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職熱搜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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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質管控關鍵戰力|誠徵品保/品管人員
月薪 35000~45000元 新北市新莊區 工作經歷不拘🏭 力明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深耕產業超過50年,從製造起家,持續投入電力與通信設備加工領域,與國內知名電機大廠 亞力電機 共同合作擴充設備與技術實力。 我們專注於輸配電設備配件製造與工程承包,以「品質」為核心,穩健經營、持續創新。 現在,我們正在尋找~🎯 品保人員(日班)📦把關品質、精準檢測,讓產品出廠每一件都值得信賴! 📍 工作地點:新北市新莊區新樹路268巷20號 🕒 上班時間:日班,週休二日 💰 月薪:35,000~45,000元(依經驗核薪) 🔧【你會做的事】 ✔ 使用尺規、測微器等檢測工具,確認產品尺寸、外觀是否達標 ✔ 根據藍圖、數據與作業規範執行品質檢測流程 ✔ 蒐集樣品進行測試,並整理分析測試結果 ✔ 協助品保程序改善與測試紀錄建立 ✔ 與製造部門協作確保品質穩定 📘【我們希望你有】 ☑ 高中以上學歷,機械、工業技藝相關科系佳 ☑ 細心、有責任感,習慣依據流程檢查與記錄 ☑ 有使用過基本量測工具經驗更佳(但也歡迎學習) 🎁【你將擁有】 ✔ 穩定工作環境與完善勞健保 ✔ 年終獎金、加班依勞基法給付 ✔ 內部訓練、學習技術提升空間大 ✔ 工作實在不複雜,重視態度與配合度! 📨【立即應徵】 請透過 1111人力銀行投遞履歷 或📞 洽詢聯絡人葉先生: (市話) 02-2203-6203 分機307 (手機) 0963-067-525 電子郵件:qa@lemin.com.tw 🛠️ 想找一份穩定、技術紮實、看得見成果的工作嗎? 加入力明,從品保開始打造你在製造業的專業實力!展開 -
居家服務督導員
月薪 36000~40000元 屏東縣東港鎮 工作經歷不拘1、個案管理服務、執行服務員督導及考核。 2、簽約管理-說明服務內容之相關規定。 3、居家服務員管理、安排規劃人力。 4、家訪評估個案服務需求,並與照管中心進行業務聯繫。 5、個案異動評估。 6、與居家服務員、家屬、個管或專員等多方溝通協調。 7、定期訪視(家、電訪)、不定期抽查服務品質。 8、相關行政事務(公文、公部門及長照單位相關事務)。 工作地點:內埔鄉辦公室或新園鄉辦公室展開 -
新北三重區–社區主任(週休3日)
月薪 36000元 新北市三重區 2~3年工作經驗1. 實施委員會之決策,確保社區日常管理符合監管標準。 2. 負責所屬員工之聘僱及解聘,並落實勞動法規遵循。 3. 指導和監督所屬員工,推動社區內務與業務運行高效。 4. 執行所屬員工之訓練、績效考核及獎懲制度。 5. 規劃物業管理方案,負責設施設備之定期巡檢修繕。 6. 處理住戶投訴與服務需求,提供即時解決方案。 7. 領導會議計劃與文書處理,協助推進重要決議事項。 8. 管理公共安全事務,有效執行危機管理與緊急應對計畫。展開 -
🎯板金折床人員/鈑金折床人員/扳金折床人員
月薪 36000~45000元 新北市新莊區 1~2年工作經驗鈑金折床操作🎯 💪 熱愛操作機械的你,期盼著展現技術的舞台嗎?來吧!加入我們的板金折床團隊,讓你的雙手打造出精密之作! 🌟 主要工作是鈑金折床操作 1. 熟練操作鈑金折床機械,確保設備正常運作 2. 依據設計圖紙,進行金屬板材的精密加工 3. 測量和檢驗尺寸,確保產品符合規格要求 4. 檢查和保養設備,讓生產過程更順暢 5. 嚴守安全和品質標準,打造優質產品 🎉 認真工作,快樂成長!不僅僅是操作,還讓你成為工藝的專家!準備好成為我們的技術核心人物了嗎?👏 現在就透過1111人力銀行投遞履歷 ,合適者我們會主動邀約面試。展開 -
(平鎮秘書)找細心夥伴!行政秘書–試用期後獎金再另計
月薪 29500~35000元 桃園市平鎮區 工作經歷不拘工作內容: 1.主要為社宅契約及文書資料處理等相關工作。 2. 製作會議記錄並追蹤處理決議事項。 3. 負責文件追蹤、資料彙整與檔案管理。 4. 準備會議議程,參與會議並撰寫會議記錄。 5. 收發信件跑郵局銀行等相關事宜。 6. 處理各項部門行政事務及文案管理。 7. 接待外賓。 8.大學夜校生可,需測試30分鐘打字。 (打字越快越好) 9.共有二次面試(一面測打字) ⭐意者可直接投遞履歷至人力銀行 試用期3個月29500 試用期後30000(含500全勤) 良率另計獎金,依照實際狀況發 (獎金一般約2-7000元依照績效) 保險福利 : 勞健團保 若有意請先投履歷, 並加line告知 0908186319(可加line,請用電話搜尋 面試地點: 桃園市中壢區 中華路一段215號 吉富林小姐 (請務必電話或LINE先預約.勿直接前往) 工作地點: 平鎮金陵路228號 (懶得煮金陵店樓上)展開 -
和平婦幼院區營養科招募約用技術士(廚師)公告
月薪 36600元 台北市中正區 工作經歷不拘一、職務名稱:約用技術士 二、職缺名額:正取 1 名 三、聯絡窗口:營養科 許營養師 電話:(02)2388-9595分機2729 四、薪資待遇: 1.約用技術士月薪約36,600元,另依績效及考核狀況發給年終獎金、考核獎金及獎勵金。 2.福利:勞健保、文康活動。 五、報名資格: 1、具中華民國國籍(大陸地區人民經許可進入臺灣地區設有戶籍滿10年以上),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第1項、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規定情形。 2、學歷:國小(含)以上畢業 3、證照:具中華民國中餐烹調丙級技術士證書(請檢附證書正反面影本)者尤佳。 若無則先以約用服務員進用。【如參加本年度全國中餐烹調丙級技術士技能檢定經榜示成績合格者,應繳相關證明證件。】 六、工作地點:和平院區(臺北市中正區中華路二段33號)※本院為無菸無檳職場。 七、工作項目: (一)食材前處理作業。 (二)飲食配膳、病房送膳服務。 (三)廚房設備、器具、環境清潔維護。 (四)國定例假日輪班,早、晚班。 (五)其他交辦事項。 八、報名方式: (一)請先繳交個人履歷表,繳交方式: 1、E–mail:A5938@tpech.gov.tw 2、紙本寄送:臺北市中正區中華路二段33號 營養科 (二)其他證件須於面試當天繳交 (三)聯絡人:和平院區營養科 許營養師,電話:(02)2388-9595分機2729 九、考試時間/地點: 報名資料初審合格者,以E-mail或電話通知面試時間及地點,報名人員亦可於上班時間電洽和平院區營養科 許營養師(02)2388-9595分機2729聯絡 十、繳交證件: 1、履歷表(請下載報名表黏貼2吋照片1張,並留白天聯絡電話)。 2、身分證正反面影本1份(出生地為大陸地區者,應檢附戶籍謄本)。 3、符合資格條件之最高學歷畢業證書。 (1)持國外經歷證明或經教育部認可之國外學歷者,需檢附我國駐外單位認證文件。持本國學歷結業證明者,須另附教育主管機關核發之資格證明書。 (2)本年度應屆畢業生,請檢附就讀學校所開立「學生○○○為本校應屆畢業生,尚未取得畢業證書」之書面證明影本或蓋有「最後一學期註冊戳記之學生證正、背面」影本;倘為研究所應屆畢業生則另檢附論文指導教授簽署「學生○○○為本校應屆畢業生,於6個月內可取得畢業證書」之書面證明影本俾憑審查,錄取報到時需檢附畢業證書正本,否則視同未錄取。 4、符合資格條件之其他專業證照正反面。參加本年度全國中餐烹調丙級技術士技能檢定經榜示成績合格者,請檢附「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技能檢定中心」成績通知書影本或線上查詢列印之成績單。錄取報到時需檢附相關專門職業及技術證書正本,否則視同未錄取。 5、相關工作經歷證明文件。 6、各項資料請以A4紙張影印並依序裝訂,報名資料無論是否錄取恕不退件。 十一、甄試方式:實作70%、面試30%,總分70分以上擇優錄取。 十二、注意事項: 1、本職務係本院自行遴用之人員,相關權利義務於契約書約定。 2、報名所繳資料恕不退件,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請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 3、資料逾期、遺漏、提供不實或偽造變造者,視為資格不合格;所填資料或繳交證明文件於錄取後發現係屬不實或有偽造、變造情事者,撤銷錄取資格。 4、倘為軍公教退休人員者,請於經歷欄敘明「退休機關及日期」;另公務機構退休人員,請依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第77條相關規定自行衡酌權益事宜。 5、本院現職人員如欲報名不同院區或單位之職缺者,需經現職單位主管於報名表核章。 6、錄取人員經通知報到者須親持體檢合格表單(1個月內有效期)與規定證件完成報到手續。(體檢事宜請洽詢本院職業安全衛生室02-2555-3000#2569)。 7、錄取人員如欲放棄報到,請填妥放棄報到聲明書,倘逾期未回覆或未於期限內完成報到程序者,視為自願放棄錄取資格。 8、錄取後發現未符合醫事人員執業登記及繼續教育辦法之執業登記規定,致不能辦理執業登記,或有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第1項、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規定情形者,本院應予終止契約。 9、本職缺須通過供膳作業人員體檢(體檢項目:含一般體檢、胸部X光、A型肝炎、B型肝炎、梅毒、傷寒、痢疾及阿米巴原蟲等),體檢未通過者無法辦理報到,取消錄取資格,由備取人員依序進用。展開 -
仁愛院區營養科招募約用技術士(廚師) / 約用服務員(廚務人員)公告
月薪 33000~36600元 台北市 工作經歷不拘一、職務名稱:約用技術士(廚師) / 約用服務員(廚務人員) 二、職缺名額:正取 5 名 三、聯絡窗口:營養科 李小姐 電話:(02) 2709-3600分機8152 四、薪資待遇: 1.約用技術士月薪約36,600元 / 約用服務員月薪約33,000元,另依績效及考核狀況發給年終獎金、考核獎金及獎勵金。。 2.福利:勞健保、文康活動。 五、報名資格: 1.具中華民國國籍(大陸地區人民經許可進入臺灣地區設有戶籍滿10年以上),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第1項、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規定情形。 2.學歷:國小(含)以上畢業。 3.證書(照):具中餐烹調丙級技術士證照。(請檢附證書正反面影本) 若無則先以約用服務員進用。【如參加本年度全國中餐烹調丙級技術士技能檢定經榜示成績合格者,應繳相關證明證件。】 六、工作地點:仁愛院區營養科【臺北市大安區仁愛路四段10號】※本院為無菸無檳職場。 七、工作項目: (一)食材前處理、大量膳食、治療飲食烹調製備作業。 (二)流質及管灌飲食製作。 (三)飲食配膳、病房送膳服務。 (四)廚房設備操作、器具操作、環境清潔維護。 (五)國定例假日輪班,早、晚班。 (六)其他交辦事項。 八、報名方式: (一)請先繳交個人履歷表,繳交方式: 1.E–mail:A1831@tpech.gov.tw 2.紙本寄送:臺北市大安區仁愛路四段10號營養科 (二)其他證件須於面試當天繳交 (三)聯絡人:仁愛院區營養科 李小姐 電話:(02) 2709-3600分機8152 九、考試時間/地點: 報名資料初審合格者,以E-mail或電話通知面試時間及地點,報名人員亦可於上班時間電洽仁愛院區承辦人: 李小姐 電話:(02) 2709-3600分機8152 十、繳交證件: 1.履歷表(請下載報名表黏貼2吋照片1張,並留白天聯絡電話)。 2.身分證正反面影本1份(出生地為大陸地區者,應檢附戶籍謄本)。 3.符合資格條件之最高學歷畢業證書。 (1)持國外經歷證明或經教育部認可之國外學歷者,需檢附我國駐外單位認證文件。持本國學歷結業證明者,須另附教育主管機關核發之資格證明書。 (2)本年度應屆畢業生,請檢附就讀學校所開立「學生○○○為本校應屆畢業生,尚未取得畢業證書」之書面證明影本或蓋有「最後一學期註冊戳記之學生證正、背面」影本;倘為研究所應屆畢業生則另檢附論文指導教授簽署「學生○○○為本校應屆畢業生,於6個月內可取得畢業證書」之書面證明影本俾憑審查,錄取報到時需檢附畢業證書正本,否則視同未錄取。 4.符合資格條件之其他專業證照正反面。參加本年度全國中餐烹調丙級技術士技能檢定經榜示成績合格者,請檢附「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技能檢定中心」成績通知書影本或線上查詢列印之成績單。錄取報到時需檢附相關專門職業及技術證書正本,否則視同未錄取。 5.相關工作經歷證明文件。 6.各項資料請以A4紙張影印並依序裝訂,報名資料無論是否錄取恕不退件。 十一、甄試方式:實作70%、面試30%,總分70分以上擇優錄取。 十二、注意事項: 1.本職務係本院自行遴用之人員,相關權利義務於契約書約定。 2.報名所繳資料恕不退件,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請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 3.資料逾期、遺漏、提供不實或偽造變造者,視為資格不合格;所填資料或繳交證明文件於錄取後發現係屬不實或有偽造、變造情事者,撤銷錄取資格。 4.倘為軍公教退休人員者,請於經歷欄敘明「退休機關及日期」;另公務機構退休人員,請依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第77條相關規定自行衡酌權益事宜。 5.本院現職人員如欲報名不同院區或單位之職缺者,需經現職單位主管於報名表核章。 6.錄取人員經通知報到者須親持體檢合格表單(1個月內有效期)與規定證件完成報到手續。(體檢事宜請洽詢本院職業安全衛生室02-2555-3000#2569)。 7.錄取人員如欲放棄報到,請填妥放棄報到聲明書,倘逾期未回覆或未於期限內完成報到程序者,視為自願放棄錄取資格。 8.錄取後發現未符合醫事人員執業登記及繼續教育辦法之執業登記規定,致不能辦理執業登記,或有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第1項、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規定情形者,本院應予終止契約。 9.本職缺須通過供膳作業人員體檢(體檢項目:含一般體檢、胸部X光、A型肝炎、B型肝炎、梅毒、傷寒、痢疾及阿米巴原蟲等),體檢未通過者無法辦理報到,取消錄取資格,由備取人員依序進用。展開 -
忠孝院區營養科招募約用技術士(廚師)公告
月薪 36600元 台北市南港區 工作經歷不拘一、職務名稱:約用技術士 二、職缺名額:正取 1 名 三、聯絡窗口:營養科 高營養師 電話:(02)2786-1288分機8004 四、薪資待遇: 1.約用技術士月薪約36,600元,另依績效及考核狀況發給年終獎金、考核獎金及獎勵金,年薪約43-49萬元。 2.福利:工作穩定、勞健保、文康活動、生日禮金、特休假、員工體檢、社團補助、進修補助。 五、報名資格: 1、具中華民國國籍(大陸地區人民經許可進入臺灣地區設有戶籍滿10年以上),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第1項、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規定情形。 2、學歷:國小(含)以上畢業 3、證照:報考約用技術士需具中餐烹調丙級技術士證照(請檢附證書正反面影本),若無則先以約用服務員進用【如參加本年度全國中餐烹調丙級技術士技能檢定經榜示成績合格者,應繳相關證明證件。】 六、工作地點:忠孝院區(臺北市南港區同德路87號)※本院為無菸無檳職場。 七、工作項目: (一)食材前處理、大量膳食、治療飲食烹調製備作業。 (二)流質及管灌飲食製作。 (三)飲食配膳、病房送膳服務。 (四)廚房設備、器具、環境清潔維護。 (五)國定例假日輪班,早、晚班。 (六)其他交辦事項。 八、報名方式: (一)請先繳交個人履歷表,繳交方式: 1、E–mail:A2877@tpech.gov.tw 2、紙本寄送:臺北市南港區同德路87號 營養科 (二)其他證件須於面試當天繳交 (三)聯絡人:忠孝院區營養科 林高營養師,電話:(02) 2786-1288分機8004 九、考試時間/地點: 報名資料初審合格者,以E-mail或電話通知面試時間及地點,報名人員亦可於上班時間電洽忠孝院區營養科林營養師 (02)2786-1288分機8004聯絡 十、繳交證件: 1、履歷表(請下載報名表黏貼2吋照片1張,並留白天聯絡電話)。 2、身分證正反面影本1份(出生地為大陸地區者,應檢附戶籍謄本)。 3、符合資格條件之最高學歷畢業證書。 (1)持國外經歷證明或經教育部認可之國外學歷者,需檢附我國駐外單位認證文件。持本國學歷結業證明者,須另附教育主管機關核發之資格證明書。 (2)本年度應屆畢業生,請檢附就讀學校所開立「學生○○○為本校應屆畢業生,尚未取得畢業證書」之書面證明影本或蓋有「最後一學期註冊戳記之學生證正、背面」影本;倘為研究所應屆畢業生則另檢附論文指導教授簽署「學生○○○為本校應屆畢業生,於6個月內可取得畢業證書」之書面證明影本俾憑審查,錄取報到時需檢附畢業證書正本,否則視同未錄取。 4、符合資格條件之其他專業證照正反面。參加本年度全國中餐烹調丙級技術士技能檢定經榜示成績合格者,請檢附「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技能檢定中心」成績通知書影本或線上查詢列印之成績單。錄取報到時需檢附相關專門職業及技術證書正本,否則視同未錄取。 5、相關工作經歷證明文件。 6、各項資料請以A4紙張影印並依序裝訂,報名資料無論是否錄取恕不退件。 十一、甄試方式:實作70%、面試30%,總分70分以上擇優錄取。 十二、注意事項: 1、本職務係本院自行遴用之人員,相關權利義務於契約書約定。 2、報名所繳資料恕不退件,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請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 3、資料逾期、遺漏、提供不實或偽造變造者,視為資格不合格;所填資料或繳交證明文件於錄取後發現係屬不實或有偽造、變造情事者,撤銷錄取資格。 4、倘為軍公教退休人員者,請於經歷欄敘明「退休機關及日期」;另公務機構退休人員,請依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第77條相關規定自行衡酌權益事宜。 5、本院現職人員如欲報名不同院區或單位之職缺者,需經現職單位主管於報名表核章。 6、錄取人員經通知報到者須親持體檢合格表單(1個月內有效期)與規定證件完成報到手續。(體檢事宜請洽詢本院職業安全衛生室02-2555-3000#2569)。 7、錄取人員如欲放棄報到,請填妥放棄報到聲明書,倘逾期未回覆或未於期限內完成報到程序者,視為自願放棄錄取資格。 8、錄取後發現未符合醫事人員執業登記及繼續教育辦法之執業登記規定,致不能辦理執業登記,或有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第1項、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規定情形者,本院應予終止契約。 9、本職缺須通過供膳作業人員體檢(體檢項目:含一般體檢、胸部X光、A型肝炎、B型肝炎、梅毒、傷寒、痢疾及阿米巴原蟲等),體檢未通過者無法辦理報到,取消錄取資格,由備取人員依序進用。展開 -
忠孝院區營養科(廣慈博愛園區)招募約用技術士(廚師)公告
月薪 36600元 台北市大同區 工作經歷不拘一、職務名稱:約用技術士 二、職缺名額:正取 4 名 三、聯絡窗口:營養科 張營養師 電話:(02)2786-1288分機8021 (02)8726-1105分機2371 四、薪資待遇: 1.約用技術士月薪約36,600元,另依績效及考核狀況發給年終獎金、考核獎金及獎勵金,年薪約43-49萬元。 2.福利:工作穩定、勞健保、文康活動、生日禮金、特休假、員工體檢、社團補助、進修補助。 五、報名資格: 1、具中華民國國籍(大陸地區人民經許可進入臺灣地區設有戶籍滿10年以上),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第1項、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規定情形。 2、學歷:國小(含)以上畢業 3、證照:報考約用技術士需具中餐烹調丙級技術士證照(請檢附證書正反面影本),若無則先以約用服務員進用【如參加本年度全國中餐烹調丙級技術士技能檢定經榜示成績合格者,應繳相關證明證件。】 六、工作地點:廣慈博愛園區衛福大樓5樓廚房,到職後,前3個月先至忠孝院區培訓 ※本院為無菸無檳職場。 七、工作項目: (一)食材前處理、大量膳食、治療飲食烹調製備作業。 (二)流質及管灌飲食製作。 (三)飲食配膳、病房送膳服務。 (四)廚房設備、器具、環境清潔維護。 (五)國定例假日輪班,早、晚班。 (六)其他交辦事項。 八、報名方式: (一)請先繳交個人履歷表,繳交方式: 1、E–mail:A6170@tpech.gov.tw 2、紙本寄送:臺北市南港區同德路87號 營養科 (二)其他證件須於面試當天繳交 (三)聯絡人:忠孝院區營養科 張營養師,電話:(02)2786-1288分機8021 (02)8726-1105分機2371 九、考試時間/地點: 報名資料初審合格者,以E-mail或電話通知面試時間及地點,報名人員亦可於上班時間電洽忠孝院區營養科 張營養師 (02)2786-1288分機8021 (02)8726-1105分機2371 聯絡 十、繳交證件: 1、履歷表(請下載報名表黏貼2吋照片1張,並留白天聯絡電話)。 2、身分證正反面影本1份(出生地為大陸地區者,應檢附戶籍謄本)。 3、符合資格條件之最高學歷畢業證書。 (1)持國外經歷證明或經教育部認可之國外學歷者,需檢附我國駐外單位認證文件。持本國學歷結業證明者,須另附教育主管機關核發之資格證明書。 (2)本年度應屆畢業生,請檢附就讀學校所開立「學生○○○為本校應屆畢業生,尚未取得畢業證書」之書面證明影本或蓋有「最後一學期註冊戳記之學生證正、背面」影本;倘為研究所應屆畢業生則另檢附論文指導教授簽署「學生○○○為本校應屆畢業生,於6個月內可取得畢業證書」之書面證明影本俾憑審查,錄取報到時需檢附畢業證書正本,否則視同未錄取。 4、符合資格條件之其他專業證照正反面。參加本年度全國中餐烹調丙級技術士技能檢定經榜示成績合格者,請檢附「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技能檢定中心」成績通知書影本或線上查詢列印之成績單。錄取報到時需檢附相關專門職業及技術證書正本,否則視同未錄取。 5、相關工作經歷證明文件。 6、各項資料請以A4紙張影印並依序裝訂,報名資料無論是否錄取恕不退件。 十一、甄試方式:實作70%、面試30%,總分70分以上擇優錄取。 十二、注意事項: 1、本職務係本院自行遴用之人員,相關權利義務於契約書約定。 2、報名所繳資料恕不退件,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請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 3、資料逾期、遺漏、提供不實或偽造變造者,視為資格不合格;所填資料或繳交證明文件於錄取後發現係屬不實或有偽造、變造情事者,撤銷錄取資格。 4、倘為軍公教退休人員者,請於經歷欄敘明「退休機關及日期」;另公務機構退休人員,請依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第77條相關規定自行衡酌權益事宜。 5、本院現職人員如欲報名不同院區或單位之職缺者,需經現職單位主管於報名表核章。 6、錄取人員經通知報到者須親持體檢合格表單(1個月內有效期)與規定證件完成報到手續。(體檢事宜請洽詢本院職業安全衛生室02-2555-3000#2569)。 7、錄取人員如欲放棄報到,請填妥放棄報到聲明書,倘逾期未回覆或未於期限內完成報到程序者,視為自願放棄錄取資格。 8、錄取後發現未符合醫事人員執業登記及繼續教育辦法之執業登記規定,致不能辦理執業登記,或有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第1項、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規定情形者,本院應予終止契約。 9、本職缺須通過供膳作業人員體檢(體檢項目:含一般體檢、胸部X光、A型肝炎、B型肝炎、梅毒、傷寒、痢疾及阿米巴原蟲等),體檢未通過者無法辦理報到,取消錄取資格,由備取人員依序進用。展開 -
松德院區營養科招募約用技術士(廚師)公告
月薪 36600元 台北市信義區 工作經歷不拘一、職務名稱:約用技術士(廚師) 二、職缺名額:正取 1 名 三、聯絡窗口:營養科 周營養師 電話:(02) 27263141分機1326 四、薪資待遇: 1. 約用技術士月薪約36,600元,另依績效及考核狀況發給年終獎金、考核獎金及獎勵金。 2. 福利:勞健保、文康活動。 五、報名資格: 1. 具中華民國國籍(大陸地區人民經許可進入臺灣地區設有戶籍滿10年以上),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第1項、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規定情形。 2. 學歷:國小(含)以上畢業。(請檢附學歷證明正反面影本) 3. 證照:具中餐烹調丙級技術士證照。(請檢附證書正反面影本) 若無則先以約用服務員進用。【如參加本年度全國中餐烹調丙級技術士技能檢定經榜示成績合格者,應繳相關證明證件。】 六、工作地點: 松德院區(臺北市信義區松德路309號三樓營養科)※本院為無菸無檳職場。 七、工作項目: (一)食材前處理、大量膳食、治療飲食烹調製備作業。 (二)特殊飲食製備。 (三)飲食配膳、病房送膳服務。 (四)科室及廚房設備、器具、環境清潔維護。 (五)國定例假日輪班,早、晚班或二頭班。 (六)其他交辦事項。 八、報名方式: (一) 請先繳交個人履歷表,繳交方式: 1. E–mail:A3388@tpech.gov.tw 2. 紙本寄送:臺北市信義區松德路309號三樓營養科 (二) 其他證件須於面試當天繳交 (三) 聯絡人:營養科 周營養師 電話:(02) 27263141分機1326 九、考試時間/地點: 以隨到隨考方式招考,報名資料初審合格者,以E-mail或電話通知面試時間及地點,報名人員亦可於上班時間電洽營養科 周營養師 電話:(02) 27263141分機1326 聯絡 十、繳交證件: 1、履歷表(請下載報名表黏貼2吋照片1張,並留白天聯絡電話)。 2、身分證正反面影本1份(出生地為大陸地區者,應檢附戶籍謄本)。 3、符合資格條件之最高學歷畢業證書。 (1)持國外經歷證明或經教育部認可之國外學歷者,需檢附我國駐外單位認證文件。持本國學歷結業證明者,須另附教育主管機關核發之資格證明書。 (2)本年度應屆畢業生,請檢附就讀學校所開立「學生○○○為本校應屆畢業生,尚未取得畢業證書」之書面證明影本或蓋有「最後一學期註冊戳記之學生證正、背面」影本;倘為研究所應屆畢業生則另檢附論文指導教授簽署「學生○○○為本校應屆畢業生,於6個月內可取得畢業證書」之書面證明影本俾憑審查,錄取報到時需檢附畢業證書正本,否則視同未錄取。 4、符合資格條件之其他專業證照正反面。參加本年度全國中餐烹調丙級技術士技能檢定經榜示成績合格者,請檢附「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技能檢定中心」成績通知書影本或線上查詢列印之成績單。錄取報到時需檢附相關專門職業及技術證書正本,否則視同未錄取。 5、相關工作經歷證明文件。 6、各項資料請以A4紙張影印並依序裝訂,報名資料無論是否錄取恕不退件。 十一、甄試方式: 實作70%、面試30%,總分70分以上擇優錄取。 十二、注意事項: 1.本職務係本院自行遴用之人員,相關權利義務於契約書約定。 2.報名所繳資料恕不退件,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請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 3.資料逾期、遺漏、提供不實或偽造變造者,視為資格不合格;所填資料或繳交證明文件於錄取後發現係屬不實或有偽造、變造情事者,撤銷錄取資格。 4.倘為軍公教退休人員者,請於經歷欄敘明「退休機關及日期」;另公務機構退休人員,請依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第77條相關規定自行衡酌權益事宜。 5. 本院現職人員如欲報名本職缺者,需經現職單位主管於報名表中「現職服務單位」欄位處核章。 6.錄取人員經通知報到者須親持體檢合格表單(1個月內有效期)與規定證件完成報到手續。(體檢事宜請洽詢本院職業安全衛生室02-2555-3000#2569)。 7.錄取人員如欲放棄報到,請填妥放棄報到聲明書,倘逾期未回覆或未於期限內完成報到程序者,視為自願放棄錄取資格。 8.錄取後發現未符合醫事人員執業登記及繼續教育辦法之執業登記規定,致不能辦理執業登記,或有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第1項、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規定情形者,本院應予終止契約。 9.本職缺須通過供膳作業人員體檢(體檢項目:含一般體檢、胸部X光、A型肝炎、B型肝炎、梅毒、傷寒、痢疾及阿米巴原蟲等),體檢未通過者無法辦理報到,取消錄取資格,由備取人員依序進用。展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