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職熱搜工作
您正在找行政助理的工作,共計16751筆職缺在等你,馬上去應徵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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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心障礙招募專區】-行政助理/工讀生
月薪 29500元 台北市大安區 工作經歷不拘1.案件資料檢核。 2.案件歸檔。 3.申請文件整理。 ※本職缺依據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如非具備該身分者,請前往其他職務應徵。 ※屬『定額僱用』員額,歡迎或優先僱用『身心障礙者』,以盡法定義務。展開 -
行政人員
月薪 30000~40000元 新北市三重區 工作經歷不拘1.熟悉Microsoft Office辦公軟體,製作業務需求文件 2.文書資料處理及歸檔,負責資料建檔及相關期限管理與提醒工作 3.協助外籍移工申請相關行政作業,熟悉招聘流程協助 4.接聽電話並接待訪客,安排會議與後續記錄摘要 5.管理辦公設備,執行環境維護相關作業 6.具備組織與時間管理能力,能有效完成多項任務展開 -
行政人員
月薪 29500元 高雄市鳳山區 工作經歷不拘👩💼👨💼 【行政人員】熱情招募中! 你喜歡井然有序卻不失挑戰的工作嗎?來加入我們,一起讓日常行政系統化又高效率!📋 🌟 讓你大顯身手的工作內容 1. 處理進貨建檔,不漏掉任何細節 2. 整理文件,讓檔案一目了然 3. 清點貨物,確保數量準確無誤 4. 用Excel輕鬆整理、輸出數據 5. 維持環境整潔,讓工作氛圍更舒心 6. 對單點錢,讓數字清楚明確 ⏰ 重視你與生活的平衡 準時下班!老闆絕不會在下班後打擾,賴你或打電話的情況通通沒有!✨ 做事細心又富責任感的你,快加入我們,成為辦公室不可或缺的一份子吧!🚀展開 1日回覆 -
行政人員
月薪 30000元 新竹縣竹北市 工作經歷不拘1.依照公司內部各單位或公司外部來文草擬回覆的公文 2.向客戶報價、處理客戶訂單、審查客戶信用狀,辦理進口詢價與開發信用狀 3.協助會計處理或完成會計事項展開 -
門診行政人員
時薪 196~210元 桃園市八德區 工作經歷不拘1. 協助診所業務流程,包含掛號與病患資料整理,確保服務品質。 2. 負責診所掛號與批價。 3.預約與輸入病患記錄。 4.主管交代事項展開 -
行政-醫療科秘書
月薪 36000~42300元 新北市新店區 工作經歷不拘1.協助醫療科醫務行政事務,如科內醫師排班、出勤請假作業、門診異動作業、科內公文、檔案與證照管理...等事宜 2.協助醫療科教學行政作業:課程安排、出席統計、紀錄整理…等作業。 3.協助醫療科各評鑑、訪查資料準備、簡報製作…等作業 4.協助辦理醫療科會議、會前相關準備作業及行政會議紀錄繕打。 5.各項費用核銷作業 6.科主任及主治醫師交辦事項 7.院內、外單位溝通聯繫事項。 8.畢業科系不拘,醫務管理學係為佳。展開 -
音樂班約雇行政人員
月薪 31500元 新北市板橋區 工作經歷不拘一、甄選 類別 音 樂班 約 雇 行政 人 員 1 名。 二、甄選資格: (一) 專 科 以上 畢業。 (二) 具 備 電 腦 文 書處理 能 力 。 (三) 具耐心、責任感、積極主動學習,配 合度高 者 優先考 量 。 三、工作項目: (一)協 助音樂班行政事務,包含庶務管理、硬體設備維護管理、音樂 會 活動、 招生活動、 校 內 外 考試、 音樂推廣、琴 房安 排等行政事務。 (二) 支 援音樂班 晚 自習管理 。 (三) 其 他交辦 事 項 。 (四)、報名日期:即日起至 1 月 2 0 日止。 五、甄選應繳文件: (一) 報名表及簡歷表 如附件 1) (二) 學歷證件影本 1.持外國學歷者,需附經外交單位驗證之影本及公證之中譯本。 2.如碩士學歷者,需同時檢附研究所及大學兩項。 (三) 其 他 證照影本 本項若無則免附 。 郵寄 地址: 22067 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二段 255 巷 18 號「光仁中學人事室」收 以郵戳為憑 。 聯絡人:江小姐 電話 02 29615161 分機 331 註:可先將資料電子檔 e mail 至 kj011323.7 gmail.com 六、 甄選程序:採 初審 及複試兩 階段進行 (一)初審 1.資料審查 合 格 者通知參加複試, 不合 格 者恕不通知、亦不退件 。 2.初審結果: 初 審通過 者 以 電話通知 並 說 明 複 試時間、 方 式 。 (二)複 試: 1.實 務 :佔 總分 60%60%,含 電 腦 軟體操作、公文書處理、計畫撰擬等 。 2.面試 佔 總分 40%40%,含溝通技巧、口語表達能力、服務熱心積極度等。 3.依總成績決定錄取順序(成績相同時,以 實 務 分數較高者優 先錄取 。 七、複試結果:3日內公告於本校網頁或電話通知。(http://www.kjsh.ntpc.edu.tw/home) 八、 錄取報到:電話 通 知 正 取 人 員 到 校 辦 理 報到,逾期以棄權論,並由備取人員 依序遞補。新進人員試用期間三個月,試用期滿正式簽約。 九、 注意事項: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均不得報名,即使甄選前後未能查覺而予錄取,一經查 證屬實,除予以解聘外,如涉及刑責,概由應徵者自行負責: (一) 有刑事或民事案件不良紀錄者。 (二)犯性侵害犯罪防治法第二條第一項之性侵害犯罪,經有罪判決確定。 (三) 經學校性別平 等教育委員會 (以下簡稱性平會)或依法組成之相關委員 會調查確認有性侵害行為屬實。 (四)經學校性平會或依法組成之相關委員會調查確認有性騷擾或性霸凌 ,有 終止契約及終身不得擔任教育從業人員之必要。 (五) 經學校性平會或依法組成之相關委員會調查確認有性騷擾或性霸凌行 為,有終止契約之必要,且議決一年至四年不得擔任教育從業人員,於 該管制期間。 (六) 經主管教育行政機關認定符合補習及進修教育法第九條第六項第二款 之情事。 (七) 經主管教育行政機關認定符合補習及進修教育法第九條第六項第三款 之情事,且於該認定一年至 四年不得聘用或僱用期間。 (八) 所具資格、所填寫之資料及繳交之各項證明文件有偽造、變造或不實之 情事。展開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