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休二日|1111轉職專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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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職熱搜工作

您正在找周休二日的工作,共計11812筆職缺在等你,馬上去應徵吧!

  • 樹林廠辦清潔

    部分工時(月薪) 11000元 新北市樹林區 工作經歷不拘
    位置:樹林焚化爐垃圾場附近 周休二日~國定假日休 工作簡單,容易上手 二度就業,無經驗~肯學應該不複雜 若常請假請勿應徵 有交通工具佳 部分工時為11000-12000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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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居家督導員

    月薪 34000~45000元 高雄市三民區 1~2年工作經驗
    一般居家督導應執行工作 文件處理、排班、家訪、電訪、排班等,不包含核銷計算薪資會計....等(此類業務本公司有專人負責) 協助主管指定工作 本公司擁有 和善工作環境 和 業績加給 具居家督導員資格,有居家督導工作經驗者佳 上班時間08:30-17:30,周休二日,享有勞健保+商業保險的保障,月薪34000元~45000元(依表現狀況可晉升職級),變動薪資因個人資歷或績效而異 意者請先電洽或親洽約面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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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急徵】國營-台北中油東湖加油站加油員

    時薪 216元 台北市內湖區 工作經歷不拘
    誠徵-台北中油東湖加油站加油員 周休二日/歡迎中高齡及二度就業 工作地點:北市內湖區康寧路三段225號 工作時段: 早班 06:50~15:05 晚班 14:50~23:05 工作內容: 1. 為客戶提供專業的加油服務,熟悉各種燃料類型及其特性,確保正確填充燃料。 2. 定期檢查加油設備及環境,熟悉操作相關設備,確保安全運營及環境整潔。 3. 確保工作中遵守環保及安全規範,具備應對緊急情況的處理能力,保障安全。 4. 熟練操作基本電腦工具及POS系統,完成燃料銷售與付款流程。 5. 使用基本的數學計算能力進行客戶交易結算與帳務處理,保證準確無誤。 6. 配合團隊協助站內每日運營,展現團隊合作精神及良好服務態度,提高客戶滿意度。 意者請電洽: (02) 2631-1524 小組長約面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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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作獎金
  • 專任研究護理師(乳癌組/ BC Team)

    月薪 43000元 台北市中正區 1~2年工作經驗
    【公司名稱】台大醫院腫瘤醫學部 【職缺名稱】專任研究護理師(乳癌組/ BC Team) 【工作內容】 1.執行人體臨床試驗相關業務 2.協助文件管理、抽血相關處置 【徵求條件】 1.專科或大學護理科系所畢業,具護理師執照,抽血技術純熟 2.一年以上護理臨床經驗 3.英文閱讀能力略懂 4.熟悉電腦文書作業系統操作,如:Word、Excel、PowerPoint等 5.具備良好溝通能力、態度主動積極、細心負責、學習意願高 【工作地點】台北市中正區台大醫院腫瘤醫學部 【工作時間/月休】 日班 (09:00-17:00),周休二日。 【公司福利】 年終獎金比照公務人員每年之公告標準、每年調薪、享勞健保、團隊聚餐。 雇主提撥勞工退休金、台大醫院醫療費用優待減免、績效獎金(依工作表現核發) 【薪資範圍】學士第一年約43,000起薪/月。 (依相關工作經驗及學歷敘薪) 【需求人數】1名 【聯絡人/連絡方式】 意者請將學、經歷、自傳等證明文件e-mail至joanna8292001@gmail.com 信件主旨請註明「應徵BC Team研究護理師」(王小姐) 【其他備註】 1. 資料審查通過者,面談時間及地點將以電話或email 通知,資料不合者將不另外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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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新北樹林廠】車輛維修技師

    面議(經常性薪資達4萬元或以上) 40000元 新北市樹林區 工作經歷不拘
    【職務說明】 本職務主要負責公司自有之大型車輛維修作業,車種包含小貨車、夾子車、拖車及密封式壓縮車。工作內容為車輛維修及保養,需能判斷車輛與油壓系統狀況,進行車輛維修、電路檢修、機械保養、油壓缸拆裝及必要之焊接修補。 此職位屬於長期穩定技術職,非短期趕件,重視安全、品質與設備可長期使用性,適合具實務經驗、願意累積專業、配合現場作業的維修技師。 【維修車輛類型】 ▪️3.5 噸-5 噸小貨車 ▪️15 噸-26 噸夾子車 ▪️35 噸 拖車 ▪️密封式壓縮車(環保車輛) 【工作內容】 ▪️大、小型車輛例行保養與故障排除 ▪️車輛電路檢修(基本配線、故障判斷) ▪️引擎、底盤、傳動系統基礎維修 ▪️油壓系統維修 ▪️油壓缸拆裝 ▪️油管、接頭檢修 ▪️夾爪吊桿、壓縮結構作動檢修 ▪️基本焊接作業(結構修補、支架補強) ▪️維修紀錄與試車確認 【職務條件】 ▪️具大貨車、工程車或環保車輛維修經驗者佳 ▪️熟悉油壓系統、重型機械操作者優先 ▪️可獨立作業、態度穩定、責任感佳 ▪️有汽修、焊接或相關證照者加分(非必要) 【薪資待遇】 ▪️薪資面議(依經驗、技術能力調整) 【工時與休假】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八點至下午五點,周休二日。 ▪️ 每週工作時數為 40 小時,超過部分依《勞基法》規定另計加班費。 ▪️ 特休假依《勞基法》標準給予:  - 任職滿半年:3 天  - 任職滿一年:7 天  - 任職滿兩年:10 天(之後逐年增加) ▪️ 優於勞基法之福利:  - 任職滿三個月即享有 1 天額外特休  - 此外,每年皆提供 1 天額外特休 【 獎金與福利】 ✔ 久任獎金 ✔ 三節獎金(端午、中秋、春節) ✔ 每年舉辦尾牙+抽獎摸彩活動 【制度健全・福利升級】 ▪️ 制度完善、定期調薪  -具備透明且穩定的制度,每年依工作表現與資歷定期調薪。 ▪️ 勞健保依法投保,不高薪低報  -按政府規定如實投保,保障員工完整權益。 ▪️手機打卡與線上請假系統  -行動化流程操作便利,打卡、請假皆可透過手機完成。 ▪️免費員工制服、外套、反光背心與工程安全帽  -提供完整工作配備,提升安全性與工作舒適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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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個案輔導專員(法律,社工,心理,犯防)-士林地區

    月薪 41673元 台北市士林區 工作經歷不拘
    一、徵選職缺及錄取名額 (一) 徵選職務:士林分會個案輔導專員 (二) 錄取名額:正取1名,備取若干名,正取人員放棄或試用期間考核成績不合格、離職,由備取人員依甄選成績擇 優依序遞補。 二、工作內容說明 (一)工作內容:執行分會犯罪被害人權益保障業務,含個案管理、專案規劃、行政業務、電腦文書處理及業務相關會議、宣導活動等。 (二)待遇及福利: 1.依財團法人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工作人員薪點表支薪,起薪為新臺幣41,673元。 年終工作獎金、年終考核獎金另計。 具心理師、社會工作師、律師證書者加給新台幣2,000元。 具心理師、社會工作師、律師執業執照者加給新台幣4,000元。 2.正取人員試用期間3個月,期滿經考核成績合格者聘僱之,試用期間敘薪以全薪計算。 3.福利: (1)三節禮金及生日禮金 (2)婚喪生育補助 (3)團體意外險 (4)員工健康檢查及健康促進方案 (5)訓練及研習 (三)工作地點:士林地區(士林地檢署轄區範圍) (四)工作時間:08:30-17:30,周休二日。遇教育訓練、辦理活動、服務個案、執行業務等,必須利用假日及下班時間時,可申請加班。 三、甄選條件 (一)熟練office軟體(Word、Excel、Powerpoint)及資訊處理能力。 (二)國內外經教育部認可之公私立大専院校以上社會工作、心理、法律、犯罪防治系等相關專門學識畢業,或具備105 年後報考社工師之資格(修習學分數合格)。 (三)品行端正、具服務熱忱且無不良嗜好。 (四)具備汽車或機車駕駛執照尤佳。 (五)應試人員應比照公務人員切結確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二十八條第一項第一款至第九款。 四、報名應檢附資料及報名方式 (一)報名應備資料: 1.甄選報名表(含自傳及活動企劃書擬作,報名表可逕洽承辦人索取) 2.身分證、最高學歷證件、經歷證件或其他專業證照等影本各一份。 3.汽、機車駕照影本(如具備可檢附) 4.其他經歷證明文件。 (二)報名方式 備齊以上文件後,以掛號郵寄、親送、或E-mail至本會士林分會收,資格符合者另行通知應試,相關報名表件恕不退回。 五、甄選方式及時間 (一)報名資料完整且經審查合格者擇優以電話通知參加口試,未約試者不另行通知。 (二)口試時就應試人儀表、言辭、才識、應變能力等綜合考評。(口試不及格者,不予錄取) 六、甄選地點:財團法人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士林分會(臺北市士林區士東路190號) 七、試用期間規定: (一)試用期間考核成績不合格者,本會得隨時終止勞動契約,薪給發放至停止聘僱日止,並依勞動基準法相關規定處 理。 (二)試用期間請假,除核准公假及補休者外,試用期按請假天數延長至滿3個月。試用期間應接受考評。 (三)試用期間由本會辦理勞工保險、全民健康保險、團體意外保險及提繳退休金。 (四)試用期間應遵守本會規定,其工作時間、出差旅費、加班費、請假、例假及休假依本會工作規則辦理。 八、甄選錄取人員正式聘用後因應業務需要,必須接受本會指派或調整之工作,並遵守本會一切規定。 九、正取人員報到、到職時間:另行電話通知。 十、聯絡人:林亞蒨主任,電話:(02)2838-11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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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年終獎金工作獎金定期調薪
  • 個案輔導專員(法律,社工,心理,犯防)-桃園地區

    月薪 41673元 桃園市桃園區 工作經歷不拘
    一、徵選職缺及錄取名額 (一) 徵選職務:桃園分會個案輔導專員 (二) 錄取名額:正取3名,備取若干名,正取人員放棄或試用期間考核成績不合格、離職,由備取人員依甄選成績擇 優依序遞補。 二、工作內容說明 (一)工作內容:執行分會犯罪被害人權益保障業務,含個案管理、專案規劃、行政業務、電腦文書處理及業務相關會議、宣導活動等。 (二)待遇及福利: 1.依財團法人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工作人員薪點表支薪,起薪為新臺幣41,673元。年終工作獎金、年終考核獎金另 計。 2.正取人員試用期間3個月,期滿經考核成績合格者聘僱之,試用期間敘薪以全薪計算。 3.福利: (1)三節禮金及生日禮金 (2)婚喪生育補助 (3)團體意外險 (4)員工健康檢查及健康促進方案 (5)訓練及研習 (三)工作地點:桃園地區(桃園地檢署轄區範圍) (四)工作時間:08:30-17:30,周休二日。遇教育訓練、辦理活動、服務個案、執行業務等,必須利用假日及下班時間時,可申請加班。 三、甄選條件 (一)熟練office軟體(Word、Excel、Powerpoint)及資訊處理能力。 (二)國內外經教育部認可之公私立大専院校以上社會工作、心理、法律、犯罪防治系等相關專門學識畢業,或具備105 年後報考社工師之資格(修習學分數合格)。 (三)品行端正、具服務熱忱且無不良嗜好。 (四)具備汽車或機車駕駛執照尤佳。 (五)應試人員應比照公務人員切結確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二十八條第一項第一款至第九款。 四、報名應檢附資料及報名方式 (一)報名應備資料: 1.甄選報名表(含自傳及活動企劃書擬作,報名表可逕洽承辦人索取) 2.身分證、最高學歷證件、經歷證件或其他專業證照等影本各一份。 3.汽、機車駕照影本(如具備可檢附) 4.其他經歷證明文件。 (二)報名方式 備齊以上文件後,以掛號郵寄、親送、或E-mail至本會桃園分會收,資格符合者另行通知應試,相關報名表件恕不退回。 五、甄選方式及時間 (一)報名資料完整且經審查合格者擇優以電話通知參加口試,未約試者不另行通知。 (二)口試時就應試人儀表、言辭、才識、應變能力等綜合考評。(口試不及格者,不予錄取) 六、甄選地點:財團法人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桃園分會(桃園市桃園區國際路2段598-1號2樓) 七、試用期間規定: (一)試用期間考核成績不合格者,本會得隨時終止勞動契約,薪給發放至停止聘僱日止,並依勞動基準法相關規定處 理。 (二)試用期間請假,除核准公假及補休者外,試用期按請假天數延長至滿3個月。試用期間應接受考評。 (三)試用期間由本會辦理勞工保險、全民健康保險、團體意外保險及提繳退休金。 (四)試用期間應遵守本會規定,其工作時間、出差旅費、加班費、請假、例假及休假依本會工作規則辦理。 八、甄選錄取人員正式聘用後因應業務需要,必須接受本會指派或調整之工作,並遵守本會一切規定。 九、正取人員報到、到職時間:另行電話通知。 十、聯絡人:林春子主任,電話:(03)286-0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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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年終獎金工作獎金定期調薪
  • 國旅線控專員

    月薪 30000~40000元 台北市大同區 2~3年工作經驗
    【專員】 1. 熟悉國旅景點, 秘境開發, 旅遊行程規劃。 2. 旅遊商品市場調研、創新研發,定期開發新產品&規劃新行程。 3. 產品報價及成本分析及控管,與供應商聯繫與往來作業。 4. 其他主管交辦相關事項。 5. 需相關工作經驗2年。 6. 熟悉office軟體(word、Excel)。 7. 薪水:3~4萬 8. 獎金制 歡迎 所有求職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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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卡片部】IC卡機台作業員

    月薪 30000元 桃園市龜山區 工作經歷不拘
    1. 植晶作業 2. 機台操作 3. 外觀檢查及包裝 4. 其他主管交辦事項。 ❤工作時間: 日班08:20~17:10 ❤薪資: 日班: 月薪 3萬元以上 (加班費、誤餐費另計) ❤休假制度:週休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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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員工旅遊供餐福利年終獎金進修補助員工聚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