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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臺北市立聯合醫院資訊中心儲備員二級約用管理師(系統設計)公告1150782

    月薪 48000元 台北市大同區 3~4年工作經驗
    一、單位:院本部資訊中心 徵才編號:1150782 二、職稱:員二級約用管理師(行政服務組) 三、名額:儲備2名【儲備有效期限自榜示之翌日起六個月內有效】 四、資格條件及應徵方式: (一)本職務係本院自行遴用之人員,相關權利義務於契約書約定。 (二)待遇:月薪約48,000元起,另依績效及考核狀況發給年終獎金、考核獎金及獎勵金。 (三)福利:勞健保、文康活動、生日禮券。 (四)報名條件: 1.具中華民國國籍(大陸地區人民經許可進入臺灣地區設有戶籍滿10年以上)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第1項、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及第9-1條規定情形;不得於中國大陸設有戶籍、不領用中國大陸之護照、身分證、定居證、居住證及其他依相關法令或經行政院、大陸委員會禁止領用之中國大陸身分證件。 2.學經歷: (1)符合教育部認可之「資訊通訊科技領域」碩士以上學位(檢附學歷證明) (2)或符合教育部認可之「資訊通訊科技領域」學士學位,具一年以上相關工作經驗,經本院認定者(檢附學歷、工作證明)。 (3)或符合教育部認可之「資訊通訊科技領域」副學士學位,且具三年以上相關工作經驗,經本院認定者(檢附學歷、工作證明)。 若非屬上開教育部認可之「資訊通訊科技領域」學位,需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請檢附學經歷證明並備妥以下相關證明文件) (4)符合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專科或得以採認之國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其最近十年在專科學校以上學校(含尚未畢業者),曾修習資通安全、程式設計、資料結構、系統專案管理、資料庫應用或資訊管理相關課程,累計達二十個學分,持有學分證明者。(檢附相關證明文件) (5)最近十年研修職業訓練機構、教育推廣機構開設經主管機關認可之程式設計、資料結構、系統專案管理、資料庫應用或資訊管理相關課程,累計達六十小時以上,持有結訓證明者。(檢附相關證明文件) 【如為本年度應屆畢業生或研究所應屆畢業生,應繳證件請詳閱「備註欄」】 【需檢附足資證明工作年資及內容之經歷證明文件,應繳證件請詳閱「備註欄」】 3.其它要求: (1)具各類軟體開發技術與資料庫架構規劃評估能力尤佳(請檢附相關證明)。 (2)熟.NET程式語言或APP程式開發尤佳。 (3)熟資訊系統開發流程、系統分析尤佳。 (4)個性積極主動,具良好溝通協調能力、抗壓性高,能獨立學新技術並可配合業務輪值、加班者。 (5)具身心障礙手冊或原住民尤佳。 4.本院現職人員如欲報名本職缺者,需經現職單位主管於報名表中「現職服務單位」欄位處核章。 (五)報名日期:自即日起至115年12月4日止,以郵戳為憑,請自行預留郵寄時間,逾時不予受理。 (六)報名網址:請至臺北市立聯合醫院「徵才\一般人才招募專區\徵才系統」(https://hrpersonweb.tpech.gov.tw/TpechAFH)徵才公告完成線上報名(請務必自行確認報名成功,否則一律視同未報名)。 (七)報名方式: 1.採線上報名及繳交報名表件(含下載之報名表、身分證、符合資格條件之最高學歷畢業證明、工作經歷服務證明、專業證照等影本資料,請詳閱備註欄應繳證件說明)方式辦理。 2.報名表件需於規定期限內以掛號郵寄至「(10851)臺北市萬華區艋舺大道101號11樓臺北市立聯合醫院人事室一股收」,始完成報名程序,信封請註明應徵科室及職稱。 3.如未依規定期限寄出報名表件,網路報名視為無效。 (八) 資格初審合格及甄試訊息公告日期:預計將於報名截止後兩週內,於臺北市立聯合醫院「人才招募」專區「事求人」系統(https://hrpersonweb.tpech.gov.tw/TpechAFH)初審公告查詢,不另行通知,請務必主動查詢,不得以未接獲通知等理由要求補救措施。 (九)甄試方式:專案報告50%、面試50%,總分80分以上為錄取標準。(甄試當日請攜帶專案報告簡報電子檔,並以口頭簡報方式進行,進行時間每人10分鐘為限) 專案報告題目:醫療資訊系統之優化與未來系統發展評估 (十) 甄試時間及地點: 於初審合格名單公告載明。 五、工作項目: (一)辦理行政類UDI(醫療器材唯一識別碼)系統之需求分析、系統設計及功能規劃。 (二)辦理UDI系統導入、參數設定、測試及上線作業。 (三)負責UDI系統與ERP、採購、庫存及相關資訊系統之介接整合。 (四)協助跨院區UDI系統複製建置、流程標準化及教育訓練。 (五)辦理資料庫管理、資料交換及報表分析相關作業。 (六)配合主管機關政策與法規需求進行系統調整與維運。 (七)辦理系統文件撰寫、使用者需求溝通及問題排除。 (八)臨時交辦任務。 六、工作地點:臺北市立聯合醫院院本部資訊中心(臺北市大同區鄭州路145號3樓)。※本院為無菸無檳職場。 七、聯絡方式:資訊中心李小姐25523234#1303 ;人事室葉小姐:聯絡電話02-25553000轉2318,傳真電話02-23028407,請於週一至週五上班時間來電。 八、備註欄: (一)應繳證件(請以A4紙張格式影印): 1.請列印臺北市立聯合醫院「徵才\一般人才招募專區\徵才系統」(https://hrpersonweb.tpech.gov.tw/TpechAFH)甄試報名表並黏貼2吋照片1張。 2.身分證正反面(出生地為大陸地區者,應檢附戶籍謄本)。 3.符合資格條件之最高學歷畢業證書。 (1)持國外經歷證明或經教育部認可之國外學歷者,需檢附我國駐外單位認證文件。持本國學歷結業證明者,須另附教育主管機關核發之資格證明書。 (2)本年度應屆畢業生,請檢附就讀學校所開立「學生○○○為本校應屆畢業生,尚未取得畢業證書」之書面證明影本或蓋有「最後一學期註冊戳記之學生證正、背面」影本;倘為研究所應屆畢業生則另檢附論文指導教授簽署「學生○○○為本校應屆畢業生,於6個月內可取得畢業證書」之書面證明影本俾憑審查,錄取報到時需檢附畢業證書正本,否則視同未錄取。 4.符合資格條件之中華民國醫事人員證書。參加本年度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經榜示成績及格者,請檢附「錄取成績及結果通知書」影本。錄取報到時需檢附醫事人員證書正本,否則視同未錄取。 5.符合資格條件之其他專業證照正反面。 6.工作經歷證明文件:採認各機關(構)、公司或學校開立之「在職證明」、「服務證明」或「離職證明」,記載任職起訖期間、單位、職稱或工作內容等資料,足資證明報名條件規定之年資及工作內容,不得僅出示勞保投保或執業登記相關資料,如應試職缺未要求工作經歷者則免附。 7.其他需繳附文件。 (二) 注意事項: 1.報名所繳資料恕不退件,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請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 2.資料逾期、遺漏、提供不實或偽造變造者,視為資格不合格;所填資料或繳交證明文件於錄取後發現係屬不實或有偽造、變造情事者,撤銷錄取資格。 3.倘為軍公教退休人員者,請於經歷欄敘明「退休機關及日期」;另公務機構退休人員,請依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第77條規定自行衡酌權益事宜。 4.錄取人員應於本院通知期限內完成報到,倘逾期未完成報到程序者,視為自願放棄錄取資格,不再進用,由本院通知次一順位錄取人員依序遞補。 5.本院現職人員如欲報名本職缺者,需經現職單位主管於報名表中「現職服務單位」欄位處核章。 6.錄取後發現未符合醫事人員執業登記及繼續教育辦法之執業登記規定,致不能辦理執業登記,或有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第1項、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規定情形者,本院應予終止契約。 7.錄取後如有違反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9-1條規定情形,於中國大陸設有戶籍、不領用中國大陸之護照、身分證、定居證、居住證及其他依相關法令或經行政院、大陸委員會禁止領用之中國大陸身分證件者,於到職日前應辦理註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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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中壢區】長照 A 單位個案管理師

    月薪 39000~54000元 桃園市楊梅區 1~2年工作經驗
    【薪資與福利待遇】 1.固定底薪:39,000元 ~ 45,000元 2.服務獎勵:執行 AA01 照顧計畫擬定及 AA02 個案管理,另享有 10% 服務產值抽成。 3.年終獎金:享有年終獎金保障。 4.教育公假:每年提供 20小時教育訓練公假。 5.內部培訓:機構定期辦理專業內部教育訓練課程。 6.出勤機制:提供外勤彈性出勤方式,減少往返通勤時間。 73法定保障:依法投保勞保、健保及提繳 6% 勞工退休金;享有特休、國定假日等法定假別。 8.其他福利:三節禮金/禮品、生日福利、員工聚餐及尾牙活動。 【工作地點與服務區域】 1.辦公室地點:桃園市楊梅區(埔心車站附近) 2.主要服務區域:桃園市中壢區(提供外勤彈性出勤,減少往返辦公室時間) 【主要工作內容】 1.照顧計畫擬訂與服務連結:辦理個案需求評估、擬訂個別化照顧計畫、長照服務資源連結與轉介。 2.個案追蹤與服務品質管理:執行定期家訪與電訪,追蹤服務使用情形、滿意度及異常狀況處理。 3.跨單位協調與資源整合:與服務提供單位、醫療院所及相關長照資源進行聯繫溝通與服務銜接。 4.行政作業:長照 2.0 照顧服務管理系統資料登錄、服務紀錄填報及檔案管理。 5.其他主管交辦之個案管理相關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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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員工旅遊供餐福利交通補助年終獎金住宿福利
  • 身心障礙者自立生活支持服務專案管理員(社工)

    月薪 38898元 桃園市桃園區 工作經歷不拘
    桃園市身心障礙者自立生活支持服務專案管理員 【工作職責】 1.協助身心障礙者自立生活需求評估。 2. 身心障礙者自立生活計畫擬定及執行評估 (含增加身心障礙者社會參與、提升自我決定的機會或能力之成效)。 3. 身心障礙者社區住所的協助。 4.社會參與活動設計與安排。 5.社會資源連結與協助。 6.同儕支持員督導及教育訓練。 7.個人助理人力派遣、督導及教育訓練。 8.協助身心障礙者轉銜服務。 9.每月電話訪問案主至少1次,並視需求訪視案家,每月實地督導個人助理服務情況 至少一次。 【任用資格】 1. 專科以上學校社工等相關科系、所(組)畢業。 2. 領有專科社會工作師證書或社會工作師證照。 3. 符合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社會工作師考試規則第5 條所列資格者;如依第2款所定學科及學分進用者,自106年1月1日起,應符合修習15學科45學分以上之規定,惟於105年12月31日以前在職之社工人員不在此限。 4. 領有同儕支持員結業證明書,並且具有身心障礙機構、團體之工作經驗滿3年以 上者。 【薪資待遇】 社會工作相關科系者,月薪38,898元起、依年資、學歷、執照加給。(另有全勤獎金) 【福利制度】 1.勞保、健保等法定項目 2.健康檢查補助 3.生日假 4.尾牙或春酒 5.三節禮金、年終獎金 6.團保 【工作時間】 上班日依行政院公告之工作日(8:0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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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51K 幼兒園教師主教【湖美校】

    月薪 41000~62000元 台南市北區 工作經歷不拘
    👉🏻幼兒園主教(教師)薪資待遇:51000元 【底薪(含)】 0~2歲助教:34000元 0~2歲主教:34000元 2~3歲助教:35000元 2~3歲主教:36000元 3~5歲主教:36000元 3~5歲幼教師:41000元◀◀◀ 【帶班津貼(含)】 依學生人數最高可領到10000元(小/中/大班:一班15生配1師) 【年資、除教師證其他證照、全校學生數(另計)】 另再加計2000~10000元不等 【值班/加班費(另計)】 另依實際時數再加計千元不等 👉🏻職務說明 我們是位在台南市的幼兒教育機構 在安平區、北區、東區各有一間幼兒園暨托嬰中心 目前三間學校正在增開新班擴大徵才 成立至今30年 我們相信最好的教保品質 來自於最好的師資 因此我們堅持 1. 絕不超收 2. 助教不跑班 3. 教學行政分離 給予我們的老師良好的教學環境 👉🏻科系學歷要求 【教保員必備條件】 1. 具有學前教育相關、教育學科類、兒童保育相關科系,或具備二專幼保系以上之學歷 2. 保母證可有可無 【托育人員必備條件】 (以下條件具備其中一項即可) 1. 具有學前教育相關、教育學科類、兒童保育相關科系,或具備二專幼保系以上之學歷 2. 非幼保相關科系者,必須為護理系或具備保母證 👉🏻工作內容 【教保員】 1. 教育幼兒的學前能力,並保護其安全 2. 進行教學活動與設計 3. 配合園方行政運作,協助各項活動規劃及執行 4. 與家長溝通孩子學習狀況,保持良好互動 【托育人員】 1. 嬰幼兒照護及教學 2. 協助嬰幼兒學習自理生活 3. 配合園方行政運作,協助各項活動規劃及執行 4. 與家長溝通孩子學習狀況,保持良好互動 👉🏻工作福利 1. 年終獎金 (基本一個月薪,依考核正負調整,表現越好領越多) 2. 三節獎金 (教師節、端午節、中秋節) 3. 生日禮金 (每年都有的生日禮金,祝你生日快樂) 4. 環境整理及備課日 (學期轉換時另依園方公告) 5. 員工旅遊 (我們疫情前的那年暑假才去完東京玩回來呢) 👉🏻分校地址 【東區校】台南市東區中華東路三段44巷41號 【安平校】台南市安平區怡平路390號 【湖美校】台南市北區中華北路一段53巷56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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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員工旅遊供餐福利年終獎金進修補助工作獎金
  • A單位個案管理員

    月薪 43000~48000元 高雄市美濃區 2~3年工作經驗
    一、A 級單位個案管理員資格: (一)須具長期照顧服務相關經驗及完成長期照顧服務Level 1訓練,並具下列資格之一: 1、師級以上醫事人員、社會工作師,具有一年以上長照服務相關工作經驗。 2、專科以上學校醫事人員相關科、系、所畢業或公共衛生、醫務管理、社會工作、老人照顧、長期照顧或運動保健等相關科、系、所、學位學程、科畢業,具有二年以上長照服務相關工作經驗。 3、領有照顧服務員技術士證者,高中(職)護理或老人照顧相關科系畢業者,具有三年以上長照服務相關工作經驗。 (二)個案管理員須完成高雄市政府個案管理培訓課程並通過測驗,另配合高雄市政府辦理之在職教育訓練課程。 二、工作內容: 1.擬定照顧計畫與服務連結 (1)依照管中心轉介長照服務使用者。 (2)至案家與長照服務使用者或家屬討論,依「個人額度」、照顧問題清單及長照需要者之需求後擬定照顧計畫。 (3)照顧計畫送照管中心核定後連結服務或資源。 2.照顧管理 (1)依長照服務使用者需求或長照需要變化調整照顧計畫。 (2)執行服務計畫。 (3)追蹤長照需要者與各項服務之連結情形。 (4)每月進行服務品質追蹤。 (5)接受長照需要者及其家屬有關長照服務諮詢、申訴及處理。 (6)協助長照需要者或其家屬其他資源連結。 3.計畫撰寫與執行、訪視紀錄撰寫與核銷。 4.協助單位行政工作。 5.單位臨時性活動機動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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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員工旅遊交通補助年終獎金尾牙或春酒員工聚餐
  • 臺北市健軍團體家庭-社工員

    月薪 37757~40963元 台北市中正區 工作經歷不拘
    1.申請進住服務對象及家屬之入住評估與建檔諮詢。 2.依服務對象之個別需求,擬定個別(家庭)服務計劃並評估、修訂與執行。 3.每半年一次辦理服務對象家長會及服務對象權益委員會。 4.每半年一次辦理服務滿意度調查。 5.建立社區資源網絡 6.提供服務對象及其家庭專業的個案服務。 7.接受基金會社工督導並參加社工相關會議。 8.公文收發與建檔 9.例行服務之月報表 10.其他主管交辦事項。 ※到職完成社工師執登後每月加給4000元。 ※具社工碩士學歷者每月加給2000元。 ※到職滿半年,可獲得500元生日禮券。 ※本職缺申請臺北市政府社會局身心障礙日間及住宿式照顧服務設施專業人員久任獎助計畫,並依計畫規定工作連續年資,按年加給1萬5,600元至6萬2,400元之個人獎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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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社工組長-沙崙日照中心

    月薪 41898元 新北市淡水區 2~3年工作經驗
    1.提供服務使用者申請,評估服務,以及服務宣廣。 2.服務使用者分派及相關工作人員督導。 3.統籌服務使用者個別化服務計畫相關執行。 4.協調中心服務與服務使用者相關權益事宜。 5.提供家庭支持服務,諮詢及資源連結、親子服務等。 6.開發與維持社區資源並運用於日照中心服務。 7.辦理服務使用者權益維護業務活動,如家長會等。 8.志工招募、志願服務規劃及志工管理。 9.中心服務月報表及依契約應辦理相關資料核備等業務。 10.安排與參與內外部會議、在職教育訓練。 11.每年工作計畫、經費預算之擬定與執行。 12.承接臨時交辦事項。 ※41898元起薪。專業加給另計(取得碩士以上學歷,每月增加2,000元;社會工作師執業執照者,每月增加4,000元,每年得依專業服務費年資加給考核情形晉階 1 次,最高晉陞至第 7 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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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招募公告》 臺北市立聯合醫院各院區招募四級約用麻醉護理師(護理師)【隨到隨考】

    年薪 540000元 台北市大同區 工作經歷不拘
    一、職稱:四級約用麻醉護理師(護理師) 二、報名資格: 1. 學經歷:具以下條件之一。 (1) 以約用麻醉護理師任用: 甲、副學士(含)以上護理相關科系畢業,且具麻醉專科護理師證書者。 乙、副學士(含)以上護理相關科系畢業,具護理師證書及麻醉結業證明者,且具護理師執業登記二年以上,經本院認定者。 (2) 以約用護理師任用:副學士(含)以上護理相關科系畢業,具護理師證書者,且具臨床經驗二年以上,經本院認定者。具有重症單位服務經歷者尤佳。 2.證書(照):請依報名之學經歷資格,檢附相關證書影本。 3.具中華民國國籍(大陸地區人民經許可進入臺灣地區設有戶籍滿10年以上)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第1項、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及第9-1條規定情形;不得於中國大陸設有戶籍、不領用中國大陸之護照、身分證、定居證、居住證及其他依相關法令或經行政院、大陸委員會禁止領用之中國大陸身分證件。 4.醫事人員需符合各類醫事人員相關醫事法規之執業登記規定。【如參加本年度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經榜示成績及格者,請檢附「錄取成績及結果通知書」影本,應繳證件請詳閱「備註欄」。】 三、薪資待遇如下: (1) 約用麻醉護理師(具麻醉專科護理師證書者)年薪68至76萬元;約用麻醉護理師年薪61至69萬元;約用護理師年薪54至62萬元(含基本月薪、年終獎金、考核獎金等,年終及考核獎金視考核狀況發給)。另有績效獎勵金(依個人績效發給)、簽約獎金及服務韌性獎金等。 (2) 夜班費:小夜班500元/700元(≧15天包班)/班、大夜班800元/1,000元(≧15天包班)/班;另配合衛生福利部「三班輪值夜班護理人員直接獎勵計畫」核給夜班獎勵津貼。 (3) 經本院認定具區域醫院等級以上醫院之相關工作年資,得以兩年併計一年特別休假年資。 (4) 福利:勞(健)保及提繳勞工退休金、文康活動、生日禮金、社團活動、健康檢查、特約商店優惠、員工制服、在職進修補助、台灣麻醉護理學會、台灣護理學會等學會常年會費補助。 (5) 部分院區另設有員工汽、機車停車場、員工健身中心、員工休閒中心、美食街及院內便利商店優惠折扣、免費接駁車、圖書館,相關資訊請洽各院區詢問。 四、名額、聯絡方式及工作地點:*本院為無菸無檳職場 【各院區採隨招隨考,報名請洽各該出缺院區窗口】 (1) 中興院區(臺北市大同區鄭州路145號) 麻醉科:窗口吳美瑜 聯絡電話2552-3234、分機3551、電子郵件B0646@tpech.gov.tw (2) 仁愛院區(臺北市大安區仁愛路四段10號) 麻醉科:窗口莊富美 聯絡電話2709-3600、分機3315、電子郵件B0136@tpech.gov.tw (3) 和平婦幼(和平)院區(臺北市中正區中華路二段33號) 麻醉科:窗口陳巧芸 聯絡電話2388-9595、分機2417、電子郵件 B0847@tpech.gov.tw (4) 和平婦幼(婦幼)院區(臺北市福州街12號) 麻醉科:窗口游淑娟 聯絡電話2391-6470、分機1317、電子郵件B1288@tpech.gov.tw (5) 忠孝院區(臺北市南港區同德路87號) 麻醉科:窗口李藹如 聯絡電話2786-1288、分機8306、電子郵件B2662@tpech.gov.tw (6) 陽明院區(臺北市士林區雨聲街105號) 麻醉科:窗口王心瑜 聯絡電話2835-3456、分機6322、電子郵件B5713@tpech.gov.tw 五、工作項目: (1)麻醉護理照護工作。 (2)恢復室照護工作。 (3)無痛鏡檢、無痛分娩止痛等手術外之麻醉護理照護工作。 (4)帳單輸入電腦與查帳。 (5)參與科內學術研討會。 (6)負責指導病人術後止痛機器之使用及訪視。 (7)負責術訪查工作。 (8)科內交代之臨床與行政工作業務。 (9)輪值班。 (10)醫療輔助作業。 (11)醫療品質監測、教育訓練、行政庶務、評鑑資料整理及公衛任務。 (12)教學與專業發展。 (13)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六、甄試方式:面試40%、專業測驗60%,總分70分以上為錄取標準。 七、備註欄: (1)應繳證件(請以A4紙張格式影印): 1.請列印臺北市立聯合醫院「首頁人才招募各類招募專區麻醉護理師專區」(網址)甄試報名表並黏貼2吋照片1張。 2.身分證正反面(出生地為大陸地區者,應檢附戶籍謄本)。 3.符合資格條件之最高學歷畢業證書。 a.持國外經歷證明或經教育部認可之國外學歷者,需檢附我國駐外單位認證文件。持本國學歷結業證明者,須另附教育主管機關核發之資格證明書。 b.本年度應屆畢業生,請檢附就讀學校所開立「學生○○○為本校應屆畢業生,尚未取得畢業證書」之書面證明影本或蓋有「最後一學期註冊戳記之學生證正、背面」影本;倘為研究所應屆畢業生則另檢附論文指導教授簽署「學生○○○為本校應屆畢業生,於6個月內可取得畢業證書」之書面證明影本俾憑審查,錄取報到時需檢附畢業證書正本,否則視同未錄取。 4.符合資格條件之中華民國醫事人員證書。參加本年度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經榜示成績及格者,請檢附「錄取成績及結果通知書」影本。錄取報到時需檢附醫事人員證書正本,否則視同未錄取。 5.符合資格條件之其他專業證照正反面。 6.工作經歷證明文件:採認各機關(構)、公司或學校開立之「在職證明」、「服務證明」或「離職證明」,記載任職起訖期間、單位、職稱或工作內容等資料,足資證明報名條件規定之年資及工作內容,不得僅出示勞保投保或執業登記相關資料,如應試職缺未要求工作經歷者則免附。 7.其他需繳附文件。 (2)注意事項: 1.本職務係本院自行遴用之人員(不具有公務人員身分),相關權利義務於契約書約定。 2.報名所繳資料恕不退件,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請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 3.資料逾期、遺漏、提供不實或偽造變造者,視為資格不合格;所填資料或繳交證明文件於錄取後發現係屬不實或有偽造、變造情事者,撤銷錄取資格。 4.倘為軍公教退休人員者,請於經歷欄敘明「退休機關及日期」;另公務機構退休人員,請依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第77條規定自行衡酌權益事宜。 5.本院現職人員如欲報名本職缺者,需經現職單位主管於報名表中「現職服務單位」欄位處核章。 6.錄取人員經通知報到者須親持體檢合格表單(1 個月內有效期)與規定證件完成報到手續。 7.錄取後發現未符合醫事人員執業登記及繼續教育辦法之執業登記規定,致不能辦理執業登記,或有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第1項、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及第9-1條規定情形,本院應予終止契約。 8.錄取人員如欲放棄報到,請填妥放棄報到聲明書,倘逾期未回覆或未於期限內完成報到程序者,視為自願放棄錄取資格,由本院通知次一順位錄取人員依序遞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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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臺北市立聯合醫院中興院區心臟血管內科招募約用護理師公告

    月薪 45000~69000元 台北市大同區 5~6年工作經驗
    一、公告標題中興院區心臟血管內科護理師 二、職系:約用人員 三、職稱:護理師 四、名額:正取1名,備取2名(候補期間至多3個月) 五、資格條件: (一)本職務係本院自行遴用之人員,相關權利義務於契約書約定。 (二)待遇: 月薪 月薪約4.5萬至6.9萬元(含基本月薪、續效獎勵金、ON CALL、出勤獎金、跟台費等),績效獎金金額另依考核狀況發給年終獎金、考核獎金。 (三)福利:勞健保、文康活動、生日禮券。 (四) 報名條件: 1.具中華民國國籍(大陸地區人民經許可進入臺灣地區設有戶籍滿10 年以上),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 條第1 項、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 條第1 項規定情形。 2.學歷:副學士以上學位畢業。 【如為本年度應屆畢業生或研究所應屆畢業生,應繳證件請詳閱「備註欄」】 3.經歷:具5 年以上工作經驗,經本院認定者(需檢附足資證明工作年資及內容之經歷證明文件,應繳證件請詳閱「備註欄」)。 4.證書(照):具中華民國護理師證書(請檢附證書正反面影本)。醫事人員需符合各類醫事人員相關醫事法規之執業登記規定。 【如參加本年度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經榜示成績及格者,請檢附「錄取成績及結果通知書」影本,應繳證件請詳閱「備註欄」。】 5.其它要求:具身心障礙手冊或原住民尤佳。 6.本院現職人員如欲報名本職缺者,需經現職單位主管於報名表中「現職服務單位」欄位處核章。 (五)報名日期:即日起至115年11月13日止,以郵戳為憑,請自行預留郵寄時間,逾時不予受理。 (六)報名網址:請至臺北市立聯合醫院「人才招募」專區(https://hrpersonweb.tpech.gov.tw/TpechAFH)徵才公告完成線上報名(請務必自行確認報名成功,否則一律視同未報名)。 (七)報名方式: 1.採線上報名及繳交報名表件(含下載之報名表、身分證、符合資格條件之最高學歷畢業證明、專業證照等影本資料,請詳閱備註欄應繳證件說明)方式辦理。 2.報名表件需於規定期限內以親送或掛號郵寄至「(10851)臺北市萬華區艋舺大道101號11樓 臺北市立聯合醫院人事室一股收」,始完成報名程序,信封請註明應徵科室及職稱。 3.如未依規定期限寄出報名表件,網路報名視為無效。 (八)資格初審合格及甄試訊息公告日期:預計將於報名截止後兩週內,於臺北市立聯合醫院「人才招募」專區(https://hrpersonweb.tpech.gov.tw/TpechAFH)初審公告查詢,不另行通知,請務必主動查詢,不得以未接獲通知等理由要求補救措施。〝 (九)甄試方式:面試30%、專業測驗(專案報告題目:心導管相關簡報)70%,總分70 分以上為錄取標準。 (十)甄試時間及地點:於初審合格名單公告載明。 七、工作項目: (一) 心臟內科 1.心導管手術的術前準備、術中紀錄與協助、術後計帳與衛材請購管理。 2.緊急心導管on call 業務。 3.必要時協助心臟科檢查室業務(運動心電圖、攜帶式心電圖)。 (二) 協助單位行政業務與長官交付事項。 (三)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八、工作地點:臺北市立聯合醫院中興院區(臺北市大同區鄭州路145 號)※本院為無菸無檳職場。 九、聯絡方式:心臟血管內科:聯絡電話02-25523234 轉6322;人事室葉小姐:聯絡電話02-25553000 轉2318,傳真電話02-23028407,請於週一至週五上班時間來電。 十 、備註欄: ((一)應繳證件(請以A4 紙張格式影印): 1.請列印臺北市立聯合醫院「徵才\一般人才招募專區\徵才系統」(https://hrpersonweb.tpech.gov.tw/TpechAFH)甄試報名表並黏貼2 吋照片1 張。 2.身分證正反面(出生地為大陸地區者,應檢附戶籍謄本)。 3.符合資格條件之最高學歷畢業證書。 (1)持國外經歷證明或經教育部認可之國外學歷者,需檢附我國駐外單位認證文件。持本國學歷結業證明者,須另附教育主管機關核發之資格證明書。 (2)本年度應屆畢業生,請檢附就讀學校所開立「學生○○○為本校應屆畢業生,尚未取得畢業證書」之書面證明影本或蓋有「最後一學期註冊戳記之學生證正、背面」影本;倘為研究所應屆畢業生則另檢附論文指導教授簽署「學生○○○為本校應屆畢業生,於6 個月內可取得畢業證書」之書面證明影本俾憑審查,錄取報到時需檢附畢業證書正本,否則視同未錄取。 4.符合資格條件之中華民國醫事人員證書。參加本年度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經榜示成績及格者,請檢附「錄取成績及結果通知書」影本。錄取報到時需檢附醫事人員證書正本,否則視同未錄取。 5.符合資格條件之其他專業證照正反面。 6.工作經歷證明文件:採認各機關(構)、公司或學校開立之「在職證明」、「服務證明」或「離職證明」,記載任職起訖期間、單位、職稱或工作內容等資料,足資證明報名條件規定之年資及工作內容,不得僅出示勞保投保或執業登記相關資料,如應試職缺未要求工作經歷者則免附。 7.其他需繳附文件。 (二)注意事項: 1.報名所繳資料恕不退件,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請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 2.資料逾期、遺漏、提供不實或偽造變造者,視為資格不合格;所填資料或繳交證明文件於錄取後發現係屬不實或有偽造、變造情事者,撤銷錄取資格。 3.倘為軍公教退休人員者,請於經歷欄敘明「退休機關及日期」;另公務機構退休人員,請依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第77 條規定自行衡酌權益事宜。 4.錄取人員應於本院通知期限內完成報到,倘逾期未完成報到程序者,視為自願放棄錄取資格,不再進用,由本院通知次一順位錄取人員依序遞補。 5.本院現職人員如欲報名本職缺者,需經現職單位主管於報名表中「現職服務單位」欄位處核章。 6.錄取後發現未符合醫事人員執業登記及繼續教育辦法之執業登記規定,致不能辦理執業登記,或有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 條第1 項、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 條第1 項規定情形者,本院應予終止契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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