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業務負責人
月薪 35000~60000元 桃園市楊梅區 工作經歷不拘★應具備下列資格之一: 一、師級以上醫事人員、社會工作師:具有二年以上長期照顧服務(以下 簡稱長照服務)相關工作經驗。 二、護理師或護士: (一)護理師:具二年以上臨床護理相關工作經驗。 (二)護士:具四年以上臨床護理相關工作經驗。 三、專科以上學校醫事人員相關科、系、所畢業,或社會工作、公共衛生 、醫務管理、老人照顧或長期照顧相關科、系、所、學位學程畢業: 具三年以上長照服務相關工作經驗。 四、專科以上學校,前款以外科、系、所、學位學程畢業,領有照顧服務 員技術士證者:具四年以上長照服務相關工作經驗。 五、高級中等學校護理、老人照顧相關科、組畢業:具五年以上長照服務 相關工作經驗。 六、照顧服務員技術士:具七年以上專任照顧服務員相關工作經驗。 ★工作內容: 1. 擬定並達成年度工作計畫。 2. 提升居家照顧服務品質與安全。 3. 社區資源連結及拜訪。 4. 對外與政府機關或其他相關單位溝通聯繫。 5. 處理例行性行政事項。(如評鑑、滿意度分析、申訴、異常事件通報、教育訓練等) 6. 監督與管理居服督導及居服員。 7. 其他主管交辦事項展開 -
居家長照機構業務負責人
月薪 40000元 彰化縣北斗鎮 2~3年工作經驗1.規劃與管理長照服務,制定長者照護計畫 2.執行跨專業團隊合作,協調內外部資源 3.監督居家照護服務品質,確保法規遵循 4.分析長者需求,優化照護服務流程 5.負責財務預算編制與成本控制 6.具備長期照護相關法規與政策知識 7.負責人員訓練發展,強化團隊專業能力展開 -
A級個管師(桃園區)
月薪 40000~50000元 桃園市桃園區 2~3年工作經驗(一)照顧計畫擬定與服務連結: 1.承接照管中心轉介長照需要者。 2.至案家與長照需要者或其家屬討論,依其「個人額度」、照顧問題清單及長照需要者之需求後擬定照顧計畫。 3.照顧計畫送照管中心核定後連結服務或資源。 4.定期與相關合作單位開會討論服務流程。 (二)個案管理 1.依長照需要者需求或長照需要變化調整照顧計畫。 2.執行服務計畫。 3.追蹤長照需要者與各項服務之連結情形。 4.定期進行服務品質追蹤。 5.接受長照需要者及其家屬有關長照服務諮詢、申訴及處理。 6.協助長照需要者或其家屬其他資源連結。 (三)其他:行政核銷事務協助。 (四)主管交辦事項。 A 級個案管理員資格: 1.須完成(A 單位)個管人員專業訓練課程及長期照顧服務 Level I 訓練並具有完訓證明。 2.且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 (1)師級以上醫事人員、社會工作師,具有一年以上長照服務相關工作經驗。 (2)專科以上學校醫事人員相關 科、系、所畢業或公共衛生、醫務管理、社會工作、老人照 顧、長期照顧等相關科、系、所、學位學程、科 畢業,具有二年以上長照服務相關工作經驗。 (3)高中職護理或老人照顧相關科系畢業者,領有照顧服務員技術士證(或護士證照)者,具有三年以上長照服務相關工作經驗。展開 -
【牙科部】主治醫師
面議(經常性薪資達4萬元或以上) 新北市中和區 工作經歷不拘職缺: 專任主治醫師 職缺名額:牙髓病科、家庭牙科、贋復補綴牙科、牙體複形、特殊需求者口腔 醫學科等 數名 學歷限制:牙醫系畢業 其他資格:具專科證書(具SCI論文者尤佳) 準備資料如下: 1.甄選資料表 https://www.shh.org.tw/files/shh%E7%94%84%E9%81%B8%E8%B3%87%E6%96%99 %E8%A1%A8.doc 2.醫事人員專業證書(牙醫師證書、專科證書、ACLS等相關文件) 3.畢業證書影本 4.若有其他特殊學經歷請一併檢附相關證明文件 5.管制藥品使用執照影本 6.身分證正反影本 郵寄地址:新北市中和區中正路291號2樓 牙科部展開 -
臺北市立聯合醫院陽明院區復健科招募約用物理治療師(定期契約職務代理人)公告
月薪 50000元 台北市士林區 工作經歷不拘臺北市立聯合醫院陽明院區復健科招募約用物理治療師(定期契約職務代理人) _NO.1140418 一、單位:陽明院區復健科 二、職稱:約用物理治療師 三、名額:正取1名,備取2名 四、資格條件及應徵方式: (一)本職務係本院自行遴用之人員,相關權利義務於契約書約定。 (二)待遇:月薪5萬元以上,另依績效及考核狀況發給年終獎金、考核獎金及獎勵金。 (三)福利:勞健保、文康活動、生日禮金。 (四)定期契約進用期間:自報到日起至114年9月23日止,倘進用原因消失則該職代人員即須無條件解約。 (五)報名條件: 1.具中華民國國籍(大陸地區人民經許可進入臺灣地區設有戶籍滿10年以上),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第1項、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規定情形。 2.學歷:物理治療學系學士以上畢業。 報名時請附上相關學歷及工作經歷證明文件(應繳證件請詳閱「備註欄」)。 3.證書(照):具中華民國物理治療師證書(請檢附證書正反面影本)。 【如參加本年度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經榜示成績及格者,請檢附「錄取成績及結果通知書」影本,應繳證件請詳閱「備註欄」。】 醫事人員需符合各類醫事人員相關醫事法規之執業登記規定。 4.本院現職人員如欲報名本職缺者,需經現職單位主管於報名表中「現職服務單位」欄位處核章。 (六)報名日期:自即日起至114年6月22日止,以郵戳為憑,請自行預留郵寄時間,逾時不予受理。 (七)報名網址:請至臺北市立聯合醫院「人才招募」專區「事求人」系統(https://hrpersonweb.tpech.gov.tw/TpechAFH)徵才公告完成線上報名(請務必自行確認報名成功,否則一律視同未報名)。 (八)報名方式: 1.採線上報名及繳交報名表件(含下載之報名表、身分證、符合資格條件之最高學歷畢業證明、工作經歷服務證明、專業證照等影本資料,請詳閱備註欄應繳證件說明)方式辦理。 2.報名表件需於規定期限內以掛號郵寄至「(10851)臺北市萬華區艋舺大道101號11樓臺北市立聯合醫院人事室一股收」,始完成報名程序,信封請註明應徵科室及職稱。 3.如未依規定期限寄出報名表件,網路報名視為無效。 (九)資格初審合格及甄試訊息公告日期:預計將於報名截止後兩週內,於臺北市立聯合醫院「人才招募」專區「事求人」系統(https://hrpersonweb.tpech.gov.tw/TpechAFH)初審公告查詢,不另行通知,請務必主動查詢,不得以未接獲通知等理由要求補救措施。 (十)甄試方式:面試30%、專業測驗(筆試)70%,總分80分以上為錄取標準。 (十一)甄試時間及地點:於初審合格名單公告載明。 五、工作項目: (一) 物理治療相關業務。 (二)其他交辦事項。 六、工作地點:臺北市立聯合醫院陽明院區(台北市士林區雨聲街105號)※本院為無菸無檳職場。 七、聯絡方式:人事室黃小姐:聯絡電話02-25553000轉2312,傳真電話02-23028407,請於週一至週五上班時間來電。 八、應繳證件:(請以A4紙張格式影印、勿裁切、勿裝釘) (一)請列印臺北市立聯合醫院「徵才\一般人才招募專區\事求人系統」 (https://hrpersonweb.tpech.gov.tw/TpechAFH)甄試報名表並黏貼2吋照片1張。 (二)身分證正反面(出生地為大陸地區者,應檢附戶籍謄本)。 (三)符合資格條件之最高學歷畢業證書。 1.持國外經歷證明或經教育部認可之國外學歷者,需檢附我國駐外單位認證文件。持本國學歷結業證明者,須另附教育主管機關核發之資格證明書。 2.本年度應屆畢業生,請檢附就讀學校所開立「學生○○○為本校應屆畢業生,尚未取得畢業證書」之書面證明影本或蓋有「最後一學期註冊戳記之學生證正、背面」影本;倘為研究所應屆畢業生則另檢附論文指導教授簽署「學生○○○為本校應屆畢業生,於6個月內可取得畢業證書」之書面證明影本俾憑審查,錄取報到時需檢附畢業證書正本,否則視同未錄取。 (四)符合資格條件之中華民國醫事人員證書。參加本年度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經榜示成績及格者,請檢附「錄取成績及結果通知書」影本。錄取報到時需檢附醫事人員證書正本,否則視同未錄取。 (五)符合資格條件之其他專業證照正反面。 (六)工作經歷證明文件:採認各機關(構)、公司或學校開立之「在職證明」、「服務證明」或「離職證明」,記載任職起訖期間、單位、職稱或工作內容等資料,足資證明報名條件規定之年資及工作內容,不得僅出示勞保投保或執業登記相關資料,如應試職缺未要求工作經歷者則免附。 (七)其他需繳附文件。 九、注意事項: (一)報名所繳資料恕不退件,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請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 (二)資料逾期、遺漏、提供不實或偽造變造者,視為資格不合格;所填資料或繳交證明文件於錄取後發現係屬不實或有偽造、變造情事者,撤銷錄取資格。 (三)倘為軍公教退休人員者,請於經歷欄敘明「退休機關及日期」;另公務機構退休人員,請依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第77條規定自行衡酌權益事宜。 (四)錄取人員應於本院通知期限內完成報到,倘逾期未完成報到程序者,視為自願放棄錄取資格,不再進用,由本院通知次一順位錄取人員依序遞補。 (五)本院現職人員如欲報名本職缺者,需經現職單位主管於報名表中「現職服務單位」欄位處核章。 (六)錄取後發現未符合醫事人員執業登記及繼續教育辦法之執業登記規定,致不能辦理執業登記,或有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第1項、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規定情形者,本院應予終止契約。 【詳情請至臺北市立聯合醫院「徵才\一般人才招募專區\事求人系統」(https://hrpersonweb.tpech.gov.tw/TpechAFH/HOME/Index)瀏覽。】展開 -
中部地區臨床檢驗毒物中心聘請編制內聘二等檢驗員正取1員,備取 1員第2次
月薪 43500元 台中市太平區 2~3年工作經驗1. 資格:中華民國國籍,無雙重國籍,並在臺灣地區設有戶籍者。 2. 學歷:國內、外大學院校主修醫學檢驗、分析化學或其他相關之自然科學等相關科系(所)以上畢業。 3. 經歷:具二年以上之毒物檢驗實務或具二年以上醫學檢驗實驗室管理經驗具相關證照或工作經驗佐證。 4. 具下列情形之ㄧ者,不得報考: (1) 犯內亂、外患、不能安全駕駛、賭博罪或刑法妨害風化罪章、詐欺背信及重利罪章、貪污治罪條例、性侵害犯罪防治法第2條第1款所列之罪,經有罪判決、緩起訴處分確定或通緝有案尚未結案。 (2) 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經有罪判決、緩起訴處分確定或受觀察、勒戒及強制戒治之裁定,或受行政裁罰確定。 (3) 受監護宣告及輔助宣告,尚未撤銷。 (4) 大陸地區人民經許可進入臺灣地區,非在臺灣地區設有戶籍滿20年者或香港及澳門居民經許可進入臺灣地區,非在臺灣地區設有戶籍滿10年。 (5) 違反國籍法規定。 (6) 迴避進用之人員。 5. 試用期間:自到職之日起三個月至經單位考核通過核定正式任用之日止,試用期間相關薪資福利及勞動條件與正職相同,若自到職之日起屆滿三個月,仍未取得正式任用(即未通過考核)者,除另有延長考核約定外,視為無法勝任工作逕予終止勞動契約並依勞動基準法相關規定辦理。 6. 聘用時間:自到職之日起算(依國防部核定生效日期)。 7. 工作地點:國軍臺中總醫院(臺中市太平區中山路二段348號病理檢驗科毒物中心)。 8. 薪資:自約聘生效日起,以職缺聘二等一級任職,起薪待遇依國軍聘用及雇用人員薪給支給要點辦理;月薪新臺幣43,500元(每月實際支領金額尚須扣除勞保及健保等費用),享勞健保、福利金(隨醫院盈餘浮動)、年終獎金(依國防部相關規定)及服務滿半年以上休假獎金另行計算給予(視當年度慰休天數)。 9. 工作時間:依勞動基準法相關規範,配合單位正常工時或輪班,並配合病理檢驗科毒物中心任務需求。 10. 工作內容: (1) 執行專責品管人員、協助檢驗機構負責人維護報告品質、檢體去識別化工作。 (2) 長官臨時交辦或調整事項。 11.應繳資料: (1) 報名表:最近 3 個月內拍攝之彩色照片電子檔脫帽、五官清晰正 面半身且不得佩帶深色鏡片眼鏡。 (2) 符合報考資格之最高學歷畢業證書掃描檔或照相檔。 (3) 身分證及戶口名簿(或戶籍謄本)掃描檔或照相檔(記事欄不省略)。 (4) 履歷表及自傳各乙份(如附件1)。 (5) 工作經歷證明:佐證資料格式不限,但須由服務機關蓋章認可,內容須註明從事之工作內容及任職時間,民營機構之經歷須檢附「勞保明細表」影本;未檢附者,該工作經歷不予認可。 (6) 如已役 畢或免役者,應檢附退伍令(軍事訓練役結訓令)或免役證明影本(女性未服役者,免附)。 (7) 利益衝突迴避聲明書1份(如附件2) 。 (8) 個人基本資料安全調查同意書1份 (如附件3)。 (9) 體檢表正本1份:通知錄取後,應繳交最近6個月內(以錄取報到日前計算)地區軍醫院或勞動部指定醫院體檢表(請至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查詢)並依國軍人員年度體檢項目完成檢查;如身心障礙者進用之人員,不在此限,並請檢附身心障礙證明,且具有就業能力者。 (10)前揭第2項至第7項之資料正本請於報名階段繳交,另資料正本並於考試當日辦理繳驗,凡有偽造證件者,一律註銷應考資格,不得異議,第8項至第9項資料於通知錄取階段繳交。 11. 報名截止日期:114年6月6日,一律採網路報名,報考人員填具報名表及備妥報名資料後,以電子郵件至報考單位承辦人電子信箱fu-cheng@803.org.tw,郵件註明毒物中心品管人員;逾期不予受理且不接受現場報名,資審合格人員,以電話通知參加甄試場;報名資料一律不予退還,缺件、模糊不清、僞造、變造、假借、冒用等不實情況、或未依規定檢附及填寫不完整均不予受理,身心障礙者歡迎參加甄選(請附證明文件)並請報考人員後續請自行至本院官網人事錄取公告是否錄取等相關資訊。 12. 本院員工如欲轉任報考,請先簽奉單位主管及院部權責長官核可後,並請於報名截止前檢附核准報告及相關資料完成報名,始得參加應試。展開 -
院本部醫療事務室招募員三級約用管理師公告417(若報考符合資格人數不足時,得予延長公告期間。)
月薪 35000元 台北市大同區 3~4年工作經驗一、單位:院本部醫療事務室 二、職稱:員三級約用管理師 三、名額:儲備2名【備取有效期間自榜示之翌日起6個月內有效】(若報考符合資格人數不足時,得予延長公告期間。) 四、資格條件及應徵方式: (一)本職務係本院自行遴用之人員,相關權利義務於契約書約定。 (二)待遇:月薪約35,000元,另依績效及考核狀況發給年終獎金、考核獎金及獎勵金。 (三)福利:勞健保、文康活動、生日禮券。 (四)報名條件: 1.具中華民國國籍(大陸地區人民經許可進入臺灣地區設有戶籍滿10年以上),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第1項、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規定情形。 2.學經歷: (1)碩士學位。 (2)學士學位,且具一年以上相關工作經驗,經本院認定者。 (3)學士學位,在學期間於區域級以上醫院實習成績達85分(含)以上者。 (4)副學士學位,且具三年以上工作經驗,經本院認定者。 3.其它要求: (1)熟悉電腦操作與健保業務。 (2)具醫務管理師、健康保險技術員、健康保險管理師等證照者尤佳。 (3)醫管、公衛、醫資、護理相關科系畢業者尤佳。 (4)具身心障礙手冊或原住民身分者尤佳。 4.本院現職人員如欲報名本職缺者,需經現職單位主管於報名表中「現職服務單位」欄位處核章。 (五)報名日期:自即日起至114年6月18日止,以郵戳為憑,請自行預留郵寄時間,逾時不予受理。 (六)報名網址:請至臺北市立聯合醫院「徵才\一般人才招募專區\徵才系統」(https://hrpersonweb.tpech.gov.tw/TpechAFH)徵才公告完成線上報名(請務必自行確認報名成功,否則一律視同未報名)。 (七)報名方式: 1. 採線上報名及繳交報名表件(含下載之報名表、身分證、符合資格條件之最高學歷畢業證明、工作經歷服務證明、專業證照等影本資料,請詳閱備註欄應繳證件說明)方式辦理。 2. 報名表件需於規定期限內以親送或掛號郵寄至「(10851)臺北市萬華區艋舺大道101號11樓收發室臺北市立聯合醫院人事室一股收」,始完成報名程序,信封請註明應徵科室及職稱。 3. 如未依規定期限寄出報名表件,網路報名視為無效。 (八)資格初審合格及甄試訊息預計將於報名截止後兩週內,於臺北市立聯合醫院「徵才\一般人才招募專區\徵才系統」(https://hrpersonweb.tpech.gov.tw/TpechAFH)初審公告查詢,不另行通知,請務必主動查詢,不得以未接獲通知等理由要求補救措施。 (九)甄試方式:面試50%、專業測驗(筆試、實作)50%,總分70分以上為錄取標準。 測驗範圍:健康保險實務、電腦技能測驗。 (十)甄試時間及地點:於初審合格名單公告載明。 五、 工作項目: (一) 櫃檯業務、帳務管理。 (二) 健保申報、抽審、爭議及事前審查等辦理。 (三) 相關各科業務資料或醫院營運資料統計。 (四) 其他交辦事項。 六、工作地點:臺北市立聯合醫院各院區。(依單位人力出缺情形,安排工作地點) ※本院為無菸無檳職場。 七、聯絡方式:醫事室陳小姐、聯絡電話02-25553000轉2745;人事室郭小姐、聯絡電話02-25553000轉2317,傳真電話02-23028407,請於週一至週五上班時間來電。 八、應繳證件:(請以A4紙張格式影印): 1.請列印臺北市立聯合醫院「徵才\一般人才招募專區\徵才系統」(https://hrpersonweb.tpech.gov.tw/TpechAFH)甄試報名表並黏貼2吋照片1張。 2.身分證正反面(出生地為大陸地區者,應檢附戶籍謄本)。 3.符合資格條件之最高學歷畢業證書。 (1)持國外經歷證明或經教育部認可之國外學歷者,需檢附我國駐外單位認證文件。持本國學歷結業證明者,須另附教育主管機關核發之資格證明書。 (2)本年度應屆畢業生,請檢附就讀學校所開立「學生○○○為本校應屆畢業生,尚未取得畢業證書」之書面證明影本或蓋有「最後一學期註冊戳記之學生證正、背面」影本;倘為研究所應屆畢業生則另檢附論文指導教授簽署「學生○○○為本校應屆畢業生,於6個月內可取得畢業證書」之書面證明影本俾憑審查,錄取報到時需檢附畢業證書正本,否則視同未錄取。 4.符合資格條件之中華民國醫事人員證書。參加本年度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經榜示成績及格者,請檢附「錄取成績及結果通知書」影本。錄取報到時需檢附醫事人員證書正本,否則視同未錄取。 5.符合資格條件之其他專業證照正反面。參加本年度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經榜示成績及格者,請檢附「錄取成績及結果通知書」影本。錄取報到時需檢附相關專門職業及技術證書正本,否則視同未錄取。 6.工作經歷證明文件:採認各機關(構)、公司或學校開立之「在職證明」、「服務證明」或「離職證明」,記載任職起訖期間、單位、職稱或工作內容等資料,足資證明報名條件規定之年資及工作內容,不得僅出示勞保投保或執業登記相關資料,如應試職缺未要求工作經歷者則免附。 7.其他需繳附文件。 九、注意事項: 1.報名所繳資料恕不退件,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請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 2.資料逾期、遺漏、提供不實或偽造變造者,視為資格不合格;所填資料或繳交證明文件於錄取後發現係屬不實或有偽造、變造情事者,撤銷錄取資格。 3.倘為軍公教退休人員者,請於經歷欄敘明「退休機關及日期」;另公務機構退休人員,請依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第77條規定自行衡酌權益事宜。 4. 錄取人員應於本院通知期限內完成報到,倘逾期未完成報到程序者,視為自願放棄錄取資格,不再進用,由本院通知次一順位錄取人員依序遞補。 5.本院現職人員如欲報名本職缺者,需經現職單位主管於報名表中「現職服務單位」欄位處核章。 6.錄取後發現未符合醫事人員執業登記及繼續教育辦法之執業登記規定,致不能辦理執業登記,或有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第1項、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規定情形者,本院應予終止契約。展開 -
骨科手術室-放射師
月薪 35490~40500元 花蓮縣花蓮市 工作經歷不拘招募說明 資格條件: 1.大學(含)以上畢業。 2.放射技術相關科系畢業。 3.具醫事放射師執照。 工作內容:常規臨床放射檢查相關設備操作。 月薪資: 新進人員35,490元起,最高可達40,500元。 另將依個別資歷、職務內容等,每月提供經驗年資薪或其他服務獎金等 ♦♦♦♦♦♦♦♦♦♦♦♦♦♦♦♦♦♦♦♦♦♦♦♦ 誠摯邀請您的加入!! 可備妥履歷表、自傳、成績單及相關證書影本參與面談 聯絡人:黃小姐 聯絡電話:03-8561825分機12383 聯絡時間:週一至週五上午0800-1200;下午1330-1730 電子信箱:wishem@tzuchi.com.tw展開 -
松德院區職能治療科文山職能工作坊招募員二級約用管理師(職務代理人)公告
月薪 38000元 台北市文山區 3~4年工作經驗松德院區職能治療科文山職能工作坊招募員二級約用管理師(職務代理人)_NO.1140293 一、單位:松德院區職能治療科 二、職稱:定期契約員二級(約用)管理師 三、名額:正取1名,備取2名(候補期間至多3個月) 四、資格條件及應徵方式: (一)本職務係本院自行遴用之人員,不具有公務人員身分,相關權利義務於契約書約定。 (二)待遇:月薪 3.8萬元以上,績效獎金金額另依績效及考核狀況發給年終獎金、考核獎金及獎勵金。 (三)福利:勞健保、文康活動、生日禮金。 (四)定期契約進用期間:自報到日起至114年11月30日止,倘進用原因消失則該職代人員即須無條件解約。 (五)報名條件: 1.具中華民國國籍(大陸地區人民經許可進入臺灣地區設有戶籍滿10年以上),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第1項、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規定情形。 2.學經歷: (1)學士學位,且具三年以上相關工作經驗,且具日間型精神復健機構訓練課程合格證書。或 (2)碩士以上學位,且具日間型精神復健機構訓練課程合格證書。或 (3)領有護理師、臨床心理師、職能治療師、社會工作師證照四者其一。 3.證書(照): (1)日間型精神復健機構訓練課程合格證書。或 (2)領有護理師、臨床心理師、職能治療師、社會工作師證照四者其一(請檢附證書正反面影本)。 【應繳證件請詳閱「備註欄」。】 4.其它要求:無。 6.本院現職人員如欲報名本職缺者,需經現職單位主管於報名表中「現職服務單位」欄位處核章。 (六)報名日期:自即日起至114年6月22日止,以郵戳為憑,請自行預留郵寄時間,逾時不予受理。 (七)請至臺北市立聯合醫院「人才招募」專區「事求人」系統(https://hrpersonweb.tpech.gov.tw/TpechAFH)徵才公告完成線上報名(請務必自行確認報名成功,否則一律視同未報名)。 (八)報名方式: 1.採線上報名及繳交報名表件(含下載之報名表、身分證、符合資格條件之最高學歷畢業證明、工作經歷服務證明、專業證照等影本資料,請詳閱備註欄應繳證件說明)方式辦理。 2.報名表件需於規定期限內以掛號郵寄至「(10851)臺北市萬華區艋舺大道101號11樓臺北市立聯合醫院人事室一股黃小姐收」,始完成報名程序,信封請註明應徵科室及職稱。 3.如未依規定期限寄出報名表件,網路報名視為無效。 (九)資格初審合格及甄試訊息公告日期:預計將於報名截止後兩週內,於臺北市立聯合醫院「人才招募」專區「事求人」系統(https://hrpersonweb.tpech.gov.tw/TpechAFH)初審公告查詢,不另行通知,請務必主動查詢,不得以未接獲通知等理由要求補救措施。 (十)甄試方式:面試50%、筆試50%,總分70分以上為錄取標準。 測驗範圍:【社區精神復健領域範疇】 (十一)甄試時間及地點:於初審合格名單公告載明。 五、工作項目: (一)精神復健個案管理。 (二)精神復健團體帶領。 (三)社區融合專案辦理。 (四)新媒體編撰行銷。 (五)行政業務執行。 (六)失智據點業務協助。 (七)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六、工作地點:臺北市立聯合醫院文山職能工作坊(臺北市文山區興隆路二段160號1樓) 。※本院為無菸職場。 七、聯絡方式:人事室黃小姐:聯絡電話(02)2555-3000轉2312,傳真電話(02)2302-8407,請於週一至週五上班時間來電。 八、應繳證件:(請以A4紙張格式影印、勿裁切、勿裝釘) (一)請列印臺北市立聯合醫院「徵才\一般人才招募專區\事求人系統」 (https://hrpersonweb.tpech.gov.tw/TpechAFH)甄試報名表並黏貼2吋照片1張。 (二)身分證正反面(出生地為大陸地區者,應檢附戶籍謄本)。 (三)符合資格條件之最高學歷畢業證書。 1.持國外經歷證明或經教育部認可之國外學歷者,需檢附我國駐外單位認證文件。持本國學歷結業證明者,須另附教育主管機關核發之資格證明書。 2.本年度應屆畢業生,請檢附就讀學校所開立「學生○○○為本校應屆畢業生,尚未取得畢業證書」之書面證明影本或蓋有「最後一學期註冊戳記之學生證正、背面」影本;倘為研究所應屆畢業生則另檢附論文指導教授簽署「學生○○○為本校應屆畢業生,於6個月內可取得畢業證書」之書面證明影本俾憑審查,錄取報到時需檢附畢業證書正本,否則視同未錄取。 (四)符合資格條件之中華民國醫事人員證書。參加本年度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經榜示成績及格者,請檢附「錄取成績及結果通知書」影本。錄取報到時需檢附醫事人員證書正本,否則視同未錄取。 (五)符合資格條件之其他專業證照正反面。 (六)工作經歷證明文件:採認各機關(構)、公司或學校開立之「在職證明」、「服務證明」或「離職證明」,記載任職起訖期間、單位、職稱或工作內容等資料,足資證明報名條件規定之年資及工作內容,不得僅出示勞保投保或執業登記相關資料,如應試職缺未要求工作經歷者則免附。 (七)其他需繳附文件。 九、注意事項: (一)報名所繳資料恕不退件,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請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 (二)資料逾期、遺漏、提供不實或偽造變造者,視為資格不合格;所填資料或繳交證明文件於錄取後發現係屬不實或有偽造、變造情事者,撤銷錄取資格。 (三)倘為軍公教退休人員者,請於經歷欄敘明「退休機關及日期」;另公務機構退休人員,請依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第77條規定自行衡酌權益事宜。 (四)錄取人員應於本院通知期限內完成報到,倘逾期未完成報到程序者,視為自願放棄錄取資格,不再進用,由本院通知次一順位錄取人員依序遞補。 (五)本院現職人員如欲報名本職缺者,需經現職單位主管於報名表中「現職服務單位」欄位處核章。 (六)錄取後發現未符合醫事人員執業登記及繼續教育辦法之執業登記規定,致不能辦理執業登記,或有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第1項、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規定情形者,本院應予終止契約。 【詳情請至臺北市立聯合醫院「徵才\一般人才招募專區\事求人系統」(https://hrpersonweb.tpech.gov.tw/TpechAFH/HOME/Index)瀏覽。】展開 -
臺北市立聯合醫院陽明院區急診科招募約用主治醫師1名(M394)
面議(經常性薪資達4萬元或以上) 40000元 台北市士林區 工作經歷不拘陽明院區急診科招募約用主治醫師1名(M394) 一、職稱:約用主治醫師。 二、名額:正取1名,備取1名。 三、報名資格: (一)具中華民國國籍並領有國民身分證(大陸籍人士需來臺設籍10年以上)。 (三)具備「醫事人員人事條例」任用資格。 (四)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學或獨立學院之醫學系、中醫學系選醫學系雙主修畢業。 (五)具國內醫師證書及考試及格證書。 (六)具有效期急診醫學科專科醫師證書(應屆考急專者附上合格通知書影本)。 (七)具3年臨床工作經驗(取得醫師證書後並在臨床工作滿3年者),經本院認定者(需檢附足茲證明工作年資及內容之經歷證明文件) (八)具有效期(截止日期至少需於到職日)ACLS證書相關證書。 四、甄試方式: 面試30%、專業測驗(專案報告題目:急性心肌梗塞的鑑別診斷,10分鐘)70%,總分80分以上為錄取標準。 五、工作項目: (一)急診科臨床醫療業務。 (二)需輪值夜班及假日值班。 (三)其他交辦事項。 六、工作地點:臺北市立聯合醫院陽明院區(臺北市士林區雨聲街105號)。 ※本院為無菸無檳職場。 七、聯絡方式:02-2835-3456轉5147鄭主任;請於週一至週五上班間來電 八、報名方式: (一)即日起至114年6月13日17:00止,請至臺北市立聯合醫院網站「人才招募專區/一般人才招募/徵才公告」網路報名(請務必自行確認報名成功,否則一律視同未報名),並自行列印甄試報名表並檢附相關證件,以親送或限時掛號郵寄(10851)臺北市萬華區艋舺大道101號11樓,臺北市立聯合醫院人事室二股李小姐收,以限時掛號郵戳為憑(臺北市新北市以外地區請務必自行預留郵件送達時間)。信封請註明應徵科室、職稱及寄件人姓名,且確實勾選必備資料(依實際收件證件資料為準)。 (二)應繳證件: 必備文件: 1.報名表或履歷表(請至臺北市立聯合醫院網站「人才招募專區/一般人才招募/徵才公告」網路報名,自行列印甄試報名表並留白天聯絡電話、電子郵件信箱、黏貼2吋照片1張)、自傳各1份。 2.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出生地為大陸地區者,應檢附戶籍謄本)。 3.國內外大學或獨立學院之醫學系、中醫學系選醫學系雙主修畢業證書影本。 4.醫師證書影本。 5.考試院考試及格證書影本。 6.有效期(效期截止日期至少需至報到日)急診醫學科專科醫師證書影本(應屆考專科者需附上合格通知書影本)。 7.符合經歷之證明文件影本,具3年臨床工作經驗(取得醫師證書後並在臨床工作滿3年者,須註明起迄時間)。 8.有效期(效期截止日期至少需至報到日)ACLS證書。 其他:自行提供資料 (三)注意事項: 1.持外國學、經歷證明者,需附我國駐外單位認證文件。持本國學歷結業證明者,須另附教育主管機關核發之資格證明書。 2.未註明應試類科、未貼妥照片、未填寫自傳、應備文件若有資料不全、未附或資格條件不符者,即視為資格審查不合格,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補附文件、退件或及變更報考類科。 3.各項資料請以A4紙張影印並依序裝訂,報名資料無論是否錄取恕不退件,如需返還報名資料,可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以落實環保政策。 4.各項資料逾期、遺漏、不實或偽造變造者,視為資格不合格;所填資料或繳交證明文件於錄取後發現係屬不實或有偽造、變造情事者,撤銷錄取資格。 5.報名表所填具之電子郵件信箱、通訊地址、聯絡電話等資料有異動者,請傳真通知本院並同時來電確認,以維護錄取人員權益。 6.甄試及報到應依本院指定日期前來,參加甄試人員及錄取人員逾通知甄試時間、報到期限而未參加甄試或報到者,視為放棄,並註銷其資格,不得以任何理由請求保留。 7.依本院約用醫師管理要點肆、二十三、(五)之規定,不得兼任本院以外之工作,但「公務員服務法」允許者不在此限,惟應事前報經院長核准。 (四)放榜地點: 請自行至臺北市立聯合醫院網站「人才招募專區/一般人才招募/錄取公告」查詢 (五)甄試訊息: 臺北市立聯合醫院網站「人才招募專區/一般人才招募/初審公告」查詢(或 洽聯絡人確認) (六)備註: 1.待遇:依「臺北市立聯合醫院約用醫師管理要點」及「臺北市政府衛生局所屬醫療機構人員獎勵金發給基準」辦理。 2.錄取後發現未符合醫事人員執業登記及繼續教育辦法之執業登記規定,致不能辦理執業登記,本院應予終止契約。 3.錄取人員應持合格體檢報告(3 個月內有效期)始得完成報到手續(相關疑問請洽院本部職業安全衛生室電話2555-3000 分機2569)。展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