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職熱搜工作
您正在找學校行政人員的工作,共計1482筆職缺在等你,馬上去應徵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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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家督導員|全台據點|培訓升任個案管理師或主任級督導
月薪 38000元 新北市永和區 2~3年工作經驗中華長照協會目前在全台已有 12 個服務據點,同時設有長照 A 單位,並持續拓展中,目標是讓每個地方都能享有優質的長照服務。 現在,我們誠摯招募「居家服務督導員」加入團隊,一起守護長輩的生活品質。 【工作內容】 1. 居家服務個案開案、管理及定期家訪評估。 2. 照顧服務員人力招募、管理、督導、教育訓練。 3. 長照資源連結及相關聯繫業務執行。 4. 辦理行政核銷與專案事務。 5. 其他主管交辦事項及其他庶務行政工作。 【薪資待遇】 ★月薪:38,000 元至 44,000 元 (依據服務地區有所差異) ★個案獎金:每案 100 元 【員工福利】 1. 勞保、勞退、健保、團保 2. 三節獎金、生日禮金、久任獎金 3. 專業教育訓練補助 ※錄取後將依據個人意願與服務需求,提供機會分配至全台各據點工作,拓展你的專業視野與經驗。 ※如對長照產業有想法與熱忱,協會將提供培訓機會,進一步晉升為個案管理師或主任級居服督導。 長照產業正快速發展,加入我們,與專業團隊一起站上改變未來的第一線!展開 -
【樂活集團】A單位個管師(南區)
月薪 37000~45000元 台南市南區 2~3年工作經驗1.擬定長照需求者之照顧目標與計畫,開發、協調並連結社區資源。 2.定期進行服務品質追蹤,接受服務諮詢、申訴及處理等。 3.長照2.0~社區資源整合相關活動。 4.依照人事行政局公布的休假日休假。展開 -
長照A個案管理員(光田龍井長照據點)
月薪 37000~49000元 台中市龍井區 工作經歷不拘~~此職缺須具 •衛生局A個管證照(必備條件)~~ 1. 長期照顧管理中心派案之個案管理服務 2. 顧計畫擬定與服務連結,接受照專轉介長照需要者,提供家庭訪視與評估。 3. 登打照顧計畫送照管中心核定,連結服務或資源。 4. 照顧管理,依長照需要者需求或長照需要變化調整照顧計畫。 5. 接受長照需要者及其家屬有關長照服務諮詢、申訴及處理。 6. 協助長照需要者或其家屬其他資源連結。 7. 社區資源盤點與整合、宣導與個案開發 8. 行政庶務及核銷、長照業務辦理 9. 相關行政工作及其他交辦事項。展開 -
專案督導(桃園市大溪區)
月薪 38898元 桃園市大溪區 2~3年工作經驗1. 擔任社區照顧關懷據點業務督導,包含年度工作規劃、活動設計與訪視輔導。 2. 執行家庭托顧服務推廣與輔導工作,協助托顧家庭申設、營運與評鑑準備。 3. 督導社區食堂暨中央廚房日常運作,協調備餐、送餐流程與高齡參與人員。 4. 撰寫工作計畫、紀錄與相關核銷報表,並配合政府相關專案申報與追蹤。 5. 協助辦理教育訓練、跨單位聯繫與外部合作資源整合。 6. 執行主管交辦之其他社區照顧或長照相關行政事項。展開 -
長照機構業務負責人
月薪 42000~55000元 台中市太平區 2~3年工作經驗🏠 想參與長照機構的整體營運,讓照護品質、行政管理與服務流程穩定運作嗎? 這份工作將結合機構管理、法規執行、人力配置與服務品質,適合熟悉長照產業並具備營運管理能力的您! 📋 您將負責: 1.綜理居家服務各項業務。 2.擬定年度工作計畫、規劃安排各項教育訓練計畫。 3.機構評鑑準備及定期報表統計分析工作。 4.訂定居家服務標準作業流程、工作手冊及相關管理制度。 5.危機預防和風險管理,緊急情況處理和通報。 6.服務對象或家屬建議、申訴案件處理。 7.開展對外公共關係與參加會議。 8.服務滿意度調查及統計分析。 9.行政事務及文書處理。 10.其他上級主管交辦事宜。 🌟 如果您熟悉長照機構營運、具備團隊管理與法規執行能力,歡迎加入我們!一起以專業管理提升照護品質,讓機構服務穩定發展!展開 -
居服督導員
月薪 39500~45000元 彰化縣北斗鎮 3~4年工作經驗1. 負責居服派案與管理。 2. 定期提供個案家訪、電訪之服務評估。 3. 規劃與辦理居服員之督導、教育訓練或相關會議。 4. 行政核銷與服務相關報表統計與彙整。 5. 方案執行與計畫撰寫、專案活動辦理。 6. 其他組職或主管交辦工作。展開 -
臺北市立聯合醫院院本部國際事務中心招募員一級約用管理師公告1150765
月薪 40000元 台北市萬華區 工作經歷不拘臺北市立聯合醫院院本部國際事務中心招募員一級約用管理師公告 一、單位:國際事務中心 二、職稱:員一級約用管理師 三、名額:正取1名,備取2名(候補期間至多5個月) 四、資格條件及應徵方式: (一)本職務係本院自行遴用之人員,相關權利義務於契約書約定。 (二)待遇:月薪約4萬元以上,另依績效及考核狀況發給年終獎金、考核獎金及獎勵金。 (三)福利:勞健保、文康活動、生日禮券。 (四)報名條件: 1.具中華民國國籍(大陸地區人民經許可進入臺灣地區設有戶籍滿10年以上),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第1項、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規定情形。 2.學經歷:需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碩士學位,具一年以上相關工作經驗,經本院認定者。 (2)學士學位,具三年以上相關工作經驗,經本院認定者。 (需檢附足資證明工作年資及內容之經歷證明文件,應繳證件請詳閱「備註欄」)。 3.證書(照):無。 4.其它要求: (1)具身心障礙手冊或原住民尤佳。 (2)公衛、醫管及商管相關科系尤佳。 5.本院現職人員如欲報名本職缺者,需經現職單位主管於報名表中「現職服務單位」欄位處核章。 (五)報名日期:自即日起至115年11月18日止,以郵戳為憑,請自行預留郵寄時間,逾時不予受理。 (六)報名網址:請至臺北市立聯合醫院「徵才\一般人才招募專區\事求人系統」(https://hrpersonweb.tpech.gov.tw/TpechAFH)徵才公告完成線上報名(請務必自行確認報名成功,否則一律視同未報名)。 (七)報名方式: 1.採線上報名及繳交報名表件(含下載之報名表、身分證、符合資格條件之最高學歷畢業證明、工作經歷服務證明、專業證照等影本資料,請詳閱備註欄應繳證件說明)方式辦理。 2.報名表件需於規定期限內以掛號郵寄至「(10851)臺北市萬華區艋舺大道101號11樓臺北市立聯合醫院人事室一股黃小姐收」,始完成報名程序,信封請註明應徵科室及職稱。 3.如未依規定期限寄出報名表件,網路報名視為無效。 (八)資格初審合格及甄試訊息公告日期: 預計將於報名截止後兩週內,於臺北市立聯合醫院「人才招募」專區「事求人」系統(https://hrpersonweb.tpech.gov.tw/TpechAFH)初審公告查詢,不另行通知,請務必主動查詢,不得以未接獲通知等理由要求補救措施。〝 (九)甄試方式:面試40%、專業測驗(筆試)60%,總分70分以上為錄取標準。 測驗範圍:【國際交流合作與行政實務包含: 國際交流合作、外賓接待與活動規劃、國際學生交流、行政文書及專案管理、英文書信與翻譯。】 (十)甄試時間及地點:於初審合格名單公告載明。 五、工作項目: (一) 國際見實習申請 (二) 國際交流參訪 (三) 教學研究獎勵金研究評核:2-4重要國際會議 (四)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六、工作地點:臺北市立聯合醫院院本部萬華辦公室(臺北市萬華區艋舺大道101號9樓)。本院為無菸無檳職場。 七、聯絡方式:國際事務中心曾小姐:聯絡電話02-2553000轉2065;人事室黃小姐02-25553000轉2312,傳真電話02-23028407,請於週一至週五上班時間來電。 八、應繳證件:(請以A4紙張格式影印、勿裁切、勿裝釘) (一)請列印臺北市立聯合醫院「徵才\一般人才招募專區\事求人系統」 (https://hrpersonweb.tpech.gov.tw/TpechAFH)甄試報名表並黏貼2吋照片1張。 (二)身分證正反面(出生地為大陸地區者,應檢附戶籍謄本)。 (三)符合資格條件之最高學歷畢業證書。 1.持國外經歷證明或經教育部認可之國外學歷者,需檢附我國駐外單位認證文件。持本國學歷結業證明者,須另附教育主管機關核發之資格證明書。 2.本年度應屆畢業生,請檢附就讀學校所開立「學生○○○為本校應屆畢業生,尚未取得畢業證書」之書面證明影本或蓋有「最後一學期註冊戳記之學生證正、背面」影本;倘為研究所應屆畢業生則另檢附論文指導教授簽署「學生○○○為本校應屆畢業生,於6個月內可取得畢業證書」之書面證明影本俾憑審查,錄取報到時需檢附畢業證書正本,否則視同未錄取。 (四)符合資格條件之中華民國醫事人員證書。參加本年度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經榜示成績及格者,請檢附「錄取成績及結果通知書」影本。錄取報到時需檢附醫事人員證書正本,否則視同未錄取。 (五)符合資格條件之其他專業證照正反面。 (六)工作經歷證明文件:採認各機關(構)、公司或學校開立之「在職證明」、「服務證明」或「離職證明」,記載任職起訖期間、單位、職稱或工作內容等資料,足資證明報名條件規定之年資及工作內容,不得僅出示勞保投保或執業登記相關資料,如應試職缺未要求工作經歷者則免附。 (七)其他需繳附文件。 九、注意事項: (一)報名所繳資料恕不退件,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請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 (二)資料逾期、遺漏、提供不實或偽造變造者,視為資格不合格;所填資料或繳交證明文件於錄取後發現係屬不實或有偽、變造情事者,撤銷錄取資格。 (三)倘為軍公教退休人員者,請於經歷欄敘明「退休機關及日期」;另公務機構退休人員,請依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第77條規定自行衡酌權益事宜。 (四)錄取人員應於本院通知期限內完成報到,倘逾期未完成報到程序者,視為自願放棄錄取資格,不再進用,由本院通知次一順位錄取人員依序遞補。 (五)本院現職人員如欲報名本職缺者,需經現職單位主管於報名表中「現職服務單位」欄位處核章。 (六)錄取後發現未符合醫事人員執業登記及繼續教育辦法之執業登記規定,致不能辦理執業登記,或有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第1項、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規定情形者,本院應予終止契約。 【詳情請至臺北市立聯合醫院「徵才\一般人才招募專區\事求人系統」(https://hrpersonweb.tpech.gov.tw/TpechAFH/HOME/Index)瀏覽。】展開 -
宜佳-烏來區居家服務督導員
面議(經常性薪資達4萬元或以上) 40000~60000元 新北市新店區 1~2年工作經驗一、資格說明(符合一項即可): 1.社會工作師。 2.專科以上學校社會工作、醫學、護理、職能治療、物理治療、營養、藥學、公共衛生、老人照顧或長期照顧相關系、所、學位學程、科畢業,或完成經中央主管機關公告之居家服務督導模組課程,並取得修業證書。 3.具第二條第一項第三款教保員、社會工作人員資格,且具一年以上長期照顧服務相關工作經驗。 4高中(職)學校護理、老人照顧、長期照顧或相關科、組畢業或領有照顧服務員技術士證或 高級中等以上學校畢業,領有教保員及訓練員訓練結業證明書,且具三年以上長期照顧服務相關工作經驗。 5.具第二條第一項第一款照顧服務人員資格,且具五年以上長期照顧服務相關工作經驗。 6.領有居家服務督導員職前訓練結業證明書,並於本辦法中華民國一百十一年九月二日修正施行前登錄任職於居家式長照機構或綜合式長照機構之居家服務督導員。 二、工作內容: 1.居家照顧服務員監督及管理。 2.社區關懷與資源連結。 3.居家服務行政業務。 4.主管交辦事項協辦。 三、未來發展: 培訓為個案管理員(長照A個管)。展開 -
日間照顧業務負責人
月薪 43500元 屏東縣林邊鄉 2~3年工作經驗1. 個案服務與管理(收案、開案、結案、定期評估、轉介等) 2. 內部跨專業人員之聯繫與溝通,提升照護品質 3. 家屬溝通與協調、辦理相關家屬課程與座談會 4. 方案活動規劃及撰寫計畫書 5. 家屬、個案或員工申訴案件處理 6. 緊急意外事件處理、危機預防和管理 7. 出席與主持公司內部會議(部門會議、個案研討) 8. 聯繫公部門、地方與長照相關單位推展日間照顧中心業務 9. 照顧服務員之管理、督導及考核 10. 規劃與執行內部與外部教育訓練 11. 請採購、核銷等行政相關業務 12. 評鑑事務 13. 其它主管交辦事項展開 -
醫療事務室招募儲備員四級約用助理管理師公告1150763
月薪 32900元 台北市萬華區 1~2年工作經驗醫療事務室招募儲備員四級約用助理管理師公告 徵才編號:1150763 一、單位:醫療事務室 二、職稱:員四級約用助理管理師 三、名額:儲備2名【儲備有效期限自榜示之翌日起6個月內有效】 四、資格條件及應徵方式: (一)本職務係本院自行遴用之人員,相關權利義務於契約書約定。 (二)待遇:月薪約3萬2,900元,另依績效及考核狀況發給年終獎金、考核獎金及獎勵金。 (三)福利:勞健保、文康活動、生日禮券。 (四)報名條件: 1.具中華民國國籍(大陸地區人民經許可進入臺灣地區設有戶籍滿10年以上)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第1項、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及第9-1條規定情形;不得於中國大陸設有戶籍、不領用中國大陸之護照、身分證、定居證、居住證及其他依相關法令或經行政院、大陸委員會禁止領用之中國大陸身分證件。 2.學經歷:(應屆畢業及需檢附足資證明工作年資及內容之經歷證明文件,應繳證件請詳閱「備註欄」) (1)副學士以上學位。 (2)高(中)職畢業,具一年以上相關工作經驗,經本院認定者。 3.其它要求: (1)熟悉電腦操作與健保業務。 (2)具醫務管理師、健康保險申報技術員、健康保險管理師等證照者尤佳。 (3)醫管、公衛、醫資、護理相關科系畢業者尤佳。 (4)具身心障礙手冊或原住民身分者尤佳。 4.本院現職人員如欲報名本職缺者,需經現職單位主管於報名表中「現職服務單位」欄位處核章。 (五)報名日期:自即日起至115年11月17日止,以郵戳為憑,逾時不予受理。 (六)報名網址:請至臺北市立聯合醫院「人才招募」專區徵才系統(https://hrpersonweb.tpech.gov.tw/TpechAFH)徵才公告完成線上報名(請務必自行確認報名成功,否則一律視同未報名)。 (七)報名方式: 1.採線上報名及繳交報名表件(含下載之報名表、身分證、符合資格條件之最高學歷畢業證明、工作經歷服務證明、專業證照等影本資料,請詳閱備註欄應繳證件說明)方式辦理。 2.報名表件需於規定期限內以親送或掛號郵寄至「(10851)臺北市萬華區艋舺大道101號11樓收發室臺北市立聯合醫院人事室一股收」,始完成報名程序,信封請註明應徵科室及職稱。 3.如未依規定期限寄出報名表件,網路報名視為無效。 (八)資格初審合格及甄試訊息公告日期:於臺北市立聯合醫院「人才招募」專區(https://hrpersonweb.tpech.gov.tw/TpechAFH)初審公告查詢,不另行通知,請務必主動查詢,不得以未接獲通知等理由要求補救措施。 (九)甄試方式:面試50%、專業測驗(筆試、實作)50%,總分70分以上為錄取標準。 測驗範圍:1.電腦技能測驗 2.醫務管理及實務 (十)甄試時間及地點:於初審合格名單公告載明。 五、工作項目: 1.櫃檯業務、帳務管理。 2.特約請款及欠款催收事宜。 3.相關收費檔案維護管理。 4.相關營運管理資料計算。 5.例行性行政資料彙整。 6.相關營運量與健保資料統計分析。 7.其他交辦事項。 六、工作地點:臺北市立聯合醫院各院區。(依單位人力出缺情形,安排工作地點)。※本院為無菸無檳職場。 七、聯絡方式:人事室林小姐:聯絡電話02-25553000轉2319,傳真電話02-23028407,請於週一至週五上班時間來電。 八、應繳證件:(請以A4紙張格式影印): (一)應繳證件(請以A4紙張格式影印): 1.請列印臺北市立聯合醫院「徵才\一般人才招募專區\徵才系統」(https://hrpersonweb.tpech.gov.tw/TpechAFH)甄試報名表並黏貼2吋照片1張。 2.身分證正反面(出生地為大陸地區者,應檢附戶籍謄本)。 3.符合資格條件之最高學歷畢業證書。 (1)持國外經歷證明或經教育部認可之國外學歷者,需檢附我國駐外單位認證文件。持本國學歷結業證明者,須另附教育主管機關核發之資格證明書。 (2)本年度應屆畢業生,請檢附就讀學校所開立「學生○○○為本校應屆畢業生,尚未取得畢業證書」之書面證明影本或蓋有「最後一學期註冊戳記之學生證正、背面」影本;倘為研究所應屆畢業生則另檢附論文指導教授簽署「學生○○○為本校應屆畢業生,於6個月內可取得畢業證書」之書面證明影本俾憑審查,錄取報到時需檢附畢業證書正本,否則視同未錄取。 4.符合資格條件之中華民國醫事人員證書。參加本年度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經榜示成績及格者,請檢附「錄取成績及結果通知書」影本。錄取報到時需檢附醫事人員證書正本,否則視同未錄取。 5.符合資格條件之其他專業證照正反面。 6.工作經歷證明文件:採認各機關(構)、公司或學校開立之「在職證明」、「服務證明」或「離職證明」,記載任職起訖期間、單位、職稱或工作內容等資料,足資證明報名條件規定之年資及工作內容,不得僅出示勞保投保或執業登記相關資料,如應試職缺未要求工作經歷者則免附。 7.其他需繳附文件。 (二)注意事項: 1.報名所繳資料恕不退件,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請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 2.資料逾期、遺漏、提供不實或偽造變造者,視為資格不合格;所填資料或繳交證明文件於錄取後發現係屬不實或有偽造、變造情事者,撤銷錄取資格。 3.倘為軍公教退休人員者,請於經歷欄敘明「退休機關及日期」;另公務機構退休人員,請依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第77條規定自行衡酌權益事宜。 4.錄取人員應於本院通知期限內完成報到,倘逾期未完成報到程序者,視為自願放棄錄取資格,不再進用,由本院通知次一順位錄取人員依序遞補。 5.本院現職人員如欲報名本職缺者,需經現職單位主管於報名表中「現職服務單位」欄位處核章。 6.錄取後發現未符合醫事人員執業登記及繼續教育辦法之執業登記規定,致不能辦理執業登記,或有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第1項、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規定情形者,本院應予終止契約。 7.錄取後如有違反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9-1條規定情形,於中國大陸設有戶籍、不領用中國大陸之護照、身分證、定居證、居住證及其他依相關法令或經行政院、大陸委員會禁止領用之中國大陸身分證件者,於到職日前應辦理註銷。展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