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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職熱搜工作

您正在找業務推廣的工作,共計55628筆職缺在等你,馬上去應徵吧!

  • 社群經營人員 行政助理

    月薪 30000元 桃園市蘆竹區 工作經歷不拘
    1. 負責社群日常運營、維護及管理,提升社群活躍度。 2. 關注社群內成員交流內容,社群用戶需求提案整合。 3. 規劃並執行公司市場事務,為公司社群及平台提升指定目標。 4. 具活動企劃創意發想、創新及創造力,並落實執行。 5. 粉絲團網站經營(廣告操作、網路活動企劃、文案撰寫、社群行銷、議題行銷、粉絲頁經營、知名度推廣..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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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竹兒】復健科-語言治療師

    面議(經常性薪資達4萬元或以上) 40000元 新竹市東區 工作經歷不拘
    1.兒童/成人語言治療與評估之業務。 (1)評估兒童語言、溝通及吞嚥能力。 (2)撰寫聯合評估報告與治療紀錄。 2.執行主管交辦業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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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竹兒】兒童心智科-臨床心理師

    月薪 47500元 新竹市東區 工作經歷不拘
    1. 精神科兒童青少年心理健康業務,含心理衡鑑、心理治療、親職諮詢、身心障礙鑑定等。 2. 復健科早療業務,含心智發展、心理治療、親職諮詢、健康講座等。 3. 小兒科極低體重早產兒業務,含心智發展評估(6個月至2歲)、發展諮詢及衛教等。 4. 婦兒科癌症(心理腫瘤)相關業務等。 5. 教學業務(以具備臨床教師資格為前提):大專院校見習生與實習生之督導、PGY臨床教師、員工教育訓練。 6. 行政庶務:報告撰寫、報表製作、各類評鑑考核等。 7. 其他主管指派之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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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竹馬】放射腫瘤科-物理師

    月薪 49500元 新竹市東區 工作經歷不拘
    1.執行放射治療計畫規劃及劑量驗證。 2.執行儀器設備品保/輻防作業等相關業務。 3.執行主管交辦業務。
  • 【竹馬】115年度畢業後一般醫學醫師招聘

    面議(經常性薪資達4萬元或以上) 60000元 新竹市 工作經歷不拘
    臨床相關業務
  • 115年度婦產科部住院醫師(R3)

    面議(經常性薪資達4萬元或以上) 40000元 新竹市東區 工作經歷不拘
    負責婦產科部-住院醫師臨床相關業務及其他主管交辦事項。
  • 115年度婦產科部住院醫師(R2)

    面議(經常性薪資達4萬元或以上) 40000元 新竹市東區 工作經歷不拘
    負責婦產科部-住院醫師臨床相關業務及其他主管交辦事項。
  • 【竹馬/竹兒】麻醉科-麻醉專科護理師

    月薪 64300元 新竹市東區 1~2年工作經驗
    1.協助麻醉醫師提供病人前、中、後之麻醉照護。 2.負責麻醉後訪視、品管等各項業務。 3.負責科內之各項任務分組工作。 4.主管交辦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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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臺北市立聯合醫院中興院區口腔醫學科招募受訓牙醫師

    面議(經常性薪資達4萬元或以上) 53782元 台北市大同區 工作經歷不拘
    臺北市立聯合醫院中興院區口腔醫學科招募受訓牙醫師 一、職稱:受訓牙醫師 二、名額:正取 2 名,備取 2 名(自公告之日起5個月內有效)。 三、報名資格: 1.本職務係本院自行遴用之醫事人員,相關權利義務於契約書約定。 2.具中華民國國籍(大陸地區人民經許可進入臺灣地區設有戶籍滿10年以上)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第1項、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及第9-1條規定情形;不得於中國大陸設有戶籍、不領用中國大陸之護照、身分證、定居證、居住證及其他依相關法令或經行政院、大陸委員會禁止領用之中國大陸身分證件。 3.學經歷:國內外經教育部認可之牙醫學系畢業。 4.證照:牙醫師證書及考試及格證書。報名人員如為國內應屆畢業生需附繳交「在學證明」、「實習醫院證明」、「第一階段牙醫師國考通過證明」,請於報到時繳交“畢業證書”,於畢業年度12月31日前未取得牙醫師證書者,應中止接受訓練;如為國外畢業生尚未取得牙醫師證書者,則繳交畢業證書、實習醫院證明及第一階段牙醫師國考通過證明各1份,並請於報到日須繳交牙醫師證書。 四、工作地點:本院中興院區口腔醫學科,台北市大同區鄭州路145號。 五、工作項目: (一)口腔醫學科門診醫療業務。 (二)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六、甄試方式:面試 30%、專業測驗(筆試)70%;總分70分以上為錄取標準。 七、報名方式:即日起至 115年6月26日17時止,請至臺北市立聯合醫院網站「事求人專區」網路報名(請務必自行確認報名成功,否則一律視同未報名),並自行列印甄試報名表並檢附相關證件,以親送或限時掛號郵寄 (108)臺北市萬華區艋舺大道101號11F臺北市立聯合醫院人事室二股郭 小姐註明應徵科室及職稱,以郵戳為憑,請自行預留郵寄時間。 八、放榜地點:請至臺北市立聯合醫院網站「事求人專區」查詢。九、甄試訊息:科內另行通知。 十、聯絡方式:本院中興院區口腔醫學科,聯絡電話:25523234轉 6201,聯絡人:郭小姐。 十一、報名相關事項: (一) 應繳證件: 1.甄試結果報名表(請至臺北市立聯合醫院網站「事求人專區」網路報名,請務必自行確認報名成功,並自行列印甄試報名表並黏貼2吋照片1張)。 2.身分證正反面影本1份(出生地為大陸地區者,應檢附戶籍謄本)。 3.符合最高學歷之牙醫學系畢業證書影本 1份。 4.牙醫師證書及考試及格證書影本各 1份;如為國內應屆畢業生,則繳交在學證明、實習醫院證明及第一階段牙醫師國考通過證明各1份;如為國外畢業生尚未取得牙醫師證書者,則繳交畢業證書、實習醫院證明及第一階段牙醫師國考通過證明各1份。 5.相關醫事證書或專業證明正反面影本1份。 6.符合經歷之證明文件影本1份(須註明起迄時間)。 7.其他需繳附文件。 (二) 注意事項: 1.持外國學、經歷證明者,需附我國駐外單位認證文件。持本國學歷結業證明者,須另附教育主管機關核發之資格證明書。 2.各項資料請以A4紙張影印並依序裝訂,報名資料無論是否錄取恕不退件,如 需返還報名資料,可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以落實環保政策。 3.前項資料逾期、遺漏、不實或偽造變造者,視為資格不合格;所填資料或繳交證明文件於錄取後發現係屬不實或有偽造、變造情事者,撤銷錄取資格。 4.依本院約用醫師管理要點肆、二十三、(五)之規定,不得兼任本院以外之工作,但 「公務員服務法」允許者不在此限,惟應事前報經院長核准。 (三) 備註: 1.受訓牙醫師參照勞工退休金條例提撥勞工退休金。 2.錄取人員應持合格體檢報告(3個月內有效期)始得完成報到手續(相關疑問請洽院本部勞安室2555-3000分機2369)。。 3.國內應屆畢業生應於報到時繳交「畢業證書」,於畢業年度12月31日前未取得牙醫師證書者,應中止接受訓練;國外畢業生尚未取得牙醫師證書者,報到日須繳交牙醫師證書。 4.錄取人員須簽訂本院勞基法第 84-1 條約定書並經臺北市政府勞動局核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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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臺北市立聯合醫院中興院區口腔醫學科招募約用主治醫師

    面議(經常性薪資達4萬元或以上) 52089元 台北市大同區 工作經歷不拘
    臺北市立聯合醫院中興院區口腔醫學科招募約用主治醫師公告 一、職稱:約用主治醫師 二、名額:正取1名,備取1名。 三、報名資格: (一)本職務係本院自行遴用之醫事人員,相關權利義務於契約書約定。 (二)具中華民國國籍(大陸地區人民經許可進入臺灣地區設有戶籍滿10年以上)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第1項、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及第9-1條規定情形;不得於中國大陸設有戶籍、不領用中國大陸之護照、身分證、定居證、居住證及其他依相關法令或經行政院、大陸委員會禁止領用之中國大陸身分證件。 (三)學經歷:國內外經教育部認可之牙醫學系畢業。 (四)證照:領有牙醫師證書、考試及格證書,另具該科專科醫師證書及次專科醫師證書者尤佳。 四、工作項目: (一)口腔醫學科門診醫療業務。 (二)各種討論會、實習醫師及受訓牙醫師指導及教學研究工作。 (三)其他交辦事項。 五、甄試方式:面試30%、專業測驗(專案報告)70%,總分70分以上為錄取標準。 六、工作地點:臺北市立聯合醫院中興院區(臺北市大同區鄭州路 145號)※本院為無菸無檳職場。 七、聯絡方式:中興院區口腔醫學科吳主任,聯絡電話: 02-25523234#6201(請 於周一至周五上班時間來電) 八、放榜地點:請至臺北市立聯合醫院網站「人才招募專區/一般人才招募/錄取公告」查詢。 九、甄試訊息:科內另行通知。 十、報名相關事項: (一)報名方式:即日起至115年6月26日17時止,請至臺北市立聯合醫院網站「人才招募專區/一般人才招募/徵才公告」https://hrpersonweb.tpech.gov.tw/TpechAFH網路報名(請務必自行確認報名成功,否則一律視同未報名),並自行列印甄試報名表並檢附相關證件,以親送或掛號郵寄(10851)臺北市萬華區艋舺大道101號11樓收發室,臺北市立聯合醫院人事室二股郭小姐收,信封請註明應徵科室及職稱,以郵戳為憑,請自行預留郵寄時間。 (二)應繳證件: (1)甄試報名表(請至臺北市立聯合醫院網站「人才招募專區/一般人才招募/徵才公告」網路報名,自行列印甄試報名表並留白天聯絡電話、電子郵件信箱、黏貼2吋照片1張)、自傳各1份。 (2)身分證正反面影本1份(出生地為大陸地區者,應檢附戶籍謄本)。 (3)符合最高學歷之牙醫學系畢業證書影本1份。 (4)牙醫師證書及考試及格證書影本各1份。 (5) 具 PGY訓練計畫師資資格證明 、 家庭牙醫專科醫師證書、次專科醫師證書及身障牙科經驗者為佳。 (6) 有效期ETTC證書、ACLS證書、APLS證書或NRP證書之一或其他經本院認定之相關證書之一影本1份。 (7)其他需繳附文件。 (三)注意事項: (1)持外國學、經歷證明者,需附我國駐外單位認證文件。持本國學歷結業證明者,須另附教育主管機關核發之資格證明書。 (2)各項資料請以A4紙張影印並依序裝訂,報名資料無論是否錄取恕不退件,如需返還報名資料,可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以落實環保政策。 (3)前項資料逾期、遺漏、不實或偽造變造者,視為資格不合格;所填資料或繳交證明文件於錄取後發現係屬不實或有偽造、變造情事者,撤銷錄取資格。 (4)甄試及報到應依本院指定日期前來,參加甄試人員及錄取人員逾通知甄試時間、報到期限而未參加甄試或報到者,視為放棄,並註銷其資格,不得以任何理由請求保留。 (5)依公務員服務法第15條之規定,不得兼任本院以外之工作但「公務員服務法」允許者不在此限,惟應事前報經總院長核准。 (6)依本院約用醫師管理要點肆、二十三、(五)之規定,不得兼任本院以外之工作,但「公務員服務法」允許者不在此限,惟應事前報經院長核准。 (四)備註: (1)待遇:依「臺北市立聯合醫院約用醫師管理要點」辦理。 (2)錄取後發現未符合醫事人員執業登記及繼續教育辦法之執業登記規定,致不能辦理執業登記,本院應予終止契約。 (3)如有公務人員任用法第 28 條第 1 項、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規定情形者,不予任用。 (4)約用醫師參照「各機關學校聘僱人員離職儲金給與辦法」,按月提撥離職儲金,提撥金額依其勞工保險投保薪資等級之百分之12提存儲金,其中百分之6由約用醫師於每月報酬中扣繳作為自提儲金;另百分之6由本院提撥作為公提儲金。 (5) 錄取後發現未符合醫事人員執業登記及繼續教育辦法之執業登記規定,致不能辦理執業登記,本院應予終止契約。 (6) 倘為軍公教退休人員者,請於經歷欄敘明「退休機關及日期」;另公務機構退休人員,請依公務人員退休法第23條第1項第4款規定自行衡酌權益事宜。 (7)錄取人員應持合格體檢報告(3個月內有效期)始得完成報到手續(相關疑問請洽院本部勞安室2555-3000分機25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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