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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開刀房護理人員數名(聘二職缺),儲備數名

    月薪 43500~55200元 花蓮縣新城鄉 工作經歷不拘
    工作內容 臨床護理照護暨相關行政工作 工作待遇及福利 一、 薪資:正式進用月薪約43,500~55,200元(不含夜班費、獎金)。 二、 夜班費(含固定班別):小夜500元/日(包班700元/日)、大夜700元/日(包班900元/日)。 三、 醫勤獎助金:依醫院營運績效每月核發獎金。 四、 年終獎金:1.5個月薪資。 五、 通過試用期後有簽約獎金5,000元。 六、 休假:每週至少二日休假;婚、喪、產、病假及特別休假皆依照勞基法之休、請假規定實施。 七、 休假補助費:依勞基法給予特別休假,每施休1日給予休假補助費1,600元/日,最高可申請16,000元。 八、 勞、健保費及勞退金(6%)。 九、 工作期間在本院就醫時以員工身份優惠。 十、 員工免費年度健檢。 十一、 每年補助公會常年會費1000元。 十二、 提供外縣市人員舒適安全的員工宿舍。 十三、 健身房、網球場、羽球場及籃球場。 十四、 其他:護師服/鞋一套、生日禮卷及尾牙聚餐。 十五、 員工房/信貸合庫優惠貸款專案。 十六、 免費法律諮詢服務,保障同仁權益。 應徵條件 1. 政府立案之護理專科(含)以上學校畢業。 2. 具護理師(或護士)證照或應屆護理科系畢業生。 3. 其他:具臨床工作經驗或各項專業證照者尤佳。 另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進用: 1. 犯內亂、外患、不能安全駕駛、賭博罪或刑法妨害風化罪章、詐欺背信及重利罪章、貪污治罪條例、性侵害犯罪防治法第二條第一項所列之罪,經有罪判決、緩起訴處分確定或通緝有案尚未結案。 2. 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經有罪判決、緩起訴處分確定或受觀察、勒戒及強制戒治之裁定,或受行政裁罰確定。 3. 受監護宣告及輔助宣告,尚未撤銷。 4. 大陸地區人民經許可進入臺灣地區,非在臺灣地區設有戶籍滿二十年者或香港及澳門居民經許可進入臺灣地區,非在臺灣地區設有戶籍滿十年。 5. 違反國籍法規定。 6. 迴避進用規定: (1)進用單位主官、副主官,對於配偶與三等親以內血親、姻親及共同生活之家屬,不得在其單位進用。 (2)進用單位各級主管長官,對於配偶與三等親以內血親、姻親及共同生活之家屬,不得在其主管單位進用。 (3)有權核定(核轉)進用之主官、副主官,對於配偶與三等親以內血親、姻親及共同生活之家屬,不得在核定進用單位進用。 求才期間 即日起 應徵方式: 意者請檢附履歷表、身分證正影本、畢業證書正影本、護士或護理師證照正影本、工作經歷證明影本、良民證、體檢報告表(含B肝及胸部X光、水痘、麻疹、德國麻疹)及相關證照影本等資料,逕寄花蓮縣新城鄉嘉里路163號,國軍花蓮總醫院行政室林貴珠小姐收(須註明應徵職務及聯絡電話),證件資料不全者不予受理。 考試內容 一、筆試:題目:50題、每題2分,總分100分;出題範圍:參考考試院護理師檢覈考試題,以內外科護理為主。 二、面試:總分100分 錄取標準 筆試及面試成績均高於75分(請手機保持暢通) 考試時間 於接獲履歷後另行通知 考試地點 國軍花蓮總醫院二樓會議室 工作地點 花蓮 上班時間 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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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加護病房護理人員數名(聘二職缺),儲備數名

    月薪 43500~55200元 花蓮縣新城鄉 工作經歷不拘
    工作內容 臨床護理照護暨相關行政工作 工作待遇及福利 一、 薪資:正式進用月薪約43,500~55,200元(不含夜班費、獎金)。 二、 夜班費(含固定班別):小夜500元/日(包班700元/日)、大夜700元/日(包班900元/日)。 三、 醫勤獎助金:依醫院營運績效每月核發獎金。 四、 年終獎金:1.5個月薪資。 五、 通過試用期後有簽約獎金5,000元。 六、 休假:每週至少二日休假;婚、喪、產、病假及特別休假皆依照勞基法之休、請假規定實施。 七、 休假補助費:依勞基法給予特別休假,每施休1日給予休假補助費1,600元/日,最高可申請16,000元。 八、 勞、健保費及勞退金(6%)。 九、 工作期間在本院就醫時以員工身份優惠。 十、 員工免費年度健檢。 十一、 每年補助公會常年會費1000元。 十二、 提供外縣市人員舒適安全的員工宿舍。 十三、 健身房、網球場、羽球場及籃球場。 十四、 其他: 護師服/鞋一套、生日禮卷及尾牙聚餐。 十五、 員工房/信貸合庫優惠貸款專案。 十六、 免費法律諮詢服務,保障同仁權益。 應徵條件 1. 政府立案之護理專科(含)以上學校畢業。 2. 具護理師(或護士)證照或應屆護理科系畢業生。 3. 其他:具臨床工作經驗或各項專業證照者尤佳。 另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進用: 1. 犯內亂、外患、不能安全駕駛、賭博罪或刑法妨害風化罪章、詐欺背信及重利罪章、貪污治罪條例、性侵害犯罪防治法第二條第一項所列之罪,經有罪判決、緩起訴處分確定或通緝有案尚未結案。 2. 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經有罪判決、緩起訴處分確定或受觀察、勒戒及強制戒治之裁定,或受行政裁罰確定。 3. 受監護宣告及輔助宣告,尚未撤銷。 4. 大陸地區人民經許可進入臺灣地區,非在臺灣地區設有戶籍滿二十年者或香港及澳門居民經許可進入臺灣地區,非在臺灣地區設有戶籍滿十年。 5. 違反國籍法規定。 6. 迴避進用規定: (1) 進用單位主官、副主官,對於配偶與三等親以內血親、姻親及共同生活之家屬,不得在其單位進用。 (2) 進用單位各級主管長官,對於配偶與三等親以內血親、姻親及共同生活之家屬,不得在其主管單位進用。 (3) 有權核定(核轉)進用之主官、副主官,對於配偶與三等親以內血親、姻親及共同生活之家屬,不得在核定進用單位進用。 求才期間 即日起 應徵方式: 意者請檢附履歷表、身分證正影本、畢業證書正影本、護士或護理師證照正影本、工作經歷證明影本、良民證、體檢報告表(含B肝及胸部X光、水痘、麻疹、德國麻疹)及相關證照影本等資料,逕寄花蓮縣新城鄉嘉里路163號,國軍花蓮總醫院行政室林貴珠小姐收(須註明應徵職務及聯絡電話),證件資料不全者不予受理。 考試內容 一、筆試:題目:50題、每題2分,總分100分;出題範圍:參考考試院護理師檢覈考試題,以內外科護理為主。 二、面試:總分100分 錄取標準 筆試及面試成績均高於75分 考試時間 於接獲履歷後另行通知(請手機保持暢通) 考試地點 國軍花蓮總醫院二樓會議室 工作地點 花蓮 上班時間 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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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血液透析室護理人員數名(聘一職缺),儲備數名

    月薪 41640~50070元 花蓮縣新城鄉 工作經歷不拘
    工作內容 臨床透析護理照護暨相關行政工作 工作待遇及福利 一、 薪資:正職護理師月薪約41,640~50,070元。 二、 夜班費(含固定班別):小夜500元/日(包班700元/日)。 三、 醫勤獎助金:依醫院營運績效每月核發獎金。 四、 年終獎金:1.5個月薪資。 五、 通過試用期後有簽約獎金5,000元。 六、 休假:每週至少二日休假;婚、喪、產、病假及特別休假皆依照勞基法之休、請假規定實施。 七、 休假補助費:依勞基法給予特別休假,每施休1日給予休假補助費1,600元/日,最高可申請16,000元。 八、 勞、健保費及勞退金(6%)。 九、 工作期間在本院就醫時以員工身份優惠。 十、 員工免費年度健檢。 十一、 每年補助公會常年會費1000元。 十二、 提供外縣市人員舒適安全的員工宿舍。 十三、 健身房、網球場、羽球場及籃球場。 十四、 其他:護師服/鞋一套、生日禮卷及尾牙聚餐。 十五、 員工房/信貸合庫優惠貸款專案。 十六、 免費法律諮詢服務,保障同仁權益。 應徵條件 1. 政府立案之護理專科(含)以上學校畢業。 2. 具護理師(或護士)證照。 3. 其他:具臨床工作經驗或透析等專業證照者尤佳。 另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進用: 1. 犯內亂、外患、不能安全駕駛、賭博罪或刑法妨害風化罪章、詐欺背信及重利罪章、貪污治罪條例、性侵害犯罪防治法第二條第一項所列之罪,經有罪判決、緩起訴處分確定或通緝有案尚未結案。 2. 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經有罪判決、緩起訴處分確定或受觀察、勒戒及強制戒治之裁定,或受行政裁罰確定。 3. 受監護宣告及輔助宣告,尚未撤銷。 4. 大陸地區人民經許可進入臺灣地區,非在臺灣地區設有戶籍滿二十年者或香港及澳門居民經許可進入臺灣地區,非在臺灣地區設有戶籍滿十年。 5. 違反國籍法規定。 6. 迴避進用規定: (1)進用單位主官、副主官,對於配偶與三等親以內血親、姻親及共同生活之家屬,不得在其單位進用。 (2)進用單位各級主管長官,對於配偶與三等親以內血親、姻親及共同生活之家屬,不得在其主管單位進用。 (3)有權核定(核轉)進用之主官、副主官,對於配偶與三等親以內血親、姻親及共同生活之家屬,不得在核定進用單位進用。 求才期間 即日起 應徵方式: 意者請檢附履歷表、身分證正影本、畢業證書正影本、護士或護理師證照正影本、工作經歷證明影本、良民證、體檢報告表(含B肝及胸部X光、水痘、麻疹、德國麻疹)及相關證照影本等資料,逕寄花蓮縣新城鄉嘉里路163號,國軍花蓮總醫院行政室林貴珠小姐收(須註明應徵職務及聯絡電話),證件資料不全者不予受理。 考試內容 一、筆試:題目:50題、每題2分,總分100分;出題範圍:參考考試院護理師檢覈考試題,以內外科護理為主。 二、面試:總分100分 錄取標準 筆試及面試成績均高於75分(請手機保持暢通) 考試時間 於接獲履歷後另行通知 考試地點 國軍花蓮總醫院二樓會議室 工作地點 花蓮 上班時間 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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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內外科病房護理人員數名(聘一職缺),儲備數名

    月薪 41640~51930元 花蓮縣新城鄉 工作經歷不拘
    工作內容 臨床護理照護暨相關行政工作 工作待遇及福利 一、 薪資:正職護理師月薪約41,640~51,930元(不含夜班費、獎金)。 二、 夜班費(含固定班別):小夜500元/日(包班700元/日)、大夜700元/日(包班900元/日)。 三、 醫勤獎助金:依醫院營運績效每月核發獎金。 四、 年終獎金:1.5個月薪資。 五、 通過試用期後有簽約獎金5,000元。 六、 休假:每週至少二日休假;婚、喪、產、病假及特別休假皆依照勞基法之休、請假規定實施。 七、 休假補助費:依勞基法給予特別休假,每施休1日給予休假補助費1,600元/日,最高可申請16,000元。 八、 勞、健保費及勞退金(6%)。 九、 工作期間在本院就醫時以員工身份優惠。 十、 員工免費年度健檢。 十一、 每年補助公會常年會費1000元。 十二、 提供外縣市人員舒適安全的員工宿舍。 十三、 健身房、網球場、羽球場及籃球場。 十四、 其他:護師服/鞋一套、生日禮卷及尾牙聚餐。 十五、 員工房/信貸合庫優惠貸款專案。 十六、 免費法律諮詢服務,保障同仁權益。 應徵條件 1. 政府立案之護理專科(含)以上學校畢業。 2. 具護理師(或護士)證照或應屆護理科系畢業生。 3. 其他:具臨床工作經驗或各項專業證照者尤佳。 另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進用: 1. 犯內亂、外患、不能安全駕駛、賭博罪或刑法妨害風化罪章、詐欺背信及重利罪章、貪污治罪條例、性侵害犯罪防治法第二條第一項所列之罪,經有罪判決、緩起訴處分確定或通緝有案尚未結案。 2. 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經有罪判決、緩起訴處分確定或受觀察、勒戒及強制戒治之裁定,或受行政裁罰確定。 3. 受監護宣告及輔助宣告,尚未撤銷。 4. 大陸地區人民經許可進入臺灣地區,非在臺灣地區設有戶籍滿二十年者或香港及澳門居民經許可進入臺灣地區,非在臺灣地區設有戶籍滿十年。 5. 違反國籍法規定。 6. 迴避進用規定: (1) 進用單位主官、副主官,對於配偶與三等親以內血親、姻親及共同生活之家屬,不得在其單位進用。 (2) 進用單位各級主管長官,對於配偶與三等親以內血親、姻親及共同生活之家屬,不得在其主管單位進用。 (3) 有權核定(核轉)進用之主官、副主官,對於配偶與三等親以內血親、姻親及共同生活之家屬,不得在核定進用單位進用。 求才期間 即日起 應徵方式: 意者請檢附履歷表、身分證正影本、畢業證書正影本、護士或護理師證照正影本、工作經歷證明影本、良民證、體檢報告表(含B肝及胸部X光、水痘、麻疹、德國麻疹)及相關證照影本等資料,逕寄花蓮縣新城鄉嘉里路163號,國軍花蓮總醫院行政室林貴珠小姐收(須註明應徵職務及聯絡電話),證件資料不全者不予受理。 考試內容 一、筆試:題目:50題、每題2分,總分100分;出題範圍:參考考試院護理師檢覈考試題,以內外科護理為主。 二、面試:總分100分 錄取標準 筆試及面試成績均高於75分 考試時間 於接獲履歷後另行通知 (請手機保持暢通) 考試地點 國軍花蓮總醫院二樓會議室 工作地點 花蓮 上班時間 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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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精神科病房護理人員數名(聘一職缺),儲備數名

    月薪 41640~51930元 花蓮縣新城鄉 工作經歷不拘
    工作內容 臨床護理照護暨相關行政工作 工作待遇及福利 一、 薪資:正職護理師月薪約41,640~51,930元。 二、 夜班費(含固定班別):小夜500元/日(包班700元/日)、大夜700元/日(包班900元/日)。 三、 醫勤獎助金:依醫院營運績效每月核發獎金。 四、 年終獎金:1.5個月薪資。 五、 通過試用期後有簽約獎金3,000元。 六、 休假:每週至少二日休假;婚、喪、產、病假及特別休假皆依照勞基法之休、請假規定實施。 七、 休假補助費:依勞基法給予特別休假,每施休1日給予休假補助費1,600元/日,最高可申請16,000元。 八、 勞、健保費及勞退金(6%)。 九、 工作期間在本院就醫時以員工身份優惠。 十、 員工免費年度健檢。 十一、 每年補助公會常年會費1000元。 十二、 提供外縣市人員舒適安全的員工宿舍。 十三、 健身房、網球場、羽球場及籃球場。 十四、 其他:生日禮卷、三節禮品及尾牙聚餐。 十五、 員工房/信貸合庫優惠貸款專案。 十六、 免費法律諮詢服務,保障同仁權益。 應徵條件 1. 政府立案之護理專科(含)以上學校畢業。 2. 具護理師(或護士)證照或應屆護理科系畢業生。 3. 其他:具臨床工作經驗或各項專業證照者尤佳。 另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進用: 1. 犯內亂、外患、不能安全駕駛、賭博罪或刑法妨害風化罪章、詐欺背信及重利罪章、貪污治罪條例、性侵害犯罪防治法第二條第一項所列之罪,經有罪判決、緩起訴處分確定或通緝有案尚未結案。 2. 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經有罪判決、緩起訴處分確定或受觀察、勒戒及強制戒治之裁定,或受行政裁罰確定。 3. 受監護宣告及輔助宣告,尚未撤銷。 4. 大陸地區人民經許可進入臺灣地區,非在臺灣地區設有戶籍滿二十年者或香港及澳門居民經許可進入臺灣地區,非在臺灣地區設有戶籍滿十年。 5.違反國籍法規定。 6.迴避進用規定: (1)進用單位主官、副主官,對於配偶與三等親以內血親、姻親及共同生活之家屬,不得在其單位進用。 (2)進用單位各級主管長官,對於配偶與三等親以內血親、姻親及共同生活之家屬,不得在其主管單位進用。 (3)有權核定(核轉)進用之主官、副主官,對於配偶與三等親以內血親、姻親及共同生活之家屬,不得在核定進用單位進用。 求才期間 即日起 應徵方式: 意者請檢附履歷表、身分證正影本、畢業證書正影本、護士或護理師證照正影本、工作經歷證明影本、良民證、體檢報告表(含B肝及胸部X光、水痘、麻疹、德國麻疹)及相關證照影本等資料,逕寄花蓮縣新城鄉嘉里路163號,國軍花蓮總醫院行政室林貴珠小姐收(須註明應徵職務及聯絡電話),證件資料不全者不予受理。 考試內容 一、筆試:題目:50題、每題2分,總分100分;出題範圍:參考考試院護理師檢覈考試題,以內外科護理為主。 二、面試:總分100分 錄取標準 筆試及面試成績均高於75分 考試時間 於接獲履歷後另行通知(請手機保持暢通) 考試地點 國軍花蓮總醫院二樓會議室 工作地點 花蓮 上班時間 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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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般護理之家護理人員數名(聘一職缺),儲備數名

    月薪 41640~50070元 花蓮縣新城鄉 工作經歷不拘
    工作內容:臨床護理照護暨相關行政工作 工作待遇及福利 一、 薪資:正職護理師月薪約41,640~50,070元。 二、 夜班費(含固定班別):小夜500元/日(包班700元/日)、大夜700元/日(包班900元/日)。 三、 醫勤獎助金:依醫院營運績效每月核發獎金。 四、 年終獎金:1.5個月薪資。 五、 通過試用期後有簽約獎金3,000元。 六、 休假:每週至少二日休假;婚、喪、產、病假及特別休假皆依照勞基法之休、請假規定實施。 七、 休假補助費:依勞基法給予特別休假,每施休1日給予休假補助費1,600元/日,最高可申請16,000元。 八、 勞、健保費及勞退金(6%)。 九、 工作期間在本院就醫時以員工身份優惠。 十、 員工免費年度健檢。 十一、 每年補助公會常年會費1000元。 十二、 提供外縣市人員舒適安全的員工宿舍。 十三、 健身房、網球場、羽球場及籃球場。 十四、 其他:生日禮卷、三節禮品及尾牙聚餐。 十五、 員工房/信貸合庫優惠貸款專案。 十六、 免費法律諮詢服務,保障同仁權益。 應徵條件 1. 政府立案之護理專科(含)以上學校畢業。 2. 具護理師(或護士)證照或應屆護理科系畢業生。 3. 需具有「長照服務人員證明」與長照level-1研習證明書。 4. 其他:具住宿式機構工作經驗、內外科臨床工作經驗或各項專業證照者尤佳。 5. 另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進用: (1) 犯內亂、外患、不能安全駕駛、賭博罪或刑法妨害風化罪章、詐欺背信及重利罪章、貪污治罪條例、性侵害犯罪防治法第二條第一項所列之罪,經有罪判決、緩起訴處分確定或通緝有案尚未結案。 (2) 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經有罪判決、緩起訴處分確定或受觀察、勒戒及強制戒治之裁定,或受行政裁罰確定。 (3) 受監護宣告及輔助宣告,尚未撤銷。 (4) 大陸地區人民經許可進入臺灣地區,非在臺灣地區設有戶籍滿二十年者或香港及澳門居民經許可進入臺灣地區,非在臺灣地區設有戶籍滿十年。 (5) 違反國籍法規定。 6.迴避進用規定: (1)進用單位主官、副主官,對於配偶與三等親以內血親、姻親及共同生活之家屬,不得在其單位進用。 (2)進用單位各級主管長官,對於配偶與三等親以內血親、姻親及共同生活之家屬,不得在其主管單位進用。 (3)有權核定(核轉)進用之主官、副主官,對於配偶與三等親以內血親、姻親及共同生活之家屬,不得在核定進用單位進用。 求才期間:即日起 應徵方式:意者請檢附履歷表、身分證正影本、畢業證書正影本、護士或護理師證書正影本、工作經歷證明影本、良民證、體檢報告表(含B肝及胸部X光、水痘、麻疹、德國麻疹)及相關證照影本等資料,逕寄花蓮縣新城鄉嘉里路163號,國軍花蓮總醫院行政室林貴珠小姐收(須註明應徵職務及聯絡電話),證件資料不全者不予受理。 考試內容 一、筆試:題目:50題、每題2分,總分100分;出題範圍:參考考試院護理師檢覈考試題,以內外科護理為主。 二、面試:總分100分 錄取標準 筆試及面試成績均高於75分 考試時間 於接獲履歷後另行通知(請手機保持暢通) 考試地點 國軍花蓮總醫院二樓會議室 工作地點 花蓮 上班時間 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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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精神護理之家護理人員數名(聘一職缺),儲備數名

    月薪 41640~50070元 花蓮縣新城鄉 工作經歷不拘
    工作內容 臨床護理照護暨相關行政工作 工作待遇及福利 一、 薪資:正職護理師月薪約41,640~50,070元。 二、 夜班費(含固定班別):小夜500元/日(包班700元/日)、大夜700元/日(包班900元/日)。 三、 醫勤獎助金:依醫院營運績效每月核發獎金。 四、 年終獎金:1.5個月薪資。 五、 通過試用期後有簽約獎金3,000元。 六、 休假:每週至少二日休假;婚、喪、產、病假及特別休假皆依照勞基法之休、請假規定實施。 七、 休假補助費:依勞基法給予特別休假,每施休1日給予休假補助費1,600元/日,最高可申請16,000元。 八、 勞、健保費及勞退金(6%)。 九、 工作期間在本院就醫時以員工身份優惠。 十、 員工免費年度健檢。 十一、 每年補助公會常年會費1000元。 十二、 提供外縣市人員舒適安全的員工宿舍。 十三、 健身房、網球場、羽球場及籃球場。 十四、 其他:生日禮卷、三節禮品及尾牙聚餐。 十五、 員工房/信貸合庫優惠貸款專案。 十六、 免費法律諮詢服務,保障同仁權益。 應徵條件 1. 政府立案之護理專科(含)以上學校畢業。 2. 具護理師(或護士)證照或應屆護理科系畢業生。 3. 需具有「長照服務人員證明」與長照level-1研習證明書。 4. 其他:具住宿式機構工作經驗、精神科臨床工作經驗或各項專業證照者尤佳。 5. 另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進用: (1) 犯內亂、外患、不能安全駕駛、賭博罪或刑法妨害風化罪章、詐欺背信及重利罪章、貪污治罪條例、性侵害犯罪防治法第二條第一項所列之罪,經有罪判決、緩起訴處分確定或通緝有案尚未結案。 (2) 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經有罪判決、緩起訴處分確定或受觀察、勒戒及強制戒治之裁定,或受行政裁罰確定。 (3) 受監護宣告及輔助宣告,尚未撤銷。 (4) 大陸地區人民經許可進入臺灣地區,非在臺灣地區設有戶籍滿二十年者或香港及澳門居民經許可進入臺灣地區,非在臺灣地區設有戶籍滿十年。 (5) 違反國籍法規定。 6. 迴避進用規定: (1) 進用單位主官、副主官,對於配偶與三等親以內血親、姻親及共同生活之家屬,不得在其單位進用。 (2) 進用單位各級主管長官,對於配偶與三等親以內血親、姻親及共同生活之家屬,不得在其主管單位進用。 (3) 有權核定(核轉)進用之主官、副主官,對於配偶與三等親以內血親、姻親及共同生活之家屬,不得在核定進用單位進用。 求才期間 即日起 應徵方式: 意者請檢附履歷表、身分證正影本、畢業證書正影本、護士或護理師證書正影本、工作經歷證明影本、良民證、體檢報告表(含B肝及胸部X光、水痘、麻疹、德國麻疹)及相關證照影本等資料,逕寄花蓮縣新城鄉嘉里路163號,國軍花蓮總醫院行政室林貴珠小姐收(須註明應徵職務及聯絡電話),證件資料不全者不予受理。 考試內容 一、筆試:題目:50題、每題2分,總分100分;出題範圍:參考考試院護理師檢覈考試題,以內外科護理為主。 二、面試:總分100分 錄取標準 筆試及面試成績均高於75分 考試時間 於接獲履歷後另行通知(請手機保持暢通) 考試地點 國軍花蓮總醫院二樓會議室 工作地點 花蓮 上班時間 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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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麵屋武藏-高雄市左營區-餐飲服務人員、餐飲儲備幹部

    月薪 38000~45000元 高雄市左營區 3~4年工作經驗
    還在一線忙到翻,卻看不到下一步? 想把餐飲經驗, 轉成穩定的管理發展? 我們有完整的工作站培訓計畫, 與明確的職涯規劃,陪你一步步上管理者舞台。 從現場實務出發,培養門市營運執行與管理能力, 讓你的能力被真正看見。 【外場工作、營運內容】 <<工作重點>> • 開店準備 • 帶位與點餐 • 飲料製作 • 送餐服務 • 結帳作業 • 環境清潔 • 打烊閉店 <<管理面向>> •現場節奏掌握 •服務品質管控 •營運庶務管理與執行 <<營運庶務內容>> • 人事作業 • 採購作業 • 帳務作業 • 行銷執行 【餐飲儲備幹部培訓與發展】 我們將每一位正職同仁, 視為未來的核心管理人才。 公司設有完整的培訓與考核制度, 讓有意願、有能力的同仁, 從基礎工作逐步累積,發展為管理職同仁。 • 各工作站考核通過後,即具備儲備幹部資格 • 依營運庶務項目進行培養、指導與實務執行 • 培訓期間享有公假,逐步承接管理職責 【薪資待遇與考核】 • 月薪 38,000~45,000 元/依能力與經驗核定 • 每年四月、八月、十二月為工作站薪調考核月 • 每年度進行綜合考核評估進行集團標準調薪 【排班出勤與休假制度】 • 每日 8 小時工時(一頭班) • 月休 8 日,可自選(國定假日不禁休) • 全年國定假日共計 16 日 依集團公告實施加休或挪休 • 加班依法選擇加班費或補休 補休加倍計算;年度結算不歸零 • 颱風日享一日有薪假 值班加給一倍補休;另有交通津貼 • 選舉日可申請公假;值班加給一倍補休 以上說明內容, 將依公司相關制度與實際營運狀況執行。 實際內容將於錄取後完整說明, 公司將視營運需求進行必要調整, 並以公告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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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門市計時人員(新市竹北區)★☆時薪205元起☆★有機會轉任正職

    時薪 205元 新竹縣竹北市 工作經歷不拘
    ※經「3個月計時培訓」,有意願進一步挑戰的,通過評核方可轉任正職。 ※指定地區門市區域津貼加給PLUS+! ※相關加給、津貼依公司規定發放,並依職等有所區別。 ★★★工作好所在,安心好厝邊!★★★ 義美門市擴大徵才囉! 沒有職場經驗?沒關係! 義美門市一定會是你最棒的職涯起點。 通過評核即轉任正職, 正職儲備幹部 月薪33,000~37,000元。(固定或變動薪資因個人資歷或績效而異) 配合公司教育培訓12~18個月,即可挑戰門市主管職務。 ~~找一個離家近的工作,一起實現自我吧!~~ ※歡迎親洽各門市店長應徵!! 我們希望你能夠... ◎自信介紹最安心的義美食品,讓顧客吃的放心、用的安心! ◎櫃台收銀一把照! ◎讓環境一絲不苟、一塵不染,優良的商品需要最棒的陳列環境! ◎讓來店顧客感受到購物的樂趣與溫暖吧!感動服務小天使就是你! ◎富有同理心,為顧客解決困擾,讓顧客的回饋成為公司成長的動能! ◎期待職場前景更上一層樓?拿出不怕挑戰的態度,讓我們為你鋪路! ~~門市營業、後勤行政、總部管理,只要你有勇氣,歡迎來挑戰! [工作內容] *門市商品介紹及銷售結帳包裝。 *提供顧客之接待與需求服務 (如:電話諮詢、調貨、包裝及退換貨處理)。 *商品進貨、補貨、入庫、商品陳列排面整理、銷售管理及庫存管理。 *維持門市週遭之環境整潔。 [工作性質] *無經驗可,可配合輪調者佳。 *須配合輪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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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業務電訪人員(小港、仁武、屏東)【擴編增員】含獎金超過45000元以上

    月薪 30000~45000元 高雄市小港區 工作經歷不拘
    工作內容 1. 工作地區:擇一。 (小港區工作地點:高雄市小港區中安路536號) (仁武區工作地點:高雄市仁武區水管路三段988號) (屏東區工作地點:屏東縣屏東市和生路三段686號) 2.定期打電話拜訪原有客戶。 3.開發新的客戶保養廠。 4.報廢車回收價格,詢問保養廠是否有車回收。 5.做服務滿意度調查。 6.主管交代事項。 *無業績壓力* *試用期間有業績獎金* ※工時/休假: 工作時間:08:30-17:30(午休1小時) 休假方式:排休(每月固定加兩天班,週日固定公休,月休約6-8天,紅字照公司安排) ※福利待遇: 除基本勞健保勞退年假外,另有: 1. 全勤獎金 2. 年終獎金 3. 三節獎金 4. 禮盒、禮品 5. 團保 6. 員工意外險 ※依照每個人的工作能力與效率,努力就會有收穫!※ 堅持,所以踏實。 我們在一個很有人情味的行業,做那些很有人情味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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