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職熱搜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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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工師(員)
月薪 37000~48000元 桃園市中壢區 1~2年工作經驗1.臨床業務(兒少保護、身心障礙、家庭暴力、自殺防治、經濟補助、遊民業務等) 2.門診高利用個案疾病管理 3.志工業務 4.專案計畫 5.行政業務 6.主管臨時交辦之業務展開 -
業務部儲備主管
月薪 38000~40000元 屏東縣內埔鄉 2~3年工作經驗1.業務部門之業務執行、行政管理、銷售作業、廣告企劃、案前執行等。 2.具建設公司銷售經驗,負責建案之銷售、帶看、簽約、對保、交屋、客戶服務及成立管委 會等相關工作之協助。 3.銷售控管、市場調查及彙整分析;合約書擬定、銷售坪數之核對。 4.按時與主管回報進度、廠商發包、管控各項進度。 5.做事細心、注重細節、善溝通協調、積極主動具高度工作熱忱;執行力、處理事情的能力 及應變能力強、且具備良好的EQ。 6.具不動產營業員證書。 7.主管交辦事項。展開 -
臺北市立聯合醫院仁愛院區內視鏡暨超音波診療科招募員二級約用技術師公告180
月薪 41000元 台北市大安區 3~4年工作經驗臺北市立聯合醫院仁愛院區內視鏡暨超音波診療科招募員二級約用技術師 一、單位:仁愛院區內視鏡暨超音波診療科 二、職稱:員二級約用技術師 三、名額:正取1名,備取1名(候補期間至多3個月) 四、資格條件及應徵方式: (一)本職務係本院自行遴用之人員,相關權利義務於契約書約定。 (二)待遇:月薪4.1萬元以上,另依績效及考核狀況發給年終獎金、考核獎金及獎勵金。 (三)福利:勞健保、文康活動、生日禮金。 (四)報名條件: 1.具中華民國國籍(大陸地區人民經許可進入臺灣地區設有戶籍滿10年以上),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第1項、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第9-1條規定情形;不得於中國大陸設有戶籍、不領用中國大陸之護照、身分證、定居證、居住證及其他依相關法令或經行政院、大陸委員會禁止領用之中國大陸身分證件。 2.學歷:副學士以上學位畢業。 3.經歷:具3年相關工作經驗,經本院認定者(需檢附足資證明工作年資及內容之經歷證明文件,應繳證件請詳閱「備註欄」)。 4.證書(照):具中華民國護理師證書(請檢附證書正反面影本)。醫事人員需符合各類醫事人員相關醫事法規之執業登記規定。【應繳證件請詳閱「備註欄」。】 5.其它要求:無。 6.本院現職人員如欲報名本職缺者,需經現職單位主管於報名表中「現職服務單位」欄位處核章。 (五)報名日期:自即日起至115年4月17日止,以郵戳為憑,請自行預留郵寄時間,逾時不予受理。 (六)報名網址:請至臺北市立聯合醫院「徵才\一般人才招募專區\事求人系統」(https://hrpersonweb.tpech.gov.tw/TpechAFH/HOME/Index)徵才公告完成線上報名(請務必自行確認報名成功,否則一律視同未報名)。 (七)報名方式: 1.採線上報名及繳交報名表件(含下載之報名表、身分證、符合資格條件之最高學歷畢業證明、工作經歷服務證明、專業證照等影本資料,請詳閱備註欄應繳證件說明)方式辦理。 2.報名表件需於規定期限內以掛號郵寄至「(10851)臺北市萬華區艋舺大道101號11樓臺北市立聯合醫院人事室一股收」,始完成報名程序,信封請註明應徵科室及職稱。 3.如未依規定期限寄出報名表件,網路報名視為無效。 (八)資格初審合格及甄試訊息公告日期:預計將於報名截止後兩週內,於臺北市立聯合醫院「人才招募」專區「事求人」系統(https://hrpersonweb.tpech.gov.tw/TpechAFH)初審公告查詢,不另行通知,請務必主動查詢,不得以未接獲通知等理由要求補救措施。 (九)甄試方式:面試30%、專業測驗(筆試)70%,總分80分以上為錄取標準。 測驗範圍:【消化系內視鏡超音波相關】。 (十)甄試時間及地點:於初審合格名單公告載明。 五、工作項目: (一)護理衛教相關事宜。 (二)協助醫師操作各項內視鏡檢查及治療(胃鏡、大腸鏡、膽胰內視鏡)和碳13 幽門桿菌吹氣檢查。 (三)協助醫師超音波檢查及執行侵入性診斷治療技術之相關項目(包含肝、甲狀腺、腎切片、腹部引流術、肝腫瘤酒精注射及無線電頻燒灼治療等業務)。 (四)內視鏡及超音波儀器各項清潔及保養、器械各項清洗及準備。 (五)文書行政處理。 (六)配合內視鏡室值班。 (七)協助超音波及內視鏡櫃檯之各項業務。 (八)特殊耗材請購,以及藥品、衛材之請領。 (九)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六、工作地點:臺北市立聯合醫院仁愛院區(臺北市大安區仁愛路4段10號)※本院為無菸無檳職場。 七、聯絡方式:仁愛院區方小姐 2709-3600轉1159;人事室黃小姐:聯絡電話02-25553000轉2317,傳真電話02-23028407,請於週一至週五上班時間來電。 八、應繳證件:(請以A4紙張格式影印、勿裁切、勿裝釘) (一)請列印臺北市立聯合醫院「徵才\一般人才招募專區\事求人系統」 (https://hrpersonweb.tpech.gov.tw/TpechAFH)甄試報名表並黏貼2吋照片1張。 (二)身分證正反面(出生地為大陸地區者,應檢附戶籍謄本)。 (三)符合資格條件之最高學歷畢業證書。 1.持國外經歷證明或經教育部認可之國外學歷者,需檢附我國駐外單位認證文件。持本國學歷結業證明者,須另附教育主管機關核發之資格證明書。 2.本年度應屆畢業生,請檢附就讀學校所開立「學生○○○為本校應屆畢業生,尚未取得畢業證書」之書面證明影本或蓋有「最後一學期註冊戳記之學生證正、背面」影本;倘為研究所應屆畢業生則另檢附論文指導教授簽署「學生○○○為本校應屆畢業生,於6個月內可取得畢業證書」之書面證明影本俾憑審查,錄取報到時需檢附畢業證書正本,否則視同未錄取。 (四)符合資格條件之中華民國醫事人員證書。參加本年度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經榜示成績及格者,請檢附「錄取成績及結果通知書」影本。錄取報到時需檢附醫事人員證書正本,否則視同未錄取。 (五)符合資格條件之其他專業證照正反面。 (六)工作經歷證明文件:採認各機關(構)、公司或學校開立之「在職證明」、「服務證明」或「離職證明」,記載任職起訖期間、單位、職稱或工作內容等資料,足資證明報名條件規定之年資及工作內容,不得僅出示勞保投保或執業登記相關資料,如應試職缺未要求工作經歷者則免附。 (七)其他需繳附文件。 九、注意事項: (一)報名所繳資料恕不退件,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請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 (二)資料逾期、遺漏、提供不實或偽造變造者,視為資格不合格;所填資料或繳交證明文件於錄取後發現係屬不實或有偽造、變造情事者,撤銷錄取資格。 (三)倘為軍公教退休人員者,請於經歷欄敘明「退休機關及日期」;另公務機構退休人員,請依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第77條規定自行衡酌權益事宜。 (四)錄取人員應於本院通知期限內完成報到,倘逾期未完成報到程序者,視為自願放棄錄取資格,不再進用,由本院通知次一順位錄取人員依序遞補。 (五)本院現職人員如欲報名本職缺者,需經現職單位主管於報名表中「現職服務單位」欄位處核章。 (六)錄取後發現未符合醫事人員執業登記及繼續教育辦法之執業登記規定,致不能辦理執業登記,或有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第1項、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規定情形者,本院應予終止契約。 【詳情請至臺北市立聯合醫院「徵才\一般人才招募專區\事求人系統」(https://hrpersonweb.tpech.gov.tw/TpechAFH/HOME/Index)瀏覽。】展開 -
臺北市立聯合醫院仁愛院區內視鏡暨超音波診療科招募員一級約用技術師公告179
月薪 43000元 台北市大安區 5~6年工作經驗臺北市立聯合醫院仁愛院區內視鏡暨超音波診療科招募員一級約用技術師 一、單位:仁愛院區內視鏡暨超音波診療科 二、職稱:員一級約用技術師 三、名額:正取1名,備取1名(候補期間至多3個月) 四、資格條件及應徵方式: (一)本職務係本院自行遴用之人員,相關權利義務於契約書約定。 (二)待遇:月薪4.3萬元以上,另依績效及考核狀況發給年終獎金、考核獎金及獎勵金。 (三)福利:勞健保、文康活動、生日禮金。 (四)報名條件: 1.具中華民國國籍(大陸地區人民經許可進入臺灣地區設有戶籍滿10年以上),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第1項、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規定情形。 2.學歷:副學士以上。 【如為本年度應屆畢業生或研究所應屆畢業生,應繳證件請詳閱「備註欄」】 3.經歷:具5年相關工作經驗,經本院認定者(需檢附足資證明工作年資及內容之經歷證明文件,應繳證件請詳閱「備註欄」)。 4.證書(照):具中華民國護理師證書(請檢附證書正反面影本)。 醫事人員需符合各類醫事人員相關醫事法規之執業登記規定。 【如參加本年度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經榜示成績及格者,請檢附「錄取成績及結果通知書」影本,應繳證件請詳閱「備註欄」。】 5.其它要求:無。 6.本院現職人員如欲報名本職缺者,需經現職單位主管於報名表中「現職服務單位」欄位處核章。 (五)報名日期:自即日起至115年4月17日止,以郵戳為憑,請自行預留郵寄時間,逾時不予受理。 (六)報名網址:請至臺北市立聯合醫院「徵才\一般人才招募專區\事求人系統」(https://hrpersonweb.tpech.gov.tw/TpechAFH/HOME/Index)徵才公告完成線上報名(請務必自行確認報名成功,否則一律視同未報名)。 (七)報名方式: 1.採線上報名及繳交報名表件(含下載之報名表、身分證、符合資格條件之最高學歷畢業證明、工作經歷服務證明、專業證照等影本資料,請詳閱備註欄應繳證件說明)方式辦理。 2.報名表件需於規定期限內以掛號郵寄至「(10851)臺北市萬華區艋舺大道101號11樓臺北市立聯合醫院人事室一股收」,始完成報名程序,信封請註明應徵科室及職稱。 3.如未依規定期限寄出報名表件,網路報名視為無效。 (八)資格初審合格及甄試訊息公告日期:預計將於報名截止後兩週內,於臺北市立聯合醫院「人才招募」專區「事求人」系統(https://hrpersonweb.tpech.gov.tw/TpechAFH)初審公告查詢,不另行通知,請務必主動查詢,不得以未接獲通知等理由要求補救措施。 (九)甄試方式:面試30%、專業測驗(筆試)70%,總分80分以上為錄取標準。 專業測驗範圍:【消化系內視鏡超音波相關】 (十)甄試時間及地點:於初審合格名單公告載明。 五、工作項目: (一)護理衛教相關事宜。 (二)協助醫師操作各項內視鏡檢查及治療(胃鏡、大腸鏡、膽胰內視鏡)和碳13 幽門桿菌吹氣檢查。 (三)協助醫師超音波檢查及執行侵入性診斷治療技術之相關項目(包含肝、甲狀腺、腎切片、腹部引流術、肝腫瘤酒精注射及無線電頻燒灼治療等業務)。 (四)內視鏡及超音波儀器各項清潔及保養、器械各項清洗及準備。 (五)文書行政處理。 (六)配合內視鏡室值班。 (七)協助超音波及內視鏡櫃檯之各項業務。 (八)特殊耗材請購,以及藥品、衛材之請領。 (九)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六、工作地點:臺北市立聯合醫院仁愛院區(臺北市大安區仁愛路4段10號)※本院為無菸無檳職場。 七、聯絡方式:仁愛院區方小姐 2709-3600轉1159;人事室黃小姐:聯絡電話02-25553000轉2317,傳真電話02-23028407,請於週一至週五上班時間來電。 八、應繳證件:(請以A4紙張格式影印、勿裁切、勿裝釘) (一)請列印臺北市立聯合醫院「徵才\一般人才招募專區\事求人系統」 (https://hrpersonweb.tpech.gov.tw/TpechAFH)甄試報名表並黏貼2吋照片1張。 (二)身分證正反面(出生地為大陸地區者,應檢附戶籍謄本)。 (三)符合資格條件之最高學歷畢業證書。 1.持國外經歷證明或經教育部認可之國外學歷者,需檢附我國駐外單位認證文件。持本國學歷結業證明者,須另附教育主管機關核發之資格證明書。 2.本年度應屆畢業生,請檢附就讀學校所開立「學生○○○為本校應屆畢業生,尚未取得畢業證書」之書面證明影本或蓋有「最後一學期註冊戳記之學生證正、背面」影本;倘為研究所應屆畢業生則另檢附論文指導教授簽署「學生○○○為本校應屆畢業生,於6個月內可取得畢業證書」之書面證明影本俾憑審查,錄取報到時需檢附畢業證書正本,否則視同未錄取。 (四)符合資格條件之中華民國醫事人員證書。參加本年度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經榜示成績及格者,請檢附「錄取成績及結果通知書」影本。錄取報到時需檢附醫事人員證書正本,否則視同未錄取。 (五)符合資格條件之其他專業證照正反面。 (六)工作經歷證明文件:採認各機關(構)、公司或學校開立之「在職證明」、「服務證明」或「離職證明」,記載任職起訖期間、單位、職稱或工作內容等資料,足資證明報名條件規定之年資及工作內容,不得僅出示勞保投保或執業登記相關資料,如應試職缺未要求工作經歷者則免附。 (七)其他需繳附文件。 九、注意事項: (一)報名所繳資料恕不退件,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請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 (二)資料逾期、遺漏、提供不實或偽造變造者,視為資格不合格;所填資料或繳交證明文件於錄取後發現係屬不實或有偽造、變造情事者,撤銷錄取資格。 (三)倘為軍公教退休人員者,請於經歷欄敘明「退休機關及日期」;另公務機構退休人員,請依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第77條規定自行衡酌權益事宜。 (四)錄取人員應於本院通知期限內完成報到,倘逾期未完成報到程序者,視為自願放棄錄取資格,不再進用,由本院通知次一順位錄取人員依序遞補。 (五)本院現職人員如欲報名本職缺者,需經現職單位主管於報名表中「現職服務單位」欄位處核章。 (六)錄取後發現未符合醫事人員執業登記及繼續教育辦法之執業登記規定,致不能辦理執業登記,或有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第1項、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規定情形者,本院應予終止契約。 【詳情請至臺北市立聯合醫院「徵才\一般人才招募專區\事求人系統」(https://hrpersonweb.tpech.gov.tw/TpechAFH/HOME/Index)瀏覽。】展開 -
生產線組長
月薪 33000~36000元 新北市汐止區 2~3年工作經驗1.負責生產製程管制與調配 2.負責工廠人員管理(如:培訓、考核) 3.督導作業人員依生產標準作業 4.管控生產線上之排程、交期及產量 5.填寫生產報表,以檢視與生產目標的距離 6.主管交辦事項 7.需具生產線組長經驗,管理、積極、責任 8.具基本電腦OFFICE文書操作(EXCEL,Outlook)展開 -
醫事檢驗科-約用醫事檢驗師
月薪 36694元 台南市仁德區 工作經歷不拘*有意願者請至衛生福利部胸腔病院-徵才公告(https://www.ccd.mohw.gov.tw/?aid=701)下載並填寫履歷表及繳交相關文件(請勿只投遞1111履歷)。 ※資格條件: 1.大學(含)以上畢業。 2.具有醫事檢驗師證書。 ※工作項目: 1.臨床及門診檢驗業務(含結核菌檢驗) 2.心電圖、肺功能、抽血等。 3.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薪資、獎金及福利: 1.薪資:大學月薪36,694元 2.獎勵金:視醫院營運績效核發每個月約數仟元。 ※工作地點: 本院仁德院區及大同院區。 ※聘僱時間:自實際報到日起。 ※聯絡方式: 1.意者請檢附:以下(1)至(5)為必附證明文件,未附者視為資格不合。 (1)胸腔病院甄選登記表【請至胸病院網站首頁(http://https://www.ccd.mohw.gov.tw) 關於本院→ 單位介紹 →行政部→人事室→資料下載,下載填寫《胸腔病院甄選登記表》(統一格式,未依本院格式視同資格不符),並請務必在簽章處簽名】。 (2)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3)學校畢業證書影本。 (4)檢附醫事檢驗師證書。 (5)檢附相關證書(各類檢定等)。 ※報名方式(下列方式擇一): 1.電子郵件報名:將上開附件簽章後掃描寄至personnel@ccd.mohw.gov.tw(人事室公用信箱)。標題註明:○○○應徵醫事檢驗科-約用醫事檢驗師,各項應徵資料請依序彙整於同一PDF檔。 2.郵寄報名:郵寄地址「台南市仁德區中山路864號/人事室收」信封上註明「醫事檢驗科-約用醫事檢驗師」。(郵戳為憑) ※甄選方式及時間地點: 1.甄選方式:初審資格條件後,另【擇優通知面試】,本公告經面試錄取人員後,得隨時調整應聘缺額及撤銷公告。 2.錄取方式:面試後一周內將於本院網站公告甄選結果,錄取人員請依公告時間回電確認。應徵者皆不合適者,予以從缺,並重新公告辦理甄選。本案除正取名額外,得增列候補人員1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翌日起算5個月內有效,倘無適當人員,得從缺。 3.本院依菸害防制法,全面實施禁菸,並推動無菸職場,應徵者如獲錄取,需配合本院無菸環境政策。另本院為醫療機構,全院採排班及輪班制度,需配合排班於周六、周日及國定假日上班,國定假日需配合業務調移,未能配合者請勿投遞履歷。 4.未獲通知面試或錄取者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請附回郵信封並填妥收信人、收信地址及聯絡電話等資料,未附回郵信封者,視同毋須退還證件。 5.薪資待遇如有疑義,請電洽本院人事室陳小姐,電話:06-2705911轉3272。 6.工作內容及排班如有疑義,請電洽本院醫事檢驗科張先生,電話:06-2705911轉3114。展開 -
醫事放射師
月薪 41640元 花蓮縣新城鄉 工作經歷不拘工作內容 執行放射診斷臨床檢查業務。 協助放射科相關行政業務及主管交辦事宜。 工作待遇 一、聘一等,薪資41,640元,依規定調薪。 二、享福利金(依業績而定)。 三、享休假補助費。 四、享勞、健保費及勞退金(6%)。 五、工作期間在本院就醫時以員工身份優惠。 求才期間 即日起 考試時間 另行電話通知 考試內容 筆試及面試:二項滿分皆為100分,75分合格,按總分高低排序錄取 考試地點 國軍花蓮總醫院行政大樓2樓第2會議室 求才條件 資格條件: 1. 具備醫事放射師證書。 2. 國內外公私立專科(含)以上放射或醫學影像技術相關學系畢業。 3. 具實務工作經驗者為佳。 另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進用: 1、犯內亂、外患、不能安全駕駛、賭博罪或刑法妨害風化罪章、詐欺背信及重利罪章、貪汙治罪條例、性侵害犯罪防治法第二條第一項所列之罪,經有罪判決、緩起訴處分確定或通緝有案尚未結案。 2、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經有罪判決、緩起訴處分確定或受觀察、勒戒及強制戒治之裁定,或受行政裁罰確定。 3、受監護宣告及輔助宣告,尚未撤銷。 4、大陸地區人民經許可進入臺灣地區,非在臺灣地區設有戶籍滿二十年者或香港及澳門居民經許可進入臺灣地區,非在臺灣設有戶籍滿十年者。 5、違反國籍法規定。 6、迴避進用規定: (一)進用單位主官、副主官,對於配偶與三親等以內血親、姻親及共同生活之家屬,不得在其單位進用。 (二)進用單位各級主管長官,對於配偶與三親等以內血親、姻親及共同生活之家屬,不得在其主管單位進用。 (三)有權核定(核轉)進用之主官、副主官,對於配偶與三親等以內血親、姻親及共同生活之家屬,不得在其核定進用單位進用。 應繳文件:(以下均為影本,請以A4格式依序裝訂俾利審查) 4. 個人履歷表 5. 最高學歷證明 6. 醫事放射師證書 7. 體檢表 (需為公立或地區等級以上之醫院,並檢具胸部X光、血液檢驗、B型肝炎、水痘、麻疹、德國麻疹及游離輻射作業勞工特殊體格及健康檢查紀錄之檢驗報告) 除應繳文件外,若有其它與放射診斷業務相關之資格或修課證明,亦可提供。 注意事項: 意者請於即日起(以本院文卷室收迄章為憑)將上述資料逕寄花蓮縣新城鄉嘉里村嘉里路163號,國軍花蓮總醫院行政室林貴珠收(請註明應徵職務及聯絡電話)。展開 -
臺北市立聯合醫院和平院區口腔醫學科招募受訓牙醫師
面議(經常性薪資達4萬元或以上) 53782元 台北市中正區 工作經歷不拘臺北市立聯合醫院和平院區口腔醫學科招募受訓牙醫師 一、職稱:受訓牙醫師 二、名額:正取1名,備取2名。 三、報名資格: (一)本職務係本院自行遴用之醫事人員,相關權利義務於契約書約定。 (二)具中華民國國籍(大陸地區人民經許可進入臺灣地區設有戶籍滿10年以上)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第1項、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及第9-1條規定情形;不得於中國大陸設有戶籍、不領用中國大陸之護照、身分證、定居證、居住證及其他依相關法令或經行政院、大陸委員會禁止領用之中國大陸身分證件。 (三)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學或獨立學院之牙醫學系畢業。 (四)領有國內牙醫師證書、考試及格證書。 四、甄試方式:面試30%、專業測驗(筆試)70%,總分70分以上為錄取標準。 五、工作項目: (一)口腔醫學科醫療業務。 (二)其他交辦事項。 六、工作地點:臺北市立聯合醫院和平院區(臺北市中正區中華路33 號)。※本院為無菸無檳職場。 七、聯絡方式:口腔醫學科許小姐:聯絡電話02-23889595轉 2304 。(請於週一至週五上班間來電) 八、報名方式: (一)即日起至115年05月04日17:00止,請至臺北市立聯合醫院網站「人才招募專區/一般人才招募/徵才公告」網路報名(請務必自行確認報名成功,否則一律視同未報名),並自行列印甄試報名表並檢附相關證件,以親送或限時掛號郵寄(10851)臺北市萬華區艋舺大道101號11樓,臺北市立聯合醫院人事室二股郭小姐收,以限時掛號郵戳為憑(臺北市新北市以外地區請務必自行預留郵件送達時間)。信封請註明應徵科室、職稱及寄件人姓名,且確實勾選必備資料(依實際收件證件資料為準)。 (二)應繳證件:(1-5 項皆須具備) (1)甄試報名表(請至臺北市立聯合醫院網站「事求人專區」網路報名,自行列印甄試報名表並留 白天聯絡電話、電子郵件信箱、黏貼2 吋照片1 張)、自傳各1 份。 (2)身分證正反面影本1 份(出生地為大陸地區者,應檢附戶籍謄本)。 (3)符合最高學歷之畢業證書影本1 份(國外學歷證件應翻譯成中文並經我國駐外館處驗證)。 (4)牙醫師證書及考試及格證書影本各1 份。 (5)報名人員如為國內應屆畢業生需附 繳交「在學證明」、「實習醫院證明」、「第㇐階段牙醫師國 考通過證明」,請於報到時繳交「畢業證書」,於畢業年度12 月31 日前未取得牙醫師證書者, 應中止接受訓練;如為國外畢業生尚未取得牙醫師證書者,則繳交畢業證書、實習醫院證明及 第㇐階段牙醫師國考通過證明各1 份,並請於報到日須繳交牙醫師證書及考試及格證書影本。 (6)相關經歷之證明文件影本(須註明起迄時間)。 (7)其他需繳附文件。 (三)注意事項: (1)持外國學、經歷證明者,需附我國駐外單位認證文件。持本國學歷結業證明者,須另附教育主 管機關核發之資格證明書。 (2)各項資料請以A4 紙張影印並依序裝訂,報名資料無論是否錄取恕不退件,如需返還報名資料, 可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以落實環保政策。 (3)前項資料逾期、遺漏、不實或偽造變造者,視為資格不合格;所填資料或繳交證明文件於錄取 後發現係屬不實或有偽造、變造情事者,撤銷錄取資格。 (4)依本院約用醫師管理要點肆、二十三、(五)之規定,不得兼任本院以外之工作,但「公務員服 務法」允許者不在此限,惟應事前報經院⾧核准。 (四)備註: (1)待遇:依「臺北市立聯合醫院約用醫師管理要點」辦理。 (2)約用住院醫師參照勞工退休金條例提撥勞工退休金。 (3)錄取後發現未符合醫事人員執業登記及繼續教育辦法之執業登記規定,致不能辦理執業登記, 本院應予終止契約。 (4)錄取人員應持合格體檢報告(3 個月內有效期)始得完成報到手續(相關疑問請洽院本部勞安 室2555-3000 分機2569)。 (5)錄取人員須簽訂本院勞基法第84-1 條約定書,並經臺北市政府勞動局核備。展開 -
護理科(門診)-約用護理師
月薪 33754元 台南市仁德區 工作經歷不拘※有意願者請至衛生福利部胸腔病院網站→徵才公告(https://www.ccd.mohw.gov.tw/?aid=701)下載並填寫履歷表及繳交相關文件(請勿只投遞1111履歷)。 ==== ※資格條件: 1.大學(含)以上護理相關科系畢業。 2.具有護理師證書。 3.具健檢護證書尤佳。 4.據相關個案管理證書尤佳。 5.具門診、社區、勞檢、長照、疫苗、個案管理等相關經驗尤佳。 ※工作項目: 1.門診診間及相關業務。 2.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1.仁德院區:臺南市仁德區中山路864號 2.大同院區:台南市東區大同路一段69號 ※薪資、獎金: 1.薪資:月薪33,754元,試用期(3個月)滿,每月加發留任獎金2,000元。 2.獎勵金:視醫院營運績效核發每個月約數仟元不等。 3.進階獎金:於本院申請進階考試並取得進階證書後,核發每月進階獎金為期一年,N1:500元,N2:1,000元,N3:2,000元, N4:3,000元。 4.年終獎金:每年年終考核A等者,核發年終考核獎金全薪1.5個月,並晉薪級一級。 5. 擔任疾病個案管理師職務,另予核發每月證照獎金1,000元。 6.平均年薪約為500,000~550,000元。 ※福利: 1.員工生日禮卷。 2.提供員工宿舍及免費停車。 3.提供免費員工制服(含免費洗滌)及鞋子。 4.提供免費完善在職教育訓練。 5.提供在職員工免費健康檢查、每年X光檢查、免費流感疫苗注射、就醫免掛號費、病房費優免。 6.比照勞基法給假制度。 ※檢附資料: 1.意者請檢附:以下(1)至(5)為必附證明文件,未附者視為資格不合。 (1)胸腔病院甄選登記表,應附上最近1年內2吋正面半身脫帽照片1張【如附件,或至本院網站首頁(http://https://www.ccd.mohw.gov.tw) 關於本院→ 單位介紹 →行政部→人事室→資料下載,下載填寫(統一格式,未依本院格式視同資格不符)〞,並請務必在簽章處簽名】。 (2)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3)最高學歷證件影本:如曾變更姓名者,請附有該「記事」紀錄之戶口名簿影本或戶籍謄本。持國外學歷者,需檢附「駐外單位驗證後之學歷證件」及「中譯本」,未檢附者視同資格不符。 (4)檢附護理師證書。 (5)檢附相關證書(各類檢定等)。 (6)報名人員請提供聯絡電話住址(白天聯絡電話、手機)。 ※報名方式(下列方式擇一): 1.電子郵件報名:將上開附件簽章後掃描寄至「personnel@ccd.mohw.gov.tw」。標題請註明:○○○應徵護理科(門診)-約用護理師,各項應徵資料依序彙整於同一檔案(PDF檔)。 2.郵寄報名:郵寄地址「717203臺南市仁德區中山路864號」,收件人:「衛生福利部胸腔病院人事室收」信封上並註明「護理科(門診)-約用護理師」。 ※甄選方式及時間地點: 1.甄選方式:初審資格條件後,另【擇優通知面試】。本公告經面試錄取人員後,得隨時調整應聘缺額及撤銷公告。 2.錄取公告:正取2名,備取2名,面試完竣並經院長核定後將於本院網站公告甄選結果,錄取人員請依公告時間回電確認。但報名應徵者皆不合適者,得予從缺,重行公告辦理甄選。本案除正取名額外,得增列候補人員1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5個月內有效,倘無適當人員,得從缺。 3.本院依菸害防制法,全面實施禁菸,並推動無菸職場,應徵者如獲錄取,需配合本院無菸環境政策。另本院為醫療機構,全院採排班及輪班制度,需配合排班於周六、周日及國定假日上班,國定假日需配合業務調移,未能配合者請勿投遞履歷。 4.未獲通知面試或錄取者,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可附回郵信封,並填妥收信人,收信地址及聯絡電話等相關資料,未附回郵信封者,視同毋須退還證件。 5.薪資待遇如有疑義,請電話洽詢本院人事室,電話:06-2705911轉3272;工作內容及排班如有疑義,請電話洽詢本院護理科林護理長,電話:06-2146006轉5302。展開 -
社區醫學科聽力師
月薪 43500元 花蓮縣新城鄉 工作經歷不拘工作內容 1. 本院聽力檢測相關作業。 2. 協助辦理社區醫學科體檢及健檢相關業務。 3. 協助辦理醫院評鑑、查核、督考所需資料之匯整。 4. 協助辦理巡迴體檢相關作業。 5. 主管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待遇 一、月薪43,500元整。 二、享福利金。(隨醫院業績浮動) 三、享休假補助費。 四、享勞、健保費及勞退金(6%)。 五、工作期間在本院就醫時以員工身份優惠。 工作地點 國軍花蓮總醫院 求才期間 即日起 考試時間 另行電話通知 考試內容 面試:總分100分(50%),70分(含)以上合格 筆試:總分100分(50%),70分(含)以上合格 出題範圍:excel(統計分析、圖表製作) 佔50。 Word(表格製作) 佔50。 考試地點 國軍花蓮總醫院行政大樓2樓第2會議室 求才條件 資格條件: 1、一般條件: (1)年齡、男女不拘。 (2)未違反國籍法規定者。 (3) 專科以上學歷。 (4) 具中華民國聽力師證書 2、優先錄取條件: (1) 熟悉健檢工作程序或有承做健檢作業經驗尤佳。 (2) 具文書撰寫能力、資料彙整統計分析及管理、 熟悉excel、word、簡報製作能力。 雇用限制: 另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進用: 1. 犯內亂、外患、不能安全駕駛、賭博罪或刑法妨害風化罪章章、詐欺背信及重利罪章、貪污治罪條例、性侵害犯罪防治法第2條第1項所列之罪,經有罪判決、緩起訴處分確定或通緝有案尚未結案者。 2. 違反犯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經有罪判決、緩起訴處分確定或受觀察、勒戒及強制戒治之裁定,或受行政裁罰確定 3. 受「監護宣告」及「輔助宣告」,尚未撤銷者。 4. 大陸地區人民經許可進入臺灣地區,非在臺灣地區設有戶籍滿20年者或香港及澳門居民經許可進入臺灣地區,非在臺灣地區設有戶籍滿10年者。 5. 違反國籍法規定者。 迴避進用規定: 1. 進用單位主官、副主官,對於配偶與三親等以內血親、姻親及共同生活之家屬,不得在其單位進用。 2. 進用單位各級主管長官,對於配偶與三親等以內血親、姻親及共同生活之家屬,不得在其主管單位進用。 3. 有權核定(核轉)進用之主官、副主官,對於配偶與三親等以內血親、姻親及共同生活之家屬,不得在其核定進用單位進用。 應繳證件:(以下均為影本,請以A4格式依序裝訂俾利審查) 一、 個人履歷表。 二、 最高學歷證件(專科以上畢業證書)。 三、 中華民國聽力師證書。 四、 工作經歷證明(若無則免附)。 五、 體檢表:6個月內新進勞工體檢表含:(白血球計數W.B.C、白血球計數W.B.C、血色素 Hb、總膽固醇T-CHOL、三酸甘油脂TG、飯前血糖檢查AC、肌酸酐Creatinine、丙酮轉氨基脢SGPT、高密度脂蛋白HDL-C、B型肝炎表面抗原HBsAg、B型肝炎表面抗體Anti-HBs、德國痲疹IgG抗體Rb-IgG、水痘帶狀皰疹病毒VZVIgG、麻疹IgG、尿蛋白質Pro、尿潛血 OB、胸部X光)。 注意事項: 意者請將上述資料逕寄花蓮縣新城鄉嘉里村嘉里路163號,國軍花蓮總醫院行政室林貴珠收(請註明應徵職務及聯絡電話),證件資料不全者不予受理(以本院文卷室收迄章為憑)。展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