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人員|1111轉職專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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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職熱搜工作

您正在找行政人員的工作,共計36360筆職缺在等你,馬上去應徵吧!

  • 高雄長庚紀念醫院護理部招募可固定班別或輪值三班部分工時護理人員

    時薪 210~285元 高雄市鳥松區 工作經歷不拘
    門診、一般病房、急重症加護單位之臨床護理照護工作。
  • 書籍管理研究人員~加入文心藝所 x Coffee x Book :從書頁到咖啡豆,一起創造城市美學

    月薪 35000元 台北市內湖區 工作經歷不拘
    1.書籍進出貨處理與數量核對,統整相關採購資料。 2.庫存控管與品項上架/陳列管理,保持陳列整齊、有條理。 3.運用系統協助客訂書採購流程與出貨追蹤。 4.書籍選書與企劃撰寫 5.依據「文心藝所」主題書展類型開發與規劃建築主題書展企劃。 6.撰寫建築書籍介紹,提升讀者對建築外文書之興趣。 7.書店與展場活動執行:協助活動企劃、活動檔案紀錄、物資準備與現場協助 8.引導顧客、消費說明、收銀結帳 9.店內日常清潔、開店/收班、與環境維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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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環境與安全衛生工程系】專任或專案講師或講師級專業技術人員以上師資(營建安全)

    面議(經常性薪資達4萬元或以上) 40000元 台中市沙鹿區 6~7年工作經驗
    聘任系所:環境與安全衛生工程系 職務名稱:專任或專案講師或講師級專業技術人員以上師資 學術專長:營建安全、風險評估、安全工程 預計授課科目:營建安全、職業安全概論、安全工程、風險評估、工程統計、職業安全管理等課程 預聘名額:1名 薪資待遇:依學校規定 起聘日期:預計115年8月1日 履歷收件截止日:114年12月31日(以郵戳日期為憑) 一、應徵資格: (一)講師以上:營建安全、職業安全或職業衛生相關領域碩士以上或部頒講師以上證書資格者,並具有一年以上與任教領域相關之業界實務工作經驗 (二)講師級專業技術人員以上:營建安全、職業安全或職業衛生相關領域碩士以上,並從事與應聘科目性質相關之專業性工作6年以上年資 (三)具備土木、職業安全或職業衛生等相關領域之專業證書(證照)或工作經驗 (四)具執行土木、營建、職業安全衛生相關學術研究/產學合作計畫者為佳 (五)可配合系上執行EMI課程者為佳 (六)具輔導考取職業安全衛生相關證照經驗者為佳 (七)其他有利審查之資料 二、應準備資料: (一)講師以上: 1.請至本校徵才訊息下載「教師個人資料表」※本表請勿與應聘佐證附件裝訂成冊 2.學經歷證件影本(國外學歷與成績單須有駐外單位驗證) 3.近五年內專門著作 4.一年以上與任教領域相關之業界實務工作證明 5.推薦函一至三封 6.相關證照、執照影本 7.其他有助審查之文件 (二)講師級專業技術人員以上: 1.請至本校徵才訊息下載「教師個人資料表(專業技術人員)」 2.請至本校徵才訊息下載「專業技術人員擬聘表」 ※以上2表件請勿與應聘佐證附件裝訂成冊 3.學經歷證件影本(國外學歷與成績單須有駐外單位驗證) 4.六年以上與任教領域相關之業界實務工作證明(講師級6年、助理教授級9年) 5.推薦函一至三封 6.相關證照、執照影本 7.其他有助審查之文件 三、應徵資料請分別以「E-mail」及「掛號」郵寄至以下收件資訊: (一)紙本文件:請掛號郵寄至433304臺中市沙鹿區臺灣大道六段1018號「人事室」收 信件主旨請註明:應徵環安系教師(營建安全)-應徵者姓名 (二)電子檔:請email至per@hk.edu.tw 信件主旨請註明:應徵環安系教師(營建安全)-應徵者姓名 (三)聯絡人:人事室江小姐04-26318652 轉分機 2222(per@hk.edu.tw) (四)經初審通過,將由各系通知面試;履歷恕不退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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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W17人事助理

    月薪 36000~45000元 新北市中和區 工作經歷不拘
    1.登記管理公司人員異動或資料異動 處理人員加、退勞健保與團保 人員出勤管理,輸入匯入每日出勤表,了解人員實際出勤狀況 協助主管製作各類表單,及提供人事行政作業流程 人力資源盤點並製作員工職務工作說明書 協助公司各部門招募 薪酬計算及所得稅務申報 行政庶務支援公司新進人員各項相關資料 2.處理員工請假、缺席、獎懲、獎金、薪給變更及其他異動資料 3.協助公司有關人事資料之查詢與答覆事項 4.製作公司新進人員之證件或填發離職人員之離職證明 5.保存公司員工的人力資源紀錄 6.員工勞、健、團保加退保(熟悉國內勞動法令優) 7.辦公室耗材管理及其他主管交待事項 *薪資以面談為主 以同行經驗 證照 能力 專業度 學經歷等為薪資評核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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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院本部人事室招募定期契約員三級約用管理師職務代理人公告

    月薪 35000元 台北市萬華區 2~3年工作經驗
    一、單位:人事室 二、職稱:定期契約員三級約用管理師 三、名額:正取 1 名,備取 2 名。(備取名額不得逾職缺數2倍,候補期間自榜示之翌日起3個月) 四、資格條件及應徵方式: (一)本職務係本院自行遴用之人員,相關權利義務於契約書約定。 (二)待遇:月薪約35,000元,另依績效及考核狀況發給年終獎金、考核獎金及獎勵金。 (三)福利:勞健保、文康活動。 (四)定期契約進用期間:自到職日起至115年5月3日止,倘進用原因消失則該職代人員即需無條件解約。 (五)報名條件: 1.具中華民國國籍(大陸地區人民經許可進入臺灣地區設有戶籍滿10年以上),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第1項、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規定情形。 2.學歷及經歷: (1) 碩士以上學位。 (2) 學士學位,且具1年以上相關工作經驗,經本院認定者。 (需檢附足資證明工作年資及內容之經歷證明文件,應繳證件請詳閱「備註欄」) 3.其他要求:    具身心障礙手冊或原住民身份者尤佳。 4.本院現職人員如欲報名本職缺者,需經現職單位主管於報名表中「現職服務單位」欄位處核章。 (六)報名日期:自即日起至114年11月24日止,以郵戳為憑,逾時不予受理。 (七)報名網址:請至臺北市立聯合醫院「徵才\一般人才招募專區\徵才系統」(https://hrpersonweb.tpech.gov.tw/TpechAFH)徵才公告完成線上報名(請務必自行確認報名成功,否則一律視同未報名)。 (八)報名方式: 1.採線上報名及繳交報名表件(含下載之報名表、身分證、符合資格條件之最高學歷畢業證明、工作經歷服務證明、專業證照等影本資料,請詳閱備註欄應繳證件說明)方式辦理。 2.報名表件需於規定期限內以掛號郵寄至「(10851)臺北市萬華區艋舺大道101號11樓臺北市立聯合醫院人事室一股收」,始完成報名程序,信封請註明應徵科室及職稱。 3.如未依規定期限寄出報名表件,網路報名視為無效。 (九) 資格初審合格及甄試訊息公告日期:報名截止後兩週內於臺北市立聯合醫院「徵才\一般人才招募專區\徵才系統」(https://hrpersonweb.tpech.gov.tw/TpechAFH)初審公告查詢,不另行通知,請務必主動查詢,不得以未接獲通知等理由要求補救措施。 (十)甄試方式:面試50%、專案報告50%【請預先準備簡報電子檔(面試當天請攜帶USB隨身碟)及3分鐘口頭報告】,總分80分以上為錄取標準。 ※專案報告題目:人事人員應扮演之角色。 (十一)甄試時間及地點:於初審合格名單公告載明。 錄取公告地點:臺北市立聯合醫院「徵才\一般人才招募專區\徵才系統」(https://hrpersonweb.tpech.gov.tw/TpechAFH)錄取公告查詢。 五、工作項目: (一)辦理進修、英檢補助相關業務。 (二)辦理各類出國(含赴陸)案件。 (三)辦理代訓業務、服務義務控管。 (四)辦理差勤及獎懲相關業務。 (五)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六、工作地點:臺北市立聯合醫院院本部人事室(臺北市萬華區艋舺大道101號10樓)※本院為無菸無檳職場。 七、聯絡方式:人事室盧小姐:聯絡電話02-25553000轉2315,傳真電話02-2302-8407,請於週一至週五上班時間來電。 八、應繳證件及注意事項: (一)應繳證件(請以A4紙張格式影印): 1.請列印臺北市立聯合醫院「徵才\一般人才招募專區\徵才系統」(https://hrpersonweb.tpech.gov.tw/TpechAFH)甄試報名表並黏貼2吋照片1張。 2.身分證正反面(出生地為大陸地區者,應檢附戶籍謄本)。 3.符合資格條件之最高學歷畢業證書。 持國外經歷證明或經教育部認可之國外學歷者,需檢附我國駐外單位認證文件。持本國學歷結業證明者,須另附教育主管機關核發之資格證明書。 4.符合資格條件之其他專業證照正反面。 5.工作經歷證明文件:採認各機關(構)、公司或學校開立之「在職證明」、「服務證明」或「離職證明」,記載任職起訖期間、單位、職稱或工作內容等資料,足資證明報名條件規定之年資及工作內容,不得僅出示勞保投保或執業登記相關資料,如應試職缺未要求工作經歷者則免附。 6.其他需繳附文件。 (二)注意事項: 1.報名所繳資料恕不退件,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請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 2.資料逾期、遺漏、提供不實或偽造變造者,視為資格不合格;所填資料或繳交證明文件於錄取後發現係屬不實或有偽造、變造情事者,撤銷錄取資格。 3.倘為軍公教退休人員者,請於經歷欄敘明「退休機關及日期」;另公務機構退休人員,請依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第77條規定自行衡酌權益事宜。 4.錄取人員應於本院通知期限內完成報到,倘逾期未完成報到程序者,視為自願放棄錄取資格,不再進用,由本院通知次一順位錄取人員依序遞補。 5.本院現職人員如欲報名本職缺者,需經現職單位主管於報名表中「現職服務單位」欄位處核章。 6.錄取後發現未符合醫事人員執業登記及繼續教育辦法之執業登記規定,致不能辦理執業登記,或有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第1項、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規定情形者,本院應予終止契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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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行銷企劃專員

    月薪 34000~45000元 桃園市龍潭區 工作經歷不拘
    行銷企劃: 1.企劃書的撰寫以及修正提案 2.企劃案的發想、提案,能從無到有的為客戶執行成功專案 專案活動執行: 1.負責活動前、中、後的籌備,包括細部流程規劃以及執行 2.了解相關製作物的價格與場地實際勘察 3.審查製作物設計內容並與設計人員協調,對設計內容做調整 4.宣傳文案構思 5.支援活動現場執行,並於活動執行後進行檢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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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mployee Relations Specialist

    面議(經常性薪資達4萬元或以上) 台北市內湖區 8~9年工作經驗
    Job Description: This Employee Relations role is responsible for a range of employee relations activities and the provision of professional advice to ensure healthy employee relations and compliance with labor regulations and DBS’ employment relationship policy and standards. Job content: - •Develop healthy relationships with internal employee groups and external labour authorities. •Implement DBS’ employee relations strategy to minimize the negative impact of employee grievances or collective labor disputes, and maintain a productive and harmonious workplace. •Collaborate with key stakeholders to design and implement employee relations initiatives to ensure compliance with policies and practices. •Liaise with related parties to investigate and resolve grievances and develop strategies to prevent their recurrence. Provide advice and guidance on disciplinary, grievance and general employee complaints, as well as coach managers where appropriate. •Represent management in negotiations and dispute resolution with employees, unions, employer bodies, government agencies, labor relations authorities, and other agencies to protect the organization’s interests. •Ensure all employer-employee relationships in the organization comply with laws, regulations, employment policy and standards, employment contracts and collective agreements. •Analyze and interpret collective bargaining trends, labor issues, market practices, regulations, and laws to understand their impact on the organization. This job description provides a high-level review of the types of work performed. Other job-related duties may be assigned as requir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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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業務助理

    月薪 30000元 高雄市湖內區 1~2年工作經驗
    1.輔助業務相關事務 2.需英文多益400分以上
    年終獎金工作獎金員工聚餐
  • 114學年度第1學期總務處事務組約聘辦事員徵才公告

    月薪 32675~34675元 桃園市龍潭區 1~2年工作經驗
    【徵才單位】總務處事務組 【工作職缺】約聘辦事員1名 【學歷】大學校院商管相關科系 【專長】具採購專業佳 【經歷】具相關經驗佳 【專長技能(證書)】具採購人員合格證書佳 【職務(工作)內容】 1.採購案件行政作業。 2.各單位租用車輛及訂購餐點等其他庶務工作。 【檢附文件】 1.中文履歷(附照片)及自傳(依附件格式填寫)。 2.畢業證書影本。 3.以往相關工作經歷與服務證明。 4.預定到職日114年8月 詳細徵才訊息請參閱本校徵才網頁https://www.hsc.edu.tw/p/404-1000-49823.php?Lang=zh-tw 請至google表單填寫應徵者個人基本資料:https://forms.gle/jNryLaT3AP6UyKNi6 再將履歷表、學經歷相關證明文件寄至下列地址32544桃園市龍潭區中豐路高平段418號 人事室 柯先生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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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院本部醫療事務室招募員二級約用管理師公告784(若報考符合資格人數不足3名時得予延長公告期間。)

    月薪 38000元 台北市信義區 6~7年工作經驗
    一、單位:院本部醫療事務室 二、職稱:員二級約用管理師(病歷資訊管理、疾病分類編碼) 三、名額:正取2名,備取2名【備取有效期間自榜示之翌日起3個月內有效】 四、資格條件及應徵方式: (一)本職務係本院自行遴用之人員,相關權利義務於契約書約定。 (二)待遇:月薪約38,000元,另依績效及考核狀況發給年終獎金、考核獎金及獎勵金。 (三)福利:勞健保、文康活動、生日禮券。 (四)報名條件: 1.具中華民國國籍(大陸地區人民經許可進入臺灣地區設有戶籍滿10年以上),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第1項、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規定情形。 2.學經歷: (1)碩士以上學位。 (2)學士學位,且具3年以上相關工作經驗,經本院認定者。 (3)副學士學位,且具6年以上相關工作經驗,經本院認定者。 3.證書(照):具備病歷資訊管理師證照。 4.其它要求: (1)具疾病分類師/員證照者尤佳。 (2)公衛、護理、醫管相關科系尤佳。 (3)熟悉office作業系統電腦操作及統計分析。 (4)具身心障礙手冊者尤佳。 5.本院現職人員如欲報名本職缺者,需經現職單位主管於報名表中「現職服務單位」欄位處核章。 (五)報名日期:自即日起至114年12月31日止,以郵戳為憑,請自行預留郵寄時間,逾時不予受理。 (六)報名網址:請至臺北市立聯合醫院「徵才\一般人才招募專區\徵才系統」(https://hrpersonweb.tpech.gov.tw/TpechAFH)徵才公告完成線上報名(請務必自行確認報名成功,否則一律視同未報名)。 (七)報名方式: 1.採線上報名及繳交報名表件(含下載之報名表、身分證、符合資格條件之最高學歷畢業證明、工作經歷服務證明、專業證照等影本資料,請詳閱備註欄應繳證件說明)方式辦理。 2.報名表件需於規定期限內以親送或掛號郵寄至「(10851)臺北市萬華區艋舺大道101號11樓收發室臺北市立聯合醫院人事室一股收」,始完成報名程序,信封請註明應徵科室及職稱。 3.如未依規定期限寄出報名表件,網路報名視為無效。 (八)資格初審合格及甄試訊息預計將於報名截止後兩週內,於臺北市立聯合醫院「徵才\一般人才招募專區\徵才系統」(https://hrpersonweb.tpech.gov.tw/TpechAFH)初審公告查詢,不另行通知,請務必主動查詢,不得以未接獲通知等理由要求補救措施。 (九)甄試方式:面試40%、專業測驗(筆試)60%,總分70分以上為錄取標準。 測驗範圍:電子病歷及病歷管理相關。 (十)甄試時間及地點:於初審合格名單公告載明。 五、工作項目: (一)電子病歷管理、稽追、查核相關業務。 (二)病歷質與量的審查,及未完成病歷獎勵/減發統計。 (三)疾病分類編碼作業。 (四)保險公司、勞保局、法院等行政衛生主管機關公文業務。 (五)病歷管理委員會之前置準備作業。 (六)各類監測指標統計。 (七)其他專案及臨時交辦事項。 六、工作地點:臺北市立聯合醫院松德院區醫療事務課(臺北市信義區松德路309號)※本院為無菸無檳職場。 七、聯絡方式:醫事室吳小姐、聯絡電話02-25553000轉2755;人事室林小姐:聯絡電話02-25553000轉2319,傳真電話02-23028407,請於週一至週五上班時間來電。 八、應繳證件:(請以A4紙張格式影印): 1.請列印臺北市立聯合醫院「徵才\一般人才招募專區\徵才系統」(https://hrpersonweb.tpech.gov.tw/TpechAFH)甄試報名表並黏貼2吋照片1張。 2.身分證正反面(出生地為大陸地區者,應檢附戶籍謄本)。 3.符合資格條件之最高學歷畢業證書。 (1)持國外經歷證明或經教育部認可之國外學歷者,需檢附我國駐外單位認證文件。持本國學歷結業證明者,須另附教育主管機關核發之資格證明書。 (2)本年度應屆畢業生,請檢附就讀學校所開立「學生○○○為本校應屆畢業生,尚未取得畢業證書」之書面證明影本或蓋有「最後一學期註冊戳記之學生證正、背面」影本;倘為研究所應屆畢業生則另檢附論文指導教授簽署「學生○○○為本校應屆畢業生,於6個月內可取得畢業證書」之書面證明影本俾憑審查,錄取報到時需檢附畢業證書正本,否則視同未錄取。 4.符合資格條件之中華民國醫事人員證書。參加本年度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經榜示成績及格者,請檢附「錄取成績及結果通知書」影本。錄取報到時需檢附醫事人員證書正本,否則視同未錄取。 5.符合資格條件之其他專業證照正反面。參加本年度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經榜示成績及格者,請檢附「錄取成績及結果通知書」影本。錄取報到時需檢附相關專門職業及技術證書正本,否則視同未錄取。 6.工作經歷證明文件:採認各機關(構)、公司或學校開立之「在職證明」、「服務證明」或「離職證明」,記載任職起訖期間、單位、職稱或工作內容等資料,足資證明報名條件規定之年資及工作內容,不得僅出示勞保投保或執業登記相關資料,如應試職缺未要求工作經歷者則免附。 7.其他需繳附文件。 九、注意事項: 1.報名所繳資料恕不退件,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請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 2.資料逾期、遺漏、提供不實或偽造變造者,視為資格不合格;所填資料或繳交證明文件於錄取後發現係屬不實或有偽造、變造情事者,撤銷錄取資格。 3.倘為軍公教退休人員者,請於經歷欄敘明「退休機關及日期」;另公務機構退休人員,請依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第77條規定自行衡酌權益事宜。 4. 錄取人員應於本院通知期限內完成報到,倘逾期未完成報到程序者,視為自願放棄錄取資格,不再進用,由本院通知次一順位錄取人員依序遞補。 5.本院現職人員如欲報名本職缺者,需經現職單位主管於報名表中「現職服務單位」欄位處核章。 6.錄取後發現未符合醫事人員執業登記及繼續教育辦法之執業登記規定,致不能辦理執業登記,或有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第1項、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規定情形者,本院應予終止契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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