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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案輔導專員(法律,社工,心理,犯防)-台北地區
月薪 41673元 台北市萬華區 工作經歷不拘一、徵選職缺及錄取名額 (一) 徵選職務:臺北分會個案輔導專員 (二) 錄取名額:正取1名,備取若干名,正取人員放棄或試用期間考核成績不合格、離職,由備取人員依甄選成績擇 優依序遞補。 二、工作內容說明 (一)工作內容:執行分會犯罪被害人權益保障業務,含個案管理、專案規劃、行政業務、電腦文書處理及業務相關會議、宣導活動等。 (二)待遇及福利: 1.依財團法人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工作人員薪點表支薪,起薪為新臺幣41,673元。 年終工作獎金、年終考核獎金另計。 具心理師、社會工作師、律師證書者加給新台幣2,000元。 具心理師、社會工作師、律師執業執照者加給新台幣4,000元。 2.正取人員試用期間3個月,期滿經考核成績合格者聘僱之,試用期間敘薪以全薪計算。 3.福利: (1)三節禮金及生日禮金 (2)婚喪生育補助 (3)團體意外險 (4)員工健康檢查及健康促進方案 (5)訓練及研習 (三)工作地點:臺北地區(臺北地檢署轄區範圍) (四)工作時間:08:30-17:30,周休二日。遇教育訓練、辦理活動、服務個案、執行業務等,必須利用假日及下班時間時,可申請加班。 三、甄選條件 (一)熟練office軟體(Word、Excel、Powerpoint)及資訊處理能力。 (二)國內外經教育部認可之公私立大専院校以上社會工作、心理、法律、犯罪防治系等相關專門學識畢業,或具備105 年後報考社工師之資格(修習學分數合格)。 (三)品行端正、具服務熱忱且無不良嗜好。 (四)具備汽車或機車駕駛執照尤佳。 (五)應試人員應比照公務人員切結確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二十八條第一項第一款至第九款。 四、報名應檢附資料及報名方式 (一)報名應備資料: 1.甄選報名表(含自傳及活動企劃書擬作,報名表可逕洽承辦人索取) 2.身分證、最高學歷證件、經歷證件或其他專業證照等影本各一份。 3.汽、機車駕照影本(如具備可檢附) 4.畢業未滿5年者,請檢附歷年成績單。 5.其他經歷證明文件。 (二)報名方式 備齊以上文件後,以掛號郵寄、親送、或E-mail至本會臺北分會收,資格符合者另行通知應試,相關報名表件恕不退回。 五、甄選方式及時間 (一)報名資料完整且經審查合格者擇優以電話通知參加口試,未約試者不另行通知。 (二)口試時就應試人儀表、言辭、才識、應變能力等綜合考評。(口試不及格者,不予錄取) 六、甄選地點:財團法人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臺北分會(臺北市萬華區長沙街2段92號3樓) 七、試用期間規定: (一)試用期間考核成績不合格者,本會得隨時終止勞動契約,薪給發放至停止聘僱日止,並依勞動基準法相關規定處 理。 (二)試用期間請假,除核准公假及補休者外,試用期按請假天數延長至滿3個月。試用期間應接受考評。 (三)試用期間由本會辦理勞工保險、全民健康保險、團體意外保險及提繳退休金。 (四)試用期間應遵守本會規定,其工作時間、出差旅費、加班費、請假、例假及休假依本會工作規則辦理。 八、甄選錄取人員正式聘用後因應業務需要,必須接受本會指派或調整之工作,並遵守本會一切規定。 九、正取人員報到、到職時間:另行電話通知。 十、聯絡人:王盈惇主任,電話:(02)2389-8102展開 -
個案輔導專員(法律,社工,心理,犯防)-花蓮地區
月薪 41673元 花蓮縣花蓮市 工作經歷不拘一、徵選職缺及錄取名額 (一) 徵選職務:花蓮分會個案輔導專員 (二) 錄取名額:正取1名,備取若干名,正取人員放棄或試用期間考核成績不合格、離職,由備取人員依甄選成績擇 優依序遞補。 二、工作內容說明 (一)工作內容:執行分會犯罪被害人權益保障業務,含個案管理、專案規劃、行政業務、電腦文書處理及業務相關會 議、宣導活動等。 (二)待遇及福利: 1.依財團法人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工作人員薪點表支薪,起薪為新臺幣41,673元。 年終工作獎金、年終考核獎金另計。 具心理師、社會工作師、律師證書者加給新台幣2,000元。 具心理師、社會工作師、律師執業執照者加給新台幣4,000元。 2.正取人員試用期間3個月,期滿經考核成績合格者聘僱之,試用期間敘薪以全薪計算。 3.福利: (1)三節禮金及生日禮金 (2)婚喪生育補助 (3)團體意外險 (4)員工健康檢查及健康促進方案 (5)訓練及研習 (三)工作地點:花蓮地區(花蓮地檢署轄區範圍) (四)工作時間:08:30-17:30,周休二日。遇教育訓練、辦理活動、服務個案、執行業務等,必須利用假日及下班 時間時,可申請加班。 三、甄選條件 (一)熟練office軟體(Word、Excel、Powerpoint)及資訊處理能力。 (二)國內外經教育部認可之公私立大専院校以上社會工作、心理、法律、犯罪防治系等相關專門學識畢業,或具備105 年後報考社工師之資格(修習學分數合格)。 (三)品行端正、具服務熱忱且無不良嗜好。 (四)具備汽車或機車駕駛執照尤佳。 (五)應試人員應比照公務人員切結確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二十八條第一項第一款至第九款。 四、報名應檢附資料及報名方式 (一)報名應備資料: 1.甄選報名表(含自傳及活動企劃書擬作,報名表可逕洽承辦人索取) 2.身分證、最高學歷證件、經歷證件或其他專業證照等影本各一份。 3.汽、機車駕照影本(如具備可檢附) 4.畢業未滿5年者,請檢附歷年成績單。 5.其他經歷證明文件。 (二)報名方式 備齊以上文件後,以掛號郵寄、親送、或E-mail至本會花蓮分會收,資格符合者另行通知應試,相關報名表件恕不退回。 五、甄選方式及時間 (一)報名資料完整且經審查合格者擇優以電話通知參加口試,未約試者不另行通知。 (二)口試時就應試人儀表、言辭、才識、應變能力等綜合考評。(口試不及格者,不予錄取) 六、甄選地點:財團法人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花蓮分會(花蓮縣花蓮市府前路15號) 七、試用期間規定: (一)試用期間考核成績不合格者,本會得隨時終止勞動契約,薪給發放至停止聘僱日止,並依勞動基準法相關規定處 理。 (二)試用期間請假,除核准公假及補休者外,試用期按請假天數延長至滿3個月。試用期間應接受考評。 (三)試用期間由本會辦理勞工保險、全民健康保險、團體意外保險及提繳退休金。 (四)試用期間應遵守本會規定,其工作時間、出差旅費、加班費、請假、例假及休假依本會工作規則辦理。 八、甄選錄取人員正式聘用後因應業務需要,必須接受本會指派或調整之工作,並遵守本會一切規定。 九、正取人員報到、到職時間:另行電話通知。 十、聯絡人:許華寧主任,電話:(03)823-9107展開 -
財務-投資併購高級管理師(海外地區)
面議(經常性薪資達4萬元或以上) 40000元 桃園市大園區 工作經歷不拘協助財務長以及投資併購主管 1. 進行產業調研、企業拜訪、發掘投資並購機會 2. 產業分析、財務分析、財務模型搭建 3. 盡職調查、撰寫專案分析報告 4. 準備談判材料、投資並購相關法律檔 5. 擬定投資並購後整合計畫 6. 投資並購整合計畫推動、投後管理 7. 其他高層交辦專案工作,例如海外建廠、策略合作等 **該缺會長期出差海外地區,有興趣者可直接來電&來信詢問**展開 -
人資專員
月薪 29500~38000元 雲林縣西螺鎮 工作經歷不拘人力資源助理 1. 登記新進人員之姓名、住址、資歷、薪給待遇等資料。 2. 登記請假、缺席、獎懲、獎金、薪給變更及其他異動資料。 3. 處理有關人事資料之查詢與答覆事項。 4. 查閱新進人員之證件或填發離職人員之離職證明。 人力資源人員 1. 維護企業內部人力資源之相關紀錄(如:員工個人基本資料、工作說明書、職務輪調紀錄、出缺勤紀錄與績效評核紀錄等)。 2. 規劃與執行人員招募、甄選與任用,以解決公司的人力需求問題。 3. 設計、管理與執行公司的績效管理系統,並運用績效評核結果,提供管理上決策之參考(如:調薪、獎金、紅利、升遷、調動、留任、資遣或對員工貢獻予以表揚等)。 4. 規劃人力運用的預算,建立與維持公司的薪酬系統與工作規則、管理員工福利制度與退休金方案,並提供人事管理報表(如:工時規劃、出勤管理等)。 5. 規劃公司的訓練發展體系,進行訓練與發展之需求分析、規劃、執行與成效評估。 6. 進行工作分析,作為日後部門進行職務盤點、職務分配、人力配置、部門職掌及職務說明書建立時的參考依據。 7. 規劃、指導與協調所有與員工相關的問題(如:雇用契約、薪酬、勞動相關法令、員工關係等),並主動針對需改進的政策提出建議,以達成最佳的管理成效。 人力資源主管 1. 擬定人力資源政策,訂定選、訓、用、留的計畫,以達成企業的策略目標。 2. 建立完整的召募與任用制度(職務說明書、薪資結構、召募甄選流程與工具),讓企業具備招募優秀人才的優勢。 3. 建立符合企業文化的人才發展體制,以有系統的培訓員工,強化企業的人才資本。 4. 建立績效管理與薪酬制度,訂定調薪政策、獎酬制度、退休金制度,以維持企業的競爭力,留下優秀人才。 5. 調解勞資爭議、處理員工資遣解雇等特殊人力資源相關議題。 6. 建構人力資源資訊系統,定期分析企業人力資源管理性報表,以作為人力發展的依據。展開 -
33110_薪酬專員(竹北)
月薪 40000元 新竹縣竹北市 3~4年工作經驗1. 人員差勤管理,出勤、加班、請假、排班等作業。 2.人員團保、異動、離退、勞健保級距調整、年度薪資所得稅暨補充保費申報等相關作業。 3. 薪酬、獎金計算及發放作業。 4.各項薪酬、獎金、福利制度執行及核算發放與報表彙整分析。 5. 其他主管交辦事項。展開 -
人事專員
月薪 31000~33000元 台南市安平區 2~3年工作經驗1. 人員資料系統建檔維護與管理(含勞健保等)。 2. 人事資料異動(包含到職、離職、資遣)等相關業務處理。 3. 負責薪資及獎金計算、出勤管理與相關資料整理。 4. 依據公司各部門人力計畫,招募相應人才。 5. 了解相關勞動法令,協調所有與員工相關的問題。 6. 處理主管交辦事項。 7. 總務行政庶務協助執行。 8. 公司活動協助執行。 9. 熟悉word、excel等文書處理工具。 加分條件: 熟悉文中系統者佳 略懂閔南語及帳務整理相關經驗者佳展開 -
TN 台南廠 人資專員
月薪 31965~38900元 台南市麻豆區 2~3年工作經驗1.基層人力招募與新進作業,並開發多元招募管道(含建教合作) 2.人員各項管理與員工關懷(含移工管理) 3.考勤與薪酬作業 4.勞動法令諮詢與勞資爭議 5.主管交辦事項展開 -
稽核室專員
月薪 42000元 新北市五股區 3~4年工作經驗1. 依據年度稽核計劃執行稽核工作 2. 協助集團內控制度制修訂及法令遵循 3. 查核作業風險評估、溝通改善跨部門流程 4. 執行不定期專案性查核作業 5. 其他稽核有關作業事項及主管交辦之工作展開 -
人力資源專員
月薪 31000~36400元 屏東縣里港鄉 3~4年工作經驗1、薪資、考勤系統建置,每月薪資發放之前置資料整理與核算。 2、人才選育用留核心管理 3、依循法規更新規章制度 4、招募與面試安排,負責各職缺履歷篩選、電話初步訪談、面試行程安排與接待;經營與維護各大招募管道;執行新進員 工報到流程、及離職面談。 5、員工勞保,健保,團保加退保(熟悉國內勞動法令優)。 6、辦公室耗材管理及其他主管交待事項。展開 -
資深薪酬專員
面議(經常性薪資達4萬元或以上) 40000元 台北市士林區 5~6年工作經驗1.薪酬制度與薪資作業管理 o負責泰國據點員工之薪資核敘、薪資結構維護及各項薪酬作業(含固定薪、變動薪、津貼、獎金等)。 o確保薪資計算、發放流程之正確性與時效性,並符合當地法規及集團內控制度。 2.年度調薪與獎金專案規劃 o依據集團整體薪酬策略與年度經營目標,主導泰國據點年度調薪、績效獎金及其他激勵方案之規劃與試算。 o進行薪酬模擬、成本分析與情境評估,並提出具體建議方案供管理階層決策。 3.市場薪酬分析與競爭力評估 o定期參與並分析市場薪酬調查資料,掌握當地市場趨勢及產業薪酬水準。 o針對關鍵職位及留才風險,提出具體薪酬調整與競爭力提升建議。 4.跨國與跨部門溝通協作 o與總部人資、財務及泰國當地 HR 團隊密切合作,確保薪酬政策落地執行與資訊一致性。 o協助管理階層及用人主管理解薪酬制度,提供專業諮詢與說明。 5.法規遵循與制度優化 o持續追蹤泰國勞動法令、稅務及社會保險相關規範,確保薪酬制度與作業合規。 o參與或主導薪酬流程、制度及系統之優化專案,提升作業效率與資料正確性。 6.其他專案支援 o配合集團人資專案(如組織調整、制度導入、系統上線等),提供薪酬專業支援。展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