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院行政管理人員|1111轉職專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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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職熱搜工作

您正在找醫院行政管理人員的工作,共計2471筆職缺在等你,馬上去應徵吧!

  • 禾馨醫療【民權內科】兼職腸胃科健檢護理師

    時薪 300元 台北市內湖區 工作經歷不拘
    ◖不論您剛畢業或是有經驗!禾馨皆有完整的教育訓練◗ ◖上午時段為主|免輪大小夜|健檢中心環境◗ 想利用白天時段增加收入,又希望擁有規律作息與良好工作環境嗎? 禾馨民權健康管理中心致力於健康檢查、預防醫學及健康管理服務,誠摯邀請具服務熱忱的護理人員加入我們的團隊。 無論您是希望兼職增加收入、重返職場,或持續累積護理專業經驗,都歡迎與我們一起守護民眾健康。 【我們的工作】 ◉ 協助健康檢查流程執行 ◉ 抽血、注射及護理照護作業 ◉ 協助門診跟診及病人服務 ◉ 提供健康衛教與檢查說明 ◉ 完成相關行政作業及主管交辦事項 【一定要有】 ◉ 護理師/護士執照 【加分項目】 ◉ 可辦理執業登記 ◉ 具服務熱忱及良好溝通能力 ◉ 做事細心、有責任感 ◉ 具團隊合作精神 ◉ 具健檢中心、診所或門診經驗者佳 【薪資待遇】 ◉ 時薪300元起,依經驗調整 【上班時間】 ◉ 08:00-12:00 ◉ 08:30-12:30 ◉ 平日假日能配合單位排班者尤佳 【加入禾馨的優勢】 ◉ 免輪大小夜 ◉ 健檢中心舒適工作環境 ◉ 完整教育訓練制度 ◉ 學習健檢、預防醫學及健康管理專業 ◉ 醫療體系制度完善 ◉ 團隊合作氣氛佳 ◉ 穩定長期兼職機會 【適合這樣的您】 ◉ 希望兼顧家庭與工作 ◉ 想擁有較規律的工作時段 ◉ 喜歡與民眾互動及提供健康照護 ◉ 對健康檢查及預防醫學有興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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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日回覆
  • 神經科 個案管理師

    月薪 42500~46000元 台北市文山區 1~2年工作經驗
    本職缺為神經科與高齡醫學科共同聘任之個案管理師,協助推動失智共照中心及高齡整合照護相關業務,提供病人與家屬完整支持。 主要工作內容: 1. 失智症個案收案、衛教、追蹤與療程評估(含新藥治療) 2. 高齡病人之周全性老年評估(CGA)資料蒐集與照護追蹤 3. 協助跨團隊照護會議、PAC轉介及社區延伸照護 4. 健保及院內資料登錄、統計報告與評鑑行政作業 5. 支援教育訓練、社區衛教活動及跨院合作計畫及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6. 實際工作內容與工時分配將依兩科業務量與臨床需求彈性調整 學歷要求: 專科以上學校醫事人員相關科、系、所畢業或公共衛生、醫務管理、社會工作、老人照顧或長期照顧相關科、系、所、學位學程畢業。 證照要求:師級執照 工作經驗:具1年以上臨床照護經驗(病房、門診或長照機構) 工作待遇:依學經歷及院內薪資標準核定,享勞健保、年終獎金及院內員工福利制度 福利制度:勞保、健保、團保、退休撫卹制度、三節禮金、年終獎金 進修補助、教育訓練、員工健檢與醫院福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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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保險組 申報人員

    月薪 38700~41999元 台北市文山區 工作經歷不拘
    1.健保申報人員_健保費用申報等相關作業 2.健保行政查核及統計 3.其他主管交辦事項
  • 臺北市立聯合醫院影像醫學部招募四級約用醫事放射師【隨到隨考】

    月薪 48000元 台北市南港區 工作經歷不拘
    一、職稱:約用醫事放射師 二、名額:中興院區1名、仁愛院區2名、陽明院區3名、忠孝院區4名、婦幼院區1名。 三、薪資待遇: 年薪:約72至80萬元 (含基本月薪、年終獎金、考核獎金等,年終及考核獎金視考核狀況發給),另依績效發給獎勵金。 四、報名資格: (一)本職務係本院自行遴用之人員,不具有公務人員身分,相關權利義務於契約書約定,部分工時醫事放射師一體適用。 (二)具中華民國國籍(大陸地區人民經許可進入臺灣地區設有戶籍滿10年以上)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第1項、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 21條第1項及第9-1條規定情形;不得於中國大陸設有戶籍、不領用中國大陸之護照、身分證、定居證、居住證及其他依相關法令或經行政院、大陸委員會禁止領用之中國大陸身分證件。 (三)學歷:放射相關科系副學士以上畢業。 【如為本年度應屆畢業生或研究所應屆畢業生,應繳證件請詳閱「備註欄」】 (四)經歷:不拘。 (五)證書(照):具中華民國醫事放射師證書(請檢附證書正反面影本)。 醫事人員需符合各類醫事人員相關醫事法規之執業登記規定。【如參加本年度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經榜示成績及格者,請檢附「錄取成績及結果通知書」影本,應繳證件請詳閱「備註欄」。】 五、工作地點:依院區地址。 (一) 中興院區:臺北市大同區鄭州路145號1樓影像醫學科 (二) 仁愛院區:臺北市大安區仁愛路四段10號檢驗大樓3樓影像醫學科 (三) 陽明院區:臺北市士林區雨聲街105號1樓影像醫學科 (四) 忠孝院區:臺北市南港區同德路87號1樓影像醫學科 (五) 婦幼院區: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2號後棟 B1影像醫學科後棟 B1 (六) 和平院區:臺北市中正區中華路2段33號2樓影像醫學科 (七) 林森院區:臺北市中山區林森北路530號2樓影像醫學科 (八) 松德院區:臺北市信義區三犁里松德路309號 2樓影像醫學科 六、工作項目: (一) 醫事放射師醫療、診斷業務。 (二) 放射科一般攝影、CT、MRI、乳房攝影含乳攝車(女性)、血管攝影、特殊攝影、骨質密度、 IVP、Portable X-ray、櫃檯報到排程等,必要緊急時需召回醫院執行檢查業務。 (三) 須輪值大小夜班、夜間及周末門診班、假日值班。 (四) 院方輻防、品質管理。 (五) 科內行政業務、教學業務、院方交辦業務及其他交辦事項。 七、 報名方式:即日起於上班時間洽(08:00~17:00) (一) 中興院區:影像醫學科聯絡人:姚義豐 、電話:(02)25523234分機 3186 email:A3558@tpech.gov.tw (二) 仁愛院區:影像醫學科聯絡人:吳右仁、電話: (02)27093600分機 3329 email:A0118@tpech.gov.tw (三) 陽明院區:影像醫學科聯絡人:劉哲銘、電話:(02)28353456分機 6180 email:A1130@tpech.gov.tw (四) 忠孝院區:影像醫學科聯絡人:郭修齊、電話:(02)27861288分機 8107 email:A5219@tpech.gov.tw (五) 婦幼院區:影像醫學科聯絡人:林珮均、電話:(02)23916470分機 2008 email:A3798@tpech.gov.tw (六) 和平院區:影像醫學科聯絡人:張瓊文、電話:(02)23889595分機2231 email:Z4302@tpech.gov.tw (七) 林森院區:影像醫學科聯絡人:許杏芬、電話:(02)25916681 分機1227 email:A1535@tpech.gov.tw (八) 松德院區:影像醫學科聯絡人:黃國恩、電話:(02)2726-3141分機1220 email:Z1658@tpech.gov.tw 八、甄試方式:面試30%、筆試70%,總分80分以上為錄取標準。 九、備註欄: (一)應繳證件(請以 A4紙張格式影印): 1.請列印臺北市立聯合醫院「首頁\人才招募\各類招募專區\影像醫學科醫事放射師招募專區」(網址)甄試報名表並黏貼2吋照片1張。 2.身分證正反面(出生地為大陸地區者,應檢附戶籍謄本)。 3.符合資格條件之最高學歷畢業證書。 4.持國外經歷證明或經教育部認可之國外學歷者,需檢附我國駐外單位認證文件。持本國學歷結業證明者,須另附教育主管機關核發之資格證明書。 5.本年度應屆畢業生,請檢附就讀學校所開立「學生○○○為本校應屆畢業生,尚未取得畢業證書」之書面證明影本或蓋有「最後一學期註冊戳記之學生證正、背面」影本;倘為研究所應屆畢業生則另檢附論文指導教授簽署「學生○○○為本校應屆畢業生,於6個月內可取得畢業證書」之書面證明影本俾憑審查,錄取報到時需檢附畢業證書正本,否則視同未錄取。 6.符合資格條件之中華民國醫事人員證書。參加本年度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經榜示成績及格者,請檢附「錄取成績及結果通知書」影本。錄取報到時需檢附醫事人員證書正本,否則視同未錄取。 7.符合資格條件之其他專業證照正反面。 8.工作經歷證明文件:採認各機關(構)、公司或學校開立之「在職證明」、「服務證明」或「離職證明」,記載任職起訖期間、單位、職稱或工作內容等資料,足資證明報名條件規定之年資及工作內容,不得僅出示勞保投保或執業登記相關資料,如應試職缺未要求工作經歷者則免附。 9.其他需繳附文件。 (二)注意事項: 1.本職務係本院自行遴用之人員(不具有公務人員身分),相關權利義務於契約書約定。 2.報名所繳資料恕不退件,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請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 3.資料逾期、遺漏、提供不實或偽造變造者,視為資格不合格;所填資料或繳交證明文件於錄取後發現係屬不實或有偽造、變造情事者,撤銷錄取資格。 4.倘為軍公教退休人員者,請於經歷欄敘明「退休機關及日期」;另公務機構退休人員,請依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第77條規定自行衡酌權益事宜。 5.本院現職人員如欲報名本職缺者,需經現職單位主管於報名表中「現職服務單位」欄位處核章。 6.錄取人員經通知報到者須親持體檢合格表單(1 個月內有效期)與規定證件完成報到手續。 7.錄取後發現未符合醫事人員執業登記及繼續教育辦法之執業登記規定,致不能辦理執業登記,或有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第1項、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及第9-1條規定情形,本院應予終止契約。 8.錄取人員如欲放棄報到,請填妥放棄報到聲明書,倘逾期未回覆或未於期限內完成報到程序者,視為自願放棄錄取資格,由本院通知次一順位錄取人員依序遞補。 9.錄取人員需做健檢––- 游離輻射作業員工體格檢查紀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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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年終獎金康樂活動
  • 保險組 疾病分類人員

    月薪 37000~40500元 台北市文山區 工作經歷不拘
    1.負責疾病分類編碼、編碼諮詢 2.協助推行健保政策相關業務(如: DRG說明、ICD-10等) 3.分析報表等 4.其他主管交辦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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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臺北市立聯合醫院中興院區家庭醫學科招募約用主治醫師公告(徵才編號1150468)

    面議(經常性薪資達4萬元或以上) 52089元 台北市大同區 工作經歷不拘
    臺北市立聯合醫院中興院區家庭醫學科招募約用主治醫師公告 一、職稱:約用主治醫師 二、名額:正取2名,備取4名。【儲備有效期限自榜示之翌日起5個月內有效】 三、報名資格: (一) 本職務係本院自行遴用之醫事人員,相關權利義務於契約書約定。 (二) 具中華民國國籍(大陸地區人民經許可進入臺灣地區設有戶籍滿10年以上)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第1項、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及第9-1條規定情形;不得於中國大陸設有戶籍、不領用中國大陸之護照、身分證、定居證、居住證及其他依相關法令或經行政院、大陸委員會禁止領用之中國大陸身分證件。 (三) 學經歷: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學或獨立學院之醫學系或中醫學系選醫學系雙主修畢業。 (四) 領有國內醫師證書。 (五) 具有效期家庭醫學科專科醫師證書。 (六) 具有效期ETTC證書、ACLS證書、APLS證書或NRP證書或其他經本院認定之相關證書之一。 四、工作項目: (一)公衛業務執行。 (二)家庭醫學科醫療業務。 (三)其他交辦事項。 五、甄試方式:面試30%、專業測驗(專案報告,題目:中興家醫科業務發展規劃,需繳交簡報檔及口試當天需報告)70%,總分75分以上為錄取標準。 六、工作地點:臺北市立聯合醫院 中興院區(臺北市大同區鄭州路145號) ※本院無菸無檳職場。 七、聯絡方式:臺北市立聯合醫院中興院區家庭醫學科,聯絡人:蔡小姐,連絡電話02-25523234分機6245,請於週一至週五上班時間來電。 八、放榜地點:請至本院網站「一般人才招募專區\徵才系統」(https://hrpersonweb.tpech.gov.tw/TpechAFH)錄取公告查詢。 九、甄試訊息:科內另行通知。 十、報名相關事項: (一)報名方式:即日起至115年07月10日17時止,請至臺北市立聯合醫院網站「徵才\一般人才招募專區\徵才系統」(https://hrpersonweb.tpech.gov.tw/TpechAFH)完成線上報名(請務必自行確認報名成功,否則一律視同未報名),並自行列印甄試報名表並檢附相關證件,以親送或掛號郵寄10851臺北市萬華區艋舺大道101號11樓收發室,臺北市立聯合醫院人事室二股收,信封請註明應徵科室及職稱,以郵戳為憑,請自行預留郵寄時間。 (二)應繳證件:(1)-(6)項必備,若資料不完整,不予通過書面審核。 (1)甄試報名表、自傳各1份(請至臺北市立聯合醫院網站「徵才\一般人才招募專區\徵才系統」網路報名,自行列印甄試報名表並留白天聯絡電話、電子郵件信箱、黏貼2吋照片1張)。 (2)身分證正反面影本1份(出生地為大陸地區者,應檢附戶籍謄本)。 (3)符合最高學歷之醫學系畢業證書影本1份(持外國學、經歷證明者,需附我國駐外單位認證文件並應翻譯成中文。持本國學歷結業證明者,須另附教育主管機關核發之資格證明書)。 (4)國內醫師證書及考試及格證書影本各1份。 (5)有效期家庭醫學科專科醫師證書影本1份。 (6)有效期ETTC證書、ACLS證書、APLS證書或NRP證書或其他經本院認定之相關證書之一影本。 (7)專案報告1份。 (8)其他自行繳附文件(其他考試證書、證照、特殊事蹟、特殊經歷證明、推薦函等)。 (三)注意事項: (1)各項資料請以A4紙張影印並依序裝訂,報名資料無論是否錄取恕不退件,如需返還報名資料,可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以落實環保政策。 (2)資料逾期、遺漏、提供不實或偽造變造者,視為資格不合格;所填資料或繳交證明文件於錄取後發現係屬不實或有偽造、變造情事者,撤銷錄取資格。 (3)依本院約用醫師管理要點肆、二十三、(五)之規定,不得兼任本院以外之工作,但「公務員服務法」允許者不在此限,惟應事前報經院長核准。 (4)錄取後發現未符合醫事人員執業登記及繼續教育辦法之執業登記規定,致不能辦理執業登記,或有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第1項、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規定情形者,本院應予終止契約。 (5)待遇:依「臺北市立聯合醫院約用醫師管理要點」辦理。 (6)約用住院醫師參照勞工退休金條例提撥勞工退休金。 (7)錄取人員應持合格體檢報告(3個月內有效期)始得完成報到手續(相關疑問請洽院本部勞安室2555-3000分機25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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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醫療事務人員(金安心醫院)

    月薪 29500元 高雄市楠梓區 工作經歷不拘
    職缺於本院金安心醫院 1.批價/掛號/櫃台行政 2.書記作業 3.病歷作業 4.主管交辦事項 5.須輪早晚班 6.月休9-10日 7.有醫院櫃台行政經驗者尤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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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臺北立聯合醫院資通安全管理中心招募員一級約用管理師

    月薪 56000元 台北市大同區 2~3年工作經驗
    一、單位:臺北立聯合醫院資通安全管理中心 二、職稱:員一級約用管理師 三、名額:儲備2名【候補期間自榜示之翌日起3個月】) 四、資格條件及應徵方式: (一)本職務係本院自行遴用之人員,不具有公務人員身分,相關權利義務於契約書約定。 (二)待遇:月薪5.6萬元以上,另依績效及考核狀況發給年終獎金、考核獎金及獎勵金。 (三)福利:勞健保、文康活動、生日禮券。 (四)報名條件: 1.具中華民國國籍(大陸地區人民經許可進入臺灣地區設有戶籍滿10年以上)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第1項、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及第9-1條規定情形;不得於中國大陸設有戶籍、不領用中國大陸之護照、身分證、定居證、居住證及其他依相關法令或經行政院、大陸委員會禁止領用之中國大陸身分證件。 2.學經歷:(請附學歷及工作經歷證明影本) (1)符合教育部認可之「資訊通訊科技領域」碩士學位,具二年以上相關工作經驗,經本院認定者。 (2)或符合教育部認可之「資訊通訊科技領域」學士學位,具五年以上相關工作經驗,經本院認定者。 如未符合上開教育部認可之「資訊通訊科技領域」學位,需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3)符合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專科或得以採認之國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其最近十年在專科學校以上學校,曾修習資通安全、程式設計等相關課程,累計達二十個學分,持有學分證明者。 (4)最近十年研修職業訓練機構、教育推廣機構開設經主管機關認可之資通安全、程式設計等相關課程,累計達六十小時以上,持有結訓證明者。 【需檢附足資證明工作年資及內容之經歷證明文件,應繳證件請詳閱「備註欄」】 3.證書(照): (1)具資安署公告之資通安全專業證照尤佳。 (2)具資通安全職能證書尤佳。 4.其它要求: (1)具備程式設計相關能力(筆試)。 (2)具身心障礙手冊或原住民尤佳。 5.本院現職人員如欲報名本職缺者,需經現職單位主管於報名表中「現職服務單位」欄位處核章。 (五)報名日期:依本院徵才網站招募公告下架為止。 (六)報名網址:請至臺北市立聯合醫院「徵才\一般人才招募專區\徵才系統」(https://hrpersonweb.tpech.gov.tw/TpechAFH)徵才公告完成線上報名(請務必自行確認報名成功,否則一律視同未報名)。 (七)報名方式: 1.採線上報名及繳交報名表件(含下載之報名表、身分證、符合資格條件之最高學歷畢業證明、工作經歷服務證明、專業證照等影本資料,請詳閱備註欄應繳證件說明)方式辦理。 2.報名表件需於規定期限內以掛號郵寄至「(10851)臺北市萬華區艋舺大道101號11樓臺北市立聯合醫院人事室一股收」,始完成報名程序,信封請註明應徵科室及職稱。 3.如未依規定期限寄出報名表件,網路報名視為無效。 (八)資格初審合格及甄試訊息公告日期:預計將於報名截止後兩週內,前於臺北市立聯合醫院「人才招募」專區「事求人」系統(https://hrpersonweb.tpech.gov.tw/TpechAFH)初審公告查詢,不另行通知,請務必主動查詢,不得以未接獲通知等理由要求補救措施。 (九)甄試方式:專業測驗(筆試)50%+面試50%,總分75分以上為錄取標準。 測驗範圍:【資通安全規劃與防護實務(含程式碼漏洞識別)】 (十)甄試時間及地點:於初審合格名單公告載明。 五、工作項目: (一) 資通安全管理及防護機制規劃與維運 (二) 資通安全相關規範之應辦事項 (三) 資通安全相關程序研訂及跨部門協作 (四) 風險評估與弱點管理 (五) 資安情資、事件分析與告警研判之資安監控管理 (六) 軟體安全與系統安全管理 (七) 資安事件通報、應變、分析及改善追蹤管理 (八) 資安管理平台維運及調校 (九) 其他主管交辦事項 六、工作地點:臺北市立聯合醫院院本部(臺北市大同區鄭州路145號)※本院為無菸無檳職場。 七、聯絡方式:資安中心陸小姐:聯絡電話02-25553000轉2762;人事室葉小姐:聯絡電話02-25553000轉2318,傳真電話02-23028407,請於週一至週五上班時間來電。 八、應繳證件:(請以A4紙張格式影印): 1.請列印臺北市立聯合醫院「人才招募」專區「事求人」系統(https://hrpersonweb.tpech.gov.tw/TpechAFH)甄試報名表並黏貼2吋照片1張。 2.身分證正反面(出生地為大陸地區者,應檢附戶籍謄本)。 3.符合資格條件之最高學歷畢業證書。 (1)持國外經歷證明或經教育部認可之國外學歷者,需檢附我國駐外單位認證文件。持本國學歷結業證明者,須另附教育主管機關核發之資格證明書。 (2)本年度應屆畢業生,請檢附就讀學校所開立「學生○○○為本校應屆畢業生,尚未取得畢業證書」之書面證明影本或蓋有「最後一學期註冊戳記之學生證正、背面」影本;倘為研究所應屆畢業生則另檢附論文指導教授簽署「學生○○○為本校應屆畢業生,於6個月內可取得畢業證書」之書面證明影本俾憑審查,錄取報到時需檢附畢業證書正本,否則視同未錄取。 4.符合資格條件之中華民國醫事人員證書。參加本年度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經榜示成績及格者,請檢附「錄取成績及結果通知書」影本。錄取報到時需檢附醫事人員證書正本,否則視同未錄取。 5.符合資格條件之其他專業證照正反面。 6.工作經歷證明文件:採認各機關(構)、公司或學校開立之「在職證明」、「服務證明」或「離職證明」,記載任職起訖期間、單位、職稱或工作內容等資料,足資證明報名條件規定之年資及工作內容,不得僅出示勞保投保或執業登記相關資料,如應試職缺未要求工作經歷者則免附。 7.其他需繳附文件。 九、注意事項: (一)應繳證件(請以A4紙張格式影印): 1.請列印臺北市立聯合醫院「徵才\一般人才招募專區\徵才系統」(https://hrpersonweb.tpech.gov.tw/TpechAFH)甄試報名表並黏貼2吋照片1張。 2.身分證正反面(出生地為大陸地區者,應檢附戶籍謄本)。 3.符合資格條件之最高學歷畢業證書。 (1)持國外經歷證明或經教育部認可之國外學歷者,需檢附我國駐外單位認證文件。持本國學歷結業證明者,須另附教育主管機關核發之資格證明書。 (2)本年度應屆畢業生,請檢附就讀學校所開立「學生○○○為本校應屆畢業生,尚未取得畢業證書」之書面證明影本或蓋有「最後一學期註冊戳記之學生證正、背面」影本;倘為研究所應屆畢業生則另檢附論文指導教授簽署「學生○○○為本校應屆畢業生,於6個月內可取得畢業證書」之書面證明影本俾憑審查,錄取報到時需檢附畢業證書正本,否則視同未錄取。 4.符合資格條件之其他專業證照正反面。 5.工作經歷證明文件:採認各機關(構)、公司或學校開立之「在職證明」、「服務證明」或「離職證明」,記載任職起訖期間、單位、職稱或工作內容等資料,足資證明報名條件規定之年資及工作內容,不得僅出示勞保投保或執業登記相關資料。 6.其他需繳附文件。 (二)注意事項: 1.報名所繳資料恕不退件,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請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 2.資料逾期、遺漏、提供不實或偽造變造者,視為資格不合格;所填資料或繳交證明文件於錄取後發現係屬不實或有偽造、變造情事者,撤銷錄取資格。 3.倘為軍公教退休人員者,請於經歷欄敘明「退休機關及日期」;另公務機構退休人員,請依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第77條規定自行衡酌權益事宜。 4.錄取人員應於本院通知期限內完成報到,倘逾期未完成報到程序者,視為自願放棄錄取資格,不再進用,由本院通知次一順位錄取人員依序遞補。 5.本院現職人員如欲報名本職缺者,需經現職單位主管於報名表中「現職服務單位」欄位處核章。 6.錄取後發現未符合醫事人員執業登記及繼續教育辦法之執業登記規定,致不能辦理執業登記,或有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第1項、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規定情形者,本院應予終止契約。 7.錄取後如有違反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9-1條規定情形,於中國大陸設有戶籍、不領用中國大陸之護照、身分證、定居證、居住證及其他依相關法令或經行政院、大陸委員會禁止領用之中國大陸身分證件者,於到職日前應辦理註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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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臺北市立聯合醫院社區營養推廣中心「115 年度整合性長者健康促進計畫」招募研究助理 (社區營養師) (職務代理)公告【隨到隨考】

    月薪 45624~47850元 台北市大同區 工作經歷不拘
    一、單位:社區營養推廣中心 二、職稱:研究助理(社區營養師)(職務代理) 三、進用期間:自 115 年 6 月 2 日起至 115 年 12 月 1 日止。 四、待遇: 具醫院或社區營養師經驗 5 年以上 47,850 元,不足 5 年 45,624 元,另享有勞健保(需檢附足資證明工作年資及內容之經歷證明文件) 五、報名資格: 1.本職務係本院自行遴用之人員,相關權利義務於契約書約定。 2.具中華民國國籍(大陸地區人民經許可進入臺灣地區設有戶籍滿 10 年以上)且無公務人員任用 法第 28 條第 1 項、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 21 條第 1 項及第 9-1 條規定情形;不得於中國大陸設有戶籍、不領用中國大陸之護照、身分證、定居證、居住證及其他依相關法令或經行政院、大陸委員會禁止領用之中國大陸身分證件。 3.學歷:學士(含)以上食品營養相關科系畢業。 【如為本年度應屆畢業生,應繳證件請詳閱「繳交證件」。】 4.證書(照):具中華民國營養師證書(請檢附證書正反面影本)。醫事人員需符合各類醫事人員相關醫事法規之執業登記規定。 【如參加本年度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經榜示成績及格者,請檢附「錄取成績及結果通知書」影本,應繳證件請詳閱「繳交證件」。】 5.其它要求: (1)具醫院經驗尤佳。 (2)具社區營養相關工作經驗、糖尿病衛教師或長照 Level 1 證照資格者尤佳。 (3)具身心障礙手冊者或原住民尤佳。 5.本院現職人員如欲報名本職缺者,需經現職單位主管於報名表中「現職服務單位」欄位處核章。 六、工作地點:臺北市立聯合醫院社區營養推廣中心/衛生局,依業務需求指派(臺北市)。 七、工作項目: (一) 執行「整合性長者健康促進計畫」專案計畫 (二) 提供個別營養衛教及辦理團體營養教育 (三) 結合關懷據點等處辦理團體營養教育 (四) 發展社區營養教育方案 (五) 輔導社區餐飲業者高齡健康飲食 (六)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八、報名方式:即日起於上班時間(09:00~18:00)洽本中心聯絡人龔小姐(02)25553000 分機 2540, E-mail:T0719@tpech.gov.tw ,履歷郵寄地址:臺北市萬華區艋舺大道 101 號 11 樓臺北市立聯合醫院社區營養推廣中心龔亭綺收。 九、繳交證件: (一)應繳證件: 1.履歷表(請下載報名表黏貼 2 吋照片 1 張,並留白天聯絡電話)。 2.身分證正反面(出生地為大陸地區者,應檢附戶籍謄本)。 3.符合資格條件之最高學歷畢業證書。 (1) 持國外經歷證明或經教育部認可之國外學歷者,需檢附我國駐外單位認證文件。持本國學歷結業證明者,須另附教育主管機關核發之資格證明書。 (2) 本年度應屆畢業生,請檢附就讀學校所開立「學生○○○為本校應屆畢業生,尚未取得畢業證書」之書面證明影本或蓋有「最後一學期註冊戳記之學生證正、背面」影本;倘為研究所應屆畢業生則另檢附論文指導教授簽署「學生○○○為本校應屆畢業生,於 6 個月內可取得畢業證書」之書面證明影本俾憑審查,錄取報到時需檢附畢業證書正本,否則視同未錄取。 4.符合資格條件之中華民國醫事人員證書。參加本年度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經榜示成績及格者,請檢附「錄取成績及結果通知書」影本。錄取報到時需檢附醫事人員證書正本,否則視同未錄取。 5.符合資格條件之其他專業證照正反面。 6.工作經歷證明文件:採認各機關(構)、公司或學校開立之「在職證明」、「服務證明」或「離職證明」,記載任職起訖期間、單位、職稱或工作內容等資料,足資證明報名條件規定之年資及工作內容,不得僅出示勞保投保或執業登記相關資料。 7.其他需繳附文件: (1) 自傳 600 字內(格式不限) (2) 教案 1 則(題目自訂,格式如附件) (二)注意事項: 1.各項資料請以 A4 紙張影印並依序裝訂,報名資料無論是否錄取恕不退件。 2.倘為軍公教退休人員者,請於經歷欄敘明「退休機關及日期」;另公務機構退休人員,請依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第 77 條規定自行衡酌權益事宜。 3.前項資料逾期、遺漏、不實或偽造變造者,視為資格不合格;所填資料或繳交證明文件於錄取後發現係屬不實或有偽造、變造情事者,撤銷錄取資格。 4.錄取人員經通知報到者須親持體檢合格表單(供膳作業員工體格檢查紀錄表)與規定證件完成報到手續。(體檢事宜請洽詢院本部職安室李小姐 2555-3000 分機 2569) 5.錄取後發現未符合醫事人員執業登記及繼續教育辦法之執業登記規定,致不能辦理執業登記,或有公務人員任用法第 28 條第 1 項、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 21 條第 1 項規定情形者,本院應予終止契約。 6.本院約用人員管理要點第 21 條第 5 款規定略以,本院約用人員不得兼任本院以外之工作,但公務員服務法允許者不在此限,惟應事先報經院長核准。 十、甄試方式:面試 50%、專業測驗 50%,總分 70 分以上擇優錄取。測驗範圍 1.專案報告【依教案主題完成 8 分鐘 PPT 宣導,對象為 65 歲以上長者】 2.教案 1 則(題目自訂,格式如附件) (寄送報名文件時一併繳交) *本院為無菸無檳職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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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兼職診所助理(無經驗可~)

    時薪 196元 台南市佳里區 工作經歷不拘
    1.掛號 2.診所助理工作 3.其他詳細工作面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