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職熱搜工作
您正在找護理師的工作,共計12263筆職缺在等你,馬上去應徵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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鼓山區日照中心(護理人員)
月薪 34000元 高雄市鼓山區 2~3年工作經驗1. 護理人員工作的安排 2. 處理機構的一般行政作業 3. 照顧病患 4. 教育大眾各種醫藥常識、提供病患家屬治療建議 5. 記錄病患用藥記錄和各種病徵 6. 活動團體的設計、引導、訓練病人恢復社區及日常生活功能 訓練 護理系,老人福利相關科系可展開 -
小夜班兼職洗腎護理人員
時薪 350元 新北市新莊區 工作經歷不拘星期一、三、五小夜班 原則上17:00開始上班,也可以15:00後就開始上到小夜病人結束 可以配合一季優先給班。 另可包班,細節另議。展開 -
大夜護理人員/月薪46000元起
月薪 46000元 嘉義縣水上鄉 工作經歷不拘1.照顧病患、提供一般健康檢查包括打針、協助服藥與衛生教育等護理臨床工作 2.記錄病患用藥記錄和各種病徵 3.提供病患家屬治療建議,關懷、陪伴與尊重長者,成為照護及與家屬溝通橋樑 4.具感染管制預防概念 5.住民疾病徵兆、異常或急症症狀之觀察、處置及記錄,評估是否送醫治療,必要時採救護措施 6.遠到者可供宿 7.協助評鑑文書資料展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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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職護理師(月薪3萬8至4萬8)
月薪 38000~48000元 台中市北屯區 工作經歷不拘職務說明: 1、具護理師或護士證書 2、協助門診掛號/跟診/抽血/打針/醫美工作 3、有腸胃鏡及醫美經驗者佳 4、無經驗,剛畢業者可 5、薪資38000元起(獎金制度) 6、護理科系畢,無護理師執照者可展開 -
【樂活集團】東園老福機構|護理師/護士【固定白班08:00-17:00|免輪班|週休二日|生活穩定】
月薪 34000~40000元 台南市安南區 1~2年工作經驗※不輪班 × 固定白班 × 週休二日 × 作息規律※ ※想找穩定生活、不上夜班的護理工作,這裡更適合你※ 【工作內容】 1.執行住民醫療照護、管路照護及傷口換藥等臨床護理作業。 2.撰寫完整護理紀錄,確保照護品質與醫療安全。 3.提供住民及家屬關懷與溝通,回饋照護成效。 4.維持日間照護流程順暢與品質穩定。 【與同業差異】 ✔ 作息穩定 •固定白班(08:00–17:00),免輪班、免夜班 •多數同業:需輪班或排班制 ✔ 生活品質佳 •週休二日(可休六、日) •多數同業:排休制,假日不固定 ✔ 壓力較低 •無夜班負擔、作息規律 •多數同業:需配合輪班,身心負擔較高 ✔ 新手友善 •無經驗可,提供完整培訓與帶領制度 •多數同業:偏好即戰力、培訓資源有限 ✔ 專業成長支持 •提供急救證照訓練 •護理/長照繼續教育積分 •每學期3,000元進修補助 •多數同業:制度較不完整或需自費 【職務條件】 1.具護理師或護士證照(必要條件) 2.具臨床或長照經驗者佳(無經驗可培訓) 【工作時間】 •08:00-17:00(固定白班) •免輪班、免夜班 【薪資待遇】 •月薪34,000~40,000元(依經驗核薪) •無經驗者提供培訓,薪資面議 【休假制度】 •依人事行政局公告(含國定假日及補休) 【教育訓練與福利】 •完整新人訓練制度 •急救證照輔導 •護理/長照繼續教育積分 •在職進修補助(每學期3,000元)展開 -
日照中心護理師(僅白班)儲備主管
月薪 40000~60000元 新北市蘆洲區 工作經歷不拘須具備護理師證書,並有臨床工作經驗至少兩年、具有簡易文書處理能力、具備溝通處理事情能力。 本日照中心沒有管路、長期臥床及有攻擊傾向長者。 1.協助服務對象(失智、失能長者)日常護理照顧。 2.督導照顧服務員日常照顧技巧及活動方案規劃等。 3.聯繫服務對象、家屬及長照個管溝通處理長者事宜。 4.其他主管交辦日照中心相關業務作業。展開 -
【新店耕莘】放射腫瘤科-專科護理師
面議(經常性薪資達4萬元或以上) 40000元 新北市新店區 工作經歷不拘1.門住診業務,協助主治醫師查房及巡視病人。 2.協助主治醫師完成病患各項檢查、照會、身體理學檢查。 3.提供病患及家屬醫療或護理諮詢、相關衛教。 4.協助住/出院病例(含Porgrsee note、weekly summary、transfer note)。 5.協助開立檢驗單、檢查單及藥物處方。 6.執行傷口換藥、導管移除、靜脈藥物注射。 7.協助完成主治醫師交辦事項。 8.其他中央衛生主管機關認定之宜專科護理師執行之醫療輔助之行為。 9.協助評鑑相關事宜。展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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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約職護(勞工健康服務護理師)台南新營地區
月薪 35000~45000元 台南市仁德區 工作經歷不拘工作範圍永康到新營區域範圍 1.具有勞工健康服務護理師證書(52小時課程) 2.三年工廠及事業單位職護經驗 3.工作時間彈性可自行安排上班時段 工作內容 一、勞工體格(健康)檢查結果之分析與評估、健康管理及資料保存。 二、協助雇主選配勞工從事適當之工作。 三、辦理健康檢查結果異常者之追蹤管理及健康指導。 四、有母性健康危害之虞之勞工、職業傷病勞工與 職業健康相關高風險勞工之評估及個案管理。 五、職業衛生或職業健康之相關研究報告及傷害、疾病紀錄之保存。 六、勞工之健康教育、衛生指導、身心健康保護、健康促進等措施之策劃 及實施。 七、工作相關傷病之預防、健康諮詢與急救及緊急處置。 八、定期向雇主報告及勞工健康服務之建議。 九、辨識與評估工作場所環境、作業及組織內部影響勞工身心健康之危害 因子,並提出改善措施之建議。 十、提出作業環境安全衛生設施改善規劃之建議。 十一、調查勞工健康情形與作業之關連性,並採取必要之預防及健康促進措 施。 十二、提供復工勞工之職能評估、職務再設計或調整之諮詢及建議。展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