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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職熱搜工作

您正在找業務推廣的工作,共計55483筆職缺在等你,馬上去應徵吧!

  • 臺中南區-(缺工獎勵最高可領10萬8千元)居家照顧服務員/居服員/照服員

    時薪 210~460元 台中市南區 工作經歷不拘
    以執行居家服務業務為主,重點工作內容包括: 1.為身心障礙者、失能者、長者提供家務及日常生活照顧、身體照顧。 2.服務內容包含:餐食照顧(備餐、餵食、灌食)、身體清潔(含床上及浴間洗澡/洗頭)、翻身拍背、肢體關節活動、陪同外出/就醫、家務協助、代購/代領/代送服務、協助執行輔助性醫療、安全看視/陪伴服務等。 服務點如下 北區、南區、中區、西區、東區、大里區、太平區,共七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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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廚房繪圖 Auto Cad(有無繪圖軟體經驗皆可)

    月薪 30000~50000元 新北市八里區 0~1年工作經驗
    1. 簡易圖說規劃設計、繪製 2. 簡易工程數量建置、計算 3. 簡易配合業務新案規劃設計 4. 主管交辦事項 電腦繪圖人員在當今工業社會中扮演著至關重要的角色,他們負責製作各種工程設計的圖面,從而幫助公司更好地進行工程設計和實施。在未來,隨著科技的發展,電腦繪圖人員將有更多的發展機會。 我們歡迎對此職位感興趣的應聘者提交申請,期待您的加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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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年終獎金工作獎金員購優惠尾牙或春酒
    3日回覆
  • 【國際生殖醫學中心】 門診專科護理師

    面議(經常性薪資達4萬元或以上) 54000~59000元 新竹縣竹北市 工作經歷不拘
    1. 在本中心工作可兼顧工作樂趣及家庭幸福,讓您每日都沉浸在生命喜悅中。 2. 本中心為全國唯一與美國史丹佛大學附設醫院合作,歡迎有理想且熱情上進之朋友加入團隊、共創未來。 3. 執行從事臨床護理及協助醫師診間醫療相關業務 4. 特殊個案追蹤 5. 參與在職教育 6. 診間相關報表統計 上班時段:週一到週六 配合門診時間,固定休星期四與星期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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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員工旅遊供餐福利進修補助住宿福利
  • 工安行政助理

    月薪 29500~32000元 高雄市大社區 工作經歷不拘
    1.每日出貨單、訂單之處理及整理 2.完成主管其他交辦事項 3.定期提供狀況報表,供業務人員或部門主管參考 4.主管交辦事宜或部門後勤支援 5.負責部門相關文件之整理,建檔以及追蹤,於有效時間內回覆顧客信件 6.車子的保養及GPS監控、車輛維修管理、資料定期更新統整 7.願意接受公司工安培訓者 8.工作態度積極、配合度佳、負有責任心、肯學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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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日回覆
  • 臺北服務處 松山區【個案管理員】-歡迎身心障礙者投遞

    月薪 40000元 台北市松山區 2~3年工作經驗
    ※投遞資格敬請參照下方〝其他條件〞A級單位個管資格,謝謝! 1. 因業務擴增而新增人力,服務區域:松山區。 2. 松山區長期照顧服務個案管理,包含諮詢、申請、計畫擬訂、資源媒合。 3. 長期照顧服務團隊溝通協調。 4. 長期照顧服務相關專案辦理。 5. 服務宣傳、單位拜訪、服務使用者開發。 (每位個管員案管量120上限) (單位自辦20小時長照課程並申請積分,免去自己要把積分補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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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員工旅遊年終獎金進修補助尾牙或春酒
  • 社工員/師

    月薪 32000~40500元 雲林縣虎尾鎮 工作經歷不拘
    一、學歷:大學以上社會工作相關科系畢 二、證照:具社工師證書或具備社工師應考資格 三、薪資待遇:   月薪:$32,000~$40,500   年薪:$446,750~$562,500 四、語言:國、台語 五、出勤:正常班、週六配合值班 六、工作內容: 1.醫務社工個案工作(含保護性個案) 2.身心障礙鑑定DE碼評估 4.科室行政業務 5.其他上級交辦事項 七、相關經驗:具1年社會工作經驗尤佳 八、應附文件:自傳、成績單(應屆畢業生)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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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職業安全衛生管理乙級技術士(需配合工程地點出差供宿舍)

    月薪 47000~55000元 台中市大里區 5~6年工作經驗
    1.環境區域5S監督與改善。 2.落實營造安全設施標準作業要求。 3.召開勞安衛生協議組織開會,以及續追蹤管控。 4.具備工程安全措施規畫能力(危險評估、風險預知)。 5.電力機電工程工安文書資料撰寫。 6.工地工安業務執行及與業主開會。 7.工地工安文書事務及工安雜項工作。 8.工程地點:南投縣、中科、竹科、南科 ※配合工程駐外,公司備宿舍、工程交通車、三餐伙食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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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供餐福利交通補助住宿福利
  • 康達盛通內壢店-假日銷售員

    時薪 205元 桃園市中壢區 2~3年工作經驗
    1.接受顧客詢問或主動提供諮商建議給顧客 2.陳列商品、清潔櫥窗、維持營業場所的整潔與美觀 3.向顧客說明貨品的性質、特徵、品質與價格 4.向客戶示範操作方法,顯示商品的優點,以協助顧客選擇 5.在當天結束營業前,統計銷售情形、盤點貨品存量及撰寫當日業務報表 星期六、日全日班(10:30-21:30) 午、晚餐用餐一小時 享勞健保及勞退 應徵方式加入LINE ID:flower226832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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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個案輔導專員(法律,社工,心理,犯防)-台北地區

    月薪 41673元 台北市萬華區 工作經歷不拘
    一、徵選職缺及錄取名額 (一) 徵選職務:臺北分會個案輔導專員 (二) 錄取名額:正取1名,備取若干名,正取人員放棄或試用期間考核成績不合格、離職,由備取人員依甄選成績擇 優依序遞補。 二、工作內容說明 (一)工作內容:執行分會犯罪被害人權益保障業務,含個案管理、專案規劃、行政業務、電腦文書處理及業務相關會議、宣導活動等。 (二)待遇及福利: 1.依財團法人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工作人員薪點表支薪,起薪為新臺幣41,673元。 年終工作獎金、年終考核獎金另計。 具心理師、社會工作師、律師證書者加給新台幣2,000元。 具心理師、社會工作師、律師執業執照者加給新台幣4,000元。 2.正取人員試用期間3個月,期滿經考核成績合格者聘僱之,試用期間敘薪以全薪計算。 3.福利: (1)三節禮金及生日禮金 (2)婚喪生育補助 (3)團體意外險 (4)員工健康檢查及健康促進方案 (5)訓練及研習 (三)工作地點:臺北地區(臺北地檢署轄區範圍) (四)工作時間:08:30-17:30,周休二日。遇教育訓練、辦理活動、服務個案、執行業務等,必須利用假日及下班時間時,可申請加班。 三、甄選條件 (一)熟練office軟體(Word、Excel、Powerpoint)及資訊處理能力。 (二)國內外經教育部認可之公私立大専院校以上社會工作、心理、法律、犯罪防治系等相關專門學識畢業,或具備105 年後報考社工師之資格(修習學分數合格)。 (三)品行端正、具服務熱忱且無不良嗜好。 (四)具備汽車或機車駕駛執照尤佳。 (五)應試人員應比照公務人員切結確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二十八條第一項第一款至第九款。 四、報名應檢附資料及報名方式 (一)報名應備資料: 1.甄選報名表(含自傳及活動企劃書擬作,報名表可逕洽承辦人索取) 2.身分證、最高學歷證件、經歷證件或其他專業證照等影本各一份。 3.汽、機車駕照影本(如具備可檢附) 4.畢業未滿5年者,請檢附歷年成績單。 5.其他經歷證明文件。 (二)報名方式 備齊以上文件後,以掛號郵寄、親送、或E-mail至本會臺北分會收,資格符合者另行通知應試,相關報名表件恕不退回。 五、甄選方式及時間 (一)報名資料完整且經審查合格者擇優以電話通知參加口試,未約試者不另行通知。 (二)口試時就應試人儀表、言辭、才識、應變能力等綜合考評。(口試不及格者,不予錄取) 六、甄選地點:財團法人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臺北分會(臺北市萬華區長沙街2段92號3樓) 七、試用期間規定: (一)試用期間考核成績不合格者,本會得隨時終止勞動契約,薪給發放至停止聘僱日止,並依勞動基準法相關規定處 理。 (二)試用期間請假,除核准公假及補休者外,試用期按請假天數延長至滿3個月。試用期間應接受考評。 (三)試用期間由本會辦理勞工保險、全民健康保險、團體意外保險及提繳退休金。 (四)試用期間應遵守本會規定,其工作時間、出差旅費、加班費、請假、例假及休假依本會工作規則辦理。 八、甄選錄取人員正式聘用後因應業務需要,必須接受本會指派或調整之工作,並遵守本會一切規定。 九、正取人員報到、到職時間:另行電話通知。 十、聯絡人:王盈惇主任,電話:(02)2389-8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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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年終獎金工作獎金定期調薪
  • 個案輔導專員(法律,社工,心理,犯防)-花蓮地區

    月薪 41673元 花蓮縣花蓮市 工作經歷不拘
    一、徵選職缺及錄取名額 (一) 徵選職務:花蓮分會個案輔導專員 (二) 錄取名額:正取1名,備取若干名,正取人員放棄或試用期間考核成績不合格、離職,由備取人員依甄選成績擇 優依序遞補。 二、工作內容說明 (一)工作內容:執行分會犯罪被害人權益保障業務,含個案管理、專案規劃、行政業務、電腦文書處理及業務相關會 議、宣導活動等。 (二)待遇及福利: 1.依財團法人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工作人員薪點表支薪,起薪為新臺幣41,673元。 年終工作獎金、年終考核獎金另計。 具心理師、社會工作師、律師證書者加給新台幣2,000元。 具心理師、社會工作師、律師執業執照者加給新台幣4,000元。 2.正取人員試用期間3個月,期滿經考核成績合格者聘僱之,試用期間敘薪以全薪計算。 3.福利: (1)三節禮金及生日禮金 (2)婚喪生育補助 (3)團體意外險 (4)員工健康檢查及健康促進方案 (5)訓練及研習 (三)工作地點:花蓮地區(花蓮地檢署轄區範圍) (四)工作時間:08:30-17:30,周休二日。遇教育訓練、辦理活動、服務個案、執行業務等,必須利用假日及下班 時間時,可申請加班。 三、甄選條件 (一)熟練office軟體(Word、Excel、Powerpoint)及資訊處理能力。 (二)國內外經教育部認可之公私立大専院校以上社會工作、心理、法律、犯罪防治系等相關專門學識畢業,或具備105 年後報考社工師之資格(修習學分數合格)。 (三)品行端正、具服務熱忱且無不良嗜好。 (四)具備汽車或機車駕駛執照尤佳。 (五)應試人員應比照公務人員切結確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二十八條第一項第一款至第九款。 四、報名應檢附資料及報名方式 (一)報名應備資料: 1.甄選報名表(含自傳及活動企劃書擬作,報名表可逕洽承辦人索取) 2.身分證、最高學歷證件、經歷證件或其他專業證照等影本各一份。 3.汽、機車駕照影本(如具備可檢附) 4.畢業未滿5年者,請檢附歷年成績單。 5.其他經歷證明文件。 (二)報名方式 備齊以上文件後,以掛號郵寄、親送、或E-mail至本會花蓮分會收,資格符合者另行通知應試,相關報名表件恕不退回。 五、甄選方式及時間 (一)報名資料完整且經審查合格者擇優以電話通知參加口試,未約試者不另行通知。 (二)口試時就應試人儀表、言辭、才識、應變能力等綜合考評。(口試不及格者,不予錄取) 六、甄選地點:財團法人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花蓮分會(花蓮縣花蓮市府前路15號) 七、試用期間規定: (一)試用期間考核成績不合格者,本會得隨時終止勞動契約,薪給發放至停止聘僱日止,並依勞動基準法相關規定處 理。 (二)試用期間請假,除核准公假及補休者外,試用期按請假天數延長至滿3個月。試用期間應接受考評。 (三)試用期間由本會辦理勞工保險、全民健康保險、團體意外保險及提繳退休金。 (四)試用期間應遵守本會規定,其工作時間、出差旅費、加班費、請假、例假及休假依本會工作規則辦理。 八、甄選錄取人員正式聘用後因應業務需要,必須接受本會指派或調整之工作,並遵守本會一切規定。 九、正取人員報到、到職時間:另行電話通知。 十、聯絡人:許華寧主任,電話:(03)823-9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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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年終獎金工作獎金定期調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