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職熱搜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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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材儲備幹部
月薪 40000元 新北市新莊區 5~6年工作經驗1. ERP系統基本資料維護,如:品號成本維護 2. 物料進度協助生管安排及了解加工時程, 尋找加工供應商及電鍍供應商等... 3. 配合業務需求製作RoHS分析表及維護廠商SGS檢驗報告, 定期更新及萁它相關事項 4. 達切業務交期並了解產品及產能展開 -
統一超商(楠梓區)聯合招募門市夥伴歡迎二度就業夥伴加入
月薪 29500~38000元 高雄市楠梓區 工作經歷不拘門市一般業務 *福利 保險類 1.勞保 2.健保 其他 1.免費制服 2.完整的教育訓練 3.年度食品從業人員健康檢查 4.升遷管道完善展開 -
土木資深工程師(士林)*CF690B捷運專案-支撐組 *
面議(經常性薪資達4萬元或以上) 40000元 台北市士林區 5~6年工作經驗1.辦理施工圖、計畫書、請購發包提送。 2.辦理主辦業務之業主及廠商計價 3.協力廠商現場施工管理、安衛管理、品質管制、進度控管及界面協調 4.配合業主稽查及主管交辦事務展開 -
採購助理
月薪 32000~37000元 台南市安平區 工作經歷不拘1、協調及安排、追蹤主管交辦業務。 2、預算管控及更新、高益系統導入及執行。 3、基本圖面檢討,材料用料計算。 4、具冷靜分析歸納能力,可接受培訓者。 5、會識圖、有工程發包經驗佳。展開 -
職業小貨車司機
月薪 40000~50000元 新北市中和區 1~2年工作經驗1. 具備駕駛小貨車的技術及安全意識,依據交通規則行駛,確保行車安全。 2. 協助或獨立完成貨物的裝卸工作,確保貨物穩固與安全,並依客戶要求正確定位設備。 3. 定期進行車輛檢查與保養,負責車輛清潔並處理簡易故障,確保車輛狀態良好運行。 4. 規劃及執行最佳送貨路線,節省運輸時間並降低運輸成本。 5. 嚴格依循運輸計劃,準時將貨物安全送達客戶指定地點。 6. 熟練處理運輸文件,確保交付作業符合作業流程及規範。 7. 監控並維護貨物狀態,主動回報貨物配送中的突發問題。 8. 與內部團隊、客戶保持良好溝通,應對突發狀況提供靈活解決方案, 提供優質運輸服務以提高客戶滿意度。 加入我們,共同打造高效專業的物流服務!如果你擅於駕駛、有責任感且注重服務細節,歡迎加入我們的團隊,成為我們核心業務的一份子,期待您的申請!展開 -
物流中心(電商) - AGV 生產力提升專案副理
面議(經常性薪資達4萬元或以上) 40000元 桃園市觀音區 5~6年工作經驗隨著電商業務快速成長,我們正在打造更高效率的智慧物流中心。我們正在尋找具備自動化與物流思維的人才,一起推動 AGV(Automated Guided Vehicle)與智慧物流系統,持續提升倉儲營運效率與自動化程度。如果你對 智慧物流、自動化系統與大型物流場域改善充滿熱情,這將是一個能真正發揮專業並創造影響力的機會。 1. AGV 與自動化專案規劃與作業優化 •規劃並推動物流中心 AGV / AMR 自動化專案 •與設備供應商及系統整合商合作完成 •參與自動化設備測試、驗收與上線 2. 生產力與流程優化 •分析物流作業流程,提出自動化改善方案 •透過 AGV 與系統整合提升倉儲效率與產能 •持續優化作業動線與設備使用效率 3. 跨部門專案管理 •協調物流營運、IT、工程與設備供應商 •管理專案進度、風險與品質 •確保專案按計畫落地與持續改善 4. 自動化系統維運與優化 •追蹤 AGV / 自動化設備運作狀況 •分析異常並提出改善方案 •推動設備穩定度與系統效率提升展開 -
社工人員-屏中服務中心
月薪 38898~45000元 屏東縣東港鎮 1~2年工作經驗一、工作說明: 1.身心障礙者家庭照顧者支持服務。 2.提供個案管理服務、諮詢、資源連結、轉介、據點經營、場地維護、志工團隊的招募與經營。 3.個管服務涵蓋訪視、評估、擬定並執行服務計畫及定期檢視服務效益等。 3.辦理社區宣導、資源盤點及社區資源開發。 4.規劃並辦理家庭支持方案活動,包含照顧技巧、專業知能、休閒紓壓課程、照顧者支持團體及手足團體等。 4.撰寫年度計畫、成果報告、相關報表及核銷等相關工作。 5.其它主管交辦事項。 6.因應專業能力培養及業務拓展,有輪調安排。 二、福利說明: 1.薪資依考核結果及年資調整。 2.愛宴、EAP員工協助方案(心理/財務/法律諮詢)、健康促進社團補助、員工健檢、結婚禮金、生育津貼 、慰問金、有薪家庭照顧假...等。 三、薪資加給: 敘薪以衛福部社工薪資制度給薪;具碩士以上學歷或專科證書者每月增給2,000元;具執業執照加給每月增給4,000元(自證書或執照有效起始日核給為原則)。展開 -
臺北市立聯合醫院陽明院區口腔醫學科招募約用主治醫師(徵才編號1140084)
面議(經常性薪資達4萬元或以上) 52089元 台北市士林區 工作經歷不拘臺北市立聯合醫院陽明院區口腔醫學科招募約用主治醫師 一、職稱:約用主治醫師。 二、名額:正取2名,備取2名。 三、報名資格: (一)本職務係本院自行遴用之醫事人員,相關權利義務於契約書約定。 (二)具中華民國國籍(大陸地區人民經許可進入臺灣地區設有戶籍滿10年以上)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第1項、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及第9-1條規定情形;不得於中國大陸設有戶籍、不領用中國大陸之護照、身分證、定居證、居住證及其他依相關法令或經行政院、大陸委員會禁止領用之中國大陸身分證件。 (三)具備「醫事人員人事條例」任用資格。 (四)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學或獨立學院之牙醫學系畢業。 (五)領有醫師考試及格證書。 (六)領有牙醫師證書,另具部定專科醫師證書者尤佳。 (七)具有效期(截止日期至少需於到職日)ETTC、ACLS、APLS或NRP證書或其他經本院認定之相關證書之一。 四、甄試方式:面試30%、專業測驗(專科報告:【專科病例報告】,5-10分鐘)70%,總分70分以上為錄取標準。 五、工作項目: (一)口腔醫學科門診醫療業務。 (二)各種討論會、實習醫師及受訓牙醫師指導及教學研究工作。 (三)其他交辦事項。 六、工作地點:臺北市立聯合醫院陽明院區(臺北市士林區雨聲街105 號)。※本院為無菸無檳職場。 七、聯絡方式:口腔醫學科廖小姐:聯絡電話02-28353456 轉 6236 。(請於週一至週五上班間來電) 八、報名方式: (一)即日起至115年10月2日17:00止,請至臺北市立聯合醫院網站「人才招募專區/一般人才招募/徵才公告」網路報名(請務必自行確認報名成功,否則一律視同未報名),並自行列印甄試報名表並檢附相關證件,以親送或限時掛號郵寄(10851)臺北市萬華區艋舺大道101號11樓,臺北市立聯合醫院人事室二股郭小姐收,以限時掛號郵戳為憑(臺北市新北市以外地區請務必自行預留郵件送達時間)。信封請註明應徵科室、職稱及寄件人姓名,且確實勾選必備資料(依實際收件證件資料為準)。 (二)應繳證件:(必備文件) 1.報名表或履歷表(請留白天聯絡電話、電子郵件信箱、黏貼2吋照片1張)。 2.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1份(出生地為大陸地區者,應檢附戶籍謄本)。 3.國內外大學或獨立學院之醫學系畢業證書影本。 4.牙醫師證書及考試及格證書影本 1 份。 5.考試及格證書影本。 6.有效期(截止日期至少需於到職日)ETTC、ACLS、APLS或NRP證書或其他經本院認定之相關證書之一影本。 7.專案報告1份。 8.其他自行繳附文件,如具效期部定專科醫師證書或專科訓練證明。 (三)注意事項: 1.持外國學、經歷證明者,需附我國駐外單位認證文件。持本國學歷結業證明者,須另附教育主管機關核發之資格證明書。 2.未註明應試類科、未貼妥照片、未填寫自傳、應備文件若有資料不全、未附或資格條件不符者,即視為資格審查不合格,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補附文件、退件或及變更報考類科。 3.各項資料請以A4紙張影印並依序裝訂,報名資料無論是否錄取恕不退件,如需返還報名資料,可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以落實環保政策。 4.各項資料逾期、遺漏、不實或偽造變造者,視為資格不合格;所填資料或繳交證明文件於錄取後發現係屬不實或有偽造、變造情事者,撤銷錄取資格。 5.報名表所填具之電子郵件信箱、通訊地址、聯絡電話等資料有異動者,請傳真通知本院並同時來電確認,以維護錄取人員權益。 6.甄試及報到應依本院指定日期前來,參加甄試人員及錄取人員逾通知甄試時間、報到期限而未參加甄試或報到者,視為放棄,並註銷其資格,不得以任何理由請求保留。 7.依本院約用醫師管理要點肆、二十三、(五)之規定,不得兼任本院以外之工作,但「公務員服務法」允許者不在此限,惟應事前報經院長核准。 (四)放榜地點:請至「請至臺北市立聯合醫院網站「人才招募專區/一般人才招募/錄取公告」查詢。 (五)甄試訊息:另行通知。 (六)備註: 1.待遇:依「臺北市立聯合醫院約用醫師管理要點」及「臺北市政府衛生局所屬醫療機構人員獎勵金發給基準」辦理。 2.錄取後發現未符合醫事人員執業登記及繼續教育辦法之執業登記規定,致不能辦理執業登記,本院應予終止契約。 3.倘為軍公教退休人員者,請於經歷欄敘明「退休機關及日期」;另公務機構退休人員,請依公務人員退休法第23條第1項第4款規定自行衡酌權益事宜。 4.錄取人員應持合格體檢報告(3個月內有效期)始得完成報到手續(相關疑問請洽院本部勞安室2555-3000分機2569)。展開 -
臺北市立聯合醫院中興院區復健科招募約用主治醫師1名 (G477)
面議(經常性薪資達4萬元或以上) 40000元 台北市大同區 工作經歷不拘中興院區復健科招募約用主治醫師1名(G477) 一、職稱:約用主治醫師。 二、名額:正取1名,備取1名。 三、報名資格: (一)具中華民國國籍並領有國民身分證(大陸籍人士需來臺設籍10年以上),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第1項、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及第9-1條規定情形;不得於中國大陸設有戶籍、不領用中國大陸之護照、身分證、定居證、居住證及其他依相關法令或經行政院、大陸委員會禁止領用之中國大陸身分證件。 (二)具中華民國國籍及領有國民身分證(大陸籍人士需來臺設籍10年以上)。 (三)具備「醫事人員人事條例」任用資格。 (四)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學或獨立學院之醫學系或中醫學系選醫學系雙主修畢業。 (五)具國內醫師證書及考試及格證書。 (六)具有效期復健科專科醫師證書。 (七)具有效期(截止日期至少需於到職日)ETTC證書、ACLS證書、APLS證書或NRP證書或其他經本院認定之相關證書之一。 四、甄試方式: 面試30%、專業測驗(專案報告題目:復健科醫師在住院醫療及居家長照之角色,5~10分鐘)70%,總分80分以上為錄取標準。 五、工作項目: (一)復健醫學科臨床醫療業務。 (二)需輪值夜班及假日值班。 (三)教學 (四)其他交辦事項。 六、工作地點:臺北市立聯合醫院中興院區(臺北市大同區鄭州路145號) ※本院為無菸無檳職場。 七、聯絡人及電話:武先生,聯絡電話:2552-3234分機6336。 請於週一至週五上班間來電 八、報名方式: (一)即日起至115年8月31日17:00止,請至臺北市立聯合醫院網站「人才招募專區/一般人才招募/徵才公告」網路報名(請務必自行確認報名成功,否則一律視同未報名),並自行列印甄試報名表並檢附相關證件,以親送或限時掛號郵寄(10851)臺北市萬華區艋舺大道101號11樓,臺北市立聯合醫院人事室二股李小姐收,以限時掛號郵戳為憑(臺北市新北市以外地區請務必自行預留郵件送達時間)。信封請註明應徵科室、職稱及寄件人姓名,且確實勾選必備資料(依實際收件證件資料為準)。 (二)應繳證件: 必備文件: 1. 報名表或履歷表(請至臺北市立聯合醫院網站「人才招募專區/一般人才招募/徵才公告」網路報名,自行列印甄試報名表並留白天聯絡電話、電子郵件信箱、黏貼2吋照片1張)、自傳各1份。 2.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出生地為大陸地區者,應檢附戶籍謄本)。 3.國內外大學或獨立學院之醫學系或中醫學系選醫學系雙主修畢業證書影本。 4.醫師證書影本 5.考試及格證書影本。 6.有效期(效期截止日期至少需至報到日)復健科專科醫師證書影本。 7.有效期ETTC證書、ACLS證書、APLS證書或NRP證書或其他經本院認定之相關證書之一影本,如尚未取得相關證書應於報到時繳交證書影本始得辦理報到。 (三)注意事項: 1.持外國學、經歷證明者,需附我國駐外單位認證文件。持本國學歷結業證明者,須另附教育主管機關核發之資格證明書。 2.未註明應試類科、未貼妥照片、未填寫自傳、應備文件若有資料不全、未附或資格條件不符者,即視為資格審查不合格,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補附文件、退件或及變更報考類科。 3.報名所繳資料恕不退件,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請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 4.報名表所填具之電子郵件信箱、通訊地址、聯絡電話等資料有異動者,請以E-mail通知本院並同時來電確認,以維護錄取人員權益。 5.資料逾期、遺漏、提供不實或偽造變造者,視為資格不合格;所填資料或繳交證明文件於錄取後發現係屬不實或有偽造、變造情事者,撤銷錄取資格。 6.參加甄試人員及錄取人員逾通知甄試時間、報到期限而未參加甄試或報到者,視為放棄,並註銷其資格,不得以任何理由請求保留。 7.倘為軍公教退休人員者,請於經歷欄敘明「退休機關及日期」;另公務機構退休人員,請依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第77條規定自行衡酌權益事宜。 8.錄取後發現未符合醫事人員執業登記及繼續教育辦法之執業登記規定,致不能辦理執業登記,或有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第1項、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規定情形者,本院應予終止契約。 9.錄取後如有違反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9-1條規定情形,於中國大陸設有戶籍、不領用中國大陸之護照、身分證、定居證、居住證及其他依相關法令或經行政院、大陸委員會禁止領用之中國大陸身分證件者,於到職日前應辦理註銷。 10.依本院約用醫師管理要點肆、二十三、(五)之規定,不得兼任本院以外之工作,但「公務員服務法」允許者不在此限,惟應事前報經院長核准。 (四)放榜地點:請自行至臺北市立聯合醫院網站「人才招募專區/一般人才招募/錄取公告」查詢。 (五)甄試訊息:臺北市立聯合醫院網站「人才招募專區/一般人才招募/初審公告」查詢(或洽聯絡人確認)。 (六)備註: 1.待遇:依「臺北市立聯合醫院約用醫師管理要點」及「臺北市政府衛生局所屬醫療機構人員獎勵金發給基準」辦理。 2.錄取人員應持合格體檢報告(3 個月內有效期)始得完成報到手續(相關疑問請洽院本部職業安全衛生室電話:2555-3000分機2569)。展開 -
臺北市立聯合醫院和平院區急診科招募約用主治醫師1名(H425)
面議(經常性薪資達4萬元或以上) 40000元 台北市中正區 工作經歷不拘臺北市立聯合醫院和平婦幼院區急診科招募約用主治醫師1名公告(H425 ) 一、職稱:約用主治醫師 二、名額:正取1名,備取0名。 三、報名資格: (一)具中華民國國籍並領有國民身分證(大陸籍人士需來臺設籍10年以上),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第1項、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及第9-1條規定情形;不得於中國大陸設有戶籍、不領用中國大陸之護照、身分證、定居證、居住證及其他依相關法令或經行政院、大陸委員會禁止領用之中國大陸身分證件。 (二)具備「醫事人員人事條例」任用資格。 (三)國內外經教育部認可大學以上醫學系或中醫學系雙主修醫學系畢業。 (四)領有國內醫師證書 (五)領有國內考試及格證書。 (六)具國內有效期急診醫學科專科醫師證書。 (七)具國內有效期(截止日期至少需於到職生效日)ETTC證書、ACLS證書、APLS證書或NRP證書或 其他經本院認定之相關證書之一。 四、甄試方式: 面試30%、專業測驗(專案報告:急診相關專業報告,10~15分鐘)70%,總分75分以上為錄取標準。 五、工作項目: (一)急診科醫療業務。 (二)大量傷患之應變。。 (三)科內安排之教學一律必須參加、主持或指導 (四)其他交辦事項。 六、工作地點:臺北市立聯合醫院和平院區。 ※本院為無菸無檳職場。 七、聯絡方式:陳小姐,(02)23889595轉2722。請於週一至週五上班間來電 八、備註: (一)即日起至115年8月31日17:00止,請至臺北市立聯合醫院網站「人才招募專區/一般人才招募/徵才公告」網路報名(請務必自行確認報名成功,否則一律視同未報名),並自行列印甄試報名表並檢附相關證件,以親送或限時掛號郵寄(10851)臺北市萬華區艋舺大道101號11樓,臺北市立聯合醫院人事室二股李小姐收,以限時掛號郵戳為憑(臺北市新北市以外地區請務必自行預留郵件送達時間)。信封請註明應徵科室、職稱及寄件人姓名,且確實勾選必備資料(依實際收件證件資料為準)。 (二)應繳證件: 1.甄試報名表(請至臺北市立聯合醫院網站「人才招募專區/一般人才招募/徵才公告」網路報名,自行列印甄試報名表並留白天聯絡電話、電子郵件信箱、黏貼2吋照片1張)、自傳各1份。 2.身份證正反面影本(出生地為大陸地區者,應檢附戶籍謄本)。 3.國內外經教育部認可大學以上醫學系或中醫學系雙主修醫學系畢業證書影本1份。 4.國內醫師證書影本。 5.國內醫師考試及格證書影本。 6.國內有效期急診醫學科專科醫師證書影本。 7.有效期ETTC證書、ACLS證書、APLS證書或NRP證書或其他經本院認定之相關證書之一影本,如尚未取得相關證書應於報到時繳交證書影本始得辦理報到 (三)注意事項: 1.持外國學、經歷證明者,需附我國駐外單位認證文件。持本國學歷結業證明者,須另附教育主管機關核發之資格證明書。 2.未註明應試類科、未貼妥照片、未填寫自傳、應備文件若有資料不全、未附或資格條件不符者,即視為資格審查不合格,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補附文件、退件或及變更報考類科。 3.報名所繳資料恕不退件,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請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 4.報名表所填具之電子郵件信箱、通訊地址、聯絡電話等資料有異動者,請以E-mail通知本院並同時來電確認,以維護錄取人員權益。 5.資料逾期、遺漏、提供不實或偽造變造者,視為資格不合格;所填資料或繳交證明文件於錄取後發現係屬不實或有偽造、變造情事者,撤銷錄取資格。 6.參加甄試人員及錄取人員逾通知甄試時間、報到期限而未參加甄試或報到者,視為放棄,並註銷其資格,不得以任何理由請求保留。 7.倘為軍公教退休人員者,請於經歷欄敘明「退休機關及日期」;另公務機構退休人員,請依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第77條規定自行衡酌權益事宜。 8.錄取後發現未符合醫事人員執業登記及繼續教育辦法之執業登記規定,致不能辦理執業登記,或有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第1項、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規定情形者,本院應予終止契約。 9.錄取後如有違反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9-1條規定情形,於中國大陸設有戶籍、不領用中國大陸之護照、身分證、定居證、居住證及其他依相關法令或經行政院、大陸委員會禁止領用之中國大陸身分證件者,於到職日前應辦理註銷。 10.依本院約用醫師管理要點肆、二十三、(五)之規定,不得兼任本院以外之工作,但「公務員服務法」允許者不在此限,惟應事前報經院長核准。 (四)放榜地點:請自行至臺北市立聯合醫院網站「人才招募專區/一般人才招募/錄取公告」查詢。 (五)甄試訊息:臺北市立聯合醫院網站「人才招募專區/一般人才招募/初審公告」查詢(或洽聯絡人確認)。 (六)備註: 1.待遇:依「臺北市立聯合醫院約用醫師管理要點」及「臺北市政府衛生局所屬醫療機構人員獎勵金發給基準」辦理。 2.錄取人員應持合格體檢報告(3 個月內有效期)始得完成報到手續(相關疑問請洽院本部職業安全衛生室電話:2555-3000分機2569)。展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