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職熱搜工作
您正在找國內業務主管的工作,共計8173筆職缺在等你,馬上去應徵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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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中汽車後市場兼職銷售專員
日薪 1600~3500元 台中市北屯區 3~4年工作經驗比利時 Autoplus 主要提供汽車後市場保養與維修應用相關化工產品。 本兼職職務主要負責台中地區汽車維修廠、保養廠及相關通路之第一線市場開發、店家拜訪與資訊蒐集,協助公司拓展品牌市場並建立後續合作機會。 主要工作內容如下: 負責台中地區汽車維修廠、保養廠、改裝店等潛在合作店家的拜訪與初步開發。 向店家簡單介紹 Autoplus 品牌、產品方向與基本合作模式,建立第一線聯繫。 蒐集店家資訊、聯絡窗口與市場回饋,整理開發名單。 協助篩選具潛力的合作店家,安排後續由主管陪同進一步洽談。 定期追蹤已接觸店家,維持聯繫並提升合作機會。 配合每日、每週回報拜訪進度、店家狀況與市場資訊。展開 -
【國際政經學院】誠徵臺大國際政經學專案經理1名
月薪 58000元 台北市大安區 3~4年工作經驗《職位說明》 臺大國際政經學院依據「國家重點領域產學合作及人才培育創新條例」設立,為全國第一個以政治經濟為國家重點領域的研究學院,也是全國第一個全英授課的研究學院。學院預計設有學士、碩士、博士等8個學位學程,為推動學院對內與對外事務,須具備學校行政工作之經驗,以及良好的溝通協調能力。 《工作項目》 1.綜理學院整體院務運作及重要行政事項 2.襄助院長規劃、推動與追蹤學院重點業務及政策方向 3.辦理院級會議,負責法規之中英文翻譯與議事支援 4.審核與彙整內外文稿及相關文件 5.進行跨單位溝通與協調 6.專案執行及其他院長交辦事項 《所需條件》 1.學歷: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學碩士以上學位 2.經歷:具大學學歷後9年以上,或具碩士學歷後6年以上,或具博士學歷後3年以上工作資歷。有主管或秘書資歷且有執行管理經驗者尤佳。 3.語言能力:具備流利之中文與英文溝通能力(含聽說讀寫) 4.具備領導能力,能協助院長執行學院組織管理工作 5.善於跨部門溝通,並能整合資訊、進行協調 6.具備專案管理經驗與能力 《工作地點》 台大校總區(台北市羅斯福路四段1號)禮賢樓 國際政經學院辦公室 《薪資待遇》 1.依本院契約人員聘任辦法支給薪資,薪資面議(經常性薪資達58,000元以上)。 2.差勤與給假依本校相關規定辦理。 3.試用期3個月,正常支薪。 《繳附資料》 1.個人履歷及自傳:格式不限(請附手機號碼以利聯繫) 2.推薦人二名:請提供姓名、職稱頭銜、電郵電話、與推薦人關係。不須推薦信 3.學歷畢業證書電子檔 4.可證明工作經歷、語言能力、各種能力之文件 《應徵方式》 1.請將上述所列資料整合為一個PDF檔,以電子郵件方式寄至kuanmin@ntu.edu.tw,信件主旨請註明:「應徵臺大國際政經學院契約人員」。 2.經資格審查符合條件者擇優通知面試,不合者恕不另行通知。 3.請勿提供直接由人力銀行網站輸出之履歷資料,違者將不予面試。 《其他資訊》 若有任何問題,請於上班時間聯絡馬小姐(02)3366-1965展開 -
臺大土木系工程資訊模擬與管理研究中心誠徵行政專員
月薪 36300~58225元 台北市大安區 工作經歷不拘【工作項目】: 1.本研究中心專班課程開發執行 2.NTU Plus Academy Summer+ Programs 短期課程業務規劃執行 3.暑期高中職營隊規劃及執行 4.BIM中心中英文網站維護 5.相關行政業務,如帳務處理 6.協助本中心各項活動規劃與執行 7.其他主管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1.學經歷: (1)國內外大學學士/碩士學歷,無須土木相關科系 (2)具專案企劃之相關經歷者佳 2.語言能力: (1)華語及英語能力佳(英語能力請出具檢定證明) (2)具其他外語能力佳 3.專業能力: (1)行政能力強 (2)善溝通協調、具領導團隊完成專案經驗,且善於團隊合作者佳 (3)具獨立判斷、規劃專案及執行之能力 4.其他必要條件: (1)對教育推廣及學生事務具熱情、理想及實踐力 (2)電腦技能佳(Word、Excel、PowerPoint、基礎網頁編輯) (3)具校內行政經驗或學生事務處理經驗者尤佳 (4)願意積極使用AI工具增進工作效率展開 -
【國際政經學院】誠徵臺大國際政經學院執行襄理或執行副理1名
月薪 47000~52000元 台北市中正區 2~3年工作經驗《職位說明》 臺大國際政經學院依據「國家重點領域產學合作及人才培育創新條例」設立,為全國第一個以政治經濟為國家重點領域的研究學院,也是全國第一個全英授課的研究學院。學院預計設有學士、碩士、博士等8個學位學程,為推動學院對內與對外事務,須具備學校行政工作之經驗,以及良好的溝通協調能力 《工作項目》 1. 產學合作計畫相關業務及計畫類學生兼任助理/研究獎助生聘僱業務 2. 產學合作計畫經費撥款管控 3. 辦理教師國科會計畫相關業務 4. 企業關係經營及合作相關業務 5. 執行本院學生國內外實習計畫業務 6. 其他主管交辦事項 《所需條件》 1.學歷: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學以上學位。 2.經歷:執行副理須另具大學學歷後3年以上、或具碩士學歷後1年以上相關工作經歷 3.工作態度積極,能配合業務需求,具責任感及良好工作態度 4.語言能力:具備良好中文與英文溝通能力 5.無意連續工作一年以上者勿試 《工作地點》 台大城中總區(臺北市中正區徐州路21號)國際政經學院 《薪資待遇》 1.依本院契約人員聘任辦法支給薪資,執行襄理第一年起薪為47,115元;執行副理第一年起薪為52,515元。 2.差勤與給假依本校相關規定辦理。 3.試用期3個月,正常支薪。 ※ 假日如有借用需配合加班(加班費依勞基法規定給付)。 《繳附資料》 1.個人履歷及自傳:格式不限(請附手機號碼以利聯繫) 2.推薦人二名:請提供姓名、職稱頭銜、電郵電話、與推薦人關係。不須推薦信。 3.學歷畢業證書電子檔 4.可證明工作經歷、語言能力、各種能力之文件 《應徵方式》 1.請將上述所列資料整合為一個PDF檔,以電子郵件方式寄至kuanmin@ntu.edu.tw,信件主旨請註明:「應徵臺大國際政經學院執行襄理(或執行副理)_姓名」。 2.經資格審查符合條件者擇優通知面試,不合者恕不另行通知。 3.請勿提供直接由人力銀行網站輸出之履歷資料,違者將不予面試。 《其他資訊》 若有任何問題,請於上班時間聯絡馬小姐(02)3366-1965展開 -
臺北市立聯合醫院院本部昆明防治中心招募精神科約用主治醫師1名(B754)
面議(經常性薪資達4萬元或以上) 40000元 台北市萬華區 工作經歷不拘院本部昆明防治中心招募精神科約用主治醫師1名(B754) 一、職稱:約用主治醫師。 二、名額:正取1名,備取1名。 三、報名資格: (一)具中華民國國籍並領有國民身分證(大陸籍人士需來臺設籍10年以上),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第1項、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及第9-1條規定情形;不得於中國大陸設有戶籍、不領用中國大陸之護照、身分證、定居證、居住證及其他依相關法令或經行政院、大陸委員會禁止領用之中國大陸身分證件。 (二)具備「醫事人員人事條例」任用資格。 (三)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學或獨立學院之醫學系、中醫學系選醫學系雙主修畢業。 (四)具國內醫師證書及考試及格證書。 (五)具國內有效期精神科專科醫師證書。 (六)具國內有效期成癮專科醫師證書。 (七)具國內有效期(截止日期至少需於到職日)ETTC證書、ACLS證書、APLS證書或NRP證書或其他經本院認定之相關證書之一。 (八)具藥癮防制相關行政工作經驗尤佳。 四、甄試方式: 面試50%、專業測驗(專案報告題目:藥癮醫療及公衛防治的發展方向,10分鐘)50%,總分80分以上為錄取標準。 五、工作項目: (一)規劃本府各項藥癮防治之長期政策發展及執行方式。 (二)配合中央及府級業務(如:藥癮者處遇計畫、強化社會安全網計畫等),協助研擬或修訂本府相關執行策略及行動方案。 (三)主責中央及府級毒品防制相關會議之參與及規劃(如:臺北市毒防中心工作執行會議、治安會報、少輔會等)。 (四)審閱及指導毒品危害防制相關重要計畫、公文、新聞稿、議員索資等。 (五)提供藥癮醫療專業與相關醫療院所溝通協調合作(如醫院督導考核項目、協調中央醫療補助使用)。 (六)督導毒防個案管理組及綜合規劃組相關業務及人員管理。 (七)辦理各項藥癮專業研討會及規劃各項社區教育宣導業務。 (八)參與藥癮防治之外展醫療、社區防治、門診醫療等工作。 (九)結合臨床及實務之研究,積極發表論文。 (十)擔任實習生、防治專業人員之臨床教育。 (十一)長官臨時交辦事項。 六、工作地點:臺北市立聯合醫院昆明防治中心。※本院為無菸無檳職場。 七、聯絡人及電話:黃小姐,聯絡電話:02-2370-3739分機1786。 請於週一至週五上班間來電 八、報名方式: (一)即日起至115年7月29日17:00止,請至臺北市立聯合醫院網站「人才招募專區/一般人才招募/徵才公告」網路報名(請務必自行確認報名成功,否則一律視同未報名),並自行列印甄試報名表並檢附相關證件,以親送或限時掛號郵寄(10851)臺北市萬華區艋舺大道101號11樓,臺北市立聯合醫院人事室二股李小姐收,以限時掛號郵戳為憑(臺北市新北市以外地區請務必自行預留郵件送達時間)。信封請註明應徵科室、職稱及寄件人姓名,且確實勾選必備資料(依實際收件證件資料為準)。 (二)應繳證件: 1.甄試報名表(請至臺北市立聯合醫院網站「人才招募專區/一般人才招募/徵才公告」網路報名,自行列印甄試報名表並留白天聯絡電話、電子郵件信箱、黏貼2吋照片1張)、自傳各1份。 2.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出生地為大陸地區者,應檢附戶籍謄本)。 3.國內外大學或獨立學院之醫學系、中醫學系選醫學系雙主修畢業證書影本。 4.國內醫師證書影本。 5.國內考試及格證書影本。 6.國內有效期(效期截止日期至少需至報到日)精神科專科醫師證書影本。 7.具國內有效期成癮專科醫師證書。 8.國內有效期(效期截止日期至少需至報到日)ETTC證書、ACLS證書、APLS證書或NRP證書或其他經本院認定之相關證書之一影本,如尚未取得相關證書,應於報到時繳交證書影本始得辦理報到。 9.工作經歷具藥癮防制相關行政工作經驗尤佳。符合經歷之證明文件影本(須註明起迄時間)。 (三)注意事項: 1.持外國學、經歷證明者,需附我國駐外單位認證文件。持本國學歷結業證明者,須另附教育主管機關核發之資格證明書。 2.未註明應試類科、未貼妥照片、未填寫自傳、應備文件若有資料不全、未附或資格條件不符者,即視為資格審查不合格,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補附文件、退件或及變更報考類科。 3.報名所繳資料恕不退件,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請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 4.報名表所填具之電子郵件信箱、通訊地址、聯絡電話等資料有異動者,請以E-mail通知本院並同時來電確認,以維護錄取人員權益。 5.資料逾期、遺漏、提供不實或偽造變造者,視為資格不合格;所填資料或繳交證明文件於錄取後發現係屬不實或有偽造、變造情事者,撤銷錄取資格。 6.參加甄試人員及錄取人員逾通知甄試時間、報到期限而未參加甄試或報到者,視為放棄,並註銷其資格,不得以任何理由請求保留。 7.倘為軍公教退休人員者,請於經歷欄敘明「退休機關及日期」;另公務機構退休人員,請依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第77條規定自行衡酌權益事宜。 8.錄取後發現未符合醫事人員執業登記及繼續教育辦法之執業登記規定,致不能辦理執業登記,或有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第1項、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規定情形者,本院應予終止契約。 9.錄取後如有違反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9-1條規定情形,於中國大陸設有戶籍、不領用中國大陸之護照、身分證、定居證、居住證及其他依相關法令或經行政院、大陸委員會禁止領用之中國大陸身分證件者,於到職日前應辦理註銷。 10.依本院約用醫師管理要點肆、二十三、(五)之規定,不得兼任本院以外之工作,但「公務員服務法」允許者不在此限,惟應事前報經院長核准。 (四)放榜地點:請自行至臺北市立聯合醫院網站「人才招募專區/一般人才招募/錄取公告」查詢。 (五)甄試訊息:臺北市立聯合醫院網站「人才招募專區/一般人才招募/初審公告」查詢(或洽聯絡人確認)。 (六)備註: 1.待遇:依「臺北市立聯合醫院約用醫師管理要點」及「臺北市政府衛生局所屬醫療機構人員獎勵金發給基準」辦理。 2.錄取人員應持合格體檢報告(3 個月內有效期)始得完成報到手續(相關疑問請洽院本部職業安全衛生室電話:2555-3000分機2569)。展開 -
臺大國際學院 誠徵系所專員
月薪 36300~58225元 台北市大安區 工作經歷不拘《徵人單位》 國立臺灣大學 國際學院 《工作項目》 1. 學院及學位學程相關行政業務(含教務、課務、學務、教師等) 2. 執行與合作單位之合作案洽談 3. 規劃及執行各類活動(如工作坊、研討會、研習營等) 4. 其他主管交辦事項及臨時業務 《所需條件》 1. 學歷:教育部認可國內外大學或研究所畢業 2. 語言能力:英語能力佳,可與外籍人士流利對談及書信連絡溝通者為佳 3. 特質能力: - 具良好溝通能力及團隊合作態度 - 能獨立規劃及執行業務者為佳 - 具校內/學術單位行政經驗者佳 - 電腦能力佳,熟諳相關文書軟體(Word、Excel、PowerPoint…等) 《工作時間》 上班時間8~9點之間,下班時間17~18點之間 (依校方規定) 《薪資待遇》 1. 第一年起薪約為36,300元(學士級)/41,500元(碩士級),實際待遇薪資依據本校「計畫專任研究助理支給參考表」標準。 2. 如有相關工作經驗,可提具證明,年資計算符合本校規定者,予以敘薪。視工作情況可彈性調薪。 3. 年休、勞健保、勞退等按規定辦理。 《繳附資料》 1. 中、英文履歷(格式不限,請附手機號碼) 2. 中、英文自傳 3. 最高學歷畢業證書 4. 其他可證明工作及語言能力之文件 《應徵方式》 1. 意者請將上述所列資料合併為一個PDF檔,以電子郵件方式寄至ntuintl@ntu.edu.tw,信件主旨請註明:「應徵臺大國際學院系所專員_姓名」,隨到隨審。 2. 經資格審查符合條件者擇優通知面試,不合者恕不另行通知。 《其他資訊》 若有任何問題,請於上班時間聯絡(02)3366-5712轉12 (王小姐)展開 -
本校執行教育部轉型正義教育計畫徵聘專任助理2名(展示教育專業)
月薪 42416元 台北市北投區 工作經歷不拘一、職 稱:專任助理 二、工作項目: (一)辦理計畫相關展演及巡迴展演。 (二)教育活動策劃與執行、公共服務管理等事項。 (三)計畫相關之文書行政、會議辦理與採購招標等業務。 (四)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三、公告期間:115年7月2日~115年7月31日。 四、聘用期間:自115年7月16日起至115年12月31日止。(一年一聘,原則上計畫會持續3年以上。) 五、待遇及福利:月支薪資新臺幣42,416元,並依法投保勞、健保及提撥退休金;尾牙、年終獎金、教職員社團、寒暑休。 六、資格條件: (一)未具學生身分。 (二)教育部核可國內外大專院校以上畢業,具碩士學歷者。以藝術、策展、博物館、藝術教育、人文教育、劇場、文化資產或相關領域為佳。 (三)藝術領域專長,對策展、藝術教育與美術館、文化場館工作具高度興趣者。 (四)具備展演、展務工作經驗或曾有專案工作經驗者尤佳。 (五)具備藝術教育工作經驗或曾有公共服務工作經驗者尤佳。 (六)對人權教育議題具基本認識,或對相關議題具高度興趣且樂於持續學習者尤佳。 (七)具工作熱忱、良好人際溝通及協調能力,且可配合業務需求加班工作及經常性出差者。 (八)具專案獨立作業能力,能有效掌控業務進度及預算。 七、上班時間:依本校相關規定辦理並需配合晚間及假日輪值。 八、其他: (一)加班:依本校相關規定辦理。 (二)特別休假:依勞基法規定日數辦理。 (三)本校得視需要錄取正取2名、備取2名。 九、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本校不予僱用;如僱用後經本校查察受僱者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即予解僱: (一)犯性侵害犯罪防治法第二條第一項之性侵害犯罪,經有罪判決確定。 (二)經本校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以下簡稱性平會)或依法組成之相關委員會調查確認有性侵害行為屬實。 (三)經本校性平會或依法組成之相關委員會調查確認有性騷擾或性霸凌行為,有終止契約及終身不得擔任教育從業人員之必要。 (四)經本校性平會或依法組成之相關委員會調查確認有性騷擾或性霸凌行為,有終止契約之必要,且議決一年至四年不得擔任教育從業人員,於該管制期間。 (五)經主管教育行政機關認定符合補習及進修教育法第九條第六項第二款之情事。 (六)經主管教育行政機關認定符合補習及進修教育法第九條第六項第三款之情事,且於該認定一年至四年不得聘用或僱用期間。 十、應徵者請備妥下列資料,並依序合併掃描為單一PDF電子檔,Email 至 atje@tnua.edu.tw,信件主旨請填寫:應徵專任助理(展示教育專業)。本職缺採隨到隨審方式辦理,擇優通知面試,如資格不符恕不退件或另行通知。 (一)個人履歷表自傳 (二)最高學(經)歷證明文件 (三)證照專長等證明文件影本 十一、洽詢:若有任何問題,請電洽02-2896-1000分機2412(王老師)。展開 -
本校執行教育部轉型正義教育計畫徵聘專任助理 1 名(行政維運)
月薪 36632~42416元 台北市北投區 工作經歷不拘一、職 稱:專任助理 二、工作項目: (一)籌劃專案表揚頒獎典禮委外辦理之相關行政事項。 (二)辦理計畫行政管理及專案推動事務。 (三)辦理計畫經費預算控管、請購、核銷、結報、經費資料彙整及相關行政作業。 (四)協助資訊網站委外建置專案管理與執行。 (五)協助需求與技術溝通窗口,進行跨單位協調與整合。 (六)辦理公文、檔案管理及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三、公告期間:115年7月2日~115年7月31日。 四、聘用期間:自115年7月16日起至115年12月31日止。(一年一聘,原則上計畫會持續3年以上。) 五、待遇及福利:月支薪資新臺幣36,632~42,416元,將綜合考量專業能力敘薪,並依法投保勞、健保及提撥退休金;尾牙、年終獎金、教職員社團、寒暑休。 六、資格條件: (一)未具學生身分。 (二)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專院校以上畢業,具學士以上學歷,不限科系。 (三)具良好溝通協調能力,可擔任單位與廠商間之聯繫窗口。 (四)嫻熟電腦文書作業,具文件排版、簡報製作及資料統整能力。 (五)具責任感,主動積極、細心謹慎,並能掌握工作時程。 (六)具公部門計畫案、學校行政、活動辦理、採購或專案管理經驗者佳。 七、上班時間:依本校相關規定辦理,並應視工作進度及業務需要自行妥善安排,必要時配合晚間或假日加班。 八、其他: (一)加班:依本校相關規定辦理。 (二)特別休假:依勞基法規定日數辦理。 (三)本校得視需要錄取正取1名、備取2名。 九、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本校不予僱用;如僱用後經本校查察受僱者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即予解僱: (一)犯性侵害犯罪防治法第二條第一項之性侵害犯罪,經有罪判決確定。 (二)經本校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以下簡稱性平會)或依法組成之相關委員會調查確認有性侵害行為屬實。 (三)經本校性平會或依法組成之相關委員會調查確認有性騷擾或性霸凌行為,有終止契約及終身不得擔任教育從業人員之必要。 (四)經本校性平會或依法組成之相關委員會調查確認有性騷擾或性霸凌行為,有終止契約之必要,且議決一年至四年不得擔任教育從業人員,於該管制期間。 (五)經主管教育行政機關認定符合補習及進修教育法第九條第六項第二款之情事。 (六)經主管教育行政機關認定符合補習及進修教育法第九條第六項第三款之情事,且於該認定一年至四年不得聘用或僱用期間。 十、應徵者請備妥下列資料,並依序合併掃描為單一PDF電子檔,Email 至 atje@tnua.edu.tw,信件主旨請填寫:應徵專任助理(行政組)。本職缺採隨到隨審方式辦理,擇優通知面試,如資格不符恕不退件或另行通知。 (一)個人履歷表自傳 (二)最高學(經)歷證明文件 (三)證照專長等證明文件影本 十一、洽詢:若有任何問題,請電洽02-2896-1000分機1104(楊小姐)。展開 -
本校執行教育部轉型正義教育計畫徵聘專任助理1名(教案研發與藝文教育轉譯)
月薪 42416元 台北市北投區 工作經歷不拘一、職稱:專任助理 二、工作項目: (一) 辦理轉型正義藝文教育之示範教案、教學模組、教學素材包、學習單及教師使用指引之研發與撰寫。 (二) 協助將艱難歷史、威權統治經驗、人權議題與地方記憶,轉譯為可進入課堂、場域學習與公共推廣的藝文教育內容。 (三) 協助規劃教師共備、教案測試、教學回饋整理與模組修正,發展可跨校轉用之示範案例。 (四) 協助盤點相關文本、影像、藝術作品、場域材料與既有教學資源,轉化為課程可直接使用之素材。 (五) 其他計畫相關行政協作及臨時交辦事項。 三、公告期間:115年7月8日~115年7月31日。 四、聘用期間:自115年7月28日起至115年12月31日止。(一年一聘,原則上計畫會持續3年以上。) 五、待遇及福利:月支薪資新臺幣42,416元,並依法投保勞、健保及提撥退休金;尾牙、年終獎金、教職員社團、寒暑休。 六、資格條件: (一) 未具學生身分。 (二) 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專院校碩士畢業,以藝術教育或人權教育相關領域為佳。 (三) 具教案研發、課程設計、教學轉譯或教育推廣之實務能力。 (四) 具藝術教育專業,能將展覽、劇場、影像、繪本、走讀、聲音或其他藝文形式轉化為教學內容者尤佳。 (五) 對轉型正義、人權教育及臺灣近現代歷史具初步理解,並能敏感處理艱難歷史、創傷記憶與公共溝通議題。 (六) 具文字撰寫、資料整理、學習單設計、教師使用指引或教學活動流程規劃能力。 (七) 具工作熱忱、良好人際溝通及協調能力,並可配合教師共備、教案試行、校外活動及必要之出差或假日工作。 七、上班時間:依本校相關規定辦理,並視教師共備、教案試行、校外教學及計畫活動需要,配合晚間、假日輪值或出差。 八、其他: (一) 加班:依本校相關規定辦理。 (二) 特別休假:依勞動基準法規定日數辦理。 (三) 本校得視需要錄取正取1名、備取若干名。 九、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本校不予僱用;如僱用後經本校查察受僱者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即予解僱: (一) 犯性侵害犯罪防治法第二條第一項之性侵害犯罪,經有罪判決確定。 (二) 經本校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以下簡稱性平會)或依法組成之相關委員會調查確認有性侵害行為屬實。 (三) 經本校性平會或依法組成之相關委員會調查確認有性騷擾或性霸凌行為,有終止契約及終身不得擔任教育從業人員之必要。 (四) 經本校性平會或依法組成之相關委員會調查確認有性騷擾或性霸凌行為,有終止契約之必要,且議決一年至四年不得擔任教育從業人員,於該管制期間。 (五) 經主管教育行政機關認定符合補習及進修教育法第九條第六項第二款之情事。 (六) 經主管教育行政機關認定符合補習及進修教育法第九條第六項第三款之情事,且於該認定一年至四年不得聘用或僱用期間。 十、應徵者請備妥下列資料,並依序合併掃描為單一PDF電子檔,Email 至 atje@tnua.edu.tw,信件主旨請填寫:應徵專任助理(教案研發與藝文教育轉譯)。本職缺採隨到隨審方式辦理,擇優通知面試,如資格不符恕不退件或另行通知。 (一)最高學歷證明文件。 (二)個人履歷、自傳及相關工作經歷說明。 (三)教案、課程設計、教學活動、教育推廣或相關作品集摘要。 (四)其他有助審查之證明文件。 十一、洽詢:若有任何問題,請電洽0937-924-428(王老師)。展開 -
臺北市立聯合醫院中興院區一般內科招募約用主治醫師2名 (G481)
面議(經常性薪資達4萬元或以上) 40000元 台北市大同區 工作經歷不拘臺北市立聯合醫院中興院區一般內科招募約用主治醫師公告(G498) 一、職稱:約用主治醫師。 二、名額:正取1名,備取1名。 三、報名資格: 1. 具中華民國國籍並領有國民身分證(大陸籍人士需來臺設籍10年以上),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第1項、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及第9-1條規定情形;不得於中國大陸設有戶籍、不領用中國大陸之護照、身分證、定居證、居住證及其他依相關法令或經行政院、大陸委員會禁止領用之中國大陸身分證件。 2. 學歷:國內外經教育部認可之醫學系或中醫學系選醫學系雙主修畢業。 3. 具醫事人員人事條例任用資格。 4. 具醫師證書、考試及格證書。 5. 具有效期內科專科醫師證書影本。 6. 具有效期之ETTC、ACLS、APLS或NRP證書或其他經本院認定之相關證書。 四、工作項目: 1、一般內科醫療業務。 2.輪值班。 3.教學。 4.其他交辦事項。 五、甄試方式: 面試30%、專業測驗(專案報告,題目:內科相關疾病報告,5~10 分鐘)70%,總分80分以上錄取標準。 六、工作地點:臺北市立聯合醫院中興院區※本院為無菸無檳職場。 七、聯絡方式: 02-25523234分機6322 莊小姐 八、備註事項: (一)即日起至115年7月31日17:00止,請至臺北市立聯合醫院網站「人才招募專區/一般人才招募/徵才公告」網路報名(請務必自行確認報名成功,否則一律視同未報名),並自行列印甄試報名表並檢附相關證件,以親送或限時掛號郵寄(10851)臺北市萬華區艋舺大道101號11樓,臺北市立聯合醫院人事室二股李小姐收,以限時掛號郵戳為憑(臺北市新北市以外地區請務必自行預留郵件送達時間)。信封請註明應徵科室、職稱及寄件人姓名,且確實勾選必備資料(依實際收件證件資料為準)。 (二)應繳證件:(1-6項為必備資料) 1.甄試報名表(請至臺北市立聯合醫院網站「人才招募專區/一般人才招募/徵才公告」網路報名,自行列印甄試報名表並留白天聯絡電話、電子郵件信箱、黏貼2吋照片1張)、自傳各1份。 2.身份證正反面影本(出生地為大陸地區者,應檢附戶籍謄本)。 3.國內外經教育部認可之醫學系或中醫學系選醫學系雙主修業證書影本。 4.醫師證書影本 5.考試及格證書影本 6.有效期內科專科醫師證書影本。 7.有效期ETTC證書、ACLS證書、APLS證書或NRP證書或其他經本院認定之相關證書之一影本,如尚未取得相關證書應於報到時繳交證書影本始得辦理報到。 (三)注意事項: 1.持外國學、經歷證明者,需附我國駐外單位認證文件。持本國學歷結業證明者,須另附教育主管機關核發之資格證明書。 2.未註明應試類科、未貼妥照片、未填寫自傳、應備文件若有資料不全、未附或資格條件不符者,即視為資格審查不合格,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補附文件、退件或及變更報考類科。 3.報名所繳資料恕不退件,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請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 4.報名表所填具之電子郵件信箱、通訊地址、聯絡電話等資料有異動者,請以E-mail通知本院並同時來電確認,以維護錄取人員權益。 5.資料逾期、遺漏、提供不實或偽造變造者,視為資格不合格;所填資料或繳交證明文件於錄取後發現係屬不實或有偽造、變造情事者,撤銷錄取資格。 6.參加甄試人員及錄取人員逾通知甄試時間、報到期限而未參加甄試或報到者,視為放棄,並註銷其資格,不得以任何理由請求保留。 7.倘為軍公教退休人員者,請於經歷欄敘明「退休機關及日期」;另公務機構退休人員,請依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第77條規定自行衡酌權益事宜。 8.錄取後發現未符合醫事人員執業登記及繼續教育辦法之執業登記規定,致不能辦理執業登記,或有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第1項、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規定情形者,本院應予終止契約。 9.錄取後如有違反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9-1條規定情形,於中國大陸設有戶籍、不領用中國大陸之護照、身分證、定居證、居住證及其他依相關法令或經行政院、大陸委員會禁止領用之中國大陸身分證件者,於到職日前應辦理註銷。 10.依本院約用醫師管理要點肆、二十三、(五)之規定,不得兼任本院以外之工作,但「公務員服務法」允許者不在此限,惟應事前報經院長核准。 (四)放榜地點:請自行至臺北市立聯合醫院網站「人才招募專區/一般人才招募/錄取公告」查詢。 (五)甄試訊息:臺北市立聯合醫院網站「人才招募專區/一般人才招募/初審公告」查詢(或洽聯絡人確認)。 (六)備註: 1.待遇:依「臺北市立聯合醫院約用醫師管理要點」及「臺北市政府衛生局所屬醫療機構人員獎勵金發給基準」辦理。 2.錄取人員應持合格體檢報告(3 個月內有效期)始得完成報到手續(相關疑問請洽院本部職業安全衛生室電話:2555-3000分機2569)。展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