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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職熱搜工作

您正在找法務人員的工作,共計2639筆職缺在等你,馬上去應徵吧!

  • 【法務智財類】法務管理師

    面議(經常性薪資達4萬元或以上) 40000元 桃園市新屋區 5~6年工作經驗
    1. 公司各式中英文合約撰擬審閱、修訂及協商。 2. 公司各式爭議及訴訟案件處理 (包括但不限於履約爭議、工程爭議、品質爭議、欠款追償、勞資爭議、工安事件等)。 3.公司各式法律問題諮詢及解決。 4.主管交辦事務處理。(例如強制執行案、公文用印、集團公司合約及法律事務處理) 5. 其他主管交辦事務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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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環安類】安衛高級/工程師 (新豐廠)

    面議(經常性薪資達4萬元或以上) 40000元 新竹縣新豐鄉 3~4年工作經驗
    1.辦理廠內職安衛教育訓練。 2.採購、承攬、變更及驗收管理之各職業安全衛生事項。 3.推動辦理承攬商管理、化學品管理、防護具管理。 4.推動辦理內部巡檢稽核、作業環境監測、呼吸防護計畫等事項。 5.評估廠內職安及運作風險,規劃並執行改善專案。 6.對應主管機關溝通職安等業務。 7.其他職業安全衛生管理事項及主管交辦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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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總經理室營運專員(桃園觀音廠)

    月薪 42000~47000元 桃園市觀音區 3~4年工作經驗
    1.負責公司經營策略分析、整合規劃、推動與執行。 2.協助企業的營運、銷售、財務分析及規劃與情報蒐集。 3.建立內部控制制度、內稽制度及相關管理辦法及作業,協助各單位完成管理辦法流程及表單規劃、修正與執行。 4.各類財務面之適法性監控,法令增修監控及彙整。 5.針對稽核作業所需之資料進行蒐集年度績合計畫擬定、執行、缺失事項之改善建議、追蹤,協助各部門落實內部控制制度。 6.推動各項營運政策,落實各部門中、長期經營策略規劃及其營運績效管理目標。 7.協助經營團隊執行各部門的專案計畫。 8.協助公司業務推進與發展。 9協助各單位關鍵績效指標(KPI)設定,追蹤執行成果,落實PDCA進行改善。 10.主管交辦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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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環安管理師(新竹芎林廠)

    月薪 42000~52000元 新竹縣芎林鄉 3~4年工作經驗
    工作內容 【環安類】 1.空污、水汙、廢棄物申報業務執行,檢測與變更管理 2.毒化物、化學品用量管理、統計及相關申報 3.推動、稽查廠區環保管理相關事務,符合環保法令 4.廠區污染防制及政府機關對應 5.環保法規查核,提出改善措施及對策 6.具備空氣污染防制、水污染防治、廢棄物管理經驗 7.環保專案執行 【職安、消防類】 8.廠區安全維護、稽核、追蹤、改善 9.ISO14001環境管理系統申請、ISO45001職業安全衛生管理系統申請 10.環安衛教育訓練(新人、緊急應變、逃生、有機溶劑...) 11.廠區所有各項施工、工程安全查核 12.承攬商管理 13.消防檢修申報 14.其他主管交辦業務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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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環安類】環保高級工程師/工程師

    面議(經常性薪資達4萬元或以上) 40000元 新竹縣新豐鄉 3~4年工作經驗
    1. 辦理廠區環境評估、管理及環境工程相關業務 2. 協辦環境管理系統相關輔導/驗證/查證業務(如ISO14001、ISO14064、ISO14067、RBA等) 3. 針對環境議題及相關法規修訂研擬因應措施並執行 4. 辦理廢棄物廠商評鑑、合約簽訂、清運申報等管理執行事項 5. 辦理空、水、廢、毒相關許可申請、變更及申報 6. 辦理碳費申報及自主減量計畫 7. 提供相關單位空、水、廢、毒等環境工程技術支援 8. 對應主管機關及客戶相關環保之稽核 9. 其他環境安全衛生管理事項及主管交辦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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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埔里】社工員(師)-據點輔導

    月薪 39000~44898元 南投縣埔里鎮 1~2年工作經驗
    我們正在尋找那些熱愛與長者共度時光的人,您的熱情將成就他人的幸福與快樂。 如果您對紅色制服充滿熱愛,並渴望為每個人帶來更美好的老年生活,那麼您就是我們追尋的夥伴。在這裡,我們歡迎不畏挫折、充滿活力,並擁有靈活應變能力的您。 您將在這個充滿交流與創新的環境中,與團隊攜手合作,為實現共同目標而努力。若您充滿活力、積極主動,並敢於勇敢地創新,歡迎加入我們,成為改變的一部分。 【職務內容】 1、照顧關懷據點輔導。 2、社區工作。 3、活動規劃辦理與支援執行。 4、社區資源連結。 5、行政工作協助。 6、主管交辦事項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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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HR理級主管_知名物流公司 (3010280)

    面議(經常性薪資達4萬元或以上) 40000元 台北市士林區 10~11年工作經驗
    職責要求 1. 主導勞動檢查(勞檢)因應、缺失改善及政府機關對應。 2. 處理勞資爭議案件,包含申訴、協調、調解及後續追蹤。 3. 負責勞動法令遵循與風險控管,降低企業勞資爭議及違規風險。 4. 規劃及執行子公司勞政相關事務,並協助母公司相關專案。 5. 提供勞動法令專業諮詢,協助主管及各部門處理用工議題。 次要職責 1. 薪資作業管理及相關制度執行。 2. 員工關係維護與勞資溝通機制建立。 3. 招募作業及人才任用相關事務(具經驗者佳)。 4. 人力資源專案執行與制度優化。 任職資格 1. 人力資源相關工作經驗10年以上。 2. 勞資爭議處理實務經驗8年以上。 3. 具豐富勞動檢查(勞檢)應對及改善經驗。 4. 熟悉勞動基準法、勞工退休金條例、勞工保險及相關勞動法規。 5. 曾獨立處理勞資爭議、勞資會議、調解案件及主管機關應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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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環安類】職安衛(主任/高級)工程師(幼獅廠)

    面議(經常性薪資達4萬元或以上) 40000元 桃園市楊梅區 工作經歷不拘
    1.擴建新廠安全衛生管理及溝通協調工作。 2.對應協議組織及主管機關溝通協調。 3.新建廠區法規符合性確認及風險評估。 4.負責廠區消防系統及損害防阻規劃、管理,包括緊急應變演/訓練。 5.負責採購及變更管理。 【求職Q&A】您的疑慮,景碩先來幫您回答 Q1:公司有提供宿舍嗎? A1:針對外縣市同仁或是居住地離公司25公里以上者,提供便利實惠套/雅房員工宿舍,每月僅需支付1200-1500元(依房型而定),讓外縣市員工免煩惱,一卡皮箱即可輕鬆入住! *目前宿舍安排於新屋廠區,距幼獅廠約20分鐘車程,須自行具備交通工具前往。 *或可申請租屋補貼,可享有每月$4000元補助。 Q2:公司附近交通便利嗎? A2:幼獅廠周邊具幼獅交流道;幼獅廠距楊梅市區約5分鐘車程,距埔心市區約10分鐘車程,可輕鬆抵達楊梅或埔心鬧區。 Q3:工作時間? A3:常日班08:30-17:30,彈性工時8小時(例如:上班09:00,下班18:00),讓您可以避開上班尖峰時間,依個人所需自由安排上下班時間。 Q4:面試前須準備什麼? A4:帶著一顆熱忱的心及優質的工作態度,讓景碩與您一同成長茁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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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臺北市立聯合醫院陽明院區影像醫學科招募員一級約用技術師公告329

    月薪 40000元 台北市士林區 工作經歷不拘
    臺北市立聯合醫院陽明院區影像醫學科招募員一級約用技術師公告 一、單位:陽明院區影像醫學科 二、職稱:員一級約用技術師 三、名額:正取1名,備取1名(候補期間至多3個月) 四、資格條件及應徵方式: (一)本職務係本院自行遴用之人員,相關權利義務於契約書約定。 (二)待遇:月薪4萬元以上,另依績效及考核狀況發給年終獎金、考核獎金及獎勵金。 (三)福利:勞健保、文康活動、生日禮金。 (四)報名條件: 1.具中華民國國籍(大陸地區人民經許可進入臺灣地區設有戶籍滿10年以上)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第1項、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及第9-1條規定情形;不得於中國大陸設有戶籍、不領用中國大陸之護照、身分證、定居證、居住證及其他依相關法令或經行政院、大陸委員會禁止領用之中國大陸身分證件。 2.學經歷: 學歷:護理相關科系副學士或以上學歷畢業。 【如為本年度應屆畢業生或研究所應屆畢業生,應繳證件請詳閱「備註欄」】 經歷:具有醫事人員專技高等考試合格,並領有醫事人員證書者,且具五年以上相關工作經驗,經本院認定者。 3.證書(照): 具中華民國醫事護理師證書(請檢附證書正反面影本)。 【應繳證件請詳閱「備註欄」。】醫事人員需符合各類醫事人員相關醫事法規之執業登記規定。 【如參加本年度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經榜示成績及格者,請檢附「錄取成績及結果通知書」影本,應繳證件請詳閱「備註欄」。】 4.其它要求: 5.本院現職人員如欲報名本職缺者,需經現職單位主管於報名表中「現職服務單位」欄位處核章。 (五)報名日期:自即日起至115年6月22日止,以郵戳為憑,請自行預留郵寄時間,逾時不予受理。 (六)報名網址:請至臺北市立聯合醫院「人才招募」專區「事求人」系統(https://hrpersonweb.tpech.gov.tw/TpechAFH/HOME/Index)徵才公告完成線上報名(請務必自行確認報名成功,否則一律視同未報名)。 (七)報名方式: 1.採線上報名及繳交報名表件(含下載之報名表、身分證、符合資格條件之最高學歷畢業證明、工作經歷服務證明、專業證照等影本資料,請詳閱備註欄應繳證件說明)方式辦理。 2.報名表件需於規定期限內以親送或掛號郵寄至「(10851)臺北市萬華區艋舺大道101號11樓臺北市立聯合醫院人事室一股收」,始完成報名程序,信封請註明應徵科室及職稱。 3.如未依規定期限寄出報名表件,網路報名視為無效。 (八)資格初審合格及甄試訊息公告日期: 預計將於報名截止後兩週內,於臺北市立聯合醫院「人才招募」專區「事求人」系統 (https://hrpersonweb.tpech.gov.tw/TpechAFH)初審公告查詢,不另行通知,請 務必主動查詢,不得以未接獲通知等理由要求補救措施。 (九)甄試方式:面試 30%、專業測驗 70%,總分70分以上為錄取標準。 (十)甄試時間及地點:於初審合格名單公告載明。 五、工作項目: (一)正常白班但需支援緊急檢查 on call。 (二)急救車點班。 (三)還境週遭清潔與消毒。 (四)衛耗材資料管理核對及申請。 (五)乳篩陽追及相關公衛事務。 (六)on IV 注射藥品。 (七)協助醫生特殊檢查。 (八)衛材盤點。 (九)檢查室前衛教及檢查後相關處置。 (十)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六、工作地點:臺北市立聯合醫院陽明院區(臺北市雨聲街105號)。本院為無菸無檳職場。 七、聯絡方式:人事室黃小姐:聯絡電話02-25553000轉2317,傳真電話02-23028407,請於週一至週五上班時間來電。 八、應繳證件:(請以A4紙張格式影印、勿裁切、勿裝釘) (一)請列印臺北市立聯合醫院「徵才\一般人才招募專區\事求人系統」 (https://hrpersonweb.tpech.gov.tw/TpechAFH)甄試報名表並黏貼2吋照片1張。 (二)身分證正反面(出生地為大陸地區者,應檢附戶籍謄本)。 (三)符合資格條件之最高學歷畢業證書。 1.持國外經歷證明或經教育部認可之國外學歷者,需檢附我國駐外單位認證文件。持本國學歷結業證明者,須另附教育主管機關核發之資格證明書。 2.本年度應屆畢業生,請檢附就讀學校所開立「學生○○○為本校應屆畢業生,尚未取得畢業證書」之書面證明影本或蓋有「最後一學期註冊戳記之學生證正、背面」影本;倘為研究所應屆畢業生則另檢附論文指導教授簽署「學生○○○為本校應屆畢業生,於6個月內可取得畢業證書」之書面證明影本俾憑審查,錄取報到時需檢附畢業證書正本,否則視同未錄取。 (四)符合資格條件之中華民國醫事人員證書。參加本年度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經榜示成績及格者,請檢附「錄取成績及結果通知書」影本。錄取報到時需檢附醫事人員證書正本,否則視同未錄取。 (五)符合資格條件之其他專業證照正反面。 (六)工作經歷證明文件:採認各機關(構)、公司或學校開立之「在職證明」、「服務證明」或「離職證明」,記載任職起訖期間、單位、職稱或工作內容等資料,足資證明報名條件規定之年資及工作內容,不得僅出示勞保投保或執業登記相關資料,如應試職缺未要求工作經歷者則免附。 (七)其他需繳附文件。 九、注意事項: (一)報名所繳資料恕不退件,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請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 (二)資料逾期、遺漏、提供不實或偽造變造者,視為資格不合格;所填資料或繳交證明文件於錄取後發現係屬不實或有偽造、變造情事者,撤銷錄取資格。 (三)倘為軍公教退休人員者,請於經歷欄敘明「退休機關及日期」;另公務機構退休人員,請依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第77條規定自行衡酌權益事宜。 (四)錄取人員應於本院通知期限內完成報到,倘逾期未完成報到程序者,視為自願放棄錄取資格,不再進用,由本院通知次一順位錄取人員依序遞補。 (五)本院現職人員如欲報名本職缺者,需經現職單位主管於報名表中「現職服務單位」欄位處核章。 (六)錄取後發現未符合醫事人員執業登記及繼續教育辦法之執業登記規定,致不能辦理執業登記,或有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第1項、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規定情形者,本院應予終止契約。 【詳情請至臺北市立聯合醫院「徵才\一般人才招募專區\事求人系統」(https://hrpersonweb.tpech.gov.tw/TpechAFH/HOME/Index)瀏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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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臺北市立聯合醫院仁愛院區血液腫瘤科招募四級個案管理師公告328

    月薪 45000元 台北市大安區 2~3年工作經驗
    臺北市立聯合醫院仁愛院區血液腫瘤科招募四級個案管理師 一、單位:仁愛院區血液腫瘤科 二、職稱:四級個案管理師 三、名額:正取1名,備取1名(候補期間至多3個月) 四、資格條件及應徵方式: (一)本職務係本院自行遴用之人員,相關權利義務於契約書約定。 (二)待遇:月薪4.5萬元以上,另依績效及考核狀況發給年終獎金、考核獎金及獎勵金。 (三)福利:勞健保、文康活動、生日禮金。 (四)報名條件: 1.具中華民國國籍(大陸地區人民經許可進入臺灣地區設有戶籍滿10年以上)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第1項、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及第9-1條規定情形;不得於中國大陸設有戶籍、不領用中國大陸之護照、身分證、定居證、居住證及其他依相關法令或經行政院、大陸委員會禁止領用之中國大陸身分證件。 2.學經歷: 學歷:護理相關學系專科以上畢業。 【如為本年度應屆畢業生或研究所應屆畢業生,應繳證件請詳閱「備註欄」】 經歷:具2年護理相關工作經驗,經本院認定者(需檢附足資證明工作年資及內容之經歷證明文件,應繳證件請詳閱「備註欄」)。 3.證書(照):具中華民國護理師證書(請檢附證書正反面影本)。 醫事人員需符合各類醫事人員相關醫事法規之執業登記規定。 【如參加本年度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經榜示成績及格者,請檢附「錄取成績及結果通知書」影本,應繳證件請詳閱「備註欄」。】 4.其它要求:無。 5.本院現職人員如欲報名本職缺者,需經現職單位主管於報名表中「現職服務單位」欄位處核章。 (五)報名日期:自即日起至115年6月26日止,以郵戳為憑,請自行預留郵寄時間,逾時不予受理。 (六)報名網址:請至臺北市立聯合醫院「徵才\一般人才招募專區\事求人系統」(https://hrpersonweb.tpech.gov.tw/TpechAFH/HOME/Index)徵才公告完成線上報名(請務必自行確認報名成功,否則一律視同未報名)。 (七)報名方式: 1.採線上報名及繳交報名表件(含下載之報名表、身分證、符合資格條件之最高學歷畢業證明、工作經歷服務證明、專業證照等影本資料,請詳閱備註欄應繳證件說明)方式辦理。 2.報名表件需於規定期限內以掛號郵寄至「(10851)臺北市萬華區艋舺大道101號11樓臺北市立聯合醫院人事室一股收」,始完成報名程序,信封請註明應徵科室及職稱。 3.如未依規定期限寄出報名表件,網路報名視為無效。 (八)資格初審合格及甄試訊息公告日期:預計將於報名截止後兩週內,於臺北市立聯合醫院「人才招募」專區「事求人」系統(https://hrpersonweb.tpech.gov.tw/TpechAFH)初審公告查詢,不另行通知,請務必主動查詢,不得以未接獲通知等理由要求補救措施。 (九)甄試方式:面試30%、筆試70%,總分80分以上為錄取標準。 (十)甄試時間及地點:於初審合格名單公告載明。 五、工作項目: (一)癌症個案評估、治療期、追蹤期管理及臨床照護。 (二)成效指標與品質監測。 (三)癌症病人及家屬的情緒、心理輔導及社會資源諮詢與轉介。 (四)協助癌症診療品質認證及癌症相關評鑑資料整理。 (五)癌症團隊會議、資料準備及記錄。 (六)定期舉辦癌症病友會活動及教育推廣。 (七)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六、工作地點:臺北市立聯合醫院仁愛院區(臺北市大安區仁愛路4段10號)※本院為無菸無檳職場。 七、聯絡方式:仁愛院區血液腫瘤科溫小姐:聯絡電話02-27093600轉1084;人事室黃小姐聯絡電話02-25553000轉2317,傳真電話02-23028407,請於週一至週五上班時間來電。 八、應繳證件:(請以A4紙張格式影印、勿裁切、勿裝釘) (一)請列印臺北市立聯合醫院「徵才\一般人才招募專區\事求人系統」 (https://hrpersonweb.tpech.gov.tw/TpechAFH)甄試報名表並黏貼2吋照片1張。 (二)身分證正反面(出生地為大陸地區者,應檢附戶籍謄本)。 (三)符合資格條件之最高學歷畢業證書。 1.持國外經歷證明或經教育部認可之國外學歷者,需檢附我國駐外單位認證文件。持本國學歷結業證明者,須另附教育主管機關核發之資格證明書。 2.本年度應屆畢業生,請檢附就讀學校所開立「學生○○○為本校應屆畢業生,尚未取得畢業證書」之書面證明影本或蓋有「最後一學期註冊戳記之學生證正、背面」影本;倘為研究所應屆畢業生則另檢附論文指導教授簽署「學生○○○為本校應屆畢業生,於6個月內可取得畢業證書」之書面證明影本俾憑審查,錄取報到時需檢附畢業證書正本,否則視同未錄取。 (四)符合資格條件之中華民國醫事人員證書。參加本年度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經榜示成績及格者,請檢附「錄取成績及結果通知書」影本。錄取報到時需檢附醫事人員證書正本,否則視同未錄取。 (五)符合資格條件之其他專業證照正反面。 (六)工作經歷證明文件:採認各機關(構)、公司或學校開立之「在職證明」、「服務證明」或「離職證明」,記載任職起訖期間、單位、職稱或工作內容等資料,足資證明報名條件規定之年資及工作內容,不得僅出示勞保投保或執業登記相關資料,如應試職缺未要求工作經歷者則免附。 (七)其他需繳附文件。 九、注意事項: (一)報名所繳資料恕不退件,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請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 (二)資料逾期、遺漏、提供不實或偽造變造者,視為資格不合格;所填資料或繳交證明文件於錄取後發現係屬不實或有偽造、變造情事者,撤銷錄取資格。 (三)倘為軍公教退休人員者,請於經歷欄敘明「退休機關及日期」;另公務機構退休人員,請依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第77條規定自行衡酌權益事宜。 (四)錄取人員應於本院通知期限內完成報到,倘逾期未完成報到程序者,視為自願放棄錄取資格,不再進用,由本院通知次一順位錄取人員依序遞補。 (五)本院現職人員如欲報名本職缺者,需經現職單位主管於報名表中「現職服務單位」欄位處核章。 (六)錄取後發現未符合醫事人員執業登記及繼續教育辦法之執業登記規定,致不能辦理執業登記,或有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第1項、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規定情形者,本院應予終止契約。 【詳情請至臺北市立聯合醫院「徵才\一般人才招募專區\事求人系統」(https://hrpersonweb.tpech.gov.tw/TpechAFH/HOME/Index)瀏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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