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職熱搜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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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110_法務專員 (竹北)
面議(經常性薪資達4萬元或以上) 40000元 新竹縣竹北市 3~4年工作經驗1. 審閱、草擬各類商業合約(買賣、統包工程、授權、合資等)及採購相關契約。 2. 提供商業交易、公司治理、股權變動等商事法律諮詢。 3. 處理合約糾紛、採購爭議、供應商索賠等爭議案件及訴訟仲裁。 4. 追蹤法規更新,確保公司政策符合商事法規與採購法令,並進行法規教育訓練。 5. 審查供應商資格,處理供應商違約及合作關係中的法律議題。 6. 參與重大商業決策評估、內部稽核及智慧財產權管理。 7. 執行風險管理相關資料蒐集、彙整與分析 8. 其他主管交辦事項。展開 -
行政法務專員〈台北總公司〉
月薪 38000~40000元 新北市汐止區 工作經歷不拘1.負責合約及法律文件撰擬、審閱、管理。 2.協助公司內部法律流程管理。 3.提供法律問題分析和解決方案。 4.聯繫及協助顧問律師處理相關事宜。 5.行政事務處裡。 6.維護與更新合約資料庫。 7.其他主管交辦事項。展開 -
資深稽核
面議(經常性薪資達4萬元或以上) 40000元 台北市中山區 5~6年工作經驗1.依照公司政策及目標擬訂規劃及執行年度稽核計畫 2.協助公司內部控制之建立、執行、修訂、運行監督、異常事項追蹤及協助流程改善 3.落實內部控制之制度推行,配合內稽內控制度落實與執行 4.出具撰寫稽核報告及缺失追蹤與問題改善,提出適切的內控建議及異常事項改善進度 5.協助IPO 專案執行與推動 6.熟悉稽核執行及內部控制之制度及上市櫃公司相關法令 7.主管交辦事項 【應徵須知】 ①詳閱工作內容後,請審慎提出應徵申請。 ②履歷初審合適者,將邀請實體面談,初審資格不符者則不另行通知。 ③錄取的實際任用職稱及薪資,依面談結果與經驗核定職級。展開 -
環安管理師(新竹芎林廠)
月薪 42000~52000元 新竹縣芎林鄉 3~4年工作經驗工作內容 【環安類】 1.空污、水汙、廢棄物申報業務執行,檢測與變更管理 2.毒化物、化學品用量管理、統計及相關申報 3.推動、稽查廠區環保管理相關事務,符合環保法令 4.廠區污染防制及政府機關對應 5.環保法規查核,提出改善措施及對策 6.具備空氣污染防制、水污染防治、廢棄物管理經驗 7.環保專案執行 【職安、消防類】 8.廠區安全維護、稽核、追蹤、改善 9.ISO14001環境管理系統申請、ISO45001職業安全衛生管理系統申請 10.環安衛教育訓練(新人、緊急應變、逃生、有機溶劑...) 11.廠區所有各項施工、工程安全查核 12.承攬商管理 13.消防檢修申報 14.其他主管交辦業務事項展開 -
職安管理師(H-2026014)
面議(經常性薪資達4萬元或以上) 40000元 桃園市龍潭區 工作經歷不拘1、職業安全管理 2、ISO 14001 45001 &TOSHMS 系統推動運作維護 3、職安法令相關教育訓練 4、化學品管理 5、承攬商管理 6、上級主管交辦事項展開 -
【總部】主辦會計 / 會計主任
月薪 42000~50000元 台北市松山區 2~3年工作經驗【工作內容】 -執行各項會計作業 -發票開立及核對營收日報表 -銷貨單、收款單建立 -進貨單作業 -各項費用單據並編製傳票等 -各項稅務調節表編製 -營業稅、營所稅、年度所得稅扣繳、二代健保及各類所得申報 -其他主管交辦事項 【必須條件】 -會計師事務所經驗或二年以上一般產業公司帳務處理經驗。 -具會計獨立作帳能力。 -熟悉會計稅務相關法令 -抗壓性及配合度高、積極進取、良好溝通能力、活潑開朗 -熟悉鼎新系統展開 -
環安管理師(桃園觀音廠)
月薪 45000~55000元 桃園市觀音區 2~3年工作經驗工作內容 【環安類】 1.廢棄物申報業務執行,檢測與變更管理 2.毒化物、化學品用量管理、統計及相關申報 3.推動、稽查廠區環保管理相關事務,符合環保法令 4.廠區污染防制及政府機關對應 5.環保法規查核,提出改善措施及對策 6.具備廢棄物管理經驗 7.環保專案執行 8.相關許可的展延與修正 【職安、消防類】 9.廠區安全維護、稽核、追蹤、改善 10.ISO14001環境管理系統申請、ISO45001職業安全衛生管理系統申請 12.環安衛教育訓練(新人、緊急應變、逃生、有機溶劑...) 13.廠區所有各項施工、工程安全查核 14.承攬商管理 15.消防檢修申報 16.其他主管交辦業務事項展開 -
總經理室營運專員(桃園觀音廠)
月薪 42000~47000元 桃園市觀音區 3~4年工作經驗1.負責公司經營策略分析、整合規劃、推動與執行。 2.協助企業的營運、銷售、財務分析及規劃與情報蒐集。 3.建立內部控制制度、內稽制度及相關管理辦法及作業,協助各單位完成管理辦法流程及表單規劃、修正與執行。 4.各類財務面之適法性監控,法令增修監控及彙整。 5.針對稽核作業所需之資料進行蒐集年度績合計畫擬定、執行、缺失事項之改善建議、追蹤,協助各部門落實內部控制制度。 6.推動各項營運政策,落實各部門中、長期經營策略規劃及其營運績效管理目標。 7.協助經營團隊執行各部門的專案計畫。 8.協助公司業務推進與發展。 9協助各單位關鍵績效指標(KPI)設定,追蹤執行成果,落實PDCA進行改善。 10.主管交辦事項。展開 -
臺北市立聯合醫院仁愛院區口腔醫學科招募約用員四級約用助理技術師公告1150525
月薪 32000元 台北市大安區 1~2年工作經驗臺北市立聯合醫院仁愛院區口腔醫學科招募約用員四級約用助理技術師 一、單位:仁愛院區口腔醫學科 二、職稱:員四級約用助理技術師 三、名額:正取1名,備取1名(候補期間至多3個月) 四、資格條件及應徵方式: (一)本職務係本院自行遴用之人員,相關權利義務於契約書約定。 (二)待遇:月薪3.2萬元以上,另依績效及考核狀況發給年終獎金、考核獎金及獎勵金。 (三)福利:勞健保、文康活動、生日禮金。 (四)報名條件: 1.具中華民國國籍(大陸地區人民經許可進入臺灣地區設有戶籍滿10年以上)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第1項、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及第9-1條規定情形;不得於中國大陸設有戶籍、不領用中國大陸之護照、身分證、定居證、居住證及其他依相關法令或經行政院、大陸委員會禁止領用之中國大陸身分證件。 2.學經歷: (1)學士以上學位畢業。 (2)副學士學位畢業,且具一年相關工作經驗,經本院認定者。 (3)高中(職)畢業,且具 3 年相關經驗,經本院認定者。 3.證書(照): 4.其它要求: 5.本院現職人員如欲報名本職缺者,需經現職單位主管於報名表中「現職服務單位」欄位處核章。 (五)報名日期:自即日起至115年7月24日止,以郵戳為憑,請自行預留郵寄時間,逾時不予受理。 (六)報名網址:請至臺北市立聯合醫院「人才招募」專區「事求人」系統(https://hrpersonweb.tpech.gov.tw/TpechAFH)徵才公告完成線上報名(請務必自行確認報名成功,否則一律視同未報名)。 (七)報名方式: 1.採線上報名及繳交報名表件(含下載之報名表、身分證、符合資格條件之最高學歷畢業證明、工作經歷服務證明、專業證照等影本資料,請詳閱備註欄應繳證件說明)方式辦理。 2.報名表件需於規定期限內以掛號郵寄至「(10851)臺北市萬華區艋舺大道101號11樓臺北市立聯合醫院人事室一股收」,始完成報名程序,信封請註明應徵科室及職稱。 3.如未依規定期限寄出報名表件,網路報名視為無效。 (八)資格初審合格及甄試訊息公告日期:預計將於報名截止後兩週內,於臺北市立聯合醫院「人才招募」專區「事求人」系統(https://hrpersonweb.tpech.gov.tw/TpechAFH)初審公告查詢,不另行通知,請務必主動查詢,不得以未接獲通知等理由要求補救措施。 (九)甄試方式:面試30%、專業測驗(筆試)70%,總分70分以上為錄取標準。 測驗範圍:【牙科臨床助理基本能力】。 (十)甄試時間及地點:於初審合格名單公告載明。 五、工作項目: (一)協助醫師門診看診之跟診業務 (二)負責清理牙科治療椅及設備 (三)處理櫃檯事務、器械清洗 (四)協助材料及設備盤點及採購申請 (五)協助健保抽審資料準備 (六)協助公衛活動準備及進行 (七)協助技工單的核備及相關聯絡 (八)協辦其他長官臨時交辦事項 六、工作地點:臺北市立聯合醫院仁愛院區(臺北市大安區仁愛路4段10號)※本院為無菸無檳職場。 七、聯絡方式:人事室游小姐:聯絡電話02-25553000轉2317,傳真電話02-23028407,請於週一至週五上班時間來電。 八、應繳證件:(請以A4紙張格式影印、勿裁切、勿裝釘) (一)請列印臺北市立聯合醫院「徵才\一般人才招募專區\事求人系統」 (https://hrpersonweb.tpech.gov.tw/TpechAFH)甄試報名表並黏貼2吋照片1張。 (二)身分證正反面(出生地為大陸地區者,應檢附戶籍謄本)。 (三)符合資格條件之最高學歷畢業證書。 1.持國外經歷證明或經教育部認可之國外學歷者,需檢附我國駐外單位認證文件。持本國學歷結業證明者,須另附教育主管機關核發之資格證明書。 2.本年度應屆畢業生,請檢附就讀學校所開立「學生○○○為本校應屆畢業生,尚未取得畢業證書」之書面證明影本或蓋有「最後一學期註冊戳記之學生證正、背面」影本;倘為研究所應屆畢業生則另檢附論文指導教授簽署「學生○○○為本校應屆畢業生,於6個月內可取得畢業證書」之書面證明影本俾憑審查,錄取報到時需檢附畢業證書正本,否則視同未錄取。 (四)符合資格條件之中華民國醫事人員證書。參加本年度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經榜示成績及格者,請檢附「錄取成績及結果通知書」影本。錄取報到時需檢附醫事人員證書正本,否則視同未錄取。 (五)符合資格條件之其他專業證照正反面。 (六)工作經歷證明文件:採認各機關(構)、公司或學校開立之「在職證明」、「服務證明」或「離職證明」,記載任職起訖期間、單位、職稱或工作內容等資料,足資證明報名條件規定之年資及工作內容,不得僅出示勞保投保或執業登記相關資料,如應試職缺未要求工作經歷者則免附。 (七)其他需繳附文件。 九、注意事項: (一)報名所繳資料恕不退件,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請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 (二)資料逾期、遺漏、提供不實或偽造變造者,視為資格不合格;所填資料或繳交證明文件於錄取後發現係屬不實或有偽造、變造情事者,撤銷錄取資格。 (三)倘為軍公教退休人員者,請於經歷欄敘明「退休機關及日期」;另公務機構退休人員,請依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第77條規定自行衡酌權益事宜。 (四)錄取人員應於本院通知期限內完成報到,倘逾期未完成報到程序者,視為自願放棄錄取資格,不再進用,由本院通知次一順位錄取人員依序遞補。 (五)本院現職人員如欲報名本職缺者,需經現職單位主管於報名表中「現職服務單位」欄位處核章。 (六)錄取後發現未符合醫事人員執業登記及繼續教育辦法之執業登記規定,致不能辦理執業登記,或有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第1項、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規定情形者,本院應予終止契約。 (七)錄取後如有違反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9-1條規定情形,於中國大陸設有戶籍、不領用中國大陸之護照、身分證、定居證、居住證及其他依相關法令或經行政院、大陸委員會禁止領用之中國大陸身分證件者,於到職日前應辦理註銷。 【詳情請至臺北市立聯合醫院「徵才\一般人才招募專區\事求人系統」(https://hrpersonweb.tpech.gov.tw/TpechAFH/HOME/Index)瀏覽。】展開 -
臺北市立聯合醫院和平院區小兒科招募約用主治醫師(徵才編號1150375)
面議(經常性薪資達4萬元或以上) 52089元 台北市中正區 工作經歷不拘臺北市立聯合醫院和平院區小兒科招募約用主治醫師 三、報名資格: 1. 本職務係本院自行遴用之醫事人員,相關權利義務於契約書約定。 2. 具中華民國國籍(大陸地區人民經許可進入臺灣地區設有戶籍滿10年以上)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第1項、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及第9-1條規定情形;不得於中國大陸設有戶籍、不領用中國大陸之護照、身分證、定居證、居住證及其他依相關法令或經行政院、大陸委員會禁止領用之中國大陸身分證件。 3. 國內外受教育部認可之醫學系畢業。 4. 領有醫師證書、考試及格證書及兒科專科醫師證書。 5. 具有效期ACLS、ETTC、NRP、APLS證書或其他經本院認定之相關證書之一者。 四、工作地點:臺北市立聯合醫院和平院區。 五、工作項目: 1. 負責兒科專科範圍內的醫療工作。 2. 參加值班、門診、會診及公衛任務等工作。 3. 書寫病歷。 4. 住院醫師、實習醫師、醫學生之臨床教學。 5. 執行各項規章制度,杜絕事故,減少差錯。 6. 參與科內相關討論會。 7. 可參與臨床及基礎之研究,積極發表論文。 8.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六、甄試方式:面試30%、專業測驗(專案報告,題目:自擇個人修習之次專科相關主題)70%,總分80分以上錄取標準。 七、報名方式:即日起至115年9月11日17時止,請至臺北市立聯合醫院「事求人專區」網路報名(請務必自行確認報名成功,否則一律視同未報名),並自行列印甄試報名表並檢附相關證件,以親送或限時掛號郵寄(10851)臺北市萬華區艋舺大道101號11樓收發室,臺北市立聯合醫院人事室二股郭小姐收,以郵戳為憑,請自行預留郵寄時間。 八、報名相關事項: (一)應繳證件:1-7項均需齊備 1. 請至臺北市立聯合醫院「事求人專區」網路報名(請務必自行確認報名成功),並自行列印甄試報名表並黏貼2吋照片1張。 2. 身份證正反面影本1份(出生地為大陸地區者,應檢附戶籍謄本)。 3. 符合任用資格之醫學系畢業證書影本1份。 4. 醫師證書及考試及格證書影本各1份。 5. 有效期兒科專科醫師證書影本1份。 6. 有效期ETTC證書、ACLS證書、APLS證書或NRP證書或其他經本院認定之相關證書之一影本1份。 7. 專案報告1份。 8. 其他自行提供資料。 (二)注意事項: 1. 持外國學、經歷證明者,需附我國駐外單位認證文件。持本國學歷結業證明者,須另附教育主管機關核發之資格證明書。 2.各項資料請以A4紙張影印(請勿裝訂),報名資料無論是否錄取恕不退件,如需返還報名資料,可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以落實環保政策。 3.前項資料逾期、遺漏、不實或偽造變造者,視為資格不合格;所填資料或繳交證明文件\於錄取後發現係屬不實或有偽造、變造情事者,撤銷錄取資格。 4. 依本院約用醫師管理要點肆、二十三、(五)之規定,不得兼任本院以外之工作 ,但「公務員服務法」允許者不在此限,惟應事前報經總院長核准。 九、放榜地點:請至請至臺北市立聯合醫院「事求人專區」查詢。 十、甄試訊息:科內另行通知。 十一、聯絡方式:臺北市立聯合醫院和平院區小兒科,連絡電話:0979307022;聯絡人姜醫師。 十二、備註: 1.待遇:依「臺北市立聯合醫院約用醫師管理要點」辦理。 2.約用主治醫師參照「各機關學校聘僱人員離職儲金給與辦法」,按月提撥離職儲金,提撥金額依其勞工保險投保薪資等級之百分之十二提存儲金,其中百分之六由約用主治醫師於每月報酬中扣繳作為自提儲金;另百分之六由本院提撥作為公提儲金。 3.錄取後發現未符合醫事人員執業登記及繼續教育辦法之執業登記規定,致不能辦理執業登記,本院應予終止契約。 4.錄取人員應持合格體檢報告(3個月內有效期)始得完成報到手續(相關疑問請洽院本部勞安室2555-3000分機2569)。展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