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職熱搜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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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輔導員(專任管理員)
月薪 36000元 新北市新莊區 工作經歷不拘工作內容: (醫學復健相關和從事過照護工作者優先錄取) 從事身心礙者服務照顧 1.醫事行政業務 2.陪同身心障礙者安排作息 4.帶領簡易團體 工作核心: 1.生活訓練-有各專業管理人員提供細心的指導及生理照顧、獨立功能訓練、服藥訓練等。 2.活動訓練-專任管理人員與外師規劃定期活動。 3.工作訓練-專業人員定期評估與階段性訓練,提供完整的職能訓練及就業諮詢輔導。 4.醫療資源-與特約醫院合作,提供醫療服務,使住民達到完善之生理、心理照顧。 5.社會資源-社會公益團體、學校團體等定期舉辦活動。 6.福利資源-社工連結社會資源,提供住民社會福利及諮詢服務。展開 -
醫事檢驗師
部分工時(月薪) 36000元 高雄市前金區 工作經歷不拘1、 具醫檢師執照 2、 檢驗品質管理作業 執行機臺試劑與採血耗材管理與盤點 每日儀器品管作業及儀器的基本保養與紀錄 每日品管作業執行及登錄(異常品管結果之處理與分析) 定時清點並補足各組所需耗材 3、 執行檢驗等醫檢相關作業 生化&免疫機檢驗及結果判讀 CBC、HbA1c、urine檢驗及結果判讀 血庫核血業務 4、 執行病人採血作業 專業健康諮詢服務與客戶關懷 5、 報告管理 6、 檢體結果審查行政作業 7、 配合假日需要時上班 8、 主管交辦事項 9、 列印報告整理 10、核發委外報告 ❣️如果您在這個職位上擁有相關的經驗和技能或是您想要實踐相關所學,請盡快提交您的履歷,我們期待與您合作!展開 4日回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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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事C/巷弄據點站長📞直接電洽✨臨時人員
時薪 200元 高雄市前鎮區 工作經歷不拘•直接電話洽詢張先生 ☎️市話 : 07-3955319 📞手機 : 0939090350 •工作內容 1長輩血壓體溫量測 2帶領長輩活動 3執行據點清潔工作 📍 服務區域 前鎮區 🤩 別猶豫,馬上聯絡我們! 期待在關愛的道路上,見到你的身影!💕展開 -
全天外務人員(中和-優品生醫(股)公司)
月薪 35000~36000元 新北市中和區 工作經歷不拘我們是優品生醫股份有限公司,專門為醫療機構提供專業的檢驗服務。我們自豪於成為瑞士羅氏醫療診斷設備授權的首家台灣示範實驗室,堅持透過高標準的品質管理及專業的檢驗技術,為社會健康做出貢獻。 【工作內容】 1. 負責檢體及檢驗報告的安全迅速運送,確保時效性和正確性。 2. 在運送檢體前,準備和檢查相關物品,遵循標準操作程序,確保規範的無誤執行。 3. 收款作業及簡單的客戶服務,包含文件簽收及基礎諮詢,保持良好的服務態度。 4. 處理樣本的交接過程,包含完成檢體運送紀錄管理,以確保流程透明和可追溯性。 我們誠摯地邀請對運輸服務及團隊合作充滿熱忱的您加入我們。成為優品生醫的一員,透過專業與努力,為提升社會整體健康做出貢獻!立即投遞您的履歷,我們期待與您共同成長!展開 -
【花鹿覓】失智社區據點計畫社工人員/護理人員
月薪 33000~35000元 彰化縣鹿港鎮 工作經歷不拘【職務內容】 1. 執行失智區據點計畫與業務開發 2. 失智據點學員健康評估與電訪追蹤 3. 據點活動規劃與帶領 4. 延緩失能活動與認知促進課程規劃評值 5. 據點計畫核銷及相關行政作業 6. 辦理失智據點家屬座談會、照顧者服務與諮詢 7. 失智據點輔導訪查與改善作業 8. 辦理長照相關諮詢或轉介 9. 協辦事項:(1)失智症社區宣導活動;(2)配合衛生局輔導訪查;(3)資源連結 與開創 (4)其他專案支援 【專業要求】 需符合下列資格之一: (1) 專科以上學校醫事人員相關科、系、所畢業或公共衛生、醫務 管理、 社會工作、老人照顧或長期照顧相關科、系、所、學位學程畢業。 (2) 具社會工作師應考資格。 (3) 高中(職)護理或老人照顧相關科系畢業者。 (4) 領有照顧服務員訓練結業證明書,或照顧服務員職類技術士證。 (5) 本部預防及延緩失能照護服務方案之師資、指導員或協助員:須具 帶領照護方案 3 期以上經驗。 ★有實際執行失智據點、照顧經驗或受過失智照護課程者尤佳★展開 -
臺北市立聯合醫院仁愛院區消化內科招募員一級約用技術師公告1150507
月薪 43000元 台北市大安區 5~6年工作經驗臺北市立聯合醫院仁愛院區消化內科招募員一級約用技術師 一、單位:仁愛院區消化內科 二、職稱:員一級約用技術師 三、名額:正取2名,備取2名(候補期間至多3個月) 四、資格條件及應徵方式: (一)本職務係本院自行遴用之人員,相關權利義務於契約書約定。 (二)待遇:月薪4.3萬元以上,另依績效及考核狀況發給年終獎金、考核獎金及獎勵金。 (三)福利:勞健保、文康活動、生日禮金。 (四)報名條件: 1.具中華民國國籍(大陸地區人民經許可進入臺灣地區設有戶籍滿10年以上),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第1項、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規定情形。 2.學歷:副學士以上。 【如為本年度應屆畢業生或研究所應屆畢業生,應繳證件請詳閱「備註欄」】 3.經歷:具5年相關工作經驗,經本院認定者(需檢附足資證明工作年資及內容之經歷證明文件,應繳證件請詳閱「備註欄」)。 4.證書(照):具中華民國護理師證書(請檢附證書正反面影本)。 醫事人員需符合各類醫事人員相關醫事法規之執業登記規定。 【如參加本年度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經榜示成績及格者,請檢附「錄取成績及結果通知書」影本,應繳證件請詳閱「備註欄」。】 5.其它要求:無。 6.本院現職人員如欲報名本職缺者,需經現職單位主管於報名表中「現職服務單位」欄位處核章。 (五)報名日期:自即日起至115年11月16日止,以郵戳為憑,請自行預留郵寄時間,逾時不予受理。 (六)報名網址:請至臺北市立聯合醫院「徵才\一般人才招募專區\事求人系統」(https://hrpersonweb.tpech.gov.tw/TpechAFH/HOME/Index)徵才公告完成線上報名(請務必自行確認報名成功,否則一律視同未報名)。 (七)報名方式: 1.採線上報名及繳交報名表件(含下載之報名表、身分證、符合資格條件之最高學歷畢業證明、工作經歷服務證明、專業證照等影本資料,請詳閱備註欄應繳證件說明)方式辦理。 2.報名表件需於規定期限內以掛號郵寄至「(10851)臺北市萬華區艋舺大道101號11樓臺北市立聯合醫院人事室一股收」,始完成報名程序,信封請註明應徵科室及職稱。 3.如未依規定期限寄出報名表件,網路報名視為無效。 (八)資格初審合格及甄試訊息公告日期:預計將於報名截止後兩週內,於臺北市立聯合醫院「人才招募」專區「事求人」系統(https://hrpersonweb.tpech.gov.tw/TpechAFH)初審公告查詢,不另行通知,請務必主動查詢,不得以未接獲通知等理由要求補救措施。 (九)甄試方式:面試30%、專業測驗(筆試、實作)70%,總分80分以上為錄取標準。 專業測驗範圍:【消化系內視鏡超音波相關】 (十)甄試時間及地點:於初審合格名單公告載明。 五、工作項目: (一)護理衛教相關事宜。 (二)協助醫師操作各項內視鏡檢查及治療(胃鏡、大腸鏡、膽胰內視鏡)和碳13 幽門桿菌吹氣檢查。 (三)協助醫師超音波檢查及執行侵入性診斷治療技術之相關項目(包含肝、甲狀腺、腎切片、腹部引流術、肝腫瘤酒精注射及無線電頻燒灼治療等業務)。 (四)內視鏡及超音波儀器各項清潔及保養、器械各項清洗及準備。 (五)文書行政處理。 (六)配合內視鏡室值班。 (七)協助超音波及內視鏡櫃檯之各項業務。 (八)特殊耗材請購,以及藥品、衛材之請領。 (九)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六、工作地點:臺北市立聯合醫院仁愛院區(臺北市大安區仁愛路4段10號)※本院為無菸無檳職場。 七、聯絡方式:仁愛院區方小姐 2709-3600轉1159;人事室游小姐:聯絡電話02-25553000轉2317,傳真電話02-23028407,請於週一至週五上班時間來電。 八、應繳證件:(請以A4紙張格式影印、勿裁切、勿裝釘) (一)請列印臺北市立聯合醫院「徵才\一般人才招募專區\事求人系統」 (https://hrpersonweb.tpech.gov.tw/TpechAFH)甄試報名表並黏貼2吋照片1張。 (二)身分證正反面(出生地為大陸地區者,應檢附戶籍謄本)。 (三)符合資格條件之最高學歷畢業證書。 1.持國外經歷證明或經教育部認可之國外學歷者,需檢附我國駐外單位認證文件。持本國學歷結業證明者,須另附教育主管機關核發之資格證明書。 2.本年度應屆畢業生,請檢附就讀學校所開立「學生○○○為本校應屆畢業生,尚未取得畢業證書」之書面證明影本或蓋有「最後一學期註冊戳記之學生證正、背面」影本;倘為研究所應屆畢業生則另檢附論文指導教授簽署「學生○○○為本校應屆畢業生,於6個月內可取得畢業證書」之書面證明影本俾憑審查,錄取報到時需檢附畢業證書正本,否則視同未錄取。 (四)符合資格條件之中華民國醫事人員證書。參加本年度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經榜示成績及格者,請檢附「錄取成績及結果通知書」影本。錄取報到時需檢附醫事人員證書正本,否則視同未錄取。 (五)符合資格條件之其他專業證照正反面。 (六)工作經歷證明文件:採認各機關(構)、公司或學校開立之「在職證明」、「服務證明」或「離職證明」,記載任職起訖期間、單位、職稱或工作內容等資料,足資證明報名條件規定之年資及工作內容,不得僅出示勞保投保或執業登記相關資料,如應試職缺未要求工作經歷者則免附。 (七)其他需繳附文件。 九、注意事項: (一)報名所繳資料恕不退件,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請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 (二)資料逾期、遺漏、提供不實或偽造變造者,視為資格不合格;所填資料或繳交證明文件於錄取後發現係屬不實或有偽造、變造情事者,撤銷錄取資格。 (三)倘為軍公教退休人員者,請於經歷欄敘明「退休機關及日期」;另公務機構退休人員,請依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第77條規定自行衡酌權益事宜。 (四)錄取人員應於本院通知期限內完成報到,倘逾期未完成報到程序者,視為自願放棄錄取資格,不再進用,由本院通知次一順位錄取人員依序遞補。 (五)本院現職人員如欲報名本職缺者,需經現職單位主管於報名表中「現職服務單位」欄位處核章。 (六)錄取後發現未符合醫事人員執業登記及繼續教育辦法之執業登記規定,致不能辦理執業登記,或有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第1項、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規定情形者,本院應予終止契約。 【詳情請至臺北市立聯合醫院「徵才\一般人才招募專區\事求人系統」(https://hrpersonweb.tpech.gov.tw/TpechAFH/HOME/Index)瀏覽。】展開 -
臺北市立聯合醫院仁愛院區消化內科招募員二級約用技術師公告1150180
月薪 41000元 台北市大安區 3~4年工作經驗臺北市立聯合醫院仁愛院區消化內科招募員二級約用技術師 一、單位:仁愛院區消化內科 二、職稱:員二級約用技術師 三、名額:正取1名,備取1名(候補期間至多3個月) 四、資格條件及應徵方式: (一)本職務係本院自行遴用之人員,相關權利義務於契約書約定。 (二)待遇:月薪4.1萬元以上,另依績效及考核狀況發給年終獎金、考核獎金及獎勵金。 (三)福利:勞健保、文康活動、生日禮金。 (四)報名條件: 1.具中華民國國籍(大陸地區人民經許可進入臺灣地區設有戶籍滿10年以上),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第1項、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第9-1條規定情形;不得於中國大陸設有戶籍、不領用中國大陸之護照、身分證、定居證、居住證及其他依相關法令或經行政院、大陸委員會禁止領用之中國大陸身分證件。 2.學歷:副學士以上學位畢業。 3.經歷:具3年相關工作經驗,經本院認定者(需檢附足資證明工作年資及內容之經歷證明文件,應繳證件請詳閱「備註欄」)。 4.證書(照):具中華民國護理師證書(請檢附證書正反面影本)。醫事人員需符合各類醫事人員相關醫事法規之執業登記規定。【應繳證件請詳閱「備註欄」。】 5.其它要求:無。 6.本院現職人員如欲報名本職缺者,需經現職單位主管於報名表中「現職服務單位」欄位處核章。 (五)報名日期:自即日起至115年11月16日止,以郵戳為憑,請自行預留郵寄時間,逾時不予受理。 (六)報名網址:請至臺北市立聯合醫院「徵才\一般人才招募專區\事求人系統」(https://hrpersonweb.tpech.gov.tw/TpechAFH/HOME/Index)徵才公告完成線上報名(請務必自行確認報名成功,否則一律視同未報名)。 (七)報名方式: 1.採線上報名及繳交報名表件(含下載之報名表、身分證、符合資格條件之最高學歷畢業證明、工作經歷服務證明、專業證照等影本資料,請詳閱備註欄應繳證件說明)方式辦理。 2.報名表件需於規定期限內以掛號郵寄至「(10851)臺北市萬華區艋舺大道101號11樓臺北市立聯合醫院人事室一股收」,始完成報名程序,信封請註明應徵科室及職稱。 3.如未依規定期限寄出報名表件,網路報名視為無效。 (八)資格初審合格及甄試訊息公告日期:預計將於報名截止後兩週內,於臺北市立聯合醫院「人才招募」專區「事求人」系統(https://hrpersonweb.tpech.gov.tw/TpechAFH)初審公告查詢,不另行通知,請務必主動查詢,不得以未接獲通知等理由要求補救措施。 (九)甄試方式:面試30%、專業測驗(筆試)70%,總分80分以上為錄取標準。 測驗範圍:【消化系內視鏡超音波相關】。 (十)甄試時間及地點:於初審合格名單公告載明。 五、工作項目: (一)護理衛教相關事宜。 (二)協助醫師操作各項內視鏡檢查及治療(胃鏡、大腸鏡、膽胰內視鏡)和碳13 幽門桿菌吹氣檢查。 (三)協助醫師超音波檢查及執行侵入性診斷治療技術之相關項目(包含肝、甲狀腺、腎切片、腹部引流術、肝腫瘤酒精注射及無線電頻燒灼治療等業務)。 (四)內視鏡及超音波儀器各項清潔及保養、器械各項清洗及準備。 (五)文書行政處理。 (六)配合內視鏡室值班。 (七)協助超音波及內視鏡櫃檯之各項業務。 (八)特殊耗材請購,以及藥品、衛材之請領。 (九)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六、工作地點:臺北市立聯合醫院仁愛院區(臺北市大安區仁愛路4段10號)※本院為無菸無檳職場。 七、聯絡方式:仁愛院區方小姐 2709-3600轉1159;人事室游小姐:聯絡電話02-25553000轉2317,傳真電話02-23028407,請於週一至週五上班時間來電。 八、應繳證件:(請以A4紙張格式影印、勿裁切、勿裝釘) (一)請列印臺北市立聯合醫院「徵才\一般人才招募專區\事求人系統」 (https://hrpersonweb.tpech.gov.tw/TpechAFH)甄試報名表並黏貼2吋照片1張。 (二)身分證正反面(出生地為大陸地區者,應檢附戶籍謄本)。 (三)符合資格條件之最高學歷畢業證書。 1.持國外經歷證明或經教育部認可之國外學歷者,需檢附我國駐外單位認證文件。持本國學歷結業證明者,須另附教育主管機關核發之資格證明書。 2.本年度應屆畢業生,請檢附就讀學校所開立「學生○○○為本校應屆畢業生,尚未取得畢業證書」之書面證明影本或蓋有「最後一學期註冊戳記之學生證正、背面」影本;倘為研究所應屆畢業生則另檢附論文指導教授簽署「學生○○○為本校應屆畢業生,於6個月內可取得畢業證書」之書面證明影本俾憑審查,錄取報到時需檢附畢業證書正本,否則視同未錄取。 (四)符合資格條件之中華民國醫事人員證書。參加本年度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經榜示成績及格者,請檢附「錄取成績及結果通知書」影本。錄取報到時需檢附醫事人員證書正本,否則視同未錄取。 (五)符合資格條件之其他專業證照正反面。 (六)工作經歷證明文件:採認各機關(構)、公司或學校開立之「在職證明」、「服務證明」或「離職證明」,記載任職起訖期間、單位、職稱或工作內容等資料,足資證明報名條件規定之年資及工作內容,不得僅出示勞保投保或執業登記相關資料,如應試職缺未要求工作經歷者則免附。 (七)其他需繳附文件。 九、注意事項: (一)報名所繳資料恕不退件,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請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 (二)資料逾期、遺漏、提供不實或偽造變造者,視為資格不合格;所填資料或繳交證明文件於錄取後發現係屬不實或有偽造、變造情事者,撤銷錄取資格。 (三)倘為軍公教退休人員者,請於經歷欄敘明「退休機關及日期」;另公務機構退休人員,請依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第77條規定自行衡酌權益事宜。 (四)錄取人員應於本院通知期限內完成報到,倘逾期未完成報到程序者,視為自願放棄錄取資格,不再進用,由本院通知次一順位錄取人員依序遞補。 (五)本院現職人員如欲報名本職缺者,需經現職單位主管於報名表中「現職服務單位」欄位處核章。 (六)錄取後發現未符合醫事人員執業登記及繼續教育辦法之執業登記規定,致不能辦理執業登記,或有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第1項、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規定情形者,本院應予終止契約。 【詳情請至臺北市立聯合醫院「徵才\一般人才招募專區\事求人系統」(https://hrpersonweb.tpech.gov.tw/TpechAFH/HOME/Index)瀏覽。】展開 -
臺北市立聯合醫院中興院區兒童發展評估療育中心招募約用臨床心理師公告1150767
月薪 53000元 台北市大同區 1~2年工作經驗臺北市立聯合醫院中興院區兒童發展評估療育中心招募約用臨床心理師_NO.1150767 一、單位:兒童發展評估療育中心 二、職稱:約用臨床心理師 三、名額:正取1名,備取1名(候補期間至多3個月) 四、資格條件及應徵方式: (一)本職務係本院自行遴用之人員,相關權利義務於契約書約定。 (二)待遇:月薪約5.3萬元以上,另依績效及考核狀況發給年終獎金、考核獎金及獎勵金。 (三)福利:勞健保、文康活動、生日禮金。 (四)報名條件: 1.具中華民國國籍(大陸地區人民經許可進入臺灣地區設有戶籍滿10年以上),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第1項、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規定情形。 2.學歷:國內、外大學臨床心理相關系所組碩士以上畢業。 【如為本年度應屆畢業生或研究所應屆畢業生,應繳證件請詳閱「備註欄」】 3.經歷:具兒童臨床心理評估、療育臨床經驗1年以上者尤佳,經本院認定者(需檢附足資證明工作年資及內容之經歷證明文件,應繳證件請詳閱「備註欄」)。 4.證書(照):具中華民國臨床心理師證書(請檢附證書正反面影本)。 醫事人員需符合各類醫事人員相關醫事法規之執業登記規定。 【如參加本年度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經榜示成績及格者,請檢附「錄取成績及結果通知書」影本,應繳證件請詳閱「備註欄」。】 5.其它要求:無。 6.本院現職人員如欲報名本職缺者,需經現職單位主管於報名表中「現職服務單位」欄位處核章。 (五)報名日期:自即日起至115年11月16日止,以郵戳為憑,請自行預留郵寄時間,逾時不予受理。 (六)報名網址:請至臺北市立聯合醫院「徵才\一般人才招募專區\事求人系統」(https://hrpersonweb.tpech.gov.tw/TpechAFH)徵才公告完成線上報名(請務必自行確認報名成功,否則一律視同未報名)。 (七)報名方式: 1.採線上報名及繳交報名表件(含下載之報名表、身分證、符合資格條件之最高學歷畢業證明、工作經歷服務證明、專業證照等影本資料,請詳閱備註欄應繳證件說明)方式辦理。 2.報名表件需於規定期限內以掛號郵寄至「(10851)臺北市萬華區艋舺大道101號11樓臺北市立聯合醫院人事室一股收」,始完成報名程序,信封請註明應徵科室及職稱。 3.如未依規定期限寄出報名表件,網路報名視為無效。 (八)資格初審合格及甄試訊息公告日期:預計將於報名截止後兩週內,於臺北市立聯合醫院「人才招募」專區「事求人」系統(https://hrpersonweb.tpech.gov.tw/TpechAFH)初審公告查詢,不另行通知,請務必主動查詢,不得以未接獲通知等理由要求補救措施。 (九)甄試方式:面試50%、專業測驗(筆試25%、實作25%)50%,總分80分以上為錄取標準。測驗範圍:【早療相關】 (十)甄試時間及地點:於初審合格名單公告載明。 五、工作項目: (一)執行兒童心理治療評估及療育臨床作業 (二)撰寫心理治療評估報告及療育相關紀錄 (三)提供心理治療相關之專業諮詢 (四)參加醫院及中心規定之院內外學術會議、行政會議、在職進修課程及專業督導 (五)配合執行單位負責之公衛計畫 (六)開發跨專業合作評估及療育模式 (七)參與及配合教學及研究之進行 (八)整理每月工作報表、參與相關活動登錄 (九)協助編列及執行預算 (十)執行其他定期行政業務及臨時交辦事項 六、工作地點:臺北市立聯合醫院中興院區(臺北市大同區鄭州路145號)兒童發展評估療育中心※本院為無菸無檳職場。 七、聯絡方式:兒童發展評估療育中心:聯絡電話02-55553000轉2855;人事室游小姐:聯絡電話02-25553000轉2317,傳真電話02-23028407,請於週一至週五上班時間來電。 八、應繳證件:(請以A4紙張格式影印、勿裁切、勿裝釘) (一)請列印臺北市立聯合醫院「徵才\一般人才招募專區\事求人系統」 (https://hrpersonweb.tpech.gov.tw/TpechAFH)甄試報名表並黏貼2吋照片1張。 (二)身分證正反面(出生地為大陸地區者,應檢附戶籍謄本)。 (三)符合資格條件之最高學歷畢業證書。 1.持國外經歷證明或經教育部認可之國外學歷者,需檢附我國駐外單位認證文件。持本國學歷結業證明者,須另附教育主管機關核發之資格證明書。 2.本年度應屆畢業生,請檢附就讀學校所開立「學生○○○為本校應屆畢業生,尚未取得畢業證書」之書面證明影本或蓋有「最後一學期註冊戳記之學生證正、背面」影本;倘為研究所應屆畢業生則另檢附論文指導教授簽署「學生○○○為本校應屆畢業生,於6個月內可取得畢業證書」之書面證明影本俾憑審查,錄取報到時需檢附畢業證書正本,否則視同未錄取。 (四)符合資格條件之中華民國醫事人員證書。參加本年度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經榜示成績及格者,請檢附「錄取成績及結果通知書」影本。錄取報到時需檢附醫事人員證書正本,否則視同未錄取。 (五)符合資格條件之其他專業證照正反面。 (六)工作經歷證明文件:採認各機關(構)、公司或學校開立之「在職證明」、「服務證明」或「離職證明」,記載任職起訖期間、單位、職稱或工作內容等資料,足資證明報名條件規定之年資及工作內容,不得僅出示勞保投保或執業登記相關資料,如應試職缺未要求工作經歷者則免附。 (七)其他需繳附文件。 九、注意事項: (一)報名所繳資料恕不退件,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請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 (二)資料逾期、遺漏、提供不實或偽造變造者,視為資格不合格;所填資料或繳交證明文件於錄取後發現係屬不實或有偽造、變造情事者,撤銷錄取資格。 (三)倘為軍公教退休人員者,請於經歷欄敘明「退休機關及日期」;另公務機構退休人員,請依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第77條規定自行衡酌權益事宜。 (四)錄取人員應於本院通知期限內完成報到,倘逾期未完成報到程序者,視為自願放棄錄取資格,不再進用,由本院通知次一順位錄取人員依序遞補。 (五)本院現職人員如欲報名本職缺者,需經現職單位主管於報名表中「現職服務單位」欄位處核章。 (六)錄取後發現未符合醫事人員執業登記及繼續教育辦法之執業登記規定,致不能辦理執業登記,或有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第1項、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規定情形者,本院應予終止契約。 【詳情請至臺北市立聯合醫院「徵才\一般人才招募專區\事求人系統」(https://hrpersonweb.tpech.gov.tw/TpechAFH/HOME/Index)瀏覽。】展開 -
臺北市立聯合醫院陽明院區小兒科招募約用主治醫師(徵才公告1130491)
面議(經常性薪資達4萬元或以上) 40000元 台北市士林區 工作經歷不拘一、職稱:約用主治醫師。 二、名額:正取1名,備取1名。 三、報名資格: 1.本職務係本院自行遴用之醫事人員,相關權利義務於契約書約定。 2.具中華民國國籍(大陸地區人民經許可進入臺灣地區設有戶籍滿10年以上)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第1項、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及第9-1條規定情形;不得於中國大陸設有戶籍、不領用中國大陸之護照、身分證、定居證、居住證及其他依相關法令或經行政院、大陸委員會禁止領用之中國大陸身分證件。 3.國內外受教育部認可之醫學系畢業。 4.具國內醫師證書、考試及格證書及有效期小兒科專科醫師證書。 5.具國內有效期之ETTC、ACLS、APLS或NRP證書或其他經本院認定之相關證書之一。 四、工作項目: (一) 小兒科醫療業務 (二) 其他交辦事項 五、甄試方式:面試30%、專業測驗:專題報告(題目:兒科相關疾病)70%,總分80分以上錄取標準。 六、聯絡方式:臺北市立聯合醫院陽明院區小兒科,連絡電話:02-28353456#6556; 聯絡人廖小姐。展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