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職熱搜工作
您正在找醫院行政管理人員的工作,共計2420筆職缺在等你,馬上去應徵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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契約行政助理(病歷資訊管理組)
月薪 33800元 台北市北投區 工作經歷不拘1.櫃檯相關業務(病歷複印申請、收費、病歷借閱、稽催等工作)。 2.病歷管理相關業務(電子病歷、檔案管理、病歷調閱、病歷掃描及稽核等相關工作)。 3.公文處理及其他臨時交辦事項。展開 -
供應中心契約行政助理
月薪 34790元 台北市北投區 工作經歷不拘【資格條件】 1. 具中華民國國籍。 2. 教育部認可之高中職(含)以上畢業。 3. 具備壓力容器訓練證照或乙種毒性化學物質管理人員證照為優。 4. 具有供應中心臨床實務經驗者尤佳。 (備註:1.目前任職於本院契約人員需任現職滿一年以上始得報考,並應檢附原服務單位同意書,未附者不得參加應試。2.依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條例第六條規定,條件相等而為因公致身心障礙退除役官兵及一般退除役官兵者,依序優先錄用) 【工作內容】 1. 器械盤包清潔消毒、配備包裝、滅菌、庫存管理與配送。 2. 電腦系統操作查詢。 3. 各類器材的補充及清點庫存器材。 4. 儀器設備之操作及簡易之故障排除。 5. 環境之感染管制維護管理 6.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薪資】 月支報酬:34,290元(含工作獎金,工作獎金視醫院營運狀況發給,新進人員進用前3個月期間按70%核發;除上另發給國旅休假補助費、晚夜班費、生日禮金、年終獎金…等);晚夜班費:目前小夜256元(包夜班每月15天以上365元/天)、大夜365元(包夜班每月15天以上455元/天) 【工作時間】 需配合單位需要輪值晚夜班及假日 【員工福利】 友善安心工作環境、幼兒園托兒優惠、運動中心與紓壓設施、多元員工社團活動、完善教育訓練、員工及眷屬就醫優待…等展開 -
契約醫務管理組員
月薪 38890元 台北市北投區 工作經歷不拘【資格條件】 1.具中華民國國籍。 2.熟悉電腦文書作業系統。 3.教育部認可之大學(含)以上畢業。 (備註:1.目前任職於本院契約人員需任現職滿一年以上始得報考,並應檢附原服務單位同意書,未附者不得參加應試。2.依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條例第六條規定,條件相等而為因公致身心障礙退除役官兵及一般退除役官兵者,依序優先錄用) 【工作內容】 1. 病房文書、財產事務及病歷管理。 2. 病房衛材、物流管理。 3. 護理站電腦資料之輸入及處理。 4. 協助差假、各類津貼費用申請。 5. 協調與相關部室間之溝通、聯繫。 6.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薪資】 月支報酬:約38,890元(含工作獎金,工作獎金視醫院營運狀況發給,新進人員進用前3個月期間按70%核發;除上另發給國旅休假補助費、生日禮金、年終獎金…等) 【員工福利】 友善安心工作環境、幼兒園托兒優惠、運動中心與紓壓設施、多元員工社團活動、完善教育訓練、員工及眷屬就醫優待…等展開 -
台北院區 總務室 管理師
月薪 45500元 台北市中山區 工作經歷不拘1.總務業務相關專案研擬、協調與推展等事宜。 2.職掌相關委員會或小組會議議案擬定追蹤、安排、通知、紀錄等相關事宜。 3.督考及評鑑條文相關事宜。展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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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事專業人員2名 [執行失智症個案管理師業務]
月薪 38790~63520元 台北市北投區 工作經歷不拘1.協助執行失智服務計畫進行。 2.失智症個案管理服務與其他失智症相關業務。 3.失智症共同照護平台聯繫、資源串聯、各合作單位聯繫。 4.行政作業、資料整理、評鑑工作。 5.其他臨時交辦事項。展開 -
臺北市立聯合醫院仁愛院區血液腫瘤科招募四級個案管理師公告1150621
月薪 45000元 台北市大安區 2~3年工作經驗臺北市立聯合醫院仁愛院區血液腫瘤科招募四級個案管理師 一、單位:仁愛院區血液腫瘤科 二、職稱:四級個案管理師 三、名額:正取1名,備取1名(候補期間至多3個月) 四、資格條件及應徵方式: (一)本職務係本院自行遴用之人員,相關權利義務於契約書約定。 (二)待遇:月薪4.5萬元以上,另依績效及考核狀況發給年終獎金、考核獎金及獎勵金。 (三)福利:勞健保、文康活動、生日禮金。 (四)報名條件: 1.具中華民國國籍(大陸地區人民經許可進入臺灣地區設有戶籍滿10年以上)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第1項、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及第9-1條規定情形;不得於中國大陸設有戶籍、不領用中國大陸之護照、身分證、定居證、居住證及其他依相關法令或經行政院、大陸委員會禁止領用之中國大陸身分證件。 2.學經歷: 學歷:護理相關學系專科以上畢業。 【如為本年度應屆畢業生或研究所應屆畢業生,應繳證件請詳閱「備註欄」】 經歷:具2年護理相關工作經驗,經本院認定者(需檢附足資證明工作年資及內容之經歷證明文件,應繳證件請詳閱「備註欄」)。 3.證書(照):具中華民國護理師證書(請檢附證書正反面影本)。 醫事人員需符合各類醫事人員相關醫事法規之執業登記規定。 【如參加本年度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經榜示成績及格者,請檢附「錄取成績及結果通知書」影本,應繳證件請詳閱「備註欄」。】 4.其它要求:無。 5.本院現職人員如欲報名本職缺者,需經現職單位主管於報名表中「現職服務單位」欄位處核章。 (五)報名日期:自即日起至115年8月25日止,以郵戳為憑,請自行預留郵寄時間,逾時不予受理。 (六)報名網址:請至臺北市立聯合醫院「徵才\一般人才招募專區\事求人系統」(https://hrpersonweb.tpech.gov.tw/TpechAFH/HOME/Index)徵才公告完成線上報名(請務必自行確認報名成功,否則一律視同未報名)。 (七)報名方式: 1.採線上報名及繳交報名表件(含下載之報名表、身分證、符合資格條件之最高學歷畢業證明、工作經歷服務證明、專業證照等影本資料,請詳閱備註欄應繳證件說明)方式辦理。 2.報名表件需於規定期限內以掛號郵寄至「(10851)臺北市萬華區艋舺大道101號11樓臺北市立聯合醫院人事室一股收」,始完成報名程序,信封請註明應徵科室及職稱。 3.如未依規定期限寄出報名表件,網路報名視為無效。 (八)資格初審合格及甄試訊息公告日期:預計將於報名截止後兩週內,於臺北市立聯合醫院「人才招募」專區「事求人」系統(https://hrpersonweb.tpech.gov.tw/TpechAFH)初審公告查詢,不另行通知,請務必主動查詢,不得以未接獲通知等理由要求補救措施。 (九)甄試方式:面試30%、筆試70%,總分80分以上為錄取標準。 專業測驗範圍:腫瘤個管師相關工作內容與個案管理相關議題。 (十)甄試時間及地點:於初審合格名單公告載明。 五、工作項目: (一)癌症個案評估、治療期、追蹤期管理及臨床照護。 (二)成效指標與品質監測。 (三)癌症病人及家屬的情緒、心理輔導及社會資源諮詢與轉介。 (四)協助癌症診療品質認證及癌症相關評鑑資料整理。 (五)癌症團隊會議、資料準備及記錄。 (六)定期舉辦癌症病友會活動及教育推廣。 (七)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六、工作地點:臺北市立聯合醫院仁愛院區(臺北市大安區仁愛路4段10號)※本院為無菸無檳職場。 七、聯絡方式:仁愛院區血液腫瘤科溫小姐:聯絡電話02-27093600轉1084;人事室游小姐聯絡電話02-25553000轉2317,傳真電話02-23028407,請於週一至週五上班時間來電。 八、應繳證件:(請以A4紙張格式影印、勿裁切、勿裝釘) (一)請列印臺北市立聯合醫院「徵才\一般人才招募專區\事求人系統」 (https://hrpersonweb.tpech.gov.tw/TpechAFH)甄試報名表並黏貼2吋照片1張。 (二)身分證正反面(出生地為大陸地區者,應檢附戶籍謄本)。 (三)符合資格條件之最高學歷畢業證書。 1.持國外經歷證明或經教育部認可之國外學歷者,需檢附我國駐外單位認證文件。持本國學歷結業證明者,須另附教育主管機關核發之資格證明書。 2.本年度應屆畢業生,請檢附就讀學校所開立「學生○○○為本校應屆畢業生,尚未取得畢業證書」之書面證明影本或蓋有「最後一學期註冊戳記之學生證正、背面」影本;倘為研究所應屆畢業生則另檢附論文指導教授簽署「學生○○○為本校應屆畢業生,於6個月內可取得畢業證書」之書面證明影本俾憑審查,錄取報到時需檢附畢業證書正本,否則視同未錄取。 (四)符合資格條件之中華民國醫事人員證書。參加本年度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經榜示成績及格者,請檢附「錄取成績及結果通知書」影本。錄取報到時需檢附醫事人員證書正本,否則視同未錄取。 (五)符合資格條件之其他專業證照正反面。 (六)工作經歷證明文件:採認各機關(構)、公司或學校開立之「在職證明」、「服務證明」或「離職證明」,記載任職起訖期間、單位、職稱或工作內容等資料,足資證明報名條件規定之年資及工作內容,不得僅出示勞保投保或執業登記相關資料,如應試職缺未要求工作經歷者則免附。 (七)其他需繳附文件。 九、注意事項: (一)報名所繳資料恕不退件,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請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 (二)資料逾期、遺漏、提供不實或偽造變造者,視為資格不合格;所填資料或繳交證明文件於錄取後發現係屬不實或有偽造、變造情事者,撤銷錄取資格。 (三)倘為軍公教退休人員者,請於經歷欄敘明「退休機關及日期」;另公務機構退休人員,請依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第77條規定自行衡酌權益事宜。 (四)錄取人員應於本院通知期限內完成報到,倘逾期未完成報到程序者,視為自願放棄錄取資格,不再進用,由本院通知次一順位錄取人員依序遞補。 (五)本院現職人員如欲報名本職缺者,需經現職單位主管於報名表中「現職服務單位」欄位處核章。 (六)錄取後發現未符合醫事人員執業登記及繼續教育辦法之執業登記規定,致不能辦理執業登記,或有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第1項、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規定情形者,本院應予終止契約。 【詳情請至臺北市立聯合醫院「徵才\一般人才招募專區\事求人系統」(https://hrpersonweb.tpech.gov.tw/TpechAFH/HOME/Index)瀏覽。】展開 -
契約醫務管理組員(院聘職缺_家庭醫學部)
月薪 38890元 台北市北投區 2~3年工作經驗1.公共衛生暨預防保健業務(含在宅急症照護、視訊通訊診療、國際醫療、公費疫苗、長照機構巡診、減少住宿型機構住民至醫療機構就醫方案等)。 2.社區醫療群與雙向轉診及居家醫療整合照護計畫。 3.其他臨時交辦事項。展開 -
臺北市立聯合醫院中興院區復健科招募約用主治醫師1名 (G477)
面議(經常性薪資達4萬元或以上) 40000元 台北市大同區 工作經歷不拘中興院區復健科招募約用主治醫師1名(G477) 一、職稱:約用主治醫師。 二、名額:正取1名,備取1名。 三、報名資格: (一)具中華民國國籍並領有國民身分證(大陸籍人士需來臺設籍10年以上),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第1項、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及第9-1條規定情形;不得於中國大陸設有戶籍、不領用中國大陸之護照、身分證、定居證、居住證及其他依相關法令或經行政院、大陸委員會禁止領用之中國大陸身分證件。 (二)具中華民國國籍及領有國民身分證(大陸籍人士需來臺設籍10年以上)。 (三)具備「醫事人員人事條例」任用資格。 (四)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學或獨立學院之醫學系或中醫學系選醫學系雙主修畢業。 (五)具國內醫師證書及考試及格證書。 (六)具有效期復健科專科醫師證書。 (七)具有效期(截止日期至少需於到職日)ETTC證書、ACLS證書、APLS證書或NRP證書或其他經本院認定之相關證書之一。 四、甄試方式: 面試30%、專業測驗(專案報告題目:復健科醫師在住院醫療及居家長照之角色,5~10分鐘)70%,總分80分以上為錄取標準。 五、工作項目: (一)復健醫學科臨床醫療業務。 (二)需輪值夜班及假日值班。 (三)教學 (四)其他交辦事項。 六、工作地點:臺北市立聯合醫院中興院區(臺北市大同區鄭州路145號) ※本院為無菸無檳職場。 七、聯絡人及電話:武先生,聯絡電話:2552-3234分機6336。 請於週一至週五上班間來電 八、報名方式: (一)即日起至115年8月31日17:00止,請至臺北市立聯合醫院網站「人才招募專區/一般人才招募/徵才公告」網路報名(請務必自行確認報名成功,否則一律視同未報名),並自行列印甄試報名表並檢附相關證件,以親送或限時掛號郵寄(10851)臺北市萬華區艋舺大道101號11樓,臺北市立聯合醫院人事室二股李小姐收,以限時掛號郵戳為憑(臺北市新北市以外地區請務必自行預留郵件送達時間)。信封請註明應徵科室、職稱及寄件人姓名,且確實勾選必備資料(依實際收件證件資料為準)。 (二)應繳證件: 必備文件: 1. 報名表或履歷表(請至臺北市立聯合醫院網站「人才招募專區/一般人才招募/徵才公告」網路報名,自行列印甄試報名表並留白天聯絡電話、電子郵件信箱、黏貼2吋照片1張)、自傳各1份。 2.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出生地為大陸地區者,應檢附戶籍謄本)。 3.國內外大學或獨立學院之醫學系或中醫學系選醫學系雙主修畢業證書影本。 4.醫師證書影本 5.考試及格證書影本。 6.有效期(效期截止日期至少需至報到日)復健科專科醫師證書影本。 7.有效期ETTC證書、ACLS證書、APLS證書或NRP證書或其他經本院認定之相關證書之一影本,如尚未取得相關證書應於報到時繳交證書影本始得辦理報到。 (三)注意事項: 1.持外國學、經歷證明者,需附我國駐外單位認證文件。持本國學歷結業證明者,須另附教育主管機關核發之資格證明書。 2.未註明應試類科、未貼妥照片、未填寫自傳、應備文件若有資料不全、未附或資格條件不符者,即視為資格審查不合格,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補附文件、退件或及變更報考類科。 3.報名所繳資料恕不退件,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請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 4.報名表所填具之電子郵件信箱、通訊地址、聯絡電話等資料有異動者,請以E-mail通知本院並同時來電確認,以維護錄取人員權益。 5.資料逾期、遺漏、提供不實或偽造變造者,視為資格不合格;所填資料或繳交證明文件於錄取後發現係屬不實或有偽造、變造情事者,撤銷錄取資格。 6.參加甄試人員及錄取人員逾通知甄試時間、報到期限而未參加甄試或報到者,視為放棄,並註銷其資格,不得以任何理由請求保留。 7.倘為軍公教退休人員者,請於經歷欄敘明「退休機關及日期」;另公務機構退休人員,請依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第77條規定自行衡酌權益事宜。 8.錄取後發現未符合醫事人員執業登記及繼續教育辦法之執業登記規定,致不能辦理執業登記,或有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第1項、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規定情形者,本院應予終止契約。 9.錄取後如有違反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9-1條規定情形,於中國大陸設有戶籍、不領用中國大陸之護照、身分證、定居證、居住證及其他依相關法令或經行政院、大陸委員會禁止領用之中國大陸身分證件者,於到職日前應辦理註銷。 10.依本院約用醫師管理要點肆、二十三、(五)之規定,不得兼任本院以外之工作,但「公務員服務法」允許者不在此限,惟應事前報經院長核准。 (四)放榜地點:請自行至臺北市立聯合醫院網站「人才招募專區/一般人才招募/錄取公告」查詢。 (五)甄試訊息:臺北市立聯合醫院網站「人才招募專區/一般人才招募/初審公告」查詢(或洽聯絡人確認)。 (六)備註: 1.待遇:依「臺北市立聯合醫院約用醫師管理要點」及「臺北市政府衛生局所屬醫療機構人員獎勵金發給基準」辦理。 2.錄取人員應持合格體檢報告(3 個月內有效期)始得完成報到手續(相關疑問請洽院本部職業安全衛生室電話:2555-3000分機2569)。展開 -
臺北市立聯合醫院和平院區急診科招募約用主治醫師1名(H425)
面議(經常性薪資達4萬元或以上) 40000元 台北市中正區 工作經歷不拘臺北市立聯合醫院和平婦幼院區急診科招募約用主治醫師1名公告(H425 ) 一、職稱:約用主治醫師 二、名額:正取1名,備取0名。 三、報名資格: (一)具中華民國國籍並領有國民身分證(大陸籍人士需來臺設籍10年以上),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第1項、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及第9-1條規定情形;不得於中國大陸設有戶籍、不領用中國大陸之護照、身分證、定居證、居住證及其他依相關法令或經行政院、大陸委員會禁止領用之中國大陸身分證件。 (二)具備「醫事人員人事條例」任用資格。 (三)國內外經教育部認可大學以上醫學系或中醫學系雙主修醫學系畢業。 (四)領有國內醫師證書 (五)領有國內考試及格證書。 (六)具國內有效期急診醫學科專科醫師證書。 (七)具國內有效期(截止日期至少需於到職生效日)ETTC證書、ACLS證書、APLS證書或NRP證書或 其他經本院認定之相關證書之一。 四、甄試方式: 面試30%、專業測驗(專案報告:急診相關專業報告,10~15分鐘)70%,總分75分以上為錄取標準。 五、工作項目: (一)急診科醫療業務。 (二)大量傷患之應變。。 (三)科內安排之教學一律必須參加、主持或指導 (四)其他交辦事項。 六、工作地點:臺北市立聯合醫院和平院區。 ※本院為無菸無檳職場。 七、聯絡方式:陳小姐,(02)23889595轉2722。請於週一至週五上班間來電 八、備註: (一)即日起至115年8月31日17:00止,請至臺北市立聯合醫院網站「人才招募專區/一般人才招募/徵才公告」網路報名(請務必自行確認報名成功,否則一律視同未報名),並自行列印甄試報名表並檢附相關證件,以親送或限時掛號郵寄(10851)臺北市萬華區艋舺大道101號11樓,臺北市立聯合醫院人事室二股李小姐收,以限時掛號郵戳為憑(臺北市新北市以外地區請務必自行預留郵件送達時間)。信封請註明應徵科室、職稱及寄件人姓名,且確實勾選必備資料(依實際收件證件資料為準)。 (二)應繳證件: 1.甄試報名表(請至臺北市立聯合醫院網站「人才招募專區/一般人才招募/徵才公告」網路報名,自行列印甄試報名表並留白天聯絡電話、電子郵件信箱、黏貼2吋照片1張)、自傳各1份。 2.身份證正反面影本(出生地為大陸地區者,應檢附戶籍謄本)。 3.國內外經教育部認可大學以上醫學系或中醫學系雙主修醫學系畢業證書影本1份。 4.國內醫師證書影本。 5.國內醫師考試及格證書影本。 6.國內有效期急診醫學科專科醫師證書影本。 7.有效期ETTC證書、ACLS證書、APLS證書或NRP證書或其他經本院認定之相關證書之一影本,如尚未取得相關證書應於報到時繳交證書影本始得辦理報到 (三)注意事項: 1.持外國學、經歷證明者,需附我國駐外單位認證文件。持本國學歷結業證明者,須另附教育主管機關核發之資格證明書。 2.未註明應試類科、未貼妥照片、未填寫自傳、應備文件若有資料不全、未附或資格條件不符者,即視為資格審查不合格,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補附文件、退件或及變更報考類科。 3.報名所繳資料恕不退件,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請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 4.報名表所填具之電子郵件信箱、通訊地址、聯絡電話等資料有異動者,請以E-mail通知本院並同時來電確認,以維護錄取人員權益。 5.資料逾期、遺漏、提供不實或偽造變造者,視為資格不合格;所填資料或繳交證明文件於錄取後發現係屬不實或有偽造、變造情事者,撤銷錄取資格。 6.參加甄試人員及錄取人員逾通知甄試時間、報到期限而未參加甄試或報到者,視為放棄,並註銷其資格,不得以任何理由請求保留。 7.倘為軍公教退休人員者,請於經歷欄敘明「退休機關及日期」;另公務機構退休人員,請依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第77條規定自行衡酌權益事宜。 8.錄取後發現未符合醫事人員執業登記及繼續教育辦法之執業登記規定,致不能辦理執業登記,或有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第1項、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規定情形者,本院應予終止契約。 9.錄取後如有違反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9-1條規定情形,於中國大陸設有戶籍、不領用中國大陸之護照、身分證、定居證、居住證及其他依相關法令或經行政院、大陸委員會禁止領用之中國大陸身分證件者,於到職日前應辦理註銷。 10.依本院約用醫師管理要點肆、二十三、(五)之規定,不得兼任本院以外之工作,但「公務員服務法」允許者不在此限,惟應事前報經院長核准。 (四)放榜地點:請自行至臺北市立聯合醫院網站「人才招募專區/一般人才招募/錄取公告」查詢。 (五)甄試訊息:臺北市立聯合醫院網站「人才招募專區/一般人才招募/初審公告」查詢(或洽聯絡人確認)。 (六)備註: 1.待遇:依「臺北市立聯合醫院約用醫師管理要點」及「臺北市政府衛生局所屬醫療機構人員獎勵金發給基準」辦理。 2.錄取人員應持合格體檢報告(3 個月內有效期)始得完成報到手續(相關疑問請洽院本部職業安全衛生室電話:2555-3000分機2569)。展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