialization. • 主動開發策略合作夥伴、CDMO 項目與跨國生技公司之商機。 Proactively identify and pursue partnership opportunities with CDMOs and global biopharma companies. • 擬定國際市場進入策略,協調資源推動全球化佈局。 Formulate international market entry strategies and coordinate resources for global expansion. 2.客戶拓展與專案管理 | Client Acquisition & Project Management • 建立並深化與潛在客戶(生技公司、臨床機構等)之合作關係。 Build and strengthen partnerships with potential clients including biotech firms and clinical institutions. • 引導客戶從初期諮詢到專案簽約及執行,提供客製化解決方案。 Lead clients through the full project cycle—from initial consultation to contract signing and execution—offering customized solutions. • 管理多個業務開發管道,確保業績目標達成。 Manage a pipeline of business opportunities to ensure revenue targets are achieved. 3. 品牌推廣與市場能見度 | Brand Promotion & Market Visibility • 執行市場推廣活動,參與國際會展與論壇,提升品牌知名度。 Promote marketing campaigns; represent the company at international conferences and forums to enhance brand visibility. • 商業提案文件製作與簡報。 Prepare and present business proposals. 4.跨部門協調與營運支持 | Cross-functional Coordination • 與研發、製造、品質、法規等部門協作,確保專案順利落地。 Collaborate with R&D, Manufacturing, QA, and Regulatory teams to ensure successful project execution. • 協調內部資源以快速回應客戶需求與變化。 Coordinate internal resources to respond rapidly to client requirements and market shifts. 任職資格 1.可獨立完成:陌生開發、客戶維護、訂單交付及收款 2.中英文流利(實際可對外溝通)展開 -
稽核副理
面議(經常性薪資達4萬元或以上) 40000元 新竹縣竹北市 3~4年工作經驗1. 搭建與完善公司完成内控體系,確保流程合規有效。 2. 負責對財務收支、關聯交易、資金往來等事項進行專項審計,確保資產安全與財務真實。 3. 開展經營風險排查,評估研發項目管理、芯片生產流程等關鍵業務流程的內控有效性,識別潛在舞弊或管理漏洞,提出改進建議。 4. 編製稽核工作底稿、內部審計報告,明確風險點、整改建議及跟進時限,追蹤整改執行情況,形成閉環管理;建立稽核風險數據庫,總結行業稽核經驗。 5. 協助 IPO內控專審,配合外部券商、會計師事務所等開展稽核工作,提供數據支持與流程說明,確保 IPO 進程順利推進。展開 -
【人資部】招募暨校園關係主任
面議(經常性薪資達4萬元或以上) 新北市中和區 5~6年工作經驗工作內容: 1.校園關係經營與雇主品牌 - 維繫並開發各大專院校及學生社團合作關係 - 規劃並執行校園徵才活動、企業說明會及校園講座,推廣瓦城集團旗下各單位實習工作機會 - 負責實習生及建教合作招募、報到及實習計畫運作與管理 2. 全台實習生招募作業規劃 - 負責規劃實習生招募流程,與招募團隊及用人單位主管合作共同確保實習生人才品質 - 協助維護招募數據與基本招募成效分析 - 規劃實習生留任計畫 3.人才庫建置 - 建立並維護校園人才資料庫 - 配合業務單位需求進行人才需求預測與招募規劃 4.其他HR相關任務 - 支援HR專案及其他主管交辦事項展開 -
台灣市場|營業經理(事業擴展職位)
月薪 29500~71500元 台北市中山區 工作經歷不拘帶領 TENGA 台灣事業邁向下一個成長階段的關鍵角色 ■ 職位說明 本職位將負責推動 TENGA 在台灣市場的持續成長與市占率提升。 除負責銷售策略的規劃與執行外,亦需以「兼具管理與實戰」的方式,發揮個人銷售能力,同時帶領團隊達成整體業績目標。 目前台灣市場正處於快速成長階段,您將擁有高度裁量權,直接參與並推動事業擴展,是一個極具挑戰與成就感的機會。 ■ 職位亮點 1.在成長階段的台灣市場中,擔任事業擴展的核心角色,具備高度決策與執行空間。 2.可從銷售策略規劃到實際執行全程參與,直接將成果轉化為業務成長。 3.不受既有框架限制,能主導新通路開發與行銷策略,發揮創意與影響力。 4.作為「業務經理+實戰型銷售」,同時提升管理能力與業務能力,實現全方位成長。 ■ 工作內容 1.銷售策略規劃與執行 .分析台灣市場趨勢與競爭環境,制定並執行銷售策略 .依各銷售通路特性,規劃並執行價格策略及行銷活動,並持續進行優化與改善 2.通路開發與銷售推進 .維繫並強化與既有代理商、零售通路及電商平台(EC)之合作關係,並拓展新銷售通路 .負責各通路銷售策略之設計,並透過門市陳列優化與行銷活動規劃,實現業績的持續成長 .主導與主要客戶之商談,負責年度合約及行銷活動之洽談與執行,建立長期合作關係 ※本職位除管理職責外,亦需實際參與銷售推動 3.業績管理與優化 .定期追蹤銷售與利潤等KPI,並透過數據分析找出問題與改善重點,持續優化策略與執行方案,以最大化業務成長 4.團隊管理 .負責銷售團隊之目標設定與進度管理,並進行成員之培訓、指導與績效評估 .打造能發揮高績效的團隊組織 5.跨部門合作 .與台灣據點內相關部門及日本總公司密切合作,適切分享市場需求與現場課題 .與據點負責人密切溝通,確立事業策略方向,並確保資源到位及推動各項施策執行展開 -
業務助理
月薪 35000~40000元 新北市新莊區 工作經歷不拘1. 協助內、外銷市場的客戶開發,推銷公司核心產品,並建立良好的業務關係。 2. 處理客戶的訂單作業,包括報價、追蹤出貨與收訂款狀況,確保交易順利完成。 3. 協助維繫現有客戶關係,回應客戶需求,提升客戶滿意度。 4. 協助完成主管指派的專案及日常行政支持工作。展開 -
【竹兒】品質管理中心-管理師
月薪 45500元 新竹市東區 3~4年工作經驗1.品質政策與制度推動:協助各單位建立內部品質指標與改善機制。 2.品質監測與稽核:規劃並執行內部品質稽核、蒐集、分析並監測品質指標。 3.持續品質改善與SNQ推動:負責持續品質改善與SNQ推動,協助及督導各單位執行品質改善計畫並規劃教育訓練、品質競賽及對外參賽輔導,以全面提升醫療品質與病人安全。 4.病人安全管理:配合病人安全委員會推動政策與事件通報系統、追蹤與分析異常事件、研擬預防措施與改善方案,促進病人安全文化。 5.醫院評鑑總協調、全院評鑑/訪查/訪視之承辦。 6.病人滿意度調查:蒐集、分析調查結果,追蹤不滿意原因,定期回饋調查結果,作為品質改善依據。 7.疾病認證:統籌疾病認證業務。 8.其他主管交辦事項。展開 -
業務代表
面議(經常性薪資達4萬元或以上) 40000元 台北市士林區 2~3年工作經驗【應徵條件】 資歷要求: 具備業務助理相關工作經驗。 人格特質: 溝通表達流暢、邏輯清晰,能獨立處理客戶事務。 【工作內容】 1.通路體系聯繫及開發、積極拓展新通路(如:電商平台、團購/網購等) 2.開發及關係經營:拜訪公司客戶,進行客戶開發及關係維護,維護及擴展公司市佔率 3.售後服務之提供:提供客戶產品諮詢服務 4.在各通路或賣場中擔任商品解說、產品諮詢的工作,並適時進行商品推廣 5.負責客戶之巡貨補貨、寄單、請款及業務協商作業。 6.完成主管交辦之各項專案與事務。 「需負責業績開發與巡貨補貨」(到職初期以「業務助理」任用) 【福利與權益】 節慶賀禮: 任職滿1年起,享有生日禮品及三節贈禮。 購物優惠: 任職滿6個月起,享有義美門市員工優惠。 法定保障: 保險完備: 提供勞保、健保、勞退提撥。 友善休假制度: 依勞基法提供特休假、生理假、育嬰假、婚喪假、家庭照顧假等。 原住民同仁專屬:具原住民身分之勞工身分者,每年依原委會公告之習俗放假期間,依法擇3日支薪放假。 晉升管道:到職初期以「業務助理」任用,待熟悉各項業務範疇並經主管評核後,視表現晉升為區域之「業務代表」。展開 -
職安管理幹部【龍潭廠區】
月薪 41000~55000元 桃園市龍潭區 工作經歷不拘1.修訂及執行職業安全衛生政策、計畫、程序書及標準。 2.釐訂職業災害防止計畫、緊急應變計畫、指導相關部門實施。 3.督導辦理職安稽核及承攬商進場安全管理。 4.督導安全衛生設施之檢點與檢查。 5.實施安全巡視、定期檢查危害通識及作業環境監測之評估與執行。 6.實施職安教育訓練,提供職安諮詢服務。 7.負責執行職安衛業務申報。 8.推行及指導職業安全衛生管理系統(含ISO45001等)。 9.對應客戶及政府機關稽核及其他突發狀況處理。 10.主管交辦事項。展開 -
臺北市立聯合醫院陽明院區口腔醫學科招募約用主治醫師
面議(經常性薪資達4萬元或以上) 52089元 台北市士林區 工作經歷不拘臺北市立聯合醫院陽明院區口腔醫學科招募約用主治醫師 一、職稱:約用主治醫師。 二、名額:正取2名,備取2名。 三、報名資格: (一)本職務係本院自行遴用之醫事人員,相關權利義務於契約書約定。 (二)具中華民國國籍(大陸地區人民經許可進入臺灣地區設有戶籍滿10年以上)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第1項、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及第9-1條規定情形;不得於中國大陸設有戶籍、不領用中國大陸之護照、身分證、定居證、居住證及其他依相關法令或經行政院、大陸委員會禁止領用之中國大陸身分證件。 (三)具備「醫事人員人事條例」任用資格。 (四)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學或獨立學院之牙醫學系畢業。 (五)領有醫師考試及格證書。 (六)領有牙醫師證書,另具部定專科醫師證書者尤佳。 (七)具有效期(截止日期至少需於到職日)ETTC、ACLS、APLS或NRP證書或其他經本院認定之相關證書之一。 四、甄試方式:面試30%、專業測驗(專科報告:【專科病例報告】,5-10分鐘)70%,總分70分以上為錄取標準。 五、工作項目: (一)口腔醫學科門診醫療業務。 (二)各種討論會、實習醫師及受訓牙醫師指導及教學研究工作。 (三)其他交辦事項。 六、工作地點:臺北市立聯合醫院陽明院區(臺北市士林區雨聲街105 號)。※本院為無菸無檳職場。 七、聯絡方式:口腔醫學科廖小姐:聯絡電話02-28353456 轉 6236 。(請於週一至週五上班間來電) 八、報名方式: (一)即日起至115年5月15日17:00止,請至臺北市立聯合醫院網站「人才招募專區/一般人才招募/徵才公告」網路報名(請務必自行確認報名成功,否則一律視同未報名),並自行列印甄試報名表並檢附相關證件,以親送或限時掛號郵寄(10851)臺北市萬華區艋舺大道101號11樓,臺北市立聯合醫院人事室二股郭小姐收,以限時掛號郵戳為憑(臺北市新北市以外地區請務必自行預留郵件送達時間)。信封請註明應徵科室、職稱及寄件人姓名,且確實勾選必備資料(依實際收件證件資料為準)。 (二)應繳證件:(必備文件) 1.報名表或履歷表(請留白天聯絡電話、電子郵件信箱、黏貼2吋照片1張)。 2.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1份(出生地為大陸地區者,應檢附戶籍謄本)。 3.國內外大學或獨立學院之醫學系畢業證書影本。 4.牙醫師證書及考試及格證書影本 1 份。 5.考試及格證書影本。 6.有效期(截止日期至少需於到職日)ETTC、ACLS、APLS或NRP證書或其他經本院認定之相關證書之一影本。 7.專案報告1份。 8.其他自行繳附文件,如具效期部定專科醫師證書或專科訓練證明。 (三)注意事項: 1.持外國學、經歷證明者,需附我國駐外單位認證文件。持本國學歷結業證明者,須另附教育主管機關核發之資格證明書。 2.未註明應試類科、未貼妥照片、未填寫自傳、應備文件若有資料不全、未附或資格條件不符者,即視為資格審查不合格,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補附文件、退件或及變更報考類科。 3.各項資料請以A4紙張影印並依序裝訂,報名資料無論是否錄取恕不退件,如需返還報名資料,可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以落實環保政策。 4.各項資料逾期、遺漏、不實或偽造變造者,視為資格不合格;所填資料或繳交證明文件於錄取後發現係屬不實或有偽造、變造情事者,撤銷錄取資格。 5.報名表所填具之電子郵件信箱、通訊地址、聯絡電話等資料有異動者,請傳真通知本院並同時來電確認,以維護錄取人員權益。 6.甄試及報到應依本院指定日期前來,參加甄試人員及錄取人員逾通知甄試時間、報到期限而未參加甄試或報到者,視為放棄,並註銷其資格,不得以任何理由請求保留。 7.依本院約用醫師管理要點肆、二十三、(五)之規定,不得兼任本院以外之工作,但「公務員服務法」允許者不在此限,惟應事前報經院長核准。 (四)放榜地點:請至「請至臺北市立聯合醫院網站「人才招募專區/一般人才招募/錄取公告」查詢。 (五)甄試訊息:另行通知。 (六)備註: 1.待遇:依「臺北市立聯合醫院約用醫師管理要點」及「臺北市政府衛生局所屬醫療機構人員獎勵金發給基準」辦理。 2.錄取後發現未符合醫事人員執業登記及繼續教育辦法之執業登記規定,致不能辦理執業登記,本院應予終止契約。 3.倘為軍公教退休人員者,請於經歷欄敘明「退休機關及日期」;另公務機構退休人員,請依公務人員退休法第23條第1項第4款規定自行衡酌權益事宜。 4.錄取人員應持合格體檢報告(3個月內有效期)始得完成報到手續(相關疑問請洽院本部勞安室2555-3000分機2569)。展開 -
臺北市立聯合醫院 陽明院區口腔醫學科招募受訓牙醫師
面議(經常性薪資達4萬元或以上) 53782元 台北市士林區 工作經歷不拘臺北市立聯合醫院陽明院區口腔醫學科招募受訓牙醫師 公告 (配合二年期牙醫師畢業後一般醫學訓練計畫) 一、職稱:受訓牙醫師 二、名額:正取2名,備取2名。 三、報名資格: (一)本職務係本院自行遴用之醫事人員,相關權利義務於契約書約定。 (二)具中華民國國籍(大陸地區人民經許可進入臺灣地區設有戶籍滿10年以上)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第1項、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及第9-1條規定情形;不得於中國大陸設有戶籍、不領用中國大陸之護照、身分證、定居證、居住證及其他依相關法令或經行政院、大陸委員會禁止領用之中國大陸身分證件。 (三)學經歷:國內外經教育部認可之牙醫學系畢業 。 (四)須具 有牙醫師證書 及 考試及格證書。 報名人員如為國內應屆畢業生需附繳交「在學證明」、「實習醫院證明」、「第一階段牙醫師國考通過證明」,請於報到時繳交畢業證書,於畢業年度 12 月 31 日前未取得牙醫師證書者,應中止接受訓練;如為國外畢業生尚未取得牙醫師證書者,則繳交「畢業證書」、「實習醫院證明」及「第一階段牙醫師國考通過證明」各 1 份,並請於報到日須繳交牙醫師證書。 (五 ) 本職缺適用勞動基準法第 84 1 條。 四、工作項目: (一)口腔醫學科門診醫療業務。 (二)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三)配合二年期牙醫師PGY 訓練計畫。 五、甄試方式:面試30%、專業測驗(筆試)70%,總分70分以上為錄取標準。 六、工作地點:台北市立聯合醫院陽明院區 臺北市士林區雨聲街 105 號※本院無菸職場。 七、聯絡方式:臺北市立聯合醫院陽明院區口腔醫學科廖小姐,聯絡電話:02-2835-3456#6236 八、備註事項: (一)報名方式: 即日起至115年5月15日17時止,請至臺北市立聯合醫院網站「事求人專區」https://websrv01.tpech.gov.tw/job/index.aspx 網路報名(請務必自行確認報名成功,否則一律視同未報名),並自行列印甄試報名表並檢附相關證件,以親送或掛號郵寄10851臺北市萬華區艋舺大道101號11樓收發室,臺北市立聯合醫院人事室二股郭小姐收,信封請註明應徵科室及職稱,以郵戳為憑,請自行預留郵寄時間。 (二)繳交證件: 1應繳證件: (1)甄試報名表及自傳(請至臺北市立聯合醫院網站「事求人專區」網路報名,自行列印甄試報名表並留白天聯絡電話、電子郵件信箱、黏貼2吋照片1張)。 (2)身分證正反面影本1份(出生地為大陸地區者,應檢附戶籍謄本)。 (3)牙醫學系畢業證書影本1份。 (4)牙醫師證書及考試及格證書影本各1份;報名人員未取得牙醫師證書:國內應屆畢業生需附繳交「在學證明」、「實習醫院證明」、「第一階段牙醫師國考通過證明」;國外畢業生則繳交「畢業證書」、「實習醫院證明」及「第一階段牙醫師國考通過證明」。 (5)相關經歷之證明文件影本(須註明起迄時間)。 (6)其他需繳附文件。 2.注意事項: (1)持外國學、經歷證明者,需附我國駐外單位認證文件。持本國學歷結業證明者,須另附教育主管機關核發之資格證明書。 (2)各項資料請以A4紙張影印並依序裝訂,報名資料無論是否錄取恕不退件,如需返還報名資料,可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以落實環保政策。 (3)前項資料逾期、遺漏、不實或偽造變造者,視為資格不合格;所填資料或繳交證明文件於錄取後發現係屬不實或有偽造、變造情事者,撤銷錄取資格。 (4) 報名表所填具之電子郵件信箱、通訊地址、聯絡電話等資料有異動者,請傳真通知本院並同時來電確認,以維護錄取人員權益。 (5) 甄試及報到應依本院指定日期前來,參加甄試人員及錄取人員逾通知甄試時間、報到期限而未參加甄試或報到者,視為放棄,並註銷其資格,不得以任何理由請求保留。 (6) 依本院約用醫師管理要點肆、二十三、(五)之規定,不得兼任本院以外之工作,但「公務員服務法」允許者不在此限,惟應事前報經院長核准。 3.備註: (1)受訓牙醫師參照勞工退休金條例提撥勞工退休金。 (2)國內應屆畢業生需附繳交「在學證明」、「實習醫院證明」、「第一階段牙醫師國考通過證明」;國外畢業生則繳交「畢業證書」、「實習醫院證明」及「第一階段牙醫師國考通過證明」。 (3)錄取人員須簽訂本院勞基法第84-1條約定書並經臺北市政府勞動局核備。 (4)錄取後發現未符合醫事人員執業登記及繼續教育辦法之執業登記規定,致不能辦理執業登記,本院應予終止契約。 (5)錄取人員應持合格體檢報告(3個月內有效期)始得完成報到手續(相關疑問請洽院本部勞安室2555-3000分機2569)。展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