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NC銑床人員|1111轉職專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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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職熱搜工作

您正在找CNC銑床人員的工作,共計6495筆職缺在等你,馬上去應徵吧!

  • (竹北院區)護理部-院聘護理師(洗腎室護理師)

    面議(經常性薪資達4萬元或以上) 42000元 新竹縣竹北市 工作經歷不拘
    1. 具中華民國國籍,並不得兼具外國國籍。 2.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者及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 條第1項不得任用之事項。 3. 國內公私立專科(含)以上學校或經教育部認可之國外專科以上學校護理相關科系。 4. 通過護理人員臨床專業能力進階通過N2級以上訓練尤佳。 5. 內外科相關病房臨床實務經驗三年(含)以上。 6. 具血液透析訓練證書或腹膜透析經驗者尤佳。 7. 加護病房經驗者尤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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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嘉南療養院]醫事檢驗科-約用醫事放射師(職代)

    月薪 35913元 台南市仁德區 工作經歷不拘
    1、放射診斷臨床業務、心電圖業務、委外轉檢業務。 2、放射相關行政作業及其他交辦事項。 3、院方交辦業務、其他院方交辦事宜。 4、上班時段:白班。 工作期間:自即日起至115年10月27日止或聘僱原因消失後無條件解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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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嘉南療養院]藥劑科-約用藥師

    月薪 47297~49451元 台南市仁德區 工作經歷不拘
    1、藥品調劑 2、臨床藥事服務 3、需配合輪班、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4、院方交辦業務、其他院方交辦事項
  • [嘉南療養院]老年精神科一約用主治醫師

    月薪 61323元 台南市仁德區 工作經歷不拘
    1、臨床醫療、教學研究及相關醫療行政事務等。 2、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3、院方交辦業務、其他院方交辦事項。
  • [嘉南療養院]醫科一約用主治醫師

    月薪 61323元 台南市仁德區 工作經歷不拘
    1、臨床精神醫療業務。 2、醫學教育訓練及研究。 3、醫療行政、精神科教學醫院相關業務。 4、交辦事項。 5、院方交辦業務、其他院方交辦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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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嘉南療養院]藥劑科-約用藥師(職代)

    月薪 47297~49451元 台南市仁德區 工作經歷不拘
    1、藥品調劑 2、臨床藥事服務 3、需配合輪班、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4、院方交辦業務、其他院方交辦事項 5、熟悉電腦基本操作與OFFICE(word、powerpoint、excel)軟體應用等。 工作期間: 1.自聘用到職日起至116年02月04日止或聘僱原因消失後無條件解職。 2.自115年02月06日起至117年02月05日止或聘僱原因消失後無條件解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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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經國敏盛)神經科 主治醫師

    面議(經常性薪資達4萬元或以上) 桃園市桃園區 工作經歷不拘
    1.執行臨床神經科工作 2.參加科內及院內學術會議 3.訓練及指導住院醫師及護理人員 4.論文撰寫與發表 5.參與科務會議、主治醫師大會等,,並協助各項行政工作執行 6.輪值病房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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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臺北市立聯合醫院仁愛院區胸腔內科招募四級呼吸治療師(職務代理人)382

    月薪 50000元 台北市大安區 2~3年工作經驗
    臺北市立聯合醫院仁愛院區胸腔內科招募四級呼吸治療師 一、單位:仁愛院區胸腔內科 二、職稱:四級呼吸治療師 三、名額:正取1名,備取1名(候補期間至多3個月) 四、資格條件及應徵方式: (一)本職務係本院自行遴用之人員,相關權利義務於契約書約定。 (二)待遇:月薪5萬元以上,另依績效及考核狀況發給年終獎金、考核獎金及獎勵金。 (三)福利:勞健保、文康活動、生日禮金。 (四)報名條件: 1.具中華民國國籍(大陸地區人民經許可進入臺灣地區設有戶籍滿10年以上)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第1項、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及第9-1條規定情形;不得於中國大陸設有戶籍、不領用中國大陸之護照、身分證、定居證、居住證及其他依相關法令或經行政院、大陸委員會禁止領用之中國大陸身分證件。 2.學經歷:呼吸治療系學士(含)以上畢業,且具2年(含)以上區域教學醫學院臨床工作經驗,本院認定者。 報名時請附上相關學歷及工作經歷證明文件【請詳閱「備註欄」。】 如為本年度應屆畢業生或研究所應屆畢業生,應繳交證件【亦請詳閱「備註欄」。】 3.證書(照):具中華民國呼吸治療師證書(請檢附證書正反面影本)。 【如參加本年度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經榜示成績及格者,請檢附「錄取成績及結果通知書」影本,應繳證件請詳閱「備註欄」。】 醫事人員需符合各類醫事人員相關醫事法規之執業登記規定。 4.其它要求:無。 5.本院現職人員如欲報名本職缺者,需經現職單位主管於報名表中「現職服務單位」欄位處核章。 (五)報名日期:自即日起至115年6月12日止,以郵戳為憑,請自行預留郵寄時間,逾時不予受理。 (六)報名網址:請至臺北市立聯合醫院「徵才\一般人才招募專區\事求人系統」(https://hrpersonweb.tpech.gov.tw/TpechAFH/HOME/Index)徵才公告完成線上報名(請務必自行確認報名成功,否則一律視同未報名)。 (七)報名方式: 1.採線上報名及繳交報名表件(含下載之報名表、身分證、符合資格條件之最高學歷畢業證明、工作經歷服務證明、專業證照等影本資料,請詳閱備註欄應繳證件說明)方式辦理。 2.報名表件需於規定期限內以掛號郵寄至「(10851)臺北市萬華區艋舺大道101號11樓臺北市立聯合醫院人事室一股收」,始完成報名程序,信封請註明應徵科室及職稱。 3.如未依規定期限寄出報名表件,網路報名視為無效。 (八)資格初審合格及甄試訊息公告日期:預計將於報名截止後兩週內,於臺北市立聯合醫院「人才招募」專區「事求人」系統(https://hrpersonweb.tpech.gov.tw/TpechAFH)初審公告查詢,不另行通知,請務必主動查詢,不得以未接獲通知等理由要求補救措施。 (九)甄試方式:面試30%、筆試70%,總分75分以上為錄取標準。 專業測驗範圍: 1、心肺基礎醫學:解剖學、生理學(心肺系統)。 2、基礎呼吸治療學:呼吸治療評估、氧氣治療、濕化治療、支氣管擴張劑治療等。 3、呼吸治療儀器設備學:呼吸器機型、原理及應用。 4、重症呼吸治療學:成人、兒童重症呼吸照護原則。 5、呼吸疾病學:慢性阻塞性肺病 (COPD)、急性呼吸窘迫症候群 (ARDS)、肺炎、氣喘等臨床處置。 (十)甄試時間及地點:於初審合格名單公告載明。 五、工作項目: (一)全院呼吸器病患照護。 (二)脫離計劃評估執行。 (三)呼吸器保養維修。 (四)氧氣治療評估。 (五)手術前後胸腔復健衛教。 (六)肺部復原計劃諮詢。 (七)其他相關行政業務。 (八)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九)需輪值假日值班。 六、工作地點:臺北市立聯合醫院仁愛院區(臺北市大安區仁愛路4段10號)※本院為無菸無檳職場。 七、聯絡方式:胸腔內科潘先生:聯絡電話0988010318;人事室黃小姐:聯絡電話02-25553000轉2317,傳真電話02-23028407,請於週一至週五上班時間來電。 八、應繳證件:(請以A4紙張格式影印、勿裁切、勿裝釘) (一)請列印臺北市立聯合醫院「徵才\一般人才招募專區\事求人系統」 (https://hrpersonweb.tpech.gov.tw/TpechAFH)甄試報名表並黏貼2吋照片1張。 (二)身分證正反面(出生地為大陸地區者,應檢附戶籍謄本)。 (三)符合資格條件之最高學歷畢業證書。 1.持國外經歷證明或經教育部認可之國外學歷者,需檢附我國駐外單位認證文件。持本國學歷結業證明者,須另附教育主管機關核發之資格證明書。 2.本年度應屆畢業生,請檢附就讀學校所開立「學生○○○為本校應屆畢業生,尚未取得畢業證書」之書面證明影本或蓋有「最後一學期註冊戳記之學生證正、背面」影本;倘為研究所應屆畢業生則另檢附論文指導教授簽署「學生○○○為本校應屆畢業生,於6個月內可取得畢業證書」之書面證明影本俾憑審查,錄取報到時需檢附畢業證書正本,否則視同未錄取。 (四)符合資格條件之中華民國醫事人員證書。參加本年度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經榜示成績及格者,請檢附「錄取成績及結果通知書」影本。錄取報到時需檢附醫事人員證書正本,否則視同未錄取。 (五)符合資格條件之其他專業證照正反面。 (六)工作經歷證明文件:採認各機關(構)、公司或學校開立之「在職證明」、「服務證明」或「離職證明」,記載任職起訖期間、單位、職稱或工作內容等資料,足資證明報名條件規定之年資及工作內容,不得僅出示勞保投保或執業登記相關資料,如應試職缺未要求工作經歷者則免附。 (七)其他需繳附文件。 九、注意事項: (一)報名所繳資料恕不退件,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請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 (二)資料逾期、遺漏、提供不實或偽造變造者,視為資格不合格;所填資料或繳交證明文件於錄取後發現係屬不實或有偽造、變造情事者,撤銷錄取資格。 (三)倘為軍公教退休人員者,請於經歷欄敘明「退休機關及日期」;另公務機構退休人員,請依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第77條規定自行衡酌權益事宜。 (四)錄取人員應於本院通知期限內完成報到,倘逾期未完成報到程序者,視為自願放棄錄取資格,不再進用,由本院通知次一順位錄取人員依序遞補。 (五)本院現職人員如欲報名本職缺者,需經現職單位主管於報名表中「現職服務單位」欄位處核章。 (六)錄取後發現未符合醫事人員執業登記及繼續教育辦法之執業登記規定,致不能辦理執業登記,或有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第1項、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規定情形者,本院應予終止契約。 【詳情請至臺北市立聯合醫院「徵才\一般人才招募專區\事求人系統」(https://hrpersonweb.tpech.gov.tw/TpechAFH/HOME/Index)瀏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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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中和大同社區長照機構-護理師

    月薪 35000~38000元 新北市中和區 3~4年工作經驗
    1.服務使用者生命徵象量測與口服給藥。 2.服務使用者慢性病管理。 3.服務使用者健康管理,護理需求評估,照顧計畫擬定與服務紀錄撰寫。 4.服務使用者安全評估維護、意外事件預防與處理。 5.疾病或特殊飲食之營養諮詢與管理。 6.配合復健治療師執行復健活動或運動訓練日常生活功能。 7.執行衛生教育、健康促進活動及護理問題諮詢。 8.督導照顧服務員技術執行。 9.管理照顧服務員。 10.感染控制管理及預防。 11.協助社區活動辦理。 12.行政事務處理。 13.主管交辦事項。 14.專業人員職務代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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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員工旅遊年終獎金工作獎金尾牙或春酒定期調薪
  • 臺北市立聯合醫院忠孝院區胸腔內科招募約用主治醫師1名 (編號:Q377)

    面議(經常性薪資達4萬元或以上) 40000元 台北市南港區 工作經歷不拘
    忠孝院區胸腔內科招募約用主治醫師1名 (Q377) 一、職稱:約用主治醫師。 二、名額:正取1名,備取2名。 三、報名資格: (一)具中華民國國籍並領有國民身分證(大陸籍人士需來臺設籍10年以上),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第1項、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及第9-1條規定情形;不得於中國大陸設有戶籍、不領用中國大陸之護照、身分證、定居證、居住證及其他依相關法令或經行政院、大陸委員會禁止領用之中國大陸身分證件。 (二)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學或獨立學院之醫學系、中醫學系選醫學系雙主修畢業。 (三)具備「醫事人員人事條例」任用資格。 (四)具醫師證書及考試及格證書。 (五)具內科專科醫師證書。 (六)具台灣胸腔暨重症加護醫學會胸腔暨重症專科醫師證書。 (七)具有效期ETTC證書、ACLS證書、APLS證書或NRP證書或其他經本院認定之相關證書之一。 四、甄試方式:面試30%、專業測驗(專案報告:結核病的評估治療,15分鐘)70%,總分80分以上為錄取標準。 五、工作項目: (一) 胸腔內科臨床醫療業務。 (二) 接受住院、急診會診。 (三) 內科門診、駐診及值班業務。 (四)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六、工作地點: 臺北市立聯合醫院忠孝院區(臺北市南港區同德路87號)※本院為無菸無檳職場。七、聯絡方式: 電話02-27861288轉8867張小姐,請於週一至週五上班時間來電 八、報名方式: (一)即日起至115年6月8日17:00止,請至臺北市立聯合醫院網站「人才招募專區/一般人才招募/徵才公告」網路報名(請務必自行確認報名成功,否則一律視同未報名),並自行列印甄試報名表並檢附相關證件,以親送或限時掛號郵寄(10851)臺北市萬華區艋舺大道101號11樓,臺北市立聯合醫院人事室二股李小姐收,以限時掛號郵戳為憑(臺北市新北市以外地區請務必自行預留郵件送達時間)。信封請註明應徵科室、職稱及寄件人姓名,且確實勾選必備資料(依實際收件證件資料為準)。 (二)應繳證件: 1.甄試報名表(請至臺北市立聯合醫院網站「人才招募專區/一般人才招募/徵才公告」網路報名,自行列印甄試報名表並留白天聯絡電話、電子郵件信箱、黏貼2吋照片1張)、自傳各1份。 2.中華民國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出生地為大陸地區者,應檢附戶籍謄本)。 3.國內外大學或獨立學院之醫學系、中醫學系選醫學系雙主修畢業證書影本。 4.醫師證書影本。 5.考試及格證書影本。 6.有效期內科專科醫師證書影本。 7.有效期台灣胸腔暨重症加護醫學會胸腔暨重症專科醫師證書影本。 8.有效期ETTC證書、ACLS證書、APLS證書或NRP證書或其他經本院認定之相關證書之一影本。 (三)注意事項: 1.持外國學、經歷證明者,需附我國駐外單位認證文件。持本國學歷結業證明者,須另附教育主管機關核發之資格證明書。 2.未註明應試類科、未貼妥照片、未填寫自傳、應備文件若有資料不全、未附或資格條件不符者,即視為資格審查不合格,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補附文件、退件或及變更報考類科。 3.報名所繳資料恕不退件,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請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 4.甄試報名表所填具之電子郵件信箱、通訊地址、聯絡電話等資料有異動者,請以E-mail通知本院並同時來電確認,以維護錄取人員權益。 5.資料逾期、遺漏、提供不實或偽造變造者,視為資格不合格;所填資料或繳交證明文件於錄取後發現係屬不實或有偽造、變造情事者,撤銷錄取資格。 6.參加甄試人員及錄取人員逾通知甄試時間、報到期限而未參加甄試或報到者,視為放棄,並註銷其資格,不得以任何理由請求保留。 7.倘為軍公教退休人員者,請於經歷欄敘明「退休機關及日期」;另公務機構退休人員,請依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第77條規定自行衡酌權益事宜。 8.錄取後發現未符合醫事人員執業登記及繼續教育辦法之執業登記規定,致不能辦理執業登記,或有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第1項、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規定情形者,本院應予終止契約。 9.錄取後如有違反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9-1條規定情形,於中國大陸設有戶籍、不領用中國大陸之護照、身分證、定居證、居住證及其他依相關法令或經行政院、大陸委員會禁止領用之中國大陸身分證件者,於到職日前應辦理註銷。 10.依本院約用醫師管理要點肆、二十三、(五)之規定,不得兼任本院以外之工作,但「公務員服務法」允許者不在此限,惟應事前報經院長核准。 (四)放榜地點: 請自行至臺北市立聯合醫院網站「人才招募專區/一般人才招募/錄取公告」查詢。 (五)甄試訊息: 請自行至臺北市立聯合醫院網站「人才招募專區/一般人才招募/初審公告」查詢(或洽聯絡人確認)。 (六)備註: 1.待遇:依「臺北市立聯合醫院約用醫師管理要點」及「臺北市政府衛生局所屬醫療機構人員獎勵金發給基準」辦理。 2.錄取人員應持合格體檢報告(3 個月內有效期)始得完成報到手續(相關疑問請洽院本部職業安全衛生室電話:2555-3000分機25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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