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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正在找業務推廣的工作,共計54988筆職缺在等你,馬上去應徵吧!

  • 教學小組長

    面議(經常性薪資達4萬元或以上) 40000元 花蓮縣花蓮市 工作經歷不拘
    招募說明 工作內容:規劃及執行單位各項教學業務 資格條件:  1.具護理師執照及N2職級進階資格。  2.大學以上畢業,區域級以上醫院之護理臨床年資二年以上。 月薪資:面議 ♦♦♦♦♦♦♦♦♦♦♦♦♦♦♦♦♦♦♦♦ 誠摯邀請您的加入!! 可備妥履歷表、自傳、成績單及相關證書影本參與面談 聯絡人:護理部 吳小姐 聯絡電話:03-8561825轉12221 聯絡時間:週一至週五0830-1200;1400-1700 電子信箱:ys_wu@tzuchi.com.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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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神經內科部主治醫師

    面議(經常性薪資達4萬元或以上) 40000元 花蓮縣花蓮市 工作經歷不拘
    招募說明 一、應徵職稱:神經內科部主治醫師。 二、應徵資格:   1.國內外各大學院校醫學系畢業,具醫師證書。   2.具神經科專科醫師資格。 三、工作內容:神經科門診、急診、或加護病房醫療業務 四、工作性質:全職 五、上班地點:花蓮市中央路三段707號 六、上班時段:面議 七、應備資料:   1.檢附自傳履歷表(內需含專長簡介、黏貼2吋照片1張)。   2.考試及格證書。   3.醫師證書。   4.神經科專科醫師證書   5.學歷證件影本。   6.資歷證明影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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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婦產科主治醫師

    面議(經常性薪資達4萬元或以上) 40000元 台中市沙鹿區 工作經歷不拘
    本院向上院區在民國113年底(4仟多坪)啟用,為擴大與建置更完整的醫療 服務量能,提供民眾更優質的專業服務,特禮聘優秀且具企圖心的心臟內科專 科醫師加入光田醫療團隊。 工作職責: 1.婦產科醫療相關業務 【待遇暨進修及福利】 •待遇特優薪資面議。 •升等、進修、研究等機會﹝論文發表及口頭報告頒發獎金﹞。 •光田醫療體系-弘光科技大學提供取得教職機會及研究計劃。 •員工宿舍社區:可供眷屬及單身住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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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般外科主治醫師

    面議(經常性薪資達4萬元或以上) 40000元 台中市沙鹿區 工作經歷不拘
    本院向上院區在民國113年底(4仟多坪)啟用,為擴大與建置更完整的醫療 服務量能,提供民眾更優質的專業服務,特禮聘優秀且具企圖心的胸腔外科專 科醫師加入光田醫療團隊。 工作職責: 1一般外科醫療相關業務 【待遇暨進修及福利】 •待遇特優薪資面議。 •升等、進修、研究等機會﹝論文發表及口頭報告頒發獎金﹞。 •光田醫療體系-弘光科技大學提供取得教職機會及研究計劃。 •員工宿舍社區:可供眷屬及單身住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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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復健科主治醫師

    面議(經常性薪資達4萬元或以上) 40000元 台中市沙鹿區 工作經歷不拘
    本院向上院區在民國113年底(4仟多坪)啟用,為擴大與建置更完整的醫療 服務量能,提供民眾更優質的專業服務,特禮聘優秀且具企圖心的心臟內科專 科醫師加入光田醫療團隊。 工作職責: 1.復健科醫療相關業務 【待遇暨進修及福利】 •待遇特優薪資面議。 •升等、進修、研究等機會﹝論文發表及口頭報告頒發獎金﹞。 •光田醫療體系-弘光科技大學提供取得教職機會及研究計劃。 •員工宿舍社區:可供眷屬及單身住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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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新生兒科主治醫師

    面議(經常性薪資達4萬元或以上) 40000元 台中市沙鹿區 工作經歷不拘
    本院向上院區在民國113年底(4仟多坪)啟用,為擴大與建置更完整的醫療 服務量能,提供民眾更優質的專業服務,特禮聘優秀且具企圖心的心臟內科專 科醫師加入光田醫療團隊。 工作職責: 1.新生兒科醫療相關業務 【待遇暨進修及福利】 •待遇特優薪資面議。 •升等、進修、研究等機會﹝論文發表及口頭報告頒發獎金﹞。 •光田醫療體系-弘光科技大學提供取得教職機會及研究計劃。 •員工宿舍社區:可供眷屬及單身住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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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品管工程師

    面議(經常性薪資達4萬元或以上) 40000元 桃園市楊梅區 工作經歷不拘
    官宏檳營造股份有限公司以「誠信、專業、創新、穩健」為經營理念,深耕台灣營造市場多年,成為業界信賴的合作夥伴。我們承接超過15億元的工程項目,包括廠辦、商辦及住宅開發,與上市上櫃企業密切合作,致力於打造城市地標,為建築注入全新價值與未來可能。加入我們,攜手推動綠色建築,創造無限成長機會! 我們真誠邀請對營造業務充滿熱情的你加入,與我們一起築建每一個價值非凡的未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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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資訊】Java程式設計師

    面議(經常性薪資達4萬元或以上) 40000元 台北市內湖區 2~3年工作經驗
    【工作內容】 - 負責控股企業共享車業務之APP及核心系統開發專案及維護 - APP、全端程式開發、測試、系統文件撰寫。 【技術應用】 - 使用Java11(Sprint Boot)、React、MSSQL、Kubernetes進行系統開發與維護 【發展資源】 中租每年度為開發人員規劃完善且彈性化的技術實作及產業知識訓練課程,有效協助同仁逐步累積職能提升與實作成果,歡迎對技術與嚴謹開發規範有追求的夥伴加入我們。 【其他需求】 - 熟悉Linux、JavaScript、Azure、Kubernetes、Container、REST API等技術者尤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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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個案輔導專員(法律,社工,心理,犯防)-士林地區

    月薪 41673元 台北市士林區 工作經歷不拘
    一、徵選職缺及錄取名額 (一) 徵選職務:士林分會個案輔導專員 (二) 錄取名額:正取1名,備取若干名,正取人員放棄或試用期間考核成績不合格、離職,由備取人員依甄選成績擇 優依序遞補。 二、工作內容說明 (一)工作內容:執行分會犯罪被害人權益保障業務,含個案管理、專案規劃、行政業務、電腦文書處理及業務相關會議、宣導活動等。 (二)待遇及福利: 1.依財團法人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工作人員薪點表支薪,起薪為新臺幣41,673元。 年終工作獎金、年終考核獎金另計。 具心理師、社會工作師、律師證書者加給新台幣2,000元。 具心理師、社會工作師、律師執業執照者加給新台幣4,000元。 2.正取人員試用期間3個月,期滿經考核成績合格者聘僱之,試用期間敘薪以全薪計算。 3.福利: (1)三節禮金及生日禮金 (2)婚喪生育補助 (3)團體意外險 (4)員工健康檢查及健康促進方案 (5)訓練及研習 (三)工作地點:士林地區(士林地檢署轄區範圍) (四)工作時間:08:30-17:30,周休二日。遇教育訓練、辦理活動、服務個案、執行業務等,必須利用假日及下班時間時,可申請加班。 三、甄選條件 (一)熟練office軟體(Word、Excel、Powerpoint)及資訊處理能力。 (二)國內外經教育部認可之公私立大専院校以上社會工作、心理、法律、犯罪防治系等相關專門學識畢業,或具備105 年後報考社工師之資格(修習學分數合格)。 (三)品行端正、具服務熱忱且無不良嗜好。 (四)具備汽車或機車駕駛執照尤佳。 (五)應試人員應比照公務人員切結確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二十八條第一項第一款至第九款。 四、報名應檢附資料及報名方式 (一)報名應備資料: 1.甄選報名表(含自傳及活動企劃書擬作,報名表可逕洽承辦人索取) 2.身分證、最高學歷證件、經歷證件或其他專業證照等影本各一份。 3.汽、機車駕照影本(如具備可檢附) 4.其他經歷證明文件。 (二)報名方式 備齊以上文件後,以掛號郵寄、親送、或E-mail至本會士林分會收,資格符合者另行通知應試,相關報名表件恕不退回。 五、甄選方式及時間 (一)報名資料完整且經審查合格者擇優以電話通知參加口試,未約試者不另行通知。 (二)口試時就應試人儀表、言辭、才識、應變能力等綜合考評。(口試不及格者,不予錄取) 六、甄選地點:財團法人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士林分會(臺北市士林區士東路190號) 七、試用期間規定: (一)試用期間考核成績不合格者,本會得隨時終止勞動契約,薪給發放至停止聘僱日止,並依勞動基準法相關規定處 理。 (二)試用期間請假,除核准公假及補休者外,試用期按請假天數延長至滿3個月。試用期間應接受考評。 (三)試用期間由本會辦理勞工保險、全民健康保險、團體意外保險及提繳退休金。 (四)試用期間應遵守本會規定,其工作時間、出差旅費、加班費、請假、例假及休假依本會工作規則辦理。 八、甄選錄取人員正式聘用後因應業務需要,必須接受本會指派或調整之工作,並遵守本會一切規定。 九、正取人員報到、到職時間:另行電話通知。 十、聯絡人:林亞蒨主任,電話:(02)2838-11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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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年終獎金工作獎金定期調薪
  • 個案輔導專員(法律,社工,心理,犯防)-桃園地區

    月薪 41673元 桃園市桃園區 工作經歷不拘
    一、徵選職缺及錄取名額 (一) 徵選職務:桃園分會個案輔導專員 (二) 錄取名額:正取3名,備取若干名,正取人員放棄或試用期間考核成績不合格、離職,由備取人員依甄選成績擇 優依序遞補。 二、工作內容說明 (一)工作內容:執行分會犯罪被害人權益保障業務,含個案管理、專案規劃、行政業務、電腦文書處理及業務相關會議、宣導活動等。 (二)待遇及福利: 1.依財團法人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工作人員薪點表支薪,起薪為新臺幣41,673元。年終工作獎金、年終考核獎金另 計。 2.正取人員試用期間3個月,期滿經考核成績合格者聘僱之,試用期間敘薪以全薪計算。 3.福利: (1)三節禮金及生日禮金 (2)婚喪生育補助 (3)團體意外險 (4)員工健康檢查及健康促進方案 (5)訓練及研習 (三)工作地點:桃園地區(桃園地檢署轄區範圍) (四)工作時間:08:30-17:30,周休二日。遇教育訓練、辦理活動、服務個案、執行業務等,必須利用假日及下班時間時,可申請加班。 三、甄選條件 (一)熟練office軟體(Word、Excel、Powerpoint)及資訊處理能力。 (二)國內外經教育部認可之公私立大専院校以上社會工作、心理、法律、犯罪防治系等相關專門學識畢業,或具備105 年後報考社工師之資格(修習學分數合格)。 (三)品行端正、具服務熱忱且無不良嗜好。 (四)具備汽車或機車駕駛執照尤佳。 (五)應試人員應比照公務人員切結確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二十八條第一項第一款至第九款。 四、報名應檢附資料及報名方式 (一)報名應備資料: 1.甄選報名表(含自傳及活動企劃書擬作,報名表可逕洽承辦人索取) 2.身分證、最高學歷證件、經歷證件或其他專業證照等影本各一份。 3.汽、機車駕照影本(如具備可檢附) 4.其他經歷證明文件。 (二)報名方式 備齊以上文件後,以掛號郵寄、親送、或E-mail至本會桃園分會收,資格符合者另行通知應試,相關報名表件恕不退回。 五、甄選方式及時間 (一)報名資料完整且經審查合格者擇優以電話通知參加口試,未約試者不另行通知。 (二)口試時就應試人儀表、言辭、才識、應變能力等綜合考評。(口試不及格者,不予錄取) 六、甄選地點:財團法人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桃園分會(桃園市桃園區國際路2段598-1號2樓) 七、試用期間規定: (一)試用期間考核成績不合格者,本會得隨時終止勞動契約,薪給發放至停止聘僱日止,並依勞動基準法相關規定處 理。 (二)試用期間請假,除核准公假及補休者外,試用期按請假天數延長至滿3個月。試用期間應接受考評。 (三)試用期間由本會辦理勞工保險、全民健康保險、團體意外保險及提繳退休金。 (四)試用期間應遵守本會規定,其工作時間、出差旅費、加班費、請假、例假及休假依本會工作規則辦理。 八、甄選錄取人員正式聘用後因應業務需要,必須接受本會指派或調整之工作,並遵守本會一切規定。 九、正取人員報到、到職時間:另行電話通知。 十、聯絡人:林春子主任,電話:(03)286-0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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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年終獎金工作獎金定期調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