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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正在找技術人員的工作,共計84723筆職缺在等你,馬上去應徵吧!

  • F台北齊家-中山區-商辦日班安管 45K (松江路)

    月薪 45000元 台北市中山區 工作經歷不拘
    1. 負責大樓周邊環境的安全巡邏,進行門窗安全檢查,監控出入人員動態,維護現場秩序與安全。 2. 回應和調查警報情況,處理緊急事件如入侵者、防止竊盜及火災,並具備急救知識以應對突發狀況。 3. 熟練操作監控設備及門禁管理系統,確保所有設備及系統運行正常。 4. 記錄並撰寫安全事件相關紀錄,定期向主管提供安全報告及回饋。 5. 為住戶與訪客提供基本客戶服務,包括訪客登記、引導及住戶糾紛的基本協調。 6. 監督建築設備運行情況,協助管理停車場及公共區域安全,支持大樓綜合服務管理。 7. 保護大樓內外人員及財產安全,確保夜班期間的整體安全狀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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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石頭燒肉(漢口館)店長

    月薪 50000~60000元 台中市西屯區 2~3年工作經驗
    一、門市店長職級升遷標準   1、店長必須忠於職守,維護公司及專賣店的統一形象,以身作則,嚴格遵守公司及專賣店的一切制度,日常工作中無條件接受上級的督導。   2、店長要對門店的人事、銷售、財務、倉庫等工作全面負責並定期向上級彙報,並審核店鋪交給上級的各項報表,並簽字以示負責。   3、合理制定日、週、月工作目標,帶領全體員工努力完成目標,在工作總結中明確完成工作情況,並分析其成敗的原因,並及時的分析總結店鋪的銷售補充貨品。   4、把握店鋪商品銷售及庫存情況,對每日銷售進行分析,並做出每天的最佳銷售時間及最暢銷款式,以此來控制庫存。   5、店長要對當班主管的工作給予支持與引導,使當班主管更好的協助店長工作,發揮基層管理作用,培養發現和正確使用人才。   6、每星期一對班次進行安排,注意合理的員工休息時間,確保員工良好狀態和工作品質。   7、制定每月的團隊建設活動計劃,組織主管進行團體活動,促進員工的團結友愛,相互促進的良好氣氛。   8、建設完善例會工作,調動全體員工的工作積極性,使員工以最佳的精神狀態投入工作。   9、公平、合理的進行人事調動,不得將個人情緒帶到工作當中,給予新進人員正確建議,促進團隊合作精神。   10、認真執行公司的各項制度及工作流程,並認真督導員工的執行情況,同時配合公司領導檢查工作。   11、店長每週帶領全體外場人員進行店面佈置,使門店以全新的面貌迎來本週的黃金銷售時間。   12、店長要認真的組織每月一次的倉庫盤點和每日一次的盤點工作,做到帳、物、款相符。   13、主動與顧客溝通,吸取顧客的意見,建立和完善客戶服務工作。   14、認真督導每班的交接班工作及財務交接工作。   15、收集銷售動向、競爭店的情報及熱銷商品信息,分析並反饋給上級主管。   16、積極配合公司企劃部人員在店面的展示陳列工作。 二、門市營運工作流程、店長職能、店長管理制度   1、店長提前15分鐘到店,更換工作服,對各項設備進行檢查,是否有丟損情況,同時主持員工的考勤工作,檢查衣著形象。   2、主管召開早會,傳達公司重要訊息及注意事項提醒。   3、開門營業並引導全體員工以最佳精神狀態投入工作。   4、協助營業提高銷售。   5、店長將昨日的銷售明細登入貨品日記賬。   6、處理當班所發生的事情,要得當、得體。   7、與員工輪流吃午餐,協助營業。   8、下午主持交接班工作,並作交接前後的溝通工作。   9、到下班時間停止營業時,督導櫃檯收銀人員及內外場人員落實閉店清潔整理。   10、閉店下班。 三、門市店長職級考核標準 1、落實公司文化遵守愛的循環。 2、個人產品銷售每月達公司規定。 3、個人客戶服務評價每月達公司標準。 4、一年培訓基層人員達20人以上,留任6位,人員需留任滿三個月。 5、兩年內培訓正職員工達5位以上,留任2位,留任需滿一年。 6、三年內培訓組長級達5位以上(含內外場),留任3位,組長留任需滿兩年。 7、老闆及主管交辦店務管理無重大疏失。 8、具備櫃台及領檯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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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供餐福利年終獎金工作獎金員購優惠尾牙或春酒
  • 統一超商-高雄市(旗津區)聯合招募門市夥伴,歡迎兼職、二度就業夥伴加入!無經驗亦可!!!

    時薪 196~236元 高雄市旗津區 工作經歷不拘
    招募職缺:正職/兼職早、晚、夜班人員(依門市需求為主) 工作內容:維護商品陳列豐富與結構健全、提供優質且快速的顧客服務、商店形象維護及提供良好購物環境。 需求時段:日班/晚班/大夜班/假日班(依門市工作時間需求而定) 工作待遇:時薪196~236元;月薪29,500~38,000元(依班別不同) 工作地點:旗津區 面試門市:旗廟 面試地點:高雄市旗津區永安里廟前路12號1樓 ****福利**** 1.獎金:生日禮金、三節獎金、、等 2.保險類:勞保、健保、就保、團險、勞退提撥 6%、、等 3.請/休假制度:特別休假、陪產假、家庭照顧假、產假、安胎假、育嬰假、生理假、事假、病假、喪假、婚假、、等 4.其他:免費制服、完整的教育訓練、內部加盟優惠、年度食品從業人員健康檢查、年度聚餐、員工諮商服務、、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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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門市店長(潭子店)

    月薪 40000元 台中市潭子區 5~6年工作經驗
    1.業績目標的達成。 2.顧客關係維護、品牌形象建立與維護。 3.排除客訴,提供優質服務,提升顧客滿意度。 4.店內人員管理與員工教育訓練。 5.市場資訊蒐集,能依市場變化靈活調整銷售策略,管理業務團隊達成營業目標。 6.定期與公司主管開會檢討業績與績效評估、報表提交。 7.處理公司主管交辦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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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高雄】系統工程師

    月薪 30000~35000元 高雄市左營區 工作經歷不拘
    《無經驗 可培訓》 1.電腦基本操作,監控系統軟體設定、功能測試。 2.公司產品之出貨設定(大樓中央監控、門禁、CCTV等...) 3.學習/熟悉 電腦監控系統軟體,產品測試更新及操作教學。 4.協助主管交辦事項,支援專案需求,主管會協助新進人員上手工作內容 5.薪資依工作能力調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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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房務領班

    月薪 32000~35000元 台東縣台東市 2~3年工作經驗
    1.部門行政工作,執行計畫目標。 2.客房檢查及確保在工作區域進行高標準的清潔品質。 3.執行客房備品及固資盤點的控管及設備維護保養。 4.執行部門人員工作指導及訓練,確保所有下屬工作展現最大績效。 5.其他主管交辦事項及職務代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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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美容產康師

    月薪 30000元 新北市淡水區 工作經歷不拘
    我們是豐悅產後護理之家,專注於照護產後媽咪與新生兒,提供專業護理、產後康復、美容美體與哺乳支持服務,協助產後媽咪身心恢復與自信重建。我們的主要服務對象為產後入住的媽咪與其家庭成員。 工作內容: 1. 維持館內芳療、美容及產後康復相關工作區域之環境整潔與衛生,依標準流程進行清潔與消毒。 2. 針對預約個案進行電話或現場確認,協調與安排相關芳療、美容、產後康復及泌乳照護課程時段,並做好紀錄。 3. 依個案需求與產後身心理狀態,提供芳香療程、精油按摩舒壓、產後康復保養及泌乳舒緩等專業SPA服務,確保操作過程安全、舒適且符合衛教指引。 4. 依照服務流程,適時提供基本衛教與簡單居家保養建議,協助產後媽咪建立正確的自我照護觀念。 5. 協助櫃台與護理團隊處理部分行政業務,如預約登記、課程紀錄、表單填寫與文件整理等。 6. 依公司規範參與美容美體及產康相關課程與技術評核,通過後可執行對應療程,並享有課程項目之抽成獎金,比例自40%起。 7. 配合護理與服務團隊之作業流程,維持療程用品、精油及設備之補充、保養與基本檢查,確保服務品質與安全。 豐悅產後護理之家致力於讓每一位入住的媽咪,都能在專業照護與溫暖陪伴下恢復健康與自信。如果你認同產後照護與美容產康的價值,歡迎投遞履歷,加入我們的專業團隊,一起陪伴媽咪度過人生中最重要的階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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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臺北市立聯合醫院仁愛院區神經內科約用主治醫師(F666)

    面議(經常性薪資達4萬元或以上) 40000元 台北市大安區 工作經歷不拘
    仁愛院區神經內科招募約用主治醫師(F666) 一、職稱:約用主治醫師。 二、名額:正取 1 名,備取 1 名。 三、報名資格: (一)具中華民國國籍並領有國民身分證(大陸籍人士需來臺設籍10年以上),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第1項、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及第9-1條規定情形;不得於中國大陸設有戶籍、不領用中國大陸之護照、身分證、定居證、居住證及其他依相關法令或經行政院、大陸委員會禁止領用之中國大陸身分證件。 (二)具備「醫事人員人事條例」任用資格。 (三)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學或獨立學院之醫學系、中醫學系選醫學系雙主修畢業。 (四)具國內醫師證書。 (五)具考試及格證書。 (六)具有效期神經科專科醫師證書。 (七)具有效期(截止日期至少需於到職日)ACLS 證書、ANLS 證書、ETTC 證書或其他經本院認定之相關證書之一。 四、甄試方式:面試 30%、專業測驗(專案報告題目:區域醫院因應急性腦中風之處置策略及個人專長領域報告)70%,總分 80 分以上為錄取標準。 五、工作項目: (一)神經內科臨床醫療業務。 (二)視需要需輪值夜間及假日班。 (三)教學業務。 (四)其他醫院分配任務及交辦事項。 六、工作地點:臺北市立聯合醫院仁愛院區,10629 臺北市大安區仁愛路 4 段 10 號。 ※本院為無菸無檳職場。 七、聯絡人及電話:曾小姐,聯絡電話:2709-3600 分機 1266。請於週一至週五上班間來電 八、報名方式: (一)即日起至 115 年9月15日 17:00 止,請至臺北市立聯合醫院網站「人才招募專區/一般人才招募/徵才公告」網路報名(請務必自行確認報名成功,否則一律視同未報名),並自行列印甄試報名表並檢附相關證件,以親送或限時掛號郵寄(10851)臺北市萬華區艋舺大道 101 號 11 樓,臺北市立聯合醫院人事室二股李小姐收,以限時掛號郵戳為憑(臺北市新北市以外地區請務必自行預留郵件送達時間)。信封請註明應徵科室、職稱及寄件人姓名,且確實勾選必備資料(依實際收件證件資料為準)。 (二)應繳證件: 1. 報名表或履歷表(請至臺北市立聯合醫院網站「人才招募專區/一般人才招募/徵才公告」網路報名,自行列印甄試報名表並留白天聯絡電話、電子郵件信箱、黏貼 2吋照片 1 張)、自傳各 1 份。 2. 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出生地為大陸地區者,應檢附戶籍謄本)。 3. 國內外大學或獨立學院之醫學系、中醫學系選醫學系雙主修畢業證書影本。 4. 醫師證書影本。 5. 考試及格證書影本。 6. 有效期(效期截止日期至少需至報到日)神經科專科醫師證書。 7. 有效期ETTC證書、ACLS證書、APLS證書或NRP證書或其他經本院認定之相關證書之一影本,如尚未取得相關證書應於報到時繳交證書影本始得辦理報到。 8. 符合經歷之證明文件影本(須註明起迄時間)。 (三)注意事項: 1.持外國學、經歷證明者,需附我國駐外單位認證文件。持本國學歷結業證明者,須另附教育主管機關核發之資格證明書。 2.未註明應試類科、未貼妥照片、未填寫自傳、應備文件若有資料不全、未附或資格條件不符者,即視為資格審查不合格,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補附文件、退件或及變更報考類科。 3.報名所繳資料恕不退件,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請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 4.報名表所填具之電子郵件信箱、通訊地址、聯絡電話等資料有異動者,請以E-mail通知本院並同時來電確認,以維護錄取人員權益。 5.資料逾期、遺漏、提供不實或偽造變造者,視為資格不合格;所填資料或繳交證明文件於錄取後發現係屬不實或有偽造、變造情事者,撤銷錄取資格。 6.參加甄試人員及錄取人員逾通知甄試時間、報到期限而未參加甄試或報到者,視為放棄,並註銷其資格,不得以任何理由請求保留。 7.倘為軍公教退休人員者,請於經歷欄敘明「退休機關及日期」;另公務機構退休人員,請依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第77條規定自行衡酌權益事宜。 8.錄取後發現未符合醫事人員執業登記及繼續教育辦法之執業登記規定,致不能辦理執業登記,或有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第1項、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規定情形者,本院應予終止契約。 9.錄取後如有違反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9-1條規定情形,於中國大陸設有戶籍、不領用中國大陸之護照、身分證、定居證、居住證及其他依相關法令或經行政院、大陸委員會禁止領用之中國大陸身分證件者,於到職日前應辦理註銷。 10.依本院約用醫師管理要點肆、二十三、(五)之規定,不得兼任本院以外之工作,但「公務員服務法」允許者不在此限,惟應事前報經院長核准。 (四)放榜地點:請自行至臺北市立聯合醫院網站「人才招募專區/一般人才招募/錄取公告」查詢。 (五)甄試訊息:臺北市立聯合醫院網站「人才招募專區/一般人才招募/初審公告」查詢(或洽聯絡人確認)。 (六)備註: 1.待遇:依「臺北市立聯合醫院約用醫師管理要點」及「臺北市政府衛生局所屬醫療機構人員獎勵金發給基準」辦理。 2.錄取人員應持合格體檢報告(3 個月內有效期)始得完成報到手續(相關疑問請洽院本部職業安全衛生室電話:2555-3000分機25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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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臺北市立聯合醫院陽明院區精神科招募約用主治醫師1名 (M419)

    面議(經常性薪資達4萬元或以上) 40000元 台北市士林區 工作經歷不拘
    臺北市立聯合醫院陽明院區精神科招募約用主治醫師公告(M419) 一、職稱:約用主治醫師。 二、名額:正取 1 名,備取 2 名。 三、報名資格: 1. 具中華民國國籍並領有國民身分證(大陸籍人士需來臺設籍10年以上),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第1項、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及第9-1條規定情形;不得於中國大陸設有戶籍、不領用中國大陸之護照、身分證、定居證、居住證及其他依相關法令或經行政院、大陸委員會禁止領用之中國大陸身分證件。 2. 學歷:國內外經教育部認可之醫學系或中醫學系選醫學系雙主修畢業。 3. 具醫事人員人事條例任用資格。 4. 具醫師證書、考試及格證書。 5. 具有效期精神科專科醫師證書影本。 6. 具有效期之 ETTC、ACLS、APLS 或 NRP 證書或其他經本院認定之相關證書。 四、工作項目: (一)一般精神科醫療業務(門診、急診照會、病房照會、日間病房工作)。 (二)司法精神鑑定及出庭擔任專業證人。 (三)兵役體檢。 (四)支援教養院或其他安養機構之門診。 (五)PGY 教學。 (六)公共衛生任務之執行。 (七)協助醫院評鑑及醫院督考業務。 (八)其他交辦事項。 五、甄試方式: 面試 30%、專業測驗(專案報告,題目:有憂鬱現象患者之評估及治療/ 報告時間共 30 分鐘)70%,總分 80 分以上錄取標準。 六、工作地點: 臺北市立聯合醫院陽明院區※本院為無菸無檳職場。 七、聯絡方式:聯絡人董仲薇臨床心理師:(02)28353456 分機 5553。 黃麟傑職能治療師:(02)28353456 分機 5135。 八、備註事項: (一)即日起至 115年9月30日 17 時止,請至臺北市立聯合醫院網站「人才招募專區/一般人才招募/徵才公告」網路報名(請務必自行確認報名成功,否則一律視同未報名),並自行列印甄試報名表並檢附相關證件,以親送或限時掛號郵寄(10851)臺北市萬華區艋舺大道 101 號 11 樓,臺北市立聯合醫院人事室二股李小姐收,以限時掛號郵戳為憑(臺北市新北市以外地區請務必自行預留郵件送達時間)。信封請註明應徵科室、職稱及寄件人姓名,且確實勾選必備資料(依實際收件證件資料為準)。 (二)應繳證件:(1-7 項為必備資料) 1. 報名表或履歷表(請至臺北市立聯合醫院網站「人才招募專區/一般人才招募/徵才公告」網路報名,自行列印甄試報名表並留白天聯絡電話、電子郵件信箱、黏貼 2 吋照片 1 張)、自傳各 1 份。 2. 身份證正反面影本(出生地為大陸地區者,應檢附戶籍謄本)。 3. 國內外經教育部認可之醫學系或中醫學系選醫學系雙主修業證書影本。 4. 醫師證書影本。 5. 考試及格證書影本 6. 有效期精神科專科醫師證書影本。 7. 有效期ETTC證書、ACLS證書、APLS證書或NRP證書或其他經本院認定之相關證書之一影本,如尚未取得相關證書應於報到時繳交證書影本始得辦理報到。 (三)注意事項: 1.持外國學、經歷證明者,需附我國駐外單位認證文件。持本國學歷結業證明者,須另附教育主管機關核發之資格證明書。 2.未註明應試類科、未貼妥照片、未填寫自傳、應備文件若有資料不全、未附或資格條件不符者,即視為資格審查不合格,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補附文件、退件或及變更報考類科。 3.報名所繳資料恕不退件,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請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 4.報名表所填具之電子郵件信箱、通訊地址、聯絡電話等資料有異動者,請以E-mail通知本院並同時來電確認,以維護錄取人員權益。 5.資料逾期、遺漏、提供不實或偽造變造者,視為資格不合格;所填資料或繳交證明文件於錄取後發現係屬不實或有偽造、變造情事者,撤銷錄取資格。 6.參加甄試人員及錄取人員逾通知甄試時間、報到期限而未參加甄試或報到者,視為放棄,並註銷其資格,不得以任何理由請求保留。 7.倘為軍公教退休人員者,請於經歷欄敘明「退休機關及日期」;另公務機構退休人員,請依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第77條規定自行衡酌權益事宜。 8.錄取後發現未符合醫事人員執業登記及繼續教育辦法之執業登記規定,致不能辦理執業登記,或有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第1項、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規定情形者,本院應予終止契約。 9.錄取後如有違反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9-1條規定情形,於中國大陸設有戶籍、不領用中國大陸之護照、身分證、定居證、居住證及其他依相關法令或經行政院、大陸委員會禁止領用之中國大陸身分證件者,於到職日前應辦理註銷。 10.依本院約用醫師管理要點肆、二十三、(五)之規定,不得兼任本院以外之工作,但「公務員服務法」允許者不在此限,惟應事前報經院長核准。 (四)放榜地點:請自行至臺北市立聯合醫院網站「人才招募專區/一般人才招募/錄取公告」查詢。 (五)甄試訊息:臺北市立聯合醫院網站「人才招募專區/一般人才招募/初審公告」查詢(或洽聯絡人確認)。 (六)備註: 1.待遇:依「臺北市立聯合醫院約用醫師管理要點」及「臺北市政府衛生局所屬醫療機構人員獎勵金發給基準」辦理。 2.錄取人員應持合格體檢報告(3 個月內有效期)始得完成報到手續(相關疑問請洽院本部職業安全衛生室電話:2555-3000分機25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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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臺北市立聯合醫院和平院區急診科招募約用主治醫師1名(H425)

    面議(經常性薪資達4萬元或以上) 40000元 台北市中正區 工作經歷不拘
    臺北市立聯合醫院和平婦幼院區急診科招募約用主治醫師1名公告(H425 ) 一、職稱:約用主治醫師 二、名額:正取1名,備取0名。 三、報名資格: (一)具中華民國國籍並領有國民身分證(大陸籍人士需來臺設籍10年以上),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第1項、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及第9-1條規定情形;不得於中國大陸設有戶籍、不領用中國大陸之護照、身分證、定居證、居住證及其他依相關法令或經行政院、大陸委員會禁止領用之中國大陸身分證件。 (二)具備「醫事人員人事條例」任用資格。 (三)國內外經教育部認可大學以上醫學系或中醫學系雙主修醫學系畢業。 (四)領有國內醫師證書 (五)領有國內考試及格證書。 (六)具國內有效期急診醫學科專科醫師證書。 (七)具國內有效期(截止日期至少需於到職生效日)ETTC證書、ACLS證書、APLS證書或NRP證書或 其他經本院認定之相關證書之一。 四、甄試方式: 面試30%、專業測驗(專案報告:急診相關專業報告,10~15分鐘)70%,總分75分以上為錄取標準。 五、工作項目: (一)急診科醫療業務。 (二)大量傷患之應變。。 (三)科內安排之教學一律必須參加、主持或指導 (四)其他交辦事項。 六、工作地點:臺北市立聯合醫院和平院區。 ※本院為無菸無檳職場。 七、聯絡方式:陳小姐,(02)23889595轉2722。請於週一至週五上班間來電 八、備註: (一)即日起至115年9月14日17:00止,請至臺北市立聯合醫院網站「人才招募專區/一般人才招募/徵才公告」網路報名(請務必自行確認報名成功,否則一律視同未報名),並自行列印甄試報名表並檢附相關證件,以親送或限時掛號郵寄(10851)臺北市萬華區艋舺大道101號11樓,臺北市立聯合醫院人事室二股李小姐收,以限時掛號郵戳為憑(臺北市新北市以外地區請務必自行預留郵件送達時間)。信封請註明應徵科室、職稱及寄件人姓名,且確實勾選必備資料(依實際收件證件資料為準)。 (二)應繳證件: 1.甄試報名表(請至臺北市立聯合醫院網站「人才招募專區/一般人才招募/徵才公告」網路報名,自行列印甄試報名表並留白天聯絡電話、電子郵件信箱、黏貼2吋照片1張)、自傳各1份。 2.身份證正反面影本(出生地為大陸地區者,應檢附戶籍謄本)。 3.國內外經教育部認可大學以上醫學系或中醫學系雙主修醫學系畢業證書影本1份。 4.國內醫師證書影本。 5.國內醫師考試及格證書影本。 6.國內有效期急診醫學科專科醫師證書影本。 7.有效期ETTC證書、ACLS證書、APLS證書或NRP證書或其他經本院認定之相關證書之一影本,如尚未取得相關證書應於報到時繳交證書影本始得辦理報到 (三)注意事項: 1.持外國學、經歷證明者,需附我國駐外單位認證文件。持本國學歷結業證明者,須另附教育主管機關核發之資格證明書。 2.未註明應試類科、未貼妥照片、未填寫自傳、應備文件若有資料不全、未附或資格條件不符者,即視為資格審查不合格,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補附文件、退件或及變更報考類科。 3.報名所繳資料恕不退件,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請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 4.報名表所填具之電子郵件信箱、通訊地址、聯絡電話等資料有異動者,請以E-mail通知本院並同時來電確認,以維護錄取人員權益。 5.資料逾期、遺漏、提供不實或偽造變造者,視為資格不合格;所填資料或繳交證明文件於錄取後發現係屬不實或有偽造、變造情事者,撤銷錄取資格。 6.參加甄試人員及錄取人員逾通知甄試時間、報到期限而未參加甄試或報到者,視為放棄,並註銷其資格,不得以任何理由請求保留。 7.倘為軍公教退休人員者,請於經歷欄敘明「退休機關及日期」;另公務機構退休人員,請依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第77條規定自行衡酌權益事宜。 8.錄取後發現未符合醫事人員執業登記及繼續教育辦法之執業登記規定,致不能辦理執業登記,或有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第1項、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規定情形者,本院應予終止契約。 9.錄取後如有違反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9-1條規定情形,於中國大陸設有戶籍、不領用中國大陸之護照、身分證、定居證、居住證及其他依相關法令或經行政院、大陸委員會禁止領用之中國大陸身分證件者,於到職日前應辦理註銷。 10.依本院約用醫師管理要點肆、二十三、(五)之規定,不得兼任本院以外之工作,但「公務員服務法」允許者不在此限,惟應事前報經院長核准。 (四)放榜地點:請自行至臺北市立聯合醫院網站「人才招募專區/一般人才招募/錄取公告」查詢。 (五)甄試訊息:臺北市立聯合醫院網站「人才招募專區/一般人才招募/初審公告」查詢(或洽聯絡人確認)。 (六)備註: 1.待遇:依「臺北市立聯合醫院約用醫師管理要點」及「臺北市政府衛生局所屬醫療機構人員獎勵金發給基準」辦理。 2.錄取人員應持合格體檢報告(3 個月內有效期)始得完成報到手續(相關疑問請洽院本部職業安全衛生室電話:2555-3000分機25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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