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屠宰衛生檢查人員-獸醫師(彰化-埤頭/溪州)
月薪 49000~72100元 彰化縣埤頭鄉 工作經歷不拘獸醫師 (需為國家獸醫師考試及格-取得獸醫師證書人員) ●最新職缺動態詳情及應徵注意事項,以本會(中央畜產會)官網為準: ●財團法人中央畜產會(https://www.naif.org.tw) →人才招募→招募公告→「屠檢人員」→屠檢獸醫師」。 ※各職缺採招滿即停,有意者請速把握時間。 ––––––––––––– ––––––––––––– ■上班時間:依各屠宰場作業時間由本會指派安排。 ■工作內容:於畜禽屠宰場執行屠宰衛生檢查業務。 ■待 遇: 一、屠檢訓練結業及面試錄取後,需經3個月實習訓練,期間月薪約39,500元。訓練合格正式僱用為屠檢獸醫師後,月薪約49,000元-72,100元(依年資調整月薪,如擔任主管另有主管津貼、部分區域另給勤務繁重加給)。 二、派駐外島另有離島津貼。 三、全額補助執業所在地獸醫師公會入會費、每年年費及執業登記費。 四、如需延長工時則依勞動基準法規定照工資標準支付加班費。 五、曾任職於本會離職未滿3年之屠宰衛生檢查獸醫師或大專院校獸醫學系實習生已取得防檢局屠宰衛生檢查助理資格訓練合格,且於當年度畢業取得獸醫師資格回任之屠檢獸醫師月薪約49,000元起。 ■福 利:享勞(健)保、意外險、每年健康檢查(補助4,500元)、2天員工自強活動、依規定最高可達2個月薪之年終獎金。 ■條件: 一、男女不拘,接受彈性排班、輪調及夜間工作者。 二、未有本會屠檢人員工作規則規定不得擔任屠檢人員情形。 三、領得獸醫師證書5年內或歇業2年以下。 四、領得獸醫師證書5年以上或歇業2年以上者,需取得執業登記前一年繼續教育20以上積分之證明文件(列印記載積分之電腦畫面),未符合者,請勿報名。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擔任屠檢人員: (一)司法機關通緝在案尚未結案者。 (二)受有期徒刑以上刑之宣告確定,而未諭知緩刑或未准易科罰金者。 (三)受監護之宣告,尚未撤銷致無法勝任工作者。 (四)經公立醫院(不含衛生所)、區域醫院、醫學中心、教學醫院及地區醫院等健康檢查不合格者或患有精神病或惡性傳染病或經衛生主管機關規定不得從事與食品接觸之工作之疾病者。 六、完成訓練並獲本會資格錄取後,應接受本會視實際屠檢人力缺額需要,再行指派地點進行實習工作。 Q:如何應徵? A: (1)職缺及應徵注意事項最新動態: 請至「財團法人中央畜產會」官網: (https://www.naif.org.tw) →人才招募→招募公告→屠檢人員→「屠檢獸醫師」項下查詢下載。 (2)應徵資料,一律採 紙本寄送 至「財團法人中央畜產會」: 郵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和平西路2段100號4樓 肉品檢查組 收件人: 彭小姐02-23015569分機2234 (應徵資料信封,請註明「應徵屠檢獸醫師」) █應徵寄送資料: (應徵資料請統一A4紙張大小,並依序排放): ★以下項目10-12請至本會官網(https://www.naif.org.tw/)→人才招募→屠檢人員專區之「屠檢獸醫師」項下,下載相關檔案。 1.履歷表(含自傳) 2.身分證影本(正反面,印於同頁) 3.最高學歷影本 4.屠檢訓練班結業證書影本(無則免附) 5.獸醫師證書影本 6.外籍人士請提供有效期內之居留證(影本) 7.軍公教退休人員身分者,請檢附核給退休俸相關證明。 (屠宰衛生檢查實施計畫經費係由政府提供,凡領有軍公教人員退休金(月退俸)、優惠存款或現領有政府計畫所得…等費用者,若未符合政府相關規定者,再任時可能必須被追繳所得)。 8.列印「獸醫師執業繼續教育積分」之電腦畫面(積分證明)。 9.在職屠檢人員推薦新進屠檢獸醫師推薦書(回任者、無推薦人者 免附) 。 10.志願服務申請書 11.電腦操作基本能力聲明書 12.最近6個月內體檢報告書。 ■(體檢醫院查詢https://hrpts.osha.gov.tw:勞工健康保護管理報備資訊系統→認可醫療機構查詢系統→健檢類別項目:勾選「特殊健檢」及「特殊噪音健檢」) →點選「查詢目前有效認可醫療機構」。 前往體檢時,請先至本會官網自行下載並請攜帶本公告附檔指定紀錄表: (A)勞工一般體格及健康檢查紀錄表。 (B)噪音作業-勞工特殊體格及健康檢查紀錄表。 ★【重要提醒】★ (1)選擇體檢醫療機構,請留意是否有「特殊噪音健檢」項目(並非每家醫院都有此項目設備),建議先電話向醫院詢問了解。 (2)體檢取得體檢結果報告,通常需2-3週作業時間。 ★★【體檢報告書必要體檢項目,共四大項目(及其細項),缺一不可】★★ 一、食品從業人員健康檢查: (1)A型肝炎檢測(IgM)。 (2)結核病檢測(胸腔X光攝影 )。 (3)傷寒桿菌檢測。 (4)手部皮膚病、出疹、膿瘡,外傷。 二、噪音作業特殊體格檢查: (1)作業經歷、生活習慣及自覺症狀之調查。 (2)服用傷害聽覺神經藥物(如水楊酸或鏈黴素類)、外傷、耳部感染及遺傳所引起之聽力障礙等既往病史之調查。 (3)耳道檢查。 (4)聽力檢查(audiometry)。 (測試頻率至少為五百、一千、二千、三千、四千、六千及八千赫之純音,並建立「聽力圖」(此項並非每家醫院都有此項目設備,建議先電話向醫院詢問了解,避免項目不符或有所遺漏。)。 三、勞工一般體格檢查,包括如下: (1)作業經歷、既往病史、生活習慣及自覺症狀之調查。 (2)身高、體重、腰圍、視力、辨色力、聽力、血壓與身體各系統或部位之身體檢查及問診。 (3)胸部X光(大片)攝影檢查。 (4) 尿液檢查 : 尿蛋白及尿潛血之檢查。 (5) 血液檢查:血色素及白血球數檢查。 (6) 生化檢查:血糖、血清丙胺酸轉胺酶(ALT)、肌酸酐(creatinine)、膽固醇、三酸甘油酯、高密度脂蛋白膽固醇(HDL),以及低密度脂蛋白膽固醇(LDL)。 (7)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指定之檢查。 四、肝腎功能 (GOT、GPT、BUN)。 –––––––––––––––––––––––– (面試)––––––––––––––––––––––––––––- ●有關 面試: ★資格符合者,本會另行通知面試時間。 (書面審查之資料,無論是否符合資格者均不退件) ★體檢資料未能及時一併寄出者,請於履歷上備註「體檢資料後補」,且最遲應於面試當日補件。展開 -
屠宰衛生檢查人員-獸醫師(南投/名間)
月薪 49000~72100元 南投縣名間鄉 工作經歷不拘獸醫師 (需為國家獸醫師考試及格-取得獸醫師證書人員) ●最新職缺動態詳情及應徵注意事項,以本會(中央畜產會)官網為準: ●財團法人中央畜產會(https://www.naif.org.tw) →人才招募→招募公告→「屠檢人員」→屠檢獸醫師」。 ※各職缺採招滿即停,有意者請速把握時間。 ––––––––––––– ––––––––––––– ■上班時間:依各屠宰場作業時間由本會指派安排。 ■工作內容:於畜禽屠宰場執行屠宰衛生檢查業務。 ■待 遇: 一、屠檢訓練結業及面試錄取後,需經3個月實習訓練,期間月薪約39,500元。訓練合格正式僱用為屠檢獸醫師後,月薪約49,000元-72,100元(依年資調整月薪,如擔任主管另有主管津貼、部分區域另給勤務繁重加給)。 二、派駐外島另有離島津貼。 三、全額補助執業所在地獸醫師公會入會費、每年年費及執業登記費。 四、如需延長工時則依勞動基準法規定照工資標準支付加班費。 五、曾任職於本會離職未滿3年之屠宰衛生檢查獸醫師或大專院校獸醫學系實習生已取得防檢局屠宰衛生檢查助理資格訓練合格,且於當年度畢業取得獸醫師資格回任之屠檢獸醫師月薪約49,000元起。 ■福 利:享勞(健)保、意外險、每年健康檢查(補助2,500元)、2天員工自強活動、依規定最高可達2個月薪之年終獎金。 ■條件: 一、男女不拘,接受彈性排班、輪調及夜間工作者。 二、未有本會屠檢人員工作規則規定不得擔任屠檢人員情形。 三、領得獸醫師證書5年內或歇業2年以下。 四、領得獸醫師證書5年以上或歇業2年以上者,需取得執業登記前一年繼續教育20以上積分之證明文件(列印記載積分之電腦畫面),未符合者,請勿報名。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擔任屠檢人員: (一)司法機關通緝在案尚未結案者。 (二)受有期徒刑以上刑之宣告確定,而未諭知緩刑或未准易科罰金者。 (三)受監護之宣告,尚未撤銷致無法勝任工作者。 (四)經公立醫院(不含衛生所)、區域醫院、醫學中心、教學醫院及地區醫院等健康檢查不合格者或患有精神病或惡性傳染病或經衛生主管機關規定不得從事與食品接觸之工作之疾病者。 六、完成訓練並獲本會資格錄取後,應接受本會視實際屠檢人力缺額需要,再行指派地點進行實習工作。 Q:如何應徵? A: (1)職缺及應徵注意事項最新動態: 請至「財團法人中央畜產會」官網: (https://www.naif.org.tw) →人才招募→招募公告→屠檢人員→「屠檢獸醫師」項下查詢下載。 (2)應徵資料,一律採 紙本寄送 至「財團法人中央畜產會」: 郵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和平西路2段100號4樓 肉品檢查組 收件人: 彭小姐02-23015569分機2234 (應徵資料信封,請註明「應徵屠檢獸醫師」) █應徵寄送資料: (應徵資料請統一A4紙張大小,並依序排放): ★以下項目10-12請至本會官網(https://www.naif.org.tw/)→人才招募→屠檢人員專區之「屠檢獸醫師」項下,下載相關檔案。 1.履歷表(含自傳) 2.身分證影本(正反面,印於同頁) 3.最高學歷影本 4.屠檢訓練班結業證書影本(無則免附) 5.獸醫師證書影本 6.外籍人士請提供效有效期內之居留證(影本) 7.軍公教退休人員身分者,請檢附核給退休俸相關證明。 (屠宰衛生檢查實施計畫經費係由政府提供,凡領有軍公教人員退休金(月退俸)、優惠存款或現領有政府計畫所得…等費用者,若未符合政府相關規定者,再任時可能必須被追繳所得)。 8.列印「獸醫師執業繼續教育積分」之電腦畫面(積分證明)。 9.在職屠檢人員推薦新進屠檢獸醫師推薦書(回任者、無推薦人者 免附) 。 10.志願服務申請書 11.電腦操作基本能力聲明書 12.最近6個月內體檢報告書。 ■(體檢醫院查詢https://hrpts.osha.gov.tw:勞工健康保護管理報備資訊系統→認可醫療機構查詢系統→健檢類別項目:勾選「特殊健檢」及「特殊噪音健檢」) →點選「查詢目前有效認可醫療機構」。 前往體檢時,請先至本會官網自行下載並請攜帶本公告附檔指定紀錄表: (A)勞工一般體格及健康檢查紀錄表。 (B)噪音作業-勞工特殊體格及健康檢查紀錄表。 ★【重要提醒】★ (1)選擇體檢醫療機構,請留意是否有「特殊噪音健檢」項目(並非每家醫院都有此項目設備),建議先電話向醫院詢問了解。 (2)體檢取得體檢結果報告,通常需2-3週作業時間。 ★★【體檢報告書必要體檢項目,共四大項目(及其細項),缺一不可】★★ 一、食品從業人員健康檢查: (1)A型肝炎檢測(IgM)。 (2)結核病檢測(胸腔X光攝影 )。 (3)傷寒桿菌檢測。 (4)手部皮膚病、出疹、膿瘡,外傷。 二、噪音作業特殊體格檢查: (1)作業經歷、生活習慣及自覺症狀之調查。 (2)服用傷害聽覺神經藥物(如水楊酸或鏈黴素類)、外傷、耳部感染及遺傳所引起之聽力障礙等既往病史之調查。 (3)耳道檢查。 (4)聽力檢查(audiometry)。 (測試頻率至少為五百、一千、二千、三千、四千、六千及八千赫之純音,並建立「聽力圖」(此項並非每家醫院都有此項目設備,建議先電話向醫院詢問了解,避免項目不符或有所遺漏。)。 三、勞工一般體格檢查,包括如下: (1)作業經歷、既往病史、生活習慣及自覺症狀之調查。 (2)身高、體重、腰圍、視力、辨色力、聽力、血壓與身體各系統或部位之身體檢查及問診。 (3)胸部X光(大片)攝影檢查。 (4) 尿液檢查 : 尿蛋白及尿潛血之檢查。 (5) 血液檢查:血色素及白血球數檢查。 (6) 生化檢查:血糖、血清丙胺酸轉胺酶(ALT)、肌酸酐(creatinine)、膽固醇、三酸甘油酯、高密度脂蛋白膽固醇(HDL),以及低密度脂蛋白膽固醇(LDL)。 (7)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指定之檢查。 四、肝腎功能 (GOT、GPT、BUN)。 –––––––––––––––––––––––– (面試)––––––––––––––––––––––––––––- ●有關 面試: ★資格符合者,本會另行通知面試時間。 (書面審查之資料,無論是否符合資格者均不退件) ★體檢資料未能及時一併寄出者,請於履歷上備註「體檢資料後補」,且最遲應於面試當日補件。展開 -
屠宰衛生檢查人員-獸醫師(雲林-虎尾/東勢)
月薪 49000~72100元 雲林縣虎尾鎮 工作經歷不拘獸醫師 (需為國家獸醫師考試及格-取得獸醫師證書人員) ●最新職缺動態詳情及應徵注意事項,以本會(中央畜產會)官網為準: ●財團法人中央畜產會(https://www.naif.org.tw) →人才招募→招募公告→「屠檢人員」→屠檢獸醫師」。 ※各職缺採招滿即停,有意者請速把握時間。 ––––––––––––– ––––––––––––– ■上班時間:依各屠宰場作業時間由本會指派安排。 ■工作內容:於畜禽屠宰場執行屠宰衛生檢查業務。 ■待 遇: 一、屠檢訓練結業及面試錄取後,需經3個月實習訓練,期間月薪約39,500元。訓練合格正式僱用為屠檢獸醫師後,月薪約49,000元-72,100元(依年資調整月薪,如擔任主管另有主管津貼、部分區域另給勤務繁重加給)。 二、派駐外島另有離島津貼。 三、全額補助執業所在地獸醫師公會入會費、每年年費及執業登記費。 四、如需延長工時則依勞動基準法規定照工資標準支付加班費。 五、曾任職於本會離職未滿3年之屠宰衛生檢查獸醫師或大專院校獸醫學系實習生已取得防檢局屠宰衛生檢查助理資格訓練合格,且於當年度畢業取得獸醫師資格回任之屠檢獸醫師月薪約49,000元起。 ■福 利:享勞(健)保、意外險、每年健康檢查(補助4,500元)、2天員工自強活動、依規定最高可達2個月薪之年終獎金。 ■條件: 一、男女不拘,接受彈性排班、輪調及夜間工作者。 二、未有本會屠檢人員工作規則規定不得擔任屠檢人員情形。 三、領得獸醫師證書5年內或歇業2年以下。 四、領得獸醫師證書5年以上或歇業2年以上者,需取得執業登記前一年繼續教育20以上積分之證明文件(列印記載積分之電腦畫面),未符合者,請勿報名。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擔任屠檢人員: (一)司法機關通緝在案尚未結案者。 (二)受有期徒刑以上刑之宣告確定,而未諭知緩刑或未准易科罰金者。 (三)受監護之宣告,尚未撤銷致無法勝任工作者。 (四)經公立醫院(不含衛生所)、區域醫院、醫學中心、教學醫院及地區醫院等健康檢查不合格者或患有精神病或惡性傳染病或經衛生主管機關規定不得從事與食品接觸之工作之疾病者。 六、完成訓練並獲本會資格錄取後,應接受本會視實際屠檢人力缺額需要,再行指派地點進行實習工作。 Q:如何應徵? A: (1)職缺及應徵注意事項最新動態: 請至「財團法人中央畜產會」官網: (https://www.naif.org.tw) →人才招募→招募公告→屠檢人員→「屠檢獸醫師」項下查詢下載。 (2)應徵資料,一律採 紙本寄送 至「財團法人中央畜產會」: 郵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和平西路2段100號4樓 肉品檢查組 收件人: 彭小姐02-23015569分機2234 (應徵資料信封,請註明「應徵屠檢獸醫師」) █應徵寄送資料: (應徵資料請統一A4紙張大小,並依序排放): ★以下項目10-12請至本會官網(https://www.naif.org.tw/)→人才招募→屠檢人員專區之「屠檢獸醫師」項下,下載相關檔案。 1.履歷表(含自傳) 2.身分證影本(正反面,印於同頁) 3.最高學歷影本 4.屠檢訓練班結業證書影本(無則免附) 5.獸醫師證書影本 6.外籍人士請提供有效期內之居留證(影本) 7.軍公教退休人員身分者,請檢附核給退休俸相關證明。 (屠宰衛生檢查實施計畫經費係由政府提供,凡領有軍公教人員退休金(月退俸)、優惠存款或現領有政府計畫所得…等費用者,若未符合政府相關規定者,再任時可能必須被追繳所得)。 8.列印「獸醫師執業繼續教育積分」之電腦畫面(積分證明)。 9.在職屠檢人員推薦新進屠檢獸醫師推薦書(回任者、無推薦人者 免附) 。 10.志願服務申請書 11.電腦操作基本能力聲明書 12.最近6個月內體檢報告書。 ■(體檢醫院查詢https://hrpts.osha.gov.tw:勞工健康保護管理報備資訊系統→認可醫療機構查詢系統→健檢類別項目:勾選「特殊健檢」及「特殊噪音健檢」) →點選「查詢目前有效認可醫療機構」。 前往體檢時,請先至本會官網自行下載並請攜帶本公告附檔指定紀錄表: (A)勞工一般體格及健康檢查紀錄表。 (B)噪音作業-勞工特殊體格及健康檢查紀錄表。 ★【重要提醒】★ (1)選擇體檢醫療機構,請留意是否有「特殊噪音健檢」項目(並非每家醫院都有此項目設備),建議先電話向醫院詢問了解。 (2)體檢取得體檢結果報告,通常需2-3週作業時間。 ★★【體檢報告書必要體檢項目,共四大項目(及其細項),缺一不可】★★ 一、食品從業人員健康檢查: (1)A型肝炎檢測(IgM)。 (2)結核病檢測(胸腔X光攝影 )。 (3)傷寒桿菌檢測。 (4)手部皮膚病、出疹、膿瘡,外傷。 二、噪音作業特殊體格檢查: (1)作業經歷、生活習慣及自覺症狀之調查。 (2)服用傷害聽覺神經藥物(如水楊酸或鏈黴素類)、外傷、耳部感染及遺傳所引起之聽力障礙等既往病史之調查。 (3)耳道檢查。 (4)聽力檢查(audiometry)。 (測試頻率至少為五百、一千、二千、三千、四千、六千及八千赫之純音,並建立「聽力圖」(此項並非每家醫院都有此項目設備,建議先電話向醫院詢問了解,避免項目不符或有所遺漏。)。 三、勞工一般體格檢查,包括如下: (1)作業經歷、既往病史、生活習慣及自覺症狀之調查。 (2)身高、體重、腰圍、視力、辨色力、聽力、血壓與身體各系統或部位之身體檢查及問診。 (3)胸部X光(大片)攝影檢查。 (4) 尿液檢查 : 尿蛋白及尿潛血之檢查。 (5) 血液檢查:血色素及白血球數檢查。 (6) 生化檢查:血糖、血清丙胺酸轉胺酶(ALT)、肌酸酐(creatinine)、膽固醇、三酸甘油酯、高密度脂蛋白膽固醇(HDL),以及低密度脂蛋白膽固醇(LDL)。 (7)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指定之檢查。 四、肝腎功能 (GOT、GPT、BUN)。 –––––––––––––––––––––––– (面試)––––––––––––––––––––––––––––- ●有關 面試: ★資格符合者,本會另行通知面試時間。 (書面審查之資料,無論是否符合資格者均不退件) ★體檢資料未能及時一併寄出者,請於履歷上備註「體檢資料後補」,且最遲應於面試當日補件。展開 -
屠宰衛生檢查人員-獸醫師(台南市)
月薪 49000~72100元 台南市柳營區 工作經歷不拘獸醫師 (需為國家獸醫師考試及格-取得獸醫師證書人員) ●最新職缺動態詳情及應徵注意事項,以本會(中央畜產會)官網為準: ●財團法人中央畜產會(https://www.naif.org.tw) →人才招募→招募公告→「屠檢人員」→屠檢獸醫師」。 ※各職缺採招滿即停,有意者請速把握時間。 ––––––––––––– ––––––––––––– ■上班時間:依各屠宰場作業時間由本會指派安排。 ■工作內容:於畜禽屠宰場執行屠宰衛生檢查業務。 ■待 遇: 一、屠檢訓練結業及面試錄取後,需經3個月實習訓練,期間月薪約39,500元。訓練合格正式僱用為屠檢獸醫師後,月薪約49,000元-72,100元(依年資調整月薪,如擔任主管另有主管津貼、部分區域另給勤務繁重加給)。 二、派駐外島另有離島津貼。 三、全額補助執業所在地獸醫師公會入會費、每年年費及執業登記費。 四、如需延長工時則依勞動基準法規定照工資標準支付加班費。 五、曾任職於本會離職未滿3年之屠宰衛生檢查獸醫師或大專院校獸醫學系實習生已取得防檢局屠宰衛生檢查助理資格訓練合格,且於當年度畢業取得獸醫師資格回任之屠檢獸醫師月薪約49,000元起。 ■福 利:享勞(健)保、意外險、每年健康檢查(補助4,500元)、2天員工自強活動、依規定最高可達2個月薪之年終獎金。 ■條件: 一、男女不拘,接受彈性排班、輪調及夜間工作者。 二、未有本會屠檢人員工作規則規定不得擔任屠檢人員情形。 三、領得獸醫師證書5年內或歇業2年以下。 四、領得獸醫師證書5年以上或歇業2年以上者,需取得執業登記前一年繼續教育20以上積分之證明文件(列印記載積分之電腦畫面),未符合者,請勿報名。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擔任屠檢人員: (一)司法機關通緝在案尚未結案者。 (二)受有期徒刑以上刑之宣告確定,而未諭知緩刑或未准易科罰金者。 (三)受監護之宣告,尚未撤銷致無法勝任工作者。 (四)經公立醫院(不含衛生所)、區域醫院、醫學中心、教學醫院及地區醫院等健康檢查不合格者或患有精神病或惡性傳染病或經衛生主管機關規定不得從事與食品接觸之工作之疾病者。 六、完成訓練並獲本會資格錄取後,應接受本會視實際屠檢人力缺額需要,再行指派地點進行實習工作。 Q:如何應徵? A: (1)職缺及應徵注意事項最新動態: 請至「財團法人中央畜產會」官網: (https://www.naif.org.tw) →人才招募→招募公告→屠檢人員→「屠檢獸醫師」項下查詢下載。 (2)應徵資料,一律採 紙本寄送 至「財團法人中央畜產會」: 郵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和平西路2段100號4樓 肉品檢查組 收件人: 彭小姐02-23015569分機2234 (應徵資料信封,請註明「應徵屠檢獸醫師」) █應徵寄送資料: (應徵資料請統一A4紙張大小,並依序排放): ★以下項目10-12請至本會官網(https://www.naif.org.tw/)→人才招募→屠檢人員專區之「屠檢獸醫師」項下,下載相關檔案。 1.履歷表(含自傳) 2.身分證影本(正反面,印於同頁) 3.最高學歷影本 4.屠檢訓練班結業證書影本(無則免附) 5.獸醫師證書影本 6.外籍人士請提供有效期內之居留證(影本) 7.軍公教退休人員身分者,請檢附核給退休俸相關證明。 (屠宰衛生檢查實施計畫經費係由政府提供,凡領有軍公教人員退休金(月退俸)、優惠存款或現領有政府計畫所得…等費用者,若未符合政府相關規定者,再任時可能必須被追繳所得)。 8.列印「獸醫師執業繼續教育積分」之電腦畫面(積分證明)。 9.在職屠檢人員推薦新進屠檢獸醫師推薦書(回任者、無推薦人者 免附) 。 10.志願服務申請書 11.電腦操作基本能力聲明書 12.最近6個月內體檢報告書。 ■(體檢醫院查詢https://hrpts.osha.gov.tw:勞工健康保護管理報備資訊系統→認可醫療機構查詢系統→健檢類別項目:勾選「特殊健檢」及「特殊噪音健檢」) →點選「查詢目前有效認可醫療機構」。 前往體檢時,請先至本會官網自行下載並請攜帶本公告附檔指定紀錄表: (A)勞工一般體格及健康檢查紀錄表。 (B)噪音作業-勞工特殊體格及健康檢查紀錄表。 ★【重要提醒】★ (1)選擇體檢醫療機構,請留意是否有「特殊噪音健檢」項目(並非每家醫院都有此項目設備),建議先電話向醫院詢問了解。 (2)體檢取得體檢結果報告,通常需2-3週作業時間。 ★★【體檢報告書必要體檢項目,共四大項目(及其細項),缺一不可】★★ 一、食品從業人員健康檢查: (1)A型肝炎檢測(IgM)。 (2)結核病檢測(胸腔X光攝影 )。 (3)傷寒桿菌檢測。 (4)手部皮膚病、出疹、膿瘡,外傷。 二、噪音作業特殊體格檢查: (1)作業經歷、生活習慣及自覺症狀之調查。 (2)服用傷害聽覺神經藥物(如水楊酸或鏈黴素類)、外傷、耳部感染及遺傳所引起之聽力障礙等既往病史之調查。 (3)耳道檢查。 (4)聽力檢查(audiometry)。 (測試頻率至少為五百、一千、二千、三千、四千、六千及八千赫之純音,並建立「聽力圖」(此項並非每家醫院都有此項目設備,建議先電話向醫院詢問了解,避免項目不符或有所遺漏。)。 三、勞工一般體格檢查,包括如下: (1)作業經歷、既往病史、生活習慣及自覺症狀之調查。 (2)身高、體重、腰圍、視力、辨色力、聽力、血壓與身體各系統或部位之身體檢查及問診。 (3)胸部X光(大片)攝影檢查。 (4) 尿液檢查 : 尿蛋白及尿潛血之檢查。 (5) 血液檢查:血色素及白血球數檢查。 (6) 生化檢查:血糖、血清丙胺酸轉胺酶(ALT)、肌酸酐(creatinine)、膽固醇、三酸甘油酯、高密度脂蛋白膽固醇(HDL),以及低密度脂蛋白膽固醇(LDL)。 (7)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指定之檢查。 四、肝腎功能 (GOT、GPT、BUN)。 –––––––––––––––––––––––– (面試)––––––––––––––––––––––––––––- ●有關 面試: ★資格符合者,本會另行通知面試時間。 (書面審查之資料,無論是否符合資格者均不退件) ★體檢資料未能及時一併寄出者,請於履歷上備註「體檢資料後補」,且最遲應於面試當日補件。展開 -
屠宰衛生檢查人員-獸醫師(高雄市岡山)
月薪 49000~72100元 高雄市岡山區 工作經歷不拘獸醫師 (需為國家獸醫師考試及格-取得獸醫師證書人員) ●最新職缺動態詳情及應徵注意事項,以本會(中央畜產會)官網為準: ●財團法人中央畜產會(https://www.naif.org.tw) →人才招募→招募公告→「屠檢人員」→屠檢獸醫師」。 ※各職缺採招滿即停,有意者請速把握時間。 ––––––––––––– ––––––––––––– ■上班時間:依各屠宰場作業時間由本會指派安排。 ■工作內容:於畜禽屠宰場執行屠宰衛生檢查業務。 ■待 遇: 一、屠檢訓練結業及面試錄取後,需經3個月實習訓練,期間月薪約39,500元。訓練合格正式僱用為屠檢獸醫師後,月薪約49,000元-72,100元(依年資調整月薪,如擔任主管另有主管津貼、部分區域另給勤務繁重加給)。 二、派駐外島另有離島津貼。 三、全額補助執業所在地獸醫師公會入會費、每年年費及執業登記費。 四、如需延長工時則依勞動基準法規定照工資標準支付加班費。 五、曾任職於本會離職未滿3年之屠宰衛生檢查獸醫師或大專院校獸醫學系實習生已取得防檢局屠宰衛生檢查助理資格訓練合格,且於當年度畢業取得獸醫師資格回任之屠檢獸醫師月薪約49,000元起。 ■福 利:享勞(健)保、意外險、每年健康檢查(補助4,500元)、2天員工自強活動、依規定最高可達2個月薪之年終獎金。 ■條件: 一、男女不拘,接受彈性排班、輪調及夜間工作者。 二、未有本會屠檢人員工作規則規定不得擔任屠檢人員情形。 三、領得獸醫師證書5年內或歇業2年以下。 四、領得獸醫師證書5年以上或歇業2年以上者,需取得執業登記前一年繼續教育20以上積分之證明文件(列印記載積分之電腦畫面),未符合者,請勿報名。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擔任屠檢人員: (一)司法機關通緝在案尚未結案者。 (二)受有期徒刑以上刑之宣告確定,而未諭知緩刑或未准易科罰金者。 (三)受監護之宣告,尚未撤銷致無法勝任工作者。 (四)經公立醫院(不含衛生所)、區域醫院、醫學中心、教學醫院及地區醫院等健康檢查不合格者或患有精神病或惡性傳染病或經衛生主管機關規定不得從事與食品接觸之工作之疾病者。 六、完成訓練並獲本會資格錄取後,應接受本會視實際屠檢人力缺額需要,再行指派地點進行實習工作。 Q:如何應徵? A: (1)職缺及應徵注意事項最新動態: 請至「財團法人中央畜產會」官網: (https://www.naif.org.tw) →人才招募→招募公告→屠檢人員→「屠檢獸醫師」項下查詢下載。 (2)應徵資料,一律採 紙本寄送 至「財團法人中央畜產會」: 郵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和平西路2段100號4樓 肉品檢查組 收件人: 彭小姐02-23015569分機2234 (應徵資料信封,請註明「應徵屠檢獸醫師」) █應徵寄送資料: (應徵資料請統一A4紙張大小,並依序排放): ★以下項目10-12請至本會官網(https://www.naif.org.tw/)→人才招募→屠檢人員專區之「屠檢獸醫師」項下,下載相關檔案。 1.履歷表(含自傳) 2.身分證影本(正反面,印於同頁) 3.最高學歷影本 4.屠檢訓練班結業證書影本(無則免附) 5.獸醫師證書影本 6.外籍人士請提供有效期內之居留證(影本) 7.軍公教退休人員身分者,請檢附核給退休俸相關證明。 (屠宰衛生檢查實施計畫經費係由政府提供,凡領有軍公教人員退休金(月退俸)、優惠存款或現領有政府計畫所得…等費用者,若未符合政府相關規定者,再任時可能必須被追繳所得)。 8.列印「獸醫師執業繼續教育積分」之電腦畫面(積分證明)。 9.在職屠檢人員推薦新進屠檢獸醫師推薦書(回任者、無推薦人者 免附) 。 10.志願服務申請書 11.電腦操作基本能力聲明書 12.最近6個月內體檢報告書。 ■(體檢醫院查詢https://hrpts.osha.gov.tw:勞工健康保護管理報備資訊系統→認可醫療機構查詢系統→健檢類別項目:勾選「特殊健檢」及「特殊噪音健檢」) →點選「查詢目前有效認可醫療機構」。 前往體檢時,請先至本會官網自行下載並請攜帶本公告附檔指定紀錄表: (A)勞工一般體格及健康檢查紀錄表。 (B)噪音作業-勞工特殊體格及健康檢查紀錄表。 ★【重要提醒】★ (1)選擇體檢醫療機構,請留意是否有「特殊噪音健檢」項目(並非每家醫院都有此項目設備),建議先電話向醫院詢問了解。 (2)體檢取得體檢結果報告,通常需2-3週作業時間。 ★★【體檢報告書必要體檢項目,共四大項目(及其細項),缺一不可】★★ 一、食品從業人員健康檢查: (1)A型肝炎檢測(IgM)。 (2)結核病檢測(胸腔X光攝影 )。 (3)傷寒桿菌檢測。 (4)手部皮膚病、出疹、膿瘡,外傷。 二、噪音作業特殊體格檢查: (1)作業經歷、生活習慣及自覺症狀之調查。 (2)服用傷害聽覺神經藥物(如水楊酸或鏈黴素類)、外傷、耳部感染及遺傳所引起之聽力障礙等既往病史之調查。 (3)耳道檢查。 (4)聽力檢查(audiometry)。 (測試頻率至少為五百、一千、二千、三千、四千、六千及八千赫之純音,並建立「聽力圖」(此項並非每家醫院都有此項目設備,建議先電話向醫院詢問了解,避免項目不符或有所遺漏。)。 三、勞工一般體格檢查,包括如下: (1)作業經歷、既往病史、生活習慣及自覺症狀之調查。 (2)身高、體重、腰圍、視力、辨色力、聽力、血壓與身體各系統或部位之身體檢查及問診。 (3)胸部X光(大片)攝影檢查。 (4) 尿液檢查 : 尿蛋白及尿潛血之檢查。 (5) 血液檢查:血色素及白血球數檢查。 (6) 生化檢查:血糖、血清丙胺酸轉胺酶(ALT)、肌酸酐(creatinine)、膽固醇、三酸甘油酯、高密度脂蛋白膽固醇(HDL),以及低密度脂蛋白膽固醇(LDL)。 (7)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指定之檢查。 四、肝腎功能 (GOT、GPT、BUN)。 –––––––––––––––––––––––– (面試)––––––––––––––––––––––––––––- ●有關 面試: ★資格符合者,本會另行通知面試時間。 (書面審查之資料,無論是否符合資格者均不退件) ★體檢資料未能及時一併寄出者,請於履歷上備註「體檢資料後補」,且最遲應於面試當日補件。展開 -
臺北市立聯合醫院仁愛院區影像醫學科招募約用醫事放射師公告282
月薪 48000元 台北市大安區 工作經歷不拘臺北市立聯合醫院仁愛院區影像醫學科招募約用醫事放射師 一、單位:仁愛院區影像醫學科 二、職稱:約用醫事放射師 三、名額:正取3名,備取3名(候補期間至多3個月) 四、資格條件及應徵方式: (一)本職務係本院自行遴用之人員,相關權利義務於契約書約定。 (二)待遇:月薪4.8萬元以上,另依績效及考核狀況發給年終獎金、考核獎金及獎勵金。 (三)福利:勞健保、文康活動、生日禮金。 (四)報名條件: 1.具中華民國國籍(大陸地區人民經許可進入臺灣地區設有戶籍滿10年以上),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第1項、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及第9-1條規定情形;不得於中國大陸設有戶籍、不領用中國大陸之護照、身分證、定居證、居住證及其他依相關法令或經行政院、大陸委員會禁止領用之中國大陸身分證件。 2. 學經歷:放射科系學士以上畢業,經歷不拘。 【如參加本年度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經榜示成績及格者,請檢附「錄取成績及結果通知書」影本,應繳證件請詳閱「備註欄」。】 3.證書(照):具中華民國醫事放射師證書(請檢附證書正反面影本)。 【應繳證件請詳閱「備註欄」。】醫事人員需符合各類醫事人員相關醫事法規之執業登記規定。 4.其它要求:無 5.本院現職人員如欲報名本職缺者,需經現職單位主管於報名表中「現職服務單位」欄位處核章。 (五)報名日期:自即日起至115年5月25日止,以郵戳為憑,請自行預留郵寄時間,逾時不予受理。 (六)報名網址:請至臺北市立聯合醫院「人才招募」專區「事求人」系統(https://hrpersonweb.tpech.gov.tw/TpechAFH/HOME/Index)徵才公告完成線上報名(請務必自行確認報名成功,否則一律視同未報名)。 (七)報名方式: 1.採線上報名及繳交報名表件(含下載之報名表、身分證、符合資格條件之最高學歷畢業證明、工作經歷服務證明、專業證照等影本資料,請詳閱備註欄應繳證件說明)方式辦理。 2.報名表件需於規定期限內以親送或掛號郵寄至「(10851)臺北市萬華區艋舺大道101號11樓收發室臺北市立聯合醫院人事室一股黃小姐收」,始完成報名程序,信封請註明應徵科室及職稱。 3.如未依規定期限寄出報名表件,網路報名視為無效。 (八)資格初審合格及甄試訊息公告日期:預計將於報名截止後兩週內,於臺北市立聯合醫院「人才招募」專區「事求人」系統(https://hrpersonweb.tpech.gov.tw/TpechAFH)初審公告查詢,不另行通知,請務必主動查詢,不得以未接獲通知等理由要求補救措施。 (九)甄試方式:面試30%、筆試70%,總分80分以上為錄取標準。 (十)甄試時間及地點:於初審合格名單公告載明。 五、工作項目: (一)醫事放射師工作事項。 (二)須輪值大小夜班及假日值班。 (三)影像傳輸作業系統。 (四)輻射曝露品保作業。 (五)影像醫學科櫃台業務。 (六)教學研究、醫院評鑑及教學院評鑑相關事項。 (七)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六、工作地點:臺北市立聯合醫院仁愛院區(臺北市大安區仁愛路四段10號)。※本院為無菸職場。 七、聯絡方式:人事室黃小姐:聯絡電話02-25553000轉2317,傳真電話02-23028407,請於週一至週五上班時間來電。 八、應繳證件:(請以A4紙張格式影印、勿裁切、勿裝釘) (一)請列印臺北市立聯合醫院「徵才\一般人才招募專區\事求人系統」 (https://hrpersonweb.tpech.gov.tw/TpechAFH)甄試報名表並黏貼2吋照片1張。 (二)身分證正反面(出生地為大陸地區者,應檢附戶籍謄本)。 (三)符合資格條件之最高學歷畢業證書。 1.持國外經歷證明或經教育部認可之國外學歷者,需檢附我國駐外單位認證文件。持本國學歷結業證明者,須另附教育主管機關核發之資格證明書。 2.本年度應屆畢業生,請檢附就讀學校所開立「學生○○○為本校應屆畢業生,尚未取得畢業證書」之書面證明影本或蓋有「最後一學期註冊戳記之學生證正、背面」影本;倘為研究所應屆畢業生則另檢附論文指導教授簽署「學生○○○為本校應屆畢業生,於6個月內可取得畢業證書」之書面證明影本俾憑審查,錄取報到時需檢附畢業證書正本,否則視同未錄取。 (四)符合資格條件之中華民國醫事人員證書。參加本年度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經榜示成績及格者,請檢附「錄取成績及結果通知書」影本。錄取報到時需檢附醫事人員證書正本,否則視同未錄取。 (五)符合資格條件之其他專業證照正反面。 (六)工作經歷證明文件:採認各機關(構)、公司或學校開立之「在職證明」、「服務證明」或「離職證明」,記載任職起訖期間、單位、職稱或工作內容等資料,足資證明報名條件規定之年資及工作內容,不得僅出示勞保投保或執業登記相關資料,如應試職缺未要求工作經歷者則免附。 (七)其他需繳附文件。 九、注意事項: (一)報名所繳資料恕不退件,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請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 (二)資料逾期、遺漏、提供不實或偽造變造者,視為資格不合格;所填資料或繳交證明文件於錄取後發現係屬不實或有偽造、變造情事者,撤銷錄取資格。 (三)倘為軍公教退休人員者,請於經歷欄敘明「退休機關及日期」;另公務機構退休人員,請依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第77條規定自行衡酌權益事宜。 (四)錄取人員應於本院通知期限內完成報到,倘逾期未完成報到程序者,視為自願放棄錄取資格,不再進用,由本院通知次一順位錄取人員依序遞補。 (五)本院現職人員如欲報名本職缺者,需經現職單位主管於報名表中「現職服務單位」欄位處核章。 (六)錄取後發現未符合醫事人員執業登記及繼續教育辦法之執業登記規定,致不能辦理執業登記,或有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第1項、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規定情形者,本院應予終止契約。 【詳情請至臺北市立聯合醫院「徵才\一般人才招募專區\事求人系統」(https://hrpersonweb.tpech.gov.tw/TpechAFH/HOME/Index)瀏覽。】展開 -
臺北市立聯合醫院和平婦幼院區口腔醫學科招募約用助理技術師公告332
月薪 32000元 台北市中正區 1~2年工作經驗臺北市立聯合醫院和平婦幼院區口腔醫學科招募約用助理技術師 一、單位:和平婦幼院區口腔醫學科 二、職稱:約用助理技術師 三、名額:正取1名,備取2名(候補期間至多3個月) 四、資格條件及應徵方式: (一)本職務係本院自行遴用之人員,不具有公務人員身分,相關權利義務於契約書約定。 (二)待遇:月薪3.2萬元以上,另依績效及考核狀況發給年終獎金、考核獎金及獎勵金。 (三)福利:勞健保、文康活動、生日禮金。 (四)報名條件: 1.具中華民國國籍(大陸地區人民經許可進入臺灣地區設有戶籍滿10年以上)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第1項、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及第9-1條規定情形;不得於中國大陸設有戶籍、不領用中國大陸之護照、身分證、定居證、居住證及其他依相關法令或經行政院、大陸委員會禁止領用之中國大陸身分證件。 2.學經歷: (1)學士以上學位畢業。 (2)副學士學位畢業,具1年相關經驗,經本院認定者。 (3)高中(職)畢業,具3年相關經驗,經本院認定者。 (需檢附足資證明工作年資及內容之經歷證明文件,應繳證件請詳閱「備註欄」)。 3.證書(照):無。 4.其它要求:具牙醫助理合格證書尤佳。。 5.本院現職人員如欲報名本職缺者,需經現職單位主管於報名表中「現職服務單位」欄位處核章。 (五)報名日期:自即日起至115年5月20日止,以郵戳為憑,請自行預留郵寄時間,逾時不予受理。 (六)報名網址:請至臺北市立聯合醫院「徵才\一般人才招募專區\事求人系統」(http://website.tpech.gov.tw/job/index.aspx)徵才公告完成線上報名(請務必自行確認報名成功,否則一律視同未報名)。 (七)報名方式: 1.採線上報名及繳交報名表件(含下載之報名表、身分證、符合資格條件之最高學歷畢業證明、工作經歷服務證明、專業證照等影本資料,請詳閱備註欄應繳證件說明)方式辦理。 2.報名表件需於規定期限內以掛號郵寄至「(10851)臺北市萬華區艋舺大道101號11樓臺北市立聯合醫院人事室一股收」,始完成報名程序,信封請註明應徵科室及職稱。 3.如未依規定期限寄出報名表件,網路報名視為無效。 (八)資格初審合格及甄試訊息公告日期:預計將於報名截止後兩週內,於臺北市立聯合醫院「人才招募」專區「事求人」系統(https://hrpersonweb.tpech.gov.tw/TpechAFH)初審公告查詢,不另行通知,請務必主動查詢,不得以未接獲通知等理由要求補救措施。 (九)甄試方式:面試30%、專業測驗(筆試)70%,總70分以上為錄取標準。 測驗範圍:【口腔方面基本認識】 (十)甄試時間及地點:於初審合格名單公告載明。 五、工作項目: (一)協助醫師門診看診之跟診業務。 (二)負責清理牙科治療椅及設備。 (三)處理櫃台事務、器械清洗。 (四)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六、工作地點:臺北市立聯合醫院和平婦幼院區(臺北市中正區中華路二段33號)※本院為無菸無檳職場。 七、聯絡方式:口腔醫學科單位:聯絡電話02-23889595轉2304;人事室:聯絡電話02-25553000轉2317,傳真電話02-23028407,請於週一至週五上班時間來電。 八、應繳證件:(請以A4紙張格式影印、勿裁切、勿裝釘) (一)請列印臺北市立聯合醫院「徵才\一般人才招募專區\事求人系統」 (https://hrpersonweb.tpech.gov.tw/TpechAFH)甄試報名表並黏貼2吋照片1張。 (二)身分證正反面(出生地為大陸地區者,應檢附戶籍謄本)。 (三)符合資格條件之最高學歷畢業證書。 1.持國外經歷證明或經教育部認可之國外學歷者,需檢附我國駐外單位認證文件。持本國學歷結業證明者,須另附教育主管機關核發之資格證明書。 2.本年度應屆畢業生,請檢附就讀學校所開立「學生○○○為本校應屆畢業生,尚未取得畢業證書」之書面證明影本或蓋有「最後一學期註冊戳記之學生證正、背面」影本;倘為研究所應屆畢業生則另檢附論文指導教授簽署「學生○○○為本校應屆畢業生,於6個月內可取得畢業證書」之書面證明影本俾憑審查,錄取報到時需檢附畢業證書正本,否則視同未錄取。 (四)符合資格條件之中華民國醫事人員證書。參加本年度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經榜示成績及格者,請檢附「錄取成績及結果通知書」影本。錄取報到時需檢附醫事人員證書正本,否則視同未錄取。 (五)符合資格條件之其他專業證照正反面。 (六)工作經歷證明文件:採認各機關(構)、公司或學校開立之「在職證明」、「服務證明」或「離職證明」,記載任職起訖期間、單位、職稱或工作內容等資料,足資證明報名條件規定之年資及工作內容,不得僅出示勞保投保或執業登記相關資料,如應試職缺未要求工作經歷者則免附。 (七)其他需繳附文件。 九、注意事項: (一)報名所繳資料恕不退件,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請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 (二)資料逾期、遺漏、提供不實或偽造變造者,視為資格不合格;所填資料或繳交證明文件於錄取後發現係屬不實或有偽造、變造情事者,撤銷錄取資格。 (三)倘為軍公教退休人員者,請於經歷欄敘明「退休機關及日期」;另公務機構退休人員,請依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第77條規定自行衡酌權益事宜。 (四)錄取人員應於本院通知期限內完成報到,倘逾期未完成報到程序者,視為自願放棄錄取資格,不再進用,由本院通知次一順位錄取人員依序遞補。 (五)本院現職人員如欲報名本職缺者,需經現職單位主管於報名表中「現職服務單位」欄位處核章。 (六)錄取後發現未符合醫事人員執業登記及繼續教育辦法之執業登記規定,致不能辦理執業登記,或有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第1項、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規定情形者,本院應予終止契約。 【詳情請至臺北市立聯合醫院「徵才\一般人才招募專區\事求人系統」(https://hrpersonweb.tpech.gov.tw/TpechAFH/HOME/Index)瀏覽。】展開 -
[嘉南療養院]附設萬年青社區長照機構一約用照顧服務員
月薪 31450~33154元 台南市仁德區 工作經歷不拘1、失能失智長者生活照顧服務 2、團體活動表設計、帶領與紀錄撰寫 3、機構點心配膳與烹飪 4、長者每天照顧日誌撰寫 5、照顧相關表單製作與文書整理 6、日照中心環境清潔打掃 7、本院臨時交辦事項 8、院方交辦事項、其他院方臨時交辦事項 9、熟悉電腦基本操作展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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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本部教學研究部招募員二級約用管理師公告(研究發展組)1150334
月薪 38000元 台北市大安區 3~4年工作經驗一、單位:院本部教學研究部(研究發展組) 二、職稱:員二級約用管理師 三、名額:正取1名,備取1名【儲備有效期限自榜示之翌日起3個月內有效】 四、資格條件及應徵方式: (一)本職務係本院自行遴用之人員,不具有公務人員身分,相關權利義務於契約書約定。 (二)待遇:月薪約38,000元,另依績效及考核狀況發給年終獎金、考核獎金及獎勵金。 (三)福利:勞健保、文康活動、生日禮券。 (四)報名條件: 1.具中華民國國籍(大陸地區人民經許可進入臺灣地區設有戶籍滿10年以上),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第1項、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規定情形。 2.碩士以上學位。 學士學位,且具3年以上相關工作經驗,經本院認定者。(以學士學位報名者需檢附足資證明工作年資及內容之經歷證明文件,應繳證件請詳閱「備註欄」)。 【如為本年度應屆畢業生或研究所應屆畢業生,應繳證件請詳閱「備註欄」】 3.其他要求: (1)具TAIRB管理師證照者尤佳。 (2)公衛、護理、醫管相關科系尤佳。 (3)熟悉office作業系統電腦操作及統計分析。 (4)具身心障礙手冊或原住民尤佳。 4.本院現職人員如欲報名本職缺者,需經現職單位主管於報名表中「現職服務單位」欄位處核章。 (五)報名日期:自即日起至115年5月14日止,以郵戳為憑,請自行預留郵寄時間,逾時不予受理。 (六) 報名網址:請至臺北市立聯合醫院「人才招募」專區(https://hrpersonweb.tpech.gov.tw/TpechAFH)徵才公告完成線上報名(請務必自行確認報名成功,否則一律視同未報名)。 (七)報名方式: 1.採線上報名及繳交報名表件(含下載之報名表、身分證、符合資格條件之最高學歷畢業證明、工作經歷服務證明、專業證照等影本資料,請詳閱備註欄應繳證件說明)方式辦理。 2.報名表件需於規定期限內以親送或掛號郵寄至「(10851)台北市萬華區艋舺大道101號11樓收發室臺北市立聯合醫院人事室一股收」,始完成報名程序,信封請註明應徵科室及職稱。 3.如未依規定期限寄出報名表件,網路報名視為無效。 (八)資格初審合格及甄試訊息預計將於報名截止後兩週內,於臺北市立聯合醫院「人才招募」專區(https://hrpersonweb.tpech.gov.tw/TpechAFH)初審公告查詢,不另行通知,請務必主動查詢,不得以未接獲通知等理由要求補救措施。 (九)甄試方式:面試30%、專業測驗(筆試)70%,總分70分以上為錄取標準。 測驗範圍:人體研究及臨床試驗執行相關規範(專案報告) (十)甄試時間及地點:於初審合格名單公告載明。 五、工作項目: (一) 研究案件審查、公文處理。 (二) 負責對外業務溝通協調。 (三) 辦理教育訓練、專題演講 。 (四) 受理受試者申訴及諮詢與輔導後續作業 。 (五) 研究計畫案件實地訪查。 (六) 各項會議安排及協調準備。 (七) 籌備各項評鑑工作及其他有關決議事項之執行與推動。 (八)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六、工作地點:仁愛院區(臺北市大安區仁愛路4段10號) ※本院為無菸無檳職場。 七、聯絡方式:人體研究倫理審查委員會:聯絡電話02-27093600轉3846;人事室黃小姐:聯絡電話02-25553000轉2312,傳真電話02-23028407,請於週一至週五上班時間來電。 八、應繳證件:(請以A4紙張格式影印): 1.請列印臺北市立聯合醫院「人才招募」專區(https://hrpersonweb.tpech.gov.tw/TpechAFH)甄試報名表並黏貼2吋照片1張。 2.身分證正反面(出生地為大陸地區者,應檢附戶籍謄本)。 3.符合資格條件之最高學歷畢業證書。 (1)持國外經歷證明或經教育部認可之國外學歷者,需檢附我國駐外單位認證文件。持本國學歷結業證明者,須另附教育主管機關核發之資格證明書。 (2)本年度應屆畢業生,請檢附就讀學校所開立「學生○○○為本校應屆畢業生,尚未取得畢業證書」之書面證明影本或蓋有「最後一學期註冊戳記之學生證正、背面」影本;倘為研究所應屆畢業生則另檢附論文指導教授簽署「學生○○○為本校應屆畢業生,於6個月內可取得畢業證書」之書面證明影本俾憑審查,錄取報到時需檢附畢業證書正本,否則視同未錄取。 4.符合資格條件之中華民國醫事人員證書。參加本年度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經榜示成績及格者,請檢附「錄取成績及結果通知書」影本。錄取報到時需檢附醫事人員證書正本,否則視同未錄取。 5.符合資格條件之其他專業證照正反面。參加本年度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經榜示成績及格者,請檢附「錄取成績及結果通知書」影本。錄取報到時需檢附相關專門職業及技術證書正本,否則視同未錄取。 6.工作經歷證明文件:採認各機關(構)、公司或學校開立之「在職證明」、「服務證明」或「離職證明」,記載任職起訖期間、單位、職稱或工作內容等資料,足資證明報名條件規定之年資及工作內容,不得僅出示勞保投保或執業登記相關資料,如應試職缺未要求工作經歷者則免附。 7.其他需繳附文件。 九、注意事項: 1.報名所繳資料恕不退件,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請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 2.資料逾期、遺漏、提供不實或偽造變造者,視為資格不合格;所填資料或繳交證明文件於錄取後發現係屬不實或有偽造、變造情事者,撤銷錄取資格。 3.倘為軍公教退休人員者,請於經歷欄敘明「退休機關及日期」;另公務機構退休人員,請依公務人員退休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第77條規定自行衡酌權益事宜。 4.錄取人員應於本院通知期限內完成報到,倘逾期未完成報到程序者,視為自願放棄錄取資格,不再進用,由本院通知次一順位錄取人員依序遞補。 5.本院現職人員如欲報名本職缺者,需經現職單位主管於報名表中「現職服務單位」欄位處核章。 6.錄取後發現未符合醫事人員執業登記及繼續教育辦法之執業登記規定,致不能辦理執業登記,或有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第1項、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規定情形者,本院應予終止契約。 7.錄取後如有違反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9-1條規定情形,於中國大陸設有戶籍、不領用中國大陸之護照、身分證、定居證、居住證及其他依相關法令或經行政院、大陸委員會禁止領用之中國大陸身分證件者,於到職日前應辦理註銷。展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