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職熱搜工作
您正在找社會工作人員/督導的工作,共計2284筆職缺在等你,馬上去應徵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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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服督導員
月薪 32000~38000元 屏東縣長治鄉 工作經歷不拘1.召募、訓練居服員,並確實管理督導其工作狀況及工作績效 2.管理居服員工作分配及調度 3.每月電訪及每季家訪個案並撰寫紀錄。 4.個案照顧服務品質監測 5.主管交辦事項展開 -
居家督導員
月薪 45000~50000元 桃園市桃園區 1~2年工作經驗1.個案管理:擬訂服務計畫、案家簽約、個案紀錄登打、個案電訪及訪視 2.居服員管理:調配與派案、居服紀錄督核能力、居服服務品質管理 3.居服督導與例會 4.系統操作、協助核銷 5.評鑑資料撰寫及整理 6.協助執行評鑑業務之相關運作 7.主管交辦行政作業展開 -
居服督導員
月薪 36000~45000元 花蓮縣花蓮市 2~3年工作經驗我們是居家服務長照機構,致力於提供有品質的居家服務。工作範圍涵蓋個案管理、家庭溝通。 工作內容: 1. 負責居家服務的個案管理,包括初次訪視、定期追蹤及結案訪談,詳細記錄個案狀況並建立檔案。 2. 與家屬保持緊密聯繫,協助家屬理解及參與個案照護計劃的執行。 3. 確保服務質量,定期進行品質監控與檢討,並提出改善建議。 4. 使用相關資訊系統完成資料建檔、更新與管理,協助居家服務評鑑作業。 5. 指導及協助居服員的專業知識與技能提升,解決面臨的實務問題,促進團隊的功能發揮。 6. 規劃及執行個案的照顧計劃,整合社會資源並協助轉介相關服務。 7. 協助異常狀況的即時處理,提供專業諮詢,確保個案的安全與健康。 8. 參與定期教育訓練及會議,持續提升專業能力及了解政策更新。 歡迎有志於長期照護服務的您加入我們的團隊,共同攜手為需求者打造安全、溫暖且高品質的生活環境!我們期待您的加入! 另有交通津貼(2000元,最低可領薪資至少38000元起)、護理師或是社工師證照津貼、生日禮金、社工/護理師日展開 -
居家督導員
月薪 32000~40000元 屏東縣林邊鄉 工作經歷不拘1.居家個案管理 2.照顧服務員管理、派工、服務協調。 3.服務活動及訓練之規劃及辦理。 4.申訴抱怨事件處理追蹤。 5.協助相關服務支援/評鑑文件及行政核銷事務等作業。 6.需有居家督導員證照展開 -
社會工作人員(家照部門-新北三重、蘆洲)
月薪 38898元 新北市蘆洲區 2~3年工作經驗本單位服務於新北市蘆洲、三重、五股;臺北市中正區籌備中;宜蘭設立關係單位。 家照社工服務範圍為新北市三重及蘆洲區。(本專案依照衛福部訂定社工人員薪資及加給發放) 我們具備以下特色與優勢: 年輕充滿創造力的團隊、跨專業多職種服務、良好的形象與服務口碑、提供良好人力訓練機制、穩定人員留任度、良好薪資待遇與福利。 最重要的是主管及員工同仁都非常好相處。 職務說明: 1.個案服務與諮詢: •接受高負荷家庭照顧者之轉介,進行開案評估與處遇計畫擬定。 •追蹤並執行個案服務,包括定期評估與結案管理。 •提供一般性照顧諮詢,協助資源連結與轉介。 2.支持性服務提供: •安排或執行家庭照顧者之個別化支持服務,如心理輔導、法律諮詢、照顧技巧指導等。 •辦理團體活動、講座、情緒支持團體、喘息相關服務等,必要時提供照顧者陪伴與安全看視。 3.志工服務及實習生管理與追蹤: •建立志工團隊,安排電話關懷、訪視追蹤等輔助服務。 •帶領社工學生實習。 4.行政與紀錄工作: •完成個案紀錄與服務成效評估。 •配合家照督導完成相關行政報告、統計資料、會議紀錄及核銷等。 其他主管交辦事項及長照社工相關業務。展開 -
聘用社會工作員(需求評估)
月薪 42742~61225元 新北市板橋區 工作經歷不拘正取:15人 備取:15人 發佈單位:新北市政府社會局 職缺別:全職 職務說明/工作內容: 1.辦理身心障礙者需求評估之電訪個案、個案家庭訪視等相關業務。 2.參加在職訓練及相關會議。 3.相關需求評估行政事務及系統處理等業務。 4.其他交辦事項。 工作地點:新北市 薪 資:聘用社會工作員於296至424薪點範圍內聘用(新臺幣42,742元至61,225元),第一年比照六等二階支296薪點,具社會工作相關系所碩士以上學歷或領有社會工作師證照者第一年比照六等三階支312薪點。 學歷/檢定要求: 應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一、領有社會工作師證書。 二、符合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社會工作師考試規則第五條第一項規定,於社會工作相關科、系、組、所、學位學程畢業,曾修習社會工作(福利)實習或實地工作學分,並修畢相關課程45學分,領有畢業證書與修課證明文件者。(應屆畢業可) 同時須符合下列條件: 一、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及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不得任用之情事者。 二、未具雙重國籍或多國籍。 徵才條件: 【本局之徵才、育才及留才等人事服務,均遵照相關規定辦理,不因性別或性傾向而有差別待遇。】 報名手續: 1.意者請檢附(1)「新北市政府非編制人員甄選報名表」(請至本局公告下下載https://www.sw.ntpc.gov.tw/home.jsp?id=dec5a2b78aef6c85&act=be4f48068b2b0031&dataserno=5afb8a39ee830226686edf8d75118ec6)、(2)身分證正反面影本(請註明-僅供身分查驗用)、(3)大學以上及最高學歷證件影本、(4)成績單影本及其他學經歷證明等相關資料(資料不齊全者,視同資格不符;資料請使用長尾夾固定即可,勿裝訂);信封上務請註明「應徵新北市政府社會局身心障礙福利科-聘用社會工作員」,掛號郵寄至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1段161號1樓新北市政府社會局身心障礙福利科蔡小姐收(聯絡電話:02-2959-7121分機39),以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報名。 2.報名期限至115年8月20日止。 甄 試: 3.報名人員凡經資格審查符合者,將擇優通知參加專業實務測驗及面試,專業實務測驗佔總成績40%,面試佔總成績60%;於應徵人員均不適當時,本局得予從缺。 錄取通知及相關作業: 4.未獲甄試或經甄試而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面試結果將公告本局網站(首頁→徵才資訊→錄取公告)。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請於投件時併附足額回郵信封,不足額恕不寄還。 5.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之翌日起6個月內,以遞補本項職缺或等級相同、工作性質相當之職缺為限。 備 註: 1.薪資待遇: (1)聘用社會工作員於296至424薪點範圍內聘用(新臺幣42,742元至61,225元),第一年比照六等二階支296薪點,具社會工作相關系所碩士以上學歷或領有社會工作師證照者第一年比照六等三階支312薪點。 (2)聘用社會工作員符合下列要件者,得採計經銓敘部備查有案最近一次報酬薪點比照敘薪: A.曾任職務性質與擬任職務性質須為同一屬性,其工作經驗確為現職工作所需者。 B.須有銓敘部備查有案之聘用社會工作員或社會工作督導資格。 (3)前項比照敘薪,新進人員應於報到後二週內,檢附符合上述所定相關書面資料提出申請。但比照敘薪以至該職等敘薪最高階者為限 (4)12月份在職者年終獎金1.5個月,且依實際到職月數比例計支。 2.進用期間:至民國115年12月31日(一年一聘,依據工作表現得予續聘)展開 -
聘用社會工作員(脫貧人力)
月薪 42742元 新北市板橋區 工作經歷不拘●職務說明/工作內容: 1.辦理脫貧方案(如:兒童及少年未來教育發展帳戶、社勞政聯合服務及脫貧方案)等相關業務 2.其他支援社福中心活動或臨時交辦事項,不含負責脆家案件及值機。 ●工作地點:本市社福中心(本局得參酌本次招募情形,及應徵者意願協調辦公地點) ●薪 資:聘用社會工作員於296至424薪點範圍內聘用(新臺幣42,742元至61,225元) ●學歷/檢定要求: 一、資格應符合下列條件之ㄧ: 1.領有社會工作師證書或執業執照。 2.符合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社會工作師考試規則第五條第一項規定,於社會工作相關科、系、組、所、學位學程畢業,曾修習社會工作(福利)實習或實地工作學分,並修畢相關課程45學分,領有畢業證書與修課證明文件者。(應屆畢業可) 二、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及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不得任用之情事者。 三、未具雙重國籍或多國籍。 【本局之徵才、育才及留才等人事服務,均遵照相關規定辦理,不因性別或性傾向而有差別待遇。】 ●報名手續: 1.意者請檢附 (1)「新北市政府非編制人員甄選報名表」(請至本局公告項下下載https://www.sw.ntpc.gov.tw/home.jsp?id=dec5a2b78aef6c85&act=be4f48068b2b0031&dataserno=02e3fa1fd3986a5dee7fa74181ada8ae)。 (2)身分證正反面影本(請註明-僅供身分查驗用)。 (3)最高學歷證件影本 資料不齊全者,視同資格不符;資料請使用長尾夾固定即可,勿裝訂);信封上請務必註明「應徵社會局社會救助科聘用社會工作員(強化社安網計畫─脫貧方案家庭服務),掛號郵寄至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一段161號2樓,新北市政府社會局社會救助科吳小姐收,聯絡電話:(02)29603456分機5694,以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報名。 2.報名期限至115年8月20日止。 ●甄 試: 3.報名人員凡經資格審查符合者,將擇優通知參加專業實務測驗及面試,專業實務測驗佔總成績40%,面試佔總成績60%;於應徵人員均不適當時,本局得予從缺。 錄取通知及相關作業: 4.未獲甄試或經甄試而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面試結果將公告本局網站(首頁→訊息公告→徵才資訊→錄取公告)。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請於投件時併附足額回郵信封,不足額恕不寄還。 5.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之翌日起3個月內,以遞補本項職缺或等級相同、工作性質相當之職缺為限。 ●備 註: 1.薪資待遇: (1)『聘用社會工作員於296至424薪點範圍內聘用(新臺幣42,742元至61,225元),第一年比照六等二階支296薪點,具相關社會工作相關系所碩士以上學歷或領有社會工作師證照者第一年比照六等三階支312薪點。 (2)聘用社會工作員符合下列要件者,得採計經銓敘部備查有案最近一次報酬薪點比照敘薪: A.曾任職務性質與擬任職務性質須為同一屬性,其工作經驗確為現職工作所需者。 B.須有銓敘部備查有案之聘用社會工作員或社會工作督導資格。 (3)前項比照敘薪,新進人員應於報到後二週內,檢附符合上述所定相關書面資料提出申請。但比照敘薪以至該職等敘薪最高階者為限。 (4)12月份在職者年終獎金1.5個月,且依實際到職月數比例計支。 2.進用期間:自報到日起至115年12月31日止(一年一聘,依據工作表現得予續聘)。 3.名額:正取:3人;備取:1人展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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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家督導員(土城利仁居家長照)
月薪 34000元 新北市土城區 工作經歷不拘/長照服務個案管理/ 個案開案及簽約 個案服務需求評估及擬定 定期家訪及電訪 撰寫服務紀錄 個案資源協調及轉介 /居家照顧服務員管理/ 居服員工作分配及調度 個別督導及團督會議 監督服務品質 協助教育訓練規劃 /其他主管交辦事項/ 本機構服務區域:土城區、中和區、板橋區展開 -
居家督導員
月薪 33000~42000元 桃園市龍潭區 工作經歷不拘★工作環境氣氛融洽、培育您成為領導人☆ 1. 居家服務接案評估與服務品質管理 2. 居家服務個案開案、派案並簽訂服務契約書 3. 個案定期家庭訪視、電話訪談、個案資料、照護計畫登錄 4. 居家服務照顧管理、督導、考核等事宜 5. 定期召開個別督導、團體督導及個案研討會 6. 其他主管交辦事項 具備駕照 普通重型機車、普通小型車 其他條件 具備居家督導員經驗2年以上,尤佳 無經驗可 服務區域:龍潭區/平鎮區展開
