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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職熱搜工作

您正在找行政人員的工作,共計37758筆職缺在等你,馬上去應徵吧!

  • 臺北市立聯合醫院陽明院區婦產科招募約用主治醫師

    面議(經常性薪資達4萬元或以上) 52089元 台北市士林區 工作經歷不拘
    臺北市立聯合醫院陽明院區婦產科招募約用主治醫師 一、職稱:約用主治醫師。 二、名額:正取1名,備取1名。 三、報名資格: (一)本職務係本院自行遴用之醫事人員,相關權利義務於契約書約定。 (二)具中華民國國籍並領有國民身分證。 (三)具備「醫事人員人事條例」任用資格。 (四)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學或獨立學院之醫學系畢業。 (五)領有國內醫師證書 (六)領有醫師考試及格證書 (七)具有效期婦產科專科醫師證書。 (八)具有效期(截止日期至少需於到職日)ETTC證書、ACLS證書、APLS證書或NRP證書或其他經本院認定之相關證書之一。 四、甄試方式:面試30%、專業測驗(專案報告,題目:婦產科醫療相關,5-10分鐘)70%,總分70分以上為錄取標準。 五、工作項目: (一)婦產科醫療業務。 (二)輪值班。 (三)教學。 (四)社區公衛任務。 (五)其他交辦事項。 六、工作地點: 臺北市立聯合醫院陽明院區※本院為無菸無檳職場。 七、聯絡方式:臺北市立聯合醫院陽明院區婦產科,電話:02-28353456分機6553或 公務手機:0979309006;聯絡人陳小姐。 八、報名方式: (一)即日起至114年8月12日17:00止,請至臺北市立聯合醫院網站「人才招募專區/一般人才招募/徵才公告」網路報名(請務必自行確認報名成功,否則一律視同未報名),並自行列印甄試報名表並檢附相關證件,以親送或限時掛號郵寄(10851)臺北市萬華區艋舺大道101號11樓,臺北市立聯合醫院人事室二股郭小姐收,以限時掛號郵戳為憑(臺北市新北市以外地區請務必自行預留郵件送達時間)。信封請註明應徵科室、職稱及寄件人姓名,且確實勾選必備資料(依實際收件證件資料為準)。 (二)應繳證件:(必備文件) 1.報名表或履歷表(請留白天聯絡電話、電子郵件信箱、黏貼2吋照片1張)。 2.身分證正反面影本1份(出生地為大陸地區者,應檢附戶籍謄本)。 3.國內外大學或獨立學院之醫學系畢業證書影本1份。 4.醫師證書影本1份及考試及格證書影本各1份。 5.有效期婦產科專科醫師證書影本1份。 6.有效期(截止日期至少需於到職日)ETTC證書、ACLS證書、APLS證書或NRP證書或其他經本院認定之相關證書之一影本。 7.專案報告1份。 8.其他自行提供資料。 (三)注意事項: 1.持外國學、經歷證明者,需附我國駐外單位認證文件。持本國學歷結業證明者,須另附教育主管機關核發之資格證明書。 2.未註明應試類科、未貼妥照片、未填寫自傳、應備文件若有資料不全、未附或資格條件不符者,即視為資格審查不合格,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補附文件、退件或及變更報考類科。 3.各項資料請以A4紙張影印並依序裝訂,報名資料無論是否錄取恕不退件,如需返還報名資料,可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以落實環保政策。 4.各項資料逾期、遺漏、不實或偽造變造者,視為資格不合格;所填資料或繳交證明文件於錄取後發現係屬不實或有偽造、變造情事者,撤銷錄取資格。 5.報名表所填具之電子郵件信箱、通訊地址、聯絡電話等資料有異動者,請傳真通知本院並同時來電確認,以維護錄取人員權益。 6.甄試及報到應依本院指定日期前來,參加甄試人員及錄取人員逾通知甄試時間、報到期限而未參加甄試或報到者,視為放棄,並註銷其資格,不得以任何理由請求保留。 7.依本院約用醫師管理要點肆、二十三、(五)之規定,不得兼任本院以外之工作,但「公務員服務法」允許者不在此限,惟應事前報經院長核准。 (四)放榜地點:請至「請至臺北市立聯合醫院網站「人才招募專區/一般人才招募/錄取公告」查詢。 (五)甄試訊息:另行通知。 (六)備註: 1.待遇:依「臺北市立聯合醫院約用醫師管理要點」及「臺北市政府衛生局所屬醫療機構人員獎勵金發給基準」辦理。 2.錄取後發現未符合醫事人員執業登記及繼續教育辦法之執業登記規定,致不能辦理執業登記,本院應予終止契約。 3.倘為軍公教退休人員者,請於經歷欄敘明「退休機關及日期」;另公務機構退休人員,請依公務人員退休法第23條第1項第4款規定自行衡酌權益事宜。 4.錄取人員應持合格體檢報告(3個月內有效期)始得完成報到手續(相關疑問請洽院本部勞安室2555-3000分機25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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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忠孝院區麻醉科招募約用麻醉護理師公告

    年薪 540000~610000元 台北市南港區 1~2年工作經驗
    一、單位:忠孝院區麻醉科 二、職稱:約用麻醉護理師 三、名額:正取2名,備取2名(候補期間至多3個月) 四、資格條件及應徵方式: (一)本職務係本院自行遴用之人員,不具有公務人員身分,相關權利義務於契約書約定。 (二)待遇:年薪約54~61萬元(含基本月薪、年終獎金、考核獎金等,年終及考核獎金視考核狀況發給),另依績效發給獎勵金。 (三)福利:勞健保、文康活動。 (四)報名條件: 1.具中華民國國籍(大陸地區人民經許可進入臺灣地區設有戶籍滿10年以上),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第1項、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規定情形。 2.學歷:專科以上護理學系畢業。 【如為本年度應屆畢業生或研究所應屆畢業生,應繳證件請詳閱「備註欄」】 3.經歷:臨床經驗一年以上,經本院認定者(需檢附足資證明工作年資及內容之經歷證明文件,應繳證件請詳閱「備註欄」)。 4.證書(照): (1)具中華民國護理師證書(請檢附證書正反面影本)。醫事人員需符合各類醫事人員相關醫事法規之執業登記規定。 【如參加本年度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經榜示成績及格者,請檢附「錄取成績及結果通知書」影本,應繳證件請詳閱「備註欄」。】 (2)為期1年之麻醉訓練結訓證書。 5.其它要求:具身心障礙手冊或原住民尤佳。 6.本院現職人員如欲報名本職缺者,需經現職單位主管於報名表中「現職服務單位」欄位處核章。 (六)報名日期:自即日起至114年7月9日止,以郵戳為憑,請自行預留郵寄時間,逾時不予受理。 (七)報名網址:請至臺北市立聯合醫院「徵才\一般人才招募專區」(https://hrpersonweb.tpech.gov.tw/TpechAFH)徵才公告完成線上報名(請務必自行確認報名成功,否則一律視同未報名)。 (八)報名方式: 1.採線上報名及繳交報名表件(含下載之報名表、身分證、符合資格條件之最高學歷畢業證明、工作經歷服務證明、專業證照等影本資料,請詳閱「八、應繳證件」說明)方式辦理。 2.報名表件需於規定期限內以掛號郵寄至「(10851)臺北市萬華區艋舺大道101號11樓臺北市立聯合醫院人事室一股收」,始完成報名程序,信封請註明應徵科室及職稱。 3.如未依規定期限寄出報名表件,網路報名視為無效。 (九)資格初審合格及甄試訊息公告日期:於臺北市立聯合醫院「徵才\一般人才招募專區」(https://hrpersonweb.tpech.gov.tw/TpechAFH)初審公告查詢,不另行通知,請務必主動查詢,不得以未接獲通知等理由要求補救措施。 (十)甄試方式:面試30%、專業測驗(筆試)70%,總分80分以上為錄取標準。 測驗範圍:麻醉護理 (十一)甄試時間及地點:於初審合格名單公告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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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年終獎金康樂活動
  • 陽明院區骨科招募約用專科護理師公告

    年薪 630000~700000元 台北市士林區 3~4年工作經驗
    一、單位:陽明院區骨內科 二、職稱:約用專科護理師 三、名額:正取2名,備取2名(候補期間至多3個月) 四、資格條件及應徵方式: (一)本職務係本院自行遴用之人員,不具有公務人員身分,相關權利義務於契約書約定。 (二)待遇:年薪約新台幣63~70萬元(含基本月薪、年終獎金、考核獎金等,年終及考核獎金視考核狀況發給)。 (三)福利:勞健保、文康活動。 (四)報名條件: 1.具中華民國國籍(大陸地區人民經許可進入臺灣地區設有戶籍滿10年以上),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第1項、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規定情形。 2.學歷:須具備專科以上護理科系畢業及證書。 【如為本年度應屆畢業生或研究所應屆畢業生,應繳證件請詳閱「八、應繳證件」。】 3.經歷:區域醫院(含)以上臨床護理工作經驗三年以上(需檢附足資證明工作年資及內容之經歷證明文件,應繳證件請詳閱「八、應繳證件」)。 4.證書(照):具中華民國護理師及專科護理師證書(請檢附證書正反面影本)。醫事人員需符合各類醫事人員相關醫事法規之執業登記規定。 【如參加本年度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經榜示成績及格者,請檢附「錄取成績及結果通知書」影本,應繳證件請詳閱「八、應繳證件」。】 5.其它要求:具身心障礙手冊者尤佳。 6.本院現職人員如欲報名本職缺者,需經現職單位主管於報名表中「現職服務單位」欄位處核章。 (五)報名日期:自即日起至本院徵才網站公告下架為止,以郵戳為憑,請自行預留郵寄時間,逾時不予受理。 (六)報名網址:請至臺北市立聯合醫院「徵才\一般人才招募專區\事求人系統」(https://hrpersonweb.tpech.gov.tw/TpechAFH/HOME/Index)徵才公告完成線上報名(請務必自行確認報名成功,否則一律視同未報名)。 (七)報名方式: 1.採線上報名及繳交報名表件(含下載之報名表、身分證、符合資格條件之最高學歷畢業證明、工作經歷服務證明、專業證照等影本資料,請詳閱「八、應繳證件」說明)方式辦理。 2.報名表件需於規定期限內以掛號郵寄至「(10851)臺北市萬華區艋舺大道101號11樓臺北市立聯合醫院人事室一股收」,始完成報名程序,信封請註明應徵科室及職稱。 3.如未依規定期限寄出報名表件,網路報名視為無效。 (八)資格初審合格及甄試訊息公告日期:於臺北市立聯合醫院「徵才\一般人才招募專區\事求人系統」(https://hrpersonweb.tpech.gov.tw/TpechAFH/HOME/Index)初審公告查詢,不另行通知,請務必主動查詢,不得以未接獲通知等理由要求補救措施。 (九)甄試方式:面試 30%、專業測驗(筆試、實作)70%,總分 80 分以上為錄取標準。 測驗範圍:一般臨床護理照護. (十)甄試時間及地點:於初審合格名單公告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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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年終獎金康樂活動
  • 臺北市立聯合醫院中興院區口腔醫學科招募約用主治醫師

    面議(經常性薪資達4萬元或以上) 52089元 台北市大同區 工作經歷不拘
    臺北市立聯合醫院中興院區口腔醫學科招募約用主治醫師公告 一、職稱:約用主治醫師 二、名額:正取1名,備取1名。 三、報名資格: (一)本職務係本院自行遴用之醫事人員,相關權利義務於契約書約定。 (二)具中華民國國籍。 (三)學經歷:國內外經教育部認可之牙醫學系畢業。 (四)證照:領有牙醫師證書、考試及格證書,另具該科專科醫師證書及次專科醫師證書者尤佳。 四、工作項目: (一)口腔醫學科門診醫療業務。 (二)各種討論會、實習醫師及受訓牙醫師指導及教學研究工作。 (三)其他交辦事項。 五、甄試方式:面試30%、專業測驗(專案報告)70%,總分70分以上為錄取標準。 六、工作地點:臺北市立聯合醫院中興院區(臺北市大同區鄭州路 145號)※本院為無菸無檳職場。 七、聯絡方式:中興院區口腔醫學科吳主任,聯絡電話: 02-25523234#6201(請 於周一至周五上班時間來電) 八、放榜地點:請至臺北市立聯合醫院網站「人才招募專區/一般人才招募/錄取公告」查詢。 九、甄試訊息:科內另行通知。 十、報名相關事項: (一)報名方式:即日起至114年9月1日止,請至臺北市立聯合醫院網站「人才招募專區/一般人才招募/徵才公告」https://hrpersonweb.tpech.gov.tw/TpechAFH網路報名(請務必自行確認報名成功,否則一律視同未報名),並自行列印甄試報名表並檢附相關證件,以親送或掛號郵寄(10851)臺北市萬華區艋舺大道101號11樓收發室,臺北市立聯合醫院人事室二股郭小姐收,信封請註明應徵科室及職稱,以郵戳為憑,請自行預留郵寄時間。 (二)應繳證件: (1)甄試報名表(請至臺北市立聯合醫院網站「人才招募專區/一般人才招募/徵才公告」網路報名,自行列印甄試報名表並留白天聯絡電話、電子郵件信箱、黏貼2吋照片1張)、自傳各1份。 (2)身分證正反面影本1份(出生地為大陸地區者,應檢附戶籍謄本)。 (3)符合最高學歷之牙醫學系畢業證書影本1份。 (4)牙醫師證書及考試及格證書影本各1份。 (5) 具 PGY訓練計畫師資資格證明 、 家庭牙醫專科醫師證書、次專科醫師證書及身障牙科經驗者為佳。 (6) 有效期ETTC證書、ACLS證書、APLS證書或NRP證書之一或其他經本院認定之相關證書之一影本1份。 (7)其他需繳附文件。 (三)注意事項: (1)持外國學、經歷證明者,需附我國駐外單位認證文件。持本國學歷結業證明者,須另附教育主管機關核發之資格證明書。 (2)各項資料請以A4紙張影印並依序裝訂,報名資料無論是否錄取恕不退件,如需返還報名資料,可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以落實環保政策。 (3)前項資料逾期、遺漏、不實或偽造變造者,視為資格不合格;所填資料或繳交證明文件於錄取後發現係屬不實或有偽造、變造情事者,撤銷錄取資格。 (4)甄試及報到應依本院指定日期前來,參加甄試人員及錄取人員逾通知甄試時間、報到期限而未參加甄試或報到者,視為放棄,並註銷其資格,不得以任何理由請求保留。 (5)依公務員服務法第15條之規定,不得兼任本院以外之工作但「公務員服務法」允許者不在此限,惟應事前報經總院長核准。 (6)依本院約用醫師管理要點肆、二十三、(五)之規定,不得兼任本院以外之工作,但「公務員服務法」允許者不在此限,惟應事前報經院長核准。 (四)備註: (1)待遇:依「臺北市立聯合醫院約用醫師管理要點」辦理。 (2)錄取後發現未符合醫事人員執業登記及繼續教育辦法之執業登記規定,致不能辦理執業登記,本院應予終止契約。 (3)如有公務人員任用法第 28 條第 1 項、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規定情形者,不予任用。 (4)約用醫師參照「各機關學校聘僱人員離職儲金給與辦法」,按月提撥離職儲金,提撥金額依其勞工保險投保薪資等級之百分之12提存儲金,其中百分之6由約用醫師於每月報酬中扣繳作為自提儲金;另百分之6由本院提撥作為公提儲金。 (5) 錄取後發現未符合醫事人員執業登記及繼續教育辦法之執業登記規定,致不能辦理執業登記,本院應予終止契約。 (6) 倘為軍公教退休人員者,請於經歷欄敘明「退休機關及日期」;另公務機構退休人員,請依公務人員退休法第23條第1項第4款規定自行衡酌權益事宜。 (7)錄取人員應持合格體檢報告(3個月內有效期)始得完成報到手續(相關疑問請洽院本部勞安室2555-3000分機25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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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臺北市立聯合醫院 陽明院區口腔醫學科招募受訓牙醫師

    面議(經常性薪資達4萬元或以上) 49992元 台北市士林區 工作經歷不拘
    臺北市立聯合醫院陽明院區口腔醫學科招募受訓牙醫師 公告 (配合二年期牙醫師畢業後一般醫學訓練計畫) 一、職稱:受訓牙醫師 二、名額:正取3名,備取3名。 三、報名資格: (一)本職務係本院自行遴用之醫事人員,相關權利義務於契約書約定。 (二)具中華民國國籍。 (三)學經歷:國內外經教育部認可之牙醫學系畢業 。 (四)須具 有牙醫師證書 及 考試及格證書。 報名人員未取得牙醫師證書者應具有「實習醫院結訓證 明」、如為國內114年應屆畢業生者應具有「畢業證書」。 (五 ) 本職缺適用勞動基準法第 84 1 條。 四、工作項目: (一)口腔醫學科門診醫療業務。 (二)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三)配合二年期牙醫師PGY 訓練計畫。 五、甄試方式:面試30%、專業測驗(筆試)70%,總分70分以上為錄取標準。 六、工作地點:台北市立聯合醫院陽明院區 臺北市士林區雨聲街 105 號※本院無菸職場。 七、聯絡方式:臺北市立聯合醫院陽明院區口腔醫學科廖小姐,聯絡電話:02-2835-3456#6236 八、備註事項: (一)報名方式: 即日起至114年8月18日止,請至臺北市立聯合醫院網站「事求人專區」https://websrv01.tpech.gov.tw/job/index.aspx 網路報名(請務必自行確認報名成功,否則一律視同未報名),並自行列印甄試報名表並檢附相關證件,以親送或掛號郵寄10851臺北市萬華區艋舺大道101號11樓收發室,臺北市立聯合醫院人事室二股郭小姐收,信封請註明應徵科室及職稱,以郵戳為憑,請自行預留郵寄時間。 (二)繳交證件: 1應繳證件: (1)甄試報名表(請至臺北市立聯合醫院網站「事求人專區」網路報名,自行列印甄試報名表並留白天聯絡電話、電子郵件信箱、黏貼2吋照片1張)。 (2)身分證正反面影本1份。 (3)牙醫學系畢業證書影本1份。 (4)牙醫師證書及考試及格證書影本各1份;報名人員未取得牙醫師證書者需繳交「實習醫院結訓證明」、如為國內114年應屆畢業生須繳交「畢業證書」。 (5)相關經歷之證明文件影本(須註明起迄時間)。 (6)其他需繳附文件。 2.注意事項: (1)持外國學、經歷證明者,需附我國駐外單位認證文件。持本國學歷結業證明者,須另附教育主管機關核發之資格證明書。 (2)各項資料請以A4紙張影印並依序裝訂,報名資料無論是否錄取恕不退件,如需返還報名資料,可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以落實環保政策。 (3)前項資料逾期、遺漏、不實或偽造變造者,視為資格不合格;所填資料或繳交證明文件於錄取後發現係屬不實或有偽造、變造情事者,撤銷錄取資格。 (4) 報名表所填具之電子郵件信箱、通訊地址、聯絡電話等資料有異動者,請傳真通知本院並同時來電確認,以維護錄取人員權益。 (5) 甄試及報到應依本院指定日期前來,參加甄試人員及錄取人員逾通知甄試時間、報到期限而未參加甄試或報到者,視為放棄,並註銷其資格,不得以任何理由請求保留。 (6) 依本院約用醫師管理要點肆、二十三、(五)之規定,不得兼任本院以外之工作,但「公務員服務法」允許者不在此限,惟應事前報經院長核准。 3.備註: (1)受訓牙醫師參照勞工退休金條例提撥勞工退休金。 (2)於114年當年度12月底前未取得牙醫師證書者,應中止接受訓練。國外畢業生尚未取得牙醫師證書者,於報到日應繳交「牙醫師證書」。 (3)錄取人員須簽訂本院勞基法第84-1條約定書並經臺北市政府勞動局核備始得辦理報到手續。 (4)錄取後發現未符合醫事人員執業登記及繼續教育辦法之執業登記規定,致不能辦理執業登記,本院應予終止契約。 (5)錄取人員應持合格體檢報告(3個月內有效期)始得完成報到手續(相關疑問請洽院本部勞安室2555-3000分機25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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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臺北市立聯合醫院陽明院區婦產科招募公職師(三)級醫師或約用主治醫師

    面議(經常性薪資達4萬元或以上) 52089元 台北市士林區 工作經歷不拘
    臺北市立聯合醫院陽明院區婦產科招募公職師(三)級醫師或約用主治醫師 一、職稱:公職師(三)級醫師或約用主治醫師。 二、名額:正取1名,備取1名。 三、報名資格: 【公職師(三)級醫師】 (一) 具中華民國國籍且領有國民身分證。 (二) 具備「醫事人員人事條例」任用資格。 (三) 國內外經教育部認可大學以上醫學系畢業。 (四) 領有國內醫師證書及考試及格證書。 (五) 具有效期婦產科專科醫師證書。 (六) 具有效期ETTC證書、ACLS證書、APLS證書或NRP證書或其他經本院認定之相關證書之一。 (七) 須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醫學中心曾任主治醫師,必須同時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 最近5年內具有1篇以第一作者或通訊作者發表於教學醫院評鑑認可之醫學雜誌之第二層級以上論文。 (2) 最近5年內具有2篇以第一作者或通訊作者發表於前揭雜誌之第三層級論文。 2.區域醫院曾任主治醫師滿1年以上,必須同時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 最近5年內具有1篇以第一作者或通訊作者發表於教學醫院評鑑認可之醫學雜誌之第二層級以上論文。 (2) 最近5年內具有2篇以第一作者或通訊作者發表於前揭雜誌之第三層級論文。 3.曾任本院及前市立醫療院所師(三)級醫師3年以上5年內離職回任。 4.最近5年內具有1篇以第一作者或通訊作者發表於S.C.I.或S.S.C.I.相關學術論文。 5.具有部定教職。 6.具有醫事相關之博士學位。 【約用主治醫師】 (一) 本職務係本院自行遴用之醫事人員,相關權利義務於契約書約定。 (二) 具中華民國國籍且領有國民身分證。 (三) 國內外經教育部認可大學以上醫學系畢業。 (四) 領有國內醫師證書及考試及格證書。 (五) 具有效期婦產科專科醫師證書。 (六) 具有效期ETTC證書、ACLS證書、APLS證書或NRP證書或其他經本院認定之相關證書之一。 四、甄試方式:面試30%、專業測驗(專案報告,題目:婦產科醫療相關,5~10分鐘)70%,總分70分以上錄取標準。 五、工作項目: (一) 婦產科臨床醫療業務、輪值班、教學、社區公衛任務 。 (二) 其他交辦事項 六、聯絡方式:臺北市立聯合醫院陽明院區婦產科,連絡電話:02-28353456轉6553分機或公務手機:0979309006;聯絡人陳小姐 七、報名方式: (一)即日起至114年8月12日17:00止,請至臺北市立聯合醫院網站「人才招募專區/一般人才招募/徵才公告」網路報名(請務必自行確認報名成功,否則一律視同未報名),並自行列印甄試報名表並檢附相關證件,以親送或限時掛號郵寄(10851)臺北市萬華區艋舺大道101號11樓,臺北市立聯合醫院人事室二股郭小姐收,以限時掛號郵戳為憑(臺北市新北市以外地區請務必自行預留郵件送達時間)。信封請註明應徵科室、職稱及寄件人姓名,且確實勾選必備資料(依實際收件證件資料為準)。 (二)應繳證件: (必備文件) 1.報名表或履歷表(請留白天聯絡電話、電子郵件信箱、黏貼2吋照片1張)。 2.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出生地為大陸地區者,應檢附戶籍謄本)。 3.國內外大學或獨立學院之醫學系畢業證書影本。 4.國內醫師證書影本。 5.國內考試及格證書影本。 5.有效期婦產科專科醫師證書影本。 6.有效期(截止日期至少需於到職日)ETTC證書、ACLS證書、APLS證書或NRP證書或其他經本院認定之相關證書之一影本。 7.專案報告1份。 8.公職師(三)級醫師另需繳交以下證明: (1)符合經歷之證明文件影本1份(須註明起迄時間)。 (2)論文影本及送審論文目錄(如附件)。 (3)教育部部定教職證書影本1份。 9.其他自行提供資料。 (三)注意事項: 1.持外國學、經歷證明者,需附我國駐外單位認證文件。持本國學歷結業證明者,須另附教育主管機關核發之資格證明書。 2.未註明應試類科、未貼妥照片、未填寫自傳、應備文件若有資料不全、未附或資格條件不符者,即視為資格審查不合格,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補附文件、退件或及變更報考類科。 3.各項資料請以A4紙張影印並依序裝訂,報名資料無論是否錄取恕不退件,如需返還報名資料,可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以落實環保政策。 4.各項資料逾期、遺漏、不實或偽造變造者,視為資格不合格;所填資料或繳交證明文件於錄取後發現係屬不實或有偽造、變造情事者,撤銷錄取資格。 5.報名表所填具之電子郵件信箱、通訊地址、聯絡電話等資料有異動者,請傳真通知本院並同時來電確認,以維護錄取人員權益。 6.甄試及報到應依本院指定日期前來,參加甄試人員及錄取人員逾通知甄試時間、報到期限而未參加甄試或報到者,視為放棄,並註銷其資格,不得以任何理由請求保留。 7.依本院約用醫師管理要點肆、二十三、(五)之規定,不得兼任本院以外之工作,但「公務員服務法」允許者不在此限,惟應事前報經院長核准。 (四)放榜地點:請至「請至臺北市立聯合醫院網站「人才招募專區/一般人才招募/錄取公告」查詢。 (五)甄試訊息:另行通知。 (六)備註: 1.待遇:依「臺北市立聯合醫院約用醫師管理要點」及「臺北市政府衛生局所屬醫療機構人員獎勵金發給基準」辦理。 2.錄取後發現未符合醫事人員執業登記及繼續教育辦法之執業登記規定,致不能辦理執業登記,本院應予終止契約。 3.倘為軍公教退休人員者,請於經歷欄敘明「退休機關及日期」;另公務機構退休人員,請依公務人員退休法第23條第1項第4款規定自行衡酌權益事宜。 4.錄取人員應持合格體檢報告(3個月內有效期)始得完成報到手續(相關疑問請洽院本部勞安室2555-3000分機25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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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臺北市立聯合醫院和平院區口腔醫學科招募受訓牙醫師

    面議(經常性薪資達4萬元或以上) 49992元 台北市中正區 工作經歷不拘
    臺北市立聯合醫院和平院區口腔醫學科招募受訓牙醫師 一、職稱:受訓牙醫師 二、名額:正取2名,備取4名。 三、報名資格: (一)本職務係本院自行遴用之醫事人員,相關權利義務於契約書約定。 (二)具中華民國國籍並領有國民身分證。 (三)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學或獨立學院之牙醫學系畢業。 (四)領有國內牙醫師證書、考試及格證書。 四、甄試方式:面試30%、專業測驗(筆試)70%,總分70分以上為錄取標準。 五、工作項目: (一)口腔醫學科醫療業務。 (二)其他交辦事項。 六、工作地點:臺北市立聯合醫院和平院區(臺北市中正區中華路33 號)。※本院為無菸無檳職場。 七、聯絡方式:口腔醫學科許小姐:聯絡電話02-23889595轉 2304 。(請於週一至週五上班間來電) 八、報名方式: (一)即日起至114年8月14日17:00止,請至臺北市立聯合醫院網站「人才招募專區/一般人才招募/徵才公告」網路報名(請務必自行確認報名成功,否則一律視同未報名),並自行列印甄試報名表並檢附相關證件,以親送或限時掛號郵寄(10851)臺北市萬華區艋舺大道101號11樓,臺北市立聯合醫院人事室二股郭小姐收,以限時掛號郵戳為憑(臺北市新北市以外地區請務必自行預留郵件送達時間)。信封請註明應徵科室、職稱及寄件人姓名,且確實勾選必備資料(依實際收件證件資料為準)。 (二)應繳證件:(1-5 項皆須具備) (1)甄試報名表(請至臺北市立聯合醫院網站「事求人專區」網路報名,自行列印甄試報名表並留 白天聯絡電話、電子郵件信箱、黏貼2 吋照片1 張)、自傳各1 份。 (2)身分證正反面影本1 份(出生地為大陸地區者,應檢附戶籍謄本)。 (3)符合最高學歷之畢業證書影本1 份(國外學歷證件應翻譯成中文並經我國駐外館處驗證)。 (4)牙醫師證書及考試及格證書影本各1 份。 (5)報名人員如為國內應屆畢業生需附 繳交「在學證明」、「實習醫院證明」、「第㇐階段牙醫師國 考通過證明」,請於報到時繳交「畢業證書」,於畢業年度12 月31 日前未取得牙醫師證書者, 應中止接受訓練;如為國外畢業生尚未取得牙醫師證書者,則繳交畢業證書、實習醫院證明及 第㇐階段牙醫師國考通過證明各1 份,並請於報到日須繳交牙醫師證書及考試及格證書影本。 (6)相關經歷之證明文件影本(須註明起迄時間)。 (7)其他需繳附文件。 (三)注意事項: (1)持外國學、經歷證明者,需附我國駐外單位認證文件。持本國學歷結業證明者,須另附教育主 管機關核發之資格證明書。 (2)各項資料請以A4 紙張影印並依序裝訂,報名資料無論是否錄取恕不退件,如需返還報名資料, 可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以落實環保政策。 (3)前項資料逾期、遺漏、不實或偽造變造者,視為資格不合格;所填資料或繳交證明文件於錄取 後發現係屬不實或有偽造、變造情事者,撤銷錄取資格。 (4)依本院約用醫師管理要點肆、二十三、(五)之規定,不得兼任本院以外之工作,但「公務員服 務法」允許者不在此限,惟應事前報經院⾧核准。 (四)備註: (1)待遇:依「臺北市立聯合醫院約用醫師管理要點」辦理。 (2)約用住院醫師參照勞工退休金條例提撥勞工退休金。 (3)錄取後發現未符合醫事人員執業登記及繼續教育辦法之執業登記規定,致不能辦理執業登記, 本院應予終止契約。 (4)錄取人員應持合格體檢報告(3 個月內有效期)始得完成報到手續(相關疑問請洽院本部勞安 室2555-3000 分機2569)。 (5)錄取人員須簽訂本院勞基法第84-1 條約定書,並經臺北市政府勞動局核備完成始得辦理報到 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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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臺北市立聯合醫院陽明院區小兒科招募約用主治醫師

    面議(經常性薪資達4萬元或以上) 40000元 台北市士林區 工作經歷不拘
    一、職稱:約用主治醫師。 二、名額:正取1名,備取1名。 三、報名資格: 1.本職務係本院自行遴用之醫事人員,相關權利義務於契約書約定。 2.具中華民國國籍。 3.國內外受教育部認可之醫學系畢業。 4.具國內醫師證書、考試及格證書及有效期小兒科專科醫師證書。 5.具國內有效期之ETTC、ACLS、APLS或NRP證書或其他經本院認定之相關證書之一。 四、工作項目: (一) 小兒科醫療業務 (二) 其他交辦事項 五、甄試方式:面試30%、專業測驗:專題報告(題目:兒科相關疾病)70%,總分80分以上錄取標準。 六、聯絡方式:臺北市立聯合醫院陽明院區小兒科,連絡電話:02-28353456#6556; 聯絡人廖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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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臺北市立聯合醫院和平院區小兒科招募約用主治醫師

    面議(經常性薪資達4萬元或以上) 40000元 台北市中正區 工作經歷不拘
    臺北市立聯合醫院和平院區小兒科招募約用主治醫師 三、報名資格: 1. 本職務係本院自行遴用之醫事人員,相關權利義務於契約書約定。 2. 具中華民國國籍(大陸籍人士需來臺設籍10年以上)。 3. 國內外受教育部認可之醫學系畢業。 4. 領有醫師證書、考試及格證書及兒科專科醫師證書。 5. 具有效期ACLS、ETTC、NRP、APLS證書或其他經本院認定之相關證書之一者。 四、工作地點:臺北市立聯合醫院和平院區。 五、工作項目: 1. 負責兒科專科範圍內的醫療工作。 2. 參加值班、門診、會診及公衛任務等工作。 3. 書寫病歷。 4. 住院醫師、實習醫師、醫學生之臨床教學。 5. 執行各項規章制度,杜絕事故,減少差錯。 6. 參與科內相關討論會。 7. 可參與臨床及基礎之研究,積極發表論文。 8.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六、甄試方式:面試30%、專業測驗(專案報告,題目:自擇個人修習之次專科相關主題)70%,總分80分以上錄取標準。 七、報名方式:即日起至114年08月11日止,請至臺北市立聯合醫院「事求人專區」網路報名(請務必自行確認報名成功,否則一律視同未報名),並自行列印甄試報名表並檢附相關證件,以親送或限時掛號郵寄(10851)臺北市萬華區艋舺大道101號11樓收發室,臺北市立聯合醫院人事室二股郭小姐收,以郵戳為憑,請自行預留郵寄時間。 八、報名相關事項: (一)應繳證件:1-7項均需齊備 1. 請至臺北市立聯合醫院「事求人專區」網路報名(請務必自行確認報名成功),並自行列印甄試報名表並黏貼2吋照片1張。 2. 身份證正反面影本1份(出生地為大陸地區者,應檢附戶籍謄本)。 3. 符合任用資格之醫學系畢業證書影本1份。 4. 醫師證書及考試及格證書影本各1份。 5. 有效期兒科專科醫師證書影本1份。 6. 有效期ETTC證書、ACLS證書、APLS證書或NRP證書或其他經本院認定之相關證書之一影本1份。 7. 專案報告1份。 8. 其他自行提供資料。 (二)注意事項: 1. 持外國學、經歷證明者,需附我國駐外單位認證文件。持本國學歷結業證明者,須另附教育主管機關核發之資格證明書。 2.各項資料請以A4紙張影印(請勿裝訂),報名資料無論是否錄取恕不退件,如需返還報名資料,可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以落實環保政策。 3.前項資料逾期、遺漏、不實或偽造變造者,視為資格不合格;所填資料或繳交證明文件\於錄取後發現係屬不實或有偽造、變造情事者,撤銷錄取資格。 4. 依本院約用醫師管理要點肆、二十三、(五)之規定,不得兼任本院以外之工作 ,但「公務員服務法」允許者不在此限,惟應事前報經總院長核准。 九、放榜地點:請至請至臺北市立聯合醫院「事求人專區」查詢。 十、甄試訊息:科內另行通知。 十一、聯絡方式:臺北市立聯合醫院和平院區小兒科,連絡電話:0979307022;聯絡人姜醫師。 十二、備註: 1.待遇:依「臺北市立聯合醫院約用醫師管理要點」辦理。 2.約用主治醫師參照「各機關學校聘僱人員離職儲金給與辦法」,按月提撥離職儲金,提撥金額依其勞工保險投保薪資等級之百分之十二提存儲金,其中百分之六由約用主治醫師於每月報酬中扣繳作為自提儲金;另百分之六由本院提撥作為公提儲金。 3.錄取後發現未符合醫事人員執業登記及繼續教育辦法之執業登記規定,致不能辦理執業登記,本院應予終止契約。 4.錄取人員應持合格體檢報告(3個月內有效期)始得完成報到手續(相關疑問請洽院本部勞安室2555-3000分機25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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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行政人員

    月薪 32000~39000元 高雄市新興區 2~3年工作經驗
    1.文書資料處理及歸檔,負責行政文件製作與日常文件流程管理 2.熟悉Microsoft Office軟體,製作表格、報表及專業簡報文件 3.安排會議與管理行程,記錄會議摘要並傳達相關資訊 4.接聽電話並接待訪客,負責郵件及包裹收發與分送 5.維護辦公室設備與環境,執行日常清潔與設備報修作業 6.處理基本財務會計作業,協助核銷及行政支援作業 7.提供不動產業務行政支援,熟悉相關法規與操作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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