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東分院職場護理師
月薪 36970~45390元
屏東縣屏東市
2~3年工作經驗
壹、招考職務內容:
職務:職場護理師 (需求人數 1名)
一、工作內容:
(1)負責辦理本院勞工體格健康檢查全盤事宜(規劃、產製報告、結果之分析與評估、健康管理)。
(2)協助雇主選配勞工從事適當之工作。
(3)辦理健康檢查結果異常者之追蹤管理及健康指導。
(4)辦理未滿18歲勞工、有母性健康危害之虞之勞工、職業傷病之勞工與職業健康相關高風險勞工之評估及個案管理。
(5)職業衛生或職業健康之相關研究報告及傷害、疾病紀錄之保存。
(6)勞工之健康教育、衛生指導、身心健康保護、健康促進等措施之策畫及實施。
(7)工作相關傷病之預防、健康諮詢與急救及緊急處置。
(8)定期向雇主報告及勞工健康服務之建議。
(9)辨識與評估工作場所環境、作業及組織內部影響勞工身心健康之危害因子,並提出改善措施之建議。
(10)提出作業環境安全衛生設施改善規劃之建議。
(11)調查勞工健康情形與作業之關連性,並採取必要之預防及健康促進措施。
(12)協助提供復工勞工之職能評估、職務再設計或調整之諮詢及建議。
(13)四大計畫:母性保護、高負荷、人因、職場不法侵害之評估。
(14)員工麻疹疫苗每5年追蹤並造冊管制。
(15)相關特殊疫苗體檢報告造冊以提供感管室完成疫苗施打。
(16)針扎人員追蹤。
(17)辦理健康促進衛教課程。
(18)協助職安員每年口罩密合度測試。
(19)負責管制本院軍職年度體檢約檢及體檢異常者登載國軍健康管理系統。
(20)負責軍醫局督導職場護理相關資料夾整備。
(21)完成6年12學分在職教育。
(22)配合總院每年體重管理計畫,完成報名及前後測。
(23)參與相關業務會議。
(24)依規範每月完成臨場服務並記錄。
(25)每年擬定計畫並有相關紀錄。
(26)負責成人健檢、B、C肝保健業務。
(27)協助體檢中心相關業務。
(28)其他相關職護業務與臨時交辦事項。
二、需求條件:
(1)學歷:專科(含)以上學校,限護理科系畢業。
(2)任用資格:
1.具『護理師』專業證書且合格執業學分。
2.具『勞工安全衛生教育訓練結業證書』(職場護理師)且在有效期限內。
3.有醫院職業護理師工作經驗者尤佳。
三、薪資待遇:民雇二等36,970元(每月福利金另計)。
註1:本院為勞動基準法第30條之1規定得採行4週彈性工時制度的行業,延長工時皆以勞基法核給加班費。
註2:年度任職實滿1年且年度考成乙等以上者,於次年1月1日得晉支薪級一級,達12級薪資為45,390元。
註3:每月福利金約1,800-3,000元,點值浮動。
四、員工福利:
(1)一般福利:依勞基法規核給。
(2)員工福利:特殊健康檢查、年度員工健檢、生日禮卷、三節禮品(卷)、年終、就醫及住院優免,各項津貼依院方規定。
(3)其他:比照軍公教人員,額外補助每日約1,600元休假補助費(最高可達16,000元)、資深人員獎勵,另颱風天出勤額外給付日工資並可申請車資補助。
貳、公告及報名截止時間:
一、報名期限:至履歷收滿截止。
二、筆、面試日期:以電話通知。
三、錄取通知:錄取及備取者以電話通知。
參、報名應檢附資料:
一、履歷表、自傳。(請依本院『履歷表』填寫,可至下方『面試須知』處及本院人才招募之【履歷表】格式填寫,或mail至bgh08200820@gmail.com洽詢索取)
二、國民身份證正、反面影本。
三、學歷、相關證書。
四、身心障礙人士或原住民人士(請檢附身心障礙手冊或戶籍謄本)。
*書面資料經初審合格者可參與第二階段面試,不合格者恕不退件及函復。
以上彙整資料,以電子檔回傳bgh08200820@gmail.com或以紙本郵寄(限時掛號):屏東縣屏東市大湖路58巷22號醫行室收,註明應徵職場護理師職缺,聯絡電話:08-7560752,人事陳小姐。
肆、考試項目:筆試、口試。
伍、錄取標準:
一、無招考最低人數限制,惟總成績未達60分以上不予錄取,缺考項目以零分計算。
二、成績依百分比計算後加總最高分者錄取,如總成績相同則依序以筆試得分決定錄取優先順序(惟應考人員均不適當,本院得予從缺),未錄取者不另行通知。備取者係於此次招考作業,正取放棄錄用資格時,實施遞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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