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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正在找行政主管的工作,共計24544筆職缺在等你,馬上去應徵吧!

  • 36200_倉管文管專員(竹北)

    月薪 35000~45000元 新竹縣竹北市 工作經歷不拘
    1. 文件、表單、報表等彙整及製作,帳務處理,存貨控管,料帳核對,異常 反應處理 2. 庫存帳冊/ERP 系統分析 3. 庫存分析(量化、質化)/ERP 系統分析。 4. 庫存數量管理(料、件)/ERP 系統分析。 5. 帳務異常反應處理/ERP系統分析。 6. 主管交辦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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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儲備幹部40000供宿(竹榮)

    月薪 42000元 新竹縣竹東鎮 工作經歷不拘
    榮總新竹傳送人員、清潔人員主管 1. 負責病患文件及醫療物品於院內安全、準時的傳送工作管理。 2. 支援醫療部門緊急物品傳送,配合即時運送需求安排。 3. 記錄清潔作業情況,提交每日作業報告並回報異常狀況。 4. 參與大型醫院環特殊任務中的綜合支持工作。 5. 維護支援其他行政或臨時指派任務,確保運作順暢。 6.現場工作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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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院本部昆明防治中心毒防轉介暨保護扶助組招募員三級約用管理師【昆明防治中心本次招募7項職缺請擇一報考】

    月薪 35500元 台北市萬華區 工作經歷不拘
    一、單位: 院本部昆明防治中心毒防轉介暨保護扶助組 二、職稱: 員三級約用管理師(毒防轉介暨保護扶助組) 三、名額: 正取1名,備取1名【候補期間至多3個月】 四、資格條件及應徵方式 (一) 本職務係本院自行遴用之人員,相關權利義務於契約書約定。 (二) 待遇:月薪約35,500元,另依績效及考核狀況發給年終獎金、考核獎金及獎勵金。 (三) 福利:勞健保、文康活動、生日禮券。 (四) 報名條件: 1. 具中華民國國籍(大陸地區人民經許可進入臺灣地區設有戶籍滿10年以上),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第1項、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規定情形。 2. 學經歷: (1) 學士以上學位畢業。 (2) 副學士學位畢業,且具2年以上工作經驗,經本院認定者。 ★ 工作經驗請檢附證明,詳如八、應繳證件第6項。 3. 其它要求: (1) 持有身心障礙手冊者尤佳。 4. 本院現職人員如欲報名本職缺者,需經現職單位主管於報名表中「現職服務單位」欄位處核章。 (五) 報名日期:自即日起至115年9月30日,以郵戳為憑,逾時不予受理。 (六) 報名網址:請至臺北市立聯合醫院「人才招募」專區(https://hrpersonweb.tpech.gov.tw/TpechAFH)徵才公告完成線上報名(請務必自行確認報名成功,否則一律視同未報名)。 (七) 報名方式: 1. 採線上報名及繳交報名表件(含下載之報名表、身分證、符合資格條件之最高學歷畢業證明、工作經歷服務證明、專業證照等影本資料,請詳閱備註欄應繳證件說明)方式辦理。 2. 報名表件需於規定期限內以親送或掛號郵寄至「(10851)臺北市萬華區艋舺大道101號11樓臺北市立聯合醫院人事室一股收」,始完成報名程序,信封請註明應徵科室及職稱。 3. 如未依規定期限寄出報名表件,網路報名視為無效。 (八) 資格初審合格及甄試訊息預計將於報名截止後兩週內,於臺北市立聯合醫院「人才招募」專區(https://hrpersonweb.tpech.gov.tw/TpechAFH)初審公告查詢,不另行通知,請務必主動查詢,不得以未接獲通知等理由要求補救措施。〝 (九) 甄試方式:面試50%、專業測驗(筆試)50%,總分70分以上為錄取標準。 測驗範圍:【公文及毒品防制相關內容】 (十) 甄試時間及地點:於初審合格名單公告載明。 五、工作項目: (一) 辦理本組毒品危害防制中心相關行政庶務工作(含經費核銷、請採購業務等)。 (二) 需配合加班或夜間、假日活動出勤與輪值。須熟悉電腦辦公室作業軟體操作(如Word、Excel、Power Point等)、公文處理。 (三) 需可配合業務加班。 (四)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六、工作地點: 臺北市立聯合醫院昆明防治中心(臺北市萬華區昆明街100號) ※本院為無檳無菸職場。 七、聯絡方式: 昆明防治中心蕭小姐:連絡電話02-23703739-1463,人事室李小姐:聯絡電話02-25553000轉2316,傳真電話02-23028407,請於週一至週五上班時間來電。 八、應繳證件(請以A4紙張格式影印): 1. 請列印臺北市立聯合醫院「人才招募」專區(https://hrpersonweb.tpech.gov.tw/TpechAFH)甄試報名表並黏貼2吋照片1張。 2. 身分證正反面(出生地為大陸地區者,應檢附戶籍謄本)。 3. 符合資格條件之最高學歷畢業證書。 (1) 持國外經歷證明或經教育部認可之國外學歷者,需檢附我國駐外單位認證文件。持本國學歷結業證明者,須另附教育主管機關核發之資格證明書。 (2) 本年度應屆畢業生,請檢附就讀學校所開立「學生○○○為本校應屆畢業生,尚未取得畢業證書」之書面證明影本或蓋有「最後一學期註冊戳記之學生證正、背面」影本;倘為研究所應屆畢業生則另檢附論文指導教授簽署「學生○○○為本校應屆畢業生,於6個月內可取得畢業證書」之書面證明影本俾憑審查,錄取報到時需檢附畢業證書正本,否則視同未錄取。 4. 符合資格條件之中華民國醫事人員證書。參加本年度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經榜示成績及格者,請檢附「錄取成績及結果通知書」影本。錄取報到時需檢附醫事人員證書正本,否則視同未錄取。 5. 符合資格條件之其他專業證照正反面。參加本年度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經榜示成績及格者,請檢附「錄取成績及結果通知書」影本。錄取報到時需檢附相關專門職業及技術證書正本,否則視同未錄取。 6. 工作經驗證明文件:採認各機關(構)、公司或學校開立之「在職證明」、「服務證明」或「離職證明」,記載任職起訖期間、單位、職稱或工作內容等資料,足資證明報名條件規定之年資及工作內容,不得僅出示勞保投保或執業登記相關資料,如應試職缺未要求工作經歷者則免附。 7. 其他需繳附文件。 九、注意事項: 1. 報名所繳資料恕不退件,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請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 2. 資料逾期、遺漏、提供不實或偽造變造者,視為資格不合格;所填資料或繳交證明文件於錄取後發現係屬不實或有偽造、變造情事者,撤銷錄取資格。 3. 倘為軍公教退休人員者,請於經歷欄敘明「退休機關及日期」;另公務機構退休人員,請依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第77條規定自行衡酌權益事宜。 4. 錄取人員應於本院錄取通知單送達(採電子郵件寄送)次日起算3日內(不含例假日及國定假日)回覆到職意願並於規定期限內完成報到,倘逾期未回覆或未於期限內完成報到程序者,視為自願放棄錄取資格,不再進用,由本院通知次一順位錄取人員依序遞補。 5. 本院現職人員如欲報名本職缺者,需經現職單位主管於報名表中「現職服務單位」欄位處核章。 6. 錄取後發現未符合醫事人員執業登記及繼續教育辦法之執業登記規定,致不能辦理執業登記,或有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第1項、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規定情形者,本院應予終止契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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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院本部昆明防治中心衛教企劃組招募員三級約用管理師【昆明防治中心本次招募7項職缺請擇一報考】

    月薪 35500元 台北市萬華區 工作經歷不拘
    一、單位: 院本部昆明防治中心衛教企劃組 二、職稱: 員三級約用管理師(衛教企劃組) 三、名額: 正取3名,備取3名【候補期間至多3個月】 四、資格條件及應徵方式 (一) 本職務係本院自行遴用之人員,相關權利義務於契約書約定。 (二) 待遇:月薪約35,500元,另依績效及考核狀況發給年終獎金、考核獎金及獎勵金。 (三) 福利:勞健保、文康活動、生日禮券。 (四) 報名條件: 1. 具中華民國國籍(大陸地區人民經許可進入臺灣地區設有戶籍滿10年以上),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第1項、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規定情形。 2. 學經歷: (1) 學士以上學位畢業。 (2) 副學士學位畢業,且具2年以上工作經驗,經本院認定者。 ★ 工作經驗請檢附證明,詳如八、應繳證件第6項。 3. 其它要求: (1) 持有身心障礙手冊者尤佳。 4. 本院現職人員如欲報名本職缺者,需經現職單位主管於報名表中「現職服務單位」欄位處核章。 (五) 報名日期:自即日起至115年9月30日,以郵戳為憑,逾時不予受理。 (六) 報名網址:請至臺北市立聯合醫院「人才招募」專區(https://hrpersonweb.tpech.gov.tw/TpechAFH)徵才公告完成線上報名(請務必自行確認報名成功,否則一律視同未報名)。 (七) 報名方式: 1. 採線上報名及繳交報名表件(含下載之報名表、身分證、符合資格條件之最高學歷畢業證明、工作經歷服務證明、專業證照等影本資料,請詳閱備註欄應繳證件說明)方式辦理。 2. 報名表件需於規定期限內以親送或掛號郵寄至「(10851)臺北市萬華區艋舺大道101號11樓臺北市立聯合醫院人事室一股收」,始完成報名程序,信封請註明應徵科室及職稱。 3. 如未依規定期限寄出報名表件,網路報名視為無效。 (八) 資格初審合格及甄試訊息預計將於報名截止後兩週內,於臺北市立聯合醫院「人才招募」專區(https://hrpersonweb.tpech.gov.tw/TpechAFH)初審公告查詢,不另行通知,請務必主動查詢,不得以未接獲通知等理由要求補救措施。〝 (九) 甄試方式:面試50%、專業測驗(筆試)50%,總分70分以上為錄取標準。 測驗範圍:【公文、愛滋與結核防治、毒品防制相關政策規劃、衛教、教育訓練及辦理活動】 (十) 甄試時間及地點:於初審合格名單公告載明。 五、工作項目: (一) 本中心愛滋、結核及毒品各組企劃、衛教相關業務。 (二) 辦理相關計畫核銷及成果統計 (三) 辦理相關業務執行成效與會議資料彙整。 (四) 配合衛教宣導及擺攤。 (五) 須熟悉電腦辦公室作業軟體操作、公文處理(如Word、Excel、Power Point等)。 (六) 需可配合業務加班。 (七)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六、工作地點: 臺北市立聯合醫院昆明防治中心(臺北市萬華區昆明街100號) ※本院為無檳無菸職場。 七、聯絡方式: 昆明防治中心蕭小姐:連絡電話02-23703739-1463,人事室李小姐:聯絡電話02-25553000轉2316,傳真電話02-23028407,請於週一至週五上班時間來電。 八、應繳證件(請以A4紙張格式影印): 1. 請列印臺北市立聯合醫院「人才招募」專區(https://hrpersonweb.tpech.gov.tw/TpechAFH)甄試報名表並黏貼2吋照片1張。 2. 身分證正反面(出生地為大陸地區者,應檢附戶籍謄本)。 3. 符合資格條件之最高學歷畢業證書。 (1) 持國外經歷證明或經教育部認可之國外學歷者,需檢附我國駐外單位認證文件。持本國學歷結業證明者,須另附教育主管機關核發之資格證明書。 (2) 本年度應屆畢業生,請檢附就讀學校所開立「學生○○○為本校應屆畢業生,尚未取得畢業證書」之書面證明影本或蓋有「最後一學期註冊戳記之學生證正、背面」影本;倘為研究所應屆畢業生則另檢附論文指導教授簽署「學生○○○為本校應屆畢業生,於6個月內可取得畢業證書」之書面證明影本俾憑審查,錄取報到時需檢附畢業證書正本,否則視同未錄取。 4. 符合資格條件之中華民國醫事人員證書。參加本年度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經榜示成績及格者,請檢附「錄取成績及結果通知書」影本。錄取報到時需檢附醫事人員證書正本,否則視同未錄取。 5. 符合資格條件之其他專業證照正反面。參加本年度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經榜示成績及格者,請檢附「錄取成績及結果通知書」影本。錄取報到時需檢附相關專門職業及技術證書正本,否則視同未錄取。 6. 工作經驗證明文件:採認各機關(構)、公司或學校開立之「在職證明」、「服務證明」或「離職證明」,記載任職起訖期間、單位、職稱或工作內容等資料,足資證明報名條件規定之年資及工作內容,不得僅出示勞保投保或執業登記相關資料,如應試職缺未要求工作經歷者則免附。 7. 其他需繳附文件。 九、注意事項: 1. 報名所繳資料恕不退件,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請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 2. 資料逾期、遺漏、提供不實或偽造變造者,視為資格不合格;所填資料或繳交證明文件於錄取後發現係屬不實或有偽造、變造情事者,撤銷錄取資格。 3. 倘為軍公教退休人員者,請於經歷欄敘明「退休機關及日期」;另公務機構退休人員,請依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第77條規定自行衡酌權益事宜。 4. 錄取人員應於本院錄取通知單送達(採電子郵件寄送)次日起算3日內(不含例假日及國定假日)回覆到職意願並於規定期限內完成報到,倘逾期未回覆或未於期限內完成報到程序者,視為自願放棄錄取資格,不再進用,由本院通知次一順位錄取人員依序遞補。 5. 本院現職人員如欲報名本職缺者,需經現職單位主管於報名表中「現職服務單位」欄位處核章。 6. 錄取後發現未符合醫事人員執業登記及繼續教育辦法之執業登記規定,致不能辦理執業登記,或有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第1項、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規定情形者,本院應予終止契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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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院本部昆明防治中心毒防轉介暨保護扶助組招募員二約用管理師【昆明防治中心本次招募7項職缺請擇一報考】

    月薪 38800元 台北市萬華區 工作經歷不拘
    一、單位: 院本部昆明防治中心毒防轉介暨保護扶助組 二、職稱: 員二級約用管理師(毒防轉介暨保護扶助組) 三、名額: 正取1名,備取1名【候補期間至多3個月】 四、資格條件及應徵方式 (一) 本職務係本院自行遴用之人員,相關權利義務於契約書約定。 (二) 待遇:月薪約38,800元,另依績效及考核狀況發給年終獎金、考核獎金及獎勵金。 (三) 福利:勞健保、文康活動、生日禮券。 (四) 報名條件: 1. 具中華民國國籍(大陸地區人民經許可進入臺灣地區設有戶籍滿10年以上),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第1項、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規定情形。 2. 學經歷: (1) 碩士以上學位畢業。 (2) 學士學位畢業,且具1年以上工作經驗,經本院認定者。 (3) 副學士學位畢業,且具3年以上工作經驗,經本院認定者。 ★ 工作經驗請檢附證明,詳如八、應繳證件第6項。 3. 其它要求: (1) 持有身心障礙手冊者尤佳。 4. 本院現職人員如欲報名本職缺者,需經現職單位主管於報名表中「現職服務單位」欄位處核章。 (五) 報名日期:自即日起至115年9月30日,以郵戳為憑,逾時不予受理。 (六) 報名網址:請至臺北市立聯合醫院「人才招募」專區(https://hrpersonweb.tpech.gov.tw/TpechAFH)徵才公告完成線上報名(請務必自行確認報名成功,否則一律視同未報名)。 (七) 報名方式: 1. 採線上報名及繳交報名表件(含下載之報名表、身分證、符合資格條件之最高學歷畢業證明、工作經歷服務證明、專業證照等影本資料,請詳閱備註欄應繳證件說明)方式辦理。 2. 報名表件需於規定期限內以親送或掛號郵寄至「(10851)臺北市萬華區艋舺大道101號11樓臺北市立聯合醫院人事室一股收」,始完成報名程序,信封請註明應徵科室及職稱。 3. 如未依規定期限寄出報名表件,網路報名視為無效。 (八) 資格初審合格及甄試訊息預計將於報名截止後兩週內,於臺北市立聯合醫院「人才招募」專區(https://hrpersonweb.tpech.gov.tw/TpechAFH)初審公告查詢,不另行通知,請務必主動查詢,不得以未接獲通知等理由要求補救措施。〝 (九) 甄試方式:面試50%、專業測驗(筆試)50%,總分70分以上為錄取標準。 測驗範圍:【公文及毒品防制相關內容】 (十) 甄試時間及地點:於初審合格名單公告載明。 五、工作項目: (一) 辦理本組毒品危害防制中心相關庶務工作(含經費核銷、請採購、標案等)。 (二) 辦理相關衛教宣導活動、人民陳情案件、報表製作及議會等行政相關工作等。 (三) 需配合加班或夜間、假日活動出勤與輪值。須熟悉電腦辦公室作業軟體操作(如Word、Excel、Power Point等)、公文處理。 (四) 需可配合業務加班。 (五)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六、工作地點: 臺北市立聯合醫院昆明防治中心(臺北市萬華區昆明街100號) ※本院為無檳無菸職場。 七、聯絡方式: 昆明防治中心蕭小姐:連絡電話02-23703739-1463,人事室李小姐:聯絡電話02-25553000轉2316,傳真電話02-23028407,請於週一至週五上班時間來電。 八、應繳證件(請以A4紙張格式影印): 1. 請列印臺北市立聯合醫院「人才招募」專區(https://hrpersonweb.tpech.gov.tw/TpechAFH)甄試報名表並黏貼2吋照片1張。 2. 身分證正反面(出生地為大陸地區者,應檢附戶籍謄本)。 3. 符合資格條件之最高學歷畢業證書。 (1) 持國外經歷證明或經教育部認可之國外學歷者,需檢附我國駐外單位認證文件。持本國學歷結業證明者,須另附教育主管機關核發之資格證明書。 (2) 本年度應屆畢業生,請檢附就讀學校所開立「學生○○○為本校應屆畢業生,尚未取得畢業證書」之書面證明影本或蓋有「最後一學期註冊戳記之學生證正、背面」影本;倘為研究所應屆畢業生則另檢附論文指導教授簽署「學生○○○為本校應屆畢業生,於6個月內可取得畢業證書」之書面證明影本俾憑審查,錄取報到時需檢附畢業證書正本,否則視同未錄取。 4. 符合資格條件之中華民國醫事人員證書。參加本年度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經榜示成績及格者,請檢附「錄取成績及結果通知書」影本。錄取報到時需檢附醫事人員證書正本,否則視同未錄取。 5. 符合資格條件之其他專業證照正反面。參加本年度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經榜示成績及格者,請檢附「錄取成績及結果通知書」影本。錄取報到時需檢附相關專門職業及技術證書正本,否則視同未錄取。 6. 工作經驗證明文件:採認各機關(構)、公司或學校開立之「在職證明」、「服務證明」或「離職證明」,記載任職起訖期間、單位、職稱或工作內容等資料,足資證明報名條件規定之年資及工作內容,不得僅出示勞保投保或執業登記相關資料,如應試職缺未要求工作經歷者則免附。 7. 其他需繳附文件。 九、注意事項: 1. 報名所繳資料恕不退件,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請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 2. 資料逾期、遺漏、提供不實或偽造變造者,視為資格不合格;所填資料或繳交證明文件於錄取後發現係屬不實或有偽造、變造情事者,撤銷錄取資格。 3. 倘為軍公教退休人員者,請於經歷欄敘明「退休機關及日期」;另公務機構退休人員,請依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第77條規定自行衡酌權益事宜。 4. 錄取人員應於本院錄取通知單送達(採電子郵件寄送)次日起算3日內(不含例假日及國定假日)回覆到職意願並於規定期限內完成報到,倘逾期未回覆或未於期限內完成報到程序者,視為自願放棄錄取資格,不再進用,由本院通知次一順位錄取人員依序遞補。 5. 本院現職人員如欲報名本職缺者,需經現職單位主管於報名表中「現職服務單位」欄位處核章。 6. 錄取後發現未符合醫事人員執業登記及繼續教育辦法之執業登記規定,致不能辦理執業登記,或有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第1項、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規定情形者,本院應予終止契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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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院本部昆明防治中心衛教企劃組招募員二級約用管理師【昆明防治中心本次招募7項職缺請擇一報考】

    月薪 38800元 台北市萬華區 工作經歷不拘
    一、單位: 院本部昆明防治中心衛教企劃組 二、職稱: 員二級約用管理師(衛教企劃組) 三、名額: 正取1名,備取1名【候補期間至多3個月】 四、資格條件及應徵方式 (一) 本職務係本院自行遴用之人員,相關權利義務於契約書約定。 (二) 待遇:月薪約38,800元,另依績效及考核狀況發給年終獎金、考核獎金及獎勵金。 (三) 福利:勞健保、文康活動、生日禮券。 (四) 報名條件: 1. 具中華民國國籍(大陸地區人民經許可進入臺灣地區設有戶籍滿10年以上),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第1項、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規定情形。 2. 學經歷: (1) 碩士以上學位畢業。 (2) 學士學位畢業,且具1年以上工作經驗,經本院認定者。 (3) 副學士學位畢業,且具3年以上工作經驗,經本院認定者。 ★ 工作經驗請檢附證明,詳如八、應繳證件第6項。 3. 其它要求: (1) 持有身心障礙手冊者尤佳。 4. 本院現職人員如欲報名本職缺者,需經現職單位主管於報名表中「現職服務單位」欄位處核章。 (五) 報名日期:自即日起至115年9月30日,以郵戳為憑,逾時不予受理。 (六) 報名網址:請至臺北市立聯合醫院「人才招募」專區(https://hrpersonweb.tpech.gov.tw/TpechAFH)徵才公告完成線上報名(請務必自行確認報名成功,否則一律視同未報名)。 (七) 報名方式: 1. 採線上報名及繳交報名表件(含下載之報名表、身分證、符合資格條件之最高學歷畢業證明、工作經歷服務證明、專業證照等影本資料,請詳閱備註欄應繳證件說明)方式辦理。 2. 報名表件需於規定期限內以親送或掛號郵寄至「(10851)臺北市萬華區艋舺大道101號11樓臺北市立聯合醫院人事室一股收」,始完成報名程序,信封請註明應徵科室及職稱。 3. 如未依規定期限寄出報名表件,網路報名視為無效。 (八) 資格初審合格及甄試訊息預計將於報名截止後兩週內,於臺北市立聯合醫院「人才招募」專區(https://hrpersonweb.tpech.gov.tw/TpechAFH)初審公告查詢,不另行通知,請務必主動查詢,不得以未接獲通知等理由要求補救措施。〝 (九) 甄試方式:面試50%、專業測驗(筆試)50%,總分70分以上為錄取標準。 測驗範圍:【公文、傳染病(愛滋、性病、結核病)與毒品防治相關規劃、衛教、教育訓練及辦理活動】 (十) 甄試時間及地點:於初審合格名單公告載明。 五、工作項目: (一) 愛滋防治相關宣導活動規劃與執行。 (二) 企劃相關行政業務執行。 (三) 彙整相關成果資料。 (四) 辦理院內教育訓練、院外衛教宣導及擺攤。 (五) 須熟悉電腦辦公室作業軟體操作、公文處理(如Word、Excel、Power Point等)。 (六) 需可配合業務加班。 (七)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六、工作地點: 臺北市立聯合醫院昆明防治中心(臺北市萬華區昆明街100號) ※本院為無檳無菸職場。 七、聯絡方式: 昆明防治中心蕭小姐:連絡電話02-23703739-1463,人事室李小姐:聯絡電話02-25553000轉2316,傳真電話02-23028407,請於週一至週五上班時間來電。 八、應繳證件(請以A4紙張格式影印): 1. 請列印臺北市立聯合醫院「人才招募」專區(https://hrpersonweb.tpech.gov.tw/TpechAFH)甄試報名表並黏貼2吋照片1張。 2. 身分證正反面(出生地為大陸地區者,應檢附戶籍謄本)。 3. 符合資格條件之最高學歷畢業證書。 (1) 持國外經歷證明或經教育部認可之國外學歷者,需檢附我國駐外單位認證文件。持本國學歷結業證明者,須另附教育主管機關核發之資格證明書。 (2) 本年度應屆畢業生,請檢附就讀學校所開立「學生○○○為本校應屆畢業生,尚未取得畢業證書」之書面證明影本或蓋有「最後一學期註冊戳記之學生證正、背面」影本;倘為研究所應屆畢業生則另檢附論文指導教授簽署「學生○○○為本校應屆畢業生,於6個月內可取得畢業證書」之書面證明影本俾憑審查,錄取報到時需檢附畢業證書正本,否則視同未錄取。 4. 符合資格條件之中華民國醫事人員證書。參加本年度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經榜示成績及格者,請檢附「錄取成績及結果通知書」影本。錄取報到時需檢附醫事人員證書正本,否則視同未錄取。 5. 符合資格條件之其他專業證照正反面。參加本年度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經榜示成績及格者,請檢附「錄取成績及結果通知書」影本。錄取報到時需檢附相關專門職業及技術證書正本,否則視同未錄取。 6. 工作經驗證明文件:採認各機關(構)、公司或學校開立之「在職證明」、「服務證明」或「離職證明」,記載任職起訖期間、單位、職稱或工作內容等資料,足資證明報名條件規定之年資及工作內容,不得僅出示勞保投保或執業登記相關資料,如應試職缺未要求工作經歷者則免附。 7. 其他需繳附文件。 九、注意事項: 1. 報名所繳資料恕不退件,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請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 2. 資料逾期、遺漏、提供不實或偽造變造者,視為資格不合格;所填資料或繳交證明文件於錄取後發現係屬不實或有偽造、變造情事者,撤銷錄取資格。 3. 倘為軍公教退休人員者,請於經歷欄敘明「退休機關及日期」;另公務機構退休人員,請依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第77條規定自行衡酌權益事宜。 4. 錄取人員應於本院錄取通知單送達(採電子郵件寄送)次日起算3日內(不含例假日及國定假日)回覆到職意願並於規定期限內完成報到,倘逾期未回覆或未於期限內完成報到程序者,視為自願放棄錄取資格,不再進用,由本院通知次一順位錄取人員依序遞補。 5. 本院現職人員如欲報名本職缺者,需經現職單位主管於報名表中「現職服務單位」欄位處核章。 6. 錄取後發現未符合醫事人員執業登記及繼續教育辦法之執業登記規定,致不能辦理執業登記,或有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第1項、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規定情形者,本院應予終止契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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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院本部昆明防治中心愛滋病防治組招募員三級約用管理師【昆明防治中心本次招募7項職缺請擇一報考】

    月薪 35500元 台北市萬華區 工作經歷不拘
    一、單位: 院本部昆明防治中心愛滋病防治組 二、職稱: 員三級約用管理師(愛滋病防治組) 三、名額: 正取1名,備取2名【候補期間至多3個月】 四、資格條件及應徵方式 (一) 本職務係本院自行遴用之人員,相關權利義務於契約書約定。 (二) 待遇:月薪約35,500元,另依績效及考核狀況發給年終獎金、考核獎金及獎勵金。 (三) 福利:勞健保、文康活動、生日禮券。 (四) 報名條件: 1. 具中華民國國籍(大陸地區人民經許可進入臺灣地區設有戶籍滿10年以上),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第1項、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規定情形。 2. 學經歷: (1) 學士以上學位畢業。 (2) 副學士學位畢業,且具2年以上工作經驗,經本院認定者。 ★ 工作經驗請檢附證明,詳如八、應繳證件第6項。 3. 其它要求: (1) 持有身心障礙手冊者尤佳。 4. 本院現職人員如欲報名本職缺者,需經現職單位主管於報名表中「現職服務單位」欄位處核章。 (五) 報名日期:自即日起至115年9月30日,以郵戳為憑,逾時不予受理。 (六) 報名網址:請至臺北市立聯合醫院「人才招募」專區(https://hrpersonweb.tpech.gov.tw/TpechAFH)徵才公告完成線上報名(請務必自行確認報名成功,否則一律視同未報名)。 (七) 報名方式: 1. 採線上報名及繳交報名表件(含下載之報名表、身分證、符合資格條件之最高學歷畢業證明、工作經歷服務證明、專業證照等影本資料,請詳閱備註欄應繳證件說明)方式辦理。 2. 報名表件需於規定期限內以親送或掛號郵寄至「(10851)臺北市萬華區艋舺大道101號11樓臺北市立聯合醫院人事室一股收」,始完成報名程序,信封請註明應徵科室及職稱。 3. 如未依規定期限寄出報名表件,網路報名視為無效。 (八) 資格初審合格及甄試訊息預計將於報名截止後兩週內,於臺北市立聯合醫院「人才招募」專區(https://hrpersonweb.tpech.gov.tw/TpechAFH)初審公告查詢,不另行通知,請務必主動查詢,不得以未接獲通知等理由要求補救措施。〝 (九) 甄試方式:面試50%、專業測驗(筆試)50%,總分70分以上為錄取標準。 測驗範圍:【愛滋病衛教、防治相關政策規劃】 (十) 甄試時間及地點:於初審合格名單公告載明。 五、工作項目: (一) 臺北市性病及愛滋病與傳染病防治相關政策執行。 (二) 八大稽查、外展活動、需配合假日和夜間出勤。 (三) 宣導演講、諮詢專線接聽、回應議員質詢、議會留守。 (四) 愛滋及性傳染病個案管理追蹤 。 (五) 須熟悉電腦辦公室作業軟體操作、公文處理(如Word、Excel、Power Point等)。 (六)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六、工作地點: 臺北市立聯合醫院昆明防治中心(臺北市萬華區昆明街100號) ※本院為無檳無菸職場。 七、聯絡方式: 昆明防治中心蕭小姐:連絡電話02-23703739-1463,人事室李小姐:聯絡電話02-25553000轉2316,傳真電話02-23028407,請於週一至週五上班時間來電。 八、應繳證件(請以A4紙張格式影印): 1. 請列印臺北市立聯合醫院「人才招募」專區(https://hrpersonweb.tpech.gov.tw/TpechAFH)甄試報名表並黏貼2吋照片1張。 2. 身分證正反面(出生地為大陸地區者,應檢附戶籍謄本)。 3. 符合資格條件之最高學歷畢業證書。 (1) 持國外經歷證明或經教育部認可之國外學歷者,需檢附我國駐外單位認證文件。持本國學歷結業證明者,須另附教育主管機關核發之資格證明書。 (2) 本年度應屆畢業生,請檢附就讀學校所開立「學生○○○為本校應屆畢業生,尚未取得畢業證書」之書面證明影本或蓋有「最後一學期註冊戳記之學生證正、背面」影本;倘為研究所應屆畢業生則另檢附論文指導教授簽署「學生○○○為本校應屆畢業生,於6個月內可取得畢業證書」之書面證明影本俾憑審查,錄取報到時需檢附畢業證書正本,否則視同未錄取。 4. 符合資格條件之中華民國醫事人員證書。參加本年度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經榜示成績及格者,請檢附「錄取成績及結果通知書」影本。錄取報到時需檢附醫事人員證書正本,否則視同未錄取。 5. 符合資格條件之其他專業證照正反面。參加本年度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經榜示成績及格者,請檢附「錄取成績及結果通知書」影本。錄取報到時需檢附相關專門職業及技術證書正本,否則視同未錄取。 6. 工作經驗證明文件:採認各機關(構)、公司或學校開立之「在職證明」、「服務證明」或「離職證明」,記載任職起訖期間、單位、職稱或工作內容等資料,足資證明報名條件規定之年資及工作內容,不得僅出示勞保投保或執業登記相關資料,如應試職缺未要求工作經歷者則免附。 7. 其他需繳附文件。 九、注意事項: 1. 報名所繳資料恕不退件,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請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 2. 資料逾期、遺漏、提供不實或偽造變造者,視為資格不合格;所填資料或繳交證明文件於錄取後發現係屬不實或有偽造、變造情事者,撤銷錄取資格。 3. 倘為軍公教退休人員者,請於經歷欄敘明「退休機關及日期」;另公務機構退休人員,請依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第77條規定自行衡酌權益事宜。 4. 錄取人員應於本院錄取通知單送達(採電子郵件寄送)次日起算3日內(不含例假日及國定假日)回覆到職意願並於規定期限內完成報到,倘逾期未回覆或未於期限內完成報到程序者,視為自願放棄錄取資格,不再進用,由本院通知次一順位錄取人員依序遞補。 5. 本院現職人員如欲報名本職缺者,需經現職單位主管於報名表中「現職服務單位」欄位處核章。 6. 錄取後發現未符合醫事人員執業登記及繼續教育辦法之執業登記規定,致不能辦理執業登記,或有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第1項、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規定情形者,本院應予終止契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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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38100_業管助理(竹北)

    月薪 33000元 新竹縣竹北市 2~3年工作經驗
    (1)市場行銷資訊蒐集 (2)協助業務人員處理銷售業務相關之公司內部行政作業 (3)客戶資料管理 (4)內部行政文書整理 (5)其他主管交辦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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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院本部昆明防治中心毒防綜合規劃組招募員三級約用管理師【昆明防治中心本次招募7項職缺請擇一報考】

    月薪 35500元 台北市萬華區 工作經歷不拘
    一、單位: 院本部昆明防治中心毒防綜合規劃組 二、職稱: 員三級約用管理師(毒防綜合規劃組) 三、名額: 正取1名,備取2名【候補期間至多3個月】 四、資格條件及應徵方式 (一) 本職務係本院自行遴用之人員,相關權利義務於契約書約定。 (二) 待遇:月薪約35,500元,另依績效及考核狀況發給年終獎金、考核獎金及獎勵金。 (三) 福利:勞健保、文康活動、生日禮券。 (四) 報名條件: 1. 具中華民國國籍(大陸地區人民經許可進入臺灣地區設有戶籍滿10年以上),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第1項、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規定情形。 2. 學經歷: (1) 約士以上學位畢業。 (2) 副學士學位畢業,且具2年以上工作經驗,經本院認定者。 ★ 工作經驗請檢附證明,詳如八、應繳證件第6項。 3. 其它要求: (1) 持有身心障礙手冊者尤佳。 4. 本院現職人員如欲報名本職缺者,需經現職單位主管於報名表中「現職服務單位」欄位處核章。 (五) 報名日期:自即日起至115年9月30日,以郵戳為憑,逾時不予受理。 (六) 報名網址:請至臺北市立聯合醫院「人才招募」專區(https://hrpersonweb.tpech.gov.tw/TpechAFH)徵才公告完成線上報名(請務必自行確認報名成功,否則一律視同未報名)。 (七) 報名方式: 1. 採線上報名及繳交報名表件(含下載之報名表、身分證、符合資格條件之最高學歷畢業證明、工作經歷服務證明、專業證照等影本資料,請詳閱備註欄應繳證件說明)方式辦理。 2. 報名表件需於規定期限內以親送或掛號郵寄至「(10851)臺北市萬華區艋舺大道101號11樓臺北市立聯合醫院人事室一股收」,始完成報名程序,信封請註明應徵科室及職稱。 3. 如未依規定期限寄出報名表件,網路報名視為無效。 (八) 資格初審合格及甄試訊息預計將於報名截止後兩週內,於臺北市立聯合醫院「人才招募」專區(https://hrpersonweb.tpech.gov.tw/TpechAFH)初審公告查詢,不另行通知,請務必主動查詢,不得以未接獲通知等理由要求補救措施。〝 (九) 甄試方式:面試50%、專業測驗(筆試)50%,總分70分以上為錄取標準。 測驗範圍:【公文及毒品防制相關政策規劃】 (十) 甄試時間及地點:於初審合格名單公告載明。 五、工作項目: (一) 臺北市毒品防治相關業務之推動及執行。 (二) 須熟悉電腦辦公室作業軟體操作、公文處理(如Word、Excel、Power Point等)。 (三) 需可配合業務加班。 (四)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六、工作地點: 臺北市立聯合醫院昆明防治中心(臺北市萬華區昆明街100號) ※本院為無檳無菸職場。 七、聯絡方式: 昆明防治中心蕭小姐:連絡電話02-23703739-1463,人事室李小姐:聯絡電話02-25553000轉2316,傳真電話02-23028407,請於週一至週五上班時間來電。 八、應繳證件(請以A4紙張格式影印): 1. 請列印臺北市立聯合醫院「人才招募」專區(https://hrpersonweb.tpech.gov.tw/TpechAFH)甄試報名表並黏貼2吋照片1張。 2. 身分證正反面(出生地為大陸地區者,應檢附戶籍謄本)。 3. 符合資格條件之最高學歷畢業證書。 (1) 持國外經歷證明或經教育部認可之國外學歷者,需檢附我國駐外單位認證文件。持本國學歷結業證明者,須另附教育主管機關核發之資格證明書。 (2) 本年度應屆畢業生,請檢附就讀學校所開立「學生○○○為本校應屆畢業生,尚未取得畢業證書」之書面證明影本或蓋有「最後一學期註冊戳記之學生證正、背面」影本;倘為研究所應屆畢業生則另檢附論文指導教授簽署「學生○○○為本校應屆畢業生,於6個月內可取得畢業證書」之書面證明影本俾憑審查,錄取報到時需檢附畢業證書正本,否則視同未錄取。 4. 符合資格條件之中華民國醫事人員證書。參加本年度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經榜示成績及格者,請檢附「錄取成績及結果通知書」影本。錄取報到時需檢附醫事人員證書正本,否則視同未錄取。 5. 符合資格條件之其他專業證照正反面。參加本年度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經榜示成績及格者,請檢附「錄取成績及結果通知書」影本。錄取報到時需檢附相關專門職業及技術證書正本,否則視同未錄取。 6. 工作經驗證明文件:採認各機關(構)、公司或學校開立之「在職證明」、「服務證明」或「離職證明」,記載任職起訖期間、單位、職稱或工作內容等資料,足資證明報名條件規定之年資及工作內容,不得僅出示勞保投保或執業登記相關資料,如應試職缺未要求工作經歷者則免附。 7. 其他需繳附文件。 九、注意事項: 1. 報名所繳資料恕不退件,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請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 2. 資料逾期、遺漏、提供不實或偽造變造者,視為資格不合格;所填資料或繳交證明文件於錄取後發現係屬不實或有偽造、變造情事者,撤銷錄取資格。 3. 倘為軍公教退休人員者,請於經歷欄敘明「退休機關及日期」;另公務機構退休人員,請依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第77條規定自行衡酌權益事宜。 4. 錄取人員應於本院錄取通知單送達(採電子郵件寄送)次日起算3日內(不含例假日及國定假日)回覆到職意願並於規定期限內完成報到,倘逾期未回覆或未於期限內完成報到程序者,視為自願放棄錄取資格,不再進用,由本院通知次一順位錄取人員依序遞補。 5. 本院現職人員如欲報名本職缺者,需經現職單位主管於報名表中「現職服務單位」欄位處核章。 6. 錄取後發現未符合醫事人員執業登記及繼續教育辦法之執業登記規定,致不能辦理執業登記,或有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第1項、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規定情形者,本院應予終止契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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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院本部昆明防治中心結核病防治組招募員三級約用管理師【昆明防治中心本次招募7項職缺請擇一報考】

    月薪 35500元 台北市萬華區 工作經歷不拘
    一、單位: 院本部昆明防治中心結核病防治組 二、職稱: 員三級約用管理師(結核病防治組) 三、名額: 正取1名,備取2名【候補期間至多3個月】 四、資格條件及應徵方式 (一) 本職務係本院自行遴用之人員,相關權利義務於契約書約定。 (二) 待遇:月薪約35,500元,另依績效及考核狀況發給年終獎金、考核獎金及獎勵金。 (三) 福利:勞健保、文康活動、生日禮券。 (四) 報名條件: 1. 具中華民國國籍(大陸地區人民經許可進入臺灣地區設有戶籍滿10年以上),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第1項、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規定情形。 2. 學經歷: (1) 學士以上學位畢業。 (2) 副學士學位畢業,且具2年以上工作經驗,經本院認定者。 ★ 工作經驗請檢附證明,詳如八、應繳證件第6項。 3. 其它要求: (1) 持有身心障礙手冊者尤佳。 4. 本院現職人員如欲報名本職缺者,需經現職單位主管於報名表中「現職服務單位」欄位處核章。 (五) 報名日期:自即日起至115年9月30日,以郵戳為憑,逾時不予受理。 (六) 報名網址:請至臺北市立聯合醫院「人才招募」專區(https://hrpersonweb.tpech.gov.tw/TpechAFH)徵才公告完成線上報名(請務必自行確認報名成功,否則一律視同未報名)。 (七) 報名方式: 1. 採線上報名及繳交報名表件(含下載之報名表、身分證、符合資格條件之最高學歷畢業證明、工作經歷服務證明、專業證照等影本資料,請詳閱備註欄應繳證件說明)方式辦理。 2. 報名表件需於規定期限內以親送或掛號郵寄至「(10851)臺北市萬華區艋舺大道101號11樓臺北市立聯合醫院人事室一股收」,始完成報名程序,信封請註明應徵科室及職稱。 3. 如未依規定期限寄出報名表件,網路報名視為無效。 (八) 資格初審合格及甄試訊息預計將於報名截止後兩週內,於臺北市立聯合醫院「人才招募」專區(https://hrpersonweb.tpech.gov.tw/TpechAFH)初審公告查詢,不另行通知,請務必主動查詢,不得以未接獲通知等理由要求補救措施。〝 (九) 甄試方式:面試50%、專業測驗(筆試)50%,總分70分以上為錄取標準。 測驗範圍:【結核病接觸者、衛教】 (十) 甄試時間及地點:於初審合格名單公告載明。 五、工作項目: (一) 結核病接觸者、高風險族群與潛伏結核感染個案轉銜監測。 (二) 承辦結核病接觸者檢查追蹤管理業務。 (三) 承辦抗藥性指標及聚集事件接觸者後續胸部X光篩檢追蹤。 (四) 管理大眾飛航器接觸者及外縣市委託辦理之接觸者篩檢。 (五) 彙整責任區接觸者篩檢報表。須熟悉電腦作業軟體操作(如Word、Excel、Power Point 等)。 (六) 需可配合業務加班。 (七)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六、工作地點: 臺北市立聯合醫院昆明防治中心(臺北市萬華區昆明街100號) ※本院為無檳無菸職場。 七、聯絡方式: 昆明防治中心蕭小姐:連絡電話02-23703739-1463,人事室李小姐:聯絡電話02-25553000轉2316,傳真電話02-23028407,請於週一至週五上班時間來電。 八、應繳證件(請以A4紙張格式影印): 1. 請列印臺北市立聯合醫院「人才招募」專區(https://hrpersonweb.tpech.gov.tw/TpechAFH)甄試報名表並黏貼2吋照片1張。 2. 身分證正反面(出生地為大陸地區者,應檢附戶籍謄本)。 3. 符合資格條件之最高學歷畢業證書。 (1) 持國外經歷證明或經教育部認可之國外學歷者,需檢附我國駐外單位認證文件。持本國學歷結業證明者,須另附教育主管機關核發之資格證明書。 (2) 本年度應屆畢業生,請檢附就讀學校所開立「學生○○○為本校應屆畢業生,尚未取得畢業證書」之書面證明影本或蓋有「最後一學期註冊戳記之學生證正、背面」影本;倘為研究所應屆畢業生則另檢附論文指導教授簽署「學生○○○為本校應屆畢業生,於6個月內可取得畢業證書」之書面證明影本俾憑審查,錄取報到時需檢附畢業證書正本,否則視同未錄取。 4. 符合資格條件之中華民國醫事人員證書。參加本年度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經榜示成績及格者,請檢附「錄取成績及結果通知書」影本。錄取報到時需檢附醫事人員證書正本,否則視同未錄取。 5. 符合資格條件之其他專業證照正反面。參加本年度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經榜示成績及格者,請檢附「錄取成績及結果通知書」影本。錄取報到時需檢附相關專門職業及技術證書正本,否則視同未錄取。 6. 工作經驗證明文件:採認各機關(構)、公司或學校開立之「在職證明」、「服務證明」或「離職證明」,記載任職起訖期間、單位、職稱或工作內容等資料,足資證明報名條件規定之年資及工作內容,不得僅出示勞保投保或執業登記相關資料,如應試職缺未要求工作經歷者則免附。 7. 其他需繳附文件。 九、注意事項: 1. 報名所繳資料恕不退件,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請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 2. 資料逾期、遺漏、提供不實或偽造變造者,視為資格不合格;所填資料或繳交證明文件於錄取後發現係屬不實或有偽造、變造情事者,撤銷錄取資格。 3. 倘為軍公教退休人員者,請於經歷欄敘明「退休機關及日期」;另公務機構退休人員,請依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第77條規定自行衡酌權益事宜。 4. 錄取人員應於本院錄取通知單送達(採電子郵件寄送)次日起算3日內(不含例假日及國定假日)回覆到職意願並於規定期限內完成報到,倘逾期未回覆或未於期限內完成報到程序者,視為自願放棄錄取資格,不再進用,由本院通知次一順位錄取人員依序遞補。 5. 本院現職人員如欲報名本職缺者,需經現職單位主管於報名表中「現職服務單位」欄位處核章。 6. 錄取後發現未符合醫事人員執業登記及繼續教育辦法之執業登記規定,致不能辦理執業登記,或有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第1項、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規定情形者,本院應予終止契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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