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人員|1111轉職專區
Facebook分享縮圖

轉職熱搜工作

您正在找法務人員的工作,共計2789筆職缺在等你,馬上去應徵吧!

  • 臺北市立聯合醫院忠孝院區神經內科招募約用主治醫師1名 (編號:Q494)

    面議(經常性薪資達4萬元或以上) 40000元 台北市南港區 工作經歷不拘
    忠孝院區神經內科招募約用主治醫師1名 (編號:Q494) 一、職稱:約用主治醫師。 二、名額:正取1名,備取2名。 三、報名資格: (一)具中華民國國籍並領有國民身分證(大陸籍人士需來臺設籍10年以上),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第1項、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及第9-1條規定情形;不得於中國大陸設有戶籍、不領用中國大陸之護照、身分證、定居證、居住證及其他依相關法令或經行政院、大陸委員會禁止領用之中國大陸身分證件。 (二)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學或獨立學院之醫學系、中醫學系選醫學系雙主修畢業。 (三)具備「醫事人員人事條例」任用資格。 (四)具醫師證書及考試及格證書。 (五)具神經科專科醫師證書。 五、工作項目: (一) 神經內科臨床醫療業務。 (二)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六、工作地點:臺北市立聯合醫院忠孝院區(臺北市南港區同德路87號)※本院為無菸無檳職場。 七、聯絡方式:電話02-27861288轉8867張小姐,請於週一至週五上班時間來電 八、報名方式: (一)即日起至115年11月4日17:00止,請至臺北市立聯合醫院網站「人才招募專區/一般人才招募/徵才公告」網路報名(請務必自行確認報名成功,否則一律視同未報名),並自行列印甄試報名表並檢附相關證件,以親送或限時掛號郵寄(10851)臺北市萬華區艋舺大道101號11樓,臺北市立聯合醫院人事室二股李小姐收,以限時掛號郵戳為憑(臺北市新北市以外地區請務必自行預留郵件送達時間)。信封請註明應徵科室、職稱及寄件人姓名,且確實勾選必備資料(依實際收件證件資料為準)。 (二)應繳證件: 1.甄試報名表(請至臺北市立聯合醫院網站「人才招募專區/一般人才招募/徵才公告」網路報名,自行列印甄試報名表並留白天聯絡電話、電子郵件信箱、黏貼2吋照片1張)、自傳各1份。 2.中華民國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出生地為大陸地區者,應檢附戶籍謄本)。 3.國內外大學或獨立學院之醫學系、中醫學系選醫學系雙主修畢業證書影本。 4.醫師證書影本。 5.考試及格證書影本。 6.有效期神經科專科醫師證書影本。 (三)注意事項: 1.持外國學、經歷證明者,需附我國駐外單位認證文件。持本國學歷結業證明者,須另附教育主管機關核發之資格證明書。 2.未註明應試類科、未貼妥照片、未填寫自傳、應備文件若有資料不全、未附或資格條件不符者,即視為資格審查不合格,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補附文件、退件或及變更報考類科。 3.報名所繳資料恕不退件,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請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 4.甄試報名表所填具之電子郵件信箱、通訊地址、聯絡電話等資料有異動者,請以E-mail通知本院並同時來電確認,以維護錄取人員權益。 5.資料逾期、遺漏、提供不實或偽造變造者,視為資格不合格;所填資料或繳交證明文件於錄取後發現係屬不實或有偽造、變造情事者,撤銷錄取資格。 6.參加甄試人員及錄取人員逾通知甄試時間、報到期限而未參加甄試或報到者,視為放棄,並註銷其資格,不得以任何理由請求保留。 7.倘為軍公教退休人員者,請於經歷欄敘明「退休機關及日期」;另公務機構退休人員,請依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第77條規定自行衡酌權益事宜。 8.錄取後發現未符合醫事人員執業登記及繼續教育辦法之執業登記規定,致不能辦理執業登記,或有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第1項、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規定情形者,本院應予終止契約。 9.錄取後如有違反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9-1條規定情形,於中國大陸設有戶籍、不領用中國大陸之護照、身分證、定居證、居住證及其他依相關法令或經行政院、大陸委員會禁止領用之中國大陸身分證件者,於到職日前應辦理註銷。 10.依本院約用醫師管理要點肆、二十三、(五)之規定,不得兼任本院以外之工作,但「公務員服務法」允許者不在此限,惟應事前報經院長核准。 (四)放榜地點: 請自行至臺北市立聯合醫院網站「人才招募專區/一般人才招募/錄取公告」查詢。 (五)甄試訊息: 請自行至臺北市立聯合醫院網站「人才招募專區/一般人才招募/初審公告」查詢(或洽聯絡人確認)。 (六)備註: 1.待遇:依「臺北市立聯合醫院約用醫師管理要點」及「臺北市政府衛生局所屬醫療機構人員獎勵金發給基準」辦理。 2.錄取人員應持合格體檢報告(3 個月內有效期)始得完成報到手續(相關疑問請洽院本部職業安全衛生室電話:2555-3000分機2569)。 (本職缺限於臺北市立聯合醫院網站報名,請勿於本網站報名或逕寄送資料報名)
    展開
  • 臺北市立聯合醫院忠孝院區血液腫瘤科招募約用主治醫師1名 (編號:Q509)

    面議(經常性薪資達4萬元或以上) 40000元 台北市南港區 工作經歷不拘
    臺北市立聯合醫院忠孝院區血液腫瘤科招募約用主治醫師1名公告(Q509) 一、職稱:約用主治醫師 二、名額:正取1名,備取2名。 三、報名資格: (一)具中華民國國籍並領有國民身分證(大陸籍人士需來臺設籍10年以上),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第1項、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及第9-1條規定情形;不得於中國大陸設有戶籍、不領用中國大陸之護照、身分證、定居證、居住證及其他依相關法令或經行政院、大陸委員會禁止領用之中國大陸身分證件。 (二)具備「醫事人員人事條例」任用資格。 (三)國內外經教育部認可大學以上醫學系或中醫學系雙主修醫學系畢業。 (四)領有國內醫師證書 (五)領有國內考試及格證書。 (六)具國內有效期內科專科醫師證書。 (七)具有效期中華民國血液病專科醫師證書或中華民國腫瘤內科專科醫師證書(兩者都有尤佳)。 四、甄試方式: 面試30%、專業測驗(專案報告:血液腫瘤科相關報告,10~15分鐘)70%,總分80分以上為錄取標準。 五、工作項目: (一) 血液腫瘤科臨床醫療業務。 (二) 接受住院、急診會診。 (三) 內科門診、駐診及值班業務。 (四)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六、工作地點:臺北市立聯合醫院忠孝院區(臺北市南港區同的路87號)。 ※本院為無菸無檳職場。 七、聯絡方式:電話02-27861288轉8867張小姐,請於週一至週五上班時間來電 八、備註: (一)即日起至115年11月4日17:00止,請至臺北市立聯合醫院網站「人才招募專區/一般人才招募/徵才公告」網路報名(請務必自行確認報名成功,否則一律視同未報名),並自行列印甄試報名表並檢附相關證件,以親送或限時掛號郵寄(10851)臺北市萬華區艋舺大道101號11樓,臺北市立聯合醫院人事室二股李小姐收,以限時掛號郵戳為憑(臺北市新北市以外地區請務必自行預留郵件送達時間)。信封請註明應徵科室、職稱及寄件人姓名,且確實勾選必備資料(依實際收件證件資料為準)。 (二)應繳證件: 1.甄試報名表(請至臺北市立聯合醫院網站「人才招募專區/一般人才招募/徵才公告」網路報名,自行列印甄試報名表並留白天聯絡電話、電子郵件信箱、黏貼2吋照片1張)、自傳各1份。 2.身份證正反面影本(出生地為大陸地區者,應檢附戶籍謄本)。 3.國內外經教育部認可大學以上醫學系或中醫學系雙主修醫學系畢業證書影本1份。 4.國內醫師證書影本。 5.國內醫師考試及格證書影本。 6.國內有效期內科專科醫師證書影本。 7.具有效期中華民國血液病專科醫師證書或中華民國腫瘤內科專科醫師證書影本。 (三)注意事項: 1.持外國學、經歷證明者,需附我國駐外單位認證文件。持本國學歷結業證明者,須另附教育主管機關核發之資格證明書。 2.未註明應試類科、未貼妥照片、未填寫自傳、應備文件若有資料不全、未附或資格條件不符者,即視為資格審查不合格,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補附文件、退件或及變更報考類科。 3.報名所繳資料恕不退件,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請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 4.報名表所填具之電子郵件信箱、通訊地址、聯絡電話等資料有異動者,請以E-mail通知本院並同時來電確認,以維護錄取人員權益。 5.資料逾期、遺漏、提供不實或偽造變造者,視為資格不合格;所填資料或繳交證明文件於錄取後發現係屬不實或有偽造、變造情事者,撤銷錄取資格。 6.參加甄試人員及錄取人員逾通知甄試時間、報到期限而未參加甄試或報到者,視為放棄,並註銷其資格,不得以任何理由請求保留。 7.倘為軍公教退休人員者,請於經歷欄敘明「退休機關及日期」;另公務機構退休人員,請依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第77條規定自行衡酌權益事宜。 8.錄取後發現未符合醫事人員執業登記及繼續教育辦法之執業登記規定,致不能辦理執業登記,或有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第1項、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規定情形者,本院應予終止契約。 9.錄取後如有違反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9-1條規定情形,於中國大陸設有戶籍、不領用中國大陸之護照、身分證、定居證、居住證及其他依相關法令或經行政院、大陸委員會禁止領用之中國大陸身分證件者,於到職日前應辦理註銷。 10.依本院約用醫師管理要點肆、二十三、(五)之規定,不得兼任本院以外之工作,但「公務員服務法」允許者不在此限,惟應事前報經院長核准。 (四)放榜地點:請自行至臺北市立聯合醫院網站「人才招募專區/一般人才招募/錄取公告」查詢。 (五)甄試訊息:臺北市立聯合醫院網站「人才招募專區/一般人才招募/初審公告」查詢(或洽聯絡人確認)。 (六)備註: 1.待遇:依「臺北市立聯合醫院約用醫師管理要點」及「臺北市政府衛生局所屬醫療機構人員獎勵金發給基準」辦理。 2.錄取人員應持合格體檢報告(3 個月內有效期)始得完成報到手續(相關疑問請洽院本部職業安全衛生室電話:2555-3000分機2569)。
    展開
  • 臺北市立聯合醫院忠孝院區消化內科招募約用主治醫師1名 (編號:Q411)

    面議(經常性薪資達4萬元或以上) 40000元 台北市南港區 工作經歷不拘
    臺北市立聯合醫院忠孝院區消化內科招募約用主治醫師公告(Q411) 一、職稱:約用主治醫師。 二、名額:正取1名,備取1名。 三、報名資格: 1. 具中華民國國籍並領有國民身分證(大陸籍人士需來臺設籍10年以上),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第1項、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及第9-1條規定情形;不得於中國大陸設有戶籍、不領用中國大陸之護照、身分證、定居證、居住證及其他依相關法令或經行政院、大陸委員會禁止領用之中國大陸身分證件。 2. 學歷:國內外經教育部認可之醫學系或中醫學系選醫學系雙主修畢業。 3. 具醫事人員人事條例任用資格。 4. 具醫師證書、考試及格證書。 5. 具有效期內科專科醫師證書影本。 6. 具有效期消化系內科專科醫師證書。 四、工作項目: (一)消化內科臨床醫療業務。 (二)接受住院、急診會診。 (三)內科門診、駐診及值班業務。 (五)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五、甄試方式: 面試30%、專業測驗(專案報告,題目:惡性肝細胞癌治療指引,15分鐘)70%,總分80分以上錄取標準。 六、工作地點: 臺北市立聯合醫院忠孝院區 臺北市南港區同德路87號。 ※本院為無菸無檳職場。 七、聯絡方式:張管理師,電話:27861288分機8867。請於週一至週五上班間來電。 八、備註事項: (一)即日起至115年11月4日17:00止,請至臺北市立聯合醫院網站「人才招募專區/一般人才招募/徵才公告」網路報名(請務必自行確認報名成功,否則一律視同未報名),並自行列印甄試報名表並檢附相關證件,以親送或限時掛號郵寄(10851)臺北市萬華區艋舺大道101號11樓,臺北市立聯合醫院人事室二股李小姐收,以限時掛號郵戳為憑(臺北市新北市以外地區請務必自行預留郵件送達時間)。信封請註明應徵科室、職稱及寄件人姓名,且確實勾選必備資料(依實際收件證件資料為準)。 (二)應繳證件: 1.甄試報名表(請至臺北市立聯合醫院網站「人才招募專區/一般人才招募/徵才公告」網路報名,自行列印甄試報名表並留白天聯絡電話、電子郵件信箱、黏貼2吋照片1張)、自傳各1份。 2.身份證正反面影本(出生地為大陸地區者,應檢附戶籍謄本)。 3.國內外經教育部認可之醫學系或中醫學系選醫學系雙主修業證書影本。 4.醫師證書影本 5.考試及格證書影本 6.有效期內科專科醫師證書影本。 7.有效期消化系內科專科醫師證書。 (三)注意事項: 1.持外國學、經歷證明者,需附我國駐外單位認證文件。持本國學歷結業證明者,須另附教育主管機關核發之資格證明書。 2.未註明應試類科、未貼妥照片、未填寫自傳、應備文件若有資料不全、未附或資格條件不符者,即視為資格審查不合格,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補附文件、退件或及變更報考類科。 3.報名所繳資料恕不退件,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請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 4.報名表所填具之電子郵件信箱、通訊地址、聯絡電話等資料有異動者,請以E-mail通知本院並同時來電確認,以維護錄取人員權益。 5.資料逾期、遺漏、提供不實或偽造變造者,視為資格不合格;所填資料或繳交證明文件於錄取後發現係屬不實或有偽造、變造情事者,撤銷錄取資格。 6.參加甄試人員及錄取人員逾通知甄試時間、報到期限而未參加甄試或報到者,視為放棄,並註銷其資格,不得以任何理由請求保留。 7.倘為軍公教退休人員者,請於經歷欄敘明「退休機關及日期」;另公務機構退休人員,請依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第77條規定自行衡酌權益事宜。 8.錄取後發現未符合醫事人員執業登記及繼續教育辦法之執業登記規定,致不能辦理執業登記,或有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第1項、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規定情形者,本院應予終止契約。 9.錄取後如有違反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9-1條規定情形,於中國大陸設有戶籍、不領用中國大陸之護照、身分證、定居證、居住證及其他依相關法令或經行政院、大陸委員會禁止領用之中國大陸身分證件者,於到職日前應辦理註銷。 10.依本院約用醫師管理要點肆、二十三、(五)之規定,不得兼任本院以外之工作,但「公務員服務法」允許者不在此限,惟應事前報經院長核准。 (四)放榜地點:請自行至臺北市立聯合醫院網站「人才招募專區/一般人才招募/錄取公告」查詢。 (五)甄試訊息:臺北市立聯合醫院網站「人才招募專區/一般人才招募/初審公告」查詢(或洽聯絡人確認)。 (六)備註: 1.待遇:依「臺北市立聯合醫院約用醫師管理要點」及「臺北市政府衛生局所屬醫療機構人員獎勵金發給基準」辦理。 2.錄取人員應持合格體檢報告(3 個月內有效期)始得完成報到手續(相關疑問請洽院本部職業安全衛生室電話:2555-3000分機2569)。
    展開
  • 臺北市立聯合醫院資通安全管理中心招募員一級約用管理師(徵才編號1150735)

    月薪 56000元 台北市大同區 2~3年工作經驗
    一、單位:臺北立聯合醫院資通安全管理中心 二、職稱:員一級約用管理師 三、名額:儲備2名【候補期間自榜示之翌日起3個月】) 四、資格條件及應徵方式: (一)本職務係本院自行遴用之人員,不具有公務人員身分,相關權利義務於契約書約定。 (二)待遇:月薪5.6萬元以上,另依績效及考核狀況發給年終獎金、考核獎金及獎勵金。 (三)福利:勞健保、文康活動、生日禮券。 (四)報名條件: 1.具中華民國國籍(大陸地區人民經許可進入臺灣地區設有戶籍滿10年以上)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第1項、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及第9-1條規定情形;不得於中國大陸設有戶籍、不領用中國大陸之護照、身分證、定居證、居住證及其他依相關法令或經行政院、大陸委員會禁止領用之中國大陸身分證件。 2.學經歷:(請附學歷及工作經歷證明影本) (1)符合教育部認可之「資訊通訊科技領域」碩士學位,具一年以上相關工作經驗,經本院認定者。 (2)或符合教育部認可之「資訊通訊科技領域」學士學位,具三年以上相關工作經驗,經本院認定者。 若非屬「資訊通訊科技領域」學位,除上述工作經驗外,需另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A.符合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專科或得以採認之國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其最近十年在專科學校以上學校,曾修習資通安全、程式設計等相關課程,累計達二十個學分,持有學分證明者。 B.最近十年研修職業訓練機構、教育推廣機構開設經主管機關認可之資通安全、程式設計等相關課程,累計達六十小時以上,持有結訓證明者。 【需檢附足資證明工作年資及內容之經歷證明文件,應繳證件請詳閱「備註欄」】 3.證書(照): (1)具資安署公告之資通安全專業證照尤佳。 (2)具資通安全職能證書尤佳。 4.其它要求: (1)具備程式設計相關能力(筆試)。 (2)具身心障礙手冊或原住民尤佳。 5.本院現職人員如欲報名本職缺者,需經現職單位主管於報名表中「現職服務單位」欄位處核章。 (五)報名日期:依本院徵才網站招募公告下架為止。 (六)報名網址:請至臺北市立聯合醫院「徵才\一般人才招募專區\徵才系統」(https://hrpersonweb.tpech.gov.tw/TpechAFH)徵才公告完成線上報名(請務必自行確認報名成功,否則一律視同未報名)。 (七)報名方式: 1.採線上報名及繳交報名表件(含下載之報名表、身分證、符合資格條件之最高學歷畢業證明、工作經歷服務證明、專業證照等影本資料,請詳閱備註欄應繳證件說明)方式辦理。 2.報名表件需於規定期限內以掛號郵寄至「(10851)臺北市萬華區艋舺大道101號11樓臺北市立聯合醫院人事室一股收」,始完成報名程序,信封請註明應徵科室及職稱。 3.如未依規定期限寄出報名表件,網路報名視為無效。 (八)資格初審合格及甄試訊息公告日期:預計將於報名截止後兩週內,前於臺北市立聯合醫院「人才招募」專區「事求人」系統(https://hrpersonweb.tpech.gov.tw/TpechAFH)初審公告查詢,不另行通知,請務必主動查詢,不得以未接獲通知等理由要求補救措施。 (九)甄試方式:專業測驗(筆試)50%+面試50%,總分75分以上為錄取標準。 測驗範圍:【資通安全規劃與防護實務(含程式碼漏洞識別)】 (十)甄試時間及地點:於初審合格名單公告載明。 五、工作項目: (一) 資通安全管理及防護機制規劃與維運 (二) 資通安全相關規範之應辦事項 (三) 資通安全相關程序研訂及跨部門協作 (四) 風險評估與弱點管理 (五) 資安情資、事件分析與告警研判之資安監控管理 (六) 軟體安全與系統安全管理 (七) 資安事件通報、應變、分析及改善追蹤管理 (八) 資安管理平台維運及調校 (九) 其他主管交辦事項 六、工作地點:臺北市立聯合醫院院本部(臺北市大同區鄭州路145號)※本院為無菸無檳職場。 七、聯絡方式:資安中心陸小姐:聯絡電話02-25553000轉2762;人事室葉小姐:聯絡電話02-25553000轉2318,傳真電話02-23028407,請於週一至週五上班時間來電。 八、應繳證件:(請以A4紙張格式影印): 1.請列印臺北市立聯合醫院「人才招募」專區「事求人」系統(https://hrpersonweb.tpech.gov.tw/TpechAFH)甄試報名表並黏貼2吋照片1張。 2.身分證正反面(出生地為大陸地區者,應檢附戶籍謄本)。 3.符合資格條件之最高學歷畢業證書。 (1)持國外經歷證明或經教育部認可之國外學歷者,需檢附我國駐外單位認證文件。持本國學歷結業證明者,須另附教育主管機關核發之資格證明書。 (2)本年度應屆畢業生,請檢附就讀學校所開立「學生○○○為本校應屆畢業生,尚未取得畢業證書」之書面證明影本或蓋有「最後一學期註冊戳記之學生證正、背面」影本;倘為研究所應屆畢業生則另檢附論文指導教授簽署「學生○○○為本校應屆畢業生,於6個月內可取得畢業證書」之書面證明影本俾憑審查,錄取報到時需檢附畢業證書正本,否則視同未錄取。 4.符合資格條件之中華民國醫事人員證書。參加本年度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經榜示成績及格者,請檢附「錄取成績及結果通知書」影本。錄取報到時需檢附醫事人員證書正本,否則視同未錄取。 5.符合資格條件之其他專業證照正反面。 6.工作經歷證明文件:採認各機關(構)、公司或學校開立之「在職證明」、「服務證明」或「離職證明」,記載任職起訖期間、單位、職稱或工作內容等資料,足資證明報名條件規定之年資及工作內容,不得僅出示勞保投保或執業登記相關資料,如應試職缺未要求工作經歷者則免附。 7.其他需繳附文件。 九、注意事項: (一)應繳證件(請以A4紙張格式影印): 1.請列印臺北市立聯合醫院「徵才\一般人才招募專區\徵才系統」(https://hrpersonweb.tpech.gov.tw/TpechAFH)甄試報名表並黏貼2吋照片1張。 2.身分證正反面(出生地為大陸地區者,應檢附戶籍謄本)。 3.符合資格條件之最高學歷畢業證書。 (1)持國外經歷證明或經教育部認可之國外學歷者,需檢附我國駐外單位認證文件。持本國學歷結業證明者,須另附教育主管機關核發之資格證明書。 (2)本年度應屆畢業生,請檢附就讀學校所開立「學生○○○為本校應屆畢業生,尚未取得畢業證書」之書面證明影本或蓋有「最後一學期註冊戳記之學生證正、背面」影本;倘為研究所應屆畢業生則另檢附論文指導教授簽署「學生○○○為本校應屆畢業生,於6個月內可取得畢業證書」之書面證明影本俾憑審查,錄取報到時需檢附畢業證書正本,否則視同未錄取。 4.符合資格條件之其他專業證照正反面。 5.工作經歷證明文件:採認各機關(構)、公司或學校開立之「在職證明」、「服務證明」或「離職證明」,記載任職起訖期間、單位、職稱或工作內容等資料,足資證明報名條件規定之年資及工作內容,不得僅出示勞保投保或執業登記相關資料。 6.其他需繳附文件。 (二)注意事項: 1.報名所繳資料恕不退件,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請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 2.資料逾期、遺漏、提供不實或偽造變造者,視為資格不合格;所填資料或繳交證明文件於錄取後發現係屬不實或有偽造、變造情事者,撤銷錄取資格。 3.倘為軍公教退休人員者,請於經歷欄敘明「退休機關及日期」;另公務機構退休人員,請依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第77條規定自行衡酌權益事宜。 4.錄取人員應於本院通知期限內完成報到,倘逾期未完成報到程序者,視為自願放棄錄取資格,不再進用,由本院通知次一順位錄取人員依序遞補。 5.本院現職人員如欲報名本職缺者,需經現職單位主管於報名表中「現職服務單位」欄位處核章。 6.錄取後發現未符合醫事人員執業登記及繼續教育辦法之執業登記規定,致不能辦理執業登記,或有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第1項、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規定情形者,本院應予終止契約。 7.錄取後如有違反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9-1條規定情形,於中國大陸設有戶籍、不領用中國大陸之護照、身分證、定居證、居住證及其他依相關法令或經行政院、大陸委員會禁止領用之中國大陸身分證件者,於到職日前應辦理註銷。
    展開
  • 會計行政

    月薪 30000~32000元 高雄市鼓山區 1~2年工作經驗
    1. 負責日常帳務處理及出納工作,須備帳務處理經驗; 2. 依據公司政策及相關法令規定進行各種財務報表及會計資料之檢查、整理、歸檔; 3. 各項稅務申報; 4. 負責發票開立、收據開立、現金管理、支票兌現、簽呈核准等事項; 5. 協助主管完成其它交辦事項。 6. 錄用後完成教育訓練,視能力調升薪資,年度考核將調薪300-600 本中心為非營利組織兒少安置機構,會計一職為機構財務中不可或缺的一員,發揮穩定的財務管理能力能提升財務效益,具有良好的發展前景。 歡迎對財會相關工作有熱忱之人士加入本中心一份子。
    展開
    供餐福利年終獎金年薪14個月以上定期調薪
  • 【總公司】人力資源部-薪酬專員

    面議(經常性薪資達4萬元或以上) 40000元 台北市中山區 5~6年工作經驗
    1. 負責集團薪資及各項獎金計算與準時發放,確保準確與合規性。 2. 定期統整並檢視薪資相關數據,進行差異分析並追蹤執行情況。 3. 進行人事費用成本效益分析與管控,提供精準報告及管理建議。 4. 熟悉並應用勞基法及其他勞動法令,確保相關作業均符合法規。 5. 執行其他主管交辦之專案與事項,達成目標並且提升整體效率。
    展開
  • 【法務智財類】法務管理師

    面議(經常性薪資達4萬元或以上) 40000元 桃園市新屋區 5~6年工作經驗
    1. 公司各式中英文合約撰擬審閱、修訂及協商。 2. 公司各式爭議及訴訟案件處理 (包括但不限於履約爭議、工程爭議、品質爭議、欠款追償、勞資爭議、工安事件等)。 3.公司各式法律問題諮詢及解決。 4.主管交辦事務處理。(例如強制執行案、公文用印、集團公司合約及法律事務處理) 5. 其他主管交辦事務處理。
    展開
  • 【人力資源類】員工關係管理師 (新竹廠)

    面議(經常性薪資達4萬元或以上) 40000元 新竹縣新豐鄉 工作經歷不拘
    1.員工申訴處理 2.勞動法令遵循 3.勞資關係維護 4.職場不法侵害 5.RBA系統管理 6.客戶稽核應對 7.供應商稽核執行 8.ESG永續發展 9.員工關懷專案辦理 10.招募業務協助 11.其他主管交辦事項 ※前期須配合於石磊廠受訓
    展開
  • 【總公司】人力資源部-薪酬助理

    月薪 36000元 台北市中山區 2~3年工作經驗
    1. 協助集團薪資及各項獎金計算。 2. 須略懂勞基法及其他勞動法令。 3. 人資相關行政事務整理及歸檔。 4. 執行其他主管交辦之工作事項。 5. 具實際操作人力資源系統能力。
    展開
  • 【環安類】職安衛主任工程師(幼獅廠)

    面議(經常性薪資達4萬元或以上) 40000元 桃園市楊梅區 3~4年工作經驗
    1.擴建新廠安全衛生管理及溝通協調工作。 2.對應協議組織及主管機關溝通協調。 3.新建廠區法規符合性確認及風險評估。 4.廠區損防規劃、管理。 【求職Q&A】您的疑慮,景碩先來幫您回答 Q1:公司有提供宿舍嗎? A1:針對外縣市同仁或是居住地離公司25公里以上者,提供便利實惠套/雅房員工宿舍,每月僅需支付1200-1500元(依房型而定),讓外縣市員工免煩惱,一卡皮箱即可輕鬆入住! *目前宿舍安排於新屋廠區,距幼獅廠約20分鐘車程,須自行具備交通工具前往。 *或可申請租屋補貼,可享有每月$4000元補助。 Q2:公司附近交通便利嗎? A2:幼獅廠周邊具幼獅交流道;幼獅廠距楊梅市區約5分鐘車程,距埔心市區約10分鐘車程,可輕鬆抵達楊梅或埔心鬧區。 Q3:工作時間? A3:常日班08:30-17:30,彈性工時8小時(例如:上班09:00,下班18:00),讓您可以避開上班尖峰時間,依個人所需自由安排上下班時間。 Q4:面試前須準備什麼? A4:帶著一顆熱忱的心及優質的工作態度,讓景碩與您一同成長茁壯!!
    展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