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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職熱搜工作

您正在找周休二日的工作,共計11289筆職缺在等你,馬上去應徵吧!

  • 居家照顧服務員(板橋)(缺工獎勵)

    時薪 220元 新北市板橋區 工作經歷不拘
    ※無經驗可培訓 ※工作時間 專職:08:00-18:00 中午休息1小時 周一至周六(周六視個人意願決定,可周休二日) ※待遇 ※須要照顧服務員受訓證書或單一級丙照 1.執行長照服務碼別。 2.依居服督導員派案提供服務及接受居服督導員的指導與管理。 3.計薪方式: 65/35拆帳 或 時薪 自由選擇 交通津貼(每月): 130小時:3,000元、140小時:4,000元 150小時:5000元 、180小時:6,000元 證照加給(每月):滿150小時,1,000元 加班費、特休假核實發放。 可申請照顧服務員津貼(缺工獎勵)。 ※福利 父/母親節禮金、生日禮金、二節獎金 介紹費獎金、團保、第三責任 勞、健保及勞退提撥 國內旅遊、員工聚餐 定期手套、口罩發放 員工制服、外套 尾牙聚餐、年度體檢 資深及績優服務人員提報與表揚 職前教育訓練、在職教育訓練 ※以上部份福利、待遇因職種、年資有所不同,並隨公司營運方針有所調整※ *本機構照服員職缺可申請「政府缺工就業獎勵」(詳細內容可參閱網站:http://file.ejob.gov.tw/2011/job/) *若符合政府缺工就業獎勵申請資格,每月可領取政府津貼,每人最長發給18個月: 1.第1個月至第6個月,每月核發新臺幣5,000元。 2.第7個月至第12個月,每月核發新臺幣6,000元。 3.第13個月至第18個月,每月核發新臺幣7,000元 發展遠景: 1.完整培訓照顧服務員持續提升照顧品質 2.督導員為護理師資格,對服務對象之照護能正確客觀評估並指導照服員服務 3.目前服務對象為長照中心轉介個案 成就樂趣: 1.成為專業居家照顧服務員 2.一對一照顧,提供尊嚴照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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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員工旅遊交通補助年終獎金進修補助工作獎金
  • 居家照顧服務員(中和)(缺工獎勵)

    時薪 220元 新北市中和區 工作經歷不拘
    用心陪伴長輩每一天,一起實踐愛與關懷的使命,歡迎你加入我們! ※工作時間(全職)8:00-18:00中午休息1小時 周一至周六(周六視個人意願決定,可周休二日) ※工作內容及薪酬 1.有照顧服務員受訓證書或單一級丙照 2.執行長照服務碼別。 3.依居服督導員派案提供服務及接受居服督導員的指導與管理。 4.計薪方式: 65/35拆帳 或 時薪 自由選擇 ※交通津貼(每月): 130小時:3,000元、140小時:4,000元 150小時:5000元 、180小時:6,000元 ※證照加給(每月):滿150小時,1,000元 ※加班費、特休假核實發放。 ※可申請照顧服務員津貼(缺工獎勵)。 ※福利【以下福利、待遇因職種、年資有所不同,並隨公司營運方針有所調整】 父/母親節禮金、生日禮金、中秋端午節金 介紹費獎金、開案獎金、團保、第三責任險 勞、健保及勞退提撥 國內旅遊、員工聚餐、物資發放 員工制服、外套、尾牙聚餐、年度體檢 資深及績優服務人員提報與表揚 職前教育訓練、在職教育訓練 ※本機構照服員職缺可申請「政府缺工就業獎勵」(詳細內容可參閱網站:http://file.ejob.gov.tw/2011/job/) 若符合政府缺工就業獎勵申請資格,每月可領取政府津貼,每人最長發給18個月: 1.第1個月至第6個月,每月核發新臺幣5,000元。 2.第7個月至第12個月,每月核發新臺幣6,000元。 3.第13個月至第18個月,每月核發新臺幣7,000元 【發展遠景】 1.完整培訓照顧服務員持續提升照顧品質 2.督導員為護理師資格,對服務對象之照護能正確客觀評估並指導照服員服務 3.目前服務對象為長照中心轉介個案 【成就樂趣】 1.成為專業居家照顧服務員 2.一對一照顧,提供尊嚴照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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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員工旅遊交通補助年終獎金工作獎金彈性上下班
  • 基隆地區-個案輔導專員(法律,社工,心理,犯防)

    月薪 38515元 基隆市信義區 工作經歷不拘
    一、徵選職缺及錄取名額 (一) 徵選職務:基隆分會個案輔導專員 (二) 錄取名額:正取1名,備取若干名,正取人員放棄或試用期間考核成績不合格、離職,由備取人員依甄選成績擇 優依序遞補。 二、工作內容說明 (一)工作內容:執行分會犯罪被害人權益保障業務,含個案管理、專案規劃、行政業務、電腦文書處理及業務相關會議、宣導活動等。 (二)待遇及福利: 1.依財團法人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工作人員薪點表支薪,起薪為新臺幣38,515元。年終工作獎金、年終考核獎金另 計。 2.正取人員試用期間3個月,期滿經考核成績合格者聘僱之,試用期間敘薪以全薪計算。 3.福利: (1)三節禮金及生日禮金 (2)婚喪生育補助 (3)團體意外險 (4)員工健康檢查及健康促進方案 (5)訓練及研習 (三)工作地點:基隆地區(基隆地檢署轄區範圍) (四)工作時間:08:30-17:30,周休二日。遇教育訓練、辦理活動、服務個案、執行業務等,必須利用假日及下班時間時,可申請加班。 三、甄選條件 (一)熟練office軟體(Word、Excel、Powerpoint)及資訊處理能力。 (二)國內外經教育部認可之公私立大専院校以上社會工作、心理、法律、犯罪防治系等相關專門學識畢業,或具備105 年後報考社工師之資格(修習學分數合格)。 (三)品行端正、具服務熱忱且無不良嗜好。 (四)具備汽車或機車駕駛執照尤佳。 (五)應試人員應比照公務人員切結確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二十八條第一項第一款至第九款。 四、報名應檢附資料及報名方式 (一)報名應備資料: 1.甄選報名表(含自傳及活動企劃書擬作,報名表可逕洽承辦人索取) 2.身分證、最高學歷證件、經歷證件或其他專業證照等影本各一份。 3.汽、機車駕照影本(如具備可檢附) 4.其他經歷證明文件。 (二)報名方式 備齊以上文件後,以掛號郵寄、親送、或E-mail至本會基隆分會收,資格符合者另行通知應試,相關報名表件恕不退回。 五、甄選方式及時間 (一)報名資料完整且經審查合格者擇優以電話通知參加口試,未約試者不另行通知。 (二)口試時就應試人儀表、言辭、才識、應變能力等綜合考評。(口試不及格者,不予錄取) 六、甄選地點:財團法人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基隆分會(基隆市信義區東信路178號) 七、試用期間規定: (一)試用期間考核成績不合格者,本會得隨時終止勞動契約,薪給發放至停止聘僱日止,並依勞動基準法相關規定處 理。 (二)試用期間請假,除核准公假及補休者外,試用期按請假天數延長至滿3個月。試用期間應接受考評。 (三)試用期間由本會辦理勞工保險、全民健康保險、團體意外保險及提繳退休金。 (四)試用期間應遵守本會規定,其工作時間、出差旅費、加班費、請假、例假及休假依本會工作規則辦理。 八、甄選錄取人員正式聘用後因應業務需要,必須接受本會指派或調整之工作,並遵守本會一切規定。 九、正取人員報到、到職時間:另行電話通知。 十、聯絡人:莊夢如主任,電話:(02)2466-76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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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年終獎金工作獎金定期調薪
  • 個案輔導專員(法律,社工,心理,犯防)-桃園地區

    月薪 38515元 桃園市桃園區 工作經歷不拘
    一、徵選職缺及錄取名額 (一) 徵選職務:桃園分會個案輔導專員 (二) 錄取名額:正取3名,備取若干名,正取人員放棄或試用期間考核成績不合格、離職,由備取人員依甄選成績擇 優依序遞補。 二、工作內容說明 (一)工作內容:執行分會犯罪被害人權益保障業務,含個案管理、專案規劃、行政業務、電腦文書處理及業務相關會議、宣導活動等。 (二)待遇及福利: 1.依財團法人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工作人員薪點表支薪,起薪為新臺幣38,515元。年終工作獎金、年終考核獎金另 計。 2.正取人員試用期間3個月,期滿經考核成績合格者聘僱之,試用期間敘薪以全薪計算。 3.福利: (1)三節禮金及生日禮金 (2)婚喪生育補助 (3)團體意外險 (4)員工健康檢查及健康促進方案 (5)訓練及研習 (三)工作地點:桃園地區(桃園地檢署轄區範圍) (四)工作時間:08:30-17:30,周休二日。遇教育訓練、辦理活動、服務個案、執行業務等,必須利用假日及下班時間時,可申請加班。 三、甄選條件 (一)熟練office軟體(Word、Excel、Powerpoint)及資訊處理能力。 (二)國內外經教育部認可之公私立大専院校以上社會工作、心理、法律、犯罪防治系等相關專門學識畢業,或具備105 年後報考社工師之資格(修習學分數合格)。 (三)品行端正、具服務熱忱且無不良嗜好。 (四)具備汽車或機車駕駛執照尤佳。 (五)應試人員應比照公務人員切結確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二十八條第一項第一款至第九款。 四、報名應檢附資料及報名方式 (一)報名應備資料: 1.甄選報名表(含自傳及活動企劃書擬作,報名表可逕洽承辦人索取) 2.身分證、最高學歷證件、經歷證件或其他專業證照等影本各一份。 3.汽、機車駕照影本(如具備可檢附) 4.其他經歷證明文件。 (二)報名方式 備齊以上文件後,以掛號郵寄、親送、或E-mail至本會桃園分會收,資格符合者另行通知應試,相關報名表件恕不退回。 五、甄選方式及時間 (一)報名資料完整且經審查合格者擇優以電話通知參加口試,未約試者不另行通知。 (二)口試時就應試人儀表、言辭、才識、應變能力等綜合考評。(口試不及格者,不予錄取) 六、甄選地點:財團法人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桃園分會(桃園市桃園區國際路2段598-1號2樓) 七、試用期間規定: (一)試用期間考核成績不合格者,本會得隨時終止勞動契約,薪給發放至停止聘僱日止,並依勞動基準法相關規定處 理。 (二)試用期間請假,除核准公假及補休者外,試用期按請假天數延長至滿3個月。試用期間應接受考評。 (三)試用期間由本會辦理勞工保險、全民健康保險、團體意外保險及提繳退休金。 (四)試用期間應遵守本會規定,其工作時間、出差旅費、加班費、請假、例假及休假依本會工作規則辦理。 八、甄選錄取人員正式聘用後因應業務需要,必須接受本會指派或調整之工作,並遵守本會一切規定。 九、正取人員報到、到職時間:另行電話通知。 十、聯絡人:林春子主任,電話:(03)286-0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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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年終獎金工作獎金定期調薪
  • 個案輔導專員(法律,社工,心理,犯防)-新北地區

    月薪 38515元 新北市土城區 工作經歷不拘
    一、徵選職缺及錄取名額 (一) 徵選職務:新北分會個案輔導專員 (二) 錄取名額:正取10名,備取若干名,正取人員放棄或試用期間考核成績不合格、離職,由備取人員依甄選成績擇 優依序遞補。 二、工作內容說明 (一)工作內容:執行分會犯罪被害人權益保障業務,含個案管理、專案規劃、行政業務、電腦文書處理及業務相關會議、宣導活動等。 (二)待遇及福利: 1.依財團法人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工作人員薪點表支薪,起薪為新臺幣38,515元。年終工作獎金、年終考核獎金另 計。 2.正取人員試用期間3個月,期滿經考核成績合格者聘僱之,試用期間敘薪以全薪計算。 3.福利: (1)三節禮金及生日禮金 (2)婚喪生育補助 (3)團體意外險 (4)員工健康檢查及健康促進方案 (5)訓練及研習 (三)工作地點:新北地區(新北地檢署轄區範圍) (四)工作時間:08:30-17:30,周休二日。遇教育訓練、辦理活動、服務個案、執行業務等,必須利用假日及下班時間時,可申請加班。 三、甄選條件 (一)熟練office軟體(Word、Excel、Powerpoint)及資訊處理能力。 (二)國內外經教育部認可之公私立大専院校以上社會工作、心理、法律、犯罪防治系等相關專門學識畢業,或具備105 年後報考社工師之資格(修習學分數合格)。 (三)品行端正、具服務熱忱且無不良嗜好。 (四)具備汽車或機車駕駛執照尤佳。 (五)應試人員應比照公務人員切結確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二十八條第一項第一款至第九款。 四、報名應檢附資料及報名方式 (一)報名應備資料: 1.甄選報名表(含自傳及活動企劃書擬作,報名表可逕洽承辦人索取) 2.身分證、最高學歷證件、經歷證件或其他專業證照等影本各一份。 3.汽、機車駕照影本(如具備可檢附) 4.其他經歷證明文件。 (二)報名方式 備齊以上文件後,以掛號郵寄、親送、或E-mail至本會新北分會收,資格符合者另行通知應試,相關報名表件恕不退回。 五、甄選方式及時間 (一)報名資料完整且經審查合格者擇優以電話通知參加口試,未約試者不另行通知。 (二)口試時就應試人儀表、言辭、才識、應變能力等綜合考評。(口試不及格者,不予錄取) 六、甄選地點:財團法人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新北分會(新北市土城區金城路2段209號5樓) 七、試用期間規定: (一)試用期間考核成績不合格者,本會得隨時終止勞動契約,薪給發放至停止聘僱日止,並依勞動基準法相關規定處 理。 (二)試用期間請假,除核准公假及補休者外,試用期按請假天數延長至滿3個月。試用期間應接受考評。 (三)試用期間由本會辦理勞工保險、全民健康保險、團體意外保險及提繳退休金。 (四)試用期間應遵守本會規定,其工作時間、出差旅費、加班費、請假、例假及休假依本會工作規則辦理。 八、甄選錄取人員正式聘用後因應業務需要,必須接受本會指派或調整之工作,並遵守本會一切規定。 九、正取人員報到、到職時間:另行電話通知。 十、聯絡人:林仁德主任,電話:(02)2274-18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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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年終獎金工作獎金定期調薪
  • 個案輔導專員-職務代理人(法律,社工,心理,犯防)-基隆地區

    月薪 38515元 基隆市信義區 工作經歷不拘
    一、徵選職缺及錄取名額 (一) 徵選職務:基隆分會個案輔導專員(職務代理人) (二) 錄取名額:正取1名,備取若干名,正取人員放棄或試用期間考核成績不合格、離職,由備取人員依甄選成績擇 優依序遞補。 二、工作內容說明 (一)工作內容:執行分會犯罪被害人權益保障業務,含個案管理、專案規劃、行政業務、電腦文書處理及業務相關會議、宣導活動等。 (二)待遇及福利: 1.依財團法人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工作人員薪點表支薪,起薪為新臺幣38,515元。年終工作獎金、年終考核獎金另 計。 2.正取人員試用期間3個月,期滿經考核成績合格者聘僱之,試用期間敘薪以全薪計算。 3.福利: (1)三節禮金及生日禮金 (2)婚喪生育補助 (3)團體意外險 (4)員工健康檢查及健康促進方案 (5)訓練及研習 (三)工作地點:基隆地區(基隆地檢署轄區範圍) (四)工作時間:08:30-17:30,周休二日。遇教育訓練、辦理活動、服務個案、執行業務等,必須利用假日及下班時間時,可申請加班。 三、甄選條件 (一)熟練office軟體(Word、Excel、Powerpoint)及資訊處理能力。 (二)國內外經教育部認可之公私立大専院校以上社會工作、心理、法律、犯罪防治系等相關專門學識畢業,或具備105 年後報考社工師之資格(修習學分數合格)。 (三)品行端正、具服務熱忱且無不良嗜好。 (四)具備汽車或機車駕駛執照尤佳。 (五)應試人員應比照公務人員切結確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二十八條第一項第一款至第九款。 四、報名應檢附資料及報名方式 (一)報名應備資料: 1.甄選報名表(含自傳及活動企劃書擬作,報名表可逕洽承辦人索取) 2.身分證、最高學歷證件、經歷證件或其他專業證照等影本各一份。 3.汽、機車駕照影本(如具備可檢附) 4.其他經歷證明文件。 (二)報名方式 備齊以上文件後,以掛號郵寄、親送、或E-mail至本會基隆分會收,資格符合者另行通知應試,相關報名表件恕不退回。 五、甄選方式及時間 (一)報名資料完整且經審查合格者擇優以電話通知參加口試,未約試者不另行通知。 (二)口試時就應試人儀表、言辭、才識、應變能力等綜合考評。(口試不及格者,不予錄取) 六、甄選地點:財團法人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基隆分會(基隆市信義區東信路178號) 七、試用期間規定: (一)試用期間考核成績不合格者,本會得隨時終止勞動契約,薪給發放至停止聘僱日止,並依勞動基準法相關規定處 理。 (二)試用期間請假,除核准公假及補休者外,試用期按請假天數延長至滿3個月。試用期間應接受考評。 (三)試用期間由本會辦理勞工保險、全民健康保險、團體意外保險及提繳退休金。 (四)試用期間應遵守本會規定,其工作時間、出差旅費、加班費、請假、例假及休假依本會工作規則辦理。 八、甄選錄取人員正式聘用後因應業務需要,必須接受本會指派或調整之工作,並遵守本會一切規定。 九、正取人員報到、到職時間:另行電話通知。 十、聯絡人:莊夢如主任,電話:(02)2466-76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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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年終獎金工作獎金定期調薪
  • 靠行車(需自備聯結車頭)

    論件計酬 1200~1700元 桃園市楊梅區 1~2年工作經驗
    負責CY作業之拖運,工作固定,週休二日.
  • 【家樂福】宜蘭店 收銀服務專員

    月薪 29000元 宜蘭縣宜蘭市 工作經歷不拘
    1.收銀機結帳作業 2.清點收銀機金額 3.收銀機台清潔維護 4.週休二日(排休) 5.需可輪班
  • (擴編) 書籍印製技術員 _ 晚班

    月薪 37000元 新北市汐止區 工作經歷不拘
    1.數位化書籍相關設備操作 (內部培訓) 2.廠區明亮乾淨無工安危害 3.週休二日,正常上下班,加班需求低
  • 【家樂福】宜蘭店 食品生產技術專員(鮮魚課)

    月薪 30000元 宜蘭縣宜蘭市 工作經歷不拘
    1.商品上架陳列、排面整理 2.賣場環境管理及清潔 3.商品喊賣 4.顧客服務、具有服務熱忱 6.魚肉切割處理 6.週休二日(排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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