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職熱搜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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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環衛主管
面議(經常性薪資達4萬元或以上) 40000元 高雄市小港區 5~6年工作經驗1. 執行單位之環安衛工作 2. 執行單位之責任區域的環境整理工作 3. 執行單位之年度預算編列及執行控制 4. 執行單位之ISO各系統有效性運作 5. 規劃、督導工廠環保業務依政府法令規定執行。 6. 規劃、彙整工廠依環保相關法規要求之訓練計劃。 7. 蒐集有關環保相關資訊。 8. 協調及會同環保主管機關稽查事宜。展開 3日回覆 -
醫學工程學院-研究所秘書
月薪 43000~45000元 新北市中和區 工作經歷不拘工作內容 辦理研究所各項會議之規劃與執行,包括會議通知、議程安排及會議紀錄整理。 協助課程相關行政作業,包括課程新增與異動申請、教學評量、課程資訊更新及系統維護。 辦理教師新聘、續聘、轉聘、升等及相關人事行政業務。 協助學生事務管理,包括獎助學金申請、學位考試及相關行政作業。 負責經費請購、請款及預算執行等財務行政事務。 配合學校各項行政業務推動,辦理系所評鑑、環安衛管理、文件管制及稽核等工作。 執行環境安全衛生及教師財產盤點相關業務。 協助學院推動各項計畫與行政工作,如一貫修讀學碩士學位、雙聯學位、招生事務、國際交流及學生出席國際會議補助核銷等。 規劃與執行招生說明會、新生座談會、校友活動、所長有約等活動。 辦理研究所主辦之學術演講、研討會及研究成果發表等相關活動。 其他主管交辦事項。 應徵資格 具教育部認可之學士(含)以上學歷。 具大專校院院、系、所或學程行政工作經驗者優先考慮。 具良好英文聽說讀寫能力者尤佳。 具良好溝通協調能力、行政文書處理能力及團隊合作精神。 工作細心負責,具獨立作業與問題解決能力。 我們期待您具備 主動積極的工作態度。 良好的時間管理與跨單位協調能力。 對高等教育行政工作及學生服務具熱忱。 樂於參與國際化與學術活動推動。 歡迎對高等教育行政工作有熱忱、細心負責且具團隊合作精神之優秀人才加入我們,共同推動醫學工程領域之教育與研究發展。展開 -
資深工務專員(廚具業)
月薪 42000元 台北市大安區 3~4年工作經驗1. 負責工地現場監工、人員調派、工程分包安排及業務處理。 2. 配合工程預算,製作發包標單及圖說整理。 3. 協助丈量尺寸,繪圖,核對圖面資料,並負責圖檔管理。 4. 負責各項行政庶務工作(如:合約製作、檔案管理、報價、請款與預算控管)。 5. 負責接聽電話及訪客接待。 6. 協助工地物料管理(如:進貨驗收、庫存盤點)。 7. 聯繫廠商並追蹤修繕進度。 ※廚具店有廚具相關經驗(有經驗佳)展開 -
護理部-手術「護理組」護理人員
月薪 51100~55850元 嘉義市東區 工作經歷不拘●專科以上護理系畢業,具護理師執照(應屆畢業尚未考取執照的實習護士亦可) ●工作內容:手術全期護理 ●工作待遇:115年6月起 大學:51,100元起薪(無經驗者)~55,850元(依年資) 專科:49,100元起薪(無經驗者)~54,350元(依年資) 依業務量,另有績效獎金。 ●通過台灣護理學會手術全期護理師或手術專責證照每月另有1,000元/月。 ●另有進階津貼:N1:1,000 N2:2,000 N3:3,500 N4:4,000-5,000 ●護理部詳細介紹:http://www.cych.org.tw/ndsec/recruit1.html展開 -
個案輔導專員(法律,社工,心理,犯防)-新北地區
月薪 41673元 新北市土城區 工作經歷不拘一、徵選職缺及錄取名額 (一)徵選職務:新北分會個案輔導專員 (二)錄取名額:正取2名,備取若干名,正取人員放棄或試用期間考核成績不合格、離職,由備取人員依甄選成績擇 優依序遞補。 二、工作內容說明 (一)工作內容:執行分會犯罪被害人權益保障業務,含個案管理、專案規劃、行政業務、電腦文書處理及業務相關會議、宣導活動等。 (二)待遇及福利: 1.依財團法人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工作人員薪點表支薪,起薪為新臺幣39,673元。 年終工作獎金、年終考核獎金另計。 具心理師、社會工作師、律師證書者加給新台幣2,000元。 具心理師、社會工作師、律師執業執照者加給新台幣4,000元。 2.正取人員試用期間3個月,期滿經考核成績合格者聘僱之,試用期間敘薪以全薪計算。 3.福利: (1)三節禮金及生日禮金 (2)婚喪生育補助 (3)團體意外險 (4)員工健康檢查及健康促進方案 (5)訓練及研習 (三)工作地點:新北地區(新北地檢署轄區範圍) (四)工作時間:08:30-17:30,周休二日。遇教育訓練、辦理活動、服務個案、執行業務等,必須利用假日及下班時間時,可申請加班。 三、甄選條件 (一)熟練office軟體(Word、Excel、Powerpoint)及資訊處理能力。 (二)國內外經教育部認可之公私立大専院校以上社會工作、心理、法律、犯罪防治系等相關專門學識畢業,或具備105 年後報考社工師之資格(修習學分數合格)。 (三)品行端正、具服務熱忱且無不良嗜好。 (四)具備汽車或機車駕駛執照尤佳。 (五)應試人員應比照公務人員切結確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二十八條第一項第一款至第九款。 四、報名應檢附資料及報名方式 (一)報名應備資料: 1.甄選報名表(含自傳及活動企劃書擬作,報名表可逕洽承辦人索取) 2.身分證、最高學歷證件、經歷證件或其他專業證照等影本各一份。 3.汽、機車駕照影本(如具備可檢附) 4.其他經歷證明文件。 (二)報名方式 備齊以上文件後,以掛號郵寄、親送、或E-mail至本會新北分會收,資格符合者另行通知應試,相關報名表件恕不退回。 五、甄選方式及時間 (一)報名資料完整且經審查合格者擇優以電話通知參加口試,未約試者不另行通知。 (二)口試時就應試人儀表、言辭、才識、應變能力等綜合考評。(口試不及格者,不予錄取) 六、甄選地點:財團法人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新北分會(新北市土城區金城路2段209號5樓) 七、試用期間規定: (一)試用期間考核成績不合格者,本會得隨時終止勞動契約,薪給發放至停止聘僱日止,並依勞動基準法相關規定處 理。 (二)試用期間請假,除核准公假及補休者外,試用期按請假天數延長至滿3個月。試用期間應接受考評。 (三)試用期間由本會辦理勞工保險、全民健康保險、團體意外保險及提繳退休金。 (四)試用期間應遵守本會規定,其工作時間、出差旅費、加班費、請假、例假及休假依本會工作規則辦理。 八、甄選錄取人員正式聘用後因應業務需要,必須接受本會指派或調整之工作,並遵守本會一切規定。 九、正取人員報到、到職時間:另行電話通知。 十、聯絡人:林仁德主任,電話:(02)2274-1851展開 -
個案輔導專員(法律,社工,心理,犯防)-士林地區
月薪 41673元 台北市士林區 工作經歷不拘一、徵選職缺及錄取名額 (一) 徵選職務:士林分會個案輔導專員 (二) 錄取名額:正取1名,備取若干名,正取人員放棄或試用期間考核成績不合格、離職,由備取人員依甄選成績擇 優依序遞補。 二、工作內容說明 (一)工作內容:執行分會犯罪被害人權益保障業務,含個案管理、專案規劃、行政業務、電腦文書處理及業務相關會議、宣導活動等。 (二)待遇及福利: 1.依財團法人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工作人員薪點表支薪,起薪為新臺幣41,673元。 年終工作獎金、年終考核獎金另計。 具心理師、社會工作師、律師證書者加給新台幣2,000元。 具心理師、社會工作師、律師執業執照者加給新台幣4,000元。 2.正取人員試用期間3個月,期滿經考核成績合格者聘僱之,試用期間敘薪以全薪計算。 3.福利: (1)三節禮金及生日禮金 (2)婚喪生育補助 (3)團體意外險 (4)員工健康檢查及健康促進方案 (5)訓練及研習 (三)工作地點:士林地區(士林地檢署轄區範圍) (四)工作時間:08:30-17:30,周休二日。遇教育訓練、辦理活動、服務個案、執行業務等,必須利用假日及下班 時間時,可申請加班。 三、甄選條件 (一)熟練office軟體(Word、Excel、Powerpoint)及資訊處理能力。 (二)國內外經教育部認可之公私立大専院校以上社會工作、心理、法律、犯罪防治系等相關專門學識畢業,或具備105 年後報考社工師之資格(修習學分數合格)。 (三)品行端正、具服務熱忱且無不良嗜好。 (四)具備汽車或機車駕駛執照尤佳。 (五)應試人員應比照公務人員切結確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二十八條第一項第一款至第九款。 四、報名應檢附資料及報名方式 (一)報名應備資料: 1.甄選報名表(含自傳及活動企劃書擬作,報名表可逕洽承辦人索取) 2.身分證、最高學歷證件、經歷證件或其他專業證照等影本各一份。 3.汽、機車駕照影本(如具備可檢附) 4.畢業未滿5年者,請檢附歷年成績單。 5.其他經歷證明文件。 (二)報名方式 備齊以上文件後,以掛號郵寄、親送、或E-mail至本會士林分會收,資格符合者另行通知應試,相關報名表件恕不退回。 五、甄選方式及時間 (一)報名資料完整且經審查合格者擇優以電話通知參加口試,未約試者不另行通知。 (二)口試時就應試人儀表、言辭、才識、應變能力等綜合考評。(口試不及格者,不予錄取) 六、甄選地點:財團法人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士林分會(臺北市士林區士東路190號) 七、試用期間規定: (一)試用期間考核成績不合格者,本會得隨時終止勞動契約,薪給發放至停止聘僱日止,並依勞動基準法相關規定處 理。 (二)試用期間請假,除核准公假及補休者外,試用期按請假天數延長至滿3個月。試用期間應接受考評。 (三)試用期間由本會辦理勞工保險、全民健康保險、團體意外保險及提繳退休金。 (四)試用期間應遵守本會規定,其工作時間、出差旅費、加班費、請假、例假及休假依本會工作規則辦理。 八、甄選錄取人員正式聘用後因應業務需要,必須接受本會指派或調整之工作,並遵守本會一切規定。 九、正取人員報到、到職時間:另行電話通知。 聯絡人:陳昱希主任,電話:(02)2838-1162#14展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