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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職熱搜工作

您正在找法務助理的工作,共計607筆職缺在等你,馬上去應徵吧!

  • 【總公司】人資課-資深專員/專員

    面議(經常性薪資達4萬元或以上) 40000元 台北市中山區 3~4年工作經驗
    1.勞、健、團保之保險暨勞退提撥等相關作業。 2.人員考勤、薪資獎金結算與年度薪資所得稅務申報相關作業。 3.薪酬相關分析報告製作與管理。 4.人事資料數位化建檔並定期維護HR系統。 5.員工關係及福利措施辦理:三節禮品、婚喪生育禮金、勞動法令、員工團險、員工健康檢查、福委會等辦理。 6.人員異動(離職、晉升、調任、資遣)作業。 7.與HR夥伴相互支援各項人資專案的規劃與執行。 8.維護部門內部相關文件與紀錄。 9.公司保險管理作業。 10.其他主管交辦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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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行政人員.

    月薪 30000~32000元 台北市萬華區 工作經歷不拘
    【關於基金會】 普賢教育基金會是一個援助非洲慈善教育機構,積極關懷弱勢族群,幫助需要幫助的人, 基金會了解在非洲天災、疾病、戰亂、貧窮壟罩的國度裡,失去雙親照顧的孤兒,處境最為艱難,連基本生存與上學的權利都無法享有,因此基金會致力慈善與教育雙軌工程,讓援助不只是一時,而是提升品格與學校教育,讓他們未來能以知識的力量,翻轉自己的生命,改善非洲的現況。 基金會環境友善單純,我們誠摯邀請有愛心&願意投入公益的人一起加入 職務說明: 1. 執行文書處理,包括資料建檔、表單整理與資料備份管理。 2. 使用Microsoft Office工具,完成報表製作與文檔編輯。 3. 參與活動籌備,協助流程規劃及執行細節管理。 4. 管理辦公室用品庫存,確保物資調配效率與良好狀態。 5. 協助主管交辦事項,負責日常行政業務與溝通協調。 6. 處理郵件和電話,記錄訊息並回覆基本查詢需求。 7. 確保資料分類與存檔,維持文件條理和快速檢索。 8. 支援內部會議安排,準備會議資料及撰寫會議記錄。 9. 支援其他部門業務(如:活動、總務、會務、法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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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供餐福利
  • 生命關懷事業科 辦事員

    月薪 34000元 新北市三芝區 工作經歷不拘
    一、主要職務:   1.辦理單位行政及公文相關業務。   2.協助教師、學生事務行政相關事務。   3.協助辦理招生、單位活動及會議等行政事務工作。   4.資料建檔及文件整理、科網頁維護。   5.協助經費申請核銷、採購及單位財產管理事項。   6.主管交辦事項。 二、徵聘條件:   1.學歷:具學士學位。   2.具具良好行政業處理及溝通協調能力。   3.熟電腦文書(word、excel、powerpoint)運用。   4.出勤地點:本校三芝校園(寒暑假期間於本校關渡校園出勤)。   5.依性別平等教育法等法令規定,無學校不得聘用之情事。       三、說明:  (一)應徵者請檢附資料影本各一份如下:     1.履歷(附照片)、自傳。     2.學歷、證照影本。     3.工作經歷證明文件。  (二)寄件請註明應徵類別:生命關懷事業科辦事員  (合者通知甄試,不合者恕不退件通知)  (三)甄試日期另行通知 (四)資料請逕寄:   台北市11260北投區關渡里聖景路92號﹔   馬偕醫護管理專科學校人事室收﹔   電話:(02)2858-4180#21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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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法務助理

    月薪 33000~42000元 台北市中正區 1~2年工作經驗
    1.公司公告撰擬彙整 2.訴訟證據整理 3.簡易書狀撰寫 4.法律文件之資料整理、造冊及歸檔 5.客戶合約初步審核 6.用印合約及文件檢查核對 7.合約資料掃描建檔管理 8.協助法規資料初步研究 9.法務相關行政庶務處理 10.需熟就業服務法..勞動基本法..民法..刑法 11.公司印章管理管控 12.人員教育訓練 13.簽呈初審建檔管理 14.分公司內稽內控 15.主管交辦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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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議員助理

    月薪 30000~40000元 台北市士林區 1~2年工作經驗
    1.公司文件檔案的建立及管理 2.協助會議、活動籌備、準備統計報表、書面報告、簡報等資料 3.維護辦公室環境與設備之整潔 (視各公司規定) 4.協助行政人員處理主管所交辦的其他事項 5.資料處理、影像掃描及目錄建檔 6.書信、公文書撰寫 7.檢查整理檔案 8.議題、法案資源蒐集、發掘、法案研擬撰寫與記錄 9.撰寫新聞稿、聯絡媒體 10.關心社會協助民眾解決困擾難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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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年終獎金彈性上下班
  • 陽明院區口腔醫學科招募員四級約用助理技術師公告1150462

    月薪 32000元 台北市士林區 工作經歷不拘
    陽明院區口腔醫學科招募員四級約用助理技術師 _ NO.1150462 一、單位:陽明院區口腔醫學科 二、職稱:員四級約用助理技術師 三、名額:正取1名,備取1名(候補期間至多3個月) 四、資格條件及應徵方式: (一)本職務係本院自行遴用之人員,不具有公務人員身分,相關權利義務於契約書約定。 (二)待遇:年薪約36~41萬元,另依績效及考核狀況發給年終獎金、考核獎金及獎勵金。 (三)福利:勞健保、文康活動、生日禮金。 (四)報名條件: 1.具中華民國國籍(大陸地區人民經許可進入臺灣地區設有戶籍滿10年以上),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第1項、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規定情形。 2.學經歷: 學歷: (1) 學士以上學位畢業。 (2) 副學士學位畢業,且具一年相關工作經驗,經本院認定者。 (3) 高中(職)畢業,且具 3 年相關經驗,經本院認定者。 經歷:無工作經驗可。 3.證書(照):具牙科助理證照資格尤佳。 4.其它要求:具身心障礙手冊或原住民尤佳。 5.本院現職人員如欲報名本職缺者,需經現職單位主管於報名表中「現職服務單位」欄位處核章。 (五)報名日期:自即日起至115年8月3日止,以郵戳為憑,請自行預留郵寄時間,逾時不予受理。 (六)報名網址:請至臺北市立聯合醫院「人才招募」專區「事求人」系統(https://hrpersonweb.tpech.gov.tw/TpechAFH)徵才公告完成線上報名(請務必自行確認報名成功,否則一律視同未報名)。 (七)報名方式: 1.採線上報名及繳交報名表件(含下載之報名表、身分證、符合資格條件之最高學歷畢業證明、工作經歷服務證明、專業證照等影本資料,請詳閱備註欄應繳證件說明)方式辦理。 2.報名表件需於規定期限內以掛號郵寄至「(10851)臺北市萬華區艋舺大道101號11樓臺北市立聯合醫院人事室一股游小姐收」,始完成報名程序,信封請註明應徵科室及職稱。 3.如未依規定期限寄出報名表件,網路報名視為無效。 (八)資格初審合格及甄試訊息公告日期:預計將於報名截止後兩週內,於臺北市立聯合醫院「人才招募」專區「事求人」系統(https://hrpersonweb.tpech.gov.tw/TpechAFH)初審公告查詢,不另行通知,請務必主動查詢,不得以未接獲通知等理由要求補救措施。 (九)甄試方式:面試30%、專業測驗(筆試)70%,總70分以上為錄取標準。 測驗範圍:【口腔照護方面基本認識】 (十)甄試時間及地點:於初審合格名單公告載明。 五、工作項目: (一)協助開診前準備,醫師門診看診之跟診業務。 (二)牙科行政業務(含衛材管理、儀器財產管理…等)。 (三)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六、工作地點:臺北市立聯合醫院陽明院區(臺北市雨聲街105號)。本院為無菸無檳職場。 七、聯絡方式:口腔醫學科廖小姐:聯絡電話02-2835-3456轉6236;人事室游小姐:聯絡電話02-25553000轉2317,傳真電話02-23028407,請於週一至週五上班時間來電。 八、應繳證件:(請以A4紙張格式影印、勿裁切、勿裝釘) 1.請列印臺北市立聯合醫院「徵才\一般人才招募專區\事求人系統」(https://hrpersonweb.tpech.gov.tw/TpechAFH)甄試報名表並黏貼2吋照片1張。 2.身分證正反面(出生地為大陸地區者,應檢附戶籍謄本)。 3.符合資格條件之最高學歷畢業證書。 (1)持國外經歷證明或經教育部認可之國外學歷者,需檢附我國駐外單位認證文件。持本國學歷結業證明者,須另附教育主管機關核發之資格證明書。 (2)本年度應屆畢業生,請檢附就讀學校所開立「學生○○○為本校應屆畢業生,尚未取得畢業證書」之書面證明影本或蓋有「最後一學期註冊戳記之學生證正、背面」影本;倘為研究所應屆畢業生則另檢附論文指導教授簽署「學生○○○為本校應屆畢業生,於6個月內可取得畢業證書」之書面證明影本俾憑審查,錄取報到時需檢附畢業證書正本,否則視同未錄取。 4.符合資格條件之中華民國醫事人員證書。參加本年度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經榜示成績及格者,請檢附「錄取成績及結果通知書」影本。錄取報到時需檢附醫事人員證書正本,否則視同未錄取。 5.符合資格條件之其他專業證照正反面。 6.工作經歷證明文件:採認各機關(構)、公司或學校開立之「在職證明」、「服務證明」或「離職證明」,記載任職起訖期間、單位、職稱或工作內容等資料,足資證明報名條件規定之年資及工作內容,不得僅出示勞保投保或執業登記相關資料,如應試職缺未要求工作經歷者則免附。 7.其他需繳附文件。 九、注意事項: 1.報名所繳資料恕不退件,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請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 2.資料逾期、遺漏、提供不實或偽造變造者,視為資格不合格;所填資料或繳交證明文件於錄取後發現係屬不實或有偽造、變造情事者,撤銷錄取資格。 3.倘為軍公教退休人員者,請於經歷欄敘明「退休機關及日期」;另公務機構退休人員,請依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第77條規定自行衡酌權益事宜。 4.錄取人員應於本院通知期限內完成報到,倘逾期未完成報到程序者,視為自願放棄錄取資格,不再進用,由本院通知次一順位錄取人員依序遞補。 5.本院現職人員如欲報名本職缺者,需經現職單位主管於報名表中「現職服務單位」欄位處核章。 6.錄取後發現未符合醫事人員執業登記及繼續教育辦法之執業登記規定,致不能辦理執業登記,或有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第1項、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規定情形者,本院應予終止契約。 7.錄取後如有違反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9-1條規定情形,於中國大陸設有戶籍、不領用中國大陸之護照、身分證、定居證、居住證及其他依相關法令或經行政院、大陸委員會禁止領用之中國大陸身分證件者,於到職日前應辦理註銷。 【詳情請至臺北市立聯合醫院「徵才\一般人才招募專區\事求人系統」(https://hrpersonweb.tpech.gov.tw/TpechAFH/HOME/Index)瀏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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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管理部主管

    面議(經常性薪資達4萬元或以上) 40000元 高雄市鳳山區 5~6年工作經驗
    1.醫院管理實務執行。 2.行政管理單位內部管理與管理稽核事項。 3.跨部門溝通協調。 4.人員的協調、調度與管理。 5.專案管理規劃與執行。 6.執行醫院相關政策,配合醫院營運發展政策之執行。 7.醫務行政管理相關作業流程及醫院評鑑稽核。 8.其他協助院長室交辦行政庶務。 9.協助社區行銷業務的階段性擴展。 10.深耕計劃作業執行。 11.帶領員工準備社區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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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法務助理

    月薪 30000~36000元 台北市萬華區 工作經歷不拘
    1.非訟事件之撰狀(本票裁定、支付命令、強制執行..等)。 2.各類訴狀撰寫、開庭訴訟、公文書函存證處理、法院公文往來處理、 法訴案件進度控管及其它法務相關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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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臺北市立聯合醫院社區營養推廣中心「115 年度整合性長者健康促進計畫」招募研究助理 (社區營養師) (職務代理)公告【隨到隨考】

    月薪 45624~47850元 台北市大同區 工作經歷不拘
    一、單位:社區營養推廣中心 二、職稱:研究助理(社區營養師)(職務代理) 三、進用期間:自 115 年 6 月 2 日起至 115 年 12 月 1 日止。 四、待遇: 具醫院或社區營養師經驗 5 年以上 47,850 元,不足 5 年 45,624 元,另享有勞健保(需檢附足資證明工作年資及內容之經歷證明文件) 五、報名資格: 1.本職務係本院自行遴用之人員,相關權利義務於契約書約定。 2.具中華民國國籍(大陸地區人民經許可進入臺灣地區設有戶籍滿 10 年以上)且無公務人員任用 法第 28 條第 1 項、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 21 條第 1 項及第 9-1 條規定情形;不得於中國大陸設有戶籍、不領用中國大陸之護照、身分證、定居證、居住證及其他依相關法令或經行政院、大陸委員會禁止領用之中國大陸身分證件。 3.學歷:學士(含)以上食品營養相關科系畢業。 【如為本年度應屆畢業生,應繳證件請詳閱「繳交證件」。】 4.證書(照):具中華民國營養師證書(請檢附證書正反面影本)。醫事人員需符合各類醫事人員相關醫事法規之執業登記規定。 【如參加本年度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經榜示成績及格者,請檢附「錄取成績及結果通知書」影本,應繳證件請詳閱「繳交證件」。】 5.其它要求: (1)具醫院經驗尤佳。 (2)具社區營養相關工作經驗、糖尿病衛教師或長照 Level 1 證照資格者尤佳。 (3)具身心障礙手冊者或原住民尤佳。 5.本院現職人員如欲報名本職缺者,需經現職單位主管於報名表中「現職服務單位」欄位處核章。 六、工作地點:臺北市立聯合醫院社區營養推廣中心/衛生局,依業務需求指派(臺北市)。 七、工作項目: (一) 執行「整合性長者健康促進計畫」專案計畫 (二) 提供個別營養衛教及辦理團體營養教育 (三) 結合關懷據點等處辦理團體營養教育 (四) 發展社區營養教育方案 (五) 輔導社區餐飲業者高齡健康飲食 (六)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八、報名方式:即日起於上班時間(09:00~18:00)洽本中心聯絡人龔小姐(02)25553000 分機 2540, E-mail:T0719@tpech.gov.tw ,履歷郵寄地址:臺北市萬華區艋舺大道 101 號 11 樓臺北市立聯合醫院社區營養推廣中心龔亭綺收。 九、繳交證件: (一)應繳證件: 1.履歷表(請下載報名表黏貼 2 吋照片 1 張,並留白天聯絡電話)。 2.身分證正反面(出生地為大陸地區者,應檢附戶籍謄本)。 3.符合資格條件之最高學歷畢業證書。 (1) 持國外經歷證明或經教育部認可之國外學歷者,需檢附我國駐外單位認證文件。持本國學歷結業證明者,須另附教育主管機關核發之資格證明書。 (2) 本年度應屆畢業生,請檢附就讀學校所開立「學生○○○為本校應屆畢業生,尚未取得畢業證書」之書面證明影本或蓋有「最後一學期註冊戳記之學生證正、背面」影本;倘為研究所應屆畢業生則另檢附論文指導教授簽署「學生○○○為本校應屆畢業生,於 6 個月內可取得畢業證書」之書面證明影本俾憑審查,錄取報到時需檢附畢業證書正本,否則視同未錄取。 4.符合資格條件之中華民國醫事人員證書。參加本年度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經榜示成績及格者,請檢附「錄取成績及結果通知書」影本。錄取報到時需檢附醫事人員證書正本,否則視同未錄取。 5.符合資格條件之其他專業證照正反面。 6.工作經歷證明文件:採認各機關(構)、公司或學校開立之「在職證明」、「服務證明」或「離職證明」,記載任職起訖期間、單位、職稱或工作內容等資料,足資證明報名條件規定之年資及工作內容,不得僅出示勞保投保或執業登記相關資料。 7.其他需繳附文件: (1) 自傳 600 字內(格式不限) (2) 教案 1 則(題目自訂,格式如附件) (二)注意事項: 1.各項資料請以 A4 紙張影印並依序裝訂,報名資料無論是否錄取恕不退件。 2.倘為軍公教退休人員者,請於經歷欄敘明「退休機關及日期」;另公務機構退休人員,請依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第 77 條規定自行衡酌權益事宜。 3.前項資料逾期、遺漏、不實或偽造變造者,視為資格不合格;所填資料或繳交證明文件於錄取後發現係屬不實或有偽造、變造情事者,撤銷錄取資格。 4.錄取人員經通知報到者須親持體檢合格表單(供膳作業員工體格檢查紀錄表)與規定證件完成報到手續。(體檢事宜請洽詢院本部職安室李小姐 2555-3000 分機 2569) 5.錄取後發現未符合醫事人員執業登記及繼續教育辦法之執業登記規定,致不能辦理執業登記,或有公務人員任用法第 28 條第 1 項、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 21 條第 1 項規定情形者,本院應予終止契約。 6.本院約用人員管理要點第 21 條第 5 款規定略以,本院約用人員不得兼任本院以外之工作,但公務員服務法允許者不在此限,惟應事先報經院長核准。 十、甄試方式:面試 50%、專業測驗 50%,總分 70 分以上擇優錄取。測驗範圍 1.專案報告【依教案主題完成 8 分鐘 PPT 宣導,對象為 65 歲以上長者】 2.教案 1 則(題目自訂,格式如附件) (寄送報名文件時一併繳交) *本院為無菸無檳職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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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人力資源人員

    面議(經常性薪資達4萬元或以上) 40000元 桃園市八德區 2~3年工作經驗
    1.負責刊登人才招募、面試安排。 2.辦理員工入職、離職手續與勞健保勞退及團保等保險作業。 3.維護文件資料與紀錄(如:員工基本資料、職務說明、出缺勤、績效考核、證照及教育訓練紀錄等)。 4.熟稔勞動相關法令,因應外法內規辦理相關規章(如:工作規則、人事管理辦法等)制修訂及優化內部作業流程。 5.核對員工出缺勤、加班相關考勤資料。 6.負責公司公告、內部通知及行政訊息發佈事宜。 具人力資源相關實務工作經驗者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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