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職熱搜工作
您正在找醫院行政管理人員的工作,共計2152筆職缺在等你,馬上去應徵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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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院區 癌症中心 護理師/管理師(個案管理師)
月薪 43100~44000元 台北市中山區 工作經歷不拘1.協助疾病認證相關行政資料、及各項指標統計分析及文件準備。 2.定期繳交進度報告及品質指標資料至醫策會。 3.資料收案、協調處置、追蹤、紀錄。展開 -
台北院區 稽核室 管理師
月薪 44000元 台北市中山區 工作經歷不拘1.擬訂年度稽核工作計畫。 2.執行查核及作業流程改善建議並出具稽核報告。 3.追蹤內控缺失改善,落實內稽內控制度之推行。 4.工作地點:台北院區,需公出淡水、台東、新竹院區。 5.主管其他交辦事項及部門支援。展開 -
臺北市立聯合醫院陽明院區內科部招募個案管理師公告924
月薪 45000元 台北市士林區 2~3年工作經驗臺北市立聯合醫院陽明院區內科部招募個案管理師 一、單位:陽明院區內科部 二、職稱:約用個案管理師 三、名額:正取1名,備取1名(候補期間至多3個月) 四、資格條件及應徵方式: (一)本職務係本院自行遴用之人員,相關權利義務於契約書約定。 (二)待遇:月薪4.5萬元以上,另依績效及考核狀況發給年終獎金、考核獎金及獎勵金。 (三)福利:勞健保、文康活動、生日禮金。 (四)報名條件: 1.具中華民國國籍(大陸地區人民經許可進入臺灣地區設有戶籍滿10年以上),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第1項、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規定情形。 2.學經歷: 學歷:大學或專科以上護理相關科系畢業。 經歷:具2年以上醫療相關工作經驗,經本院認定者。(需檢附足資證明工作年資及內容之經歷證明文件,應繳證件請詳閱「備註欄」) 3.證書(照):具中華民國護理師證書(請檢附證書正反面影本)。 醫事人員需符合各類醫事人員相關醫事法規之執業登記規定。 4.其它要求: 5.本院現職人員如欲報名本職缺者,需經現職單位主管於報名表中「現職服務單位」欄位處核章。 (五)報名日期:自即日起至114年12月17日止,以郵戳為憑,請自行預留郵寄時間,逾時不予受理。 (六)報名網址:請至臺北市立聯合醫院「人才招募」專區「事求人」系統(https://hrpersonweb.tpech.gov.tw/TpechAFH/HOME/Index)徵才公告完成線上報名(請務必自行確認報名成功,否則一律視同未報名)。 (七)報名方式: 1.採線上報名及繳交報名表件(含下載之報名表、身分證、符合資格條件之最高學歷畢業證明、工作經歷服務證明、專業證照等影本資料,請詳閱備註欄應繳證件說明)方式辦理。 2.報名表件需於規定期限內以親送或掛號郵寄至「(10851)臺北市萬華區艋舺大道101號11樓臺北市立聯合醫院人事室一股收」,始完成報名程序,信封請註明應徵科室及職稱。 3.如未依規定期限寄出報名表件,網路報名視為無效。 (八)資格初審合格及甄試訊息公告日期: 預計將於報名截止後兩週內,於臺北市立聯合醫院「人才招募」專區「事求人」系統 (https://hrpersonweb.tpech.gov.tw/TpechAFH)初審公告查詢,不另行通知,請 務必主動查詢,不得以未接獲通知等理由要求補救措施。 (九)甄試方式:面試30%、專題報告70%,總分70分以上為錄取標準。 專題報告題目:【做為一位個案管理師,如何增進代謝症候群者自我健康管理識能,請說明具體的方法與作為。】 (十)甄試時間及地點:於初審合格名單公告載明。 五、工作項目: (一)執行內科部計畫案個案管理與追蹤,包含資料登錄及個案聯絡。 (二)執行內科部計畫案相關業務之衛教及說明。 (三)門診諮詢服務。 (四)行政相關庶務工作。 (五)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六、工作地點:臺北市立聯合醫院陽明院區(臺北市雨聲街105號)。本院為無菸無檳職場。 七、聯絡方式:內科部謝小姐:聯絡電話02-28353456轉5582;人事室黃小姐:聯絡電話02-25553000轉2312,傳真電話02-23028407,請於週一至週五上班時間來電。 八、應繳證件:(請以A4紙張格式影印、勿裁切、勿裝釘) (一)請列印臺北市立聯合醫院「徵才\一般人才招募專區\事求人系統」 (https://hrpersonweb.tpech.gov.tw/TpechAFH)甄試報名表並黏貼2吋照片1張。 (二)身分證正反面(出生地為大陸地區者,應檢附戶籍謄本)。 (三)符合資格條件之最高學歷畢業證書。 1.持國外經歷證明或經教育部認可之國外學歷者,需檢附我國駐外單位認證文件。持本國學歷結業證明者,須另附教育主管機關核發之資格證明書。 2.本年度應屆畢業生,請檢附就讀學校所開立「學生○○○為本校應屆畢業生,尚未取得畢業證書」之書面證明影本或蓋有「最後一學期註冊戳記之學生證正、背面」影本;倘為研究所應屆畢業生則另檢附論文指導教授簽署「學生○○○為本校應屆畢業生,於6個月內可取得畢業證書」之書面證明影本俾憑審查,錄取報到時需檢附畢業證書正本,否則視同未錄取。 (四)符合資格條件之中華民國醫事人員證書。參加本年度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經榜示成績及格者,請檢附「錄取成績及結果通知書」影本。錄取報到時需檢附醫事人員證書正本,否則視同未錄取。 (五)符合資格條件之其他專業證照正反面。 (六)工作經歷證明文件:採認各機關(構)、公司或學校開立之「在職證明」、「服務證明」或「離職證明」,記載任職起訖期間、單位、職稱或工作內容等資料,足資證明報名條件規定之年資及工作內容,不得僅出示勞保投保或執業登記相關資料,如應試職缺未要求工作經歷者則免附。 (七)其他需繳附文件。 九、注意事項: (一)報名所繳資料恕不退件,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請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 (二)資料逾期、遺漏、提供不實或偽造變造者,視為資格不合格;所填資料或繳交證明文件於錄取後發現係屬不實或有偽造、變造情事者,撤銷錄取資格。 (三)倘為軍公教退休人員者,請於經歷欄敘明「退休機關及日期」;另公務機構退休人員,請依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第77條規定自行衡酌權益事宜。 (四)錄取人員應於本院通知期限內完成報到,倘逾期未完成報到程序者,視為自願放棄錄取資格,不再進用,由本院通知次一順位錄取人員依序遞補。 (五)本院現職人員如欲報名本職缺者,需經現職單位主管於報名表中「現職服務單位」欄位處核章。 (六)錄取後發現未符合醫事人員執業登記及繼續教育辦法之執業登記規定,致不能辦理執業登記,或有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第1項、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規定情形者,本院應予終止契約。 【詳情請至臺北市立聯合醫院「徵才\一般人才招募專區\事求人系統」(https://hrpersonweb.tpech.gov.tw/TpechAFH/HOME/Index)瀏覽。】展開 -
台北院區 護理部 短期護理人員(急診OHCA個案管理護理師)
月薪 44200~44600元 台北市中山區 3~4年工作經驗1.OHCA個案相關系統通報登錄及追蹤,各項督考評鑑、品質認證等工作。 2.文書處理工作,如文件管理DOC、試算表、統計分析。 3.業務範圍包含台北及淡水急診,白班。展開 -
淡水院區 醫學研究部 專案研究助理(約聘行政事務秘書)
月薪 33300~38500元 新北市淡水區 工作經歷不拘1. 研究計畫收件、分審...等相關作業。 2. 研究計畫經費控管、核銷。 3. 處理實驗室行政業務。 4. 醫院評鑑等相關醫學研究部業務。 5. 其他主管交辦事項。展開 -
台北院區 長期照護管理中心 長期照護科 社會工作師(個案管理師)
月薪 44900元 台北市中山區 工作經歷不拘A單位個案管理師:個案管理、社區資源整合與服務、計畫相關行政業務、核銷事務協助、其他相關交辦事項。 -
台北院區 工務室 能源管理課 工程師
月薪 43500~44000元 台北市中山區 工作經歷不拘1.負責能源節能減碳相關工作及效益評估。 2.督導各單位正確使用能源正確方式,記錄各設備能源實際消耗量,提出節能之改善建議。 3.能源供應及使用系統相關資料之建立。 4.查核各單位能源使用狀況之統計分析及異常追蹤。展開 -
台北院區 人力資源室 人力規劃課 管理師
月薪 44000元 台北市中山區 工作經歷不拘1.負責人事法規專案研擬及修改、研修工作規則、研擬勞動契約、合約。 2.負責員工獎懲、性騷擾申訴個案、調解勞資爭議、勞動檢查、法院扣薪等相關業務。 3.人員招募等相關工作。 4.能熟悉勞動法令及其相關辦法。 5.其他主管交辦事項。展開 -
職業衛生護理人員/臨場服務護理人員_新北市板橋區_【蕭中正醫院】
月薪 30000~50000元 新北市板橋區 2~3年工作經驗1、勞工體格(健康)檢查結果之分析與評估、健康管理資料保存 2、協助雇主選配勞工從事適當之工作 3、辦理健康檢查結果異常者之追蹤管理及健康指導 4、辦理未滿18歲勞工,有母性健康危害之虞之勞工,職業傷病勞工與職業健康相關高風險勞工之評估及個案管理 5、職業衛生或職業健康之相關研究報告及傷害、疾病紀錄之保存 6、勞工之健康教育、衛生指導、身心健康保護、健康促進等措施之策劃及實施 7、工作相關職業傷病及一般傷病之防治、健康諮詢與急救相關及緊急處置 8、定期向僱主報告及勞工健康服務之建議 9、臨場服務護理人員 10、企業臨場醫療支援服務(台北、新北) 11、其他職場健康管理相關業務 持有證書: 【勞工安全衛生教育訓練結業證書】 【勞工健康服務護理人員之安全衛生教育訓練】 【需實際登錄於醫療院所兩年以上】展開 -
院本部秘書室招募儲備員四級約用助理管理師
月薪 32900元 台北市萬華區 2~3年工作經驗一、單位: 院本部秘書室 二、職稱: 員四級約用助理管理師 三、名額: 儲備3名【儲備期間至多3個月】 四、資格條件及應徵方式 (一) 本職務係本院自行遴用之人員,相關權利義務於契約書約定。 (二) 待遇:月薪約32,900元,另依績效及考核狀況發給年終獎金、考核獎金及獎勵金。 (三) 福利:勞健保、文康活動、生日禮券。 (四) 報名條件: 1. 具中華民國國籍(大陸地區人民經許可進入臺灣地區設有戶籍滿10年以上),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第1項、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規定情形。 2. 學經歷: (1) 學士以上學位畢業。 (2) 副學士學位畢業,且具2年以上工作經驗,經本院認定者。 ★ 工作經驗請檢附證明,詳如八、應繳證件第6項。 3. 其它要求: (1) 持有身心障礙手冊者尤佳。 4. 本院現職人員如欲報名本職缺者,需經現職單位主管於報名表中「現職服務單位」欄位處核章。 (五) 報名日期:自即日起至114年12月14日,以郵戳為憑,逾時不予受理。 (六) 報名網址:請至臺北市立聯合醫院「人才招募」專區(https://hrpersonweb.tpech.gov.tw/TpechAFH)徵才公告完成線上報名(請務必自行確認報名成功,否則一律視同未報名)。 (七) 報名方式: 1. 採線上報名及繳交報名表件(含下載之報名表、身分證、符合資格條件之最高學歷畢業證明、工作經歷服務證明、專業證照等影本資料,請詳閱備註欄應繳證件說明)方式辦理。 2. 報名表件需於規定期限內以親送或掛號郵寄至「(10851)臺北市萬華區艋舺大道101號11樓臺北市立聯合醫院人事室一股收」,始完成報名程序,信封請註明應徵科室及職稱。 3. 如未依規定期限寄出報名表件,網路報名視為無效。 (八) 資格初審合格及甄試訊息預計將於報名截止後兩週內,於臺北市立聯合醫院「人才招募」專區(https://hrpersonweb.tpech.gov.tw/TpechAFH)初審公告查詢,不另行通知,請務必主動查詢,不得以未接獲通知等理由要求補救措施。〝 (九) 甄試方式:面試50%、專業測驗(筆試)50%,總分70分以上為錄取標準。 測驗範圍:【事務管理】 (十) 甄試時間及地點:於初審合格名單公告載明。 五、工作項目: (一) 文書作業與管理(點收、編目、清查及銷毀)。 (二) 文檔及庶務性業務相關採購及履約管理。 (三) 宿舍管理、公務車輛及停車場管理。 (四) 公用房地管理、場地及會議室管理。 (五)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六、工作地點: 臺北市立聯合醫院院本部秘書室(臺北市萬華區艋舺大道101號10樓)/院區總務課 ※本院為無菸無檳職場。 七、聯絡方式: 院本部秘書室王小姐:連絡電話02-25553000#2370,人事室李小姐:聯絡電話02-25553000轉2316,傳真電話02-23028407,請於週一至週五上班時間來電。 八、應繳證件(請以A4紙張格式影印): 1. 請列印臺北市立聯合醫院「人才招募」專區(https://hrpersonweb.tpech.gov.tw/TpechAFH)甄試報名表並黏貼2吋照片1張。 2. 身分證正反面(出生地為大陸地區者,應檢附戶籍謄本)。 3. 符合資格條件之最高學歷畢業證書。 (1) 持國外經歷證明或經教育部認可之國外學歷者,需檢附我國駐外單位認證文件。持本國學歷結業證明者,須另附教育主管機關核發之資格證明書。 (2) 本年度應屆畢業生,請檢附就讀學校所開立「學生○○○為本校應屆畢業生,尚未取得畢業證書」之書面證明影本或蓋有「最後一學期註冊戳記之學生證正、背面」影本;倘為研究所應屆畢業生則另檢附論文指導教授簽署「學生○○○為本校應屆畢業生,於6個月內可取得畢業證書」之書面證明影本俾憑審查,錄取報到時需檢附畢業證書正本,否則視同未錄取。 4. 符合資格條件之中華民國醫事人員證書。參加本年度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經榜示成績及格者,請檢附「錄取成績及結果通知書」影本。錄取報到時需檢附醫事人員證書正本,否則視同未錄取。 5. 符合資格條件之其他專業證照正反面。參加本年度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經榜示成績及格者,請檢附「錄取成績及結果通知書」影本。錄取報到時需檢附相關專門職業及技術證書正本,否則視同未錄取。 6. 工作經驗證明文件:採認各機關(構)、公司或學校開立之「在職證明」、「服務證明」或「離職證明」,記載任職起訖期間、單位、職稱或工作內容等資料,足資證明報名條件規定之年資及工作內容,不得僅出示勞保投保或執業登記相關資料,如應試職缺未要求工作經歷者則免附。 7. 其他需繳附文件。 九、注意事項: 1. 報名所繳資料恕不退件,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請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 2. 資料逾期、遺漏、提供不實或偽造變造者,視為資格不合格;所填資料或繳交證明文件於錄取後發現係屬不實或有偽造、變造情事者,撤銷錄取資格。 3. 倘為軍公教退休人員者,請於經歷欄敘明「退休機關及日期」;另公務機構退休人員,請依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第77條規定自行衡酌權益事宜。 4. 錄取人員應於本院錄取通知單送達(採電子郵件寄送)次日起算3日內(不含例假日及國定假日)回覆到職意願並於規定期限內完成報到,倘逾期未回覆或未於期限內完成報到程序者,視為自願放棄錄取資格,不再進用,由本院通知次一順位錄取人員依序遞補。 5. 本院現職人員如欲報名本職缺者,需經現職單位主管於報名表中「現職服務單位」欄位處核章。 6. 錄取後發現未符合醫事人員執業登記及繼續教育辦法之執業登記規定,致不能辦理執業登記,或有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第1項、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規定情形者,本院應予終止契約。展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