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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勤組雇二等個案管理師(A個管)
月薪 35870元 花蓮縣新城鄉 工作經歷不拘工作內容 1. 長照十年2.0新城鄉社區整體照顧服務體系個案管理業務。 2. 長照十年2.0社區整體照顧服務體系計畫執行、評鑑及經費核銷等行政業務。 3. 其它臨時交付任務。 工作待遇 1. 薪資35,870元/月。 2. 每月績效獎金(依個案服務量計算給予)。 3. 享醫勤獎金。 4. 享每年年終獎金。 5. 享休假補助費、勞健保費及勞退金。 6. 工作期間在本院就醫以員工身份優惠。 求才期間 自即日起至適用人員進用止 考試時間 本院另行通知 考試內容 面試:總分100分,70分合格 考試地點 國軍花蓮總醫院行政大樓2樓第2會議室 求才條件 資格條件: 一、 符合以下資格條件之一者,並需完成長期照護專業人力培訓(Level 1以上)及社區整合型服務中心個管專業訓練課程: (一) 師級以上醫事人員或社會工作師,具有1年以上長照經驗。 (二) 碩士以上相關老人照顧及公共衛生相關科系,具有1年以上長照經驗。 (三) 專科以上學校醫事人員相關科、系、所畢業或公共衛生、醫務管理、社會工作、老人照顧、長期照顧或運動保健等相關科、系、所、學位學程、科畢業,具有2年以上長照經驗。 (四) 具社會工作師應考資格,具有2年以上長照經驗。 (五) 具照顧服務員單一級證照,具有3年以上長照經驗。 (六) 護理科或老人照顧科高職畢業,具有3年以上長照經驗。 (七) 具專門職業證書如護士、藥劑生、職能治療生、物理治療生,具有3年以上長照經驗。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辦理進用: 一、 犯內亂、外患、不能安全駕駛、賭博罪或刑法妨害風化罪章、詐欺背信及重利罪章、貪污治罪條例、性侵害犯罪防治法第二條第一項所列之罪,經有罪判決、緩起訴處分確定或通緝有案尚未結案。 二、 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經有罪判決、緩起訴處分確定或受觀察、勒戒及強制戒治之裁定,或受行政裁罰確定。 三、 受監護宣告及輔助宣告,尚未撤銷。 四、 大陸地區人民經許可進入臺灣地區,非在臺灣地區設有戶籍滿二十年者或香港及澳門居民經許可進入臺灣地區,非在臺灣地區設有戶籍滿十年。 五、 違反國籍法規定。 六、 迴避進用規定: (一) 進用單位主官、副主官,對於配偶與三等親以內血親、姻親及共同生活之家屬,不得在其單位進用。 (二) 進用單位各級主管長官,對於配偶與三等親以內血親、姻親及共同生活之家屬,不得在其主管單位進用。 (三) 有權核定(核轉)進用之主官、副主官,對於配偶與三等親以內血親、姻親及共同生活之家屬,不得在核定進用單位進用。 應繳證件:(以下均為影本,請以A4格式依序裝訂俾利審查) 1. 個人履歷表及良民證。 2. 最高學歷及相關證照。 3. 長照相關工作或服務經驗證明文件。 4. 長期照護專業人力培訓(Level 1或以上)學習證明。 5. 社區整合型服務中心個管專業訓練課程結業證明。 6. 體檢表(需為公立或地區等級以上之醫院,並檢具胸部X光、一般勞工血液檢驗、B型肝炎、水痘、麻疹及德國麻疹之檢驗報告)。 注意事項: 意者請將上述資料逕寄花蓮縣新城鄉嘉里村嘉里路163號,國軍花蓮總醫院行政組林貴珠收(請註明應徵職務及聯絡電話),證件資料不全者不予受理(以本院文卷室收迄章為憑)。參加評選所繳交之個人資料不另退還。展開 -
核醫護理師
月薪 35870元 花蓮縣新城鄉 工作經歷不拘工作時間:日班(0800-1700) 工作地點:核子醫學科、放射科 工作內容: 檢查前/中/後護理作業(靜脈留置針作業、藥物注射、衛教等)。 衛材管理及主管交辦業務。 協助放射科臨床及相關行政業務。 工作待遇 一、雇二等,薪資35,870元,依規定調薪。 二、享福利金(依業績而定)。 三、享休假補助費。 四、享勞、健保費及勞退金(6%)。 五、工作期間在本院就醫時以員工身份優惠。 求才期間:即日起 考試時間:另行電話通知 考試內容:筆試及面試:二項滿分皆為100分,75分合格,按總分高低排序錄取 考試地點:國軍花蓮總醫院行政大樓2樓第2會議室 求才條件 資格條件: 1. 具備護理師證書。 2. 具核子醫學實務工作經驗者為佳。 另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進用: 1、犯內亂、外患、不能安全駕駛、賭博罪或刑法妨害風化罪章、詐欺背信及重利罪章、貪汙治罪條例、性侵害犯罪防治法第二條第一項所列之罪,經有罪判決、緩起訴處分確定或通緝有案尚未結案。 2、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經有罪判決、緩起訴處分確定或受觀察、勒戒及強制戒治之裁定,或受行政裁罰確定。 3、受監護宣告及輔助宣告,尚未撤銷。 4、大陸地區人民經許可進入臺灣地區,非在臺灣地區設有戶籍滿二十年者或香港及澳門居民經許可進入臺灣地區,非在臺灣設有戶籍滿十年者。 5、違反國籍法規定。 6、迴避進用規定: (一)進用單位主官、副主官,對於配偶與三親等以內血親、姻親及共同生活之家屬,不得在其單位進用。 (二)進用單位各級主管長官,對於配偶與三親等以內血親、姻親及共同生活之家屬,不得在其主管單位進用。 (三)有權核定(核轉)進用之主官、副主官,對於配偶與三親等以內血親、姻親及共同生活之家屬,不得在其核定進用單位進用。 應繳文件:(以下均為影本,請以A4格式依序裝訂俾利審查) 一、 個人履歷表 二、 最高學歷證明 三、 護理師證書 四、 體檢表 (需為公立或地區等級以上之醫院,並檢具胸部X光、血液檢驗、B型肝炎、水痘、麻疹、德國麻疹及游離輻射作業勞工特殊體格及健康檢查紀錄之檢驗報告) 除應繳文件外,若有其它與核子醫學業務相關之資格或修課證明,亦可提供。 注意事項: 意者請於即日起(以本院文卷室收迄章為憑)將上述資料逕寄花蓮縣新城鄉嘉里村嘉里路163號,國軍花蓮總醫院行政室林貴珠收(請註明應徵職務及聯絡電話)。展開 -
114年度「嚴重情緒行為者精神醫療就醫障礙及早期精神病介入改善計畫」計畫臨床心理師1名
年薪 810000元 花蓮縣新城鄉 工作經歷不拘工作內容 1. 接受特別門診和急性病房轉介個案,進行心理衡鑑評估和心理治療(包含行為治療、生理回饋)等服務。 2. 協助合作機構及學校外展服務,進行個案心理狀況評估、行為輔導(含報告撰寫),對機構工作人員、老師及家屬進行親職教育(包含評估、照顧技巧諮詢及報告撰寫)。 3. 心理師依個案需要,提供特別門診個案及早期精神病個案心理衡鑑 與治療服務(含評估及報告撰寫)。 4. 協助辦理合作醫療單位/機構/學校教育訓練課程。 5. 配合衛服部及管理中心時程(例如協辦課程、督訪、考核)。定期蒐集並通報指標執行(統計外展滿意度、ASEAB量表、常處困難評估表),完成期中,期末報告。 6.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待遇薪資福利 享勞、健保,年終1.5個月 60,000元/月*12+1.5(年終)=810,000(以上幣制以新台幣計算,實際薪資依到職日按比例計算) 收件截止 至有適合人選為止 考試時間 電話通知 考試地點 國軍花蓮總醫院2樓第2會議室 求才條件 1. 報名資格條件:具臨床心理師執照。 2. 具計畫撰寫經歷及統計資料初步分析能力者。 3. 具精神科工作經驗尤佳。需自備交通工具。 4. 意者請盡速檢附履歷表、畢業證書、經歷證件、區域級以上醫院體檢表(一般勞工體格項目,包含3個月內之胸部X光(大片)攝影檢查、B型肝炎表面抗原、B型肝炎表面抗體、麻疹抗體、德國麻疹抗體及水痘帶狀疱疹病毒抗體)及相關證照影本等資料,逕寄花蓮縣新城鄉嘉里村嘉里路163號,國軍花蓮總醫院人事室林貴珠小姐收(並請註明應徵職務及聯絡電話)。 5. 新進僱用人員,先予試用三個月,經試用合格後正試僱用。 6. 另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進用: (1) 犯內亂、外患、不能安全駕駛、賭博罪或刑法妨害風化罪章章、詐欺背信及重利罪章、貪污治罪條例、性侵害犯罪防治法第2條第1項所列之罪,經有罪判決、緩起訴處分確定或通緝有案尚未結案者。 (2) 違反犯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經有罪判決、緩起訴處分確定或受觀察、勒戒及強制戒治之裁定,或受行政裁罰確定。 (3) 受「監護宣告」及「輔助宣告」,尚未撤銷者。 (4) 大陸地區人民經許可進入臺灣地區,非在臺灣地區設有戶籍滿20年者或香港及澳門居民經許可進入臺灣地區,非在臺灣地區設有戶籍滿10年者。 7. 違反國籍法規定者。 8.迴避進用規定: (1)進用單位主官、副主官,對於配偶與三等親以內血親、姻親及共同生活之家屬,不得在其單位進用。 (2)進用單位各級主管長官,對於配偶與三等親以內血親、姻親及共同生活之家屬,不得在其主管單位進用。 (3)有權核定(核轉)進用之主官、副主官,對於配偶與三等親以內血親、姻親及共同生活之家屬,不得在核定進用單位進用。 應繳證件 1. 個人履歷表。 2. 最高學歷及相關證照。(以下均為影本,請以A4格式依序裝訂俾利審查) 3. 體檢表(需為公立或地區等級以上之醫院,並檢具胸部X光、一般勞工血液檢驗、B型肝炎、水痘、麻疹及德國麻疹之檢驗報告)。 注意事項: 意者請將上述資料逕寄花蓮縣新城鄉嘉里村嘉里路163號,國軍花蓮總醫院行政組林貴珠收(請註明應徵職務及聯絡電話),證件資料不全者不予受理(以本院文卷室收迄章為憑)。參加評選所繳交之個人資料不另退還。 考試內容 面試 錄取標準 面試成績高於75分 考試時間 於接獲履歷後另行通知(請收機保持暢通) 考試地點 國軍花蓮總醫院二樓會議室 工作地點 花蓮 上班時間 另行通知展開 -
聘二等心導管室護理員二員
月薪 42210元 花蓮縣新城鄉 工作經歷不拘工作時間 :日班工作,需候傳值班(候傳費另計)。 上班日:電話通知 工作內容 1. 給藥、衛材準備、生命徵象監控、心導管術後傷口處理及包紮、協助機器維護保養。 2. 須穿鉛衣進入導管室,協助醫師執行心導管檢查。 3. 批價作業,衛材管理補充歸位,衛材盤點。 4. 其他交辦事項。 工作待遇 1. 新臺幣4萬2210元/月。 2. 績效獎金。 3. 享休假補助費。 4. 享勞、健保費及勞退金(6%)。 5. 工作期間在本院就醫時以員工身份優惠。 求才期間:即日起。 考試時間:另行電話通知。 考試內容: 面試(50%):總分100分,70分合格。 筆試(50%): 總分100分,70分合格。 考試地點:國軍花蓮總醫院行政大樓第2會議室 求才條件 資格條件: 1. 領有中華民國護理師執照。 2. 心臟科、急診、加護病房或心導管室工作相關經驗者佳。 進用限制: 1. 犯內亂、外患、不能安全駕駛、賭博罪或刑法妨害風化罪章、詐欺背信及重利罪章、貪污治罪條例、性侵害犯罪防治法第二條第一項所列之罪,經有罪判決、緩起訴處分確定或通緝有案尚未結案。 2. 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經有罪判決、緩起訴處分確定或受觀察、勒戒及強制戒治之裁定,或受行政裁罰確定。 3. 受監護宣告及輔助宣告,尚未撤銷。 4. 大陸地區人民經許可進入臺灣地區,非在臺灣地區設有戶籍滿二十年者或香港及澳門居民經許可進入臺灣地區,非在臺灣地區設有戶籍滿十年。 5. 違反國籍法規定。 迴避進用規定: 1. 進用單位主官、副主官,對於配偶與三親等以內血親、姻親及共同生活之家屬,不得在其單位進用 2. 進用單位各級主管長官,對於配偶與三親等以內血親、姻親及共同生活之家屬,不得在其主管單位進用 有權核定(核轉)進用之主官、副主官,對於配偶與三親等以內血親、姻親及共同生活之家屬,不得在其核定進用單位進用 應繳證件:(以下均為影本,請以A4格式依序裝訂俾利審查) 1. 個人履歷表 2. 最高學歷及相關證書影本 3. 工作經驗證明文件影本 4. 體檢表(需為公立或地區等級以上之醫院,並檢具胸部X光、血液檢驗、B型肝炎檢驗、水痘、麻疹、德國麻疹等檢驗報告) 注意事項: 意者請儘速將上述資料逕寄花蓮縣新城鄉嘉里村嘉里路163號,國軍花蓮總醫院行政組林貴珠收(請註明應徵職務及聯絡電話),證件資料不全者不予受理(以本院文卷室收迄章為憑)。展開 -
語言治療師1名(正職)
月薪 45380元 花蓮縣新城鄉 工作經歷不拘一、語言治療臨床工作、國際健康功能與身心障礙分類系統鑑定(ICF鑑定)、輔具評估、衛教宣導、協助執行教學醫院評鑑語言治療教學計畫、其他主管交辦事項 一、 月薪:試用期間如無語言治療師證書者以雇二(35,870元)進用,具語言治療師證書者試用期起,以民聘三職等(45,380元)進用。 二、 無語言治療師證書者,需於試用期結束前取得證書並完成職登;完成職登日之次月以民聘三職等(45,380元)進用;如於試用期結束前無法取得語言治療師證書,則不予進用。 三、 享福利金、年終獎金、生日禮金。 四、 符合勞基法投保勞、健保費及勞退金(6%)及假日、補休加班費申請。 五、 依勞基法規定,享特休假及另予休假補助費。 六、 工作期間在本院就醫時以員工身份優惠。 七、 補助進修語言治療專業課程費用。 八、 本院提供外縣市工作人員申請單身宿舍。 求才期間 即日起至徵用適才止 考試時間 另行通知 考試內容 一、面試:總分100分,75分合格 二、依分數排名,第一名為正取,第二名為備取。 考試地點 國軍花蓮總醫院2樓第2會議室 求才條件 1. 需具備語言治療師證書,應屆畢業生需於試用期滿前繳交證書。 2. 工作經驗不拘,誠摯歡迎應屆學弟妹 具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進用 1. 另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進用: 2. 犯內亂、外患、不能安全駕駛、賭博罪或刑法妨害風化罪章、詐欺背信及重利罪章、貪污治罪條例、性侵害犯罪防治法第二條第一項所列之罪,經有罪判決、緩起訴處分確定或通緝有案尚未結案。 3. 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經有罪判決、緩起訴處分確定或受觀察、勒戒及強制戒治之裁定,或受行政裁罰確定。 4. 受「監護宣告」及「輔助宣告」,尚未撤銷者。 5. 大陸地區人民經許可進入臺灣地區,非在臺灣地區設有戶籍滿20年者或香港及澳門居民經許可進入臺灣地區,非在臺灣設有戶籍滿10年者。 6. 違反國籍法規定者。 迴避進用規定: 1. 進用單位主官、副主官,對於配偶與三親等以內血親、姻親及共同生活之家屬,不得在其單位進用。 2. 進用單位各級主管長官,對於配偶與三親等以內血親、姻親及共同生活之家屬,不得在其主管單位進用。 3. 有權核定(核轉)進用之主官、副主官,對於配偶與三親等以內血親、姻親及共同生活之家屬,不得在其核定進用單位進用。 應繳文件:(以下均為影本,請以A4格式依序裝訂俾利審查) 應繳文件: 一、 個人履歷表 二、 最高學歷證件 三、 語言治療師證書 四、 體檢表(需為公立或地區等級以上之醫院,並檢具胸部X光、血液檢驗、B型肝炎、水痘、麻疹、德國麻疹之檢驗報告) 五、 刑事紀錄證明書(良民證) 選擇性證明文件: 一、 臨床執業/教師資格/管理職經歷證明 二、 學術研究/競賽經歷/專案計畫證明 注意事項: 1. 意者請將上述資料逕寄花蓮縣新城鄉嘉里村嘉里路163號,國軍花蓮總醫院行政室林貴珠收(請註明應徵職務及聯絡電話,以本院文卷室收迄章為憑)。 2. 參加評選所繳交之個人資料不另退還。展開 -
雇二等麻醉諮詢門診護理師
月薪 35870~44040元 花蓮縣新城鄉 工作經歷不拘工作內容 1. 協助麻醉諮詢門診診間之叫號及衛教(無須解釋自費項目)。 2. 麻醉自費項目之管理。 3. 協助門診手術之術前靜脈管路留置。 4. 加速術後康復計畫之個案管理。 5. 麻醉後訪視(病房)。 6.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待遇 月薪,35,870-44,040元(不含夜班費、獎金) 福利 享勞健保、退休金、年終獎金 求才期間 即日起至適用人員進用止 考試時間 電話另行通知 考試地點 國軍花蓮總醫院行政大樓2樓第2會議室 應徵條件 一、資格: 1. 政府立案之護理專科(含)以上學校畢業。 2. 具護理師(或護士)證照或應屆護理科系畢業生。 3. 其他:具麻醉科臨床工作經驗尤佳。 另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進用: 進用限制: 1.犯內亂、外患、不能安全駕駛、賭博罪或刑法妨害風化罪章、詐欺背信及重利罪章、貪污治罪條例、性侵害犯罪防治法第二條第一項所列之罪,經有罪判決、緩起訴處分確定或通緝有案尚未結案。 2.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經有罪判決、緩起訴處分確定或受觀察、勒戒及強制戒治之裁定,或受行政裁罰確定。 3.受監護宣告及輔助宣告,尚未撤銷。 4.大陸地區人民經許可進入臺灣地區,非在臺灣地區設有戶籍滿二十年者或香港及澳門居民經許可進入臺灣地區,非在臺灣地區設有戶籍滿十年。 5.違反國籍法規定。 6.迴避進用規定: (1)進用單位主官、副主官,對於配偶與三親等以內血親、姻親及共同生活之家屬,不得在其單位進用。 (2)進用單位各級主管長官,對於配偶與三親等以內血親、姻親及共同生活之家屬,不得在其主管單位進用。 (3)有權核定(核轉)進用之主官、副主官,對於配偶與三親等以內血親、姻親及共同生活之家屬,不得在其核定進用單位進用。 二、應繳證件: 1.個人履歷表 2.畢業證書影本 3.專業證照影本 4.區域級以上醫院勞工體檢表 (需含B肝及胸部X光、水痘、麻疹、德國麻疹檢查等資料)及相關證照影本等資料。 三、注意事項: 1. 意者請盡速將上述資料逕寄花蓮縣新城鄉嘉里路163號,國軍花蓮總醫院行政組林貴珠小姐收(並請註明應徵職務及聯絡電話),證件資料不全者不予受理(以本院文卷室收迄章為憑)。 2. 經資格審查不合格者,不得應試,繳交資料怒不退還。展開 -
114年度「嚴重情緒行為者精神醫療就醫障礙及早期精神病介入改善計畫」計畫職能治療師1名
年薪 810000元 花蓮縣新城鄉 工作經歷不拘工作內容 1. 依個案需要,提供特別門診個案及早期精神病個案職能治療服務(含評估及報告撰寫)。 2. 提供外展服務機構個案職能治療、機構工作人員或照顧者衛生教育及教育訓練。 3. 其他與本計畫有關之職能治療相關服務。 4. 配合衛福部及管理中心時程(例如協辦課程、督訪、考核)。定期蒐集並通報指標執行,完成期中,期末報告。 5.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待遇薪資福利 享勞、健保,年終1.5個月 60,000元/月*12+1.5(年終)=810,000(以上幣制以新台幣計算,實際薪資依到職日按比例計算) 收件截止 至有適合人選為止 考試時間 電話通知 考試地點 國軍花蓮總醫院2樓第2會議室 求才條件 1.報名資格條件:具臨床職能治療師執照。 2.具計畫撰寫經歷及統計資料初步分析能力者。 3.具精神科工作經驗尤佳。需自備交通工具。 4.意者請盡速檢附履歷表、畢業證書、經歷證件、區域級以上醫院體檢表(一般勞工體格項目,包含3個月內之胸部X光(大片)攝影檢查、B型肝炎表面抗原、B型肝炎表面抗體、麻疹抗體、德國麻疹抗體及水痘帶狀疱疹病毒抗體)及相關證照影本等資料,逕寄花蓮縣新城鄉嘉里村嘉里路163號,國軍花蓮總醫院人事室林貴珠小姐收(並請註明應徵職務及聯絡電話)。 5.新進僱用人員,先予試用三個月,經試用合格後正試僱用。 另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進用: (1) 犯內亂、外患、不能安全駕駛、賭博罪或刑法妨害風化罪章章、詐欺背信及重利罪章、貪污治罪條例、性侵害犯罪防治法第2條第1項所列之罪,經有罪判決、緩起訴處分確定或通緝有案尚未結案者。 (2) 違反犯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經有罪判決、緩起訴處分確定或受觀察、勒戒及強制戒治之裁定,或受行政裁罰確定。 (3) 受「監護宣告」及「輔助宣告」,尚未撤銷者。 (4) 大陸地區人民經許可進入臺灣地區,非在臺灣地區設有戶籍滿20年者或香港及澳門居民經許可進入臺灣地區,非在臺灣地區設有戶籍滿10年者。 (5) 違反國籍法規定者。 6.迴避進用規定: 進用單位主官、副主官,對於配偶與三等親以內血親、姻親及共同生活之家屬,不得在其單位進用。 進用單位各級主管長官,對於配偶與三等親以內血親、姻親及共同生活之家屬,不得在其主管單位進用。 有權核定(核轉)進用之主官、副主官,對於配偶與三等親以內血親、姻親及共同生活之家屬,不得在核定進用單位進用。 應繳證件 1. 個人履歷表及良民證。 2. 最高學歷及相關證照。(以下均為影本,請以A4格式依序裝訂俾利審查) 3. 體檢表(需為公立或地區等級以上之醫院,並檢具胸部X光、一般勞工血液檢驗、B型肝炎、水痘、麻疹及德國麻疹之檢驗報告)。 注意事項: 意者請將上述資料逕寄花蓮縣新城鄉嘉里村嘉里路163號,國軍花蓮總醫院行政組林貴珠收(請註明應徵職務及聯絡電話),證件資料不全者不予受理(以本院文卷室收迄章為憑)。參加評選所繳交之個人資料不另退還。 考試內容 面試 錄取標準 面試成績高於75分 考試時間 於接獲履歷後另行通知(請收機保持暢通) 考試地點 國軍花蓮總醫院二樓會議室 工作地點 花蓮 上班時間 另行通知展開 -
【奧森管理顧問有限公司】行政助理
月薪 30000~33000元 高雄市苓雅區 1~2年工作經驗我們需要您有的特質~ 活潑外向、善溝通,主動回報工作事項、態度積極! 主要工作事項: 《行政庶務協助》 1.協助部門行政業務(文書處理、會議記錄、表單整理...等) 2.廠商報價及比價作業 3.共同維護辦公室環境與設備之整潔 4.總務事項:文件收發、郵務、換錢等作業(另有外務同仁,行政為臨時支援) 5.診所行政支援:班表統整、廣告機內容更新、統整各式報表、整理會議事項等 6.主管交辦事項 《行銷協助》 1.協助行銷文案發想,有文案能力尤佳 2.具備簡單美編、排版能力(canva也可以) 《人資協助》 1.人資之行政事項協助,例如履歷篩選、聯繫求職者 2.協助校園徵才進行 3.協助合作院校活動進行及記錄 《專案內容協助》 協助公司大小專案之內容協助,以主管交辦為主 ※具備特質或條件※ 1.細心、耐心及工作穩定性,情緒穩定 2.文書能力:word、Excel、PPT靈活用運(不熟悉操作者勿投履歷) 3.偶有假日出勤專案或活動,能配合出勤 【薪資】 月薪制,起薪30,000~33,000。每年視工作表現調薪,執行專案另有專案獎勵金(不定期)。另可討論職涯規劃及晉升管道。 【福利】 1. 尾牙、夏日派對;不定期派對休閒活動 2. 國外員工旅遊(年資補助) 3. 不定期專案獎金 4. 辦公室經常有小點心、老闆請喝飲料 【錄取條件】需提供履歷安排面試 【上班時間】8:30~18:00,中午12:00~14:00休息。一日工時7.5小時。 【上班地點】高雄市苓雅區建國一路169-5號5樓 【聯絡方式】周一至周五08:30~18:00,中午12:00~14:00休息時間。 連絡電話 (07)725-6500 ,或(07)711-7007轉人資部。展開 -
臺北市立聯合醫院陽明院區婦產科招募約用主治醫師
面議(經常性薪資達4萬元或以上) 52089元 台北市士林區 工作經歷不拘臺北市立聯合醫院陽明院區婦產科招募約用主治醫師 一、職稱:約用主治醫師。 二、名額:正取1名,備取1名。 三、報名資格: (一)本職務係本院自行遴用之醫事人員,相關權利義務於契約書約定。 (二)具中華民國國籍並領有國民身分證。 (三)具備「醫事人員人事條例」任用資格。 (四)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學或獨立學院之醫學系畢業。 (五)領有國內醫師證書 (六)領有醫師考試及格證書 (七)具有效期婦產科專科醫師證書。 (八)具有效期(截止日期至少需於到職日)ETTC證書、ACLS證書、APLS證書或NRP證書或其他經本院認定之相關證書之一。 四、甄試方式:面試30%、專業測驗(專案報告,題目:婦產科醫療相關,5-10分鐘)70%,總分70分以上為錄取標準。 五、工作項目: (一)婦產科醫療業務。 (二)輪值班。 (三)教學。 (四)社區公衛任務。 (五)其他交辦事項。 六、工作地點: 臺北市立聯合醫院陽明院區※本院為無菸無檳職場。 七、聯絡方式:臺北市立聯合醫院陽明院區婦產科,電話:02-28353456分機6553或 公務手機:0979309006;聯絡人陳小姐。 八、報名方式: (一)即日起至114年6月12日17:00止,請至臺北市立聯合醫院網站「人才招募專區/一般人才招募/徵才公告」網路報名(請務必自行確認報名成功,否則一律視同未報名),並自行列印甄試報名表並檢附相關證件,以親送或限時掛號郵寄(10851)臺北市萬華區艋舺大道101號11樓,臺北市立聯合醫院人事室二股郭小姐收,以限時掛號郵戳為憑(臺北市新北市以外地區請務必自行預留郵件送達時間)。信封請註明應徵科室、職稱及寄件人姓名,且確實勾選必備資料(依實際收件證件資料為準)。 (二)應繳證件:(必備文件) 1.報名表或履歷表(請留白天聯絡電話、電子郵件信箱、黏貼2吋照片1張)。 2.身分證正反面影本1份。 3.國內外大學或獨立學院之醫學系畢業證書影本1份。 4.醫師證書影本1份及考試及格證書影本各1份。 5.有效期婦產科專科醫師證書影本1份。 6.有效期(截止日期至少需於到職日)ETTC證書、ACLS證書、APLS證書或NRP證書或其他經本院認定之相關證書之一影本。 7.專案報告1份。 8.其他自行提供資料。 (三)注意事項: 1.持外國學、經歷證明者,需附我國駐外單位認證文件。持本國學歷結業證明者,須另附教育主管機關核發之資格證明書。 2.未註明應試類科、未貼妥照片、未填寫自傳、應備文件若有資料不全、未附或資格條件不符者,即視為資格審查不合格,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補附文件、退件或及變更報考類科。 3.各項資料請以A4紙張影印並依序裝訂,報名資料無論是否錄取恕不退件,如需返還報名資料,可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以落實環保政策。 4.各項資料逾期、遺漏、不實或偽造變造者,視為資格不合格;所填資料或繳交證明文件於錄取後發現係屬不實或有偽造、變造情事者,撤銷錄取資格。 5.報名表所填具之電子郵件信箱、通訊地址、聯絡電話等資料有異動者,請傳真通知本院並同時來電確認,以維護錄取人員權益。 6.甄試及報到應依本院指定日期前來,參加甄試人員及錄取人員逾通知甄試時間、報到期限而未參加甄試或報到者,視為放棄,並註銷其資格,不得以任何理由請求保留。 7.依本院約用醫師管理要點肆、二十三、(五)之規定,不得兼任本院以外之工作,但「公務員服務法」允許者不在此限,惟應事前報經院長核准。 (四)放榜地點:請至「請至臺北市立聯合醫院網站「人才招募專區/一般人才招募/錄取公告」查詢。 (五)甄試訊息:另行通知。 (六)備註: 1.待遇:依「臺北市立聯合醫院約用醫師管理要點」及「臺北市政府衛生局所屬醫療機構人員獎勵金發給基準」辦理。 2.錄取後發現未符合醫事人員執業登記及繼續教育辦法之執業登記規定,致不能辦理執業登記,本院應予終止契約。 3.倘為軍公教退休人員者,請於經歷欄敘明「退休機關及日期」;另公務機構退休人員,請依公務人員退休法第23條第1項第4款規定自行衡酌權益事宜。 4.錄取人員應持合格體檢報告(3個月內有效期)始得完成報到手續(相關疑問請洽院本部勞安室2555-3000分機2569)。展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