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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臺北市立聯合醫院和平院區小兒科招募約用主治醫師

    面議(經常性薪資達4萬元或以上) 40000元 台北市中正區 工作經歷不拘
    臺北市立聯合醫院和平院區小兒科招募約用主治醫師 三、報名資格: 1. 本職務係本院自行遴用之醫事人員,相關權利義務於契約書約定。 2. 具中華民國國籍(大陸籍人士需來臺設籍10年以上)。 3. 國內外受教育部認可之醫學系畢業。 4. 領有醫師證書、考試及格證書及兒科專科醫師證書。 5. 具有效期ACLS、ETTC、NRP、APLS證書或其他經本院認定之相關證書之一者。 四、工作地點:臺北市立聯合醫院和平院區。 五、工作項目: 1. 負責兒科專科範圍內的醫療工作。 2. 參加值班、門診、會診及公衛任務等工作。 3. 書寫病歷。 4. 住院醫師、實習醫師、醫學生之臨床教學。 5. 執行各項規章制度,杜絕事故,減少差錯。 6. 參與科內相關討論會。 7. 可參與臨床及基礎之研究,積極發表論文。 8.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六、甄試方式:面試30%、專業測驗(專案報告,題目:自擇個人修習之次專科相關主題)70%,總分80分以上錄取標準。 七、報名方式:即日起至114年08月11日止,請至臺北市立聯合醫院「事求人專區」網路報名(請務必自行確認報名成功,否則一律視同未報名),並自行列印甄試報名表並檢附相關證件,以親送或限時掛號郵寄(10851)臺北市萬華區艋舺大道101號11樓收發室,臺北市立聯合醫院人事室二股郭小姐收,以郵戳為憑,請自行預留郵寄時間。 八、報名相關事項: (一)應繳證件:1-7項均需齊備 1. 請至臺北市立聯合醫院「事求人專區」網路報名(請務必自行確認報名成功),並自行列印甄試報名表並黏貼2吋照片1張。 2. 身份證正反面影本1份(出生地為大陸地區者,應檢附戶籍謄本)。 3. 符合任用資格之醫學系畢業證書影本1份。 4. 醫師證書及考試及格證書影本各1份。 5. 有效期兒科專科醫師證書影本1份。 6. 有效期ETTC證書、ACLS證書、APLS證書或NRP證書或其他經本院認定之相關證書之一影本1份。 7. 專案報告1份。 8. 其他自行提供資料。 (二)注意事項: 1. 持外國學、經歷證明者,需附我國駐外單位認證文件。持本國學歷結業證明者,須另附教育主管機關核發之資格證明書。 2.各項資料請以A4紙張影印(請勿裝訂),報名資料無論是否錄取恕不退件,如需返還報名資料,可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以落實環保政策。 3.前項資料逾期、遺漏、不實或偽造變造者,視為資格不合格;所填資料或繳交證明文件\於錄取後發現係屬不實或有偽造、變造情事者,撤銷錄取資格。 4. 依本院約用醫師管理要點肆、二十三、(五)之規定,不得兼任本院以外之工作 ,但「公務員服務法」允許者不在此限,惟應事前報經總院長核准。 九、放榜地點:請至請至臺北市立聯合醫院「事求人專區」查詢。 十、甄試訊息:科內另行通知。 十一、聯絡方式:臺北市立聯合醫院和平院區小兒科,連絡電話:0979307022;聯絡人姜醫師。 十二、備註: 1.待遇:依「臺北市立聯合醫院約用醫師管理要點」辦理。 2.約用主治醫師參照「各機關學校聘僱人員離職儲金給與辦法」,按月提撥離職儲金,提撥金額依其勞工保險投保薪資等級之百分之十二提存儲金,其中百分之六由約用主治醫師於每月報酬中扣繳作為自提儲金;另百分之六由本院提撥作為公提儲金。 3.錄取後發現未符合醫事人員執業登記及繼續教育辦法之執業登記規定,致不能辦理執業登記,本院應予終止契約。 4.錄取人員應持合格體檢報告(3個月內有效期)始得完成報到手續(相關疑問請洽院本部勞安室2555-3000分機25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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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臺北市立聯合醫院 陽明院區口腔醫學科招募受訓牙醫師

    面議(經常性薪資達4萬元或以上) 49992元 台北市士林區 工作經歷不拘
    臺北市立聯合醫院陽明院區口腔醫學科招募受訓牙醫師 公告 (配合二年期牙醫師畢業後一般醫學訓練計畫) 一、職稱:受訓牙醫師 二、名額:正取3名,備取3名。 三、報名資格: (一)本職務係本院自行遴用之醫事人員,相關權利義務於契約書約定。 (二)具中華民國國籍。 (三)學經歷:國內外經教育部認可之牙醫學系畢業 。 (四)須具 有牙醫師證書 及 考試及格證書。 報名人員未取得牙醫師證書者應具有「實習醫院結訓證 明」、如為國內114年應屆畢業生者應具有「畢業證書」。 (五 ) 本職缺適用勞動基準法第 84 1 條。 四、工作項目: (一)口腔醫學科門診醫療業務。 (二)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三)配合二年期牙醫師PGY 訓練計畫。 五、甄試方式:面試30%、專業測驗(筆試)70%,總分70分以上為錄取標準。 六、工作地點:台北市立聯合醫院陽明院區 臺北市士林區雨聲街 105 號※本院無菸職場。 七、聯絡方式:臺北市立聯合醫院陽明院區口腔醫學科廖小姐,聯絡電話:02-2835-3456#6236 八、備註事項: (一)報名方式: 即日起至114年8月18日止,請至臺北市立聯合醫院網站「事求人專區」https://websrv01.tpech.gov.tw/job/index.aspx 網路報名(請務必自行確認報名成功,否則一律視同未報名),並自行列印甄試報名表並檢附相關證件,以親送或掛號郵寄10851臺北市萬華區艋舺大道101號11樓收發室,臺北市立聯合醫院人事室二股郭小姐收,信封請註明應徵科室及職稱,以郵戳為憑,請自行預留郵寄時間。 (二)繳交證件: 1應繳證件: (1)甄試報名表(請至臺北市立聯合醫院網站「事求人專區」網路報名,自行列印甄試報名表並留白天聯絡電話、電子郵件信箱、黏貼2吋照片1張)。 (2)身分證正反面影本1份。 (3)牙醫學系畢業證書影本1份。 (4)牙醫師證書及考試及格證書影本各1份;報名人員未取得牙醫師證書者需繳交「實習醫院結訓證明」、如為國內114年應屆畢業生須繳交「畢業證書」。 (5)相關經歷之證明文件影本(須註明起迄時間)。 (6)其他需繳附文件。 2.注意事項: (1)持外國學、經歷證明者,需附我國駐外單位認證文件。持本國學歷結業證明者,須另附教育主管機關核發之資格證明書。 (2)各項資料請以A4紙張影印並依序裝訂,報名資料無論是否錄取恕不退件,如需返還報名資料,可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以落實環保政策。 (3)前項資料逾期、遺漏、不實或偽造變造者,視為資格不合格;所填資料或繳交證明文件於錄取後發現係屬不實或有偽造、變造情事者,撤銷錄取資格。 (4) 報名表所填具之電子郵件信箱、通訊地址、聯絡電話等資料有異動者,請傳真通知本院並同時來電確認,以維護錄取人員權益。 (5) 甄試及報到應依本院指定日期前來,參加甄試人員及錄取人員逾通知甄試時間、報到期限而未參加甄試或報到者,視為放棄,並註銷其資格,不得以任何理由請求保留。 (6) 依本院約用醫師管理要點肆、二十三、(五)之規定,不得兼任本院以外之工作,但「公務員服務法」允許者不在此限,惟應事前報經院長核准。 3.備註: (1)受訓牙醫師參照勞工退休金條例提撥勞工退休金。 (2)於114年當年度12月底前未取得牙醫師證書者,應中止接受訓練。國外畢業生尚未取得牙醫師證書者,於報到日應繳交「牙醫師證書」。 (3)錄取人員須簽訂本院勞基法第84-1條約定書並經臺北市政府勞動局核備始得辦理報到手續。 (4)錄取後發現未符合醫事人員執業登記及繼續教育辦法之執業登記規定,致不能辦理執業登記,本院應予終止契約。 (5)錄取人員應持合格體檢報告(3個月內有效期)始得完成報到手續(相關疑問請洽院本部勞安室2555-3000分機25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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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臺北市立聯合醫院和平院區口腔醫學科招募受訓牙醫師

    面議(經常性薪資達4萬元或以上) 49992元 台北市中正區 工作經歷不拘
    臺北市立聯合醫院和平院區口腔醫學科招募受訓牙醫師 一、職稱:受訓牙醫師 二、名額:正取2名,備取4名。 三、報名資格: (一)本職務係本院自行遴用之醫事人員,相關權利義務於契約書約定。 (二)具中華民國國籍並領有國民身分證。 (三)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學或獨立學院之牙醫學系畢業。 (四)領有國內牙醫師證書、考試及格證書。 四、甄試方式:面試30%、專業測驗(筆試)70%,總分70分以上為錄取標準。 五、工作項目: (一)口腔醫學科醫療業務。 (二)其他交辦事項。 六、工作地點:臺北市立聯合醫院和平院區(臺北市中正區中華路33 號)。※本院為無菸無檳職場。 七、聯絡方式:口腔醫學科許小姐:聯絡電話02-23889595轉 2304 。(請於週一至週五上班間來電) 八、報名方式: (一)即日起至114年8月14日17:00止,請至臺北市立聯合醫院網站「人才招募專區/一般人才招募/徵才公告」網路報名(請務必自行確認報名成功,否則一律視同未報名),並自行列印甄試報名表並檢附相關證件,以親送或限時掛號郵寄(10851)臺北市萬華區艋舺大道101號11樓,臺北市立聯合醫院人事室二股郭小姐收,以限時掛號郵戳為憑(臺北市新北市以外地區請務必自行預留郵件送達時間)。信封請註明應徵科室、職稱及寄件人姓名,且確實勾選必備資料(依實際收件證件資料為準)。 (二)應繳證件:(1-5 項皆須具備) (1)甄試報名表(請至臺北市立聯合醫院網站「事求人專區」網路報名,自行列印甄試報名表並留 白天聯絡電話、電子郵件信箱、黏貼2 吋照片1 張)、自傳各1 份。 (2)身分證正反面影本1 份(出生地為大陸地區者,應檢附戶籍謄本)。 (3)符合最高學歷之畢業證書影本1 份(國外學歷證件應翻譯成中文並經我國駐外館處驗證)。 (4)牙醫師證書及考試及格證書影本各1 份。 (5)報名人員如為國內應屆畢業生需附 繳交「在學證明」、「實習醫院證明」、「第㇐階段牙醫師國 考通過證明」,請於報到時繳交「畢業證書」,於畢業年度12 月31 日前未取得牙醫師證書者, 應中止接受訓練;如為國外畢業生尚未取得牙醫師證書者,則繳交畢業證書、實習醫院證明及 第㇐階段牙醫師國考通過證明各1 份,並請於報到日須繳交牙醫師證書及考試及格證書影本。 (6)相關經歷之證明文件影本(須註明起迄時間)。 (7)其他需繳附文件。 (三)注意事項: (1)持外國學、經歷證明者,需附我國駐外單位認證文件。持本國學歷結業證明者,須另附教育主 管機關核發之資格證明書。 (2)各項資料請以A4 紙張影印並依序裝訂,報名資料無論是否錄取恕不退件,如需返還報名資料, 可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以落實環保政策。 (3)前項資料逾期、遺漏、不實或偽造變造者,視為資格不合格;所填資料或繳交證明文件於錄取 後發現係屬不實或有偽造、變造情事者,撤銷錄取資格。 (4)依本院約用醫師管理要點肆、二十三、(五)之規定,不得兼任本院以外之工作,但「公務員服 務法」允許者不在此限,惟應事前報經院⾧核准。 (四)備註: (1)待遇:依「臺北市立聯合醫院約用醫師管理要點」辦理。 (2)約用住院醫師參照勞工退休金條例提撥勞工退休金。 (3)錄取後發現未符合醫事人員執業登記及繼續教育辦法之執業登記規定,致不能辦理執業登記, 本院應予終止契約。 (4)錄取人員應持合格體檢報告(3 個月內有效期)始得完成報到手續(相關疑問請洽院本部勞安 室2555-3000 分機2569)。 (5)錄取人員須簽訂本院勞基法第84-1 條約定書,並經臺北市政府勞動局核備完成始得辦理報到 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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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臺北市立聯合醫院陽明院區口腔醫學科招募約用主治醫師

    面議(經常性薪資達4萬元或以上) 52089元 台北市士林區 工作經歷不拘
    臺北市立聯合醫院陽明院區口腔醫學科招募約用主治醫師 一、職稱:約用主治醫師。 二、名額:正取2名,備取2名。 三、報名資格: (一)本職務係本院自行遴用之醫事人員,相關權利義務於契約書約定。 (二)具中華民國國籍並領有國民身分證。 (三)具備「醫事人員人事條例」任用資格。 (四)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學或獨立學院之牙醫學系畢業。 (五)領有醫師考試及格證書。 (六)領有牙醫師證書,另具部定專科醫師證書者尤佳。 (七)具有效期(截止日期至少需於到職日)ETTC、ACLS、APLS或NRP證書或其他經本院認定之相關證書之一。 四、甄試方式:面試30%、專業測驗(專科報告:【專科病例報告】,5-10分鐘)70%,總分70分以上為錄取標準。 五、工作項目: (一)口腔醫學科門診醫療業務。 (二)各種討論會、實習醫師及受訓牙醫師指導及教學研究工作。 (三)其他交辦事項。 六、工作地點:臺北市立聯合醫院陽明院區(臺北市士林區雨聲街105 號)。※本院為無菸無檳職場。 七、聯絡方式:口腔醫學科廖小姐:聯絡電話02-28353456 轉 6236 。(請於週一至週五上班間來電) 八、報名方式: (一)即日起至114年8月18日17:00止,請至臺北市立聯合醫院網站「人才招募專區/一般人才招募/徵才公告」網路報名(請務必自行確認報名成功,否則一律視同未報名),並自行列印甄試報名表並檢附相關證件,以親送或限時掛號郵寄(10851)臺北市萬華區艋舺大道101號11樓,臺北市立聯合醫院人事室二股郭小姐收,以限時掛號郵戳為憑(臺北市新北市以外地區請務必自行預留郵件送達時間)。信封請註明應徵科室、職稱及寄件人姓名,且確實勾選必備資料(依實際收件證件資料為準)。 (二)應繳證件:(必備文件) 1.報名表或履歷表(請留白天聯絡電話、電子郵件信箱、黏貼2吋照片1張)。 2.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1份(出生地為大陸地區者,應檢附戶籍謄本)。 3.國內外大學或獨立學院之醫學系畢業證書影本。 4.牙醫師證書及考試及格證書影本 1 份。 5.考試及格證書影本。 6.有效期(截止日期至少需於到職日)ETTC、ACLS、APLS或NRP證書或其他經本院認定之相關證書之一影本。 7.專案報告1份。 8.其他自行繳附文件,如具效期部定專科醫師證書或專科訓練證明。 (三)注意事項: 1.持外國學、經歷證明者,需附我國駐外單位認證文件。持本國學歷結業證明者,須另附教育主管機關核發之資格證明書。 2.未註明應試類科、未貼妥照片、未填寫自傳、應備文件若有資料不全、未附或資格條件不符者,即視為資格審查不合格,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補附文件、退件或及變更報考類科。 3.各項資料請以A4紙張影印並依序裝訂,報名資料無論是否錄取恕不退件,如需返還報名資料,可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以落實環保政策。 4.各項資料逾期、遺漏、不實或偽造變造者,視為資格不合格;所填資料或繳交證明文件於錄取後發現係屬不實或有偽造、變造情事者,撤銷錄取資格。 5.報名表所填具之電子郵件信箱、通訊地址、聯絡電話等資料有異動者,請傳真通知本院並同時來電確認,以維護錄取人員權益。 6.甄試及報到應依本院指定日期前來,參加甄試人員及錄取人員逾通知甄試時間、報到期限而未參加甄試或報到者,視為放棄,並註銷其資格,不得以任何理由請求保留。 7.依本院約用醫師管理要點肆、二十三、(五)之規定,不得兼任本院以外之工作,但「公務員服務法」允許者不在此限,惟應事前報經院長核准。 (四)放榜地點:請至「請至臺北市立聯合醫院網站「人才招募專區/一般人才招募/錄取公告」查詢。 (五)甄試訊息:另行通知。 (六)備註: 1.待遇:依「臺北市立聯合醫院約用醫師管理要點」及「臺北市政府衛生局所屬醫療機構人員獎勵金發給基準」辦理。 2.錄取後發現未符合醫事人員執業登記及繼續教育辦法之執業登記規定,致不能辦理執業登記,本院應予終止契約。 3.倘為軍公教退休人員者,請於經歷欄敘明「退休機關及日期」;另公務機構退休人員,請依公務人員退休法第23條第1項第4款規定自行衡酌權益事宜。 4.錄取人員應持合格體檢報告(3個月內有效期)始得完成報到手續(相關疑問請洽院本部勞安室2555-3000分機25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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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臺北市立聯合醫院陽明院區婦產科招募約用主治醫師

    面議(經常性薪資達4萬元或以上) 52089元 台北市士林區 工作經歷不拘
    臺北市立聯合醫院陽明院區婦產科招募約用主治醫師 一、職稱:約用主治醫師。 二、名額:正取1名,備取1名。 三、報名資格: (一)本職務係本院自行遴用之醫事人員,相關權利義務於契約書約定。 (二)具中華民國國籍並領有國民身分證。 (三)具備「醫事人員人事條例」任用資格。 (四)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學或獨立學院之醫學系畢業。 (五)領有國內醫師證書 (六)領有醫師考試及格證書 (七)具有效期婦產科專科醫師證書。 (八)具有效期(截止日期至少需於到職日)ETTC證書、ACLS證書、APLS證書或NRP證書或其他經本院認定之相關證書之一。 四、甄試方式:面試30%、專業測驗(專案報告,題目:婦產科醫療相關,5-10分鐘)70%,總分70分以上為錄取標準。 五、工作項目: (一)婦產科醫療業務。 (二)輪值班。 (三)教學。 (四)社區公衛任務。 (五)其他交辦事項。 六、工作地點: 臺北市立聯合醫院陽明院區※本院為無菸無檳職場。 七、聯絡方式:臺北市立聯合醫院陽明院區婦產科,電話:02-28353456分機6553或 公務手機:0979309006;聯絡人陳小姐。 八、報名方式: (一)即日起至114年8月12日17:00止,請至臺北市立聯合醫院網站「人才招募專區/一般人才招募/徵才公告」網路報名(請務必自行確認報名成功,否則一律視同未報名),並自行列印甄試報名表並檢附相關證件,以親送或限時掛號郵寄(10851)臺北市萬華區艋舺大道101號11樓,臺北市立聯合醫院人事室二股郭小姐收,以限時掛號郵戳為憑(臺北市新北市以外地區請務必自行預留郵件送達時間)。信封請註明應徵科室、職稱及寄件人姓名,且確實勾選必備資料(依實際收件證件資料為準)。 (二)應繳證件:(必備文件) 1.報名表或履歷表(請留白天聯絡電話、電子郵件信箱、黏貼2吋照片1張)。 2.身分證正反面影本1份(出生地為大陸地區者,應檢附戶籍謄本)。 3.國內外大學或獨立學院之醫學系畢業證書影本1份。 4.醫師證書影本1份及考試及格證書影本各1份。 5.有效期婦產科專科醫師證書影本1份。 6.有效期(截止日期至少需於到職日)ETTC證書、ACLS證書、APLS證書或NRP證書或其他經本院認定之相關證書之一影本。 7.專案報告1份。 8.其他自行提供資料。 (三)注意事項: 1.持外國學、經歷證明者,需附我國駐外單位認證文件。持本國學歷結業證明者,須另附教育主管機關核發之資格證明書。 2.未註明應試類科、未貼妥照片、未填寫自傳、應備文件若有資料不全、未附或資格條件不符者,即視為資格審查不合格,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補附文件、退件或及變更報考類科。 3.各項資料請以A4紙張影印並依序裝訂,報名資料無論是否錄取恕不退件,如需返還報名資料,可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以落實環保政策。 4.各項資料逾期、遺漏、不實或偽造變造者,視為資格不合格;所填資料或繳交證明文件於錄取後發現係屬不實或有偽造、變造情事者,撤銷錄取資格。 5.報名表所填具之電子郵件信箱、通訊地址、聯絡電話等資料有異動者,請傳真通知本院並同時來電確認,以維護錄取人員權益。 6.甄試及報到應依本院指定日期前來,參加甄試人員及錄取人員逾通知甄試時間、報到期限而未參加甄試或報到者,視為放棄,並註銷其資格,不得以任何理由請求保留。 7.依本院約用醫師管理要點肆、二十三、(五)之規定,不得兼任本院以外之工作,但「公務員服務法」允許者不在此限,惟應事前報經院長核准。 (四)放榜地點:請至「請至臺北市立聯合醫院網站「人才招募專區/一般人才招募/錄取公告」查詢。 (五)甄試訊息:另行通知。 (六)備註: 1.待遇:依「臺北市立聯合醫院約用醫師管理要點」及「臺北市政府衛生局所屬醫療機構人員獎勵金發給基準」辦理。 2.錄取後發現未符合醫事人員執業登記及繼續教育辦法之執業登記規定,致不能辦理執業登記,本院應予終止契約。 3.倘為軍公教退休人員者,請於經歷欄敘明「退休機關及日期」;另公務機構退休人員,請依公務人員退休法第23條第1項第4款規定自行衡酌權益事宜。 4.錄取人員應持合格體檢報告(3個月內有效期)始得完成報到手續(相關疑問請洽院本部勞安室2555-3000分機25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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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臺北市立聯合醫院中興院區口腔醫學科招募約用主治醫師

    面議(經常性薪資達4萬元或以上) 52089元 台北市大同區 工作經歷不拘
    臺北市立聯合醫院中興院區口腔醫學科招募約用主治醫師公告 一、職稱:約用主治醫師 二、名額:正取1名,備取1名。 三、報名資格: (一)本職務係本院自行遴用之醫事人員,相關權利義務於契約書約定。 (二)具中華民國國籍。 (三)學經歷:國內外經教育部認可之牙醫學系畢業。 (四)證照:領有牙醫師證書、考試及格證書,另具該科專科醫師證書及次專科醫師證書者尤佳。 四、工作項目: (一)口腔醫學科門診醫療業務。 (二)各種討論會、實習醫師及受訓牙醫師指導及教學研究工作。 (三)其他交辦事項。 五、甄試方式:面試30%、專業測驗(專案報告)70%,總分70分以上為錄取標準。 六、工作地點:臺北市立聯合醫院中興院區(臺北市大同區鄭州路 145號)※本院為無菸無檳職場。 七、聯絡方式:中興院區口腔醫學科吳主任,聯絡電話: 02-25523234#6201(請 於周一至周五上班時間來電) 八、放榜地點:請至臺北市立聯合醫院網站「人才招募專區/一般人才招募/錄取公告」查詢。 九、甄試訊息:科內另行通知。 十、報名相關事項: (一)報名方式:即日起至114年9月1日止,請至臺北市立聯合醫院網站「人才招募專區/一般人才招募/徵才公告」https://hrpersonweb.tpech.gov.tw/TpechAFH網路報名(請務必自行確認報名成功,否則一律視同未報名),並自行列印甄試報名表並檢附相關證件,以親送或掛號郵寄(10851)臺北市萬華區艋舺大道101號11樓收發室,臺北市立聯合醫院人事室二股郭小姐收,信封請註明應徵科室及職稱,以郵戳為憑,請自行預留郵寄時間。 (二)應繳證件: (1)甄試報名表(請至臺北市立聯合醫院網站「人才招募專區/一般人才招募/徵才公告」網路報名,自行列印甄試報名表並留白天聯絡電話、電子郵件信箱、黏貼2吋照片1張)、自傳各1份。 (2)身分證正反面影本1份(出生地為大陸地區者,應檢附戶籍謄本)。 (3)符合最高學歷之牙醫學系畢業證書影本1份。 (4)牙醫師證書及考試及格證書影本各1份。 (5) 具 PGY訓練計畫師資資格證明 、 家庭牙醫專科醫師證書、次專科醫師證書及身障牙科經驗者為佳。 (6) 有效期ETTC證書、ACLS證書、APLS證書或NRP證書之一或其他經本院認定之相關證書之一影本1份。 (7)其他需繳附文件。 (三)注意事項: (1)持外國學、經歷證明者,需附我國駐外單位認證文件。持本國學歷結業證明者,須另附教育主管機關核發之資格證明書。 (2)各項資料請以A4紙張影印並依序裝訂,報名資料無論是否錄取恕不退件,如需返還報名資料,可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以落實環保政策。 (3)前項資料逾期、遺漏、不實或偽造變造者,視為資格不合格;所填資料或繳交證明文件於錄取後發現係屬不實或有偽造、變造情事者,撤銷錄取資格。 (4)甄試及報到應依本院指定日期前來,參加甄試人員及錄取人員逾通知甄試時間、報到期限而未參加甄試或報到者,視為放棄,並註銷其資格,不得以任何理由請求保留。 (5)依公務員服務法第15條之規定,不得兼任本院以外之工作但「公務員服務法」允許者不在此限,惟應事前報經總院長核准。 (6)依本院約用醫師管理要點肆、二十三、(五)之規定,不得兼任本院以外之工作,但「公務員服務法」允許者不在此限,惟應事前報經院長核准。 (四)備註: (1)待遇:依「臺北市立聯合醫院約用醫師管理要點」辦理。 (2)錄取後發現未符合醫事人員執業登記及繼續教育辦法之執業登記規定,致不能辦理執業登記,本院應予終止契約。 (3)如有公務人員任用法第 28 條第 1 項、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規定情形者,不予任用。 (4)約用醫師參照「各機關學校聘僱人員離職儲金給與辦法」,按月提撥離職儲金,提撥金額依其勞工保險投保薪資等級之百分之12提存儲金,其中百分之6由約用醫師於每月報酬中扣繳作為自提儲金;另百分之6由本院提撥作為公提儲金。 (5) 錄取後發現未符合醫事人員執業登記及繼續教育辦法之執業登記規定,致不能辦理執業登記,本院應予終止契約。 (6) 倘為軍公教退休人員者,請於經歷欄敘明「退休機關及日期」;另公務機構退休人員,請依公務人員退休法第23條第1項第4款規定自行衡酌權益事宜。 (7)錄取人員應持合格體檢報告(3個月內有效期)始得完成報到手續(相關疑問請洽院本部勞安室2555-3000分機25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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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臺北市立聯合醫院陽明院區婦產科招募公職師(三)級醫師或約用主治醫師

    面議(經常性薪資達4萬元或以上) 52089元 台北市士林區 工作經歷不拘
    臺北市立聯合醫院陽明院區婦產科招募公職師(三)級醫師或約用主治醫師 一、職稱:公職師(三)級醫師或約用主治醫師。 二、名額:正取1名,備取1名。 三、報名資格: 【公職師(三)級醫師】 (一) 具中華民國國籍且領有國民身分證。 (二) 具備「醫事人員人事條例」任用資格。 (三) 國內外經教育部認可大學以上醫學系畢業。 (四) 領有國內醫師證書及考試及格證書。 (五) 具有效期婦產科專科醫師證書。 (六) 具有效期ETTC證書、ACLS證書、APLS證書或NRP證書或其他經本院認定之相關證書之一。 (七) 須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醫學中心曾任主治醫師,必須同時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 最近5年內具有1篇以第一作者或通訊作者發表於教學醫院評鑑認可之醫學雜誌之第二層級以上論文。 (2) 最近5年內具有2篇以第一作者或通訊作者發表於前揭雜誌之第三層級論文。 2.區域醫院曾任主治醫師滿1年以上,必須同時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 最近5年內具有1篇以第一作者或通訊作者發表於教學醫院評鑑認可之醫學雜誌之第二層級以上論文。 (2) 最近5年內具有2篇以第一作者或通訊作者發表於前揭雜誌之第三層級論文。 3.曾任本院及前市立醫療院所師(三)級醫師3年以上5年內離職回任。 4.最近5年內具有1篇以第一作者或通訊作者發表於S.C.I.或S.S.C.I.相關學術論文。 5.具有部定教職。 6.具有醫事相關之博士學位。 【約用主治醫師】 (一) 本職務係本院自行遴用之醫事人員,相關權利義務於契約書約定。 (二) 具中華民國國籍且領有國民身分證。 (三) 國內外經教育部認可大學以上醫學系畢業。 (四) 領有國內醫師證書及考試及格證書。 (五) 具有效期婦產科專科醫師證書。 (六) 具有效期ETTC證書、ACLS證書、APLS證書或NRP證書或其他經本院認定之相關證書之一。 四、甄試方式:面試30%、專業測驗(專案報告,題目:婦產科醫療相關,5~10分鐘)70%,總分70分以上錄取標準。 五、工作項目: (一) 婦產科臨床醫療業務、輪值班、教學、社區公衛任務 。 (二) 其他交辦事項 六、聯絡方式:臺北市立聯合醫院陽明院區婦產科,連絡電話:02-28353456轉6553分機或公務手機:0979309006;聯絡人陳小姐 七、報名方式: (一)即日起至114年8月12日17:00止,請至臺北市立聯合醫院網站「人才招募專區/一般人才招募/徵才公告」網路報名(請務必自行確認報名成功,否則一律視同未報名),並自行列印甄試報名表並檢附相關證件,以親送或限時掛號郵寄(10851)臺北市萬華區艋舺大道101號11樓,臺北市立聯合醫院人事室二股郭小姐收,以限時掛號郵戳為憑(臺北市新北市以外地區請務必自行預留郵件送達時間)。信封請註明應徵科室、職稱及寄件人姓名,且確實勾選必備資料(依實際收件證件資料為準)。 (二)應繳證件: (必備文件) 1.報名表或履歷表(請留白天聯絡電話、電子郵件信箱、黏貼2吋照片1張)。 2.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出生地為大陸地區者,應檢附戶籍謄本)。 3.國內外大學或獨立學院之醫學系畢業證書影本。 4.國內醫師證書影本。 5.國內考試及格證書影本。 5.有效期婦產科專科醫師證書影本。 6.有效期(截止日期至少需於到職日)ETTC證書、ACLS證書、APLS證書或NRP證書或其他經本院認定之相關證書之一影本。 7.專案報告1份。 8.公職師(三)級醫師另需繳交以下證明: (1)符合經歷之證明文件影本1份(須註明起迄時間)。 (2)論文影本及送審論文目錄(如附件)。 (3)教育部部定教職證書影本1份。 9.其他自行提供資料。 (三)注意事項: 1.持外國學、經歷證明者,需附我國駐外單位認證文件。持本國學歷結業證明者,須另附教育主管機關核發之資格證明書。 2.未註明應試類科、未貼妥照片、未填寫自傳、應備文件若有資料不全、未附或資格條件不符者,即視為資格審查不合格,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補附文件、退件或及變更報考類科。 3.各項資料請以A4紙張影印並依序裝訂,報名資料無論是否錄取恕不退件,如需返還報名資料,可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以落實環保政策。 4.各項資料逾期、遺漏、不實或偽造變造者,視為資格不合格;所填資料或繳交證明文件於錄取後發現係屬不實或有偽造、變造情事者,撤銷錄取資格。 5.報名表所填具之電子郵件信箱、通訊地址、聯絡電話等資料有異動者,請傳真通知本院並同時來電確認,以維護錄取人員權益。 6.甄試及報到應依本院指定日期前來,參加甄試人員及錄取人員逾通知甄試時間、報到期限而未參加甄試或報到者,視為放棄,並註銷其資格,不得以任何理由請求保留。 7.依本院約用醫師管理要點肆、二十三、(五)之規定,不得兼任本院以外之工作,但「公務員服務法」允許者不在此限,惟應事前報經院長核准。 (四)放榜地點:請至「請至臺北市立聯合醫院網站「人才招募專區/一般人才招募/錄取公告」查詢。 (五)甄試訊息:另行通知。 (六)備註: 1.待遇:依「臺北市立聯合醫院約用醫師管理要點」及「臺北市政府衛生局所屬醫療機構人員獎勵金發給基準」辦理。 2.錄取後發現未符合醫事人員執業登記及繼續教育辦法之執業登記規定,致不能辦理執業登記,本院應予終止契約。 3.倘為軍公教退休人員者,請於經歷欄敘明「退休機關及日期」;另公務機構退休人員,請依公務人員退休法第23條第1項第4款規定自行衡酌權益事宜。 4.錄取人員應持合格體檢報告(3個月內有效期)始得完成報到手續(相關疑問請洽院本部勞安室2555-3000分機25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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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行政助理

    月薪 29000~32000元 新北市新莊區 工作經歷不拘
    1. 負責日常行政事務,包括文件整理及檔案歸檔,確保資料有序可查。 2. 協助製作與編輯報表及簡報,確保內容清晰且準確無誤。 3. 協調會議安排及人員通知,確保會議順利進行並完成相關紀錄。 4. 管理與採購辦公用品,並追蹤物品庫存及補充需求。 5. 接聽電話、接待訪客,提供專業且有效率的行政支援。 6. 協助部門間資料傳遞與溝通,加速流程與專案推進。 7. 處理公司內部零用金管理及簡單費用核銷,提供基礎財務支援。 8. 協助主管處理臨時交辦工作及專案,確保工作順利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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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建設公司_行政助理

    月薪 30000~35000元 花蓮縣花蓮市 1~2年工作經驗
    1. 執行行政工作。 2. 協助主管各項文書作業整理。 3. 相關客戶售後服務 接洽紀錄。 4.另有員工旅遊及高額業務獎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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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豐原所】夜班辦事員

    月薪 30000~35000元 台中市潭子區 工作經歷不拘
    行政類: 1、文件分類、審核、彙整並輸入建檔,確認資料正確性。 2、負責文件表單歸檔及保存。 3、支援日常行政庶務工作。 4、其他主管交辦事項。 客服類: 1、負責接聽顧客服務專線,並協助訴怨解決問題。 2、提供相關事項諮詢服務。 3、維護顧客關係,並適時將顧客反應回饋予相關單位。 其他說明: 1、具備電腦文書基本能力。 2、可固定班,不需輪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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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供餐福利年終獎金康樂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