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職熱搜工作
您正在找醫事人員的工作,共計979筆職缺在等你,馬上去應徵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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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照A單位個管師
月薪 37200元 台南市中西區 工作經歷不拘為長照失能者擬定照顧服務計畫、連結BC級單位、服務品質追蹤、服務諮詢及申訴等。條件 (一)具一年以上長照服務相關工作經驗之 1.護理師、社工師 2.碩士以上公共衛生、老人照顧相關系所畢業。 (二)具二年以上長照服務相關經驗之 1.專科以上學醫事人員、社會工作、老人照顧或長期照顧相關科系業 2.具社會工作師應考資格者展開 -
臺北市立聯合醫院仁愛院區急診科約用主治醫師
面議(經常性薪資達4萬元或以上) 40000元 台北市大安區 工作經歷不拘仁愛院區急診科招募約用主治醫師2名(編號:F665.F691) 一、職稱:約用主治醫師。 二、名額:正取2名,備取4名。 三、報名資格: (一)本職務係本院自行遴用之醫事人員,不具有公務人員身分,相關權利義務於契約書約定。 (二)具中華民國國籍(大陸籍人士需來臺設籍10年以上)並領有國民身分證。 (三)具備「醫事人員人事條例」任用資格。 (四)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學或獨立學院之醫學系、中醫學系選醫學系雙主修畢業。 (五)領有國內醫師證書 (六)領有醫師考試及格證書 (七)具有效期急診醫學科專科醫師證書。 (八)具有效期(截止日期至少需於到職日)ETTC證書、ACLS證書、APLS證書或NRP證書或其他經本院認定之相關證書之一。 四、甄試方式:面試30%、專業測驗(急救專業相關主題,5-10分鐘)70%,總分80分以上為錄取標準。 五、工作項目: (一)急診醫學科 臨床醫療業務。 (二)需輪值夜班及假日值班。 (三)教學。 (四)其他交辦事項。 六、工作地點: 臺北市立聯合醫院仁愛院區※本院為無菸無檳職場。 七、聯絡方式:李小姐電話 02 27093600 分機 3141 八、報名方式: (一)即日起至114年7月4日17:00止,請至臺北市立聯合醫院網站「人才招募專區/一般人才招募/徵才公告」網路報名(請務必自行確認報名成功,否則一律視同未報名),並自行列印甄試報名表並檢附相關證件,以親送或限時掛號郵寄(10851)臺北市萬華區艋舺大道101號11樓,臺北市立聯合醫院人事室二股李小姐收,以限時掛號郵戳為憑(臺北市新北市以外地區請務必自行預留郵件送達時間)。信封請註明應徵科室、職稱及寄件人姓名,且確實勾選必備資料(依實際收件證件資料為準)。 (二)應繳證件: 必備文件: 1.報名表或履歷表(請留白天聯絡電話、電子郵件信箱、黏貼2吋照片1張)。 2.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出生地為大陸地區者,應檢附戶籍謄本)。 3.國內外大學或獨立學院之醫學系、中醫學系選醫學系雙主修畢業證書影本。 4.醫師證書影本。 5.考試及格證書影本。 6.有效期急診醫學科專科醫師證書影本。 7.有效期(截止日期至少需於到職日)ETTC證書、ACLS證書、APLS證書或NRP證書或其他經本院認定之相關證書之一影本。 (三)注意事項: 1.持外國學、經歷證明者,需附我國駐外單位認證文件。持本國學歷結業證明者,須另附教育主管機關核發之資格證明書。 2.未註明應試類科、未貼妥照片、未填寫自傳、應備文件若有資料不全、未附或資格條件不符者,即視為資格審查不合格,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補附文件、退件或及變更報考類科。 3.各項資料請以A4紙張影印並依序裝訂,報名資料無論是否錄取恕不退件,如需返還報名資料,可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以落實環保政策。 4.各項資料逾期、遺漏、不實或偽造變造者,視為資格不合格;所填資料或繳交證明文件於錄取後發現係屬不實或有偽造、變造情事者,撤銷錄取資格。 5.報名表所填具之電子郵件信箱、通訊地址、聯絡電話等資料有異動者,請傳真通知本院並同時來電確認,以維護錄取人員權益。 6.甄試及報到應依本院指定日期前來,參加甄試人員及錄取人員逾通知甄試時間、報到期限而未參加甄試或報到者,視為放棄,並註銷其資格,不得以任何理由請求保留。 7.依本院約用醫師管理要點肆、二十三、(五)之規定,不得兼任本院以外之工作,但「公務員服務法」允許者不在此限,惟應事前報經院長核准。 (四)放榜地點:請至「請至臺北市立聯合醫院網站「人才招募專區/一般人才招募/錄取公告」查詢。 (五)甄試訊息:另行通知。 (六)備註: 1.待遇:依「臺北市立聯合醫院約用醫師管理要點」及「臺北市政府衛生局所屬醫療機構人員獎勵金發給基準」辦理。 2.錄取後發現未符合醫事人員執業登記及繼續教育辦法之執業登記規定,致不能辦理執業登記,本院應予終止契約。 3.倘為軍公教退休人員者,請於經歷欄敘明「退休機關及日期」;另公務機構退休人員,請依公務人員退休法第23條第1項第4款規定自行衡酌權益事宜。 4.錄取人員應持合格體檢報告(3個月內有效期)始得完成報到手續(相關疑問請洽院本部勞安章小姐2555-3000分機2563)。展開 -
關懷訪視員督導
月薪 50373元 新北市板橋區 4~5年工作經驗1.社區精神個案及自殺行為個案關懷訪視。 2.依據個案需求,協助連結所需資源或提供相關資源資訊。 3.關懷訪視員行政及專業督導。 4.辦理關懷訪視員教育訓練及個案討論會。 5.參加網絡單位會議。 6.其他臨時交辦事項。展開 -
社區健康部/社區整合服務中心/A單位個案管理員(具A個管經驗尤佳)-育嬰留停職代缺-即日起~114/8/23止
年薪 420000~456000元 高雄市苓雅區 2~3年工作經驗1.執行長照2.0業務(社區整合型照顧服務體系):個案管理、撰寫照顧計畫、轉介及連結相關服務 2.定期追蹤(家訪或電訪)個案與各項服務之連結情形 3.業務核銷(服務費用申報、個案管理平台上傳、服務成果彙整等相關行政工作) 4.提供個案及其家屬有關長照服務諮詢、關懷、心理支持 5.辦理主管交辦事項 6.此為定期契約-育嬰留停職代缺-即日起~114/8/23止 備註:工作待遇欄位月薪為大學以上薪資且通過衛生局A個管考核) 不含達服務量津貼、三節獎金、年終獎金 (月薪:A個管-有38,000、無35,000)展開 -
仁愛院區營養科招募約用技術士(廚師) / 約用服務員(廚務人員)公告
月薪 32120~36600元 台北市 工作經歷不拘一、職務名稱:約用技術士(廚師) / 約用服務員(廚務人員) 二、職缺名額:正取 5 名 三、聯絡窗口:營養科 李小姐 電話:(02) 2709-3600分機8152 四、薪資待遇: 1.約用技術士月薪約36,600元 / 約用服務員月薪約32,120元,另依績效及考核狀況發給年終獎金、考核獎金及獎勵金。。 2.福利:勞健保、文康活動。 五、報名資格: 1.具中華民國國籍(大陸地區人民經許可進入臺灣地區設有戶籍滿10年以上),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第1項、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規定情形。 2.學歷:國小(含)以上畢業。 3.證書(照):具中餐烹調丙級技術士證照。(請檢附證書正反面影本) 若無則先以約用服務員進用。【如參加本年度全國中餐烹調丙級技術士技能檢定經榜示成績合格者,應繳相關證明證件。】 六、工作地點:仁愛院區營養科【臺北市大安區仁愛路四段10號】※本院為無菸無檳職場。 七、工作項目: (一)食材前處理、大量膳食、治療飲食烹調製備作業。 (二)流質及管灌飲食製作。 (三)飲食配膳、病房送膳服務。 (四)廚房設備操作、器具操作、環境清潔維護。 (五)國定例假日輪班,早、晚班。 (六)其他交辦事項。 八、報名方式: (一)請先繳交個人履歷表,繳交方式: 1.E–mail:A1831@tpech.gov.tw 2.紙本寄送:臺北市大安區仁愛路四段10號營養科 (二)其他證件須於面試當天繳交 (三)聯絡人:仁愛院區營養科 李小姐 電話:(02) 2709-3600分機8152 九、考試時間/地點: 報名資料初審合格者,以E-mail或電話通知面試時間及地點,報名人員亦可於上班時間電洽仁愛院區承辦人: 李小姐 電話:(02) 2709-3600分機8152 十、繳交證件: 1.履歷表(請下載報名表黏貼2吋照片1張,並留白天聯絡電話)。 2.身分證正反面影本1份(出生地為大陸地區者,應檢附戶籍謄本)。 3.符合資格條件之最高學歷畢業證書。 (1)持國外經歷證明或經教育部認可之國外學歷者,需檢附我國駐外單位認證文件。持本國學歷結業證明者,須另附教育主管機關核發之資格證明書。 (2)本年度應屆畢業生,請檢附就讀學校所開立「學生○○○為本校應屆畢業生,尚未取得畢業證書」之書面證明影本或蓋有「最後一學期註冊戳記之學生證正、背面」影本;倘為研究所應屆畢業生則另檢附論文指導教授簽署「學生○○○為本校應屆畢業生,於6個月內可取得畢業證書」之書面證明影本俾憑審查,錄取報到時需檢附畢業證書正本,否則視同未錄取。 4.符合資格條件之其他專業證照正反面。參加本年度全國中餐烹調丙級技術士技能檢定經榜示成績合格者,請檢附「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技能檢定中心」成績通知書影本或線上查詢列印之成績單。錄取報到時需檢附相關專門職業及技術證書正本,否則視同未錄取。 5.相關工作經歷證明文件。 6.各項資料請以A4紙張影印並依序裝訂,報名資料無論是否錄取恕不退件。 十一、甄試方式:實作70%、面試30%,總分70分以上擇優錄取。 十二、注意事項: 1.本職務係本院自行遴用之人員,相關權利義務於契約書約定。 2.報名所繳資料恕不退件,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請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 3.資料逾期、遺漏、提供不實或偽造變造者,視為資格不合格;所填資料或繳交證明文件於錄取後發現係屬不實或有偽造、變造情事者,撤銷錄取資格。 4.倘為軍公教退休人員者,請於經歷欄敘明「退休機關及日期」;另公務機構退休人員,請依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第77條相關規定自行衡酌權益事宜。 5.本院現職人員如欲報名不同院區或單位之職缺者,需經現職單位主管於報名表核章。 6.錄取人員經通知報到者須親持體檢合格表單(1個月內有效期)與規定證件完成報到手續。(體檢事宜請洽詢本院職業安全衛生室02-2555-3000#2569)。 7.錄取人員如欲放棄報到,請填妥放棄報到聲明書,倘逾期未回覆或未於期限內完成報到程序者,視為自願放棄錄取資格。 8.錄取後發現未符合醫事人員執業登記及繼續教育辦法之執業登記規定,致不能辦理執業登記,或有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第1項、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規定情形者,本院應予終止契約。 9.本職缺須通過供膳作業人員體檢(體檢項目:含一般體檢、胸部X光、A型肝炎、B型肝炎、梅毒、傷寒、痢疾及阿米巴原蟲等),體檢未通過者無法辦理報到,取消錄取資格,由備取人員依序進用。展開 -
臺北市立聯合醫院陽明院區小兒科招募約用主治醫師
面議(經常性薪資達4萬元或以上) 40000元 台北市士林區 工作經歷不拘一、職稱:約用主治醫師。 二、名額:正取1名,備取1名。 三、報名資格: 1.本職務係本院自行遴用之醫事人員,相關權利義務於契約書約定。 2.具中華民國國籍。 3.國內外受教育部認可之醫學系畢業。 4.具國內醫師證書、考試及格證書及有效期小兒科專科醫師證書。 5.具國內有效期之ETTC、ACLS、APLS或NRP證書或其他經本院認定之相關證書之一。 四、工作項目: (一) 小兒科醫療業務 (二) 其他交辦事項 五、甄試方式:面試30%、專業測驗:專題報告(題目:兒科相關疾病)70%,總分80分以上錄取標準。 六、聯絡方式:臺北市立聯合醫院陽明院區小兒科,連絡電話:02-28353456#6556; 聯絡人廖小姐。展開 -
院本部教學研究部招募員三級約用管理師公告
月薪 35000元 台北市大安區 1~2年工作經驗一、單位:院本部教學研究部 二、職稱:員三級約用管理師 三、名額:正取1名,備取1名【儲備有效期限自榜示之翌日起3個月內有效】 四、資格條件及應徵方式: (一)本職務係本院自行遴用之人員,相關權利義務於契約書約定。 (二)待遇:月薪約35,000元,另依績效及考核狀況發給年終獎金、考核獎金及獎勵金。 (三)福利:勞健保、文康活動、生日禮券。 (四)報名條件: 1.具中華民國國籍(大陸地區人民經許可進入臺灣地區設有戶籍滿10年以上),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第1項、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規定情形。 2.學經歷:(需檢附足資證明工作年資及內容之經歷證明文件,應繳證件請詳閱「備註欄」) (1)生命科學院領域相關系所碩士以上學位。 (2)生命科學院領域相關系所學士學位,且具一年以上相關工作經驗經本院認定。 3.其他要求: (1)具有受試者保護計畫(HRP)或人體研究倫理審查委員會(IRB)相關經驗尤佳。 (2)具有實驗室儀器操作經驗尤佳。 (3)具身心障礙手冊或原住民尤佳。 4.本院現職人員如欲報名本職缺者,需經現職單位主管於報名表中「現職服務單位」欄位處核章。 (五)報名日期:自即日起至114年6月17日止,以郵戳為憑,請自行預留郵寄時間,逾時不予受理。 (六) 報名網址:請至臺北市立聯合醫院「人才招募」專區(https://hrpersonweb.tpech.gov.tw/TpechAFH)徵才公告完成線上報名(請務必自行確認報名成功,否則一律視同未報名)。 (七)報名方式: 1.採線上報名及繳交報名表件(含下載之報名表、身分證、符合資格條件之最高學歷畢業證明、工作經歷服務證明、專業證照等影本資料,請詳閱備註欄應繳證件說明)方式辦理。 2.報名表件需於規定期限內以親送或掛號郵寄至「(10851)台北市萬華區艋舺大道101號11樓收發室臺北市立聯合醫院人事室一股收」,始完成報名程序,信封請註明應徵科室及職稱。 3.如未依規定期限寄出報名表件,網路報名視為無效。 (八)資格初審合格及甄試訊息預計將於報名截止後兩週內,於臺北市立聯合醫院「人才招募」專區(https://hrpersonweb.tpech.gov.tw/TpechAFH)初審公告查詢,不另行通知,請務必主動查詢,不得以未接獲通知等理由要求補救措施。 (九)甄試方式:面試30%、專業測驗(專案報告)70%,總分70分以上為錄取標準。 專案報告題目:受試者保護計畫於人體研究計畫及人體生物資料庫中的執行方針與重要性。 (十)甄試時間及地點:於初審合格名單公告載明。 五、工作項目: (一)執行受試者保護計畫及相關業務。 (二)執行研究成果學術論文壁報展示發表會業務。 (三)協助院區器官保存庫展延經費申請。 (四)協助醫策會定期實地訪查業務。 (五) 協助人體生物資料庫及國家級生物資料庫整合平台常規業務。 (六)協助教研部業務。 (七)其他交辦事項。 六、工作地點:仁愛院區(臺北市大安區仁愛路4段10號) ※本院為無菸無檳職場。 七、聯絡方式:教學研究部楊博士:聯絡電話02-27093600轉3844;人事室郭小姐:聯絡電話02-25553000轉2317,傳真電話02-23028407,請於週一至週五上班時間來電。 八、應繳證件:(請以A4紙張格式影印): 1.請列印臺北市立聯合醫院「人才招募」專區(https://hrpersonweb.tpech.gov.tw/TpechAFH)甄試報名表並黏貼2吋照片1張。 2.身分證正反面(出生地為大陸地區者,應檢附戶籍謄本)。 3.符合資格條件之最高學歷畢業證書。 (1)持國外經歷證明或經教育部認可之國外學歷者,需檢附我國駐外單位認證文件。持本國學歷結業證明者,須另附教育主管機關核發之資格證明書。 (2)本年度應屆畢業生,請檢附就讀學校所開立「學生○○○為本校應屆畢業生,尚未取得畢業證書」之書面證明影本或蓋有「最後一學期註冊戳記之學生證正、背面」影本;倘為研究所應屆畢業生則另檢附論文指導教授簽署「學生○○○為本校應屆畢業生,於6個月內可取得畢業證書」之書面證明影本俾憑審查,錄取報到時需檢附畢業證書正本,否則視同未錄取。 4.符合資格條件之中華民國醫事人員證書。參加本年度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經榜示成績及格者,請檢附「錄取成績及結果通知書」影本。錄取報到時需檢附醫事人員證書正本,否則視同未錄取。 5.符合資格條件之其他專業證照正反面。參加本年度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經榜示成績及格者,請檢附「錄取成績及結果通知書」影本。錄取報到時需檢附相關專門職業及技術證書正本,否則視同未錄取。 6.工作經歷證明文件:採認各機關(構)、公司或學校開立之「在職證明」、「服務證明」或「離職證明」,記載任職起訖期間、單位、職稱或工作內容等資料,足資證明報名條件規定之年資及工作內容,不得僅出示勞保投保或執業登記相關資料,如應試職缺未要求工作經歷者則免附。 7.其他需繳附文件。 九、注意事項: 1.報名所繳資料恕不退件,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請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 2.資料逾期、遺漏、提供不實或偽造變造者,視為資格不合格;所填資料或繳交證明文件於錄取後發現係屬不實或有偽造、變造情事者,撤銷錄取資格。 3.倘為軍公教退休人員者,請於經歷欄敘明「退休機關及日期」;另公務機構退休人員,請依公務人員退休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第77條規定自行衡酌權益事宜。 4.錄取人員應於本院通知期限內完成報到,倘逾期未完成報到程序者,視為自願放棄錄取資格,不再進用,由本院通知次一順位錄取人員依序遞補。 5.本院現職人員如欲報名本職缺者,需經現職單位主管於報名表中「現職服務單位」欄位處核章。 6.錄取後發現未符合醫事人員執業登記及繼續教育辦法之執業登記規定,致不能辦理執業登記,或有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第1項、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規定情形者,本院應予終止契約。展開 -
臺北市立聯合醫院忠孝院區口腔醫學科招募受訓牙醫師
面議(經常性薪資達4萬元或以上) 49992元 台北市南港區 工作經歷不拘臺北市立聯合醫院忠孝院區口腔醫學科招募受訓牙醫師公告一、職稱:受訓牙醫師 二、名額:正取 1 名,備取 1 名。 三、報名資格: (一)本職務係本院自行遴用之醫事人員,相關權利義務於契約書約定。 (二)具中華民國國籍。 (三)學經歷:國內外經教育部認可之牙醫學系畢業 (四)具有牙醫師證書、考試及格證書。報名人員如為國內應屆畢業生者應具有「在學證明」、「實習醫院證明」及「第一階段牙醫師國考通過證明」,請於報到時繳交「畢業證書」。報名人員如為國外畢業生尚未取得牙醫師證書者應具有「畢業證書」、「實習醫院證明」及「第一階段牙醫師國考通過證明」,於畢業年度12月31日前未取得牙醫師證書者,應中止接受訓練。 (五)本職缺適用勞動基準法第 84-1 條。 四、工作項目: (一)牙科臨床醫療業務 (二)公衛勤務支援 (三)上級交辦事項 (四)配合二年期牙醫師 PGY 訓練計畫 五、甄試方式:面試 30%、專業測驗(筆試)70%,總分 80 分以上為錄取標準。 六、工作地點:臺北市立聯合醫院忠孝院區(11556 臺北市南港區同德路 87 號) ※本院為無菸無檳職場。 七、聯絡方式:臺北市立聯合醫院忠孝院區口腔醫學科許小姐,聯絡電話:02-27861288 分機 8205 八、放榜地點:請至「聯醫事求人專區」」(https://websrv01.tpech.gov.tw/job/index.aspx)查詢。 九、甄試訊息:科內另行通知。 十、相關事項: (一)報名方式:即日起至114 年06月17日止,請至臺北市立聯合醫院網站「事求人專區」 https://websrv01.tpech.gov.tw/job/index.aspx 網路報名(請務必自行確認報名成功,否則一律視同未報名),並自行列印甄試報名表並檢附相關證件,以親送或掛號郵寄 10851 臺北市萬華區艋舺大道 101 號 11F 臺北市立聯合醫院人事室二股郭小姐收,信封請註明應徵科室及職稱,以郵戳為憑,請自行預留郵寄時間。 (二)繳交證件: 1.甄試報名表(請至臺北市立聯合醫院網站「事求人專區」網路報名,自行列印甄試報名表並留白天聯絡電話、電子郵件信箱、黏貼 2 吋照片 1 張)。 2.身分證正反面影本1份(出生地為大陸地區者,應檢附戶籍謄本)。 3.符合任用資格之牙醫學系畢業證書影本1 份。 4.牙醫師證書及考試及格證書影本各 1 份;如為國內應屆畢業生,則繳交在學證明、實習醫院證明及第一階段牙醫師國考通過證明影本各1 份。 5.相關經歷之證明文件影本(須註明起迄時間)。 6.其他需繳附文件。 (三)注意事項: 1.持外國學、經歷證明者,需附我國駐外單位認證文件。持本國學歷結業證明者,須另附教育主管機關核發之資格證明書。 2.各項資料請以A4 紙張影印(請勿裝訂),報名資料無論是否錄取恕不退件,如需返還報名資料,可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以落實環保政策。 3.前項資料逾期、遺漏、不實或偽造變造者,視為資格不合格;所填資料或繳交證明文件於錄取後發現係屬不實或有偽造、變造情事者,撤銷錄取資格。 4.報名表所填具之電子郵件信箱、通訊地址、聯絡電話等資料有異動者,請傳真通知本院並同時來電確認,以維護錄取人員權益。 5.甄試及報到應依本院指定日期前來,參加甄試人員及錄取人員逾通知甄試時間、報到期限而未參加甄試或報到者,視為放棄,並註銷其資格,不得以任何理由請求保留。 6.國內應屆畢業生應於報到時繳交「畢業證書」,於畢業年度 12 月 31 日前未取得牙醫師證書者,應中止接受訓練。 7.依本院約用醫師管理要點肆、二十三、(五)之規定,不得兼任本院以外之工作,但「公務員服務法」允許者不在此限,惟應事前報經院長核准。 (四)備註: 1.受訓牙醫師參照勞工退休金條例提撥勞工退休金。 2.錄取人員應持合格體檢報告(3 個月內有效期)始得完成報到手續(相關疑問請洽院本部勞安室 2555-3000 分機2569)。 3.錄取後發現未符合醫事人員執業登記及繼續教育辦法之執業登記規定,致不能辦理執業登記,本院應予終止契約。 4.錄取人員須簽訂本院勞基法第 84-1 條約定書並經臺北市政府勞動局核備始得辦理報到手續。展開 -
臺北市立聯合醫院藥劑部 招募約用藥師公告
月薪 71800~78800元 台北市萬華區 工作經歷不拘【報名方式】請勿使用1111投遞履歷,請至本院網站(https://reurl.cc/vnz9pl)下載報名表填寫,並寄送到:A5548@tpech.gov.tw 一、職務名稱:約用藥師 二、職缺名額:視院區實際出缺狀況 (請電詢) 三、聯絡窗口:院本部藥劑部 邱小姐 電話:(02) 2555-3000分機2791 四、薪資待遇: 1.基本月薪 71,800-78,800元起 (新進滿一年年薪約93-102萬起,含藥師專業進階 P0-P4、年終獎金、考核獎金、簽約獎金)。依年度考績晉級穩定調薪。 2.基本收入外,其他尚有豐厚獎金如每月績效獎金、每年年終結餘獎勵、各式教研獎勵金、各式統籌獎勵、化療津貼、中藥調劑津貼等均另計。 3.大夜津貼600/天、小夜津貼300/天,每月包班15天以上,大夜津貼750/天、小夜津貼350/天;加班費及不休假獎金另計。 4.完善且多元化藥學教育訓練及藥師進階制度,發放進階獎金P0-P4:8,778~15,778/月,並設有他院轉入P1-P4制度及碩士、6年制跳級制度。 5.休假採計區域醫院以上等級醫院年資。 6.輪值班24小時者,隻身且設籍於北北基以外,並符合本院宿舍申請資格,可申請入住本院宿舍,惟任職滿3個月且申請後,未有宿舍得以使用,則可申請宿舍津貼每人每月2,000元。 7.簽約獎金可達6萬/人(任職滿6個月簽訂服務契約2年發給獎勵金2萬,至多3次)。 8.每名藥師均享有勞健保、員工定期健康檢查、文康活動、生日禮金、社團活動、藥師公會常年會費補助、學協會費獎勵(4,000元/年/人)、國內及國際學術會議補助獎勵,參與國際學術會議發表論文補助依地區及類型補助3萬-10萬/次/年,研究論文發表獎勵金,實習生及PGY教學獎金、PGY教師授課800-1,600/月。 9.本院鼓勵在職碩/博士進修,設有公假公費補助機制。 10.部分院區另設有員工汽、機車停車場、員工健身中心、員工休閒中心、美食街及院內便利商店優惠折扣、免費接駁車、圖書館,可進一步洽詢院區細節。 五、報名資格: 1. 具中華民國國籍(大陸地區人民經許可進入臺灣地區設有戶籍滿10年以上),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第1項、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規定情形。 2. 學歷:藥學系畢業。 3. 證照:具中華民國藥師證書,或考試院錄取證明及入場證影本。 4. 繼續教育積分須符合各類醫事人員相關醫事法規之執業登記規定。 5. 其它要求:具中藥學分證書尤佳。 六、工作地點: 【建議可隨信附註志願】 (一) 綜合院區: 1. 中興院區(臺北市大同區鄭州路145號) 2. 仁愛院區(臺北市大安區仁愛路四段10號) 3. 和平院區(臺北市中正區中華路二段33號) 4. 忠孝院區(臺北市南港區同德路87號) 5. 陽明院區(臺北市士林區雨聲街105號) (二) 專科院區: 1. 婦幼院區(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2號) 2. 松德院區(臺北市信義區松德路309號) 3. 林森中醫院區(臺北市中山區林森北路530號、昆明街100號) 4. 昆明院區(臺北市昆明街100號) (三)院本部藥劑部(臺北市萬華區艋舺大道101號11樓) 七、主要工作項目: (一) 綜合院區、專科院區: 1. 藥品調劑、藥品管理、臨床藥學服務、藥物諮詢、社區公衛藥事照顧服務。 2. 綜合院區含中藥及特殊藥品調劑作業,中醫院區無大夜班輪值。 3. 其他交辦事項。 (二) 院本部 (藥事行政作業): 1. 藥品採購、聯標、庫存管理、藥品主檔新增維護、資訊需求等。 2. 教學研究訓練規劃、調劑作業標準化、藥事品管/病人安全作業規畫管理。 3. 其他交辦事項。 八、報名方式: (一)請下載藥師甄選報名表,填寫後以E-mail(A5548@tpech.gov.tw)方式報名。 (二)其他應繳證件請於面試當日繳交。 (三)聯絡人:請參照各院區窗口。 九、考試時間/地點: 報名資料初審合格者,以E-mail或電話通知考試時間及地點,報名人員亦可於上班時間電洽各院區聯絡人。 十、繳交證件: 1. 臺北市立聯合醫院約用藥師甄選報名表。 (請下載報名表黏貼2吋照片1張,並留白天聯絡電話) 2. 身分證正反面影本1份。(出生地為大陸地區者,應檢附戶籍謄本) 3. 大學以上學歷畢業證書影本。 (持國外經歷證明或經教育部認可之國外學歷者,需檢附我國駐外單位認證文件。持本國學歷結業證明者,須另附教育主管機關核發之資格證明書) 4. 藥師證書正反面影本1份或考試院錄取證明及入場證影本。 (最遲於報到時檢附,若未檢附視同放棄本院錄取資格) 5. 中藥學分證明影本。 6. 相關工作經歷證明文件。 7. 各項資料請以A4紙張影印並依序裝訂,報名資料無論是否錄取恕不退件。 8. 前項資料逾期、遺漏、不實或偽造變造者,視為資格不合格;所填資料或繳交證明文件於錄取後發現係屬不實或有偽造、變造情事者,撤銷錄取資格。 十一、甄試方式: 筆試(測驗範圍:藥學相關)60%、面試40%,總分75分以上擇優錄取。 十二、注意事項: 1. 本職務係本院自行遴用之人員,相關權利義務於契約書約定。 2. 報名所繳資料恕不退件,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請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 3. 資料逾期、遺漏、提供不實或偽造變造者,視為資格不合格;所填資料或繳交證明文件於錄取後發現不實或有偽造、變造情事者,撤銷錄取資格。 4. 倘為軍公教退休人員者,請於經歷欄敘明「退休機關及日期」;另公務機構退休人員,請依銓敘部100年9月2日部退三字第1003422855號規定自行衡酌權益事宜。 5. 本院現職人員如欲報名不同院區或單位之職缺者,需經現職單位主管於報名表核章。 6. 錄取人員經通知報到者須親持體檢合格表單(1個月內有效期)與規定證件完成報到手續。(體檢事宜請洽詢院本部勞安章小姐2555-3000轉2563)。 7. 錄取人員如欲放棄報到,請填妥放棄報到聲明書,倘逾期未回覆或未於期限內完成報到程序者,視為自願放棄錄取資格,由本院通知次一順位錄取人員依序遞補。 8. 錄取後發現未符合醫事人員執業登記及繼續教育辦法之執業登記規定,致不能辦理執業登記,或有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第1項、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規定情形者,本院應予終止契約。展開 -
和平婦幼院區營養科招募約用技術士(廚師)公告
月薪 36600元 台北市中正區 工作經歷不拘一、職務名稱:約用技術士 二、職缺名額:正取 1 名 三、聯絡窗口:營養科 許營養師 電話:(02)2388-9595分機2729 四、薪資待遇: 1.約用技術士月薪約36,600元,另依績效及考核狀況發給年終獎金、考核獎金及獎勵金。 2.福利:勞健保、文康活動。 五、報名資格: 1、具中華民國國籍(大陸地區人民經許可進入臺灣地區設有戶籍滿10年以上),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第1項、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規定情形。 2、學歷:國小(含)以上畢業 3、證照:具中華民國中餐烹調丙級技術士證書(請檢附證書正反面影本)者尤佳。 若無則先以約用服務員進用。【如參加本年度全國中餐烹調丙級技術士技能檢定經榜示成績合格者,應繳相關證明證件。】 六、工作地點:和平院區(臺北市中正區中華路二段33號)※本院為無菸無檳職場。 七、工作項目: (一)食材前處理作業。 (二)飲食配膳、病房送膳服務。 (三)廚房設備、器具、環境清潔維護。 (四)國定例假日輪班,早、晚班。 (五)其他交辦事項。 八、報名方式: (一)請先繳交個人履歷表,繳交方式: 1、E–mail:A5938@tpech.gov.tw 2、紙本寄送:臺北市中正區中華路二段33號 營養科 (二)其他證件須於面試當天繳交 (三)聯絡人:和平院區營養科 許營養師,電話:(02)2388-9595分機2729 九、考試時間/地點: 報名資料初審合格者,以E-mail或電話通知面試時間及地點,報名人員亦可於上班時間電洽和平院區營養科 許營養師(02)2388-9595分機2729聯絡 十、繳交證件: 1、履歷表(請下載報名表黏貼2吋照片1張,並留白天聯絡電話)。 2、身分證正反面影本1份(出生地為大陸地區者,應檢附戶籍謄本)。 3、符合資格條件之最高學歷畢業證書。 (1)持國外經歷證明或經教育部認可之國外學歷者,需檢附我國駐外單位認證文件。持本國學歷結業證明者,須另附教育主管機關核發之資格證明書。 (2)本年度應屆畢業生,請檢附就讀學校所開立「學生○○○為本校應屆畢業生,尚未取得畢業證書」之書面證明影本或蓋有「最後一學期註冊戳記之學生證正、背面」影本;倘為研究所應屆畢業生則另檢附論文指導教授簽署「學生○○○為本校應屆畢業生,於6個月內可取得畢業證書」之書面證明影本俾憑審查,錄取報到時需檢附畢業證書正本,否則視同未錄取。 4、符合資格條件之其他專業證照正反面。參加本年度全國中餐烹調丙級技術士技能檢定經榜示成績合格者,請檢附「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技能檢定中心」成績通知書影本或線上查詢列印之成績單。錄取報到時需檢附相關專門職業及技術證書正本,否則視同未錄取。 5、相關工作經歷證明文件。 6、各項資料請以A4紙張影印並依序裝訂,報名資料無論是否錄取恕不退件。 十一、甄試方式:實作70%、面試30%,總分70分以上擇優錄取。 十二、注意事項: 1、本職務係本院自行遴用之人員,相關權利義務於契約書約定。 2、報名所繳資料恕不退件,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請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 3、資料逾期、遺漏、提供不實或偽造變造者,視為資格不合格;所填資料或繳交證明文件於錄取後發現係屬不實或有偽造、變造情事者,撤銷錄取資格。 4、倘為軍公教退休人員者,請於經歷欄敘明「退休機關及日期」;另公務機構退休人員,請依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第77條相關規定自行衡酌權益事宜。 5、本院現職人員如欲報名不同院區或單位之職缺者,需經現職單位主管於報名表核章。 6、錄取人員經通知報到者須親持體檢合格表單(1個月內有效期)與規定證件完成報到手續。(體檢事宜請洽詢本院職業安全衛生室02-2555-3000#2569)。 7、錄取人員如欲放棄報到,請填妥放棄報到聲明書,倘逾期未回覆或未於期限內完成報到程序者,視為自願放棄錄取資格。 8、錄取後發現未符合醫事人員執業登記及繼續教育辦法之執業登記規定,致不能辦理執業登記,或有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第1項、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規定情形者,本院應予終止契約。 9、本職缺須通過供膳作業人員體檢(體檢項目:含一般體檢、胸部X光、A型肝炎、B型肝炎、梅毒、傷寒、痢疾及阿米巴原蟲等),體檢未通過者無法辦理報到,取消錄取資格,由備取人員依序進用。展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