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案管理主管|1111轉職專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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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職熱搜工作

您正在找專案管理主管的工作,共計13847筆職缺在等你,馬上去應徵吧!

  • 【資訊類】M365系統工程師 (桃園廠)

    面議(經常性薪資達4萬元或以上) 40000元 桃園市新屋區 2~3年工作經驗
    1.M365 平台架構規劃與服務管理 2.M365 帳號管理權限設定 3.M365 資安政策及管理設定 4.專案及主管其他交辦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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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產品策略】專案主管/工程師 (桃園廠)

    面議(經常性薪資達4萬元或以上) 40000元 桃園市新屋區 5~6年工作經驗
    1.決策新產品開發與銷售預測分析並訂定銷售計劃 Make decisions on new product development and sales forecast analysis and make sales plans 2.維護並管理產品的交貨、服務、品質 Maintain and manage product delivery, service and quality 3.產品策略與行銷方案決策 Product strategy and marketing plan decision 4.協調溝通跨產品線或跨客戶的改善專案 Coordinate and communicate cross-product line or cross-customer improvement projects 5.部門人員管理 Department personnel managem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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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產品工程類】產品工程CAM主管 (桃園廠)

    面議(經常性薪資達4萬元或以上) 40000元 桃園市新屋區 3~4年工作經驗
    1.InCAM pro軟體導入規劃與管理。 2.CAM guide作業機能開發與管理。 3.CAM鎖放系統開發與管理。 4.CAM自動化script開發與管理。 5.負責 DFM 優化專案的推動與執行,確保新產品開發的順利進行。 6.製前流程管理 : 確保客戶提供的Gerber/ODB++能夠準確轉換為生產用NC, DI等資料。 7.NAS系統架構&CAM資料庫備份程式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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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資訊類】數位發展系統課級主管 (桃園廠)

    面議(經常性薪資達4萬元或以上) 40000元 桃園市新屋區 10~11年工作經驗
    1.帶領數位發展系統課,制定並執行部門年度數位發展計畫。 2.發展與推廣數位應用工具/系統(如 生成式AI、Machine Learning、BI、RPA、EDA... 等),協助公司數位轉型和各協助提升部門數位工具使用能力與數據分析與決策能力。 3.熟悉AI, 大數據資料庫架構與資料治理流程,帶領團隊確保數據資料品質。 4.與內外部顧問團隊協作,評估並導入創新數位技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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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業務類】業務祕書(資深管理師/主任管理師) (桃園廠)

    面議(經常性薪資達4萬元或以上) 40000元 桃園市新屋區 5~6年工作經驗
    秘書性質工作內容: 1.負責主管工作行程之規劃安排。 2.整理簽核文件及發送,並負責追蹤執行狀況,隨時掌控進度。 3.負責會議安排與通知,製作會議記錄並追蹤處理決議事項。 4.負責行政事務流程之溝通、整合及規劃。 5.協助專案推動與時程控管。 6.負責報表彙整與呈報。 7.處理各項跨部門、事業體之行政事務及文案管理。 8.責對外及各部門之溝通聯繫事宜。 9.負責文件追蹤、資料彙整與檔案管理。 10.接待重要外賓。 11.其他主管交辦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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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人生第一桶金★【台北地區】餐飲服務 店副理/店襄理

    月薪 40000~55000元 台北市中山區 5~6年工作經驗
    【外場儲備主管-職務內容】 1.內外場人員及標準作業流程掌控與指導 2.現場值班管理、調度流暢、顧客投訴處理並預防 3.對門店營業績效負責、掌控門店損益 4.招募與面試,協助事業處帶訓外聘儲備幹部 5.有效執行總部各行銷活動專案 ※公司依據求職者意願, 分配品牌及工作門店! ※需具備餐飲現場管理經驗兩年以上! ※因應集團展店需求,諸多主管缺位,歡迎您加入我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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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人生第一桶金★【宜蘭地區】餐飲服務 店副理/店襄理

    月薪 40000~55000元 宜蘭縣宜蘭市 2~3年工作經驗
    【外場儲備主管-職務內容】 1.內外場人員及標準作業流程掌控與指導 2.現場值班管理、調度流暢、顧客投訴處理並預防 3.對門店營業績效負責、掌控門店損益 4.招募與面試,協助事業處帶訓外聘儲備幹部 5.有效執行總部各行銷活動專案 ※公司依據求職者意願, 分配品牌及工作門店! ※需具備餐飲現場管理經驗兩年以上! ※因應集團展店需求,諸多主管缺位,歡迎您加入我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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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資訊類】系統工程師 (桃園廠)

    面議(經常性薪資達4萬元或以上) 40000元 桃園市新屋區 2~3年工作經驗
    1.伺服器、儲存設備、軟&硬體管理及維護 2.AD、虛擬化系統、備份系統、微軟M365管理及維護 3.資安軟體管理及資訊安全政策落實 4.專案執行及主管交辦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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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臺北市立聯合醫院中興院區口腔醫學科招募約用主治醫師(徵才編號1150504)

    面議(經常性薪資達4萬元或以上) 52089元 台北市大同區 工作經歷不拘
    臺北市立聯合醫院中興院區口腔醫學科招募約用主治醫師公告 一、職稱:約用主治醫師 。 二、名額:正取1名,備取1名(候補期間至多5個月)。 三、報名資格: (一) 本職務係本院自行遴用之醫事人員,相關權利義務於契約書約定。 (二) 具中華民國國籍(大陸地區人民經許可進入臺灣地區設有戶籍滿10年以上)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第1項、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及第9-1條規定情形;不得於中國大陸設有戶籍、不領用中國大陸之護照、身分證、定居證、居住證及其他依相關法令或經行政院、大陸委員會禁止領用之中國大陸身分證件。 (三) 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學或獨立學院之牙醫學系。 (四) 領有牙醫師證書、考試及格證書,另具該科專科醫師證書及次專科醫師證書尤佳。 (五) 具有效期ETTC證書、ACLS證書、APLS證書或NRP證書或其他經本院認定之相關證書之一。 四、工作項目: (一) 口腔醫學科門診醫療業務。 (二) 各種討論會、實習醫師及受訓牙醫師指導及教學研究工作。 (三) 其他交辦事項。 五、甄試方式:面試30%、專業測驗70%(專案報告題目:自選專業領域專題報告),總分70分以上為錄取標準。 六、工作地點: 臺北市立聯合醫院 中興 院區 臺北市 大同 區 鄭州 路 1 45 號 ) ※本院 無菸無檳 職場。 七、聯絡方式:臺北 市立聯合醫院 中興 院區 口腔醫學 科,聯絡人: 吳主任 ,連絡電話 02 25523234 分機 6 201 ,請於週一至週五上班時間來電。 八、放榜地點:請至本院網站「一般人才招募專區\徵才系統」(https://hrpersonweb.tpech.gov.tw/TpechAFH)錄取公告查詢。 九、甄試訊息:科內另行通知。 十、報名相關事項: (一)報名方式:即日起至115年8月14日17時止,請至臺北市立聯合醫院網站「徵才\一般人才招募專區\徵才系統」(https://hrpersonweb.tpech.gov.tw/TpechAFH)完成線上報名(請務必自行確認報名成功,否則一律視同未報名),並自行列印甄試報名表並檢附相關證件,以親送或掛號郵寄10851臺北市萬華區艋舺大道101號11樓收發室,臺北市立聯合醫院人事室二股收,信封請註明應徵科室及職稱,以郵戳為憑,請自行預留郵寄時間。 (二 應繳 證件:(1)-(6) 必備 (1)甄試報名表、自傳各1份(請至臺北市立聯合醫院網站「徵才\一般人才招募專區\徵才系統」網路報名,自行列印甄試報名表並留白天聯絡電話、電子郵件信箱、黏貼2吋照片1張)。 (2)身分證正反面影本1份(出生地為大陸地區者,應檢附戶籍謄本)。 (3)符合最高學歷之醫學系畢業證書影本1份(持外國學、經歷證明者,需附我國駐外單位認證文件並應翻譯成中文。持本國學歷結業證明者,須另附教育主管機關核發之資格證明書)。 (4)牙醫師證書及考試及格證書影本各1份。 (5)具國內醫策會二年期牙醫師畢業後一般醫學訓練計畫師資資格證明影本1份。 (6)具有效期ETTC證書、ACLS證書、APLS證書或NRP證書或其他經本院認定之相關證書之一影本1份(效期截止日期至少需至報到日)。 (7)專案報告影本1份。 (8)相關經歷之證明文件影本(須註明起迄時間)。 (9)其他自行繳附文件(如專科或次專科醫師證書)。 (三)注意事項: (1)各項資料請以A4紙張影印並依序裝訂,報名資料無論是否錄取恕不退件,如需返還報名資料,可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以落實環保政策。 (2)資料逾期、遺漏、提供不實或偽造變造者,視為資格不合格;所填資料或繳交證明文件於錄取後發現係屬不實或有偽造、變造情事者,撤銷錄取資格。 (3)倘為軍公教退休人員者,請於經歷欄敘明「退休機關及日期」;另公務機構退休人員,請依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第77條規定自行衡酌權益事宜。 (4)依本院約用醫師管理要點肆、二十三、(五)之規定,不得兼任本院以外之工作,但「公務員服務法」允許者不在此限,惟應事前報經院長核准。 (5)錄取後發現未符合醫事人員執業登記及繼續教育辦法之執業登記規定,致不能辦理執業登記,或有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第1項、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規定情形者,本院應予終止契約。 (6)待遇:依「臺北市立聯合醫院約用醫師管理要點」辦理。 (7)約用主治醫師比照「各機關學校聘僱人員離職儲金給與辦法」,按月提撥離職儲金,提撥金額依其勞工保險投保薪資等級之百分之12提存儲金,其中百分之6由約用主治醫師於每月報酬中扣繳作為自提儲金;另百分之6由本院提撥作為公提儲金。 (8)錄取人員應持合格體檢報告(3個月內有效期)始得完成報到手續(相關疑問請洽院本部勞安室2555-3000分機25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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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臺北市立聯合醫院中興院區口腔醫學科招募約用主治醫師(徵才公告1140411)

    面議(經常性薪資達4萬元或以上) 52089元 台北市大同區 工作經歷不拘
    臺北市立聯合醫院中興院區口腔醫學科招募約用主治醫師公告 一、職稱:約用主治醫師 二、名額:正取1名,備取1名。 三、報名資格: (一)本職務係本院自行遴用之醫事人員,相關權利義務於契約書約定。 (二)具中華民國國籍(大陸地區人民經許可進入臺灣地區設有戶籍滿10年以上)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第1項、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及第9-1條規定情形;不得於中國大陸設有戶籍、不領用中國大陸之護照、身分證、定居證、居住證及其他依相關法令或經行政院、大陸委員會禁止領用之中國大陸身分證件。 (三)學經歷:國內外經教育部認可之牙醫學系畢業。 (四)證照:領有牙醫師證書、考試及格證書,另具該科專科醫師證書及次專科醫師證書者尤佳。 四、工作項目: (一)口腔醫學科門診醫療業務。 (二)各種討論會、實習醫師及受訓牙醫師指導及教學研究工作。 (三)其他交辦事項。 五、甄試方式:面試30%、專業測驗(專案報告)70%,總分70分以上為錄取標準。 六、工作地點:臺北市立聯合醫院中興院區(臺北市大同區鄭州路 145號)※本院為無菸無檳職場。 七、聯絡方式:中興院區口腔醫學科吳主任,聯絡電話: 02-25523234#6201(請 於周一至周五上班時間來電) 八、放榜地點:請至臺北市立聯合醫院網站「人才招募專區/一般人才招募/錄取公告」查詢。 九、甄試訊息:科內另行通知。 十、報名相關事項: (一)報名方式:即日起至115年8月31日17時止,請至臺北市立聯合醫院網站「人才招募專區/一般人才招募/徵才公告」https://hrpersonweb.tpech.gov.tw/TpechAFH網路報名(請務必自行確認報名成功,否則一律視同未報名),並自行列印甄試報名表並檢附相關證件,以親送或掛號郵寄(10851)臺北市萬華區艋舺大道101號11樓收發室,臺北市立聯合醫院人事室二股郭小姐收,信封請註明應徵科室及職稱,以郵戳為憑,請自行預留郵寄時間。 (二)應繳證件: (1)甄試報名表(請至臺北市立聯合醫院網站「人才招募專區/一般人才招募/徵才公告」網路報名,自行列印甄試報名表並留白天聯絡電話、電子郵件信箱、黏貼2吋照片1張)、自傳各1份。 (2)身分證正反面影本1份(出生地為大陸地區者,應檢附戶籍謄本)。 (3)符合最高學歷之牙醫學系畢業證書影本1份。 (4)牙醫師證書及考試及格證書影本各1份。 (5) 具 PGY訓練計畫師資資格證明 、 家庭牙醫專科醫師證書、次專科醫師證書及身障牙科經驗者為佳。 (6) 有效期ETTC證書、ACLS證書、APLS證書或NRP證書之一或其他經本院認定之相關證書之一影本1份。 (7)其他需繳附文件。 (三)注意事項: (1)持外國學、經歷證明者,需附我國駐外單位認證文件。持本國學歷結業證明者,須另附教育主管機關核發之資格證明書。 (2)各項資料請以A4紙張影印並依序裝訂,報名資料無論是否錄取恕不退件,如需返還報名資料,可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以落實環保政策。 (3)前項資料逾期、遺漏、不實或偽造變造者,視為資格不合格;所填資料或繳交證明文件於錄取後發現係屬不實或有偽造、變造情事者,撤銷錄取資格。 (4)甄試及報到應依本院指定日期前來,參加甄試人員及錄取人員逾通知甄試時間、報到期限而未參加甄試或報到者,視為放棄,並註銷其資格,不得以任何理由請求保留。 (5)依公務員服務法第15條之規定,不得兼任本院以外之工作但「公務員服務法」允許者不在此限,惟應事前報經總院長核准。 (6)依本院約用醫師管理要點肆、二十三、(五)之規定,不得兼任本院以外之工作,但「公務員服務法」允許者不在此限,惟應事前報經院長核准。 (四)備註: (1)待遇:依「臺北市立聯合醫院約用醫師管理要點」辦理。 (2)錄取後發現未符合醫事人員執業登記及繼續教育辦法之執業登記規定,致不能辦理執業登記,本院應予終止契約。 (3)如有公務人員任用法第 28 條第 1 項、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規定情形者,不予任用。 (4)約用醫師參照「各機關學校聘僱人員離職儲金給與辦法」,按月提撥離職儲金,提撥金額依其勞工保險投保薪資等級之百分之12提存儲金,其中百分之6由約用醫師於每月報酬中扣繳作為自提儲金;另百分之6由本院提撥作為公提儲金。 (5) 錄取後發現未符合醫事人員執業登記及繼續教育辦法之執業登記規定,致不能辦理執業登記,本院應予終止契約。 (6) 倘為軍公教退休人員者,請於經歷欄敘明「退休機關及日期」;另公務機構退休人員,請依公務人員退休法第23條第1項第4款規定自行衡酌權益事宜。 (7)錄取人員應持合格體檢報告(3個月內有效期)始得完成報到手續(相關疑問請洽院本部勞安室2555-3000分機25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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