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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職熱搜工作

您正在找學校行政人員的工作,共計1481筆職缺在等你,馬上去應徵吧!

  • 淡水義山日照中心-社工員

    月薪 38898元 新北市淡水區 工作經歷不拘
    1.服務成年身心障礙者及其家庭,提供個案服務。 2.開發與建立社會資源網絡。 3.行政事務:協助辦理活動及其他交辦事項。 ※到職滿半年,可獲得500元生日禮券。 ※到職完成社工師執登後另有每月4000元加給。 ※具社工碩士學歷者每月加給2000元。 ※本職缺適用新北市身心障礙照顧服務單位專業人員久任獎勵試辦計畫,並依計畫規定工作連續年資,按年加給1萬5,600元至3萬1200元之個人獎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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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臺北市立聯合醫院中興院區口腔醫學科招募約用主治醫師(徵才公告1140411)

    面議(經常性薪資達4萬元或以上) 52089元 台北市大同區 工作經歷不拘
    臺北市立聯合醫院中興院區口腔醫學科招募約用主治醫師公告 一、職稱:約用主治醫師 二、名額:正取1名,備取1名。 三、報名資格: (一)本職務係本院自行遴用之醫事人員,相關權利義務於契約書約定。 (二)具中華民國國籍(大陸地區人民經許可進入臺灣地區設有戶籍滿10年以上)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第1項、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及第9-1條規定情形;不得於中國大陸設有戶籍、不領用中國大陸之護照、身分證、定居證、居住證及其他依相關法令或經行政院、大陸委員會禁止領用之中國大陸身分證件。 (三)學經歷:國內外經教育部認可之牙醫學系畢業。 (四)證照:領有牙醫師證書、考試及格證書,另具該科專科醫師證書及次專科醫師證書者尤佳。 四、工作項目: (一)口腔醫學科門診醫療業務。 (二)各種討論會、實習醫師及受訓牙醫師指導及教學研究工作。 (三)其他交辦事項。 五、甄試方式:面試 30 %、專案報告 70 題目:全人牙醫之 照護模式 ,總分70 分以上為錄取標準。 六、工作地點:臺北市立聯合醫院中興院區(臺北市大同區鄭州路 145號)※本院為無菸無檳職場。 七、聯絡方式:中興院區口腔醫學科吳主任,聯絡電話: 02-25523234#6201(請 於周一至周五上班時間來電) 八、放榜地點:請至臺北市立聯合醫院網站「人才招募專區/一般人才招募/錄取公告」查詢。 九、甄試訊息:科內另行通知。 十、報名相關事項: (一)報名方式:即日起至115年11月10日17時止,請至臺北市立聯合醫院網站「人才招募專區/一般人才招募/徵才公告」https://hrpersonweb.tpech.gov.tw/TpechAFH網路報名(請務必自行確認報名成功,否則一律視同未報名),並自行列印甄試報名表並檢附相關證件,以親送或掛號郵寄(10851)臺北市萬華區艋舺大道101號11樓收發室,臺北市立聯合醫院人事室二股郭小姐收,信封請註明應徵科室及職稱,以郵戳為憑,請自行預留郵寄時間。 (二)應繳證件: (1)甄試報名表(請至臺北市立聯合醫院網站「人才招募專區/一般人才招募/徵才公告」網路報名,自行列印甄試報名表並留白天聯絡電話、電子郵件信箱、黏貼2吋照片1張)、自傳各1份。 (2)身分證正反面影本1份(出生地為大陸地區者,應檢附戶籍謄本)。 (3)符合最高學歷之牙醫學系畢業證書影本1份。 (4)牙醫師證書及考試及格證書影本各1份。 (5) 具 PGY訓練計畫師資資格證明 、 家庭牙醫專科醫師證書、次專科醫師證書及身障牙科經驗者為佳。 (6) 其他需繳附文件。 (三)注意事項: (1)持外國學、經歷證明者,需附我國駐外單位認證文件。持本國學歷結業證明者,須另附教育主管機關核發之資格證明書。 (2)各項資料請以A4紙張影印並依序裝訂,報名資料無論是否錄取恕不退件,如需返還報名資料,可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以落實環保政策。 (3)前項資料逾期、遺漏、不實或偽造變造者,視為資格不合格;所填資料或繳交證明文件於錄取後發現係屬不實或有偽造、變造情事者,撤銷錄取資格。 (4)甄試及報到應依本院指定日期前來,參加甄試人員及錄取人員逾通知甄試時間、報到期限而未參加甄試或報到者,視為放棄,並註銷其資格,不得以任何理由請求保留。 (5)依公務員服務法第15條之規定,不得兼任本院以外之工作但「公務員服務法」允許者不在此限,惟應事前報經總院長核准。 (6)依本院約用醫師管理要點肆、二十三、(五)之規定,不得兼任本院以外之工作,但「公務員服務法」允許者不在此限,惟應事前報經院長核准。 (四)備註: (1)待遇:依「臺北市立聯合醫院約用醫師管理要點」辦理。 (2)錄取後發現未符合醫事人員執業登記及繼續教育辦法之執業登記規定,致不能辦理執業登記,本院應予終止契約。 (3)如有公務人員任用法第 28 條第 1 項、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規定情形者,不予任用。 (4)約用醫師參照「各機關學校聘僱人員離職儲金給與辦法」,按月提撥離職儲金,提撥金額依其勞工保險投保薪資等級之百分之12提存儲金,其中百分之6由約用醫師於每月報酬中扣繳作為自提儲金;另百分之6由本院提撥作為公提儲金。 (5) 錄取後發現未符合醫事人員執業登記及繼續教育辦法之執業登記規定,致不能辦理執業登記,本院應予終止契約。 (6) 倘為軍公教退休人員者,請於經歷欄敘明「退休機關及日期」;另公務機構退休人員,請依公務人員退休法第23條第1項第4款規定自行衡酌權益事宜。 (7)錄取人員應持合格體檢報告(3個月內有效期)始得完成報到手續(相關疑問請洽院本部勞安室2555-3000分機25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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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臺北市立聯合醫院中興院區口腔醫學科招募約用主治醫師(徵才編號1150745)

    面議(經常性薪資達4萬元或以上) 52089元 台北市大同區 工作經歷不拘
    臺北市立聯合醫院中興院區口腔醫學科招募約用主治醫師公告 一、職稱:約用主治醫師 。 二、名額:正取1名,備取1名(候補期間至多5個月)。 三、報名資格: (一) 本職務係本院自行遴用之醫事人員,相關權利義務於契約書約定。 (二) 具中華民國國籍(大陸地區人民經許可進入臺灣地區設有戶籍滿10年以上)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第1項、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及第9-1條規定情形;不得於中國大陸設有戶籍、不領用中國大陸之護照、身分證、定居證、居住證及其他依相關法令或經行政院、大陸委員會禁止領用之中國大陸身分證件。 (三) 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學或獨立學院之牙醫學系。 (四) 領有牙醫師證書、考試及格證書,另具該科專科醫師證書及次專科醫師證書尤佳。 四、工作項目: (一) 口腔醫學科門診醫療業務。 (二) 各種討論會、實習醫師及受訓牙醫師指導及教學研究工作。 (三) 其他交辦事項。 五、甄試方式:面試30%、專業測驗70%(專案報告題目:自選專業領域專題報告),總分70分以上為錄取標準。 六、工作地點: 臺北市立聯合醫院 中興 院區 臺北市 大同 區 鄭州 路 1 45 號 ) ※本院 無菸無檳 職場。 七、聯絡方式:臺北 市立聯合醫院 中興 院區 口腔醫學 科,聯絡人: 吳主任 ,連絡電話 02 25523234 分機 6 201 ,請於週一至週五上班時間來電。 八、放榜地點:請至本院網站「一般人才招募專區\徵才系統」(https://hrpersonweb.tpech.gov.tw/TpechAFH)錄取公告查詢。 九、甄試訊息:科內另行通知。 十、報名相關事項: (一)報名方式:即日起至115年11月10日17時止,請至臺北市立聯合醫院網站「徵才\一般人才招募專區\徵才系統」(https://hrpersonweb.tpech.gov.tw/TpechAFH)完成線上報名(請務必自行確認報名成功,否則一律視同未報名),並自行列印甄試報名表並檢附相關證件,以親送或掛號郵寄10851臺北市萬華區艋舺大道101號11樓收發室,臺北市立聯合醫院人事室二股收,信封請註明應徵科室及職稱,以郵戳為憑,請自行預留郵寄時間。 (二 應繳 證件:(1)-(5) 必備 (1)甄試報名表、自傳各1份(請至臺北市立聯合醫院網站「徵才\一般人才招募專區\徵才系統」網路報名,自行列印甄試報名表並留白天聯絡電話、電子郵件信箱、黏貼2吋照片1張)。 (2)身分證正反面影本1份(出生地為大陸地區者,應檢附戶籍謄本)。 (3)符合最高學歷之醫學系畢業證書影本1份(持外國學、經歷證明者,需附我國駐外單位認證文件並應翻譯成中文。持本國學歷結業證明者,須另附教育主管機關核發之資格證明書)。 (4)牙醫師證書及考試及格證書影本各1份。 (5)具國內醫策會二年期牙醫師畢業後一般醫學訓練計畫師資資格證明影本1份。 (6)專案報告影本1份。 (7)相關經歷之證明文件影本(須註明起迄時間)。 (8)其他自行繳附文件(如專科或次專科醫師證書)。 (三)注意事項: (1)各項資料請以A4紙張影印並依序裝訂,報名資料無論是否錄取恕不退件,如需返還報名資料,可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以落實環保政策。 (2)資料逾期、遺漏、提供不實或偽造變造者,視為資格不合格;所填資料或繳交證明文件於錄取後發現係屬不實或有偽造、變造情事者,撤銷錄取資格。 (3)倘為軍公教退休人員者,請於經歷欄敘明「退休機關及日期」;另公務機構退休人員,請依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第77條規定自行衡酌權益事宜。 (4)依本院約用醫師管理要點肆、二十三、(五)之規定,不得兼任本院以外之工作,但「公務員服務法」允許者不在此限,惟應事前報經院長核准。 (5)錄取後發現未符合醫事人員執業登記及繼續教育辦法之執業登記規定,致不能辦理執業登記,或有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第1項、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規定情形者,本院應予終止契約。 (6)待遇:依「臺北市立聯合醫院約用醫師管理要點」辦理。 (7)約用主治醫師比照「各機關學校聘僱人員離職儲金給與辦法」,按月提撥離職儲金,提撥金額依其勞工保險投保薪資等級之百分之12提存儲金,其中百分之6由約用主治醫師於每月報酬中扣繳作為自提儲金;另百分之6由本院提撥作為公提儲金。 (8)錄取人員應持合格體檢報告(3個月內有效期)始得完成報到手續(相關疑問請洽院本部勞安室2555-3000分機25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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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國立成功大學「永續策略發展處」(專案整合組)誠徵 美編時薪人員

    時薪 210元 台南市東區 1~2年工作經驗
    【工作內容】: 1. 協助圖文視覺設計與製作 2. 協助整理與管理素材檔案 3. 印刷輸出完稿與轉檔作業 4. 蒐集相關案例與趨勢參考資料 【工作時間】: 1. 115 年11月9日起,每月工時視排班情形約100 ~ 170小時 2. 平日排班時段為週一至週五 (08:00–12:00 / 13:00-17:00)。 3. 實際排班時間可再協調,可長期全天時段者優先。 【薪資待遇】:時薪新臺幣 210 元,按時計酬(表現優良者可斟酌加薪)。 【徵求條件】: 1. 熟悉Adobe Illustrator、Photoshop等美編軟體應用 2. 熟悉 Word、Excel、PowerPoint 等文書處理軟體。 3. 具備進度控管能力與基本印前完稿概念 【應徵方式】: 1. 請備妥履歷表、作品集、自傳(及其他相關經歷或證明文件)。 2. 請於 115 年 10 月 30 日(五)前,將應徵資料寄送至 電子郵件:brand@ncku.edu.tw 信件主旨請註明:「應徵專案整合組【美編時薪人員_姓名】」 3. 經書面審查合適者將另行通知面談,不合適者恕不另行通知,應徵資料恕不退還。 【連絡人】:林小姐 電話:06-2757575分機51073 【其他備註】: 曾有下列情事之一者,依規定學校不得僱用: 1. 犯性侵害犯罪防治法第二條第一項之性侵害犯罪,經有罪判決確定。 2. 經學校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以下簡稱性平會)或依法組成之相關委員會調查確認有性侵害行為屬實。 3. 經學校性平會或依法組成之相關委員會調查確認有性騷擾或性霸凌行為,有終止契約及終身不得擔任教育從業人員之必要。 4. 經學校性平會或依法組成之相關委員會調查確認有性騷擾或性霸凌行為,有終止契約之必要,且議決一年至四年不得擔任教育從業人員,於該管制期間。 5. 經主管教育行政機關認定符合補習及進修教育法第九條第六項第二款之情事。 6. 經主管教育行政機關認定符合補習及進修教育法第九條第六項第三款之情事,且於該認定一年至四年不得聘用或僱用期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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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行政教保員(新華國幼兒園)

    月薪 38000~42000元 宜蘭縣五結鄉 工作經歷不拘
    工作內容: 1. 辦理幼兒園日常行政事務,包含文件建檔、資料彙整、表單製作及相關紀錄維護。 2. 協助幼兒園各項園務行政作業,包含幼兒學籍、出缺勤、幼兒資料及家長聯繫事項之處理。 3. 熟練使用文書處理及簡報軟體,完成公文、報表、通知文件與行政資料製作。 4. 協助園務資料及幼兒學習、生活紀錄之整理與歸檔,確保資料正確及完整。 5. 配合園所活動與親子活動之行政規劃、場地安排、物資準備及現場執行。 6. 協助製作及剪輯園務宣導、活動紀錄或教學相關影片,完成基本影像素材整理與後製。 7. 協助教保服務及幼兒日常照顧工作,配合班級教學活動、生活常規建立與幼兒安全維護。 8. 配合園內團隊執行其他行政及教保相關工作,並依幼兒園相關法規與作業規範辦理。 9.支援請假代班。 具幼兒園或教育機構相關行政及教學工作經驗者優先考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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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臺北市立聯合醫院資通安全管理中心招募員一級約用管理師(徵才編號1150735)

    月薪 56000元 台北市大同區 2~3年工作經驗
    一、單位:臺北立聯合醫院資通安全管理中心 二、職稱:員一級約用管理師 三、名額:儲備2名【候補期間自榜示之翌日起3個月】) 四、資格條件及應徵方式: (一)本職務係本院自行遴用之人員,不具有公務人員身分,相關權利義務於契約書約定。 (二)待遇:月薪5.6萬元以上,另依績效及考核狀況發給年終獎金、考核獎金及獎勵金。 (三)福利:勞健保、文康活動、生日禮券。 (四)報名條件: 1.具中華民國國籍(大陸地區人民經許可進入臺灣地區設有戶籍滿10年以上)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第1項、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及第9-1條規定情形;不得於中國大陸設有戶籍、不領用中國大陸之護照、身分證、定居證、居住證及其他依相關法令或經行政院、大陸委員會禁止領用之中國大陸身分證件。 2.學經歷:(請附學歷及工作經歷證明影本) (1)符合教育部認可之「資訊通訊科技領域」碩士學位,具一年以上相關工作經驗,經本院認定者。 (2)或符合教育部認可之「資訊通訊科技領域」學士學位,具三年以上相關工作經驗,經本院認定者。 若非屬「資訊通訊科技領域」學位,除上述工作經驗外,需另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A.符合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專科或得以採認之國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其最近十年在專科學校以上學校,曾修習資通安全、程式設計等相關課程,累計達二十個學分,持有學分證明者。 B.最近十年研修職業訓練機構、教育推廣機構開設經主管機關認可之資通安全、程式設計等相關課程,累計達六十小時以上,持有結訓證明者。 【需檢附足資證明工作年資及內容之經歷證明文件,應繳證件請詳閱「備註欄」】 3.證書(照): (1)具資安署公告之資通安全專業證照尤佳。 (2)具資通安全職能證書尤佳。 4.其它要求: (1)具備程式設計相關能力(筆試)。 (2)具身心障礙手冊或原住民尤佳。 5.本院現職人員如欲報名本職缺者,需經現職單位主管於報名表中「現職服務單位」欄位處核章。 (五)報名日期:依本院徵才網站招募公告下架為止。 (六)報名網址:請至臺北市立聯合醫院「徵才\一般人才招募專區\徵才系統」(https://hrpersonweb.tpech.gov.tw/TpechAFH)徵才公告完成線上報名(請務必自行確認報名成功,否則一律視同未報名)。 (七)報名方式: 1.採線上報名及繳交報名表件(含下載之報名表、身分證、符合資格條件之最高學歷畢業證明、工作經歷服務證明、專業證照等影本資料,請詳閱備註欄應繳證件說明)方式辦理。 2.報名表件需於規定期限內以掛號郵寄至「(10851)臺北市萬華區艋舺大道101號11樓臺北市立聯合醫院人事室一股收」,始完成報名程序,信封請註明應徵科室及職稱。 3.如未依規定期限寄出報名表件,網路報名視為無效。 (八)資格初審合格及甄試訊息公告日期:預計將於報名截止後兩週內,前於臺北市立聯合醫院「人才招募」專區「事求人」系統(https://hrpersonweb.tpech.gov.tw/TpechAFH)初審公告查詢,不另行通知,請務必主動查詢,不得以未接獲通知等理由要求補救措施。 (九)甄試方式:專業測驗(筆試)50%+面試50%,總分75分以上為錄取標準。 測驗範圍:【資通安全規劃與防護實務(含程式碼漏洞識別)】 (十)甄試時間及地點:於初審合格名單公告載明。 五、工作項目: (一) 資通安全管理及防護機制規劃與維運 (二) 資通安全相關規範之應辦事項 (三) 資通安全相關程序研訂及跨部門協作 (四) 風險評估與弱點管理 (五) 資安情資、事件分析與告警研判之資安監控管理 (六) 軟體安全與系統安全管理 (七) 資安事件通報、應變、分析及改善追蹤管理 (八) 資安管理平台維運及調校 (九) 其他主管交辦事項 六、工作地點:臺北市立聯合醫院院本部(臺北市大同區鄭州路145號)※本院為無菸無檳職場。 七、聯絡方式:資安中心陸小姐:聯絡電話02-25553000轉2762;人事室葉小姐:聯絡電話02-25553000轉2318,傳真電話02-23028407,請於週一至週五上班時間來電。 八、應繳證件:(請以A4紙張格式影印): 1.請列印臺北市立聯合醫院「人才招募」專區「事求人」系統(https://hrpersonweb.tpech.gov.tw/TpechAFH)甄試報名表並黏貼2吋照片1張。 2.身分證正反面(出生地為大陸地區者,應檢附戶籍謄本)。 3.符合資格條件之最高學歷畢業證書。 (1)持國外經歷證明或經教育部認可之國外學歷者,需檢附我國駐外單位認證文件。持本國學歷結業證明者,須另附教育主管機關核發之資格證明書。 (2)本年度應屆畢業生,請檢附就讀學校所開立「學生○○○為本校應屆畢業生,尚未取得畢業證書」之書面證明影本或蓋有「最後一學期註冊戳記之學生證正、背面」影本;倘為研究所應屆畢業生則另檢附論文指導教授簽署「學生○○○為本校應屆畢業生,於6個月內可取得畢業證書」之書面證明影本俾憑審查,錄取報到時需檢附畢業證書正本,否則視同未錄取。 4.符合資格條件之中華民國醫事人員證書。參加本年度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經榜示成績及格者,請檢附「錄取成績及結果通知書」影本。錄取報到時需檢附醫事人員證書正本,否則視同未錄取。 5.符合資格條件之其他專業證照正反面。 6.工作經歷證明文件:採認各機關(構)、公司或學校開立之「在職證明」、「服務證明」或「離職證明」,記載任職起訖期間、單位、職稱或工作內容等資料,足資證明報名條件規定之年資及工作內容,不得僅出示勞保投保或執業登記相關資料,如應試職缺未要求工作經歷者則免附。 7.其他需繳附文件。 九、注意事項: (一)應繳證件(請以A4紙張格式影印): 1.請列印臺北市立聯合醫院「徵才\一般人才招募專區\徵才系統」(https://hrpersonweb.tpech.gov.tw/TpechAFH)甄試報名表並黏貼2吋照片1張。 2.身分證正反面(出生地為大陸地區者,應檢附戶籍謄本)。 3.符合資格條件之最高學歷畢業證書。 (1)持國外經歷證明或經教育部認可之國外學歷者,需檢附我國駐外單位認證文件。持本國學歷結業證明者,須另附教育主管機關核發之資格證明書。 (2)本年度應屆畢業生,請檢附就讀學校所開立「學生○○○為本校應屆畢業生,尚未取得畢業證書」之書面證明影本或蓋有「最後一學期註冊戳記之學生證正、背面」影本;倘為研究所應屆畢業生則另檢附論文指導教授簽署「學生○○○為本校應屆畢業生,於6個月內可取得畢業證書」之書面證明影本俾憑審查,錄取報到時需檢附畢業證書正本,否則視同未錄取。 4.符合資格條件之其他專業證照正反面。 5.工作經歷證明文件:採認各機關(構)、公司或學校開立之「在職證明」、「服務證明」或「離職證明」,記載任職起訖期間、單位、職稱或工作內容等資料,足資證明報名條件規定之年資及工作內容,不得僅出示勞保投保或執業登記相關資料。 6.其他需繳附文件。 (二)注意事項: 1.報名所繳資料恕不退件,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請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 2.資料逾期、遺漏、提供不實或偽造變造者,視為資格不合格;所填資料或繳交證明文件於錄取後發現係屬不實或有偽造、變造情事者,撤銷錄取資格。 3.倘為軍公教退休人員者,請於經歷欄敘明「退休機關及日期」;另公務機構退休人員,請依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第77條規定自行衡酌權益事宜。 4.錄取人員應於本院通知期限內完成報到,倘逾期未完成報到程序者,視為自願放棄錄取資格,不再進用,由本院通知次一順位錄取人員依序遞補。 5.本院現職人員如欲報名本職缺者,需經現職單位主管於報名表中「現職服務單位」欄位處核章。 6.錄取後發現未符合醫事人員執業登記及繼續教育辦法之執業登記規定,致不能辦理執業登記,或有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第1項、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規定情形者,本院應予終止契約。 7.錄取後如有違反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9-1條規定情形,於中國大陸設有戶籍、不領用中國大陸之護照、身分證、定居證、居住證及其他依相關法令或經行政院、大陸委員會禁止領用之中國大陸身分證件者,於到職日前應辦理註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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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國小行政老師(新莊區)

    月薪 33000~36000元 新北市新莊區 2~3年工作經驗
    (駐點於新莊區公立小學負責課後班/課後社團事項) 1.處理班務雜項工作。 2.學員管理。 3.擅長溝通協調,處理家長的投訴或者要求,與家長協調解決。 4.與家長溝通讓家長充分了解孩童學習狀況以及生活狀態。 5.代替家長照顧學童,處理學童在班內一切生活事務。 6.計劃和指揮人員相關的訓練,績效的評估。 7.協助公司處理工作上交辦的事務。Excel、Word需使用熟練。 8.指導學童作業,協助輔導加強課業,做課業的複習。 9.上班時間:10:30~19:30(週休二日)18:30可彈性下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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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員工旅遊年終獎金尾牙或春酒員工聚餐
  • 故宮南院外圍清潔人員

    月薪 30000~31000元 嘉義縣太保市 工作經歷不拘
    1. 建築物清洗樓面作業 2. 家俱、辦公室設備保養清潔 3. 指導採取適當的防治措施、檢疫工作 4.會議室打掃廁所打掃 5.垃圾收集及分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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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人力資源類】教育訓練暨人才發展助理管理師

    月薪 30000~34000元 桃園市新屋區 工作經歷不拘
    ◆工作內容 1.產學合作計畫申請、執行 2.產學生相關行政業務與關懷訪談 3.學校參訪活動辦理 4.數據資料整理以及報表維護 5.⼈資例行業務執行 6.其他主管交辦事項 ※新人訓練期間安排於新屋廠工作,後續視業務需求調動工作地點至幼獅廠區或新豐廠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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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社工或社工師

    月薪 38898元 屏東縣屏東市 3~4年工作經驗
    1. 辦理身障服務相關業務。 2. 契約規範業務內容及相關社會福利服務宣導。 3. 資源連結與運用。 4. 活動規劃與評鑑作業。 5. 單位內外參訪業務。 6. 身障者自立生活支持服務。 7. 直接服務與團體課程辦理。 8. 其他專案與主管交辦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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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年終獎金員工聚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